勸戒篇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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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戒為史家之大作用,古所貴乎史,即取其能勸戒也。
勸戒起于經曆,經曆不必盡由讀書,然讀書則可以古人之經曆為經曆,一展卷而千百年之得失燦然矣。
故《胡注》于史事之可以垂戒者,每不憚重言以揭之曰:“可不戒哉!可不戒哉!”孔子雲:“書之重,辭之複,其中必有美者焉。
”此之謂也。
漢景帝後元年,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
注曰:師古曰:“庸謂賃也。
苦謂極苦使也。
”餘謂亞夫之子無識,苦使其人,而不與賃錢,緻其懷怨而禍及其父。
亞夫之死,雖由景帝之少恩,其子亦深可罪也。
(卷一六) 刻薄傭人,為居家所大戒,當新舊勢力遞嬗之際尤甚。
身之蓋有感于當時所謂“奴告主”之事也,詳《解釋篇》。
漢順帝永和三年,周舉劾左雄所選武猛非其人,雄謝曰:“是吾之過也。
”天下益以此賢之。
注曰:聞過而服,天下以此益賢左雄,諱過者為何如邪!(卷五二) 此蓋為賈似道言之。
漢桓帝永興二年,太學生劉陶上疏陳事曰:“陛下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
” 注曰:賢曰:“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
湯與桀戰于鳴條之野。
檀車,兵車也,《詩》曰:&lsquo檀車啴啴。
&rsquo”餘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
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
”陶蓋用此檀車事,言桀纣貴為天子,得罪于天,流毒于民,而湯武伐之。
亡國之事,不接于帝之耳目,帝不知以為戒也。
(卷五三) “檀車啴啴”,乃《小雅·杕杜》之詩,與劉陶之言不切。
惟《大明》歌頌武王伐纣之事,故陶以之為警。
漢獻帝建安十年,操斬郭圖等及其妻子。
注曰:郭圖、審配,各有黨附,交鬥譚、尚,使尋幹戈,以贻曹氏之驅除。
譚、尚既敗,二人亦誅。
禍福之報,為不爽矣。
(卷六四) 讒間人骨肉,以遂己私,而禍人家國者,其勢必不能自免。
此曆史彰著之例證,不獨郭、審煽搆袁氏兄弟之事為然也。
魏高貴鄉公甘露四年,先是頓丘、冠軍、陽夏井中,屢有龍見,群臣以為吉祥。
帝曰:“龍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數屈于井,非嘉兆也。
”作《潛龍詩》以自諷,司馬昭見而惡之。
注曰:帝有誅昭之志,不務養晦,而憤鬱之氣,見于辭而不能自揜,蓋亦淺矣。
此其所以死于權臣之手乎!(卷七七) 身之蓋有感于皇子竑被廢之事也。
宋甯宗無子,養宗室子貴和,立為皇子,賜名竑。
史彌遠為丞相,專國政,駭不能平。
初,竑好琴,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之,而私厚美人家,令伺皇子動靜。
一日竑指輿地圖示美人曰:“此瓊崖州也,他日必置史彌遠于此。
”美人以告彌遠,竑又書字于幾曰:“彌遠當決配八千裡。
”竑左右皆彌遠腹心,走白彌遠,彌遠大懼,日夕思以處竑,而竑不知也。
