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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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蒂-阿什比在家門口的台階上停下了腳步。

    夜色塗抹着三月裡這個明媚的下午,喧嚣的都市生活正達到高xdx潮。

    她轉身背對那一切,在老式大理石地面的門廳站了一會兒,然後将鑰匙捅進了鎖孔。

    裡扇門窗垂挂着的吊簾使室内的光線變得很柔和,暖暖融融而又朦朦胧胧,讓人看不清裡面都有些什麼。

    在剛嫁給肯尼斯-阿什比的那幾個月裡,她總是喜歡每天在這個時候回來,回到這所久已被商業和時尚遺忘而顯得安靜的屋子中來。

    紐約無情的喧嚣,遮天蔽地的燈火,擁塞的交通、房舍、生活及思想所帶來的壓抑同這所她稱為家的避難所之間的對比,總能深深地打動她。

    她在飓風的正中心找到了一座小島——至少她自己曾經這樣以為。

    然而現在,就在最近幾個月裡,一切都變了,她總是在門階上猶豫不決,而且總得強迫自己進去。

     她站在那兒,心裡想着屋内的情景:挂着舊版畫的大廳,旋轉的樓梯,左手她丈夫那間長長的陳舊的藏書室,裡面擠滿了書、煙鬥和幾把破破爛爛的扶手椅,看見那些扶手椅,誰都會想坐上去沉思一番。

    過去她是多麼喜歡那間屋子啊!樓上是她自己的起居室,自肯尼斯的前妻去世以來,因為一直缺錢,裡面的家具及牆上的飾物都未曾更換過。

    夏洛蒂改變了家具的陳設,增加了一些書籍,擺了一盞台燈,還搬進來一張桌子,從而把它改造成完全屬于她自己的屋子。

    甚至早在她拜訪前阿什比夫人的時候(那是她對她唯一的一次拜訪),她就懷着一種天真的妒嫉環顧四周,覺得它正是自己所希望擁有的那樣一間起居室。

    對前阿什比夫人她了解不多,隻覺得她待人冷淡,像是那種習慣以自我為中心的人。

    而今,她完完全全地擁有這間起居室已經一年多了——那些個冬日的黃昏裡,她總是匆匆地趕回這間屋子,或坐在爐邊看書,或伏在寬大的書桌上心情愉快地寫回條,或檢查繼子們的抄寫本,直到聽見丈夫的腳步聲。

     朋友們有時會來坐坐;而多數時候都是她一人在家,相比之下,她更喜歡後者。

    因為那是同肯尼斯厮守的另一種方式,她可以回想早上分手時他說過的話。

    想象他晚上回家後幾步跑上樓梯見她獨自呆着便一把将她攬入懷中時又會說些什麼。

     然而現在,她腦海中隻有一樣東西——客廳桌上可能有也可能沒有的那封信。

    在搞清楚它是否在那兒之前,她是無法去想其他事情的。

    那樣的信總是一個樣兒——一個四四方方的灰信封,上面寫着“肯尼斯;阿什比先生”字樣,字體醒目落筆卻很輕。

    第一次看見,夏洛蒂就覺得這很特别,字體那樣雄勁有力的一個人下筆竟會那麼輕,收信人姓名寫得總像是鋼筆快沒墨水的樣子,或者像是筆者的手腕過于纖弱不勝負荷。

    更讓人好奇的是盡管一筆一劃都富有男兒氣概,但字體卻明顯地出自女人的手。

    有些人寫字你看不出性别差異,有些人的字第一眼看上去就是男人寫的,而灰信封上的字卻毫無疑問是女人字體,盡管寫得很有力,充滿自信。

    信封上除了收信人姓名以外從來不寫别的,既沒有郵票,也沒有地址。

    極有可能是寫信人親自塞進信箱的——可這是誰呢?信是女傭在關百葉窗開燈時從信箱裡取出來的,反正夏洛蒂總是在傍晚天黑下來後看到它在那兒。

    她總用單數“它”去想那信,盡管那樣的信在她婚後已經有過好幾封——準确地說是七封——因為它們看上去一模一樣,于是在她腦海中它們便重疊成了被她稱作為“它”的一封信。

     第一封是他們蜜月歸來的那天來的,他們在西印度群島旅行了很長時間,兩個多月後才重返紐約。

    那天晚上他們同肯尼斯的母親共進晚餐,很晚才回自己家,一進門她就看見那個灰信封孤伶伶地躺在客廳桌上。

    她比肯尼斯先看到它,第一個念頭便是,“咦,這字體我以前見過。

    ”但她想不出是在哪裡,隻是每次看到灰信封上淺淺的字迹時才想起在哪兒見過;而且若不是那天她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