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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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回說到黃通理的妻子進至卧室,憑空将房門關起。

    他那大兒子在房外喊起來,那時自有個所以然之故。

    如今先要略叙黃通理妻子的出身事情,兩頭話不能并作一頭說,隻好把那所以然之故,暫擱不提。

     卻說這黃通理妻子,她娘家也是世代書香,從小兒就殁了父母,是她一個房分嬸娘帶了遂去撫養,乳名叫做秀秋,後來做黃家的養媳,因為未曾圓房,當他是女兒看待,家下人都稱她為黃小姐,至今談的人,就反把他娘家的姓一時忘了,這也無關緊要。

    可憐這黃小姐,從小沒了父母,到她那嬸娘身邊才兩三歲。

    嬸娘既不是嫡親的,性情又不甚厚道,平時待這黃小姐,饑一頓,飽一頓,勉勉強強,過了四歲,就當作丫鬟使用。

    到六七歲上,把一切粗重的事都逼着她做。

    夏天任他睡在蚊子堆裡,冬天大冷天,也隻給她一件破棉襖,凍的澌澌的抖,拖了鼻涕出來,還要打要罵。

    一年到頭,疾病痛癢,更是毫不相關。

     卻有一件,天天那雙腳是要親手替她裹的,裹起來使着手勁,不顧死活,弄得血肉淋漓,哭聲震地,無一天不為裹腳打個半死。

    有時他房分叔子聽不過,說:“你也耐耐性子,慢慢的與她收束。

    若是收束不緊,也就随便些,一定弄到哭喊連天同殺豬一般,給左鄰右舍聽見,還道是淩虐他,是何苦呢?”他嬸娘道:“這女孩子們的事,用不着你男子漢管。

    原為她是個沒娘的孩子,将來走到人面前,一雙蒲鞋頭的大腳,怎樣見人?偏生她這撒嬌撒潑的脾氣,一點兒疼痛都忍不住,手還不曾碰到她的腳,她先眼淚簌漉漉的下來,支開嘴就哭,叫人可恨。

    恨她不是我養的,要是我養的女兒,依我性子,早就打死了!不然,也要斷她的腳跟,撕掉她幾個腳趾頭。

    若是左鄰右舍說我淩虐她,請問那個鄰居家的堂客們不是小腳?腳不是裹小的?誰又是天生成的呢?如今我不替她裹也使得,日後說起婆婆家來,卻要說我嬸娘:既然撫養了她,不講什麼描龍刺凰的事,不去教導她也還罷了,怎麼連這雙腳都不問信?如此傳出去,不但我受了冤枉,隻怕人家打聽打聽,無人肯要,倒耽誤了這孩子的終身,對不住他那死過的爹娘!再說大腳嫁不出去,你就養她一世不成?看你有飯還怕吃不完呢。

    ”絮絮叨叨,一面說,一面更咬緊牙關,死命的裹。

    黃小姐那時雖然年紀小,聽了他嬸娘這一番話,曉得他的利害,也就死命熬住了疼,把眼淚望肚裡淌。

    以後一天一天的都是如此。

     那年她嬸娘的兒子開蒙,在村上一個村館裡上學,就叫黃小姐每日挾了書包送他進館,上午送中飯,下午領回來,一日三趟,都是黃小姐奔跑。

    她那兒子頑劣異常,若是這三趟之中在路上跌了,或是有什麼驚吓,這就是黃小姐晦氣,總說是欺侮了她,作弄了她,不是臭罵,便是毒打。

    試想,黃小姐一雙半爛不斷小腳,年紀又同他嬸娘的兒子差不多,怎樣追随得上?照應得來?常常就暗中飲泣,說:“我與他是一家人,不過他有父母,我無父母,我既做了他的女跟班,還要吃多少冤枉苦,真真女孩子不是人!可惜我是女孩子,要也是男孩子,雖然也同今日一般的苦命,定歸趁着還學堂的時候,背地裡要問問先生,多識幾個字,等到大來,也好自尋飯吃。

    别的不講先不先,這雙腳那怕生個疔,害個瘡,也不會這般的痛楚。

    ” 光陰似箭,日月如梭,看看又是年把功夫,黃小姐已經九歲望十歲了,在那嬸娘手下受的磨折,吃的苦惱,也言之不盡。

    十歲上發了一身痧子,又出了天花,這兩樁都是小孩子要緊的事,随便什麼貧苦人家,他女兒遇了這個當口,總得要調護着些。

    那天花又是險症,沒有不請個小兒科,吃副把藥,避幾天風,還要忌生人往來。

    落在富貴之家,更不消說,當那天花将發未發之前,就連吃的發物,如雄雞、鲫魚、蘑菇之類,也要花上多少錢。

    那時黃小姐不講這個,簡直比貧苦人的女兒還不如。

    她嬸娘就不曾問過信。

    也是黃小姐的天命,日後要從那黃家做出些烈烈轟轟的事,于這自由村上,大有關系,所以她這兩樁病輕輕發過了,連自己都不知不覺。

    這是後話慢表。

     自從這年之後,她嬸娘卻已亡故,就有黃通理家領了去做養媳婦兒。

    那時黃通理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