卒被廢立,以至于被缢而死。
事詳《宋史》甯宗楊後及竑本傳。
與高貴鄉公事,如出一轍,可為浮躁淺露者戒。
魏元帝景元四年,吳人聞蜀已亡,乃罷丁奉等兵。
吳中書丞華覈詣宮門上表曰:“伏聞成都不守,臣主播越,社稷傾覆。
臣以草芥,竊懷不甯,陛下聞此,必垂哀悼,謹拜表以聞。
” 注曰:《左傳》楚人滅江,秦伯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大夫谏,公曰:“同盟滅,敢不矜乎,吾自懼也。
”蜀,吳之與國,蜀亡,岌岌乎為吳矣。
吳之君臣不知懼,故華覈拜表以儆之。
(卷七八) 《左傳》語見文四年。
降服者素服,出次者避正寝,不舉者止侑樂,過數者過常禮日數。
鄰國滅而知戒懼,此秦穆之所以能霸西戎也。
宋端平元年,孟琪以元兵入蔡城,滅金,時相侈大其事,監察禦史洪咨夔疏曰:“殘金雖滅,與大敵為鄰,事變叵測。
益嚴守備,尤恐不逮,顧可侈因人之獲,動色相賀,渙然解體,以重方來之憂乎!”語見《宋史·理宗紀》及《咨夔傳》,意與華覈同,有國者深可以為戒也。
晉懷帝永嘉六年,衆推始平太守麴允領雍州刺史。
閻鼎與京兆太守梁綜争權,鼎遂殺綜。
麴允與撫夷護軍索、馮翊太守梁肅,合兵攻鼎。
鼎出犇雍,為氐窦首所殺。
注曰:胡羯方強,賈、閻、麴、索,降心相從,協力以輔晉室,猶懼不能全,況自相屠乎!長安之敗征,見于此矣!(卷八八) 賈者賈疋,先麴允為雍州刺史。
洛陽既陷,懷帝被執,賈、閻、麴、索,奉皇太子業即位于長安,是為愍帝。
然以忌功争權故,互相屠殺,遂為聰、曜所乘,悲夫! 晉明帝太甯元年,涼參軍馬岌,謂氾袆為糟粕書生。
注曰:《莊子》曰:“桓公讀書于堂上,輪扁輪于堂下,問桓公曰:&lsquo敢問公所讀者何言也?&rsquo公曰:&lsquo聖人之書也。
&rsquo曰:&lsquo聖人在乎?&rsquo曰:&lsquo已死矣。
&rsquo曰:&lsquo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槽粕已矣,古之人與其不可傳者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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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戒起于經曆,經曆不必盡由讀書,然讀書則可以古人之經曆為經曆,一展卷而千百年之得失燦然矣。
故《胡注》于史事之可以垂戒者,每不憚重言以揭之曰:“可不戒哉!可不戒哉!”孔子雲:“書之重,辭之複,其中必有美者焉。
”此之謂也。
漢景帝後元年,亞夫子為父買工官尚方甲楯五百被,可以葬者,取庸苦之不與錢。
注曰:師古曰:“庸謂賃也。
苦謂極苦使也。
”餘謂亞夫之子無識,苦使其人,而不與賃錢,緻其懷怨而禍及其父。
亞夫之死,雖由景帝之少恩,其子亦深可罪也。
(卷一六) 刻薄傭人,為居家所大戒,當新舊勢力遞嬗之際尤甚。
身之蓋有感于當時所謂“奴告主”之事也,詳《解釋篇》。
漢順帝永和三年,周舉劾左雄所選武猛非其人,雄謝曰:“是吾之過也。
”天下益以此賢之。
注曰:聞過而服,天下以此益賢左雄,諱過者為何如邪!(卷五二) 此蓋為賈似道言之。
漢桓帝永興二年,太學生劉陶上疏陳事曰:“陛下目不視鳴條之事,耳不聞檀車之聲。
” 注曰:賢曰:“鳴條,地名,在安邑之西。
湯與桀戰于鳴條之野。
檀車,兵車也,《詩》曰:&lsquo檀車啴啴。
