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陪審團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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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時十五分至四時三十二分
摘錄自亨利·梅利維爾爵士之辯方結辯
“………所以,在我剛才向各位所說的話裡,我已經大緻将我們所謂本案的外在層面加以說明。
各位已經聽到,我想各位也會相信,這個人是一件刻意構陷下的受害者,你們現在已經知道,他不但沒有帶着槍到那棟房子去,而且是去見一個全世界他最想取悅的人。
你們也聽到那些把他的話加以扭曲的細節,連我都幾乎因此躊躇不前。
原先的構陷又由很多人加以掩飾和誇大——尤其是其中一個,你們聽到他就當着各位的面說謊,而且惡毒地要把這個人送上絞架,在各位考慮你們的判決時,值得好好想一下這事。
“可是你們和憐憫與同情都毫無關系,你們要做的是公正,就隻是公正,我所要求的不過如此而已。
所以我要把這個案子的重點歸納在兩件東西上,一截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檢方要你們相信這個人——完全沒有動機——突然從牆上抓下一支箭來刺殺艾佛瑞·胡彌。
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也是個簡單的問題,要不是他行兇,就是他沒有行兇。
如果是他行兇,他就有罪。
要是說他毫無問題地沒有做這件事,那他就毫無問題是清白無辜的。
“首先來看羽毛的事。
戴爾把被告獨自留在書房和艾佛瑞·胡彌會面的時候,羽毛在那支箭上——整根羽毛都在——完整無缺。
這是一個簡單的事實,沒有任何人有異議。
檢察總長也會向各位提到這點,等到房門打開,戴爾和傅來明先生進了房間之後,半片羽毛從箭上消失不見了。
他們馬上搜索了整個房間,羽毛并不在房間裡: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
莫特倫警探搜查了那個房間,并沒有發現羽毛,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
各位還記得,在這一段時間裡,被告始終沒有離開過那間書房。
“羽毛在哪裡呢?警方唯一的解釋是不知不覺中進到被告的衣服裡給帶出去了。
現在,我可以簡單明了地告訴各位,這是不可能的事。
原因有兩點,第一,各位在這裡親眼看到兩個大男人不可能把那根羽毛扯斷——在打鬥之中——扯不成斷裂的樣子;所以根本沒什麼所謂的打鬥,那檢方單隻在這一點上怎麼站得住腳呢?第二點,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我們知道羽毛實際上在什麼地方。
“各位聽到帕丁頓火車站行李寄存處的經理作證,說某個人——不是被告——在一月四号晚上稍早的時候把一個皮箱寄放在車站。
(無論如何,被告是完全不可能去做這類事情的,因為從發現兇殺案開始,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告一直在警方的監管下。
)箱子裡放着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絞盤齒輪上的正是不見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們不能懷疑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
你們已經看過顯微攝影的照片,可以比對每一個細節;你們也聽到将羽毛安裝到箭上的那個人的證詞:簡而言之——就像這個案子裡其他的事情一樣——你們能親眼看到而可以自行決定。
哎,那截羽毛怎麼到那裡去的呢?這樣的事實又怎麼能用檢方所說,被告抓下箭來當短刀使用的理論說得通呢?我認為這是一件你們必須記在心裡的事。
如果說是他刺殺了死者,那麼我要誠心地提出很多理由來說明他沒有做這種事。
他沒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将羽毛扯斷。
他沒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絞盤齒輪裡。
他絕對沒有把所有的東西放進史本賽·胡彌的箱子裡——這個箱子,各位還記得,甚至在六點半以前還沒收拾好或是拿下接來呢。
“關于那個箱子,還有一點,我要告訴各位。
如果對那個人的清白無辜還有任何合理懷疑的話,這個箱子也就足以把這些懷疑消除了。
我并不是說喬丹小姐将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領針、拖鞋收在一起。
不是的:我是說那個箱子就放在樓下的門廳裡,而有人利用了這個箱子,可是這和被告有什麼關系呢?箱子是在六點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樓下來的。
從那時候開始,一直到三個證人進入書房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
被告有沒有離開過書房呢?他沒有離開過。
