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老篇第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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溆所言,無非淫穢鄙亵之事。

    ”段安節《樂府雜錄》則又盛稱:“文溆善吟經,能感動裡人。

    ”毀譽不同,愛憎各别耳。

    唐時有曲名“文溆子”,《樂府雜錄》以為樂工黃米飯撰,《碧雞漫志》引《盧氏雜說》則以為唐文宗製,蓋樂工奉上命依文溆聲調為之,故名。

     唐武宗會昌五年,群臣上尊号曰“仁聖文武、章天成功、神德明道大孝皇帝”,尊号始無“道”字,中旨令加之。

     注曰:是時帝崇信道士趙歸真等,至親受道箓,故旨令群臣于尊号中加“道”字。

    而不知其所謂道者,非吾之所謂道也。

    (二四八) 會昌五年,即武宗毀佛之年。

    武宗之崇信趙歸真,與後來宋徽宗之崇信林靈素無異,故徽宗亦抑佛。

    《宋史》二十一《徽宗紀》,載:“政和七年四月,道箓院上章,冊帝為教主道君皇帝。

    ”初,帝禦筆諷道篆院曰:“朕乃上帝元子,為太霄帝君,憫中華被金狄之教,遂懇上帝,願為人主,令天下歸于正道。

    卿等可上表冊朕為教主道君皇帝。

    ”于是道箓院上表冊之。

    語詳《通鑒長編紀事本末》百二十七。

    帝惱金身之佛,目為金狄之教,卒來金國之侵陵。

    又效真宗故智,讬之帝君降臨,以為是足以威海内而誇夷狄,幻想極矣。

    《左·莊三十二年傳》,史嚚曰:“國将興,聽于民,将亡聽于神。

    ”徽宗其将亡乎!其所謂道,非吾所謂道也! 唐懿宗鹹通三年,上奉佛太過,怠于政事。

    吏部侍郎蕭倣上疏,以為“佛者棄位出家,割愛中之至難,取滅後之殊勝”。

     注曰:人情莫不愛其親,莫不愛富貴。

    佛者棄父母之親,捨王子之貴而出家,是“割愛中之至難”。

    又釋氏為宏闊勝大之言,以為佛滅度後,諸天神王,供養莊嚴,皆人世所希有,後人又奉其法而尊事之,是“取滅後之殊勝”也。

    (二五〇) 身之于二氏之學,夙所通究,故注中無矯激之談。

    《中庸》言:“萬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

    ”尊此者固不必以抑彼為能也。

     鹹通十四年三月,上遣敕使詣法門寺迎佛骨,群臣谏者甚衆,至有言憲宗迎佛骨,尋晏駕者。

     注曰:事見《憲宗紀》元和十四年。

    死者人所甚諱也,況言之于人主之前乎!言之至此,人所難也。

    (二五二) 憲宗以元和十四年正月迎佛骨,十五年正月崩。

    懿宗以鹹通十四年三月迎佛骨,七月崩。

    非佛骨能緻禍福也,當其發願迎骨時,心力已虛,自谉不能久住,故谏者之言遂中。

    然懿宗之患,不在奉佛,而在怠于政事,史已言之矣。

     後晉高祖天福五年,閩主曦度民為僧,民避重賦,多為僧,凡度萬一千人。

     注曰:嗚呼!使度僧而有福田利益,則閩國至今存可也。

    (二八二) 此有感于元時隆禮番僧,蠧國病民,而知其祚之不永也。

     後漢高祖天福十二年,契丹遷晉主及其家人于封禅寺,遣大同節度使兼侍中崔廷勳以兵守之。

    時雨雪連旬,外無供億,上下凍餒,太後使人謂寺僧曰:“吾嘗于此飯僧數萬,今日獨無一人相念邪?”僧辭以“虜意難測,不敢獻食”。

     注曰:噫!孰知缁黃變色,其徒所為,有甚于不敢獻食者耶!有國有家者,崇奉釋氏以求福田利益,可以監矣。

    (二八六) 所謂“其徒所為,有甚于不敢獻食者”,指發掘宋陵諸僧也。

    人皆知此事為番僧所為,而不知為之伥者皆宋廷平日所飯之僧也。

    《癸辛雜識》續集上,載其徒互告狀一紙雲:“至元二十二年八月,有會稽縣泰甯寺僧宗允、宗恺,盜斫陵木,與守陵人争訴,遂稱亡宋陵墓有金玉異寶,說誘楊總統,詐稱楊侍郎、汪安撫侵占寺地,将甯宗、楊後、理宗、度宗四陵發掘,盡取寶貨,又斷理宗頭,瀝取水銀含珠。

    十一月十一日,又将孟後、徽宗鄭後、高宗吳後、孝宗謝後、光宗等陵盡掘。

    其下本路文書,隻言争寺地界,并不曾說開發墳墓。

    其宗恺與總統分贓不平,已受杖而死。

    宗允見為寺主,多蓄寶貨,豪霸一方。

    ”《雜識》别集上,又載:“乙酉發陵事,起于天長寺僧福聞,成于剡僧演福寺允澤。

    初,天長乃魏憲靖王墳,聞欲媚楊髠,遂獻其寺。

    繼又發魏王之冢,多得金玉,以此遽起發陵之想,澤一力贊成之,遂,俾泰甯寺僧宗恺、宗允等,部領人夫發掘。

    時有宋陵使中官羅銑者,守陵不去,與之力争,為澤率兇徒痛箠,據地大哭。

    遂先發甯宗、理宗、度宗、楊後四陵,理宗之陵,所藏尤厚,倒懸其屍樹間,瀝取水銀,如此三日夜,竟失其首”雲。

    身之所謂“甚于不敢獻食者”,此也。

    彼其平日所趨附者勢耳,勢既傾頹,趨附安得不随之而轉,又豈獨僧衆為然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