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年(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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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不可同罪而異罰,故如是啓之矣。
」答曰:「知道。
係關軍律,所係非輕。
旣誤則不可諉前而不改。
更問于他大臣。
」 ○慶尙道觀察使金玏〈十九日。
〉馳啓曰:「臣近聞人議,皆以爲此道左右,更合爲一,事勢至當雲。
執衆人之議,而揣今日之勢,則人之所論,果合事宜。
右道,自星州以上八邑,蒿荻之外,更無餘牧;鹹安以上九邑,方爲賊窟。
其餘各邑,又被賊患,蕩敗塗地,將不可更爲郡縣。
官事有先潰之勢,人心無可定之時,周匝千裡,煙火斷絶。
凡百荒廢,無可奈何。
其不能收拾餘燼,以成一道模樣者,據此可知。
今者中分一道,判而二之。
其地則境界雖接,其事則彼此相隔。
由是之故,事多不理,勢或難處。
若使左右,更合爲一,通融彼此,拯濟緩急,則號令出一,無所阻礙。
不然則左、右相爲掣肘,而終必有害於國事。
方伯隻是剩官,而不過貽弊於郡邑。
臣議諸都元帥權慄,則慄之意,亦如此矣。
」 ○備邊司覆啓,依狀啓合道。
○夜,大雨雷電。
○司憲府啓曰:「喪亂之後,民力已竭。
凡百供禦之物,自上務從簡約,而該官不體盛意,逐日供上監捧之際,尙循舊規,如生鮮等物,必用尺準,點退之弊,有不可言。
請司饔提調及次知郞廳,竝命推考。
提調,摠治一事,其任至重。
文城君健,行已悖妄,到處作弊,爲人所賤久矣。
今授司饔院提調,聞者莫不駭怪。
請命遞差。
」答曰:「郞廳推考,依啓。
提調不須推考。
文城君司饔提調,別無所爲之事,不至於不堪。
不允。
」 ○三啓,皆不從。
○備邊司啓曰:「近日軍餉措置之策,百般籌畫,更無餘策。
竊念內需司奴婢在各道者,以萬數。
今年秋事稍稔,皆以穀物收貢,各其近官,作都會貯峙堅守。
若兵戈不解,軍餉缺乏,則補用於軍糧;若軍糧有裕,則自可爲內需之用。
雖有他緊關應用之物,明春則必穀貴如金。
儲穀旣豐,則自可貿授用之。
此策兩便於宮府。
」答曰:「此事雖可爲之,但各道富民,必多有之,何不取用?優其賞格。
」〈史臣曰:「喪敗之餘,糧道匱竭,而自上尙有宮府之私,則其何以爲國乎?」〉○兵曹啓曰:「還都未數日,衛卒逃亡者,至於二百五十餘名。
雖緣紀律解弛,大槪不持糧料,獨身上京,迫於飢寒,以緻如此。
其中或有願依飢民,偸受賑濟於各廳,得以連命雲,極爲矜惻。
常時上番軍士,自願賑濟者,官許就食矣。
第惟男女老弱,不能運動者,渠之生死,不能爲輕重於國家,而尙且設場分賑,以救其命。
今此衛卒,其爲勤勞,比此輩不啻萬萬,且都民之中,兩驛之卒,尤甚飢餒。
若至於盡死,則國家傳命,百計無策。
今聞賑濟場規式,壯男一名,一時所食,粒米二合,作粥以饋雲。
老弱之不係役使,而遊手安坐者,猶可連命,衛卒驛子,東西奔走,無一休暇者,日食四合,決難支保。
此人等,比他人量,加一合式倍給其料事,令該曹速爲參酌磨鍊,捧承傳施行。
」上從之。
○訓鍊都監提調啓曰:「訓鍊節目,其載《紀効新書》者,至詳至密。
今當一切依倣爲之,但其文字及器械名物,有難曉處。
趁此天兵未還之前,令聰敏之人,多般辨質,洞然無疑,然後可以訓習。
此意前已啓達,今朝使郞廳李自海,往質于駱參將留營之人駱尙忠稱雲者。
尙忠,乃參將親屬。
又有宋侍郞所送金文盛七人,同在一處,見自海,言以侍郞之命,將就劉摠兵之營,訓鍊我國之軍,來此數日,而糧料支待踈闊,多有怨恨之色,至欲還去。
以此未得發言而退。
嘗聞高麗時,有宋商李元者,來寓於宰相崔茂先奴家。
茂先待之甚厚,因學硝焇火藥煮取之法。
我國之有火藥,自茂先始。
況今則南方之人,多聚于此,其間諳練軍事,識慮廣博者何限?必須待之以恩,使之傾倒所有,傳授於我,則其爲後日之利,庸有旣乎?且質疑時,事知譯官一人,與自海同爲往來,質正疑處如何?且金文盛最曉陣法,人物亦甚溫籍雲。
亦令接待堂上,親去問其來由,使之訓誨爲當。
故敢啓。
」傳曰:「此意至當。
依此啓辭爲之。
」 10月8日 ○戊子,左議政尹鬥壽〈史臣曰:「私情太勝,淸議不容。
二載鼎軸,相業蔑如也。
」〉啓曰:「天人之際,不可誣咎徵之應不僭。
在玆收聲之月已過,而虺虺又作,未知前頭又有何事,臣繞壁彷徨,不能安坐。
自上緻精國事,至於治兵、選將,未嘗頃刻忘于懷,臣等未敢有所一毫裨補。
玆者震驚之變,雖出於仁愛,亦由於小臣無狀忝位,妨賢病國之所緻。
四方章疏,多以玩愒爲說者,此豈無所以而然也?今此之變,臣實當之。
伏望亟罷臣職,以答天譴。
」答曰:「勿辭。
」 ○禮曹啓曰:「國家祭享,旣有先王定禮,固不可輕議,而當此財力之屈,勢不得仍遵舊制。
必須酌定應行之祭,使中外曉然知之,然後凡祭享節目,該司預爲磨鍊擧行,外方祭供之物,亦知應用之數、上納之期,而無顚倒貽弊之患。
如社稷春秋仲月祭、臘享祭、永寧殿春秋祭、宗廟四享大祭、冬至臘享大祭、各陵四名日祭、忌辰祭、貞陵、厚陵、顯陵寒食祭,似是情禮之所不可廢。
大段之祭,恐不出此。
議于大臣,則亦以爲然矣。
」傳曰:「依啓。
此祭姑爲行之。
」 10月9日 ○己醜,傳曰:「喪亂之際,都民之死者何限?意其都中遺民,必過半蒙白,及入京城之日,見都民塡塞,而未有服喪者。
此必亂中,倫紀墜廢,或染於夷俗而然,所關非輕。
令禮曹知委各部,其禮應服喪而不爲者,令其裡中紏檢,使之一一服喪。
」 ○司憲府啓曰:「國事日急,戎務方殷,大小之臣,夙夜匪懈,奔走竭力,猶懼不濟,而備邊司,近自還京之後,怠惰尤甚,或日晩始任,或無緣不進。
偸安私室,有若平時,惟務便身之計,不以國事爲念,其怠慢之罪,不可不治。
請備邊司堂上,竝命推考。
自上特遣近臣,供饋天兵,意甚盛也,而分給之際,不爲善處,緻令天兵,作挐爭攫,不成貌樣,至有隨到閽門,呼索不已者,其虧損體面甚矣。
請其日仕進承旨推考。
」上從之。
○傳于政院曰:「前日中使之京城往還也,司畜崔永慶之妻,路側呼飢,聞之極慘。
不可竝其妻而飢死,未知其妻尙在否也。
令有司訪問,米、鹽連續題給,毋緻飢死。
」 ○傳于政院曰:「江華、廣州、牙山,先王後宮避亂寓在。
食物題給事,各其道下書。
」 10月10日 ○庚寅,以赴防逃軍議處事,問于他大臣,則領中樞府事沈守慶議:「上敎允當。
前後逃亡者,竝令自備糧,督還赴防,似爲便當。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議曰:「臨陣逃卒,自有其律,不容議爲。
但此則其數甚多,不可悉從軍律,而身自裹糧,遠赴於數千裡外,亦事勢之所難,故備邊司欲令備糧上番於京師,蓋出於不得已,而臣亦反覆思之,不知處置之宜也。
大抵軍興,必先備糧,然後可以成軍。
不然則雖嚴用軍律,難可禁其逃散。
以其如是,而又緩其律,則實有如聖敎誨逃之兪,此其難處者也。
今姑依備邊司啓辭施行,而天兵糧餉調度之外,別出一勤幹官員,又主我軍餉措辦之事,趁此秋穀未盡之際,或除出募得之穀,輸入於軍中,以爲軍食,而此後嚴立紀律,凡有逃躱者,一用軍律,則庶乎得宜。
愚臣,前所目覩,而尋常悶慮之事,竝此啓達。
」答曰:「令備邊司,更加察爲。
」 10月11日 ○辛卯,以沈喜壽〈爲人有辯,久侍近密,奏對稱旨,上悅之。
〉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玏爲承政院都承旨,李有中爲同副承旨,沈源河爲司憲府掌令。
○自一更至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五更,金星入太微垣端門內。
○傳于政院曰:「節義之人,旣下令褒奬;士大夫之附賊,不可不施王法。
前聞成世寧,仍在城中,諂附倭賊,下令捕捉,而至今不爲捕捉,未知其由。
令禁府,秘密捕捉。
」 10月13日 ○癸巳,上遣重臣,行慰安祭于宗廟、社稷及永寧殿,親傳香祝。
○傳于左承旨張雲翼,〈爲人浮浪,處事輕躁。
至於經席之上,率爾妄對,急遽無序,時論輕之。
〉曰:「生進初試,試武才事及公私賤設科事,何憚而不爲擧行乎?欲如前日專忘武備則已,如欲爲勸武防備之計,則捨此規何以哉?此事斷然行之可也。
且飢民賑救事,日夜念慮,恐不得接濟。
官案所付無用之官太多,速爲汰去,諸司下吏,亦剋減其數,毋得循情猥濫事,言于備邊司。
」 ○以李光庭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德悅爲議政府舍人。
○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禮曹啓曰:「德嬪喪柩所在處,卽令漢城府五部,窮極尋問,則各處回報內,累日訪問,不知在處雲。
司詳李忠,前日自言:『將屍體權埋于含春院』雲。
德嬪切親,有尹百祥。
所當問者,惟此二人,而李忠則已死,尹百祥則在延安雲。
必須把問百祥,然後設位緻祭事,更爲稟施矣。
」 10月14日 ○甲午,禮曹啓曰:「臣等考諸禮文,三年內親享山陵時,有再度哭禮,而練後則無哭雲。
今此展謁,雖不如平時,而釋服卽吉,日月已久,且具黲袍,哭而行祭,有乖於練後無哭之制,故儀註內,不入哭禮於行祭,隻於大駕初至陵所,卽行哭禮於別位,仍以行祭事,磨鍊入啓矣。
今者大臣之意,或以爲臣等之意,似合於禮;或以爲兩陵經變之後,自上始行展謁,哭而行祭,雖有違於禮,於情則不可無哭。
大臣之意如是,而臣等未敢擅定,敢稟。
」傳曰:「自外議定。
」禮曹更議大臣,則皆以爲大駕至陵所,卽行哭禮,仍而行祭宜當雲,上從之。
10月15日 ○乙未,上詣宣陵、靖陵,禦淺淡服,哭臨後,行慰安祭,夕,還宮。
10月16日 ○丙申,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工曹判書金命元啓曰:「昨日宋經略差來委官,持箚付數道來,大槪爲設險防守事。
此事,臣前在嶺南,略達於狀啓中。
今倭奴屯據邊邑,作爲巢穴。
若不於今冬,合力驅勦,則雖設險於中路三四處,於事必無所益。
況以此創殘民力,何能以成?且巨濟在南邊海中,土地甚廣,多産船材,常時慶尙右道兵船之材,皆取諸此島。
前年賊雖犯入巨濟,而其處遺民,盡力相戰,旋卽驅出。
今年晉州之敗,賊船彌滿此島,盡殺餘民,多設城柵,分據於永登、知世浦、玉浦等處,此乃腹心之疾。
萬一,多造船隻,乘虛西犯,則非獨全羅道沿海可虞,西海一邊,亦相距不遠,水陸衝突之勢,將何以禦之?經略不知此意,隻以數三處設險,爲善後之策,未知其可也。
但此乃大事,而劉揔兵咨文中,每每催督。
今又經略箚付如此,將何以對之?敢此竝達,箚付竝爲上達。
」答曰:「此事,前具於咨文中,略見梗槪。
我國平日多忽於設險。
經略之令,未爲不可,而今時力有所不逮矣。
所啓賊勢事至當。
卿等皆備邊司堂上,議于本司,或具咨,痛陳賊勢可乎?且古人或有奉使,或爲儐接,於國家機關之事,則極陳利害,不乎避其身之危矣。
今時則不然,一有不合之語,先自恇怖,便爲刪去,或止而不呈,惟恐忤意。
因此下邦,情懷不通,屢失機宜,時事寒心。
黃璡之奉使極緊,其行一日爲急,而今見書狀,又托言經略之掣肘,不卽發行。
先令改撰奏文,無乃不可乎?且中國出來諸砲,當初有留置我國,仍用於防備之言。
楊元接見之時,予親言之,楊不以爲不可。
厥後有司不以爲意,不請留用,今則似爲盡還輸去。
此亦似當察處,竝與備邊司議處。
」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工曹判書金命元再啓曰:「伏承傳敎,臣等亦從前反覆商度,今日之勢,一日急於一日。
設險之事,力雖不及,不可置之相忘。
經略箚付中,計開處,則特其十分之一耳。
若使民力,稍可辦出,則不獨大丘、仁同等地,如三嘉、高靈、陜川、伽倻山、安陰等處山城,皆係天險,若能修築,聚近處之民入守,而淸野待之,則賊兵有所畏憚,此等第一急務。
大槪今日所恃者,天兵爲我障蔽,而今聞稍稍撤還,賊兵屯據益固,前頭之事,極爲寒心。
急宜痛陳時勢,回復於經略,而又以近日賊情,明白陳奏,或請留兵,或請添糧,尤當及時區處。
若稍遲,則恐無所及。
黃璡旣爲受命馳奏,而中路遲滯,果失使臣之體。
亦當急急下書,督令馳去矣。
中國出來火砲,非獨還爲輸去,貽弊一路,其中多有我國所未有之制。
臣偶過倭館後,見路邊空家,積置唐軍器,其數極多,而無人守直。
方欲自軍器寺啓請,移置一處,以爲後用,今聞有査還之咨,極爲缺然。
此亦急急移咨于經略,請留置,以備國用爲當。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遠接使尹根壽狀啓,以我國所奏留兵五千之故,皇上隻許留五千,而不許留一萬六千雲。
聖旨如此,則不久將撤回,極爲悶慮。
當初請留五千者,若倭賊捲衆歸巢,則欲少留天兵,以藉聲勢耳,今則賊在境上,狺噬衝突之患,不朝則夕。
我國遮截,隻恃天兵,國家存亡,專係於此。
將此意速完一本,或順付黃璡促送,或專馳一價,奏籲悶迫之情,何如?」答曰:「依啓。
但黃璡齎去奏本。
與此奏本,非但日月懸殊,黃璡專主謝恩,順付未穩。
速出使臣以送。
」 ○以吉誨爲司憲府掌令。
○傳于政院曰:「今見聖節使洪麟祥所送宋經略報石尙書處文書,則極爲詐謾,不祥甚矣。
今日賊勢,天朝每爲經略所瞞。
今此奏文中,明日痛陳可也。
」贊畫兵部員外郞劉黃裳咨于本國曰: 我皇帝甚怒王之不振。
經略宋與大司馬石力救解之。
命本部,宣諭於王。
本部自王京回,大病不能東行,故令都司代往,聞王已入京矣。
覩宗廟、宮室,豈不澘然痛心乎?如痛之,莫若速練兵,使不但痛之,而仍因循燕處,則痛之何益?蓋左右陪臣,皆不爲王憂,皆以有兵欺王。
夫王國,豈無兵哉?有不練,與無有司;練而不精,與不練同;精而不赴敵死戰,與不精同。
權慄、金命元二將,亟堪使,速令赴劉摠兵營,聽節制,分左右軍,不相離。
水陸兵若幹萬名,易衣甲、標旌,編入唐營,則如養雞者氣盈而神王,皆超距材矣。
王國之存亡,寔係於此。
今之封倭者,豈得已哉?乘此一二年之暇隙,俾王喘而甦,國兵氣盈而神王也。
三年間,必樹海上奇績,關白之頭,可緻於足下手矣。
10月17日 ○丁酉,傳于政院曰:孔廟行祭事,該曹察行,而尙不爲雲。
今廟社及山陵,俱已行之,孔廟亦當設位。
或標紙榜親行;或遣官行之,而須設於孔廟近處可也。
○禮曹啓曰:「文廟正殿位版十五內,文宣王以下位版十一無去處,餘存隻四。
東、西廡位版,則依數完全,竝埋置淨處雲。
本曹前日社稷、宗廟各陵祭啓稟時,將文廟權宜設祭便否,議于大臣,則文廟享事,與奉先不同,當先主於禮,不可徑情而苟且。
今者聖殿灰燼,位版亦無。
雖欲行慰安之祭,行之無所,禮亦無據,似不得率爾擧行。
徐當更議,參酌啓稟宜當,故臣等擬於兩陵展謁之後議稟,而今承聖敎,自曹未敢擅定。
議大臣定奪施行何如?」傳曰:「予見則異於是。
夫神之在天下,如水之在地中,無所往而不在。
鬼神無常享,惟其緻誠,則神在是矣。
故古人或設壇而祭;或設位而祭,豈必待木主哉?況事貴權時,不可泥滯。
今日之勢,創建學宮,非數年前所能爲也。
然則經變至數年之久,而諉以無位版,不慰安先聖之靈乎?其曰:『不可徑情而苟且』,又曰:『行之無所,禮亦無據者』,無乃不可乎?予意築壇於學宮之側,設位於其上,躬進而祀之,一以慰安先聖,一以重倫紀於幹戈之中。
又何疑乎?請以此質諸大臣。
」 ○備邊司啓曰:「伏覩聖敎,生進初試,竝試武藝事,出於禦敵保邦之聖意,但人之氣稟強弱,大相不同,人或有稟氣孱弱,專不能挽弓者。
如此之人,槪以射禦試之,然後許赴生進,則必有終身不能赴擧者,似非聖朝文武竝擧,隨才奬成之意也。
且祖宗朝科擧事目,纖悉備具。
前者或有以一時意見,紛紜改定,而終歸無益,多有弊病,故旋罷不行。
其由蓋出於此。
法非不具,而隻玩愒墜廢而然也。
今者屢設武擧,廣額取人,至於庶孽、公私賤、雜類之輩,皆令以武技進取。
文士,則又有祖宗朝試射之規,今又於生進之科,雜以武事,恐非穩當也。
」答曰:「生進試武才,不可不爲。
雖或間有孱弱者,豈可爲此數二孱弱者,不立如此美規哉?況武才,隻試於生進,不試於文科,亦有其意。
孱弱而不能挽弓者,自當赴於文科,有何遺才之歎乎?蓋生進,乃揀擇幼學,陞補太學者,孔子之敎人,豈獨爲操觚、雕篆?射禦,非六藝之才乎?我國末學文弊,不可言矣。
輕蔑武士,恰如唐末挽二石之弓,不如識一丁字。
今日之緻此,正由於是。
且所謂試武才者,非必如武擧挽強、馳馬,隻試以步射數巡,使之無漏習武藝而已。
男子生,而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豈如我國文士之爲哉?此理甚明,請勿拘滯,斷然行之。
如是而猶憚而不爲,則所謂『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 ○繼義將前正崔慶長從事官幼學洪涵等上疏入啓。
傳曰:「省爾等之疏,討賊之誠至矣,予用嘉焉。
爾等蓋勵此志,以立殊勳。
國家報功之典,必不後矣。
爾等知悉。
」仍傳于政院曰:「令備邊司回啓。
但慶長旣至於賜繼義將之號,則以前正稱號,似爲未穩。
復職似當。
此一款,幷爲回啓。
此人等間關遠來,再上封章,告以討賊之誠,雖時未有功,而或授一命之職,慰諭陽遣之似當。
令備邊司議啓。
」 ○備邊司啓曰:「兵或不解,糧餉告缺,百計措辦,得粟無路。
大抵天地所生,元有此數,不在於民,則在於官。
目今公私俱竭,雖巧作名目,多般收聚,不過爲頭會箕斂之歸。
古者兵興之時,必先講屯田之策,其意蓋欲得粟於齊民常産之外也。
前者兵、水使屯田事,則已因李舜臣狀啓,行移各道矣。
至於各鎭堡僉使、萬戶,各邑守令,擇取閑曠牧場、不能灌漑堤堰、陳荒田畓,作爲屯田,隨使耕種,其中得粟最多者,每道各一人,或陞敍褒賞,則人皆競勸,不煩而事擧矣。
此意移文于八道監司,劃卽施行。
其各邑鎭屯田起耕之處,開錄啓聞,以憑後考何如?」答曰:「意則好矣,我國之事,與中原異,農民自何出乎?百姓亦被侵矣。
且褒賞,則必有荒唐虛僞之事,更察爲之。
」 10月18日 ○戊戌,司諫院啓曰:「國之大事在祀。
少或失禮,謂之不敬。
前日宣、靖陵親祭時,殿內執事承旨等,卽當還出廟門,而神禦肅敬之地,俯伏侍衛,其不察之失甚矣。
請命推考。
官爵,國家之公器。
若或濫授,而不合於公議,則非爵人於朝,與衆共之之意也。
左副承旨樸東亮、同副承旨李光庭,俱以郞官,超陞堂上,爵賞之猥濫極矣。
物情久而益激,請命改正。
江陵府使南復興,爲人麤鄙,濟以貪饕。
到任之後,專以酗酒割剝爲事。
請命先罷後推。
襄陽府使洪麒祥,前爲京畿召募使成泳從事官,托以募粟,出入兩湖,濫用刑杖,貽弊多端,爲人笑罵。
及赴本府,號令顚倒,政委下吏,民受其弊,不可在職。
請命罷職。
蕩敗之餘,民天將絶,自上軫念窮民資活之無路,船運春秋種子,分給畿甸之民,及時播種,以爲嗣歲之計,甚盛擧也。
及第李?,以次知分給從事官,不爲奉承聖上恤民之意,非徒分給不均,亦多私用,買占田畓之說,騰播於遠近。
及其鞫問之時,又不直招,飾辭推調,巧爲自免。
許多國穀,終無置處,用心極爲無狀。
請命更鞫。
前後春秋種子次知官員,竝命詔獄,其時百姓等狀與分給文書,一一收取,比對照數,從實取招,以懲奸濫之罪。
守令遞易,則新舊未代之際,自有兼官,可以察任,而事變以後,或新官未赴,或邑宰領兵出境,則監司等例以所親無賴之輩,差爲假官。
爲假官者,至率家眷,厚自奉養,濫用官物,侵漁割剝,無所不至。
一邑兩倅,民弊不貲,列邑之杯蕩,亦由於此。
監司爲一道方伯,而創開新規,以貽無窮之弊,極爲無謂。
今後一切勿爲,痛革其弊事,請下諭于八道監司。
邊方守令,專以防禦爲重。
除授之後,卽赴任所,雖有私情之切迫,不暇顧念者,祖宗朝法例然也。
近來紀律闆蕩,人不畏法,縱恣成習,至於微末之官,亦無忌憚。
義州判官金繼賢,家在忠州四、五日之程,而拜辭之日,托以覲親,偃然陳疏,枉道留連,不卽赴任。
其不有國法,恣橫自便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答曰:「餘依啓。
承旨改正事,他人不顧君父,皆棄而逃去,此人等獨爲扈駕。
必須褒奬,故如是爲之矣。
更勿論啓。
」 ○司憲府啓曰:「國家自喪亂以來,官爵太濫,有識之竊歎久矣。
左副承旨樸東亮、同副承旨李光庭,出身纔過三十朔,資級僅至五六品。
雖有自初扈從之勞,亦是臣子之職分內事,而堂上重加,相繼超陞,殊非所以愼重爵賞,儲養人材之道也。
當此重恢更化之日,有此駭異之政,其何以厭服人心?請竝命改正。
泰仁縣監樸文榮爲人麤鄙,赴任之後,不治官事,專肆貪婪,官庫之物,公然偸出,陸續輸運於鄕莊,惑愛京娼,所言皆從,賄賂請托,無所不至,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不敍。
江陵爲府,嶺東巨鎭,控制策應,比他邑爲重。
府使南復興,庸駑不治,且多虐民肥己之事。
請命罷職。
南陽府使金好忱,以起服之人,自知在官不久,恣行貪虐,侵漁割剝,以爲善事之資。
民結賦役,專委下輩之手,漫不省爲何事。
請命罷職。
」答曰:「竝依啓。
承旨改正事,答院同。
」兩司累啓,不允。
○右邊捕盜大將李鎰〈爲人庸懦,馭軍無法,擁兵觀望,惟思退遁。
〉啓曰:「軍官兼司僕柳廷明進告曰:『豐儲倉奴彭石,與倭交結,至於誘引宣、靖陵堀取之狀,大槪承服。
』罪重之人,捕盜廳推鞫未安,故敢啓。
」傳曰:「令禁府推鞫。
」後,禁府以罪犯綱常,請三省推鞫。
○備邊司啓曰:「伏承下敎,生進試武才事,臣等反覆商議,則生進之輩,兼試武藝,本非難事。
臣等之有所持難,豈有他意?祖宗朝設科取士,各有條理。
後來加設之規,例不經久,沿革無常,還傷國體,而我國人心,玩法成習。
如初試入格者,考講《家禮》、《小學》,乃是訓士美意,而今作虛文。
此事今雖設行,賊退弛警之後,難保其不至懈弛。
竊恐無益於武事,而反有紛更之弊也。
大抵凡作事,頭緖太多,則煩擾而無成。
近日奬勸武藝,其規不一,隻在堅持力行之如何耳。
如欲令執冊讀書者,皆習弓矢,則生員、進士及幼學之曾參解額者,廣取試材,拔其入格優等者,劃卽除職奬勸,則不無興起勸勵之心矣。
聖敎至此,臣等固當奉行之不暇,而群情如此,惶恐敢啓。
」答曰:「生進試武才事,不可不爲。
更議以啓。
」 ○禮曹啓曰:「宗廟薦新、薦禽,依前例爲之,宗廟及各陵朔望,則旣停行祭。
隻焚香似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文廟設祭節次,議諸大臣,則皆以爲自上,欲設壇設位,或標紙榜。
其急於慰安先聖之靈,且重倫紀之意至矣。
但設壇位、紙榜等事,似涉苟簡。
反覆思量,未能的知其穩當。
欲考古史,文籍蕩失,無憑可據。
不如速成位版,且構草殿數間於聖殿之基,卽行慰安祭,仍爲奉安,恐或無妨。
本曹之意亦然。
敢啓。
」傳曰:「宗社未構之前,雖構草殿,似爲未穩。
更議爲之。
」 10月19日 ○己亥,義禁府,以都元帥權慄〈當變初,冒危進挫賊鋒。
及其專制閫外,恇怯退縮,無意討賊,輿望大喪。
〉狀啓,傳曰:「忠淸監司許頊,不爲國事之狀,前者已爲傳敎矣,今見狀啓,則極爲駭愕。
如此之人,必須拿鞫,問于備邊司。
」 ○以沈喜壽爲承政院都承旨,李齊閔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20日 ○庚子,禮曹啓曰:「文廟位版造成設祭之所,更議大臣,則公廨、私舍中,如有燒餘淨潔之處,隨便修理,奉安宜當雲。
故臣等卽招館中人問之,則聖殿西典祀廳完在雲。
此廳淨且寬廣,至爲便當。
五聖、十哲位版,斯速造成,奉安設祭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朝廷凡百號令,惟恃帥臣之奉行。
若監司任置不行,務爲沮閣,宜乎國事不濟。
忠淸監司許頊,自前每事搪塞,雖係軍興之事,有若尋常公事,不卽擧行,非一非再。
今見都元帥權慄狀啓,本道內浦農事大稔,而更無辦出之路,力爲阻搪。
