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戒篇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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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quo”(卷九二)
《莊子》語見《天道篇》,與《淮南子·道應訓》略同。
《胡注》于七十五卷曾引之,此複有雲者,為讀書徒考古而不能驗諸今者戒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魏主闵焚襄國宮室,遷其民于邺。
趙汝陰王琨以其妻妾來奔,斬于建康市,石氏遂絕。
注曰:自古無不亡之國,宗族誅夷,固亦有之,未有至于絕姓者。
石氏窮兇極暴,而子孫無遺種,足以見天道之不爽矣。
(卷九九) 古之所謂亡國,大抵一姓之興亡,等于政權之更疊而已,唯滅種乃真無噍類矣! 晉安帝隆安三年,南燕尚書潘聰,勸取青州。
注曰:“兼弱攻昧,取亂侮亡”,自三代之時,仲虺已有是言,夫子定書,弗之删也。
後人泥古,專言王者之師,以仁義行之,若宋襄公可以為鑒矣。
(一一一) 我不“兼弱攻昧”可也,安能禁人之“取亂侮亡”乎!故仲虺之言,有國者大可以為戒也。
若自安于弱昧亂亡,而盼人為仁義之師,則天下尚何亡國敗家之有!靖康、德祐之末,宋人兩次請求為人屬國而不可得者此也。
《通鑒注商》乃以胡氏此言為悖,何耶? 晉安帝義熙元年,尚書殷仲文以朝廷音樂未備,言于劉裕請治之。
裕曰:“今日不暇給,且性所不解。
”仲文曰:“好之自解。
”裕曰:“正以解則好之,故不習耳。
” 注曰:英雄之言,政自度越常流,世之嗜音者可以自省矣。
(一一四) 以劉裕為英雄,以其有滅慕容超、姚泓之功也。
以嗜音為戒,懲南宋歌舞湖山之習也。
義熙九年,是歲以敦煌索邈為梁州刺史。
初,邈寓居漢川,與别駕姜顯有隙。
凡十五年而邈鎮漢川,顯乃肉袒迎候,邈無愠色,待之彌厚,退而謂人曰:“我昔寓此,失志多年,若雠姜顯,懼者不少。
但服之自佳,何必逞志。
”于是阖境聞之皆悅。
注曰:鞠羨之安東萊,亦若是而已。
世人修怨以緻禍者,由不知此道也。
(一一六) 鞠羨當作鞠彭,注偶誤。
彭,羨之子也。
鞠彭之安東萊,事見一百卷。
初,彭與王彌、曹嶷有隙,彭子殷繼為東萊太守,彭戒殷勿尋舊怨,以長亂源。
殷求得彌、嶷子孫于山中,深結意分,彭複遣使遺以車服,郡人由是大和。
此美俗也,語曰“冤家宜解不宜結”,鞠彭、索邈有焉。
宋孝武帝大明二年,路太後兄子嘗詣王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
注曰:路太後兄慶之嘗為王氏門下驺,故僧達麾其子。
舁音餘,對舉也。
孔光屈身于董賢,以保其祿位,人以為谄;王僧達抗意于路瓊之,以殺其身,人以為褊躁。
遠小人不惡而嚴,君子蓋必有道也。
(一二八) 由此可見身之平日之修養,不激不随,處亂世之要訣也。
梁武帝太清二年,侯景募人奴降者,悉免為良。
得朱異奴,以為儀同三司,異家赀産悉與之。