這一點你們已經聽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檢方一再強調。
他有沒有接近過那個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别的東西放進去呢?(這些東西,我想早已經放在别的什麼地方,等着放進箱子裡去。
)簡而言之,他和這個箱子有沒有任何關聯?在犯行遭人發現之前他沒有這樣的機會,事後當然更沒有機會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審員,我要請大家注意另外一個重點。
部分失蹤的羽毛在一個箱子裡,而那個箱子,我們可以确定不是詹姆士·安士偉的鬼魂拿到帕丁頓火車站去的。
可是還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們都知道原先在哪裡,現在又在哪裡。
你們親眼看見那截羽毛在那裡。
就是在我為方便起見稱之為猶大之窗的地方。
要記得檢方相信安士偉以那支箭當小刀,那又怎麼解釋得通
各位已經聽到,我想各位也會相信,這個人是一件刻意構陷下的受害者,你們現在已經知道,他不但沒有帶着槍到那棟房子去,而且是去見一個全世界他最想取悅的人。
你們也聽到那些把他的話加以扭曲的細節,連我都幾乎因此躊躇不前。
原先的構陷又由很多人加以掩飾和誇大——尤其是其中一個,你們聽到他就當着各位的面說謊,而且惡毒地要把這個人送上絞架,在各位考慮你們的判決時,值得好好想一下這事。
“可是你們和憐憫與同情都毫無關系,你們要做的是公正,就隻是公正,我所要求的不過如此而已。
所以我要把這個案子的重點歸納在兩件東西上,一截羽毛和一把十字弓。
“檢方要你們相信這個人——完全沒有動機——突然從牆上抓下一支箭來刺殺艾佛瑞·胡彌。
這是個很簡單的案子,也是個簡單的問題,要不是他行兇,就是他沒有行兇。
如果是他行兇,他就有罪。
要是說他毫無問題地沒有做這件事,那他就毫無問題是清白無辜的。
“首先來看羽毛的事。
戴爾把被告獨自留在書房和艾佛瑞·胡彌會面的時候,羽毛在那支箭上——整根羽毛都在——完整無缺。
這是一個簡單的事實,沒有任何人有異議。
檢察總長也會向各位提到這點,等到房門打開,戴爾和傅來明先生進了房間之後,半片羽毛從箭上消失不見了。
他們馬上搜索了整個房間,羽毛并不在房間裡: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
莫特倫警探搜查了那個房間,并沒有發現羽毛,這也是個簡單的事實。
各位還記得,在這一段時間裡,被告始終沒有離開過那間書房。
“羽毛在哪裡呢?警方唯一的解釋是不知不覺中進到被告的衣服裡給帶出去了。
現在,我可以簡單明了地告訴各位,這是不可能的事。
原因有兩點,第一,各位在這裡親眼看到兩個大男人不可能把那根羽毛扯斷——在打鬥之中——扯不成斷裂的樣子;所以根本沒什麼所謂的打鬥,那檢方單隻在這一點上怎麼站得住腳呢?第二點,也是更重要的一點,我們知道羽毛實際上在什麼地方。
“各位聽到帕丁頓火車站行李寄存處的經理作證,說某個人——不是被告——在一月四号晚上稍早的時候把一個皮箱寄放在車站。
(無論如何,被告是完全不可能去做這類事情的,因為從發現兇殺案開始,一直到第二天早晨,被告一直在警方的監管下。
)箱子裡放着各位看到的那把十字弓,而卡在絞盤齒輪上的正是不見的那半片羽毛的一大部分。
“我想我們不能懷疑這就是那支箭上的那根羽毛的一部分。
你們已經看過顯微攝影的照片,可以比對每一個細節;你們也聽到将羽毛安裝到箭上的那個人的證詞:簡而言之——就像這個案子裡其他的事情一樣——你們能親眼看到而可以自行決定。
哎,那截羽毛怎麼到那裡去的呢?這樣的事實又怎麼能用檢方所說,被告抓下箭來當短刀使用的理論說得通呢?我認為這是一件你們必須記在心裡的事。
如果說是他刺殺了死者,那麼我要誠心地提出很多理由來說明他沒有做這種事。
他沒有以他不可能有的力量将羽毛扯斷。
他沒有把其中一部分塞在十字弓的絞盤齒輪裡。
他絕對沒有把所有的東西放進史本賽·胡彌的箱子裡——這個箱子,各位還記得,甚至在六點半以前還沒收拾好或是拿下接來呢。
“關于那個箱子,還有一點,我要告訴各位。
如果對那個人的清白無辜還有任何合理懷疑的話,這個箱子也就足以把這些懷疑消除了。
我并不是說喬丹小姐将一把度周末用的十字弓和領針、拖鞋收在一起。
不是的:我是說那個箱子就放在樓下的門廳裡,而有人利用了這個箱子,可是這和被告有什麼關系呢?箱子是在六點半左右收拾好,拿到樓下來的。
從那時候開始,一直到三個證人進入書房為止,一直都有人看到。
被告有沒有離開過書房呢?他沒有離開過。
這一點你們已經聽到太多次了——尤其是檢方一再強調。
他有沒有接近過那個箱子,把十字弓或是酒瓶或是其他别的東西放進去呢?(這些東西,我想早已經放在别的什麼地方,等着放進箱子裡去。
)簡而言之,他和這個箱子有沒有任何關聯?在犯行遭人發現之前他沒有這樣的機會,事後當然更沒有機會了。
“哎,哎呀——咳咳——各位陪審員,我要請大家注意另外一個重點。
部分失蹤的羽毛在一個箱子裡,而那個箱子,我們可以确定不是詹姆士·安士偉的鬼魂拿到帕丁頓火車站去的。
可是還有那根羽毛的另外一部分,你們都知道原先在哪裡,現在又在哪裡。
你們親眼看見那截羽毛在那裡。
就是在我為方便起見稱之為猶大之窗的地方。
要記得檢方相信安士偉以那支箭當小刀,那又怎麼解釋得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