以帥臣無意國事,一至於此,極爲駭愕。
請依傳敎,拿來推鞫,以警其他。
」上從之。
○傳曰:「劉總兵,以大臣下來事催促。
且觀事勢,大臣不可不下去。
檢察諸事,大臣下去可矣。
言于備邊司。
」 ○判敦寧府事西川君鄭崑壽上疏辭職。
答曰:「討賊克復,雖由於天兵,而天兵之來,實由於卿之敷奏專對。
其前雖有陳請於遼東,而不許發兵,至卿之行,始乃命將出師。
今日之功,專在於卿。
輔國之加,豈足以報之?卿宜安心勿辭。
」 10月21日 ○辛醜,禮曹啓曰:「德嬪喪柩所在處,尹百祥招緻詳問,則百祥言:『前日李忠所言埋置含春苑之事,乃是中間失實傳播之說。
我以德嬪切親,喪柩去處,常常留念訪問,而尙未得聞知。
入城數日,尋問嬪之族親家奴婢,而亦無所聞知』雲。
此後更無可問之處,尋得喪柩,似無其期。
擇日緻祭何如?」傳曰:「知道。
」 ○戶曹啓曰:「前日海州留駐時,使之減半收糴矣,某某道耶?令考啓矣。
經亂之民,準納官糶,勢所難行,故別定差使員,尤甚受害地面,一一摘奸,今年八道收糴元數三分之二,其一分,則待明年收納矣。
大駕所經各官,則擇其失稔之邑,隻捧二分事,亦爲啓下行移矣。
」傳曰:「有司不見畿甸一路田野耶?蒿荻滿目,何忍於催糴?今宜一切勿爲催納,待年捧之可也。
其違命督納守令,當爲拿鞫重治。
」 ○備邊司啓曰:「生進幷試武藝,有乖舊規,故未卽奉行矣聖敎至此,試爲施行何如。
」上從之。
○以鄭昌衍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22日 ○壬寅,上禦便殿,謂大臣等曰:「倭賊如彼屯據,何以爲之?」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對曰:「賊屯據邊邑,托於講和,而搶掠如舊,我國固已陷於術中矣。
自金俊民離巨濟之後,賊分據巨濟玉浦、永登浦、知世浦等島。
兵船之材,惟在於此。
若休養兵力,多造船隻,則舟師雖在,其勢難遏。
況水使輩,才智相等,號令不一,而元均軍,則六百餘名;李舜臣軍,則千餘名,久駐海上,且甚飢餒。
若一朝潰散,則不無水陸竝進之患。
百爾思之,他無可禦之策。
必須與天兵合勢,而軍糧乏絶,極爲悶慮。
在此經費,定其一年支用之數,量留一二十萬石,而其餘盡輸於彼人,補軍糧,則可以接濟矣。
至如調兵等事,各官專委下吏,強壯者賂免,疲癃者被抄。
今若除去老弱,抄其精銳,分三等成冊,臨時調發,押領交付,則可以一時齊到,而無如前溷雜之弊矣。
」上曰:「賊情如何?」成龍曰:「淸正、行長,其志豈眞欲犯中原哉?所望不過通貢而已。
且見洪麟祥狀啓,則朝廷不知我國賊勢,隻留五千,將盡撤回。
賊若換調新兵,明春大擧,則何以禦之?須及冬前,與劉總兵合勢,勦滅可也。
」上曰:「總兵隻受把守之命,雖有百戰百勝之勢,無經略之令,則必不擊矣。
大槪此間事情,必使天朝,洞知可也,而經略以晉州空虛,而賊入據,瞞報於石尙書。
凡所奏聞,輒爲攔阻,其處心行事,極爲痛心。
以大臣,而處事如此,天下之事不可爲也。
然奏本,務爲婉曲,以倭賊不退,我國汲汲之勢,備細開陳。
且善辭周旋爲當。
」吏曹判書金應南曰:「中原都於燕京,我國乃藩籬也。
今者,賊輕侮中原,撤毀藩籬,所當聲罪緻討,而反議封貢,是誨盜也。
自古帝王之禦戎狄也,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未聞封王而增惡也。
」左議政尹鬥壽曰:「漢之冒頓、唐之突厥,雖極跳梁,而皆未得緻天討。
中國之道,羈縻而已。
」上曰:「卿言非矣。
此和議之所由起也。
」應南曰:「臣前爲濟州牧使,粗諳水路。
自濟州往江南,則頗遠,自全羅道往遼東,則甚近。
若由湖南,直犯遼東,則孰能禦之?」上驚曰:「此言然乎?雖不由西北,亦可達於遼東乎?」成龍曰:「必須先得我國,然後可以水陸竝進矣。
」都承旨沈喜壽曰:「賊屯據邊邑,雖不離寸步,而我國自至殘破矣。
」上曰:「漢江以南賊陣,星羅碁布,首尾相接,犯一營則輒相應,高處則例爲設險,可謂能知形勢矣。
」成龍曰:「臣見原州、砥平、楊根,可守處甚多。
如廣州南漢山城、水原禿城、衿川衿之山,皆係奇險,守此則湖南可防。
當差出京畿防禦使,聚合廣州、利川等地之軍,捍禦京城可也。
邊應星稍優於武士中,以爲防禦使爲當。
」上曰:「古人必先嚴明軍律,至有流涕而斬之者。
如崔瑩之爲將,凡罪幹軍律,則少不饒貸,故士卒皆緻死。
倭賊則不足道,而雖少罪必斬,故其軍爭死於敵。
不然則誰肯就死地,而摧鋒力戰乎?我國軍律不嚴,變生之後,尤爲解弛。
失律應死之人,備邊司一不按法論斷。
若此不已,則雖帶甲百萬,粟支十年,亦無可爲之事矣。
古人非好殺人也,不殺則所傷甚多,故不得已而殺之。
如樸泓,以慶尙水使,棄鎭來平壤,而不爲加罪。
封彊之臣,當死封彊,而慶尙道守令至有避入北道者,誠可駭愕。
今此晉州之戰,賊勢浩大,與前懸殊,以我軍勢,似難禦之。
然爲將者,所當耀兵,以盡在我之責,而終無一人赴援者,有司不能按律,臺諫亦不論執,失律之將,何所徵乎?當初,慶尙道失律將士,從輕重治罪可也。
」司諫李時彥曰:「此皆由於公道不行,私情大勝而然也。
如欲嚴明軍律,必須自上,去偏係,恢公道,然後百僚知所勵矣。
」成龍曰:「軍律,必須定部伍、嚴約束,三令五申,使之精鍊,然後號令可行矣。
我國昇平日久,武將不留意於用兵,故士卒不知戰陣爲何事,倉卒赴戰,有同驅羊。
如李薲、權應銖輩,不知禦軍之術,徒殺士卒,如刈草芥。
以此軍心尤爲渙散。
」上曰:「奏請使誰人可合乎?崔岦如何?」兵曹判書李恒福對曰:「岦之能文,人所共知,其能應變與否,臣未之知也。
然非庸人也。
」上曰:「然則崔岦增秩以送。
此係國家存亡,雖被攔住,以死爲期,必達毋還之意言送。
咨文則自外議定。
古人有草創之者,有潤色之者,所以重其事也。
今則不然,他人所製,難於點抹,辭命必須盡美可也。
」上曰:「如欲禦倭,非火砲不可,而火藥難措。
中原則以海水煮取矣。
前在定州時,試令煮取,能煮者令陞授堂上,掛榜知會,而未有能煮者。
何以則能使火藥足用乎?成龍曰:」火藥極易。
中原法,則燥三歇五。
我國,則燥四歇二。
休日,例令伐木煮焰,如此則火藥自爾多矣。
且江華多有牧子,而別無所幹。
令監牧官率領,煮取爲當。
「完城君李憲國曰:」中宗朝有焰硝防納,且給價募聚矣。
今則國儲已竭,貿易極難,令城中之人,家家煮取可也。
且科擧,亦以鳥銃試取爲當。
「上曰:」予已思之矣。
木箭不緊,以鳥銃代試如何?「成龍等曰:」上敎允當。
「沈喜壽曰:」生進初試,兼試武才事,再三傳敎,故備邊司以試爲施行之意,上達矣,大小人情,皆以爲未安。
「上曰;」是何言耶?「鬥壽曰:」生進試取之人,非但皆幼弱,若習武,則恐因此廢其本業也。
「憲國曰:」羽林衛,我國精兵也。
其中必多驍勇者,前年西幸時,或赴戰、或扈衛矣,今皆散亡。
明宗朝有庶孽科。
依此設科,聚會京城,用於緩急爲當。
「上曰:」予意庶孽許通,公私賤爲良,則常人皆習武矣;試於生進,則兩班皆習武矣。
假使秀吉死,日本乃我國,與天地無窮之讎,此時豈可更拘前規乎?聞慶尙道風俗,人有子兄弟,一子能文,則坐於堂上;一子業武,則坐於庭中,如視奴隷。
國家之有今日,慶尙道誤之也。
昔陸象山敎子弟習武,王陽明善騎射,我國隻持冊子,以敎子弟,岐文武爲二道,甚無謂也。
「憲國曰:」魚世謙、鄭蘭宗,皆一時名士,而公退則每馳馬於慕華館。
祖宗朝人物,與今時不同。
「上曰:」人物,豈與祖宗朝有異?習俗異也。
「上曰:」騎射,設的於馬腹之下,而俯射之。
賊豈伏於馬腹下哉?今欲去騎射,代試芻人,何如?「工曹判書金命元曰:」騎射所以習馳馬而已。
依上敎,試射芻人,亦當。
「上曰:」必須遮截鳥嶺,然後忠州可保。
前見劉員外,以爲不防馬嶺,京都亦不可守。
賊若先據設關,則是以嶺以南與賊也。
鳥嶺可以設關乎?「命元曰:」設關甚當。
秋豐嶺、竹嶺及黃澗、永同等地,皆可設關。
「成龍曰:」前若於鳥嶺,據險設伏,則賊豈敢輕進乎?賊今方屯據嶺南,勢難盡爲設關。
隻設於鳥嶺,姑譏察行人可也。
「上曰:」砲樓欲設於海州,而未知其制如何?「成龍對曰:」倭賊設砲樓於龍山倉,大槪如煙臺之制。
且《紀効新書》有之。
城外周回,築垣如牛馬墻,上穿大銃筒穴,下穿小銃筒穴,千步置一,賊犯近,則一時俱發。
且設於壕內,故賊不敢毀矣。
「上謂恒福等曰:」大臣下去,於卿等意何如?「兵曹參議沈忠謙〈拔自姻婭,愚而自用,貪權樂勢,賄賂公行,而淸議所不容。
〉對曰:」自古軍興,必大臣專制,然後凡事可濟。
臣意大臣往下三道,控制列邑,如宋朝開督府可也。
豈可坐備邊司,而遙制乎?「恒福曰:」臣意則異於是。
都元帥專制下三道,若善措置,則何事不可爲?大臣雖下去,臣未知其果有益於事也。
但摠兵節次移咨,而咨內事意,皆未施行。
姑遣大臣,以答其意可也。
「上曰:」國家以下三道,屬之元帥,使之專制,任非不重,而元帥不用軍律,以緻解弛。
必須大臣下去,節制違令,甚者梟示一二,然後事可爲也。
「成龍曰:」此豈獨元帥之過乎?我國之勢,如貧家卒遇尊客,蒼黃顚倒,罔知所措。
不揣其所以然,而徒責其無能,無乃不可乎?「忠謙曰:」辛卯條貢物,已爲蠲減,壬辰條亦議定,無遺作米,而其數不多。
必須癸巳條,亦爲作米,然後可以接濟矣。
「上曰:」貢物無遺作米,則百姓無乃怨苦乎?「鬥壽曰:」田稅及作米之數,不爲不多。
何必引用癸巳條乎?「大臣以下,啓訖趨出。
忠謙復進曰:」所謂癸巳條,不可作米者,慮其未及捧納之意也,已於秋冬,收合於民間矣。
古者軍興,則必屯田,以補軍餉。
諸葛亮之渭濱;趙充國之金城是已。
我國蕩敗之餘,軍糧無措備之路。
必爲屯田,然後可以支給。
四方沃饒之地,無如載寧屯田。
使兵使趙仁得,專掌措置宜當。
且聞仁川紫煙島,有牧場,馬僅百餘四。
驅馬於一隅,而使爲屯田亦當。
「上曰:」屯田之意美矣,我國與中原不同。
兵、水使,隻領數百殘卒,以何軍爲屯田乎?「時彥曰:」忠謙之所啓,皆非矣。
小臣曾爲守令,粗知民間事。
歲前則雖欲捧之,其勢末由。
壬辰條,旣已捧之。
若幷與癸巳條而捧之,民必怨叛矣。
黃海道失人心,由於屯田。
今不可復立。
方今之務,莫先於收人心。
若復逃散,何以調兵?城中百姓死亡者極多,所見慘惻。
城中如此,外方可知矣。
「上曰:」予意如牧場等地,募民耕種,半爲自食,官取其半,則無役民、役軍之弊矣。
「喜壽、時彥曰:」還都將至一朔,而不爲引接。
軍國重事,豈可以草記而爲之?雖無奇謀異策,不接臣隣,則下情無以達矣。
雖不禦經筵,如今日之引對可矣。
玉堂雖不備,上下番或爲夜對宜當。
「上曰:」予雖不辟,豈以無奇謀異策,而不爲引接乎?近適感冒,氣力不能支,故不爲耳。
「 ○司諫院啓曰:「南陽府使田見龍,本以貪縱之人,曾所履歷,專事剝割,顯被物論。
畿輔闆蕩之地,決不可付諸此人之手。
請命罷職。
鹹鏡都事李應虎,以本道微賤之人,濫授佐幕之任。
當此多艱之日,不以盡心國事爲務,專事貪虐,徵闕作弊,無所不至,鹹興一府之人,怨苦日甚,至於欲食其肉。
不可一日在職,請命罷職。
」答曰:「田見龍遞差,李應虎衣啓。
○以樸而章爲司憲府持平,龜城府使尹承吉,爲忠淸道觀察使。
10月23日 ○癸卯,夜一更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二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自三更至五更,密雲,不得看候。
10月24日 ○甲辰,傳曰:「經略前回咨,每陳諂媚之說,似非國書之體。
自前稱讃非一,已爲足矣。
不必每每如是。
況誤天下者此人也,而敢以萬全媚之?彼自前,愚弄我國,而我國反爲諂媚,稱讃之不已,彼必以爲朝鮮籠我度中,以國無其人,潛自哂之。
予意竊以爲不可。
回咨不激不諂,似乎得宜。
更參量施行。
」 ○以權徵爲戶曹判書,鄭姬藩爲工曹參議,沈友正爲司諫院獻納。
○備邊司啓曰:「斬級人給紅牌事,或以爲斬級人都錄一冊,後日三級、二級次第出榜;或以爲此乃勸勵之事,先送紅牌,而不書某等某人,待後日試射爲坐次,爲一榜雲;或以爲先爲斬級者,爲壯元,其下隨其來執爲坐次,甲科一人,乙科七人,丙科則無定數,隨先後書塡於紅牌,如有二級三級連斬者,卽以直長主簿,次第論功,則賞不踰時,有勸功之意。
此三件之論,臣等亦不得取捨,而第二之論,尤似可取。
敢稟。
」答曰:「依第二之論,斯速爲之。
」 10月25日 ○乙巳,傳曰:「大臣,國之股肱。
右議政李陽元遣官緻祭,若未葬,則外棺、石灰題給,已葬則祭需題給。
淸原尉,王室尊屬,亦遣官緻祭。
宗室如有遇害於賊者,則極爲矜惻,某物題給。
此乃弔死之義也。
○領議政崔興源身病,五度呈辭。
傳曰:「遞差。
」〈史臣曰「興源性本柔輭,加以不學。
因亂驟陞,無所建明,至是以病免。
」〉○司憲府啓曰:「變生之後,紀律解弛。
喪師棄鎭之將,多保首領,中外之扼腕久矣。
前兵使曹大坤,賊變之初,以閫帥,身擁重兵,賊鋒未至,先自棄鎭,不救金海,聞風輒走,數萬軍卒,一時潰散,投竄林藪,終不交鋒。
使賊勢長驅,列邑瓦解,其罪與李珏無異。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全羅兵使宣居怡,當晉州圍急之日,城中之人竭望外援,而多率軍人,逃匿山谷,終不赴援,使一城忠義之士,盡被屠戮,其退縮不救之罪大矣,而得免重典,極爲痛心。
請曹大坤、崔遠、宣居怡竝命依律定罪,其他失律人等,令備邊司一一詳覈處斷,以正軍律。
」答曰:「依啓。
曹大坤等,令備邊司議啓。
晉州不援李薲,先當其罪,亦令備邊司議啓。
」 ○司諫院啓曰:「變生以後,喪師棄鎭之將,非止一二,而未蒙顯戮,人心日解,紀律漸弛,以緻國事之壞敗。
不可不擧正其罪,以肅軍法。
前慶尙兵使曹大坤,身爲閫帥,專制一方,不見賊形,先自逃遁,堅城陷沒,大衆潰散,使賊長驅,直犯京城。
揆以師律,必斬無貰,而得保首領,物情莫不痛惋。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終始逗留,到處恇怯,曾率南兵,投入海島,不以討賊爲念。
巡察使權慄,來屯禿城,累招不往,仁川之圍,觀望不救;蟹巖之戰,約會不進,而終使滿萬之兵,一不交鋒,死亡殆盡。
及赴晉州,不思自效,退縮如前,坐視城陷,終不馳援,曾被重論,尙未就誅,失刑甚矣。
其前後罪狀,決難容貸,請竝命依律處斷。
及第鄭熙績,以曾經臺侍之人,位至貂蟬。
前宰安東巨府,無意拒守,賊在數日程之外,而燒毀軍器、官倉,委而去之,猶恐不及,遠投北塞,以圖苟活。
其忘君負國,擅棄封疆之罪極矣,而久逭常刑,輿情共憤。
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其他前後失律將士,令備邊司一一摘發詳覈,按律施行。
」答曰:「依啓。
鄭熙績拿來,曹大坤等,令備邊司,議啓。
」 ○傳曰:「義兵之稱,名號則美矣,而所謂義兵者,乃自用其兵;自食其糧,爲國討賊之謂。
今之義兵,殊異乎古之義兵,終未免爲憑公義營私謀,乘時托食之歸。
前代義兵,察罕爲首,未聞察罕之時,朝廷論賞納穀於義陣之人。
今瑣瑣義兵納穀之人,無不畢賞,竊吹朝端,猥濫紊亂,不可殫言。
恐爲察罕之罪人,而資後世之譏,不可論賞之意傳敎,而不得施行,更議處之。
」 ○傳曰:「十年前,宮闕難成。
不可長禦閭閻,多有虛虞之事。
況賊倭所宿之窟,乃敢坐臥其處,寧不痛心?景福宮有城子,後苑閑曠。
今卽斫伐南山外松木,明春卽令造作假家,移禦。
」 10月26日 ○丙午,司諫院啓曰:「忠淸監司尹承吉,遠在龜城,通諭往來之間,動經累月。
本道事勢,急於呼吸,方伯重任,不可久曠。
請命改差。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佐幕之任,彈壓列邑,不可不擇。
鹹鏡道都事金台佐,門地寒微,人物凡庸,不合幕僚之選。
請命遞差。
務安縣監李安謙,爲人狂妄,自赴任以後,不治官事,濫用刑杖,人不堪命。
請命罷職。
臣等伏見,自上有後苑造作假家之敎。
夫營繕之役,雖在平時,害猶及民。
況今蕩敗之餘,公私赤立,餓莩相望,內外遑遑,莫保朝夕,雖小小興作,實非其時。
且兇賊未退,屯據境上,固當不遑寧處,以待事定,而今若先爲移禦之所,重困飢饉之民,流聞遠近,深有所未安。
請亟寢造成之命。
」答曰:「依啓。
移禦造成,非今時所爲。
令備邊司議啓。
」 ○備邊司啓曰:「國破經年,大小諸將,次第奔潰。
繩以軍律,無一完人。
皆當依律,臺諫之論,不得不爾。
曹大坤以下四人,罪犯非輕,竝當依律處之,但其中李薲、宣居怡,方領大軍,與賊對壘,而除此二人,一無可倚之將。
四人所犯,或在往昔,前後狀啓,輕重參錯。
用法失宜,則求以振肅,而秪益解體。
曹大坤、崔遠,爲先拿鞫定罪何如?」答曰:「不卽按律行刑,有此遷就苟且之說。
其實無非姑息之意,然依啓。
李薲,乃庸將。
當先伏軍律,更議施行。
」 ○傳曰:「李洸可卽處斬。
不然則當更拿鞫,言于備邊司。
」 ○以尹仁涵爲忠淸道觀察使,吳億齡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27日 ○丁未,傳曰:「備邊司,以國破經年爲說。
國破之前,先走之將與守令,何不按法耶?且崔遠事,則出於所啓,而更思之,得無過乎?雖曰別無可紀之功,而然領兵勤王,來守江華。
若晉州不救之罪,則遠乃新及第率領交付之將,以不救晉州,不責巡邊使,而責之於遠,則遠不服矣。
恐不至於拿鞫。
更議施行。
」 ○備邊司啓曰:「李洸負罪莫重,而前者推鞫未畢,末減定配。
今不可直爲施刑,更爲拿鞫定罪宜當。
李薲有不救晉州之罪,旣未知當初形勢之如何,方對賊壘,與之相持。
若拿來,則呼吸之間,事機可畏。
臣等之意,姑使之貶秩戴罪,以觀後効,徐議其罪,恐爲無妨。
崔遠事情,上敎允當。
旣已罷職,勿爲拿問宜當。
」上從之。
○以豐原府院君柳成龍爲議政府領議政。
○備邊司啓曰:「時雖草創,時禦之所,決不可略設假家。
況闕內體貌,自有當直之司。
間閣之數,自至蔓延,雖從儉簡,費力必多。
臺諫之論,蓋由於此。
事若稍定,而糧有餘儲,則雖不預爲伐木,自有臨時措置之路。
今賊尙未退,中外空竭,朝不謀夕。
造成之事,雖非今時所爲,而人情未安。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前者侍郞提督,節次移咨,請以世子前進全、慶等道,策應兵糧之務。
回咨,以世子方患疾恙,不能前進之意爲辭矣。
今者侍郞至於題本奉聖旨,有都依擬行之語。
東宮氣候,尙未完復,勢難擧動,而聖旨如此,極爲悶慮。
今當製撰奏本,此事至重,自下不敢擅議,敢稟。
」答曰:「自外爲之。
」 ○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10月28日 ○戊申,司憲府啓曰:「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全羅兵使宣居怡,當晉州被圍之時,擁兵逃軍,無意赴援,使堅城受陷,忠義殲盡,人皆憤惋,而尙未就戮,失刑甚矣。
同知中樞府事李薲,素無才略,惟事退遁,曾守臨津,見賊先走,及赴晉州,終不馳救。
前後失律之罪,固非一再,而得免重典,極爲痛心。
此而不誅,惟務姑息,則將無以振紀律,而服人心。
請竝命依律定罪,以肅軍法。
大臣之職,百責所萃,萬民具瞻,苟非其人,不可冒據。
右議政兪泓,〈史臣曰:」專事家業,見利忘義,識者譏之。
「〉年紀衰耗,處事顚錯,曾受體察之命,隻貽民弊,及膺留都之寄,不體聖意,錯置乖當,緻有物議,猶且恬然,不知引退。
其何以表率百僚,弘濟艱難乎?請命遞差,改蔔賢德。
牙山縣監韓惟省,前爲守令,別無能稱,身且有病,勢不能堪任。
請命遞差。
」答曰:「崔遠等,已與備邊司議定。
右相別無所失。
設使或有處事之小失,人何能事事善處?何害焉?至於不知引退爲言,則尤非其情。
右相,前後累辭,而予力止之矣。
何可輕遞?韓惟省事,依啓。
」 ○司諫院啓:「罰一人,而千萬人懲者,以其用罰均也。
巡邊使李薲,變生之初,猥授討賊重任,纔過嶺路,見賊先走。
及守臨津,薲爲中衛將,先鋒一敗,恇怯卻步。
諸軍之請援,頃刻三至,而終不赴戰。
至於蟹巖潰師之日,挺身而走,先詣行在所,有若力戰者然,以爲脫罪之地。
人情之痛惋久矣,而蒼黃之際,無復紀律,朝廷不惟不加之罪,而仍使收用,至以孟明、曹沫之事責之。
爲蟹者,所宜洗心竭力,爲士卒先,以贖前愆之不暇,而晉州圍急,朝不保夕,身在咫尺,坐視不救,使一城血戰之士,無援就殲,聞者莫不切齒。
今者朝廷,追咎前後帥臣失律罪狀,將次第懲治,而薲獨免焉,其失刑甚矣。
請命依律定罪。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濫叨專閫,身擁南兵,終年海島,一不討賊。
仁川圍急,觀望不救;蟹巖約會,逗留不進,繩以軍律,已合就誅。
及往晉州之日,雖曰率領新及第,交付元帥,而旣赴戰所,目見危急,則所當忘身自効,以報國恩之萬一,而終始恇怯,無意入援。
其前後退縮之罪大矣。
請命拿鞫定罪。
」答曰:「崔遠等,與備邊司議定。
」 ○傳于政院曰:「沈岱被殺時,尹慶元亦爲被殺雲。
慶元,以王子圖出事,聞命進去,竟至於此。
雖無其功,亦可謂因國事而死也。
贈職似當。
當危難之時,忘君之輩,固不可盡責,但軍律非如他罪,係幹軍律者,則不可不正其罪,以爲後戒。
禹性傳爲義兵將,再召不至,一上誣功。
罪狀如此,而無人紏劾,常懷痛憤。
國家危急如此,而再召不至,人臣之義安在?此而不正其罪,何以爲國?昔李光弼,再造唐室,功蓋天下,而擁兵不朝,後世罪之。
況性傳乎?予意,或貶爵然後,大義明矣。
備邊司議啓。
」 ○前兵使邊彥琇,以亡命伏誅。
○傳曰:「京畿監司沈岱,危難之際,憤不顧身,至於爲賊所殺。
可遣官緻祭。
如或未葬,給槨、石炭葬資,且恤其妻子。
」 ○備邊司啓曰:「生進之科,兼試武藝事,前者臣等之意,以其事係改規,而恐歸無益矣。
頃日引對時,伏承聖敎,蓋欲以擧一國之人,皆習弓矢。
實是討賊復讎之至義,依上敎,初試後會試前,緩立規程,試才何如?」答曰:「奉承傳。
」 10月29日 ○己酉,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今日國事艱危,固已不待臣言。
姑以臣之事言之,至愚無似,倥倥一具臣耳。
前者忝竊相位,倉卒事變,一策不措,誤國之罪,不可勝贖。
聖恩寬不誅斥,至今苟容朝端,於臣已幸矣。
豈意更辱謬眷,再玷具瞻之地?臣雖愚頑,固將何必更爲叨竊;又將何顔以見百僚?臣觀於古史,中興之難,甚於創業。
成敗存亡,決於置相之如何。
扶顚持危之才,撥亂經濟之器,正無有如臣者,是猶知前日覆車之轍,而再駕而隨之,豈不殆哉!朝野人情,見此擧措,孰不解體,而臣之俯仰愧慄,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者,又如何哉!且臣自少,於心氣上受病已久,經年亂離,積敗益甚,幾死者數矣。
神昏精乏,筋力都盡,至於尋常應酬記憶,亦未免顚倒遺忘。
夜以倚壁達曙,晝以昧惙終日,事到眼前,全未了了。
以如此朽木形骸,澌盡心力,能料理軍國事,其可近似乎?此臣之旣自傷悼,而仰爲國事,未免寒心者也。
不然,臣亦人耳,當此危急之際,豈以苟免自便爲心,而仰煩聖聽,以虛讓之說,以重罪戾也哉?臣情阨辭蹙,籲呼無從。
萬冀聖慈,離燭夬決,亟收成命,以濟國事。
不勝涕泣祈懇之至。
」答曰:「勿辭。
更加盡心。
」 ○備邊司啓曰:「湖西一道,在今日所係益重。
外調兵糧,以供天兵,內爲京師藩蔽,方伯之任,必須極擇。
丁允祐,旣以年老不合,則尹仁涵衰邁甚於允祐。
當此艱虞之時,唯務得人。
若勿論爵秩高下與侍從之臣,則豈無可堪之人?尹仁涵遞差,令該曹,勿拘常規,十分擇擬。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尹慶元,雖無表表可稱之事,因公身死,亦爲可矜。
依上敎,量宜贈職。
事變之後,死事之臣,不無其人。
如東萊府使宋象賢、淮陽府使金鍊光,皆以身循國,節義可稱,未現於狀啓,故至今未蒙褒奬,頗鬱人情。
此外亦必有可褒之人,請令該司,急急査考實迹,一體褒贈,以慰忠魂。