奴乘良馬,衣錦袍,于城下仰诟異曰:“汝五十年仕宦,方得中領軍;我始事侯王,已為儀同矣。
”于是三日之中,群奴出就景者以千數,景皆厚撫以配軍,人人感恩,為之緻死。
注曰:凡為奴者皆群不逞也,一旦免之為良,固已踴躍,況又資之以金帛,安得不為賊緻死乎!士大夫承平之時,虐用奴婢,豈特誤其身,誤其家,亦以誤國事,可不戒哉!(一六一) 奴婢,專制時代産物也。
侯景之所為,特利用階級之争,以遂其欲耳。
鄙諺有之,曰“有勢不可恃盡”,亦忠厚留有馀地步之意也。
元初,故公相家子弟免于困辱者鮮矣,身之蓋有所見而雲然也。
陳臨海王光大元年,齊七兵尚書畢義雲,為治酷忍,于家尤甚。
夜為盜所殺,遺其刀,驗之,其子善昭所佩刀也,有司執善昭誅之。
注曰:史書此以垂戒。
然以情觀之,善昭果弑其父,必不遺刀以待驗,蓋盜為此計以殺其子。
(一七〇) 此亦居家刻薄之戒,殺其父不啻并殺其子也。
陳宣帝太建七年,齊主緯一戲之費,動逾巨萬。
既而府藏空竭,乃賜二三郡或六七縣,使之賣官取直。
由是為守令者率皆富商大賈,競為貪縱,民不聊生。
注曰:史極言齊氏政亂,以啟敵國兼并之心,又一年而齊亡,有天下者可不以為鑒乎!書名《通鑒》,豈苟然哉!(一七二) 政治不修明,不能禁人之不窺伺。
“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所言之定律,後世莫能推翻也。
故敵人兼并之心誠可恨,然實己之亂政有以招之,則盍反其本矣。
隋文帝開皇十九年,上幸仁壽宮。
注曰:仁壽宮成于開皇十五年。
方其成也,文帝怒,欲罪楊素,獨孤後喜而賞之,繼此屢幸仁壽官,至仁壽之末,卒死于仁壽宮。
仁者壽,帝窮民力以作離宮,可謂仁乎?其不得死于是宮,宜矣。
帝怒楊素而不加之罪,其後喜則亦從而喜之,豈非奢侈之能移人,觸境而動,至于流連而不知反,卒诒萬世笑,是知君德以節儉為貴也。
(一七八) 此蓋為南宋宮庭之華侈言之。
隋恭帝義甯元年,薛舉自稱秦帝,立其子仁果為太子。
仁果性貪而好殺,嘗獲庾信子立,怒其不降,磔于火上。
注曰:庾
《胡注》于七十五卷曾引之,此複有雲者,為讀書徒考古而不能驗諸今者戒也。
晉穆帝永和八年,魏主闵焚襄國宮室,遷其民于邺。
趙汝陰王琨以其妻妾來奔,斬于建康市,石氏遂絕。
注曰:自古無不亡之國,宗族誅夷,固亦有之,未有至于絕姓者。
石氏窮兇極暴,而子孫無遺種,足以見天道之不爽矣。
(卷九九) 古之所謂亡國,大抵一姓之興亡,等于政權之更疊而已,唯滅種乃真無噍類矣! 晉安帝隆安三年,南燕尚書潘聰,勸取青州。
注曰:“兼弱攻昧,取亂侮亡”,自三代之時,仲虺已有是言,夫子定書,弗之删也。
後人泥古,專言王者之師,以仁義行之,若宋襄公可以為鑒矣。
(一一一) 我不“兼弱攻昧”可也,安能禁人之“取亂侮亡”乎!故仲虺之言,有國者大可以為戒也。
若自安于弱昧亂亡,而盼人為仁義之師,則天下尚何亡國敗家之有!靖康、德祐之末,宋人兩次請求為人屬國而不可得者此也。
《通鑒注商》乃以胡氏此言為悖,何耶? 晉安帝義熙元年,尚書殷仲文以朝廷音樂未備,言于劉裕請治之。
裕曰:“今日不暇給,且性所不解。
”仲文曰:“好之自解。
”裕曰:“正以解則好之,故不習耳。
” 注曰:英雄之言,政自度越常流,世之嗜音者可以自省矣。
(一一四) 以劉裕為英雄,以其有滅慕容超、姚泓之功也。
