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術篇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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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術者緻治之術,即身之之政論也。

    身之生平不喜滕口說,不喜上書言時事,國變以後,尤與政治絕緣。

    然其注《通鑒》,不能舍政治不談,且有時陳古證今,談言微中,頗得風人之旨,知其未嘗忘情政治也。

    《表微》初拟立《君道》、《相業》諸篇,今特删併于《治術》,亦不多尚空言之意耳。

     周顯王三十五年,屈宜臼謂韓昭侯曰:“前年秦拔宜陽,今年旱,君不以此時恤民之急,而顧益奢,此所謂時诎舉赢者也。

    ” 注曰:徐廣曰:“時衰耗而作奢侈。

    ”言國家多難而勢诎,此時宜恤民之急,而舉事反若有赢馀者,失其所以為國之道矣。

    “時诎舉赢”,蓋古語也。

    (卷二) 此蓋為宋徽宗言之。

    《泊宅編》言:“崇、觀以來,天下珍異,悉歸禁中,四方梯航,殆無虛日,大則寵以爵祿,其次錫赉稱是。

    宣和五年,平江府朱造巨艦,載太湖石一塊至京,以千人舁進,役夫各賜銀碗并官,其四僕皆承節郎及金帶,遂為威遠軍節度使,而封石為槃固侯。

    ”是時遼夏交侵,金人亦乘機思動,國家多難而勢诎,政府渺不恤民,而舉事反若有赢馀也。

     周赧王四十四年,趙田部吏趙奢收租稅,平原君家不肯出,趙奢以法治之,平原君以為賢,言之于王。

    王使治國賦,國賦大平,民富而府庫實。

     注曰:觀此,則趙奢豈特善兵哉,可使治國也。

    (卷五) 國法貴平等,任何人不應享有特權。

    《元史·世祖紀》至元二十八年三月條,言:“江淮豪家,多行賄權貴,遇有差賦,唯及貧民。

    ”天下所以不平也。

    今趙奢能執法,平原君亦能服善,此其所以為濁世佳公子欤! 漢高帝元年,沛公見秦宮室、帷帳、狗馬、重寶、婦女以千數,意欲留居之。

    樊哙谏曰:“沛公欲有天下耶?将為富家翁耶?凡此奢麗之物,皆秦所以亡也,沛公何用焉!願急還霸上,無留宮中。

    ” 注曰:樊哙起于狗屠,識見如此。

    餘謂哙之功,當以谏留秦宮為上,鴻門诮讓項羽次之。

    (卷九) 王深甯曰:“淮陰侯羞與哙伍,然哙亦未易輕,谏留居秦官,鴻門谯項羽,排闼入見,一狗屠能之,漢廷諸公不及也。

    ”語見《困學紀聞》十二,意與身之同。

     漢高帝三年,廣武君對韓信曰:“今将軍威震天下,農夫莫不辍耕釋耒,褕衣甘食。

    ” 注曰:褕音瑜,靡也。

    此言當時之人,畏信之威聲,不能自保其生業,皆辍耕釋耒,褕靡其衣,甘毳其食,以苟生于旦夕,不複為久遠計。

    (卷一〇) 鐵蹄蹂躏之下,地方或反覺繁榮,皆此等心理為之也。

     漢哀帝建平三年,王嘉谏數變易二千石,及勸上畜養大夫。

     注曰:按嘉此疏,誠中當時之病。

    然為相者在于朝夕納誨,随事矯正,天下不能窺其際,而自臻于治平,不在著見于奏疏,以滕口說也。

    自宣帝之後,為相者始加詳于奏疏,而考其治迹,愈不逮前,相業固不在乎此也。

    (卷三四) 此有慨于宋人奏疏之冗也。

    上書動辄萬言,閱之豈易終卷,釀為風氣,賢者不免。

    申公曰:“為治不在多言,顧力行何如耳。

    ”身之不喜滕口說,屢見于《注》,亦可見其性格之一斑。

     漢章帝建初八年,溫公論曰:是故知善而不能用,知惡而不能去,人主之深戒也。

     注曰:溫公此論,用齊桓公、管仲論郭公所以亡國之意。

    為窦憲擅權張本。

    (卷四六) 說見《新序》卷四《雜事篇》。

    宋理宗亦郭公之流,故權臣相繼執政也。

     晉成帝鹹康五年,南昌文成公郗鑒疾笃,以府事付長史劉遐,上疏乞骸骨,且曰:“臣所統錯雜,率多北人,或逼遷徙。

    ” 注曰:謂中原之人,有戀土不肯南渡者,以兵威逼遷之也。

    (卷九六) 安土重遷,人之恒情。

    然太王去邠,從之者如歸市;劉玄德江陵之行,荊楚從之者十馀萬人,固不必以兵威逼遷之也,視其平日能否得民耳! 晉穆帝永和二年,石虎立私論朝政之法,聽吏告其君,奴告其主。

    公卿以下朝觐,以目相顧,不敢複相過從談語。

     注曰:石虎之法,雖周厲王之監謗,秦始皇之禁耦語,不如是之甚也。

    (卷九七) 秦桧之持和議,忠臣良将,誅鋤殆盡。

    又興文字之獄,許人告讦,凡私論朝政,皆貶竄之,察事之卒,布滿京城,少涉譏議即捕治,以塞士夫之口。

    桧之法,石虎之法也。

     晉簡文帝鹹安二年,秦王堅诏:關東之民,學通一經、才成一藝者,在所以禮送之。

    在官百石以上,學不通一經、才不成一藝者,罷遣還民。

     注曰:苻堅之政如此,而猶不能終,況不及苻堅者乎!(一〇三) 此有感于元初之賤儒,而知其不能久也。

    果也身之卒後六十六年而元亡。

     晉孝武帝太元二十一年,燕主寶定士族舊籍,分辨清濁,校閱戶口,罷軍營封蔭之戶,悉屬郡縣。

    由是士民嗟怨,始有離心。

     注曰:斯事行之未必非也,但慕容寶即位之初,國師新敗,又遭大喪,下之懷反側者多,未可遽行耳!《大學》曰:“物有本末,事有終始,知所先後,則近道矣。

    ”(一〇八) 事有可行而行之非其時者。

    《錢塘遺事》六,載:“禦史陳伯大奏行士籍。

    先是朝廷患科場弊倖百出,有發解過省,而筆迹不同者,有冒已死人解帖免舉者。

    乃議今後凡應舉及免舉人,各于所屬州縣給曆一道,親書曆首,将來赴舉過省,參對筆迹異同,以防僞濫,時人謂之籍秀才,鹹淳庚午科已行之矣。

    時人有詩曰:&lsquo戎馬掀天動地來,襄陽城下哭聲哀,平章束手全無策,卻把科場惱秀才。

    &rsquo”言非危亡之急務也。

    《癸辛雜識》别集下亦載之。

     齊武帝永明八年,交州刺史清河房法乘,專好讀書,常屬疾不治事,由是長史伏登之得擅權改易将吏,不今法乘知。

     注曰:史言徒讀書而無政事者,不足以當方任。

    (一三七) 人各有能有不能,不必盡人而從政也。

    用違其材,則有三害:害其人,害其民,害其事。

    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子曰:“賊夫人之子。

    ”即此意也。

    然身之此條,則殆為當時之學究言之。

    《癸辛雜識》續集下,載:“吳興老儒沈仲固言:&lsquo道學之名,起于元祐,盛于淳熙。

    其徒有假其名以欺世者,凡治财賦者則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