禹性傳被召不至,律以人臣之義,果不無其罪。
但其誣功一事,其間事情,有不然者。
臣成龍、命元,其時方在坡州東坡,故頗知曲折。
倭賊造浮橋于漢江,恣意出入,臣等不勝痛憤,催督諸將,使之潛師直進,斫斷浮橋,以截往來之勢。
一日,江水大漲,賊橋蔽江而下,水使丁傑先爲馳報雲:『所率軍人,乘舟遡流,方向浮橋,有他軍乘漂流船隻,順江以下。
疑爲倭賊,將發射之際,其軍高聲大叫雲:「我乃秋義軍也。
」』旣以性傳馳報又至雲:『使西江軍人,乘夜往斫浮橋。
適値江漲橋毀,多奪賊船而來雲。
』臣等以此,不復緻疑。
雖其直冒賊營,快斫與否,有未可知,而性傳所送軍,則明甚。
以此言之,誣功之事,恐非出於作意欺天也。
凡事罪律,與之相稱,然後人心有所勸懲,一毫不可差爽。
性傳旣有承召未赴之罪,難諉於事勢之難。
以此足以議罪,量示貶罰,亦係勸懲之大義,臣等不敢他議。
」答曰:「依啓。
宋象賢、金鍊光事,予未仔細知之。
更察爲之。
禹性傳事,雖使渠軍送往,而浮橋則漂流分明,而以爲渠軍斫伐雲,非誣上乎?不難知也。
雖曰如是,徵召不至,貶秩則依啓辭爲之。
」 ○捕盜大將李鎰啓曰:「兼司僕韓士立,因任壽指示,進告言:『東大門外居石手樸墨石、樸成、丁亇同,與石手金江貞、尹順、姜季斤、黃時外、廉末叱龍、吾音同,冶匠洪金、李今會、金龍等,倭賊交結,陵寢掘取』雲,故捕捉推問,則或平問直招,或大槪承服。
捕盜廳推鞫未安,敢啓。
」傳曰:「令禁府推鞫。
」 ○義禁府啓曰:「罪人樸墨石等十二人,已爲拿囚,而事係陵寢,本府不可獨爲推鞫。
依前例三省交坐。
」上從之。
○有政。
以李輅〈爲人庸駑,浮沈固位。
〉爲工曹參判,李墍爲弘文館副提學,龜城府使尹承吉爲同副承旨,尹承勳爲忠淸觀察使,李尙信爲司諫院獻納。
○辰時、巳時,日暈。
申時,日有右珥。
○司憲府啓兪泓、李薲、崔遠、宣居怡等事,幷不從。
10月30日 ○庚戌,上禦便殿,謂左議政尹鬥壽曰:「各官專不聽令。
卿之下去,欲其號令之意也。
但軍中有功者,轉報之間,遲延時月,未卽施賞,以緻軍情解弛。
卿隨卽論賞。
慶州、蔚山之軍,勇敢倍他,斬獲頗多,亦須論賞,使之聳動。
將帥以下罪關成敗者,一切以軍法從事,先行後聞。
且湖嶺之間,盜賊盛行。
若投入倭賊,或嘯聚爲盜,則不是細慮。
」鬥壽對曰:「歲饑民窮,盜賊興起。
當議于監司,隨便措捕。
」上曰:「不必捕捉。
或招募、或開諭,使之斬倭贖罪爲當。
」鬥壽曰:「經年兵禍,北道藩胡,久不上來。
宜送綿布,以慰其心。
穩城藩胡,癸未前後,終始不叛,亦宜依給藍布,以固結其心。
」又曰:「臣近爲委官,推鞫罪人,虛實間,人心搖動。
城中之人,誰不與賊相通?當此之時,須以安靜鎭定爲務。
不可一一繩以王法,使人情疑懼,以緻離散之患。
」上曰:「此言極當。
當另加體念。
但有司進告,事係陵寢,不可置而不問。
」上曰:「雖有薦擧之法,而有同文具。
何以則守令,得其人乎?」鬥壽對曰:「薦擧例循請囑,而犯贓,則又無論死者。
今當申飭該曹,一徇公道,而又別作一冊子,錄其姓名,如唐玄宗書諸屛上,以觀其能否,如或非人,幷罪其擧主,則庶有懲畏之理,而守令得其人矣。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東宮前進事,與宰臣反覆商議,則無善處之策。
大槪經略,從前再三移咨督促,此則猶可以疾病爲解。
今則聖旨已下,經略承兵部行文咨諭,言辭甚峻,至欲等待回報,更爲具題,連遣撥丁及本國通事、陪臣,相繼督促。
玆事必不但已。
萬一處置未盡,而中朝以方命不行,或有參奏之事,則將何以自解於天朝?必有噬臍無及之患,極爲憫迫。
諸臣之意,或以爲東宮,雖輿疾而前進忠淸,中道駐箚,以承聖旨爲當;或以爲雖不得直進湖西,而姑爲進發,還到京城,以示欽奉聖旨,不敢寧居之意,而徐觀氣候,別爲進退爲當;或雲證勢旣如此,當更以病重難進,回答雲,而此議則隻數人。
今當酌量東宮氣候,可堪登途與否,以爲處置,而此則非外間所可明知。
惟在上裁。
」答曰:「東宮以咽喉證,去二十五日受鍼雲。
非但證勢如此,元氣已弱。
當此冬月,予不忍於南遣。
頃見咨文,隻自涕泣而已。
然國事至此,何計死生?東宮雖下去,未經事,難以發號施令。
予雖在此,別無所爲。
竊願予代世子南下,駐箚於全州近處,策應諸事,仍觀一路形勢,鎭撫湖民,觀勢還來。
議啓。
」 ○以禹性傳貶秩,承傳曰:「此是降資之罪耶?削職。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第四十三〉 十一月 11月1日 ○朔辛亥,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在海州。
○傳曰:「頃者,于嘗感冒,今已向差。
獻、泰陵爲賊所犯,康陵亦不可不展謁。
令禮曹議啓。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伏承聖敎,極爲懇惻。
臣等聚首感涕,不知所雲。
今日事勢之難,至於如此,雖反覆商議,兩無便宜之策。
或以爲東宮旣不得行,則大駕親臨策應,俾天朝曉然知東宮之不能前進,不出於推托爲當,此議則隻數人。
其他群議則以爲:『南方物力已竭,一路郡邑守令以下,方奔走於天兵供頓之役。
若大駕南下,則雖簡其扈從,而供億之繁,亦難堪支。
』不獨此也,京城人民,時方稍稍還集,車駕若又出城,則已聚孑遺之民,無所依庇,必益渙散,此外事勢難便者非一。
東宮當初,以病不能前進之狀,如早爲通情,明白咨報,以解經略之疑,則事勢不至於此,而隻緣始不分明開報,有若托辭,故輾轉相激,益至難處。
今當答之曰:『年前事變搶攘之際,已令世子,召募四方,由平壤至寧邊,由寧邊至伊川,暴露於江原、黃海、平安數千裡之遠,日不暇給。
何獨於今日,以前進全、慶爲難,而敢爲自便之計,以重罪戾乎?由其亂離奔遑,積傷霧露,疾病非輕,今旣累月,未見差復。
以此當職還都之日,亦不能力疾相隨,猶在海州,事勢之悶迫可知,而今承欽奉聖旨,惶恐隕越,俟世子疾患少可,卽離海州,寸寸前進。
若病勢久不見愈,則當職欲親往忠、全兩道之境,督調兵糧爲計』雲,而東宮氣候少安,則乘未甚塞凍之前,漸次前進入都,以示欽遵聖旨之意,則經略之疑,恐或少解,而其於事理,亦似少安。
敢稟。
」答曰:「經略之爲人,予粗知之,亦見其外貌。
大槪易怒之人,似險者也。
此事至於奉聖旨,萬一發怒,則不可說也。
各各獻議書啓。
」 ○備邊司啓曰:「兵亂之後,重以飢饉疾疫,千裡之內,無復人煙,不過數月,生類將盡。
常時各官民戶貢物進上,名目多端;今於草創之際,凡百祭享,以至供上等事,一切從簡,比舊隻存十分之二三,戶曹急急通融商量,實用之數,撙節裁定。
又於郡邑,察其焚蕩最甚及稍完處,可減者減之,可存者存之,明白知委,使人民曉然知之,然後貪官、猾吏及各司下人等,不敢中間刀磴作弊。
前在海州,至於敎書下諭,而今旣歲暮,民間尙未知蠲減仍存之數。
請令該曹,數日內急速磨鍊,如京畿則全減,其他道,則量宜裁減宜當。
此非常時貢物詳定之比,隻取今年所納,損其應用之外而已,捧承傳施行何如?」答曰:「依啓。
」 ○日有食之。
自昧爽至巳時,四方沈霧。
○諫院啓曰:「李薲、崔遠,恇怯駑劣,最在人下,而濫授討賊重任,擁兵逗留,終始退縮,遇賊而走,爲士卒倡,屢犯僨師之律,尙稽戮社之典。
今之議刑,固已晩矣。
廷論曲貸,至以可代無人爲說。
欲得善走之將,何患無人?人心日益懈,軍法不復振。
將此樣子,一向姑息,前頭之事,有不可爲矣。
請李薲極命依律處斷,崔遠拿鞫定罪。
」答曰:「已與備邊司議定。
不可從。
」 ○司憲府啓曰:「李薲、崔遠、宣居怡等,前後失律之罪,固難枚擧,而至於晉城圍急,請援相望,猶且無意於赴敵,擁兵先遁,終使堅城受陷,忠義盡殲,而尙免重典,得保首領,物情之憤惋久矣。
當初元帥,不卽按法,可謂失刑之甚,而廟議寬貸,務從末減。
自上年以來,後效之議,固非一再,而未見有一將洗心自效,以贖前愆。
今若因循姑息,不爲振肅之擧,則將何以懲勵將士,使之忘身赴敵乎?請命依律定罪。
」前啓兪泓事,答曰:「右相,別無所失。
當此艱危之時,大臣不可輕遞。
李薲等,已爲議定。
」 11月2日 ○壬子,傳曰:「今日我國人人,苟一息尙存,當以習武討賊爲事。
況宗室之志乎?年少宗室抄擇,使之日日習射,兼習馳馬,論賞勸奬事,言于兵曹。
」 ○賓廳大臣及二品以上,收議入啓,答曰:「帝命旣下,更不可以言辭爲解,顚沛死生,皆不暇計。
雖使子貢措語,若不往則非義也。
此予所以寧欲自往之意也。
今日之計,隻在予與世子中速往而已,此外無議。
予往乎?世子往乎?隻此條,更議以啓。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憫迫之至。
大駕前進事,則非徒聖旨所不及,以事勢言之,世子進駐撫軍,而自上留駐舊都,以固邦本,於理爲順。
隻未知東宮證勢,可堪登途與否,以是爲憫耳。
臣德馨〈天質粹美,才器夙成。
且以文雅,見推流輩。
〉胃聞,提督在安州,言於鄭昌衍曰:『經略必欲世子南行,本國姑當順其意答之,而往彼措處事,自當隨勢爲之。
』雲。
此言亦恐觸忤經略之意,益緻難處而然也。
今以世子,雖有疾病,自海州力疾前進之言,答之,而世子似當從速還京,觀勢漸圖前進宜當。
」上從之。
○委官柳成龍啓曰:「白雲起,倭賊相結,宣、泰兩陵,同謀犯堀之狀,已盡承服。
大罪之人,不可頃刻容留。
決案取招,照律施行何如?」上從之。
○以李憲國爲司憲府大司憲。
○東宮南下事,二品以上收議。
臣成龍議:「今日之勢,撫輯京輔,以固根本;經理東南,以禦賊患。
車駕纔還京都,根本未固,勢不可輕下南方,故臣昨日,與宰臣終日商議,未得善策,隻以雲雲之說,議啓,而亦未知合宜與否,且未知前頭經略所處如何,雖切憂憫,而此外他無長策。
惟在聖裁。
」臣崐壽、臣應南、臣憲國、臣德馨議:「臣等之意,觀東宮證勢,奉入京城,漸俟痊可,前進湖西地方,執以爲解,恐爲便益,伏惟上裁。
」臣命元議:「臣之愚意,東宮之進到京城,量其證勢,前往公州等地者,似不可已。
自上若或親行,則東宮之初非托病,庶幾可明,而非徒事有重難,決不可爲。
豈可以上敎代往之意,使聞於東宮乎?」臣李增議:「觀東宮證勢如何,乘日候不甚寒冱,斷自聖衷,集群議量處似當。
」臣恒福議:「東宮旣難前進,而天將已捧聖旨,今之事勢,不容但已。
大駕自行之敎,蓋出於不得已也。
今不敢更有他議,伏惟上裁。
」臣忠謙議:「當此國家艱危之日,東宮任監軍之責,以盡幹蠱之職,固其宜也。
況聖旨一下,是帝命也。
豈有帝命而不思遵依,則無號令三軍,亦無以接待天將。
大義至嚴,不可以他故,雜議於其間。
但東宮方在疾患,不堪登途,而經略諸公,反以托疾爲疑,前者有在海州,則可以調病,而在全、慶,則不可調病乎之語。
此等意見,難以口舌解惑,極爲憫慮。
若自上自爲前進,則可以解前日之疑,而其於欽奉聖旨,亦無所歉。
今宜以大駕前進之意,定日移咨,其間東宮氣候,如或小差,力疾前進。
伏惟聖裁。
」 ○承文院啓曰:「近日辭命之重,倍於平時。
咨文,揭帖,逐日塡委,至於奏本,則上達天聽,解紛達情,專在於此,其重尤甚。
能文之人,同議抄啓,俾專述作,以重辭命。
」上從之。
抄啓製述文官,申光弼、李魯、鄭經世、申欽、黃愼、李廷龜、李埈、安大進、李春英、柳夢寅。
○諫院連啓李薲等依律定罪事,上不從。
11月3日 ○癸醜,諫院連啓兪泓事,答曰:「右議政別無所失。
當此艱虞之日,大臣豈可論遞乎?」累啓,不允。
○平市提調柳永吉〈性憸邪剛愎。
奴事權奸,誣害忠良。
且貪婪無厭,折利錐刃,人皆嗤點。
〉啓曰:「遭罹變故,盜寇彌年,治兵之暇,固宜恤民。
況又都城殘破,市肆皆空,前日坐市之商,死亡流移,百無一二。
雖曰出市,都聚於鍾樓一處,所賣者隻酒餠、魚菜,艱難連命,出去相續。
所當急急慰撫,以圖安集,而近者貿易頻數,無計責納,使令追呼督促。
人情甚於平昔,斂怨實多,極爲未安。
請上敎該曹,別樣處置,隨便貿用,今後一切勿侵市民,何如?」上從之。
○政院啓曰:「東宮前進事,已爲允下。
在彼大臣處,下書乎?敢稟。
」傳曰:「依啓。
」仍傳曰:「東宮陪侍內官一人進去,自外亦無陪侍之人乎?問啓。
」 ○傳于政院曰:「東宮上來,海州內殿侍衛,各別嚴謹事,下書于右相。
」 ○申時,雙虹見於東方。
○憲府連啓兪泓事。
不從。
11月4日 ○甲寅,司憲府啓曰:「賞以酬勞,爵以勸功。
自軍興以後,有功於戰陣者,自有前後輕重之不同,而輕而後者,或受爵賞,重而先者,尙未蒙錄。
間有請囑奸濫之路,群怨朋興,將士解體,將無以激勵一世,討滅殘賊。
國家之事,豈不寒心?備邊司,以錄功日月先後,次第施行,下送各道,則賞不留時,必無紛紜來訴之弊。
請命堂上一員,專察其事,郞廳數員,文官中擇授久任,伻無遲滯雜亂之患。
」答曰:「依啓。
」 11月5日 ○乙卯,巳時,上禦便殿,謂大臣等曰:「卿等各言所懷。
」沈忠謙對曰:「近觀國勢,漸就危迫,如久病彌留,元氣萎弱。
若不投以瞑眩之藥,日漸焦槁,終至於不可救矣。
大臣旣已下去,急以此意,通于經略,合勢進擊,決一死戰可也。
兩湖物力,一戰則猶或可支,若持久,則勢難支吾矣。
」上曰:「中原,旣已講和,總兵豈肯擊之?必須上達于朝廷,而又使經略、提督回,心然後可擊。
」柳成龍曰:「前聞總兵之言,似有進擊之意,且見石尙書通經略書,有便宜從事之語。
此意下書于左相,與總兵秘密議定,相議進戰爲當。
」同知中樞府事樸晉曰:「淸河縣監鄭應聖,與興海郡守崔輔臣,終始堅守,故民皆耕穫,至今保存。
其功不小,而未知賞職幾何?延日縣監洪昌世,與李守一,軍功相等,而守一已陞堂上,昌世則尙未蒙賞,似爲冤悶。
梁山郡守邊夢龍,親自突擊,手斬七級,分遣軍官,龍堂賊船,盡爲焚蕩,而功不如夢龍者,反居其上,似有冤悶之意。
」上曰:「功高而賞小,或未蒙賞者,卿一一言之。
」晉對曰:「慶州崔文炳,把截慈仁縣,守護國穀,自四月至八月,拒守不退。
靑松府使鄭愼,與韓仁溥,竭力守城,多助軍糧。
義城縣令李汝溫,亦能接濟軍糧,其功可嘉。
」上曰:「權應銖,卿之部下人,其人能將乎?」晉曰:「處事顚倒,不愛軍卒。
」成龍曰:「過爲誅殺,故人心不附,然不能掩永川之功矣。
鄭大任,誠心討賊,其功與應銖無異。
」上曰:「鄭大任,何如人?」成龍曰:「臣見其人,可堪爲將。
自言我不解文,不可爲牧民之官,若定將下送,令自當一隊,則可以討賊雲,其志可尙。
且永川之功,歸美於應銖,而渠則口不言功。
」上曰:「何官?」對曰:「醴泉郡守也。
」上曰:「依願爲當。
」晉曰:「鄭起龍,接戰時,下馬斬賊,旋卽上馬,此事甚難。
趙儆幾爲賊所殺,賴起龍得免。
」上曰:「古者,或拔用於行伍之中。
如起龍者,不當置於判官。
」成龍曰:「起龍,年少有才略。
且長於牧民,接待天將,極盡其誠,至親自刈草。
尙州人皆曰:『判官可陞牧使,而判官不必出也。
』如此之人,今所罕見。
」晉曰:「以常人言之,蔚山白丁張五石、私奴金善進等,皆力戰有功。
」上曰:「如此之人,必須除職,可以聳動。
」晉曰:「慶州李克福、定虜衛崔奉天、興海李敦、樸應聖等,當變初,道無將主,親自領軍,力戰有功,而皆爲賊所害。
」生命注書,詳書姓名。
忠謙曰:「我國法令,旋立旋廢,雖似未安,如庶人着帽事,人情皆以爲非便。
聖意雖欲一依華制,或有假稱唐兵,中路作賊之弊。
義州則服色混淆,不無奸細之事矣。
」上曰:「予意庶人着小帽;禁軍着氈笠,則赴戰似爲簡便,而書吏,則《大典》各有所着之物,人人皆挾竹機,逢雨輒着可也。
唐將見之,每爲嘲笑,改之何妨?」啓訖,以次退。
○一更,東方有火氣。
○憲府連啓兪泓事,答曰:「右相,乃勳舊股晐。
所謂雲雲事,大臣何能親自出入?實是郞官所爲,或爲下人所瞞,不過如此而已。
今初還舊國,先黜休戚是同之相,恐非事體。
予不爲也,宜止之。
」諫院連啓兪泓事,答曰:「答府同。
」 ○備邊司啓曰:「軍功一事,自變生之後,以及今日,中外人情,皆以不均稽滯爲言。
請有司堂上中,別出軍功磨鍊次知一員,又以郞廳一人,專委其事,査考諸將上功狀啓,各爲別軸,以日月先後,次第成軸分類,無遺謄出於冊子,凡所斬獲及已受賞、未受賞者,皆於名下懸錄,劃卽施行,分送各陣,使之散給。
其隨後有功者,亦因前授之職,而次次陞授,毋得遲延掩滯,皆於啓本陪持人還去之時付送,不出三日事,定爲恒規施行。
且軍功授職、陞授、免賤、免役等事,當有畫一之規。
今後一從所定,勿使前後參差,以杜僥倖之路。
」上從之。
11月6日 ○丙辰,巳時,上接見遊擊胡尙忠於南別宮。
○憲府啓曰:「高靈縣監郭天成,貪鄙無狀,每入納所徵米、太、租三十餘斛,托以官糴,據定督納,如菜果之物,亦稱天將支供,而科斂多至二十餘種。
孑遺之民,不堪怨苦,將至流散,非但此也。
駱參將,自居昌向高靈時,厭憚支待,逃避山谷。
請命拿鞫治罪。
臣等伏見尹承勳〈政尙苛刻,用刑殘酷,少忤其意,睚眦皆必報。
〉書啓,前鹹陽郡守李覺,領來軍糧,被偸於人者,多至數百石,欲充無面之數,別造小斛,容入十三鬥,分給唐兵。
唐兵知之,搜覓舊斛,大小果爲懸殊,至訴天將,因此發怒。
請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諫院啓曰:「前鹹陽郡守李覺,爲人庸鄙,曾在本郡,多有不謹之說,至於運糧之際,多數被偸於下輩,欲免罪責,巧作小斛,減殺俵給,以緻天將之怒。
請命拿鞫。
京畿水使李蘋,變生之初,偸出軍糧,貿易物貨,賊退之後,置其家屬於京中,載駄絡繹。
多放水軍,徵索價米,分送軍官於列邑,囚禁一族,督責甚急,怨呼盈路。
請命先罷後推。
結城縣監蔡弘禮,癡騃無識,不辨菽麥,調兵役民之際,爲吏所眩,茫不知爲何事。
洪川縣監崔綩,居官不謹,徵斂無藝。
請幷罷職。
」答曰:「李覺依啓。
守令等,如此時,豈可數遞乎?不允。
」再啓,依允。
○傳于政院曰:「日氣初寒,飢民必至凍死。
地排空石,若薄則加給,土宇若小,則加造。
更加檢擧,使飢民不至凍死之意,言于賑恤使。
」 11月7日 ○丁巳,傳曰:「近日上疏者,多陳屯田之策。
未知其利害,而但如果爲之,則必須及今措置,然後明春可及播種。
不耕何穫?農事不可緩也。
凡勸農事,各別措置。
其屯田似難,則前日傳敎,給民幷作便否,幷議施行,言于備邊司。
且前日,場馬捉出戰用事,啓之。
捉出,則必須此時爲之,農時則不可爲也。
令備邊司議處。
」 ○備邊司啓曰:「設險事,經略累次移咨,故節次遣工曹等官,往委料理。
雖其人力殫竭,難可遽議設築,而如有可設之處,則亦當觀勢隨便,以爲防備之計。
經略咨文,則隻擧大丘、仁同矣,如右道三嘉山城,最係要害。
邑民亦皆願築,此亦更爲知委,使之有成。
此外高靈山城、陜川冶鑪山城、伽倻山、金山山城、安陰等處山城,皆爲絶險,而左道公山,正當大丘、淸道之會,地勢極險,故前年倭賊,充斥於山下,而避亂之人,多在絶頂,賊兵終不得上,民多賴此全活,此亦似當幷爲料理。
但其處人民,飢餓流離,驅之於畚築之役,雖出於生道,而人心怨咨,似或難成。
如令義僧將弘靖,率其軍若幹,備一月糧,漸次修築,而助以本處之民,則不無有成之理。
但遠處之事,難以遙度。
大臣旣已下去,自當觀勢便否,而處置得宜。
然以此意下書,察其道內人情及形勢緩急,不計日時遲速,從容處之何如?」答曰:「依啓。
」 11月8日 ○戊午,傳曰:「張都司,旣承帝命以來,則郊迎不可不爲。
此意大臣及禮官,速爲議定。
」 ○憲府啓曰:「李?、兪大述,罪犯贓汚,推事未畢,遽命削職放送,有若尋常犯罪之人,物情極爲駭愕。
請命更鞫定罪。
」答曰:「不須更鞫。
」 ○以李齊閔爲司諫院大司諫,尹泂爲正言,柳拱辰爲弘文館副應敎,樸東賢爲校理。
11月9日 ○己未,諫院連啓兪泓事。
京畿水使李蘋,以公論見罷,而備邊司卽請仍任,事甚苟且。
請收仍任之命。
今日張都司入來時,弘濟院帳幕鋪陳,專不排設,以緻露立易服。
都監次知郞廳,請命罷職。
「答曰:」右相不可遞。
李蘋,以備邊司啓辭仍任,不允。
都監依啓。
「〈史臣曰:」兪泓之不稱其位,國人所共知。
臺官之論,其亦晩矣,而尙據鼎軸,未允鐫免,國亂思良之義安在?「〉○卯時,上出迎張都司於慕華館。
〈都司名三畏,宋應昌所差遣,以欽傳聖諭者也。
〉 ○上先入南別宮,張都司繼至。
手持宣諭一帖,上殿立於東壁,上出幕次,行四拜禮,又上殿跪,都司進殿。
其帖略曰: 近因倭奴久據朝鮮,擄掠甚衆。
一時愚民,被?偸生,情實可憫。
若不及今撫諭安集,則朝鮮之憂,政未歇也。
留兵協守,已非長策,而該國君臣,又不仰體德意,爲倭奴驅民。
我卽留兵,終歸無益,特請天語嚴勑,移文宋經略,轉行都司,前往王京,回諭國王及陪臣,宣布朝廷恩德,被?之民,盡給免死帖,勿得妄行殺戮。
如該國君臣,仍前昏迷,有違明旨,誠爲自棄其國,有辜再造之恩。
竊謂威福,出自朝廷,予奪仰從宸斷,議行處置,以安國人,以保藩服,亦定難扶傾之要機也。
〈皇朝之爲我國慮,至矣盡矣,而我國之人,奉承恩命,尙昧自強之道,前後峻責,恬不爲動,不悟迷道,猶踵前車,可勝歎哉!〉 上俯伏叩頭,下殿行四拜禮。
仍請都司俱至殿上,行兩拜作揖。
都司請答拜,上曰:「不敢當。
」都司強之,遂行答拜。
上曰:「大人爲小邦,多勞貴體,不勝感激。
一路蕩敗,支待亦不如意,極爲惶恐。
」都司曰:「不然。
豈有簡慢之事?」上曰:「小邦臣民,蒙宋、李兩大人之德,至今未忘。
兩大人平安否?」都司曰:「兩大人,皆在遼東,得平安矣。
但,釜山之賊,尙未退去,以此痛憤。
」上請行茶禮,又行酒禮。
「都司曰:」前在義州,有一進士,言賊在西生浦,以待天朝約束雲。
今來見黃璡,細聞倭賊尙盛。
豈知四搶至此極也?「上曰:」寡人未知朝廷命令。
敢問欲進擊乎?「都司曰:」尹判書根壽已知之,尙不馳啓乎?見此啓,則可知調兵、運糧之事矣。
「上曰:」陪臣雖往,尙無此啓,小邦悶迫。
「都司曰:」見朝報,則有調兵、運糧之事矣。
「上曰:」聞朝廷準貢雲,然耶?「都司曰:」渠若求貢,則必持關白表文而來矣。
今爲脅貢,何以許之?「上曰:」小邦悶迫之事,不可以言語相通,暫成揭帖以呈。
「都司曰:」領兵之官,例不直報,俺非領兵,何事不言乎?「又曰:」經理咨請光海君及大臣前去全、慶道,未知進去否也?「上曰:」左議政尹鬥壽,已於前月下去。
光海君病雖未愈,近將下往矣。
「都司曰:」此極好。
「上請陪臣行酒,領議政柳成龍等入,行酒禮。
上曰:」日氣甚寒,情亦未盡。
請更行酒。
「都司曰:」國王之情,俺刻在心上。
然酒量則已盡。
請止。
「上曰:」不勝缺然。
「都司曰:」依命更飮一爵。
「上請呈禮單,都司曰:」來見平壤,凋殘已甚。
又到王京,不勝酸悲。
況俺乃遼陽之人,隻隔一水,有同一國之人。
前到開城,業已受之,今不敢承命。
「上曰:」禮不可廢。
「都司受之,送銀兩,令分給工人。
上曰:」皇恩罔極,而大人周旋,扶持小邦之意,臣民孰不感激?「都司曰:」何功之有!「因辭去。
上欲行拜禮,都司曰:」行揖爲可「,乃罷。
○夜自一更至四更,流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漸小。
11月10日 ○庚申,巳時,上禦便殿,引見大臣。
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左承旨張雲翼、注書洪遵、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予有悶迫之事。
內禪事,前已盡言,更無可言。
予非忘而不言。
近以張都司出來,不可不接待,拜陵亦不可不盡爲,故未果言之。
雖十年相持,不可不爲,故今日親招言之。
卿等平心思之,卽爲施行。
」沈守慶進曰:「此事,前者累次傳敎,而今日傳敎之意,則臣未之思也。
」上曰:「張都司適來,故欲告之。
」守慶曰:「拜陵時未盡爲,賊亦未退。
此豈退遜之時?臣在海州時,亦達此意。
封世子,時未奏請,而遽下傳位之數,極爲未安。
」上曰:「予退則賊退矣,不必封世子後爲之。
」守慶曰:「自祖宗朝,亦無此規。
」上曰:「祖宗朝舊規,不必遵守。
自古未封世子前,豈無傳位之事乎?」柳成龍曰:「小臣,自前年七月以後在外,遠未聞知,入海州,累度傳敎,此實莫大之事。
當此國事艱危之時,君臣上下,勠力措置,使賊退去。