&rsquo”餘按《大雅·大明》之詩曰:“牧野洋洋,檀車煌煌。
維師尚父,時維鷹揚,涼彼武王,肆伐大商。
”陶蓋用此檀車事,言桀纣貴為天子,得罪于天,流毒于民,而湯武伐之。
亡國之事,不接于帝之耳目,帝不知以為戒也。
(卷五三) “檀車啴啴”,乃《小雅·杕杜》之詩,與劉陶之言不切。
惟《大明》歌頌武王伐纣之事,故陶以之為警。
漢獻帝建安十年,操斬郭圖等及其妻子。
注曰:郭圖、審配,各有黨附,交鬥譚、尚,使尋幹戈,以贻曹氏之驅除。
譚、尚既敗,二人亦誅。
禍福之報,為不爽矣。
(卷六四) 讒間人骨肉,以遂己私,而禍人家國者,其勢必不能自免。
此曆史彰著之例證,不獨郭、審煽搆袁氏兄弟之事為然也。
魏高貴鄉公甘露四年,先是頓丘、冠軍、陽夏井中,屢有龍見,群臣以為吉祥。
帝曰:“龍者君德也,上不在天,下不在田,而數屈于井,非嘉兆也。
”作《潛龍詩》以自諷,司馬昭見而惡之。
注曰:帝有誅昭之志,不務養晦,而憤鬱之氣,見于辭而不能自揜,蓋亦淺矣。
此其所以死于權臣之手乎!(卷七七) 身之蓋有感于皇子竑被廢之事也。
宋甯宗無子,養宗室子貴和,立為皇子,賜名竑。
史彌遠為丞相,專國政,駭不能平。
初,竑好琴,彌遠買美人善琴者納之,而私厚美人家,令伺皇子動靜。
一日竑指輿地圖示美人曰:“此瓊崖州也,他日必置史彌遠于此。
”美人以告彌遠,竑又書字于幾曰:“彌遠當決配八千裡。
”竑左右皆彌遠腹心,走白彌遠,彌遠大懼,日夕思以處竑,而竑不知也。
卒被廢立,以至于被缢而死。
事詳《宋史》甯宗楊後及竑本傳。
與高貴鄉公事,如出一轍,可為浮躁淺露者戒。
魏元帝景元四年,吳人聞蜀已亡,乃罷丁奉等兵。
吳中書丞華覈詣宮門上表曰:“伏聞成都不守,臣主播越,社稷傾覆。
臣以草芥,竊懷不甯,陛下聞此,必垂哀悼,謹拜表以聞。
” 注曰:《左傳》楚人滅江,秦伯為之降服出次,不舉過數,大夫谏,公曰:“同盟滅,敢不矜乎,吾自懼也。
”蜀,吳之與國,蜀亡,岌岌乎為吳矣。
吳之君臣不知懼,故華覈拜表以儆之。
(卷七八) 《左傳》語見文四年。
降服者素服,出次者避正寝,不舉者止侑樂,過數者過常禮日數。
鄰國滅而知戒懼,此秦穆之所以能霸西戎也。
宋端平元年,孟琪以元兵入蔡城,滅金,時相侈大其事,監察禦史洪咨夔疏曰:“殘金雖滅,與大敵為鄰,事變叵測。
益嚴守備,尤恐不逮,顧可侈因人之獲,動色相賀,渙然解體,以重方來之憂乎!”語見《宋史·理宗紀》及《咨夔傳》,意與華覈同,有國者深可以為戒也。
晉懷帝永嘉六年,衆推始平太守麴允領雍州刺史。
閻鼎與京兆太守梁綜争權,鼎遂殺綜。
麴允與撫夷護軍索、馮翊太守梁肅,合兵攻鼎。
鼎出犇雍,為氐窦首所殺。
注曰:胡羯方強,賈、閻、麴、索,降心相從,協力以輔晉室,猶懼不能全,況自相屠乎!長安之敗征,見于此矣!(卷八八) 賈者賈疋,先麴允為雍州刺史。
洛陽既陷,懷帝被執,賈、閻、麴、索,奉皇太子業即位于長安,是為愍帝。
然以忌功争權故,互相屠殺,遂為聰、曜所乘,悲夫! 晉明帝太甯元年,涼參軍馬岌,謂氾袆為糟粕書生。
注曰:《莊子》曰:“桓公讀書于堂上,輪扁輪于堂下,問桓公曰:&lsquo敢問公所讀者何言也?&rsquo公曰:&lsquo聖人之書也。
&rsquo曰:&lsquo聖人在乎?&rsquo曰:&lsquo已死矣。
&rsquo曰:&lsquo然則君之所讀者,古人之槽粕已矣,古之人與其不可傳者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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