以嗜音為戒,懲南宋歌舞湖山之習也。
義熙九年,是歲以敦煌索邈為梁州刺史。
初,邈寓居漢川,與别駕姜顯有隙。
凡十五年而邈鎮漢川,顯乃肉袒迎候,邈無愠色,待之彌厚,退而謂人曰:“我昔寓此,失志多年,若雠姜顯,懼者不少。
但服之自佳,何必逞志。
”于是阖境聞之皆悅。
注曰:鞠羨之安東萊,亦若是而已。
世人修怨以緻禍者,由不知此道也。
(一一六) 鞠羨當作鞠彭,注偶誤。
彭,羨之子也。
鞠彭之安東萊,事見一百卷。
初,彭與王彌、曹嶷有隙,彭子殷繼為東萊太守,彭戒殷勿尋舊怨,以長亂源。
殷求得彌、嶷子孫于山中,深結意分,彭複遣使遺以車服,郡人由是大和。
此美俗也,語曰“冤家宜解不宜結”,鞠彭、索邈有焉。
宋孝武帝大明二年,路太後兄子嘗詣王僧達,趨升其榻,僧達令舁棄之。
注曰:路太後兄慶之嘗為王氏門下驺,故僧達麾其子。
舁音餘,對舉也。
孔光屈身于董賢,以保其祿位,人以為谄;王僧達抗意于路瓊之,以殺其身,人以為褊躁。
遠小人不惡而嚴,君子蓋必有道也。
(一二八) 由此可見身之平日之修養,不激不随,處亂世之要訣也。
梁武帝太清二年,侯景募人奴降者,悉免為良。
得朱異奴,以為儀同三司,異家赀産悉與之。
奴乘良馬,衣錦袍,于城下仰诟異曰:“汝五十年仕宦,方得中領軍;我始事侯王,已為儀同矣。
”于是三日之中,群奴出就景者以千數,景皆厚撫以配軍,人人感恩,為之緻死。
注曰:凡為奴者皆群不逞也,一旦免之為良,固已踴躍,況又資之以金帛,安得不為賊緻死乎!士大夫承平之時,虐用奴婢,豈特誤其身,誤其家,亦以誤國事,可不戒哉!(一六一) 奴婢,專制時代産物也。
侯景之所為,特利用階級之争,以遂其欲耳。
鄙諺有之,曰“有勢不可恃盡”,亦忠厚留有馀地步之意也。
元初,故公相家子弟免于困辱者鮮矣,身之蓋有所見而雲然也。
陳臨海王光大元年,齊七兵尚書畢義雲,為治酷忍,于家尤甚。
夜為盜所殺,遺其刀,驗之,其子善昭所佩刀也,有司執善昭誅之。
注曰:史書此以垂戒。
然以情觀之,善昭果弑其父,必不遺刀以待驗,蓋盜為此計以殺其子。
(一七〇) 此亦居家刻薄之戒,殺其父不啻并殺其子也。
陳宣帝太建七年,齊主緯一戲之費,動逾巨萬。
既而府藏空竭,乃賜二三郡或六七縣,使之賣官取直。
由是為守令者率皆富商大賈,競為貪縱,民不聊生。
注曰:史極言齊氏政亂,以啟敵國兼并之心,又一年而齊亡,有天下者可不以為鑒乎!書名《通鑒》,豈苟然哉!(一七二) 政治不修明,不能禁人之不窺伺。
“上下交征利而國危矣”,孟子所言之定律,後世莫能推翻也。
故敵人兼并之心誠可恨,然實己之亂政有以招之,則盍反其本矣。
隋文帝開皇十九年,上幸仁壽宮。
注曰:仁壽宮成于開皇十五年。
方其成也,文帝怒,欲罪楊素,獨孤後喜而賞之,繼此屢幸仁壽官,至仁壽之末,卒死于仁壽宮。
仁者壽,帝窮民力以作離宮,可謂仁乎?其不得死于是宮,宜矣。
帝怒楊素而不加之罪,其後喜則亦從而喜之,豈非奢侈之能移人,觸境而動,至于流連而不知反,卒诒萬世笑,是知君德以節儉為貴也。
(一七八) 此蓋為南宋宮庭之華侈言之。
隋恭帝義甯元年,薛舉自稱秦帝,立其子仁果為太子。
仁果性貪而好殺,嘗獲庾信子立,怒其不降,磔于火上。
注曰: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