若或聖體愆和,則猶可爲此計也,而艱難補綴之時,豈爲如此極重之事乎?近日久絶此敎,朝廷皆得安心,隻以不察職爲慮。
今承傳敎,極爲未安。
」上以一小紙視之曰:「欲以此書,呈張都司,不可不言于大臣。
見後,予當親書以呈。
」守慶曰:「自上雖欲呈張都司,都司非天使,呈之未安。
」成龍曰:「都司,乃管糧官,非天使也,不可聽此言。
國事至重,更加三思。
」上曰:「不論他事,但氣力難支,形體徒存,此事不可不爲。
天使來此,預言可也。
」成龍曰:「此時此事,臣未之思也。
國事尙未成形,此何等命令,而如此爲之乎?」上曰:「今日不爲,明日爲之;今月不爲,來月爲之。
如水必東,不得不爲。
前已言之,卿等不信聽乎?內官在此,亦知之矣。
予以毛裹身,雖不至於顚仆,而半身不運,眼不察物,耳不聽言,號令顚倒,言語錯亂。
一日機務極煩,尤不可支吾。
承旨在此,豈不知之?予無他意,但當速退而已。
」張雲翼曰:「此時,頤養聖體雖重,恢復爲尤重。
國家恢復後,爲之可也。
」上曰:「承旨勿言。
」成龍曰:「都司,乃宋侍郞所遣之人,豈可言此事乎?」上曰:「卽爲擧行可也。
如此後,世子南下爲當。
予雖迷劣,豈不知之?」成龍曰:「自上在此,而世子南下,似爲便當。
」上曰:「予則一日爲急。
」成龍曰:「當此艱難之際,大臣擔當國事,而尹鬥壽南下,臣獨當此,夜以繼朝,罔知攸爲。
每欲辭退而不得,須擇他人爲相可也。
今又承此傳敎,尤不知所爲。
」上曰:「此事,非卿入相後言之,在定州時言之,天亦知之。
」守慶曰:「今年已盡。
賊勢,雖不可必,而徐觀國勢恢復後爲之,未爲不可。
」上曰:「予在則賊在;予退則賊退。
」成龍曰:「如此傳敎,群下未能知之,孰不震懼?國家一脈僅存,宗社初復,此時所當激勵收拾,而退托如此,極爲憂悶。
」仍泣曰:「小臣不幸,在大臣之後,承此傳敎,罔知所爲。
」守慶亦泣曰:「臣老病已極,所當退去而仍在,又承此敎,極爲憫迫。
」成龍曰:「今日之勢,如乘舟入海,卒遇風波,舟楫將沈,而臣在相位,又承此敎,欲死不得。
群臣如有怠慢,凡事莫治,則某事某不能爲之,所當隨事責之,不必如此下未安之敎也。
」上曰:「自古安有以有司怠慢之故,而退遜者乎?以病不能堪。
今若仍在,如前禍亂,不無更逢之理。
此後則皇朝雖罪予,豈可追乎?」成龍曰:「經略於咨奏中,有不行其言之意,故不得已大臣下去矣。
東宮亦將下去,而日寒如此,恐有中路狼狽之患。
隻以此爲憂慮,不意又有此傳敎矣。
」上曰:「此事,不可但已,亦不可相持。
予一邊當告于天使,一邊禪禮。
諸事措備可也。
不可徒以言語而已。
一日仍在,貽一日之憂。
如水必東,必爲之後已。
一擧足之間,予豈忘之?」成龍曰:「國事,何以爲之乎?」上曰:「予退則國事當好矣。
」守慶曰:「非今明可爲之事,拜陵亦未盡爲,徐爲之可也。
」上曰:「予則一刻爲急。
今當拜陵,故預言于卿等爾。
予乃藩臣。
不論詔使、勑使,而皇帝差來人處言之,有何不便?」守慶曰:「所當奏聞,不須告于張都司。
小臣意,封世子後傳位,極爲穩當。
更加三思,但聞聖體不平雲,可以調理爲之。
」上曰:「傷寒證,猶可調理,自古心病,豈可調理?」守慶曰:「雖一二月,亦可調理爲之。
非必於今年內爲之,爲不爲間,非可通於張都司也。
與天使接話間,以病言之,猶可也,以文書示之,非所當爲也。
」啓訖,以次退。
〈史臣曰:「二百年神聖相傳丕丕之基,至殿下身,輕棄播越,幸賴天之靈,雖能復舊物還舊都,而殿下之痛自刻責,爲如何哉?傳禪之敎,出自肝膈,爲大臣者,所當體上至意,遜位倦勤,是亦一道也。
況春宮仁譽,洽於輿望,承命卽祚,少慰天人之心,有何不可,而無一人定策從順,使殿下美意,終歸虛地,其可謂國有人乎?」〉○憲府前啓李?、兪大述更鞫定罪事。
捕盜廳軍官全漢洙,陵寢堀取同謀人樸末叱金、逢授緻令逃躱,請全漢洙速命拿鞫。
答曰:「幷依啓。
」 ○諫院前啓水使李蘋、右相兪泓事。
答曰:「幷不允。
」 ○以李德馨爲兼藝文提學,金玏爲大司諫,李德悅爲掌令,洪遵爲注書。
〈德馨,年少拔擢,才藝出人,而摸稜圓熟,小無骨鯁之風。
〉○夜一更,密雲。
自二更至四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少。
11月11日 ○辛酉,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行朝草創,事多權宜,百司庶政,事無大小,皆萃於備邊司,故臣以本職,兼帶備邊司有司之任。
還都以後,六曹之官,各治其任,而其中兵、戶兩曹,尤爲務劇。
臣與參判沈忠謙,皆兼有司之任,本曹之事,常無主管,極爲憫慮。
近觀六曹長官兼帶備邊司者,齊會于司,稟議大政,仍歸本曹,專管本曹之事,故有端緖,而臣以有司之故,常仕於備邊司,或往本曹,或參試射,東奔西走,雖似勤苦,於彼於此,皆不專一。
近日本曹之事,日漸繁劇,而力未暇及。
若遞臣有司之任,隻以例兼堂上,隨參稟議,則似爲便當。
不得不稟。
」傳曰:「今備邊司議處。
」 ○夜一更至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審。
11月12日 ○壬戌,上敎柳成龍曰:「鳥銃者,天下之神器也,第其藏藥不易,而若或絶線,則已爲敵矢所斃矣。
予爲此慮,偶作此銃。
一人手放,一人藏藥,更出疊入,其丸無窮。
但草創,制度不巧。
今送于卿,幸備一哂。
」〈自古中興之主,必以延攬英雄,務悅民心爲急,不徒區區於器械之精備也。
鳥銃之禦敵雖關,而若人君自論其工拙,則不幾於昧本末之道者乎?況威天下,不以兵革。
今日之務,亶不在此,而爲大臣者,阿意承順,默無一言,可勝痛哉!〉○都元帥權慄馳啓大槪,慶州安康縣,賊兵突入,天兵二百二十餘人死亡雲雲。
備邊司啓曰:「安康賊勢,極爲可駭。
天兵之死,多至二百餘人,我軍動靜,亦不得聞,尤爲憫慮。
請宣傳官一人,急速馳送,詳察軍前事情而來,何如?」答曰:「宣傳官中,有心計人擇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巡察使韓孝純等狀啓,則本月初二日,賊自蔚山長驅,初三日焚蕩於安康地,府城內人民四散,兵使、府尹不知去處,極爲駭愕。
安康在慶州、永川之間,自永川由安康,方到慶州。
賊兵深入,其勢猖獗,似甚於前日,已爲可慮。
慶州近處駐兵諸將,有兵使高彥伯、別將權應銖、府尹樸毅長、助防將洪季男等,皆聚慶州,所當擇其要害,連兵把截,且多置體探瞭望,先知賊之動靜,而嚴兵待變,俾無蹉跌可也,而無一人來報賊勢,獨洪季男狼狽馳進,而所率之兵,隻七十餘名。
大抵,近日諸將及守令,日益解弛,賊至則以奔避爲上策;賊去則以隱藏爲良謀,無有一人敢當大勢之賊,以圖收復。
請以此意下書,切責諸將,而所率軍兵多少、把截形止,亦令都元帥開錄馳報。
且義城縣令鄭希玄,因金應瑞分付,往守于密陽。
密陽乃是直路,其爲緊急,似不如東路之甚,然遠處形勢,遙度爲難,亦令都元帥,十分詳察約束,俾無後悔事,竝下書。
」上從之。
○傳曰:「東宮如彼不平,予與當身,極以爲憫。
令備邊司,更爲議啓。
」備邊司啓曰:「東宮氣候,尙未平復,臣等聞之,亦極憫慮。
惟當更觀證勢,徐徐進發爲宜。
」答曰:「知道。
世子南下,則嬪亦隨之如何?議啓。
」 ○備邊司啓曰:「慶州等處,倭賊衝突,邊報緊急。
權慄、韓孝純狀啓,送于接伴使,呈張都司,使知賊勢爲當。
且軍餉缺乏,日以益甚,脫有新兵出來,則尤無繼給之路。
隻有請粟天朝一策,而上本似爲煩瀆,移咨經理,或恐無妨。
將此兩端,使接伴使,問議于張都司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左議政尹鬥壽狀啓:『富民與商賈,買賣鍮器、木綿,積如丘山,而募納軍糧,則吝惜不出。
尋常救荒之時,亦有私僨之封。
今依此例,摘奸知數,卽給告身,隨所納不靳事。
』檢察使及調度禦史雲:『目今存亡,決於糧之有無。
雖有弊端,有不暇計。
』且大臣受命,如此之事,不必稟施,一切便宜從事之意,回諭於左相何如?」上從之。
○諫院啓曰:「副護軍尹湛,前爲江華府使時,倉庫之物,公然偸出,買得水田七八石地於府地;前振威縣令閔鵾瑞,亦偸官穀,買家境內。
請命拿鞫。
各司上直,法令甚嚴,米麪之地,尤不可闕。
內膽寺官員,專不守直,該掌之物,多數被偸,請命罷職。
」答曰:「幷依啓。
」 ○夜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3日 ○癸亥,憲府啓曰:「經亂之後,不擇守令,至如軍功驟陞者,隻以侵漁爲事,列邑皆然,而其中尤甚之人,不可不痛治。
安山郡守甲晟,剝割無厭,多率衙眷,官屬裡民,無不怨咨。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東宮南下之後,住駕無定處,嬪宮隨行,事勢非便,徐議處之,恐或無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尹鬥壽狀啓:『湖、嶺之間,賊徒興起,殺戮焚蕩,肆行無忌』雲。
緝捕之策,一依狀啓施行。
但失業窮民,相聚爲盜,情實可矜。
當兼示撫綏之意事,幷諭于左相,使之宣布何如?」上從之。
○賑恤使啓曰:「臣於本月十五日,馳往南場,則道路飢民連訴曰:『粥如水,和以糠粃雜物』雲雲,見其餘粥,果如所訴。
在庭未及受饋者,亦一時稱冤,卽打他粥以饋之。
其日下穀,不爲不多,而參奉金天柱,任便不見,全被偸竊。
判官李齊容,常時不勤檢擧,請幷推考治罪。
」上從之。
○張都司接伴使金睟啓曰:「臣將韓孝純狀啓,呈示張都司,仍稟請粟之事,都司曰:『唐兵死傷,大槪聞之。
我當呈稟帖于經略衙門也。
請粟事,經略及我處,速爲移咨,則我當轉報上司』雲矣。
」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4日 ○甲子,備邊司啓曰:「賊勢尙熾,兵革不解。
如有天兵更出,則糧餉措備,極爲憫慮。
壬辰貢物,專委作米,而今聞兩湖及黃海、平安道,幾盡作米,年前已用於軍餉雲。
今則隻有癸巳條作米一策,而其數不敷,不能補其萬一。
諸各司所納貢物,極爲繁夥。
自上方削衣貶食,務裕軍餉,至於祀享大事,亦皆停廢,各司貢獻,不必如此之多。
本司與戶曹商議,務要停當。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5日 ○乙醜,奏請使崔岦〈字立之,以文藝鳴於世。
〉啓曰:「古者大夫,使於境外,受命不受辭,將以專對也。
今臣,代匱奉使,所受之令,則奏本在焉,而朝廷或有發問之端,或不準所請,出於不可先定者,則臣不得無稟而行。
臣竊見奏草中,有乞勑臨戎將官,協同小邦兵力,亟行進勦一款。
夫留兵一萬六千,誠不足以獨當今日之賊勢。
劉緫兵咨要我國,調兵具糧,乃欲元老、三曹,進前措置。
如是者不可而足,顯有協同有爲之志。
如其心,不過以萬六千,留爲塞責者,則不應責人國至此。
顧我國事事,不快依副。
至如都元帥權慄,對總兵說:『可集諸道軍四萬』者,迄今無其實,以我不能協助如此。
官軍雖欲擧事者,勢不能而遙責乞勑。
若在我所當爲已完,獨有所不滿於官軍,可爲不爲者然。
設或因此,上有譴訶,下有分疏,則我國之事,豈不寒心乎?就如兵禮部,問臣以官軍不戰之故,則恐臣亦無辭以對也。
臣所大段未安者此已。
竊意皇上,因覽奏本,詳照賊勢,或不無再動大兵之擧措,而我國更無餘力,可以支餽大兵,似不得不因以請糧。
不特此也,兵來卻擾害孑遺之民,愈多愈不可堪。
糧至於運緻戰守之所,雖多何益焉?卽許兵許之後,似亦不得無從長條請,而此非預受戒命,則恐臣無以自竭於辭也。
抑雖毋因兵請糧,而爲國家今日計,似應觀勢告飢,臣不敢知如何也。
鄭崑壽言:『曾於奉使時,兵部石尙書見說陪臣,亦得自爲題請,而緣無印信,不得具奏』雲。
此等便宜,伏候下大臣商議指授。
臣惶恐敢啓。
」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崔岦啓辭,欲以謝恩告急,各成別奏,不無意見。
但前於黃璡之行,旣將三都、八路,已爲收復,王子、陪臣,亦得放回,及留兵、防守等事,齎奏陳謝,專差前赴所未及者,隻月銀一事而已。
將已謝三事,隻添月銀一款,而別成謝奏,似涉重複,故前者與尹鬥壽相議,謝恩造急,合成一奏,則四款陳謝之意,先入於起頭措辭之間,而後以賊勢復熾,不可不勦卻之意,繼之似當,故如是製完矣。
大抵今日之勢,非進勦則賊不歸,若如奏草所稱:『乞勑臨戎將官,相機進勦』雲,則不無反緻劉綎之嗔怪。
今宜雲:『觀此賊勢,萬無不勦自歸之理,留兵萬餘,難以敵衆。
欲更請新兵,而小邦民窮財竭,糧餉接濟,極爲憫迫。
欲幷兵糧,而前者賜過銀糧,其數已多,不敢幹冒再請,悶默拊心而已』雲,則幷請兵、糧之意,在於不言之中,恐或無妨。
且經略,隻令陳謝,而奏中幷及賊勢,非經略本意,必有難達之患。
今送一咨雲:『貴部渡江之後,賊勢再熾,拒敵天兵,將有長驅之志,小邦事勢,極爲憫迫,不得不告急于天朝』雲,則經略亦以爲然,此非飾辭之比也。
崔岦處印信給送事,外國陪臣,上本於皇上,似涉僭越。
自前如有籲憫之事,則上書於禮部,例也,印信似無所用矣。
敢啓。
」答曰:「依啓。
」 ○漢城府啓曰:「近日飢民日衆,畿甸之民,聞京城設賑場,提攜老弱,爭來就食,江原道初面飢民,亦有來者。
明春則外方飢民,勢將流入於京城,而秋間本府遣郞廳,輸忠淸雜穀一千餘石,今旣垂盡,餘存不過旬日之用。
若不及今措置,而飢民聚集之後,無穀可賑,則必至立而視其死。
是虛設賑場,誘緻於死地也。
大槪以今時聚集之數計之,自今至明年五月,米四千餘石,則可以支用矣。
請令戶曹,預先措置。
黃海道鹽、黃角各千餘石,別擇郞官一人,急急下送,催倂運到,以爲補用之資。
且繼粟之策,不可不多般措畫,空名告身,郞廳處優給,使之隨便募粟何如?」傳曰:「其餘事依啓。
郞廳處空名告身給送事,似難。
」 ○夜一更至三更,月光明盛。
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6日 ○丙寅,上詣南別宮,接見張都司,行上馬宴。
○接伴使判中樞府事尹根壽馳啓曰:「經略呼臣語之曰:『我方待爾國君臣,改過更新,勠力振起。
如操練兵馬,修築險隘,造作軍器,聚積芻糧四件事,一一擧行,回報於我,然後我當憑據覆題,皇上必下溫旨而慰諭之。
爾國君臣,居高位、享富貴,不以愛民禦敵爲念,置國家於相忘之地,則我亦無如之何。
幷留兵撤還矣。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爾國能知此意,能行此事,則國王春秋尙疆,自今足以爲賢王,又何難焉?倭賊之來,非倭自來,爾國君臣,必有句引之故,而聖天子姑置不問,猶嘉爾國二百年事大之誠,動天下之兵,糜百萬之金,令我文武大臣,萬裡來援,此眞聖天子也。
我與提督,體上德意,能使倭賊,畏威服恩,遠遁海上,仍乞封王許貢,願爲之臣,賊之盡數歸巢,指日可待。
厥後之事,非爾國所宜憂念者乎?且爾國順倭之人,在海上者數萬,此皆偸生苟活,其情可哀也。
爾國務要招撫愛養,如父母之於赤子,則彼之愛上,亦如赤子之於父母矣。
否則倭退之後,留兵將撤,必且句引暴客而來。
爾國君臣,再到義州,將無置身之地。
且親賢臣、斥奸侫,乃今日之急務。
及我在此時,能分別進退之,則何憂乎國之不治!國王不能自行,則我當處置。
奉天子之明命,何爲而不得爲?國王猶可以參奏,其在陪臣以下,我當差人拿緻,重者斬,輕者綑打。
皇上亦慮及此,使劉員外往諭德意,因責振起,員外有疾,都司代往,使王得以因此,而改過更新。
卽先將兵馬,發送劉綎,操練者幾萬,修築險隘者幾處,聚積芻糧者幾何,逐一開錄,咨報前來。
我亦差人到劉綎處,驗其眞實,然後據此覆題,贊國王之賢德,聖天子必下溫旨。
若不依我言,則我將不管爾國事。
爾國君臣,不知其可畏乎?勉之,勉之』雲。
觀經略辭章甚嚴,略不假借。
若不卽擧行而咨報,該曹之官,恐有拿究之憂。
其所謂四件事,特令該曹,劃卽擧行,而回報之咨,亦須令語意婉委,勿忤其意。
」傳于政院曰:「此書狀,極爲無理。
」 ○司憲府啓曰:「京畿都事樸順男,因自己支供之事,推捉色吏,擅用刑杖,請命罷職。
且京畿監司、都事,平時受祿,故隻於京營晝仕時,使本營下人供億,亂後,逐日朝夕之供,責辦各邑,支應私屋,其弊不貲,所率各人所饋,畿至七十名。
本道輪定官,僅十餘邑,調發人馬,聯絡輸運,益緻困悴,甚爲矜惻。
京畿監司、都事兩員,依京員例,請令該曹,散料題給;其餘下人,量數減去,使各官俵給散料,以除其弊。
」上從之。
○謝恩使領敦寧鄭澈、副使知中樞柳根馳〈在中原未還。
〉啓曰:「臣等竊詳誥命、冕服等事,朝廷久欲請命于天朝,而未暇及焉。
臣行亦擬聞奏,而聖意方以謝恩爲急,姑寢之。
臣等所謂謝恩,旣已完了。
石尙書屢言:『凡有事情,所當畢陳,當行者行之可也』雲。
又聞禮部,以陳謝爲嘉,方有請勑慰勞之議。
乘此機會,可以周旋,而旣不齎擎國書而來,不敢先發。
舌官輩,將此曲折,密問于該吏,則以爲事固該行,而自以爲功,密稟提督。
一日提督,招譯官,以爲事固該行,不可不速呈文。
臣等於九月二十五日,呈文禮部,羅尙書分付曰:『案後留置,待國王文到,當卽奏行』雲。
臣等,又將前日呈禮部文字,添入措辭,遂呈兵部。
石爺,不惟不以徑訴爲非,而頗有懇惻之意,快諾於立談之間。
石尙書爲我國事,終始緻力,至於此極,此是天幸。
果如石爺所分付,則誥命、冕服似當幷行,頒給於勑使之行,凡接待勑使等事,似當預爲講究施行。
臣等受命之外,妄有陳訴,極知踰越,無任惶懼之至。
」傳于政院曰:「觀此書狀,皇恩則罔極矣。
當此討賊復讎,尙未得爲之日,雖着冕服,何所用乎?設使爲之,先爲奏請,然後爲之,非陪臣所可擅請。
且非予所知,而私自爲之,極爲未穩。
」 ○以封書一道,下于都承旨沈喜壽曰:「此封書,下于大臣。
」封書大略曰:「寡人在位二十餘年,至誠事大,皇天後土,實知予心。
不幸逆賊滔天,失國西遷,幸荷皇靈,得還故國,而百病纏身,恐不能堪。
世子英睿,陪臣多有賢者,足以奉藩,玆欲禪位雲雲。
」仍備忘記曰:「此封書,懷于袖中,宴畢,將示于承旨,親呈于都司,不意都司突起,予亦蒼黃不呈而還來。
但此事已誓于一心,終不可不爲。
且今日,觀經略所言,極爲不測。
予罪固當誅,陪臣何故而欲斬之耶?所謂句引者,亦何謂耶?天下安有是事?今予不退,必有後悔。
請卿等爲國家,平心善處,則不獨予一人受厚恩於卿等,其忠於社稷大矣。
勿爲區區固執之慮,不勝涕泣祈懇之至。
」 ○領議政柳成龍等,秘密啓曰:「伏見下敎之書,幷下封書,臣等不勝涕泣嗚咽之至。
此事,臣等前日引對時,已達微懷。
假使聖意已定,而今日則非其時。
不然則此何等事,而朝臣之泣血爭請,至於此極乎?宋經略所言,節節嚴厲,辭氣之間,極有未安難處之事,其所以至此者,莫知其故。
大槪當初以驅逐倭賊,再造三韓之功自多,而奏聞天聽,及其賊久未退,息兵無期,則自知不能了辦,而欲以許多怠慢之罪,歸咎於我國,其情曉然,而我國亦於多事搶攘之中,凡幹接待禮貌,酬應文書,亦有疎缺稽滯之病,故其心不快,而種種作弄如此。
非但移咨我國之辭爲然,至以威福與奪等語,形諸題本,臣等見之,不勝寒心。
句引之說,皇天後土,所共鑑臨。
今之處此,別無他策。
唯當痛具近日事情,急爲回咨,而又於尹根壽回報中,亦明白詳說而已。
所下封書,臣等不敢宣露,謹爲還納。
張都司處,不可出示事,前啓已悉。
敢啓。
」答曰:「知道。
」 ○備邊司啓曰:「今日所大患者,專在於各處糧餉乏絶。
措置區畫,必須十分詳盡,又必晝夜催運,然後方可接濟中外之窘竭。
京中倉穀,合米、豆僅三萬餘石,雖尋常經用,猶不滿數月之用。
若南、北兵不時大至,則將以何穀支供也?其爲窘迫,不可形言。
近來我國事,一無頭緖。
兵興所重,惟是糧餉一事,而無終始主管之人,自西及南,各月所用,皆不査考,其間欠縮,不可勝記。
此則猶是我國之糧,至於天朝賜穀,則所係尤重,而前後所賜,自遼東出來者,十四萬石,今自山東出來者,又十二萬石,亦已出來雲,而不知所在。
其餘十萬石,亦將陸績來到。
若運到平壤,則別使一人掌之,隨到收貯,知實數啓聞,然後或運於京中,或留置平壤,以支天兵,不可如前散失,使無歸處也。
且一路人力已盡,頭畜亦竭,陸路轉運,百計無策。
亦令金睟,別爲區處,以爲漕運之計。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雲蔽,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7日 ○丁卯,張都司廻去,上出餞于慕華館。
酒禮訖,都司曰:「今當氷合,山東糧船,恐未前來。
」上曰:「其糧幾何?」都司曰:「十數萬石,以無船不得輸運。
若待氷解,則必二、三月當發矣。
」上曰:「其糧在於何處?」都司曰:「若到金州,可易輸來,而積在登、萊,故輸來甚難。
以此爲悶雲。
」上曰:「送船則可以輸來乎?」都司曰:「三月,貴國大小船,盡數査出送來,則皇朝使慣知水路之人,一時運來,而不敗。
自山東至金州,海中多島,相望行船,萬無一敗矣。
」上曰:「皇恩罔極。
西南舟師,庶截海口,雖無餘船,當與陪臣議處。
」都司曰:「船事,俺當盡力。
但上司何以爲之,未可知也。
」 ○備邊司啓曰:「近日國事艱危。
解棼息爭,專在辭命,而承文院文書,逐日塡委,許多事情,無以導達,此非小慮。
古者,國有門庭之寇,則雖有服之人,不敢安坐。
不獨武士爲然,凡有職事者,皆當如此。
今堂上以上,慣習於文字間者,或以私服在外。
若令入在都中,專掌辭命,此非起服任職之比,且無他雜事,精刀必專,於事於理,兩無所礙。
且起服,乃是金石之典,非但武將,文官官位尊顯者,竝令起服從任,隨才任用。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國家設監察,分送各司者,所以糾官事,而禁奸偸也。
今者,軍資監米麪,奸細之徒,恣行偸竊,而監察非徒不能禁,縱其下人,公然責出於船主庫子,極爲駭愕。
其中尤甚監察奉聖民,請命罷職。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審。
11月18日 ○戊辰,傳曰:「奏請使,今日發程乎?未發前,大臣、備邊司有司堂上、奏請使當引見。
」辰時,引見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沈忠謙、奏請使崔岦等,承旨李光庭、假注書申渫、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謝恩使,今日發行乎?」成龍曰:「今日雖發行,而黃璡還爲出來雲,似不得速進矣。
」恒福曰:「黃璡至鳳凰城,還來雲矣。
」上曰:「必經略非之,故聽其言而還來。
」成龍曰:「使臣奉命出疆,不可委君命於草野。
必須百計導達,期於前進,越江使臣,何敢還來?」上曰:「經略雖送之,不可來。
況不爲出送乎?今此使行,經略不許入送,未知何以處之?」成龍曰:「使臣當擇遣。
黃璡若知大義,則必不如是。
」上曰:「中路低徊,不爲入往,予亦駭異矣。
」恒福曰:「使臣體貌極重。
外國使臣去不去何關?經略不必爲之事也。
」上曰:「判書之言是矣。
」忠謙曰:「經略已以賊退,歸功於己,欺罔朝廷,故我國之使,抵死沮抑,又出送吳億齡,使以己功謝恩。
今若不從其言,則經略尙執我國存亡之柄,恐有難處之憂。
」恒福曰:「經略前後所爲之事,每藏其拙處。
安知不以他事生釁乎?前日欲陷提督,奏聞天朝,亦可驗矣。
」成龍曰:「經略事,我國無如之何。
使臣姑令入送可也。
」上曰:「前奏本,仍爲齎去乎?經略雖極責,而周旋可往,則好矣,若不送,則奈何?」成龍曰:「崔岦,今日未得發行,可改處,改送無妨。
吳億齡先齎奏草進去,崔岦隨後入歸,第觀其所爲宜當。
」崔岦曰:「小臣齎去文書,與黃璡奏草見之,則似爲差違。
且臣行雖不被其攔阻,前奏中有已遣黃璡之名,亦爲差違,黃璡之名,雖不入奏本中,別無大妨也。
」成龍曰:「若節續陳謝雲,則無妨。
」忠謙曰:「小邦事情,奏請使明白陳之可也。
」上謂崔岦曰:「卿入去,不憚經略之阻,旣往之後,或呈文、或過人詳說,以爲彼賊必以天威臨之,然後可以慴伏。
雖羈縻以許貢,萬無自退之理。
