出處篇第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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乎?雖在布衣之列,環堵之中,晏然自得,不易萬乘之尊,又可得而賤乎?陛下焉能貴臣?焉能賤臣?非禮之祿,雖萬鐘不受也;申其志,雖箪食不厭也,陛下焉能富臣?焉能貧臣乎?&rsquo帝不能屈,而敬其名,使出就太醫養疾,月緻羊酒。

    ”(卷五一) 此《後漢書·方術傳》語也。

    樊英之言,與皇甫谧《高士傳》成公對成帝之言相類。

    溫公既略之矣,身之何為具引之?曰:溫公以其言慢上,故不載;身之則有感于當時之賤士,故先嚴衍而補之,所以振逸民之氣也。

    溫公、身之,易地則皆然,學者觀二家之棄取,則知史之為用廣矣,考據雲乎哉! 漢質帝本初元年,自是遊學增盛,至三萬馀生。

     注曰:此鄧後臨朝之故智,梁後踵而行之耳。

    遊學增盛,亦幹名蹈利之徒,何足尚也!或問曰:太學諸生三萬人,漢末互相标榜,清議此乎出,子盡以為幹名蹈利之徒可乎?答曰:積水成淵,蛟龍生焉。

    謂其間無其人則不可,然互相标榜者,實幹名蹈利之徒所為也。

    禍李膺諸人者,非太學諸生,諸生見其立節,從而标榜,以重清議耳。

    不然,則郭泰、仇香,亦遊太學,泰且拜香而欲師之,泰為八顧之首,仇香曾不預标榜之列,豈清議不足尚欤?抑香隐德無能名欤?(卷五三) 《癸辛雜識》後集,言:“南宋時三學之橫,雖一時權相如史嵩之、丁大全,亦末如之何。

    至賈似道作相,度其不可以力勝,遂以術籠絡,每重其恩數,豐其饋給,增撥學田,種種加厚。

    于是諸生啖其利而畏其威,雖目擊似道之罪,而噤不敢發一語。

    及賈要君去國,則上書贊美,極意挽留,今日曰師相,明日曰元老,今日曰周公,明日曰魏公,無一人敢少指其非。

    直至魯港潰師之後,始聲其罪。

    ”嗚呼!此身之所謂“幹名蹈利之徒”也。

    東漢士林甚盛,身之于三君八顧之外,獨賞識一循吏仇香。

    此與胡明仲《讀史管見》五,謂“郭有道名在八顧,未若申屠蟠之以不見成德”,其意正同。

    迄今言浙東學術者,多舉厚齋、東發,而不舉身之;述台學統者身之僅與于訓诂之末。

    身之亦隐德無能名者欤?抑不标榜不倚傍門戶之結果也?吾嘗于《解釋篇》“真隐”條詳論之。

     漢獻帝建安十年,秘書監侍中荀悅,作《申鑒》五篇奏之。

     注曰:荀悅《申鑒》,其立論精切,關于國家興亡之大緻,過于彧、攸。

    至于揣摩天下之勢,應敵設變,以制一時之勝,悅未必能也。

    曹操姦雄,親信彧、攸,而悅乃在天子左右,悅非比于彧、攸,而操不之忌,蓋知悅但能持論,其才必不能辨也。

    嗚呼!東都之季,荀淑以名德稱,而彧、攸以智略濟,荀悅蓋得其祖父之仿佛耳。

    其才不足以用世,其言僅見于此書。

    後之有天下國家者,尚論其世,深味其言,則知悅之忠于漢室,而有補于天下國家也。

    (卷六四) 一則曰悅未必能,再則曰其才必不能辨,三則曰其才不足以用世,身之之于悅,若有憾焉者。

    深味其言,然後知身之之自寓也。

    悅作《申鑒》五篇,身之注《通鑒》,複作《江東十鑒》。

    《袁清容集》十一,《憶胡懷甯詩》所謂“四城賦拟張衡麗,十鑒書同賈誼哀”是也。

    杜門著書,不忘故國,故曰“其才不足以用世”。

    今《江東十鑒》已佚,而《鑒注》獨附《通鑒》以傳,亦可曰“其言僅見于此書”也,此則身之之所不及料也。

    金仁山撰《通鑒前編》,其成亦在宋亡以後,其《後序》有曰:“荀悅《漢紀》《申鑒》,志在獻替,而遭值建安之季。

    履祥末學,其生不辰,所以拳拳綴輯者,特不為憂悴廢業耳。

    ”蓋亦以悅自況也。

     建安十九年,操使禦史大夫郗慮,持節策收皇後玺绶,以尚書令華歆為副,勒兵入宮。

    後閉戶藏壁中,歆壞戶發壁,就牽後出。

     注曰:華子魚有名稱于時,與邴原、管甯号三人為一龍,歆為龍頭,原為龍腹,甯為龍尾。

    歆所為乃爾,邴原亦為操爵所縻,高尚其事,獨管甯耳。

    當時頭尾之論,蓋以名位言也。

    嗚呼!(卷六七) 嚴衍《通鑒補》于勒兵入宮收後事,曾為華歆辨誣,曰:“此事《通鑒》本之《後漢書》,《後漢書》本之《曹瞞傳》,《曹瞞傳》吳人作,焉知非異域傳聞之誤耶!”又以歆為同時陳登、陳群、王朗、傅玄、張華諸人所稱道,則此事為理之所必不然者,故特去歆姓名,以此事專屬之郗慮,并将歆為慮副一節而删之,謂“後之讀史者勿泥範晔之筆而疑予之言”雲雲。

    夫為古人出處大節辨誣,美意也。

    為《通鑒補》而删去《通鑒》華歆之名,是“通鑒删”,非“通鑒補”也,衡之史例,未見其宜,此身之之所不敢者也。

     晉武帝泰始十年,初,魏邵陵厲公芳之廢遷金墉也,太宰中郎陳留範粲素服拜送,哀動左右。

    遂稱疾不出,陽狂不言,寝所乘車,足不履地。

    子喬等三人,并棄學業,絕人事。

     注曰:按《晉書》:“喬年二歲,祖馨,臨終撫其首曰&lsquo恨不見汝成人!&rsquo因以所用硯與之。

    至五歲,祖母以告喬,喬便執硯涕泣。

    九歲請學,在同輩之中,言無媟辭。

    李铨常論揚雄才學優于劉向,喬以為向定一代之書,正群籍之篇,使雄當之,故非所長,遂著《劉揚優劣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