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誤篇第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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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不谙鄉邦掌故!無惑乎身之之彈之也。

     晉元帝大興元年,冬十月,劉曜至赤壁,即皇帝位。

    以石勒為大司馬大将軍,加九錫,增封十郡,進爵為趙公。

    史炤《釋文》趙公注曰:“劉曜字永明,元海之族子,僭即皇帝位于赤壁,國号趙,改元光初,始于此。

    ” 《辨誤》曰:餘按劉曜即皇帝位于赤壁,改元光初,國号仍舊曰漢,封石勒為趙公。

    至二年,進石勒爵為趙王,因斬勒使王脩,勒遂與曜為雠敵之國。

    曜既還長安,其下奏言:“劉淵始封盧奴伯,曜又王中山,請改國号為趙。

    ”曜從之。

    石勒于是年冬十一月,亦即趙王位。

    自是以後,《通鑒》書劉曜則曰趙,書石勒事則曰後趙以别之。

    大興元年冬十月之趙公,石勒也,烏得以劉曜國号趙為注邪!至下注“中山趙公”,想亦自知其誤,而不能改此誤,何也!(卷九〇) 劉曜、石勒,皆改國号曰趙,史家恐人易混,故稱前趙後趙以别之,豈意史炤複混石勒為劉曜乎! 晉成帝鹹康七年,诏實王公以下至庶人,皆正土斷白籍。

    史炤《釋文》曰:“白籍謂白丁之籍耳。

    ”費本同。

     《辨誤》曰:江左之制,諸土著實戶用黃籍,僑戶土斷白籍。

    琅邪南渡,凡中土故家以至士庶自北來者,至此時各因其所居舊土,僑置郡縣名,并置守令以統始之,故曰“正土斷”。

    不以黃籍籍之,而以白籍,謂以白紙為籍,以别于江左舊來土著者也。

    若以為白丁之籍,則王公豈白丁哉!(卷九六) 望文生義,為訓诂家大病。

    東晉之初,政府方獎勵人南渡,如史炤言,是從王師南渡之王公,皆貶同白丁,豈政府優禮勳賢之意。

    其為害義,何可勝言。

     晉穆帝永和六年,姚弋仲據滠頭。

    史炤《釋文》曰:“滠水在西陽。

    ”海陵本同。

     《辨誤》曰:餘按九十五卷鹹帝鹹和八年,姚弋仲降于石虎,徙居清河之滠頭。

    史炤隻據《廣韻》“滠水在西陽”,遂引以為釋。

    西陽固自有滠水,然西陽今之黃州,時為晉土。

    讀史須考本末,炤更不能省記姚弋仲所居之滠頭在清河,一時檢看《廣韻》,便引以為注,是未足以語《通鑒》也。

    下卷下年“滠頭”注誤同。

    (卷九八) 因異地同名而誤注,為史炤所常犯。

    “讀史須考本末”,學者藥石之言也。

     晉安帝隆安五年,河西王利鹿孤遣騎襲沮渠蒙遜,執蒙遜從弟鄯善苟子。

    史炤《釋文》曰:“鄯善複姓,其先西域人,以國為姓,苟子其名。

    ”海陵本同。

     《辨誤》曰:《通鑒》本文明以鄯善苟子為蒙遜從弟,凡讀《通鑒》者不俟博考,已知鄯善之非姓矣。

    是後沮渠鄯善複見于宋武帝永初二年,《釋文》之誤,愈不可揜。

    (一一二) 此極膚淺而幼稚之誤,注已辯之,複辯于此。

    海陵本同,司馬公休何至是,其為僞讬顯然矣。

     晉安帝義熙四年,乞伏熾盤築城于嵻山而據之。

    史炤《釋文》曰:“嵻山在西羌。

    ” 《辨誤》曰:炤說以丁度《集韻》為據也。

    夷考當時乞伏氏據苑川,嵻山蓋在苑川西南。

    宋朝西境止于秦渭,故嵻山在羌中。

    丁度《集韻》以宋朝疆理為據也,若引以注十六國地界,則疏矣。

    (一一四) 史炤釋《通鑒》,常以《廣韻》、《集韻》諸辭書為據,而不能沿流溯源,究其首尾,所謂無本之學也。

     宋武帝永初元年,宋王留子義康為都督豫、司、雍、并四州諸軍事。

    史炤《釋文》曰:“雍州名,入南北系宋。

    按《南、北史》無《地理志》,今用《晉志》,郡邑相統屬處,各于逐國土地合音釋者仍分所系。

    ”海陵本、費本同。

     《辨誤》曰:餘按宋武削平關洛,随失關中,雍州仍東晉之舊,還複僑治襄陽。

    此時古雍州之域,已屬赫連,安得系宋耶!炤又言“《南、北史》無《地理志》,用《晉志》,各于逐國所有土地分系”,此鹵莽之說也。

    南北國地理,沈約《宋書》、魏收《魏書》、蕭子顯《齊書》,各有《地志》;梁、陳、北齊、後周四朝地理,則長孫無忌等集于《隋書》,謂之《五代志》,曷嘗無可考乎!炤之淺妄,欲蓋而章。

    (一一九) 此為史學常識,而史炤似不甚了了,故身之以為淺妄。

    清乾嘉間,考據之學極盛,然周嘉猷撰《南北史表》,胡德琳為之序,有曰:“李氏《南、北史》及《齊》、《梁》、《陳》、《北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