彼賊之緩天兵疲我國之曲折,明白開陳。
」上曰:「領相亦詳說而送之。
」恒福曰:「臣之過慮,劉揔兵恐亦有經略之怒也。
經略以賊退西生浦爲功,瞞言國內無賊,而劉綎屯守後,乃有此事,則中朝之責劉綎明矣。
」上曰:「判書之言是矣。
」成龍曰:「黃璡處,速爲入往之意,上諭奏請使,姑退一二日宜當。
」上曰:「依啓。
」成龍曰:「承文院事極難。
文臣製述者甚少。
堂上官起復事,前已啓達蒙允矣。
」上曰:「車天輅在於何處?前日,製歌謠,予每思之。
此人必善於文書矣。
」恒福曰:「聞在平安道,往來山寺雲。
」成龍曰:「申光弼、鄭經世,亦可善製。
」光庭曰:「鄭經世等三人招來事,幷下書乎?」上曰:「依啓。
」成龍曰:「沈惟敬若來,則接待事何以處之?若與胡澤、沈思賢同來,而獨於沈惟敬,不爲問訊,似爲未安。
天朝將官,不可如是待之。
臣見沈之爲人,不可測量,善待以送無妨。
」上曰:「觀其爲人,多才有文藝,且有膽氣,出入賊中如坦途。
我國之人,必不得爲也。
足以做事,足以誤天下事,不可說之人也。
宗社大賊,以沈之故,不得擊退,又不得復讎,皆以三寸舌爲之祟也。
大義不可接待矣,但天下事,不可一切直截。
彼若生怨,與賊同事,則必生大事。
莫如彌縫,不存形迹可矣。
」成龍等曰:「此敎至當。
」 ○上幸南別宮,接見戚緫兵金。
「上曰:」大人,將欲南下耶?抑欲留京乎?「總兵曰:」經略、提督,以俺留在京城,頃送牌文,使俺往于大丘,待沈惟敬來,同時下去于慶尙道,入于賊中,見倭降表,然後撤兵入歸雲雲,今聞賊執危急,故欲爲南下矣。
「上曰:」聞有許貢許封之議雲,已爲許之耶?何以定之乎?「總兵曰:」聖天子已爲許封,而行長盡撤軍入歸,然後當爲冊封。
若一倭尙留,則亦不許封貢,則時不許之矣。
「上曰:」自古,待夷狄之道,必以天威臨之,然後可以慴伏。
若非天威,則萬無自歸之理。
況日本,海中一種醜類,變詐不測。
雖求貢而請和,內實求緩天兵,而疲勞小邦矣。
今若隻許封而已,則不出數年,必更肆兇謀。
「總兵曰:」聖天子之於萬物,如天地父母,一以好生爲德。
夷狄雖變詐難測,帝王待之之道,效順則姑與其來,不順則興師緻討。
彼賊之乍臣乍叛,聖天子亦已洞知,而以天地父母爲心,隻許其來而已。
若復肆兇,則必大擧問罪,期於勦滅。
如是然後,兵亦有名,而可以萬全矣。
願國王,臥薪嘗膽,以古人復讎之義,自責自勉,則彼賊豈無勦滅之日乎?設使擊之,必二、三十萬,然後可擊。
朝鮮之兵,亦不可無以此協力,擊之可矣。
「上答曰:」蒙大人之敎,至爲感激。
但小邦,隻習弓矢,不識火器、火藥造作之法,悶極。
「上進稟帖曰:」倭賊,迎日等處,時方屯聚,東西焚蕩,至於天兵二百餘名,亦爲被傷。
此實寡人失職之罪。
彼賊如或眞情乞和,則安有如此之理?觀此則賊情可知。
非言語所能詳盡,故書以呈之。
「總兵曰:」慶州之敗,天兵多爲被傷,尤爲痛心。
以此可見賊情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高彥伯等狀啓,慶州賊勢,極爲鴟張。
慶州若失,則左道亦無所爲。
賊勢浩大,多寡懸殊,則相機進退,固亦兵家之不容已。
近觀諸將,隻以伺斬一二零賊爲上策,稍遇數百之賊,輒爲退避之計。
且諸將所當合勢竝進,先知賊之動靜,可戰則戰,可守則守,至於糧穀所在,尤當嚴備,而諸將都不緻意。
慶州、安康,在腹內,而不能預先把截,使些少軍糧,盡失無餘,尤爲駭愕。
今姑下書,責勵諸將,召集軍兵,以圖後效之意,請下諭于都元帥及兵使高彥伯等處。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恢復之初,展謁陵寢,孝思當先,固不可廢,第時有所不可,則或有權宜之事。
況今日,兇賊充斥海徼,焚掠城邑,漸近內地。
天兵被殺之變,極爲慘酷,加以畿甸蕩敗,郡邑蕭然,雖恤餘民,猶不能保,而天將往來,項背相望,支待之事,暫無休息。
今將拜陵,巨川橋梁之役,凍路修治供帳等事,皆出於民力,殫竭若此,所當百役俱停。
自上擧動,恐非其時,請姑寢拜陵之擧。
」答曰:「徐當發落。
」 ○夜一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形體微小。
二更三更,月光明盛,四更密雲,不得看候。
11月19日 ○己巳,都元帥權慄馳啓曰:「頃日,劉揔兵語臣,曰:『經略,以倭盡渡海,瞞報朝廷,爾將此意,轉達國王,奏聞天朝可也。
』雲。
昨晩又出示通報于接伴使金瓚,其中有曰:」奉聖旨:「昨見朝鮮國王謝表,知官軍退敵成功,朕心嘉悅。
但,伊國新定,後患當防。
」雲雲。
兵部題本,又曰:「晉州之圍解,釜山之倭退,聞者猶多未信,臣亦尙切憂疑。
今據該國入謝使臣到部面,審該國境內,委無餘倭,疆土盡復,王子陪臣已擄而復還,宗廟、社稷旣毀而復立,此皆仰仗帝德覃敷、天心助順。
故諸將得以奏功畢效。
」雲雲。
』臣罔知回報。
料得總兵之意,則初疑經略之瞞報;今始知爾國之厚誣也。
不勝未安雲。
「傳于政院曰:」觀此書狀,經略之言,猶有所疑,而謝恩使〈謂鄭澈、柳根也。
〉實之矣。
國家之事,痛不可言,予願不聞矣。
但劉揔兵發怒,將有難處事,無乃移咨摠兵前,詳陳此間曲折,以釋其疑可乎?善處之策,言于備邊司,商議以啓。
「 ○答喪人幼學全有亨上疏曰:「強寇在境,此時不可循情守制,朝臣亦不無起復。
汝須在此從仕,賊平後,可行汝志也。
」仍傳于政院曰:「全有亨,命招于備邊司,問其所言,且其謀策,有可擧行者,擧行。
前者除職事,已言之矣,除職。
」〈有亨上疏,大槪辭起復之命。
〉○備邊司啓曰:「張都司所言送船登、萊事,極爲關重。
若船路得通,而我國之人,往來無阻,則其於運糧,可無他憂。
所慮者,登、萊海路,前此未嘗諳試。
今姑下諭于平安監司,査考道內公、私海船幾何,詢問民情便否,諭以多給船價,別爲賞格之意。
又令金睟,更爲詳問於都司,從義州發船由某處,幾日方到金州,由金州又幾日到登、萊,竝其道路所經,止泊島嶼,歷歷分明,使有着落可行,然後急速馳啓之意,幷爲下諭。
」上從之。
○禮曹啓曰:「因言官啓辭,兩陵展謁事,議于大臣,則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皆以爲臺諫之論當矣,姑爲停止宜當雲。
」傳曰:「卽爲展謁爲當。
若經年則未安。
更問于大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狀啓,則總兵又疑我國之厚誣。
謝恩使所言,雖未知何如,兵部題本如此,其何以解摠兵之怒,而前頭處置,未知如何而可也。
然以此意,移咨摠兵,陳其曲折,其釋疑與否,雖未可必,而此外他無善策。
且以此意下諭于金瓚,使之委曲解釋。
」上從之。
○以許筬爲議政府舍人,以趙庭芝、樸而章、樸承宗、李廷龜、趙守翼、沈克明、成好善、姜秀峻、金尙容、金羲元爲知製敎。
○夜一更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自三更至四更,密雲,不得看候。
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傳于政院曰:「前者,武士等狹袖事,下令已久,而至今不爲奉行,至使天將譏笑,極爲過甚。
今後言于兵曹及憲府,不多日內使之狹袖,違令者罷職。
」 ○劉摠兵接伴使徐渻馳啓曰:「初三日晌午,搪報兒自慶州回來說稱,倭賊分三路,犯慶州安康縣,而駱參將接伴官李時發及巡察使韓孝純連續告急,臣卽呈示總兵,則卽傳令北兵一千名、南兵一千名,發送馳援,而以其軍少,又使兩道防禦使金應瑞、李思命等,抄其軍中絶好漢子,親自帶領,一時起馬矣。
兇賊不有天兵,未及一月,再度來犯,而今則吳、駱兩將,托以衆寡不敵,閉城自守,不敢交鋒。
我國所恃者,惟在天兵,而且至於此,無可奈何,極爲痛悶。
安康之距本州三十餘裡,土民倚仗天兵,盡返故居,生業如平時,而事甚倉卒,未暇奔避,搶殺之慘,有不忍聞者,尤爲痛憤矣。
」 11月20日 ○庚午,兵曹參判沈忠謙啓曰:「賊屯邊邑,勢甚猖獗,長驅內犯,非朝則暮。
今日之勢,如燕巢幕上,誠可寒心。
天下之事,禦失其道,則秦隋之強,見屈於一夫;務得其要,則杞鄭之弱,可以抗齊楚。
我國雖褊小,昔以三分之一,拒天下之全師。
況此島夷渡海遠來者乎?所以一敗塗地者,良由謀不素定,操失其要而然也。
我國之將,平時無一卒隷於手下,臨亂則蒼黃差遣,將卒未嘗識面,有何恩威,可以驅策登陣乎?以此望風逃散。
臣於上年變初,亦忝本職,西巡之日,衛士皆散。
至於各年出身,其麗千百,而亦不知去處,餘殿下之傍者,隻五六書生而已。
思之至今,不覺短氣。
往事已矣,來者可勉。
目今將臣中官高,而稍可倚注者,李鎰、樸晉、李薲輩數人而已。
臣意簡此輩四人,爲四巡邊使,以八道分屬四人各二道,雖在京城,預出從事官、軍官,日夜料理,或下去其道,團鍊精銳,點閱器械,與本道監、兵使,結爲約束,至於軍民勇怯,一道事勢,無不諳熟,若國家有急,統率赴難。
且以變前各年出身及變後各年出身,各道軍功人,訓鍊砲手,諸色禁軍,亦各分屬各將,常知去處,有時點閱約束,飭勵以死國敵愾之氣,臨難雖未能一一調發,不至如前之專無一卒矣。
古人雲:『耕當問奴,織當問婢。
』當此兵革之時,使將臣,束手空數,爲一四夫,恐非禦敵之算也。
如是而使大臣一人、重臣一人,亦主其事,同參檢察,爲之都統,則事體尤重,而不至疎迂矣。
臣待罪兵官,且兼備邊有司之任,今將周歲,而悠泛度日,其趨衙供職,不過酬應文書,而終歸於無實。
當此危急存亡之秋,所爲若此,倘使兇賊再捲,使綴旒之勢,終無着手之地,則如臣之輩,雖萬被誅戮,固所甘心,至於宗社,何哉?臣目見今日國勢,無一分可恃。
且承前日各自獻策之敎,敢以迂愚之見,冒昧塵瀆,伏地待罪。
」傳曰:「如是來啓,極爲可嘉。
勿爲惶恐。
」 ○禮曹啓曰:「拜陵事,更議大臣,則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皆以爲:『卽爲展謁固當,但近日多事,戚摠兵方在城中,二十四日南下。
道路發軍及牛馬支送之際,必須各官合力,然後可爲。
東宮前進之日,亦不遠,畿甸列邑,彼此奔走,恐難周旋。
姑待來月及歲前展謁,似當矣。
』」傳曰:「依啓。
此意言于憲府。
」 ○備邊司啓曰:「伏見遠接使尹根壽狀啓,經略每每分付,在於操鍊兵馬、修築險隘、造作車器、積聚芻糧四件事,而其中操鍊兵馬,尤爲關緊。
前者全羅之兵多數抄送事,下諭移文,非止一再,而頃者尹承勳往來嶺南,其所書啓之中,不見有全羅之兵,極爲可怪。
且聞各道各官抄發之際,精銳者率多脫漏,所送皆丐乞無籍之徒,在道逃散雲。
令各邑守令,親執文書,抄發精勇,毋雜以疲殘,慢忽守令,劃卽重治之意,移文申飭于全羅監司。
」上從之。
○夜目一更至四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11月21日 ○辛未,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前日,經略令三曹判書往赴軍前,箚付催倂,非止一再,而備邊司以令元帥擧行事回報矣。
今者又爲催促,至欲參究。
戶、工兩曹之官,已爲下去,而臣獨在此,必緻重怒。
且於事體未安,似當聞卽發程,備邊司未有處置。
敢啓。
」傳曰:「令備邊司議處。
」 ○右贊成崔滉馳啓大槪,東宮不貿貂衣事。
〈時,春宮在海州,將爲上京,而扈衛諸臣,以冒寒登道,不可無禦冷之具,欲備貂裘以進。
春宮聞而卻之,不令貿納,其昭儉之德至矣。
〉○右議政兪泓馳啓辭職。
答曰:「此非大臣辭退之時,卿其勿辭。
」 ○李光庭啓曰:「小臣往戚摠兵前請留,則摠兵曰:『以倭賊不去之故,速欲下去,而提督文書,行長見之而去,則俺當還洛留鎭,不去則當留大丘』雲。
」〈時,提督與賊將行長,有通書退兵之事,故及之。
〉傳曰:「知道。
」 ○接伴使金瓚馳啓曰:「本月初一日,西生之賊,來犯慶州,卽告天將求援,而論議不一,頓無遮截之意。
標下馬千摠獨曰:『天兵受命,來救小邦。
賊不來則已,今者,不有天兵,來過十裡之地,焚蕩殺戮,至於此極,不可不伐』,天將終不肯從。
馬千摠奔赴於吳、駱兩陣之間,明發不寐,勸諭諸將,諸將日出行師,賊之去處,無從訪問。
忽有二十餘賊,快走天兵之右,似爲掩後之狀,天兵一時退走,不復回顧。
賊高聲追後,斫殺如麻,天兵死傷,幾至數百。
大槪賊不過數百,而以千餘兵,不能抵當,大失兵機,終至於此,不勝痛憤。
」 ○上出禦便殿,引見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沈忠謙等。
右承旨樸東亮、注書洪遵、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都元帥書狀七件事,卿等見之乎?賊情如此,何以爲之?」〈所謂七件,和親、割地、求婚、封王、準貢、蟒龍衣、印信也。
〉成龍進曰:「此事,臣等預憂之矣。
自古夷狄勢弱,則退去;若有勝勢,則例有如此事。
前在開城時,呈文於李提督曰:『賊必以難從之請不可行之事,要求矣』,提督亦以爲然。
今雖更請天兵,黃璡時未到帝都,則告急之事,漸爲遲延,小臣罔知所爲。
」上曰:「此
」答曰:「知道。
係關軍律,所係非輕。
旣誤則不可諉前而不改。
更問于他大臣。
」 ○慶尙道觀察使金玏〈十九日。
〉馳啓曰:「臣近聞人議,皆以爲此道左右,更合爲一,事勢至當雲。
執衆人之議,而揣今日之勢,則人之所論,果合事宜。
右道,自星州以上八邑,蒿荻之外,更無餘牧;鹹安以上九邑,方爲賊窟。
其餘各邑,又被賊患,蕩敗塗地,將不可更爲郡縣。
官事有先潰之勢,人心無可定之時,周匝千裡,煙火斷絶。
凡百荒廢,無可奈何。
其不能收拾餘燼,以成一道模樣者,據此可知。
今者中分一道,判而二之。
其地則境界雖接,其事則彼此相隔。
由是之故,事多不理,勢或難處。
若使左右,更合爲一,通融彼此,拯濟緩急,則號令出一,無所阻礙。
不然則左、右相爲掣肘,而終必有害於國事。
方伯隻是剩官,而不過貽弊於郡邑。
臣議諸都元帥權慄,則慄之意,亦如此矣。
」 ○備邊司覆啓,依狀啓合道。
○夜,大雨雷電。
○司憲府啓曰:「喪亂之後,民力已竭。
凡百供禦之物,自上務從簡約,而該官不體盛意,逐日供上監捧之際,尙循舊規,如生鮮等物,必用尺準,點退之弊,有不可言。
請司饔提調及次知郞廳,竝命推考。
提調,摠治一事,其任至重。
文城君健,行已悖妄,到處作弊,爲人所賤久矣。
今授司饔院提調,聞者莫不駭怪。
請命遞差。
」答曰:「郞廳推考,依啓。
提調不須推考。
文城君司饔提調,別無所爲之事,不至於不堪。
不允。
」 ○三啓,皆不從。
○備邊司啓曰:「近日軍餉措置之策,百般籌畫,更無餘策。
竊念內需司奴婢在各道者,以萬數。
今年秋事稍稔,皆以穀物收貢,各其近官,作都會貯峙堅守。
若兵戈不解,軍餉缺乏,則補用於軍糧;若軍糧有裕,則自可爲內需之用。
雖有他緊關應用之物,明春則必穀貴如金。
儲穀旣豐,則自可貿授用之。
此策兩便於宮府。
」答曰:「此事雖可爲之,但各道富民,必多有之,何不取用?優其賞格。
」〈史臣曰:「喪敗之餘,糧道匱竭,而自上尙有宮府之私,則其何以爲國乎?」〉○兵曹啓曰:「還都未數日,衛卒逃亡者,至於二百五十餘名。
雖緣紀律解弛,大槪不持糧料,獨身上京,迫於飢寒,以緻如此。
其中或有願依飢民,偸受賑濟於各廳,得以連命雲,極爲矜惻。
常時上番軍士,自願賑濟者,官許就食矣。
第惟男女老弱,不能運動者,渠之生死,不能爲輕重於國家,而尙且設場分賑,以救其命。
今此衛卒,其爲勤勞,比此輩不啻萬萬,且都民之中,兩驛之卒,尤甚飢餒。
若至於盡死,則國家傳命,百計無策。
今聞賑濟場規式,壯男一名,一時所食,粒米二合,作粥以饋雲。
老弱之不係役使,而遊手安坐者,猶可連命,衛卒驛子,東西奔走,無一休暇者,日食四合,決難支保。
此人等,比他人量,加一合式倍給其料事,令該曹速爲參酌磨鍊,捧承傳施行。
」上從之。
○訓鍊都監提調啓曰:「訓鍊節目,其載《紀効新書》者,至詳至密。
今當一切依倣爲之,但其文字及器械名物,有難曉處。
趁此天兵未還之前,令聰敏之人,多般辨質,洞然無疑,然後可以訓習。
此意前已啓達,今朝使郞廳李自海,往質于駱參將留營之人駱尙忠稱雲者。
尙忠,乃參將親屬。
又有宋侍郞所送金文盛七人,同在一處,見自海,言以侍郞之命,將就劉摠兵之營,訓鍊我國之軍,來此數日,而糧料支待踈闊,多有怨恨之色,至欲還去。
以此未得發言而退。
嘗聞高麗時,有宋商李元者,來寓於宰相崔茂先奴家。
茂先待之甚厚,因學硝焇火藥煮取之法。
我國之有火藥,自茂先始。
況今則南方之人,多聚于此,其間諳練軍事,識慮廣博者何限?必須待之以恩,使之傾倒所有,傳授於我,則其爲後日之利,庸有旣乎?且質疑時,事知譯官一人,與自海同爲往來,質正疑處如何?且金文盛最曉陣法,人物亦甚溫籍雲。
亦令接待堂上,親去問其來由,使之訓誨爲當。
故敢啓。
」傳曰:「此意至當。
依此啓辭爲之。
」 10月8日 ○戊子,左議政尹鬥壽〈史臣曰:「私情太勝,淸議不容。
二載鼎軸,相業蔑如也。
」〉啓曰:「天人之際,不可誣咎徵之應不僭。
在玆收聲之月已過,而虺虺又作,未知前頭又有何事,臣繞壁彷徨,不能安坐。
自上緻精國事,至於治兵、選將,未嘗頃刻忘于懷,臣等未敢有所一毫裨補。
玆者震驚之變,雖出於仁愛,亦由於小臣無狀忝位,妨賢病國之所緻。
四方章疏,多以玩愒爲說者,此豈無所以而然也?今此之變,臣實當之。
伏望亟罷臣職,以答天譴。
」答曰:「勿辭。
」 ○禮曹啓曰:「國家祭享,旣有先王定禮,固不可輕議,而當此財力之屈,勢不得仍遵舊制。
必須酌定應行之祭,使中外曉然知之,然後凡祭享節目,該司預爲磨鍊擧行,外方祭供之物,亦知應用之數、上納之期,而無顚倒貽弊之患。
如社稷春秋仲月祭、臘享祭、永寧殿春秋祭、宗廟四享大祭、冬至臘享大祭、各陵四名日祭、忌辰祭、貞陵、厚陵、顯陵寒食祭,似是情禮之所不可廢。
大段之祭,恐不出此。
議于大臣,則亦以爲然矣。
」傳曰:「依啓。
此祭姑爲行之。
」 10月9日 ○己醜,傳曰:「喪亂之際,都民之死者何限?意其都中遺民,必過半蒙白,及入京城之日,見都民塡塞,而未有服喪者。
此必亂中,倫紀墜廢,或染於夷俗而然,所關非輕。
令禮曹知委各部,其禮應服喪而不爲者,令其裡中紏檢,使之一一服喪。
」 ○司憲府啓曰:「國事日急,戎務方殷,大小之臣,夙夜匪懈,奔走竭力,猶懼不濟,而備邊司,近自還京之後,怠惰尤甚,或日晩始任,或無緣不進。
偸安私室,有若平時,惟務便身之計,不以國事爲念,其怠慢之罪,不可不治。
請備邊司堂上,竝命推考。
自上特遣近臣,供饋天兵,意甚盛也,而分給之際,不爲善處,緻令天兵,作挐爭攫,不成貌樣,至有隨到閽門,呼索不已者,其虧損體面甚矣。
請其日仕進承旨推考。
」上從之。
○傳于政院曰:「前日中使之京城往還也,司畜崔永慶之妻,路側呼飢,聞之極慘。
不可竝其妻而飢死,未知其妻尙在否也。
令有司訪問,米、鹽連續題給,毋緻飢死。
」 ○傳于政院曰:「江華、廣州、牙山,先王後宮避亂寓在。
食物題給事,各其道下書。
」 10月10日 ○庚寅,以赴防逃軍議處事,問于他大臣,則領中樞府事沈守慶議:「上敎允當。
前後逃亡者,竝令自備糧,督還赴防,似爲便當。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議曰:「臨陣逃卒,自有其律,不容議爲。
但此則其數甚多,不可悉從軍律,而身自裹糧,遠赴於數千裡外,亦事勢之所難,故備邊司欲令備糧上番於京師,蓋出於不得已,而臣亦反覆思之,不知處置之宜也。
大抵軍興,必先備糧,然後可以成軍。
不然則雖嚴用軍律,難可禁其逃散。
以其如是,而又緩其律,則實有如聖敎誨逃之兪,此其難處者也。
今姑依備邊司啓辭施行,而天兵糧餉調度之外,別出一勤幹官員,又主我軍餉措辦之事,趁此秋穀未盡之際,或除出募得之穀,輸入於軍中,以爲軍食,而此後嚴立紀律,凡有逃躱者,一用軍律,則庶乎得宜。
愚臣,前所目覩,而尋常悶慮之事,竝此啓達。
」答曰:「令備邊司,更加察爲。
」 10月11日 ○辛卯,以沈喜壽〈爲人有辯,久侍近密,奏對稱旨,上悅之。
〉爲司憲府大司憲,金玏爲承政院都承旨,李有中爲同副承旨,沈源河爲司憲府掌令。
○自一更至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五更,金星入太微垣端門內。
○傳于政院曰:「節義之人,旣下令褒奬;士大夫之附賊,不可不施王法。
前聞成世寧,仍在城中,諂附倭賊,下令捕捉,而至今不爲捕捉,未知其由。
令禁府,秘密捕捉。
」 10月13日 ○癸巳,上遣重臣,行慰安祭于宗廟、社稷及永寧殿,親傳香祝。
○傳于左承旨張雲翼,〈爲人浮浪,處事輕躁。
至於經席之上,率爾妄對,急遽無序,時論輕之。
〉曰:「生進初試,試武才事及公私賤設科事,何憚而不爲擧行乎?欲如前日專忘武備則已,如欲爲勸武防備之計,則捨此規何以哉?此事斷然行之可也。
且飢民賑救事,日夜念慮,恐不得接濟。
官案所付無用之官太多,速爲汰去,諸司下吏,亦剋減其數,毋得循情猥濫事,言于備邊司。
」 ○以李光庭爲承政院同副承旨,李德悅爲議政府舍人。
○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禮曹啓曰:「德嬪喪柩所在處,卽令漢城府五部,窮極尋問,則各處回報內,累日訪問,不知在處雲。
司詳李忠,前日自言:『將屍體權埋于含春院』雲。
德嬪切親,有尹百祥。
所當問者,惟此二人,而李忠則已死,尹百祥則在延安雲。
必須把問百祥,然後設位緻祭事,更爲稟施矣。
」 10月14日 ○甲午,禮曹啓曰:「臣等考諸禮文,三年內親享山陵時,有再度哭禮,而練後則無哭雲。
今此展謁,雖不如平時,而釋服卽吉,日月已久,且具黲袍,哭而行祭,有乖於練後無哭之制,故儀註內,不入哭禮於行祭,隻於大駕初至陵所,卽行哭禮於別位,仍以行祭事,磨鍊入啓矣。
今者大臣之意,或以爲臣等之意,似合於禮;或以爲兩陵經變之後,自上始行展謁,哭而行祭,雖有違於禮,於情則不可無哭。
大臣之意如是,而臣等未敢擅定,敢稟。
」傳曰:「自外議定。
」禮曹更議大臣,則皆以爲大駕至陵所,卽行哭禮,仍而行祭宜當雲,上從之。
10月15日 ○乙未,上詣宣陵、靖陵,禦淺淡服,哭臨後,行慰安祭,夕,還宮。
10月16日 ○丙申,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工曹判書金命元啓曰:「昨日宋經略差來委官,持箚付數道來,大槪爲設險防守事。
此事,臣前在嶺南,略達於狀啓中。
今倭奴屯據邊邑,作爲巢穴。
若不於今冬,合力驅勦,則雖設險於中路三四處,於事必無所益。
況以此創殘民力,何能以成?且巨濟在南邊海中,土地甚廣,多産船材,常時慶尙右道兵船之材,皆取諸此島。
前年賊雖犯入巨濟,而其處遺民,盡力相戰,旋卽驅出。
今年晉州之敗,賊船彌滿此島,盡殺餘民,多設城柵,分據於永登、知世浦、玉浦等處,此乃腹心之疾。
萬一,多造船隻,乘虛西犯,則非獨全羅道沿海可虞,西海一邊,亦相距不遠,水陸衝突之勢,將何以禦之?經略不知此意,隻以數三處設險,爲善後之策,未知其可也。
但此乃大事,而劉揔兵咨文中,每每催督。
今又經略箚付如此,將何以對之?敢此竝達,箚付竝爲上達。
」答曰:「此事,前具於咨文中,略見梗槪。
我國平日多忽於設險。
經略之令,未爲不可,而今時力有所不逮矣。
所啓賊勢事至當。
卿等皆備邊司堂上,議于本司,或具咨,痛陳賊勢可乎?且古人或有奉使,或爲儐接,於國家機關之事,則極陳利害,不乎避其身之危矣。
今時則不然,一有不合之語,先自恇怖,便爲刪去,或止而不呈,惟恐忤意。
因此下邦,情懷不通,屢失機宜,時事寒心。
黃璡之奉使極緊,其行一日爲急,而今見書狀,又托言經略之掣肘,不卽發行。
先令改撰奏文,無乃不可乎?且中國出來諸砲,當初有留置我國,仍用於防備之言。
楊元接見之時,予親言之,楊不以爲不可。
厥後有司不以爲意,不請留用,今則似爲盡還輸去。
此亦似當察處,竝與備邊司議處。
」 ○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工曹判書金命元再啓曰:「伏承傳敎,臣等亦從前反覆商度,今日之勢,一日急於一日。
設險之事,力雖不及,不可置之相忘。
經略箚付中,計開處,則特其十分之一耳。
若使民力,稍可辦出,則不獨大丘、仁同等地,如三嘉、高靈、陜川、伽倻山、安陰等處山城,皆係天險,若能修築,聚近處之民入守,而淸野待之,則賊兵有所畏憚,此等第一急務。
大槪今日所恃者,天兵爲我障蔽,而今聞稍稍撤還,賊兵屯據益固,前頭之事,極爲寒心。
急宜痛陳時勢,回復於經略,而又以近日賊情,明白陳奏,或請留兵,或請添糧,尤當及時區處。
若稍遲,則恐無所及。
黃璡旣爲受命馳奏,而中路遲滯,果失使臣之體。
亦當急急下書,督令馳去矣。
中國出來火砲,非獨還爲輸去,貽弊一路,其中多有我國所未有之制。
臣偶過倭館後,見路邊空家,積置唐軍器,其數極多,而無人守直。
方欲自軍器寺啓請,移置一處,以爲後用,今聞有査還之咨,極爲缺然。
此亦急急移咨于經略,請留置,以備國用爲當。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遠接使尹根壽狀啓,以我國所奏留兵五千之故,皇上隻許留五千,而不許留一萬六千雲。
聖旨如此,則不久將撤回,極爲悶慮。
當初請留五千者,若倭賊捲衆歸巢,則欲少留天兵,以藉聲勢耳,今則賊在境上,狺噬衝突之患,不朝則夕。
我國遮截,隻恃天兵,國家存亡,專係於此。
將此意速完一本,或順付黃璡促送,或專馳一價,奏籲悶迫之情,何如?」答曰:「依啓。
但黃璡齎去奏本。
與此奏本,非但日月懸殊,黃璡專主謝恩,順付未穩。
速出使臣以送。
」 ○以吉誨爲司憲府掌令。
○傳于政院曰:「今見聖節使洪麟祥所送宋經略報石尙書處文書,則極爲詐謾,不祥甚矣。
今日賊勢,天朝每爲經略所瞞。
今此奏文中,明日痛陳可也。
」贊畫兵部員外郞劉黃裳咨于本國曰: 我皇帝甚怒王之不振。
經略宋與大司馬石力救解之。
命本部,宣諭於王。
本部自王京回,大病不能東行,故令都司代往,聞王已入京矣。
覩宗廟、宮室,豈不澘然痛心乎?如痛之,莫若速練兵,使不但痛之,而仍因循燕處,則痛之何益?蓋左右陪臣,皆不爲王憂,皆以有兵欺王。
夫王國,豈無兵哉?有不練,與無有司;練而不精,與不練同;精而不赴敵死戰,與不精同。
權慄、金命元二將,亟堪使,速令赴劉摠兵營,聽節制,分左右軍,不相離。
水陸兵若幹萬名,易衣甲、標旌,編入唐營,則如養雞者氣盈而神王,皆超距材矣。
王國之存亡,寔係於此。
今之封倭者,豈得已哉?乘此一二年之暇隙,俾王喘而甦,國兵氣盈而神王也。
三年間,必樹海上奇績,關白之頭,可緻於足下手矣。
10月17日 ○丁酉,傳于政院曰:孔廟行祭事,該曹察行,而尙不爲雲。
今廟社及山陵,俱已行之,孔廟亦當設位。
或標紙榜親行;或遣官行之,而須設於孔廟近處可也。
○禮曹啓曰:「文廟正殿位版十五內,文宣王以下位版十一無去處,餘存隻四。
東、西廡位版,則依數完全,竝埋置淨處雲。
本曹前日社稷、宗廟各陵祭啓稟時,將文廟權宜設祭便否,議于大臣,則文廟享事,與奉先不同,當先主於禮,不可徑情而苟且。
今者聖殿灰燼,位版亦無。
雖欲行慰安之祭,行之無所,禮亦無據,似不得率爾擧行。
徐當更議,參酌啓稟宜當,故臣等擬於兩陵展謁之後議稟,而今承聖敎,自曹未敢擅定。
議大臣定奪施行何如?」傳曰:「予見則異於是。
夫神之在天下,如水之在地中,無所往而不在。
鬼神無常享,惟其緻誠,則神在是矣。
故古人或設壇而祭;或設位而祭,豈必待木主哉?況事貴權時,不可泥滯。
今日之勢,創建學宮,非數年前所能爲也。
然則經變至數年之久,而諉以無位版,不慰安先聖之靈乎?其曰:『不可徑情而苟且』,又曰:『行之無所,禮亦無據者』,無乃不可乎?予意築壇於學宮之側,設位於其上,躬進而祀之,一以慰安先聖,一以重倫紀於幹戈之中。
又何疑乎?請以此質諸大臣。
」 ○備邊司啓曰:「伏覩聖敎,生進初試,竝試武藝事,出於禦敵保邦之聖意,但人之氣稟強弱,大相不同,人或有稟氣孱弱,專不能挽弓者。
如此之人,槪以射禦試之,然後許赴生進,則必有終身不能赴擧者,似非聖朝文武竝擧,隨才奬成之意也。
且祖宗朝科擧事目,纖悉備具。
前者或有以一時意見,紛紜改定,而終歸無益,多有弊病,故旋罷不行。
其由蓋出於此。
法非不具,而隻玩愒墜廢而然也。
今者屢設武擧,廣額取人,至於庶孽、公私賤、雜類之輩,皆令以武技進取。
文士,則又有祖宗朝試射之規,今又於生進之科,雜以武事,恐非穩當也。
」答曰:「生進試武才,不可不爲。
雖或間有孱弱者,豈可爲此數二孱弱者,不立如此美規哉?況武才,隻試於生進,不試於文科,亦有其意。
孱弱而不能挽弓者,自當赴於文科,有何遺才之歎乎?蓋生進,乃揀擇幼學,陞補太學者,孔子之敎人,豈獨爲操觚、雕篆?射禦,非六藝之才乎?我國末學文弊,不可言矣。
輕蔑武士,恰如唐末挽二石之弓,不如識一丁字。
今日之緻此,正由於是。
且所謂試武才者,非必如武擧挽強、馳馬,隻試以步射數巡,使之無漏習武藝而已。
男子生,而桑弧、蓬矢,以射天地四方,豈如我國文士之爲哉?此理甚明,請勿拘滯,斷然行之。
如是而猶憚而不爲,則所謂『吾末如之何也已矣。
」 ○繼義將前正崔慶長從事官幼學洪涵等上疏入啓。
傳曰:「省爾等之疏,討賊之誠至矣,予用嘉焉。
爾等蓋勵此志,以立殊勳。
國家報功之典,必不後矣。
爾等知悉。
」仍傳于政院曰:「令備邊司回啓。
但慶長旣至於賜繼義將之號,則以前正稱號,似爲未穩。
復職似當。
此一款,幷爲回啓。
此人等間關遠來,再上封章,告以討賊之誠,雖時未有功,而或授一命之職,慰諭陽遣之似當。
令備邊司議啓。
」 ○備邊司啓曰:「兵或不解,糧餉告缺,百計措辦,得粟無路。
大抵天地所生,元有此數,不在於民,則在於官。
目今公私俱竭,雖巧作名目,多般收聚,不過爲頭會箕斂之歸。
古者兵興之時,必先講屯田之策,其意蓋欲得粟於齊民常産之外也。
前者兵、水使屯田事,則已因李舜臣狀啓,行移各道矣。
至於各鎭堡僉使、萬戶,各邑守令,擇取閑曠牧場、不能灌漑堤堰、陳荒田畓,作爲屯田,隨使耕種,其中得粟最多者,每道各一人,或陞敍褒賞,則人皆競勸,不煩而事擧矣。
此意移文于八道監司,劃卽施行。
其各邑鎭屯田起耕之處,開錄啓聞,以憑後考何如?」答曰:「意則好矣,我國之事,與中原異,農民自何出乎?百姓亦被侵矣。
且褒賞,則必有荒唐虛僞之事,更察爲之。
」 10月18日 ○戊戌,司諫院啓曰:「國之大事在祀。
少或失禮,謂之不敬。
前日宣、靖陵親祭時,殿內執事承旨等,卽當還出廟門,而神禦肅敬之地,俯伏侍衛,其不察之失甚矣。
請命推考。
官爵,國家之公器。
若或濫授,而不合於公議,則非爵人於朝,與衆共之之意也。
左副承旨樸東亮、同副承旨李光庭,俱以郞官,超陞堂上,爵賞之猥濫極矣。
物情久而益激,請命改正。
江陵府使南復興,爲人麤鄙,濟以貪饕。
到任之後,專以酗酒割剝爲事。
請命先罷後推。
襄陽府使洪麒祥,前爲京畿召募使成泳從事官,托以募粟,出入兩湖,濫用刑杖,貽弊多端,爲人笑罵。
及赴本府,號令顚倒,政委下吏,民受其弊,不可在職。
請命罷職。
蕩敗之餘,民天將絶,自上軫念窮民資活之無路,船運春秋種子,分給畿甸之民,及時播種,以爲嗣歲之計,甚盛擧也。
及第李?,以次知分給從事官,不爲奉承聖上恤民之意,非徒分給不均,亦多私用,買占田畓之說,騰播於遠近。
及其鞫問之時,又不直招,飾辭推調,巧爲自免。
許多國穀,終無置處,用心極爲無狀。
請命更鞫。
前後春秋種子次知官員,竝命詔獄,其時百姓等狀與分給文書,一一收取,比對照數,從實取招,以懲奸濫之罪。
守令遞易,則新舊未代之際,自有兼官,可以察任,而事變以後,或新官未赴,或邑宰領兵出境,則監司等例以所親無賴之輩,差爲假官。
爲假官者,至率家眷,厚自奉養,濫用官物,侵漁割剝,無所不至。
一邑兩倅,民弊不貲,列邑之杯蕩,亦由於此。
監司爲一道方伯,而創開新規,以貽無窮之弊,極爲無謂。
今後一切勿爲,痛革其弊事,請下諭于八道監司。
邊方守令,專以防禦爲重。
除授之後,卽赴任所,雖有私情之切迫,不暇顧念者,祖宗朝法例然也。
近來紀律闆蕩,人不畏法,縱恣成習,至於微末之官,亦無忌憚。
義州判官金繼賢,家在忠州四、五日之程,而拜辭之日,托以覲親,偃然陳疏,枉道留連,不卽赴任。
其不有國法,恣橫自便之罪,不可不懲,請命罷職。
」答曰:「餘依啓。
承旨改正事,他人不顧君父,皆棄而逃去,此人等獨爲扈駕。
必須褒奬,故如是爲之矣。
更勿論啓。
」 ○司憲府啓曰:「國家自喪亂以來,官爵太濫,有識之竊歎久矣。
左副承旨樸東亮、同副承旨李光庭,出身纔過三十朔,資級僅至五六品。
雖有自初扈從之勞,亦是臣子之職分內事,而堂上重加,相繼超陞,殊非所以愼重爵賞,儲養人材之道也。
當此重恢更化之日,有此駭異之政,其何以厭服人心?請竝命改正。
泰仁縣監樸文榮爲人麤鄙,赴任之後,不治官事,專肆貪婪,官庫之物,公然偸出,陸續輸運於鄕莊,惑愛京娼,所言皆從,賄賂請托,無所不至,聞者莫不痛憤。
請命罷職不敍。
江陵爲府,嶺東巨鎭,控制策應,比他邑爲重。
府使南復興,庸駑不治,且多虐民肥己之事。
請命罷職。
南陽府使金好忱,以起服之人,自知在官不久,恣行貪虐,侵漁割剝,以爲善事之資。
民結賦役,專委下輩之手,漫不省爲何事。
請命罷職。
」答曰:「竝依啓。
承旨改正事,答院同。
」兩司累啓,不允。
○右邊捕盜大將李鎰〈爲人庸懦,馭軍無法,擁兵觀望,惟思退遁。
〉啓曰:「軍官兼司僕柳廷明進告曰:『豐儲倉奴彭石,與倭交結,至於誘引宣、靖陵堀取之狀,大槪承服。
』罪重之人,捕盜廳推鞫未安,故敢啓。
」傳曰:「令禁府推鞫。
」後,禁府以罪犯綱常,請三省推鞫。
○備邊司啓曰:「伏承下敎,生進試武才事,臣等反覆商議,則生進之輩,兼試武藝,本非難事。
臣等之有所持難,豈有他意?祖宗朝設科取士,各有條理。
後來加設之規,例不經久,沿革無常,還傷國體,而我國人心,玩法成習。
如初試入格者,考講《家禮》、《小學》,乃是訓士美意,而今作虛文。
此事今雖設行,賊退弛警之後,難保其不至懈弛。
竊恐無益於武事,而反有紛更之弊也。
大抵凡作事,頭緖太多,則煩擾而無成。
近日奬勸武藝,其規不一,隻在堅持力行之如何耳。
如欲令執冊讀書者,皆習弓矢,則生員、進士及幼學之曾參解額者,廣取試材,拔其入格優等者,劃卽除職奬勸,則不無興起勸勵之心矣。
聖敎至此,臣等固當奉行之不暇,而群情如此,惶恐敢啓。
」答曰:「生進試武才事,不可不爲。
更議以啓。
」 ○禮曹啓曰:「宗廟薦新、薦禽,依前例爲之,宗廟及各陵朔望,則旣停行祭。
隻焚香似當。
」上從之。
○禮曹啓曰:「文廟設祭節次,議諸大臣,則皆以爲自上,欲設壇設位,或標紙榜。
其急於慰安先聖之靈,且重倫紀之意至矣。
但設壇位、紙榜等事,似涉苟簡。
反覆思量,未能的知其穩當。
欲考古史,文籍蕩失,無憑可據。
不如速成位版,且構草殿數間於聖殿之基,卽行慰安祭,仍爲奉安,恐或無妨。
本曹之意亦然。
敢啓。
」傳曰:「宗社未構之前,雖構草殿,似爲未穩。
更議爲之。
」 10月19日 ○己亥,義禁府,以都元帥權慄〈當變初,冒危進挫賊鋒。
及其專制閫外,恇怯退縮,無意討賊,輿望大喪。
〉狀啓,傳曰:「忠淸監司許頊,不爲國事之狀,前者已爲傳敎矣,今見狀啓,則極爲駭愕。
如此之人,必須拿鞫,問于備邊司。
」 ○以沈喜壽爲承政院都承旨,李齊閔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20日 ○庚子,禮曹啓曰:「文廟位版造成設祭之所,更議大臣,則公廨、私舍中,如有燒餘淨潔之處,隨便修理,奉安宜當雲。
故臣等卽招館中人問之,則聖殿西典祀廳完在雲。
此廳淨且寬廣,至爲便當。
五聖、十哲位版,斯速造成,奉安設祭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朝廷凡百號令,惟恃帥臣之奉行。
若監司任置不行,務爲沮閣,宜乎國事不濟。
忠淸監司許頊,自前每事搪塞,雖係軍興之事,有若尋常公事,不卽擧行,非一非再。
今見都元帥權慄狀啓,本道內浦農事大稔,而更無辦出之路,力爲阻搪。
以帥臣無意國事,一至於此,極爲駭愕。
請依傳敎,拿來推鞫,以警其他。
」上從之。
○傳曰:「劉總兵,以大臣下來事催促。
且觀事勢,大臣不可不下去。
檢察諸事,大臣下去可矣。
言于備邊司。
」 ○判敦寧府事西川君鄭崑壽上疏辭職。
答曰:「討賊克復,雖由於天兵,而天兵之來,實由於卿之敷奏專對。
其前雖有陳請於遼東,而不許發兵,至卿之行,始乃命將出師。
今日之功,專在於卿。
輔國之加,豈足以報之?卿宜安心勿辭。
」 10月21日 ○辛醜,禮曹啓曰:「德嬪喪柩所在處,尹百祥招緻詳問,則百祥言:『前日李忠所言埋置含春苑之事,乃是中間失實傳播之說。
我以德嬪切親,喪柩去處,常常留念訪問,而尙未得聞知。
入城數日,尋問嬪之族親家奴婢,而亦無所聞知』雲。
此後更無可問之處,尋得喪柩,似無其期。
擇日緻祭何如?」傳曰:「知道。
」 ○戶曹啓曰:「前日海州留駐時,使之減半收糴矣,某某道耶?令考啓矣。
經亂之民,準納官糶,勢所難行,故別定差使員,尤甚受害地面,一一摘奸,今年八道收糴元數三分之二,其一分,則待明年收納矣。
大駕所經各官,則擇其失稔之邑,隻捧二分事,亦爲啓下行移矣。
」傳曰:「有司不見畿甸一路田野耶?蒿荻滿目,何忍於催糴?今宜一切勿爲催納,待年捧之可也。
其違命督納守令,當爲拿鞫重治。
」 ○備邊司啓曰:「生進幷試武藝,有乖舊規,故未卽奉行矣聖敎至此,試爲施行何如。
」上從之。
○以鄭昌衍爲司憲府大司憲。
10月22日 ○壬寅,上禦便殿,謂大臣等曰:「倭賊如彼屯據,何以爲之?」豐原府院君柳成龍對曰:「賊屯據邊邑,托於講和,而搶掠如舊,我國固已陷於術中矣。
自金俊民離巨濟之後,賊分據巨濟玉浦、永登浦、知世浦等島。
兵船之材,惟在於此。
若休養兵力,多造船隻,則舟師雖在,其勢難遏。
況水使輩,才智相等,號令不一,而元均軍,則六百餘名;李舜臣軍,則千餘名,久駐海上,且甚飢餒。
若一朝潰散,則不無水陸竝進之患。
百爾思之,他無可禦之策。
必須與天兵合勢,而軍糧乏絶,極爲悶慮。
在此經費,定其一年支用之數,量留一二十萬石,而其餘盡輸於彼人,補軍糧,則可以接濟矣。
至如調兵等事,各官專委下吏,強壯者賂免,疲癃者被抄。
今若除去老弱,抄其精銳,分三等成冊,臨時調發,押領交付,則可以一時齊到,而無如前溷雜之弊矣。
」上曰:「賊情如何?」成龍曰:「淸正、行長,其志豈眞欲犯中原哉?所望不過通貢而已。
且見洪麟祥狀啓,則朝廷不知我國賊勢,隻留五千,將盡撤回。
賊若換調新兵,明春大擧,則何以禦之?須及冬前,與劉總兵合勢,勦滅可也。
」上曰:「總兵隻受把守之命,雖有百戰百勝之勢,無經略之令,則必不擊矣。
大槪此間事情,必使天朝,洞知可也,而經略以晉州空虛,而賊入據,瞞報於石尙書。
凡所奏聞,輒爲攔阻,其處心行事,極爲痛心。
以大臣,而處事如此,天下之事不可爲也。
然奏本,務爲婉曲,以倭賊不退,我國汲汲之勢,備細開陳。
且善辭周旋爲當。
」吏曹判書金應南曰:「中原都於燕京,我國乃藩籬也。
今者,賊輕侮中原,撤毀藩籬,所當聲罪緻討,而反議封貢,是誨盜也。
自古帝王之禦戎狄也,來者不拒,去者不追。
未聞封王而增惡也。
」左議政尹鬥壽曰:「漢之冒頓、唐之突厥,雖極跳梁,而皆未得緻天討。
中國之道,羈縻而已。
」上曰:「卿言非矣。
此和議之所由起也。
」應南曰:「臣前爲濟州牧使,粗諳水路。
自濟州往江南,則頗遠,自全羅道往遼東,則甚近。
若由湖南,直犯遼東,則孰能禦之?」上驚曰:「此言然乎?雖不由西北,亦可達於遼東乎?」成龍曰:「必須先得我國,然後可以水陸竝進矣。
」都承旨沈喜壽曰:「賊屯據邊邑,雖不離寸步,而我國自至殘破矣。
」上曰:「漢江以南賊陣,星羅碁布,首尾相接,犯一營則輒相應,高處則例爲設險,可謂能知形勢矣。
」成龍曰:「臣見原州、砥平、楊根,可守處甚多。
如廣州南漢山城、水原禿城、衿川衿之山,皆係奇險,守此則湖南可防。
當差出京畿防禦使,聚合廣州、利川等地之軍,捍禦京城可也。
邊應星稍優於武士中,以爲防禦使爲當。
」上曰:「古人必先嚴明軍律,至有流涕而斬之者。
如崔瑩之爲將,凡罪幹軍律,則少不饒貸,故士卒皆緻死。
倭賊則不足道,而雖少罪必斬,故其軍爭死於敵。
不然則誰肯就死地,而摧鋒力戰乎?我國軍律不嚴,變生之後,尤爲解弛。
失律應死之人,備邊司一不按法論斷。
若此不已,則雖帶甲百萬,粟支十年,亦無可爲之事矣。
古人非好殺人也,不殺則所傷甚多,故不得已而殺之。
如樸泓,以慶尙水使,棄鎭來平壤,而不爲加罪。
封彊之臣,當死封彊,而慶尙道守令至有避入北道者,誠可駭愕。
今此晉州之戰,賊勢浩大,與前懸殊,以我軍勢,似難禦之。
然爲將者,所當耀兵,以盡在我之責,而終無一人赴援者,有司不能按律,臺諫亦不論執,失律之將,何所徵乎?當初,慶尙道失律將士,從輕重治罪可也。
」司諫李時彥曰:「此皆由於公道不行,私情大勝而然也。
如欲嚴明軍律,必須自上,去偏係,恢公道,然後百僚知所勵矣。
」成龍曰:「軍律,必須定部伍、嚴約束,三令五申,使之精鍊,然後號令可行矣。
我國昇平日久,武將不留意於用兵,故士卒不知戰陣爲何事,倉卒赴戰,有同驅羊。
如李薲、權應銖輩,不知禦軍之術,徒殺士卒,如刈草芥。
以此軍心尤爲渙散。
」上曰:「奏請使誰人可合乎?崔岦如何?」兵曹判書李恒福對曰:「岦之能文,人所共知,其能應變與否,臣未之知也。
然非庸人也。
」上曰:「然則崔岦增秩以送。
此係國家存亡,雖被攔住,以死爲期,必達毋還之意言送。
咨文則自外議定。
古人有草創之者,有潤色之者,所以重其事也。
今則不然,他人所製,難於點抹,辭命必須盡美可也。
」上曰:「如欲禦倭,非火砲不可,而火藥難措。
中原則以海水煮取矣。
前在定州時,試令煮取,能煮者令陞授堂上,掛榜知會,而未有能煮者。
何以則能使火藥足用乎?成龍曰:」火藥極易。
中原法,則燥三歇五。
我國,則燥四歇二。
休日,例令伐木煮焰,如此則火藥自爾多矣。
且江華多有牧子,而別無所幹。
令監牧官率領,煮取爲當。
「完城君李憲國曰:」中宗朝有焰硝防納,且給價募聚矣。
今則國儲已竭,貿易極難,令城中之人,家家煮取可也。
且科擧,亦以鳥銃試取爲當。
「上曰:」予已思之矣。
木箭不緊,以鳥銃代試如何?「成龍等曰:」上敎允當。
「沈喜壽曰:」生進初試,兼試武才事,再三傳敎,故備邊司以試爲施行之意,上達矣,大小人情,皆以爲未安。
「上曰;」是何言耶?「鬥壽曰:」生進試取之人,非但皆幼弱,若習武,則恐因此廢其本業也。
「憲國曰:」羽林衛,我國精兵也。
其中必多驍勇者,前年西幸時,或赴戰、或扈衛矣,今皆散亡。
明宗朝有庶孽科。
依此設科,聚會京城,用於緩急爲當。
「上曰:」予意庶孽許通,公私賤爲良,則常人皆習武矣;試於生進,則兩班皆習武矣。
假使秀吉死,日本乃我國,與天地無窮之讎,此時豈可更拘前規乎?聞慶尙道風俗,人有子兄弟,一子能文,則坐於堂上;一子業武,則坐於庭中,如視奴隷。
國家之有今日,慶尙道誤之也。
昔陸象山敎子弟習武,王陽明善騎射,我國隻持冊子,以敎子弟,岐文武爲二道,甚無謂也。
「憲國曰:」魚世謙、鄭蘭宗,皆一時名士,而公退則每馳馬於慕華館。
祖宗朝人物,與今時不同。
「上曰:」人物,豈與祖宗朝有異?習俗異也。
「上曰:」騎射,設的於馬腹之下,而俯射之。
賊豈伏於馬腹下哉?今欲去騎射,代試芻人,何如?「工曹判書金命元曰:」騎射所以習馳馬而已。
依上敎,試射芻人,亦當。
「上曰:」必須遮截鳥嶺,然後忠州可保。
前見劉員外,以爲不防馬嶺,京都亦不可守。
賊若先據設關,則是以嶺以南與賊也。
鳥嶺可以設關乎?「命元曰:」設關甚當。
秋豐嶺、竹嶺及黃澗、永同等地,皆可設關。
「成龍曰:」前若於鳥嶺,據險設伏,則賊豈敢輕進乎?賊今方屯據嶺南,勢難盡爲設關。
隻設於鳥嶺,姑譏察行人可也。
「上曰:」砲樓欲設於海州,而未知其制如何?「成龍對曰:」倭賊設砲樓於龍山倉,大槪如煙臺之制。
且《紀効新書》有之。
城外周回,築垣如牛馬墻,上穿大銃筒穴,下穿小銃筒穴,千步置一,賊犯近,則一時俱發。
且設於壕內,故賊不敢毀矣。
「上謂恒福等曰:」大臣下去,於卿等意何如?「兵曹參議沈忠謙〈拔自姻婭,愚而自用,貪權樂勢,賄賂公行,而淸議所不容。
〉對曰:」自古軍興,必大臣專制,然後凡事可濟。
臣意大臣往下三道,控制列邑,如宋朝開督府可也。
豈可坐備邊司,而遙制乎?「恒福曰:」臣意則異於是。
都元帥專制下三道,若善措置,則何事不可爲?大臣雖下去,臣未知其果有益於事也。
但摠兵節次移咨,而咨內事意,皆未施行。
姑遣大臣,以答其意可也。
「上曰:」國家以下三道,屬之元帥,使之專制,任非不重,而元帥不用軍律,以緻解弛。
必須大臣下去,節制違令,甚者梟示一二,然後事可爲也。
「成龍曰:」此豈獨元帥之過乎?我國之勢,如貧家卒遇尊客,蒼黃顚倒,罔知所措。
不揣其所以然,而徒責其無能,無乃不可乎?「忠謙曰:」辛卯條貢物,已爲蠲減,壬辰條亦議定,無遺作米,而其數不多。
必須癸巳條,亦爲作米,然後可以接濟矣。
「上曰:」貢物無遺作米,則百姓無乃怨苦乎?「鬥壽曰:」田稅及作米之數,不爲不多。
何必引用癸巳條乎?「大臣以下,啓訖趨出。
忠謙復進曰:」所謂癸巳條,不可作米者,慮其未及捧納之意也,已於秋冬,收合於民間矣。
古者軍興,則必屯田,以補軍餉。
諸葛亮之渭濱;趙充國之金城是已。
我國蕩敗之餘,軍糧無措備之路。
必爲屯田,然後可以支給。
四方沃饒之地,無如載寧屯田。
使兵使趙仁得,專掌措置宜當。
且聞仁川紫煙島,有牧場,馬僅百餘四。
驅馬於一隅,而使爲屯田亦當。
「上曰:」屯田之意美矣,我國與中原不同。
兵、水使,隻領數百殘卒,以何軍爲屯田乎?「時彥曰:」忠謙之所啓,皆非矣。
小臣曾爲守令,粗知民間事。
歲前則雖欲捧之,其勢末由。
壬辰條,旣已捧之。
若幷與癸巳條而捧之,民必怨叛矣。
黃海道失人心,由於屯田。
今不可復立。
方今之務,莫先於收人心。
若復逃散,何以調兵?城中百姓死亡者極多,所見慘惻。
城中如此,外方可知矣。
「上曰:」予意如牧場等地,募民耕種,半爲自食,官取其半,則無役民、役軍之弊矣。
「喜壽、時彥曰:」還都將至一朔,而不爲引接。
軍國重事,豈可以草記而爲之?雖無奇謀異策,不接臣隣,則下情無以達矣。
雖不禦經筵,如今日之引對可矣。
玉堂雖不備,上下番或爲夜對宜當。
「上曰:」予雖不辟,豈以無奇謀異策,而不爲引接乎?近適感冒,氣力不能支,故不爲耳。
「 ○司諫院啓曰:「南陽府使田見龍,本以貪縱之人,曾所履歷,專事剝割,顯被物論。
畿輔闆蕩之地,決不可付諸此人之手。
請命罷職。
鹹鏡都事李應虎,以本道微賤之人,濫授佐幕之任。
當此多艱之日,不以盡心國事爲務,專事貪虐,徵闕作弊,無所不至,鹹興一府之人,怨苦日甚,至於欲食其肉。
不可一日在職,請命罷職。
」答曰:「田見龍遞差,李應虎衣啓。
○以樸而章爲司憲府持平,龜城府使尹承吉,爲忠淸道觀察使。
10月23日 ○癸卯,夜一更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二星內三寸許,形色差微於天倉星。
自三更至五更,密雲,不得看候。
10月24日 ○甲辰,傳曰:「經略前回咨,每陳諂媚之說,似非國書之體。
自前稱讃非一,已爲足矣。
不必每每如是。
況誤天下者此人也,而敢以萬全媚之?彼自前,愚弄我國,而我國反爲諂媚,稱讃之不已,彼必以爲朝鮮籠我度中,以國無其人,潛自哂之。
予意竊以爲不可。
回咨不激不諂,似乎得宜。
更參量施行。
」 ○以權徵爲戶曹判書,鄭姬藩爲工曹參議,沈友正爲司諫院獻納。
○備邊司啓曰:「斬級人給紅牌事,或以爲斬級人都錄一冊,後日三級、二級次第出榜;或以爲此乃勸勵之事,先送紅牌,而不書某等某人,待後日試射爲坐次,爲一榜雲;或以爲先爲斬級者,爲壯元,其下隨其來執爲坐次,甲科一人,乙科七人,丙科則無定數,隨先後書塡於紅牌,如有二級三級連斬者,卽以直長主簿,次第論功,則賞不踰時,有勸功之意。
此三件之論,臣等亦不得取捨,而第二之論,尤似可取。
敢稟。
」答曰:「依第二之論,斯速爲之。
」 10月25日 ○乙巳,傳曰:「大臣,國之股肱。
右議政李陽元遣官緻祭,若未葬,則外棺、石灰題給,已葬則祭需題給。
淸原尉,王室尊屬,亦遣官緻祭。
宗室如有遇害於賊者,則極爲矜惻,某物題給。
此乃弔死之義也。
○領議政崔興源身病,五度呈辭。
傳曰:「遞差。
」〈史臣曰「興源性本柔輭,加以不學。
因亂驟陞,無所建明,至是以病免。
」〉○司憲府啓曰:「變生之後,紀律解弛。
喪師棄鎭之將,多保首領,中外之扼腕久矣。
前兵使曹大坤,賊變之初,以閫帥,身擁重兵,賊鋒未至,先自棄鎭,不救金海,聞風輒走,數萬軍卒,一時潰散,投竄林藪,終不交鋒。
使賊勢長驅,列邑瓦解,其罪與李珏無異。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全羅兵使宣居怡,當晉州圍急之日,城中之人竭望外援,而多率軍人,逃匿山谷,終不赴援,使一城忠義之士,盡被屠戮,其退縮不救之罪大矣,而得免重典,極爲痛心。
請曹大坤、崔遠、宣居怡竝命依律定罪,其他失律人等,令備邊司一一詳覈處斷,以正軍律。
」答曰:「依啓。
曹大坤等,令備邊司議啓。
晉州不援李薲,先當其罪,亦令備邊司議啓。
」 ○司諫院啓曰:「變生以後,喪師棄鎭之將,非止一二,而未蒙顯戮,人心日解,紀律漸弛,以緻國事之壞敗。
不可不擧正其罪,以肅軍法。
前慶尙兵使曹大坤,身爲閫帥,專制一方,不見賊形,先自逃遁,堅城陷沒,大衆潰散,使賊長驅,直犯京城。
揆以師律,必斬無貰,而得保首領,物情莫不痛惋。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終始逗留,到處恇怯,曾率南兵,投入海島,不以討賊爲念。
巡察使權慄,來屯禿城,累招不往,仁川之圍,觀望不救;蟹巖之戰,約會不進,而終使滿萬之兵,一不交鋒,死亡殆盡。
及赴晉州,不思自效,退縮如前,坐視城陷,終不馳援,曾被重論,尙未就誅,失刑甚矣。
其前後罪狀,決難容貸,請竝命依律處斷。
及第鄭熙績,以曾經臺侍之人,位至貂蟬。
前宰安東巨府,無意拒守,賊在數日程之外,而燒毀軍器、官倉,委而去之,猶恐不及,遠投北塞,以圖苟活。
其忘君負國,擅棄封疆之罪極矣,而久逭常刑,輿情共憤。
請命拿鞫,依律定罪。
其他前後失律將士,令備邊司一一摘發詳覈,按律施行。
」答曰:「依啓。
鄭熙績拿來,曹大坤等,令備邊司,議啓。
」 ○傳曰:「義兵之稱,名號則美矣,而所謂義兵者,乃自用其兵;自食其糧,爲國討賊之謂。
今之義兵,殊異乎古之義兵,終未免爲憑公義營私謀,乘時托食之歸。
前代義兵,察罕爲首,未聞察罕之時,朝廷論賞納穀於義陣之人。
今瑣瑣義兵納穀之人,無不畢賞,竊吹朝端,猥濫紊亂,不可殫言。
恐爲察罕之罪人,而資後世之譏,不可論賞之意傳敎,而不得施行,更議處之。
」 ○傳曰:「十年前,宮闕難成。
不可長禦閭閻,多有虛虞之事。
況賊倭所宿之窟,乃敢坐臥其處,寧不痛心?景福宮有城子,後苑閑曠。
今卽斫伐南山外松木,明春卽令造作假家,移禦。
」 10月26日 ○丙午,司諫院啓曰:「忠淸監司尹承吉,遠在龜城,通諭往來之間,動經累月。
本道事勢,急於呼吸,方伯重任,不可久曠。
請命改差。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佐幕之任,彈壓列邑,不可不擇。
鹹鏡道都事金台佐,門地寒微,人物凡庸,不合幕僚之選。
請命遞差。
務安縣監李安謙,爲人狂妄,自赴任以後,不治官事,濫用刑杖,人不堪命。
請命罷職。
臣等伏見,自上有後苑造作假家之敎。
夫營繕之役,雖在平時,害猶及民。
況今蕩敗之餘,公私赤立,餓莩相望,內外遑遑,莫保朝夕,雖小小興作,實非其時。
且兇賊未退,屯據境上,固當不遑寧處,以待事定,而今若先爲移禦之所,重困飢饉之民,流聞遠近,深有所未安。
請亟寢造成之命。
」答曰:「依啓。
移禦造成,非今時所爲。
令備邊司議啓。
」 ○備邊司啓曰:「國破經年,大小諸將,次第奔潰。
繩以軍律,無一完人。
皆當依律,臺諫之論,不得不爾。
曹大坤以下四人,罪犯非輕,竝當依律處之,但其中李薲、宣居怡,方領大軍,與賊對壘,而除此二人,一無可倚之將。
四人所犯,或在往昔,前後狀啓,輕重參錯。
用法失宜,則求以振肅,而秪益解體。
曹大坤、崔遠,爲先拿鞫定罪何如?」答曰:「不卽按律行刑,有此遷就苟且之說。
其實無非姑息之意,然依啓。
李薲,乃庸將。
當先伏軍律,更議施行。
」 ○傳曰:「李洸可卽處斬。
不然則當更拿鞫,言于備邊司。
」 ○以尹仁涵爲忠淸道觀察使,吳億齡爲司諫院大司諫。
10月27日 ○丁未,傳曰:「備邊司,以國破經年爲說。
國破之前,先走之將與守令,何不按法耶?且崔遠事,則出於所啓,而更思之,得無過乎?雖曰別無可紀之功,而然領兵勤王,來守江華。
若晉州不救之罪,則遠乃新及第率領交付之將,以不救晉州,不責巡邊使,而責之於遠,則遠不服矣。
恐不至於拿鞫。
更議施行。
」 ○備邊司啓曰:「李洸負罪莫重,而前者推鞫未畢,末減定配。
今不可直爲施刑,更爲拿鞫定罪宜當。
李薲有不救晉州之罪,旣未知當初形勢之如何,方對賊壘,與之相持。
若拿來,則呼吸之間,事機可畏。
臣等之意,姑使之貶秩戴罪,以觀後効,徐議其罪,恐爲無妨。
崔遠事情,上敎允當。
旣已罷職,勿爲拿問宜當。
」上從之。
○以豐原府院君柳成龍爲議政府領議政。
○備邊司啓曰:「時雖草創,時禦之所,決不可略設假家。
況闕內體貌,自有當直之司。
間閣之數,自至蔓延,雖從儉簡,費力必多。
臺諫之論,蓋由於此。
事若稍定,而糧有餘儲,則雖不預爲伐木,自有臨時措置之路。
今賊尙未退,中外空竭,朝不謀夕。
造成之事,雖非今時所爲,而人情未安。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前者侍郞提督,節次移咨,請以世子前進全、慶等道,策應兵糧之務。
回咨,以世子方患疾恙,不能前進之意爲辭矣。
今者侍郞至於題本奉聖旨,有都依擬行之語。
東宮氣候,尙未完復,勢難擧動,而聖旨如此,極爲悶慮。
今當製撰奏本,此事至重,自下不敢擅議,敢稟。
」答曰:「自外爲之。
」 ○自一更至五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10月28日 ○戊申,司憲府啓曰:「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全羅兵使宣居怡,當晉州被圍之時,擁兵逃軍,無意赴援,使堅城受陷,忠義殲盡,人皆憤惋,而尙未就戮,失刑甚矣。
同知中樞府事李薲,素無才略,惟事退遁,曾守臨津,見賊先走,及赴晉州,終不馳救。
前後失律之罪,固非一再,而得免重典,極爲痛心。
此而不誅,惟務姑息,則將無以振紀律,而服人心。
請竝命依律定罪,以肅軍法。
大臣之職,百責所萃,萬民具瞻,苟非其人,不可冒據。
右議政兪泓,〈史臣曰:」專事家業,見利忘義,識者譏之。
「〉年紀衰耗,處事顚錯,曾受體察之命,隻貽民弊,及膺留都之寄,不體聖意,錯置乖當,緻有物議,猶且恬然,不知引退。
其何以表率百僚,弘濟艱難乎?請命遞差,改蔔賢德。
牙山縣監韓惟省,前爲守令,別無能稱,身且有病,勢不能堪任。
請命遞差。
」答曰:「崔遠等,已與備邊司議定。
右相別無所失。
設使或有處事之小失,人何能事事善處?何害焉?至於不知引退爲言,則尤非其情。
右相,前後累辭,而予力止之矣。
何可輕遞?韓惟省事,依啓。
」 ○司諫院啓:「罰一人,而千萬人懲者,以其用罰均也。
巡邊使李薲,變生之初,猥授討賊重任,纔過嶺路,見賊先走。
及守臨津,薲爲中衛將,先鋒一敗,恇怯卻步。
諸軍之請援,頃刻三至,而終不赴戰。
至於蟹巖潰師之日,挺身而走,先詣行在所,有若力戰者然,以爲脫罪之地。
人情之痛惋久矣,而蒼黃之際,無復紀律,朝廷不惟不加之罪,而仍使收用,至以孟明、曹沫之事責之。
爲蟹者,所宜洗心竭力,爲士卒先,以贖前愆之不暇,而晉州圍急,朝不保夕,身在咫尺,坐視不救,使一城血戰之士,無援就殲,聞者莫不切齒。
今者朝廷,追咎前後帥臣失律罪狀,將次第懲治,而薲獨免焉,其失刑甚矣。
請命依律定罪。
前僉知中樞府事崔遠,濫叨專閫,身擁南兵,終年海島,一不討賊。
仁川圍急,觀望不救;蟹巖約會,逗留不進,繩以軍律,已合就誅。
及往晉州之日,雖曰率領新及第,交付元帥,而旣赴戰所,目見危急,則所當忘身自効,以報國恩之萬一,而終始恇怯,無意入援。
其前後退縮之罪大矣。
請命拿鞫定罪。
」答曰:「崔遠等,與備邊司議定。
」 ○傳于政院曰:「沈岱被殺時,尹慶元亦爲被殺雲。
慶元,以王子圖出事,聞命進去,竟至於此。
雖無其功,亦可謂因國事而死也。
贈職似當。
當危難之時,忘君之輩,固不可盡責,但軍律非如他罪,係幹軍律者,則不可不正其罪,以爲後戒。
禹性傳爲義兵將,再召不至,一上誣功。
罪狀如此,而無人紏劾,常懷痛憤。
國家危急如此,而再召不至,人臣之義安在?此而不正其罪,何以爲國?昔李光弼,再造唐室,功蓋天下,而擁兵不朝,後世罪之。
況性傳乎?予意,或貶爵然後,大義明矣。
備邊司議啓。
」 ○前兵使邊彥琇,以亡命伏誅。
○傳曰:「京畿監司沈岱,危難之際,憤不顧身,至於爲賊所殺。
可遣官緻祭。
如或未葬,給槨、石炭葬資,且恤其妻子。
」 ○備邊司啓曰:「生進之科,兼試武藝事,前者臣等之意,以其事係改規,而恐歸無益矣。
頃日引對時,伏承聖敎,蓋欲以擧一國之人,皆習弓矢。
實是討賊復讎之至義,依上敎,初試後會試前,緩立規程,試才何如?」答曰:「奉承傳。
」 10月29日 ○己酉,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今日國事艱危,固已不待臣言。
姑以臣之事言之,至愚無似,倥倥一具臣耳。
前者忝竊相位,倉卒事變,一策不措,誤國之罪,不可勝贖。
聖恩寬不誅斥,至今苟容朝端,於臣已幸矣。
豈意更辱謬眷,再玷具瞻之地?臣雖愚頑,固將何必更爲叨竊;又將何顔以見百僚?臣觀於古史,中興之難,甚於創業。
成敗存亡,決於置相之如何。
扶顚持危之才,撥亂經濟之器,正無有如臣者,是猶知前日覆車之轍,而再駕而隨之,豈不殆哉!朝野人情,見此擧措,孰不解體,而臣之俯仰愧慄,無所逃於天地之間者,又如何哉!且臣自少,於心氣上受病已久,經年亂離,積敗益甚,幾死者數矣。
神昏精乏,筋力都盡,至於尋常應酬記憶,亦未免顚倒遺忘。
夜以倚壁達曙,晝以昧惙終日,事到眼前,全未了了。
以如此朽木形骸,澌盡心力,能料理軍國事,其可近似乎?此臣之旣自傷悼,而仰爲國事,未免寒心者也。
不然,臣亦人耳,當此危急之際,豈以苟免自便爲心,而仰煩聖聽,以虛讓之說,以重罪戾也哉?臣情阨辭蹙,籲呼無從。
萬冀聖慈,離燭夬決,亟收成命,以濟國事。
不勝涕泣祈懇之至。
」答曰:「勿辭。
更加盡心。
」 ○備邊司啓曰:「湖西一道,在今日所係益重。
外調兵糧,以供天兵,內爲京師藩蔽,方伯之任,必須極擇。
丁允祐,旣以年老不合,則尹仁涵衰邁甚於允祐。
當此艱虞之時,唯務得人。
若勿論爵秩高下與侍從之臣,則豈無可堪之人?尹仁涵遞差,令該曹,勿拘常規,十分擇擬。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尹慶元,雖無表表可稱之事,因公身死,亦爲可矜。
依上敎,量宜贈職。
事變之後,死事之臣,不無其人。
如東萊府使宋象賢、淮陽府使金鍊光,皆以身循國,節義可稱,未現於狀啓,故至今未蒙褒奬,頗鬱人情。
此外亦必有可褒之人,請令該司,急急査考實迹,一體褒贈,以慰忠魂。
禹性傳被召不至,律以人臣之義,果不無其罪。
但其誣功一事,其間事情,有不然者。
臣成龍、命元,其時方在坡州東坡,故頗知曲折。
倭賊造浮橋于漢江,恣意出入,臣等不勝痛憤,催督諸將,使之潛師直進,斫斷浮橋,以截往來之勢。
一日,江水大漲,賊橋蔽江而下,水使丁傑先爲馳報雲:『所率軍人,乘舟遡流,方向浮橋,有他軍乘漂流船隻,順江以下。
疑爲倭賊,將發射之際,其軍高聲大叫雲:「我乃秋義軍也。
」』旣以性傳馳報又至雲:『使西江軍人,乘夜往斫浮橋。
適値江漲橋毀,多奪賊船而來雲。
』臣等以此,不復緻疑。
雖其直冒賊營,快斫與否,有未可知,而性傳所送軍,則明甚。
以此言之,誣功之事,恐非出於作意欺天也。
凡事罪律,與之相稱,然後人心有所勸懲,一毫不可差爽。
性傳旣有承召未赴之罪,難諉於事勢之難。
以此足以議罪,量示貶罰,亦係勸懲之大義,臣等不敢他議。
」答曰:「依啓。
宋象賢、金鍊光事,予未仔細知之。
更察爲之。
禹性傳事,雖使渠軍送往,而浮橋則漂流分明,而以爲渠軍斫伐雲,非誣上乎?不難知也。
雖曰如是,徵召不至,貶秩則依啓辭爲之。
」 ○捕盜大將李鎰啓曰:「兼司僕韓士立,因任壽指示,進告言:『東大門外居石手樸墨石、樸成、丁亇同,與石手金江貞、尹順、姜季斤、黃時外、廉末叱龍、吾音同,冶匠洪金、李今會、金龍等,倭賊交結,陵寢掘取』雲,故捕捉推問,則或平問直招,或大槪承服。
捕盜廳推鞫未安,敢啓。
」傳曰:「令禁府推鞫。
」 ○義禁府啓曰:「罪人樸墨石等十二人,已爲拿囚,而事係陵寢,本府不可獨爲推鞫。
依前例三省交坐。
」上從之。
○有政。
以李輅〈爲人庸駑,浮沈固位。
〉爲工曹參判,李墍爲弘文館副提學,龜城府使尹承吉爲同副承旨,尹承勳爲忠淸觀察使,李尙信爲司諫院獻納。
○辰時、巳時,日暈。
申時,日有右珥。
○司憲府啓兪泓、李薲、崔遠、宣居怡等事,幷不從。
10月30日 ○庚戌,上禦便殿,謂左議政尹鬥壽曰:「各官專不聽令。
卿之下去,欲其號令之意也。
但軍中有功者,轉報之間,遲延時月,未卽施賞,以緻軍情解弛。
卿隨卽論賞。
慶州、蔚山之軍,勇敢倍他,斬獲頗多,亦須論賞,使之聳動。
將帥以下罪關成敗者,一切以軍法從事,先行後聞。
且湖嶺之間,盜賊盛行。
若投入倭賊,或嘯聚爲盜,則不是細慮。
」鬥壽對曰:「歲饑民窮,盜賊興起。
當議于監司,隨便措捕。
」上曰:「不必捕捉。
或招募、或開諭,使之斬倭贖罪爲當。
」鬥壽曰:「經年兵禍,北道藩胡,久不上來。
宜送綿布,以慰其心。
穩城藩胡,癸未前後,終始不叛,亦宜依給藍布,以固結其心。
」又曰:「臣近爲委官,推鞫罪人,虛實間,人心搖動。
城中之人,誰不與賊相通?當此之時,須以安靜鎭定爲務。
不可一一繩以王法,使人情疑懼,以緻離散之患。
」上曰:「此言極當。
當另加體念。
但有司進告,事係陵寢,不可置而不問。
」上曰:「雖有薦擧之法,而有同文具。
何以則守令,得其人乎?」鬥壽對曰:「薦擧例循請囑,而犯贓,則又無論死者。
今當申飭該曹,一徇公道,而又別作一冊子,錄其姓名,如唐玄宗書諸屛上,以觀其能否,如或非人,幷罪其擧主,則庶有懲畏之理,而守令得其人矣。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東宮前進事,與宰臣反覆商議,則無善處之策。
大槪經略,從前再三移咨督促,此則猶可以疾病爲解。
今則聖旨已下,經略承兵部行文咨諭,言辭甚峻,至欲等待回報,更爲具題,連遣撥丁及本國通事、陪臣,相繼督促。
玆事必不但已。
萬一處置未盡,而中朝以方命不行,或有參奏之事,則將何以自解於天朝?必有噬臍無及之患,極爲憫迫。
諸臣之意,或以爲東宮,雖輿疾而前進忠淸,中道駐箚,以承聖旨爲當;或以爲雖不得直進湖西,而姑爲進發,還到京城,以示欽奉聖旨,不敢寧居之意,而徐觀氣候,別爲進退爲當;或雲證勢旣如此,當更以病重難進,回答雲,而此議則隻數人。
今當酌量東宮氣候,可堪登途與否,以爲處置,而此則非外間所可明知。
惟在上裁。
」答曰:「東宮以咽喉證,去二十五日受鍼雲。
非但證勢如此,元氣已弱。
當此冬月,予不忍於南遣。
頃見咨文,隻自涕泣而已。
然國事至此,何計死生?東宮雖下去,未經事,難以發號施令。
予雖在此,別無所爲。
竊願予代世子南下,駐箚於全州近處,策應諸事,仍觀一路形勢,鎭撫湖民,觀勢還來。
議啓。
」 ○以禹性傳貶秩,承傳曰:「此是降資之罪耶?削職。
」 〈宣宗昭敬大王實錄卷之第四十三〉 十一月 11月1日 ○朔辛亥,上在貞陵洞行宮。
○王世子在海州。
○傳曰:「頃者,于嘗感冒,今已向差。
獻、泰陵爲賊所犯,康陵亦不可不展謁。
令禮曹議啓。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伏承聖敎,極爲懇惻。
臣等聚首感涕,不知所雲。
今日事勢之難,至於如此,雖反覆商議,兩無便宜之策。
或以爲東宮旣不得行,則大駕親臨策應,俾天朝曉然知東宮之不能前進,不出於推托爲當,此議則隻數人。
其他群議則以爲:『南方物力已竭,一路郡邑守令以下,方奔走於天兵供頓之役。
若大駕南下,則雖簡其扈從,而供億之繁,亦難堪支。
』不獨此也,京城人民,時方稍稍還集,車駕若又出城,則已聚孑遺之民,無所依庇,必益渙散,此外事勢難便者非一。
東宮當初,以病不能前進之狀,如早爲通情,明白咨報,以解經略之疑,則事勢不至於此,而隻緣始不分明開報,有若托辭,故輾轉相激,益至難處。
今當答之曰:『年前事變搶攘之際,已令世子,召募四方,由平壤至寧邊,由寧邊至伊川,暴露於江原、黃海、平安數千裡之遠,日不暇給。
何獨於今日,以前進全、慶爲難,而敢爲自便之計,以重罪戾乎?由其亂離奔遑,積傷霧露,疾病非輕,今旣累月,未見差復。
以此當職還都之日,亦不能力疾相隨,猶在海州,事勢之悶迫可知,而今承欽奉聖旨,惶恐隕越,俟世子疾患少可,卽離海州,寸寸前進。
若病勢久不見愈,則當職欲親往忠、全兩道之境,督調兵糧爲計』雲,而東宮氣候少安,則乘未甚塞凍之前,漸次前進入都,以示欽遵聖旨之意,則經略之疑,恐或少解,而其於事理,亦似少安。
敢稟。
」答曰:「經略之爲人,予粗知之,亦見其外貌。
大槪易怒之人,似險者也。
此事至於奉聖旨,萬一發怒,則不可說也。
各各獻議書啓。
」 ○備邊司啓曰:「兵亂之後,重以飢饉疾疫,千裡之內,無復人煙,不過數月,生類將盡。
常時各官民戶貢物進上,名目多端;今於草創之際,凡百祭享,以至供上等事,一切從簡,比舊隻存十分之二三,戶曹急急通融商量,實用之數,撙節裁定。
又於郡邑,察其焚蕩最甚及稍完處,可減者減之,可存者存之,明白知委,使人民曉然知之,然後貪官、猾吏及各司下人等,不敢中間刀磴作弊。
前在海州,至於敎書下諭,而今旣歲暮,民間尙未知蠲減仍存之數。
請令該曹,數日內急速磨鍊,如京畿則全減,其他道,則量宜裁減宜當。
此非常時貢物詳定之比,隻取今年所納,損其應用之外而已,捧承傳施行何如?」答曰:「依啓。
」 ○日有食之。
自昧爽至巳時,四方沈霧。
○諫院啓曰:「李薲、崔遠,恇怯駑劣,最在人下,而濫授討賊重任,擁兵逗留,終始退縮,遇賊而走,爲士卒倡,屢犯僨師之律,尙稽戮社之典。
今之議刑,固已晩矣。
廷論曲貸,至以可代無人爲說。
欲得善走之將,何患無人?人心日益懈,軍法不復振。
將此樣子,一向姑息,前頭之事,有不可爲矣。
請李薲極命依律處斷,崔遠拿鞫定罪。
」答曰:「已與備邊司議定。
不可從。
」 ○司憲府啓曰:「李薲、崔遠、宣居怡等,前後失律之罪,固難枚擧,而至於晉城圍急,請援相望,猶且無意於赴敵,擁兵先遁,終使堅城受陷,忠義盡殲,而尙免重典,得保首領,物情之憤惋久矣。
當初元帥,不卽按法,可謂失刑之甚,而廟議寬貸,務從末減。
自上年以來,後效之議,固非一再,而未見有一將洗心自效,以贖前愆。
今若因循姑息,不爲振肅之擧,則將何以懲勵將士,使之忘身赴敵乎?請命依律定罪。
」前啓兪泓事,答曰:「右相,別無所失。
當此艱危之時,大臣不可輕遞。
李薲等,已爲議定。
」 11月2日 ○壬子,傳曰:「今日我國人人,苟一息尙存,當以習武討賊爲事。
況宗室之志乎?年少宗室抄擇,使之日日習射,兼習馳馬,論賞勸奬事,言于兵曹。
」 ○賓廳大臣及二品以上,收議入啓,答曰:「帝命旣下,更不可以言辭爲解,顚沛死生,皆不暇計。
雖使子貢措語,若不往則非義也。
此予所以寧欲自往之意也。
今日之計,隻在予與世子中速往而已,此外無議。
予往乎?世子往乎?隻此條,更議以啓。
」 ○領議政柳成龍啓曰:「伏承聖敎,臣等不勝憫迫之至。
大駕前進事,則非徒聖旨所不及,以事勢言之,世子進駐撫軍,而自上留駐舊都,以固邦本,於理爲順。
隻未知東宮證勢,可堪登途與否,以是爲憫耳。
臣德馨〈天質粹美,才器夙成。
且以文雅,見推流輩。
〉胃聞,提督在安州,言於鄭昌衍曰:『經略必欲世子南行,本國姑當順其意答之,而往彼措處事,自當隨勢爲之。
』雲。
此言亦恐觸忤經略之意,益緻難處而然也。
今以世子,雖有疾病,自海州力疾前進之言,答之,而世子似當從速還京,觀勢漸圖前進宜當。
」上從之。
○委官柳成龍啓曰:「白雲起,倭賊相結,宣、泰兩陵,同謀犯堀之狀,已盡承服。
大罪之人,不可頃刻容留。
決案取招,照律施行何如?」上從之。
○以李憲國爲司憲府大司憲。
○東宮南下事,二品以上收議。
臣成龍議:「今日之勢,撫輯京輔,以固根本;經理東南,以禦賊患。
車駕纔還京都,根本未固,勢不可輕下南方,故臣昨日,與宰臣終日商議,未得善策,隻以雲雲之說,議啓,而亦未知合宜與否,且未知前頭經略所處如何,雖切憂憫,而此外他無長策。
惟在聖裁。
」臣崐壽、臣應南、臣憲國、臣德馨議:「臣等之意,觀東宮證勢,奉入京城,漸俟痊可,前進湖西地方,執以爲解,恐爲便益,伏惟上裁。
」臣命元議:「臣之愚意,東宮之進到京城,量其證勢,前往公州等地者,似不可已。
自上若或親行,則東宮之初非托病,庶幾可明,而非徒事有重難,決不可爲。
豈可以上敎代往之意,使聞於東宮乎?」臣李增議:「觀東宮證勢如何,乘日候不甚寒冱,斷自聖衷,集群議量處似當。
」臣恒福議:「東宮旣難前進,而天將已捧聖旨,今之事勢,不容但已。
大駕自行之敎,蓋出於不得已也。
今不敢更有他議,伏惟上裁。
」臣忠謙議:「當此國家艱危之日,東宮任監軍之責,以盡幹蠱之職,固其宜也。
況聖旨一下,是帝命也。
豈有帝命而不思遵依,則無號令三軍,亦無以接待天將。
大義至嚴,不可以他故,雜議於其間。
但東宮方在疾患,不堪登途,而經略諸公,反以托疾爲疑,前者有在海州,則可以調病,而在全、慶,則不可調病乎之語。
此等意見,難以口舌解惑,極爲憫慮。
若自上自爲前進,則可以解前日之疑,而其於欽奉聖旨,亦無所歉。
今宜以大駕前進之意,定日移咨,其間東宮氣候,如或小差,力疾前進。
伏惟聖裁。
」 ○承文院啓曰:「近日辭命之重,倍於平時。
咨文,揭帖,逐日塡委,至於奏本,則上達天聽,解紛達情,專在於此,其重尤甚。
能文之人,同議抄啓,俾專述作,以重辭命。
」上從之。
抄啓製述文官,申光弼、李魯、鄭經世、申欽、黃愼、李廷龜、李埈、安大進、李春英、柳夢寅。
○諫院連啓李薲等依律定罪事,上不從。
11月3日 ○癸醜,諫院連啓兪泓事,答曰:「右議政別無所失。
當此艱虞之日,大臣豈可論遞乎?」累啓,不允。
○平市提調柳永吉〈性憸邪剛愎。
奴事權奸,誣害忠良。
且貪婪無厭,折利錐刃,人皆嗤點。
〉啓曰:「遭罹變故,盜寇彌年,治兵之暇,固宜恤民。
況又都城殘破,市肆皆空,前日坐市之商,死亡流移,百無一二。
雖曰出市,都聚於鍾樓一處,所賣者隻酒餠、魚菜,艱難連命,出去相續。
所當急急慰撫,以圖安集,而近者貿易頻數,無計責納,使令追呼督促。
人情甚於平昔,斂怨實多,極爲未安。
請上敎該曹,別樣處置,隨便貿用,今後一切勿侵市民,何如?」上從之。
○政院啓曰:「東宮前進事,已爲允下。
在彼大臣處,下書乎?敢稟。
」傳曰:「依啓。
」仍傳曰:「東宮陪侍內官一人進去,自外亦無陪侍之人乎?問啓。
」 ○傳于政院曰:「東宮上來,海州內殿侍衛,各別嚴謹事,下書于右相。
」 ○申時,雙虹見於東方。
○憲府連啓兪泓事。
不從。
11月4日 ○甲寅,司憲府啓曰:「賞以酬勞,爵以勸功。
自軍興以後,有功於戰陣者,自有前後輕重之不同,而輕而後者,或受爵賞,重而先者,尙未蒙錄。
間有請囑奸濫之路,群怨朋興,將士解體,將無以激勵一世,討滅殘賊。
國家之事,豈不寒心?備邊司,以錄功日月先後,次第施行,下送各道,則賞不留時,必無紛紜來訴之弊。
請命堂上一員,專察其事,郞廳數員,文官中擇授久任,伻無遲滯雜亂之患。
」答曰:「依啓。
」 11月5日 ○乙卯,巳時,上禦便殿,謂大臣等曰:「卿等各言所懷。
」沈忠謙對曰:「近觀國勢,漸就危迫,如久病彌留,元氣萎弱。
若不投以瞑眩之藥,日漸焦槁,終至於不可救矣。
大臣旣已下去,急以此意,通于經略,合勢進擊,決一死戰可也。
兩湖物力,一戰則猶或可支,若持久,則勢難支吾矣。
」上曰:「中原,旣已講和,總兵豈肯擊之?必須上達于朝廷,而又使經略、提督回,心然後可擊。
」柳成龍曰:「前聞總兵之言,似有進擊之意,且見石尙書通經略書,有便宜從事之語。
此意下書于左相,與總兵秘密議定,相議進戰爲當。
」同知中樞府事樸晉曰:「淸河縣監鄭應聖,與興海郡守崔輔臣,終始堅守,故民皆耕穫,至今保存。
其功不小,而未知賞職幾何?延日縣監洪昌世,與李守一,軍功相等,而守一已陞堂上,昌世則尙未蒙賞,似爲冤悶。
梁山郡守邊夢龍,親自突擊,手斬七級,分遣軍官,龍堂賊船,盡爲焚蕩,而功不如夢龍者,反居其上,似有冤悶之意。
」上曰:「功高而賞小,或未蒙賞者,卿一一言之。
」晉對曰:「慶州崔文炳,把截慈仁縣,守護國穀,自四月至八月,拒守不退。
靑松府使鄭愼,與韓仁溥,竭力守城,多助軍糧。
義城縣令李汝溫,亦能接濟軍糧,其功可嘉。
」上曰:「權應銖,卿之部下人,其人能將乎?」晉曰:「處事顚倒,不愛軍卒。
」成龍曰:「過爲誅殺,故人心不附,然不能掩永川之功矣。
鄭大任,誠心討賊,其功與應銖無異。
」上曰:「鄭大任,何如人?」成龍曰:「臣見其人,可堪爲將。
自言我不解文,不可爲牧民之官,若定將下送,令自當一隊,則可以討賊雲,其志可尙。
且永川之功,歸美於應銖,而渠則口不言功。
」上曰:「何官?」對曰:「醴泉郡守也。
」上曰:「依願爲當。
」晉曰:「鄭起龍,接戰時,下馬斬賊,旋卽上馬,此事甚難。
趙儆幾爲賊所殺,賴起龍得免。
」上曰:「古者,或拔用於行伍之中。
如起龍者,不當置於判官。
」成龍曰:「起龍,年少有才略。
且長於牧民,接待天將,極盡其誠,至親自刈草。
尙州人皆曰:『判官可陞牧使,而判官不必出也。
』如此之人,今所罕見。
」晉曰:「以常人言之,蔚山白丁張五石、私奴金善進等,皆力戰有功。
」上曰:「如此之人,必須除職,可以聳動。
」晉曰:「慶州李克福、定虜衛崔奉天、興海李敦、樸應聖等,當變初,道無將主,親自領軍,力戰有功,而皆爲賊所害。
」生命注書,詳書姓名。
忠謙曰:「我國法令,旋立旋廢,雖似未安,如庶人着帽事,人情皆以爲非便。
聖意雖欲一依華制,或有假稱唐兵,中路作賊之弊。
義州則服色混淆,不無奸細之事矣。
」上曰:「予意庶人着小帽;禁軍着氈笠,則赴戰似爲簡便,而書吏,則《大典》各有所着之物,人人皆挾竹機,逢雨輒着可也。
唐將見之,每爲嘲笑,改之何妨?」啓訖,以次退。
○一更,東方有火氣。
○憲府連啓兪泓事,答曰:「右相,乃勳舊股晐。
所謂雲雲事,大臣何能親自出入?實是郞官所爲,或爲下人所瞞,不過如此而已。
今初還舊國,先黜休戚是同之相,恐非事體。
予不爲也,宜止之。
」諫院連啓兪泓事,答曰:「答府同。
」 ○備邊司啓曰:「軍功一事,自變生之後,以及今日,中外人情,皆以不均稽滯爲言。
請有司堂上中,別出軍功磨鍊次知一員,又以郞廳一人,專委其事,査考諸將上功狀啓,各爲別軸,以日月先後,次第成軸分類,無遺謄出於冊子,凡所斬獲及已受賞、未受賞者,皆於名下懸錄,劃卽施行,分送各陣,使之散給。
其隨後有功者,亦因前授之職,而次次陞授,毋得遲延掩滯,皆於啓本陪持人還去之時付送,不出三日事,定爲恒規施行。
且軍功授職、陞授、免賤、免役等事,當有畫一之規。
今後一從所定,勿使前後參差,以杜僥倖之路。
」上從之。
11月6日 ○丙辰,巳時,上接見遊擊胡尙忠於南別宮。
○憲府啓曰:「高靈縣監郭天成,貪鄙無狀,每入納所徵米、太、租三十餘斛,托以官糴,據定督納,如菜果之物,亦稱天將支供,而科斂多至二十餘種。
孑遺之民,不堪怨苦,將至流散,非但此也。
駱參將,自居昌向高靈時,厭憚支待,逃避山谷。
請命拿鞫治罪。
臣等伏見尹承勳〈政尙苛刻,用刑殘酷,少忤其意,睚眦皆必報。
〉書啓,前鹹陽郡守李覺,領來軍糧,被偸於人者,多至數百石,欲充無面之數,別造小斛,容入十三鬥,分給唐兵。
唐兵知之,搜覓舊斛,大小果爲懸殊,至訴天將,因此發怒。
請命拿鞫定罪。
」上從之。
○諫院啓曰:「前鹹陽郡守李覺,爲人庸鄙,曾在本郡,多有不謹之說,至於運糧之際,多數被偸於下輩,欲免罪責,巧作小斛,減殺俵給,以緻天將之怒。
請命拿鞫。
京畿水使李蘋,變生之初,偸出軍糧,貿易物貨,賊退之後,置其家屬於京中,載駄絡繹。
多放水軍,徵索價米,分送軍官於列邑,囚禁一族,督責甚急,怨呼盈路。
請命先罷後推。
結城縣監蔡弘禮,癡騃無識,不辨菽麥,調兵役民之際,爲吏所眩,茫不知爲何事。
洪川縣監崔綩,居官不謹,徵斂無藝。
請幷罷職。
」答曰:「李覺依啓。
守令等,如此時,豈可數遞乎?不允。
」再啓,依允。
○傳于政院曰:「日氣初寒,飢民必至凍死。
地排空石,若薄則加給,土宇若小,則加造。
更加檢擧,使飢民不至凍死之意,言于賑恤使。
」 11月7日 ○丁巳,傳曰:「近日上疏者,多陳屯田之策。
未知其利害,而但如果爲之,則必須及今措置,然後明春可及播種。
不耕何穫?農事不可緩也。
凡勸農事,各別措置。
其屯田似難,則前日傳敎,給民幷作便否,幷議施行,言于備邊司。
且前日,場馬捉出戰用事,啓之。
捉出,則必須此時爲之,農時則不可爲也。
令備邊司議處。
」 ○備邊司啓曰:「設險事,經略累次移咨,故節次遣工曹等官,往委料理。
雖其人力殫竭,難可遽議設築,而如有可設之處,則亦當觀勢隨便,以爲防備之計。
經略咨文,則隻擧大丘、仁同矣,如右道三嘉山城,最係要害。
邑民亦皆願築,此亦更爲知委,使之有成。
此外高靈山城、陜川冶鑪山城、伽倻山、金山山城、安陰等處山城,皆爲絶險,而左道公山,正當大丘、淸道之會,地勢極險,故前年倭賊,充斥於山下,而避亂之人,多在絶頂,賊兵終不得上,民多賴此全活,此亦似當幷爲料理。
但其處人民,飢餓流離,驅之於畚築之役,雖出於生道,而人心怨咨,似或難成。
如令義僧將弘靖,率其軍若幹,備一月糧,漸次修築,而助以本處之民,則不無有成之理。
但遠處之事,難以遙度。
大臣旣已下去,自當觀勢便否,而處置得宜。
然以此意下書,察其道內人情及形勢緩急,不計日時遲速,從容處之何如?」答曰:「依啓。
」 11月8日 ○戊午,傳曰:「張都司,旣承帝命以來,則郊迎不可不爲。
此意大臣及禮官,速爲議定。
」 ○憲府啓曰:「李?、兪大述,罪犯贓汚,推事未畢,遽命削職放送,有若尋常犯罪之人,物情極爲駭愕。
請命更鞫定罪。
」答曰:「不須更鞫。
」 ○以李齊閔爲司諫院大司諫,尹泂爲正言,柳拱辰爲弘文館副應敎,樸東賢爲校理。
11月9日 ○己未,諫院連啓兪泓事。
京畿水使李蘋,以公論見罷,而備邊司卽請仍任,事甚苟且。
請收仍任之命。
今日張都司入來時,弘濟院帳幕鋪陳,專不排設,以緻露立易服。
都監次知郞廳,請命罷職。
「答曰:」右相不可遞。
李蘋,以備邊司啓辭仍任,不允。
都監依啓。
「〈史臣曰:」兪泓之不稱其位,國人所共知。
臺官之論,其亦晩矣,而尙據鼎軸,未允鐫免,國亂思良之義安在?「〉○卯時,上出迎張都司於慕華館。
〈都司名三畏,宋應昌所差遣,以欽傳聖諭者也。
〉 ○上先入南別宮,張都司繼至。
手持宣諭一帖,上殿立於東壁,上出幕次,行四拜禮,又上殿跪,都司進殿。
其帖略曰: 近因倭奴久據朝鮮,擄掠甚衆。
一時愚民,被?偸生,情實可憫。
若不及今撫諭安集,則朝鮮之憂,政未歇也。
留兵協守,已非長策,而該國君臣,又不仰體德意,爲倭奴驅民。
我卽留兵,終歸無益,特請天語嚴勑,移文宋經略,轉行都司,前往王京,回諭國王及陪臣,宣布朝廷恩德,被?之民,盡給免死帖,勿得妄行殺戮。
如該國君臣,仍前昏迷,有違明旨,誠爲自棄其國,有辜再造之恩。
竊謂威福,出自朝廷,予奪仰從宸斷,議行處置,以安國人,以保藩服,亦定難扶傾之要機也。
〈皇朝之爲我國慮,至矣盡矣,而我國之人,奉承恩命,尙昧自強之道,前後峻責,恬不爲動,不悟迷道,猶踵前車,可勝歎哉!〉 上俯伏叩頭,下殿行四拜禮。
仍請都司俱至殿上,行兩拜作揖。
都司請答拜,上曰:「不敢當。
」都司強之,遂行答拜。
上曰:「大人爲小邦,多勞貴體,不勝感激。
一路蕩敗,支待亦不如意,極爲惶恐。
」都司曰:「不然。
豈有簡慢之事?」上曰:「小邦臣民,蒙宋、李兩大人之德,至今未忘。
兩大人平安否?」都司曰:「兩大人,皆在遼東,得平安矣。
但,釜山之賊,尙未退去,以此痛憤。
」上請行茶禮,又行酒禮。
「都司曰:」前在義州,有一進士,言賊在西生浦,以待天朝約束雲。
今來見黃璡,細聞倭賊尙盛。
豈知四搶至此極也?「上曰:」寡人未知朝廷命令。
敢問欲進擊乎?「都司曰:」尹判書根壽已知之,尙不馳啓乎?見此啓,則可知調兵、運糧之事矣。
「上曰:」陪臣雖往,尙無此啓,小邦悶迫。
「都司曰:」見朝報,則有調兵、運糧之事矣。
「上曰:」聞朝廷準貢雲,然耶?「都司曰:」渠若求貢,則必持關白表文而來矣。
今爲脅貢,何以許之?「上曰:」小邦悶迫之事,不可以言語相通,暫成揭帖以呈。
「都司曰:」領兵之官,例不直報,俺非領兵,何事不言乎?「又曰:」經理咨請光海君及大臣前去全、慶道,未知進去否也?「上曰:」左議政尹鬥壽,已於前月下去。
光海君病雖未愈,近將下往矣。
「都司曰:」此極好。
「上請陪臣行酒,領議政柳成龍等入,行酒禮。
上曰:」日氣甚寒,情亦未盡。
請更行酒。
「都司曰:」國王之情,俺刻在心上。
然酒量則已盡。
請止。
「上曰:」不勝缺然。
「都司曰:」依命更飮一爵。
「上請呈禮單,都司曰:」來見平壤,凋殘已甚。
又到王京,不勝酸悲。
況俺乃遼陽之人,隻隔一水,有同一國之人。
前到開城,業已受之,今不敢承命。
「上曰:」禮不可廢。
「都司受之,送銀兩,令分給工人。
上曰:」皇恩罔極,而大人周旋,扶持小邦之意,臣民孰不感激?「都司曰:」何功之有!「因辭去。
上欲行拜禮,都司曰:」行揖爲可「,乃罷。
○夜自一更至四更,流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漸小。
11月10日 ○庚申,巳時,上禦便殿,引見大臣。
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左承旨張雲翼、注書洪遵、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予有悶迫之事。
內禪事,前已盡言,更無可言。
予非忘而不言。
近以張都司出來,不可不接待,拜陵亦不可不盡爲,故未果言之。
雖十年相持,不可不爲,故今日親招言之。
卿等平心思之,卽爲施行。
」沈守慶進曰:「此事,前者累次傳敎,而今日傳敎之意,則臣未之思也。
」上曰:「張都司適來,故欲告之。
」守慶曰:「拜陵時未盡爲,賊亦未退。
此豈退遜之時?臣在海州時,亦達此意。
封世子,時未奏請,而遽下傳位之數,極爲未安。
」上曰:「予退則賊退矣,不必封世子後爲之。
」守慶曰:「自祖宗朝,亦無此規。
」上曰:「祖宗朝舊規,不必遵守。
自古未封世子前,豈無傳位之事乎?」柳成龍曰:「小臣,自前年七月以後在外,遠未聞知,入海州,累度傳敎,此實莫大之事。
當此國事艱危之時,君臣上下,勠力措置,使賊退去。
若或聖體愆和,則猶可爲此計也,而艱難補綴之時,豈爲如此極重之事乎?近日久絶此敎,朝廷皆得安心,隻以不察職爲慮。
今承傳敎,極爲未安。
」上以一小紙視之曰:「欲以此書,呈張都司,不可不言于大臣。
見後,予當親書以呈。
」守慶曰:「自上雖欲呈張都司,都司非天使,呈之未安。
」成龍曰:「都司,乃管糧官,非天使也,不可聽此言。
國事至重,更加三思。
」上曰:「不論他事,但氣力難支,形體徒存,此事不可不爲。
天使來此,預言可也。
」成龍曰:「此時此事,臣未之思也。
國事尙未成形,此何等命令,而如此爲之乎?」上曰:「今日不爲,明日爲之;今月不爲,來月爲之。
如水必東,不得不爲。
前已言之,卿等不信聽乎?內官在此,亦知之矣。
予以毛裹身,雖不至於顚仆,而半身不運,眼不察物,耳不聽言,號令顚倒,言語錯亂。
一日機務極煩,尤不可支吾。
承旨在此,豈不知之?予無他意,但當速退而已。
」張雲翼曰:「此時,頤養聖體雖重,恢復爲尤重。
國家恢復後,爲之可也。
」上曰:「承旨勿言。
」成龍曰:「都司,乃宋侍郞所遣之人,豈可言此事乎?」上曰:「卽爲擧行可也。
如此後,世子南下爲當。
予雖迷劣,豈不知之?」成龍曰:「自上在此,而世子南下,似爲便當。
」上曰:「予則一日爲急。
」成龍曰:「當此艱難之際,大臣擔當國事,而尹鬥壽南下,臣獨當此,夜以繼朝,罔知攸爲。
每欲辭退而不得,須擇他人爲相可也。
今又承此傳敎,尤不知所爲。
」上曰:「此事,非卿入相後言之,在定州時言之,天亦知之。
」守慶曰:「今年已盡。
賊勢,雖不可必,而徐觀國勢恢復後爲之,未爲不可。
」上曰:「予在則賊在;予退則賊退。
」成龍曰:「如此傳敎,群下未能知之,孰不震懼?國家一脈僅存,宗社初復,此時所當激勵收拾,而退托如此,極爲憂悶。
」仍泣曰:「小臣不幸,在大臣之後,承此傳敎,罔知所爲。
」守慶亦泣曰:「臣老病已極,所當退去而仍在,又承此敎,極爲憫迫。
」成龍曰:「今日之勢,如乘舟入海,卒遇風波,舟楫將沈,而臣在相位,又承此敎,欲死不得。
群臣如有怠慢,凡事莫治,則某事某不能爲之,所當隨事責之,不必如此下未安之敎也。
」上曰:「自古安有以有司怠慢之故,而退遜者乎?以病不能堪。
今若仍在,如前禍亂,不無更逢之理。
此後則皇朝雖罪予,豈可追乎?」成龍曰:「經略於咨奏中,有不行其言之意,故不得已大臣下去矣。
東宮亦將下去,而日寒如此,恐有中路狼狽之患。
隻以此爲憂慮,不意又有此傳敎矣。
」上曰:「此事,不可但已,亦不可相持。
予一邊當告于天使,一邊禪禮。
諸事措備可也。
不可徒以言語而已。
一日仍在,貽一日之憂。
如水必東,必爲之後已。
一擧足之間,予豈忘之?」成龍曰:「國事,何以爲之乎?」上曰:「予退則國事當好矣。
」守慶曰:「非今明可爲之事,拜陵亦未盡爲,徐爲之可也。
」上曰:「予則一刻爲急。
今當拜陵,故預言于卿等爾。
予乃藩臣。
不論詔使、勑使,而皇帝差來人處言之,有何不便?」守慶曰:「所當奏聞,不須告于張都司。
小臣意,封世子後傳位,極爲穩當。
更加三思,但聞聖體不平雲,可以調理爲之。
」上曰:「傷寒證,猶可調理,自古心病,豈可調理?」守慶曰:「雖一二月,亦可調理爲之。
非必於今年內爲之,爲不爲間,非可通於張都司也。
與天使接話間,以病言之,猶可也,以文書示之,非所當爲也。
」啓訖,以次退。
〈史臣曰:「二百年神聖相傳丕丕之基,至殿下身,輕棄播越,幸賴天之靈,雖能復舊物還舊都,而殿下之痛自刻責,爲如何哉?傳禪之敎,出自肝膈,爲大臣者,所當體上至意,遜位倦勤,是亦一道也。
況春宮仁譽,洽於輿望,承命卽祚,少慰天人之心,有何不可,而無一人定策從順,使殿下美意,終歸虛地,其可謂國有人乎?」〉○憲府前啓李?、兪大述更鞫定罪事。
捕盜廳軍官全漢洙,陵寢堀取同謀人樸末叱金、逢授緻令逃躱,請全漢洙速命拿鞫。
答曰:「幷依啓。
」 ○諫院前啓水使李蘋、右相兪泓事。
答曰:「幷不允。
」 ○以李德馨爲兼藝文提學,金玏爲大司諫,李德悅爲掌令,洪遵爲注書。
〈德馨,年少拔擢,才藝出人,而摸稜圓熟,小無骨鯁之風。
〉○夜一更,密雲。
自二更至四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少。
11月11日 ○辛酉,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行朝草創,事多權宜,百司庶政,事無大小,皆萃於備邊司,故臣以本職,兼帶備邊司有司之任。
還都以後,六曹之官,各治其任,而其中兵、戶兩曹,尤爲務劇。
臣與參判沈忠謙,皆兼有司之任,本曹之事,常無主管,極爲憫慮。
近觀六曹長官兼帶備邊司者,齊會于司,稟議大政,仍歸本曹,專管本曹之事,故有端緖,而臣以有司之故,常仕於備邊司,或往本曹,或參試射,東奔西走,雖似勤苦,於彼於此,皆不專一。
近日本曹之事,日漸繁劇,而力未暇及。
若遞臣有司之任,隻以例兼堂上,隨參稟議,則似爲便當。
不得不稟。
」傳曰:「今備邊司議處。
」 ○夜一更至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審。
11月12日 ○壬戌,上敎柳成龍曰:「鳥銃者,天下之神器也,第其藏藥不易,而若或絶線,則已爲敵矢所斃矣。
予爲此慮,偶作此銃。
一人手放,一人藏藥,更出疊入,其丸無窮。
但草創,制度不巧。
今送于卿,幸備一哂。
」〈自古中興之主,必以延攬英雄,務悅民心爲急,不徒區區於器械之精備也。
鳥銃之禦敵雖關,而若人君自論其工拙,則不幾於昧本末之道者乎?況威天下,不以兵革。
今日之務,亶不在此,而爲大臣者,阿意承順,默無一言,可勝痛哉!〉○都元帥權慄馳啓大槪,慶州安康縣,賊兵突入,天兵二百二十餘人死亡雲雲。
備邊司啓曰:「安康賊勢,極爲可駭。
天兵之死,多至二百餘人,我軍動靜,亦不得聞,尤爲憫慮。
請宣傳官一人,急速馳送,詳察軍前事情而來,何如?」答曰:「宣傳官中,有心計人擇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巡察使韓孝純等狀啓,則本月初二日,賊自蔚山長驅,初三日焚蕩於安康地,府城內人民四散,兵使、府尹不知去處,極爲駭愕。
安康在慶州、永川之間,自永川由安康,方到慶州。
賊兵深入,其勢猖獗,似甚於前日,已爲可慮。
慶州近處駐兵諸將,有兵使高彥伯、別將權應銖、府尹樸毅長、助防將洪季男等,皆聚慶州,所當擇其要害,連兵把截,且多置體探瞭望,先知賊之動靜,而嚴兵待變,俾無蹉跌可也,而無一人來報賊勢,獨洪季男狼狽馳進,而所率之兵,隻七十餘名。
大抵,近日諸將及守令,日益解弛,賊至則以奔避爲上策;賊去則以隱藏爲良謀,無有一人敢當大勢之賊,以圖收復。
請以此意下書,切責諸將,而所率軍兵多少、把截形止,亦令都元帥開錄馳報。
且義城縣令鄭希玄,因金應瑞分付,往守于密陽。
密陽乃是直路,其爲緊急,似不如東路之甚,然遠處形勢,遙度爲難,亦令都元帥,十分詳察約束,俾無後悔事,竝下書。
」上從之。
○傳曰:「東宮如彼不平,予與當身,極以爲憫。
令備邊司,更爲議啓。
」備邊司啓曰:「東宮氣候,尙未平復,臣等聞之,亦極憫慮。
惟當更觀證勢,徐徐進發爲宜。
」答曰:「知道。
世子南下,則嬪亦隨之如何?議啓。
」 ○備邊司啓曰:「慶州等處,倭賊衝突,邊報緊急。
權慄、韓孝純狀啓,送于接伴使,呈張都司,使知賊勢爲當。
且軍餉缺乏,日以益甚,脫有新兵出來,則尤無繼給之路。
隻有請粟天朝一策,而上本似爲煩瀆,移咨經理,或恐無妨。
將此兩端,使接伴使,問議于張都司何如?」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左議政尹鬥壽狀啓:『富民與商賈,買賣鍮器、木綿,積如丘山,而募納軍糧,則吝惜不出。
尋常救荒之時,亦有私僨之封。
今依此例,摘奸知數,卽給告身,隨所納不靳事。
』檢察使及調度禦史雲:『目今存亡,決於糧之有無。
雖有弊端,有不暇計。
』且大臣受命,如此之事,不必稟施,一切便宜從事之意,回諭於左相何如?」上從之。
○諫院啓曰:「副護軍尹湛,前爲江華府使時,倉庫之物,公然偸出,買得水田七八石地於府地;前振威縣令閔鵾瑞,亦偸官穀,買家境內。
請命拿鞫。
各司上直,法令甚嚴,米麪之地,尤不可闕。
內膽寺官員,專不守直,該掌之物,多數被偸,請命罷職。
」答曰:「幷依啓。
」 ○夜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3日 ○癸亥,憲府啓曰:「經亂之後,不擇守令,至如軍功驟陞者,隻以侵漁爲事,列邑皆然,而其中尤甚之人,不可不痛治。
安山郡守甲晟,剝割無厭,多率衙眷,官屬裡民,無不怨咨。
請命罷職。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東宮南下之後,住駕無定處,嬪宮隨行,事勢非便,徐議處之,恐或無妨。
」上從之。
○備邊司啓曰:「伏見尹鬥壽狀啓:『湖、嶺之間,賊徒興起,殺戮焚蕩,肆行無忌』雲。
緝捕之策,一依狀啓施行。
但失業窮民,相聚爲盜,情實可矜。
當兼示撫綏之意事,幷諭于左相,使之宣布何如?」上從之。
○賑恤使啓曰:「臣於本月十五日,馳往南場,則道路飢民連訴曰:『粥如水,和以糠粃雜物』雲雲,見其餘粥,果如所訴。
在庭未及受饋者,亦一時稱冤,卽打他粥以饋之。
其日下穀,不爲不多,而參奉金天柱,任便不見,全被偸竊。
判官李齊容,常時不勤檢擧,請幷推考治罪。
」上從之。
○張都司接伴使金睟啓曰:「臣將韓孝純狀啓,呈示張都司,仍稟請粟之事,都司曰:『唐兵死傷,大槪聞之。
我當呈稟帖于經略衙門也。
請粟事,經略及我處,速爲移咨,則我當轉報上司』雲矣。
」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4日 ○甲子,備邊司啓曰:「賊勢尙熾,兵革不解。
如有天兵更出,則糧餉措備,極爲憫慮。
壬辰貢物,專委作米,而今聞兩湖及黃海、平安道,幾盡作米,年前已用於軍餉雲。
今則隻有癸巳條作米一策,而其數不敷,不能補其萬一。
諸各司所納貢物,極爲繁夥。
自上方削衣貶食,務裕軍餉,至於祀享大事,亦皆停廢,各司貢獻,不必如此之多。
本司與戶曹商議,務要停當。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5日 ○乙醜,奏請使崔岦〈字立之,以文藝鳴於世。
〉啓曰:「古者大夫,使於境外,受命不受辭,將以專對也。
今臣,代匱奉使,所受之令,則奏本在焉,而朝廷或有發問之端,或不準所請,出於不可先定者,則臣不得無稟而行。
臣竊見奏草中,有乞勑臨戎將官,協同小邦兵力,亟行進勦一款。
夫留兵一萬六千,誠不足以獨當今日之賊勢。
劉緫兵咨要我國,調兵具糧,乃欲元老、三曹,進前措置。
如是者不可而足,顯有協同有爲之志。
如其心,不過以萬六千,留爲塞責者,則不應責人國至此。
顧我國事事,不快依副。
至如都元帥權慄,對總兵說:『可集諸道軍四萬』者,迄今無其實,以我不能協助如此。
官軍雖欲擧事者,勢不能而遙責乞勑。
若在我所當爲已完,獨有所不滿於官軍,可爲不爲者然。
設或因此,上有譴訶,下有分疏,則我國之事,豈不寒心乎?就如兵禮部,問臣以官軍不戰之故,則恐臣亦無辭以對也。
臣所大段未安者此已。
竊意皇上,因覽奏本,詳照賊勢,或不無再動大兵之擧措,而我國更無餘力,可以支餽大兵,似不得不因以請糧。
不特此也,兵來卻擾害孑遺之民,愈多愈不可堪。
糧至於運緻戰守之所,雖多何益焉?卽許兵許之後,似亦不得無從長條請,而此非預受戒命,則恐臣無以自竭於辭也。
抑雖毋因兵請糧,而爲國家今日計,似應觀勢告飢,臣不敢知如何也。
鄭崑壽言:『曾於奉使時,兵部石尙書見說陪臣,亦得自爲題請,而緣無印信,不得具奏』雲。
此等便宜,伏候下大臣商議指授。
臣惶恐敢啓。
」傳曰:「依啓。
」 ○備邊司啓曰:「伏見崔岦啓辭,欲以謝恩告急,各成別奏,不無意見。
但前於黃璡之行,旣將三都、八路,已爲收復,王子、陪臣,亦得放回,及留兵、防守等事,齎奏陳謝,專差前赴所未及者,隻月銀一事而已。
將已謝三事,隻添月銀一款,而別成謝奏,似涉重複,故前者與尹鬥壽相議,謝恩造急,合成一奏,則四款陳謝之意,先入於起頭措辭之間,而後以賊勢復熾,不可不勦卻之意,繼之似當,故如是製完矣。
大抵今日之勢,非進勦則賊不歸,若如奏草所稱:『乞勑臨戎將官,相機進勦』雲,則不無反緻劉綎之嗔怪。
今宜雲:『觀此賊勢,萬無不勦自歸之理,留兵萬餘,難以敵衆。
欲更請新兵,而小邦民窮財竭,糧餉接濟,極爲憫迫。
欲幷兵糧,而前者賜過銀糧,其數已多,不敢幹冒再請,悶默拊心而已』雲,則幷請兵、糧之意,在於不言之中,恐或無妨。
且經略,隻令陳謝,而奏中幷及賊勢,非經略本意,必有難達之患。
今送一咨雲:『貴部渡江之後,賊勢再熾,拒敵天兵,將有長驅之志,小邦事勢,極爲憫迫,不得不告急于天朝』雲,則經略亦以爲然,此非飾辭之比也。
崔岦處印信給送事,外國陪臣,上本於皇上,似涉僭越。
自前如有籲憫之事,則上書於禮部,例也,印信似無所用矣。
敢啓。
」答曰:「依啓。
」 ○漢城府啓曰:「近日飢民日衆,畿甸之民,聞京城設賑場,提攜老弱,爭來就食,江原道初面飢民,亦有來者。
明春則外方飢民,勢將流入於京城,而秋間本府遣郞廳,輸忠淸雜穀一千餘石,今旣垂盡,餘存不過旬日之用。
若不及今措置,而飢民聚集之後,無穀可賑,則必至立而視其死。
是虛設賑場,誘緻於死地也。
大槪以今時聚集之數計之,自今至明年五月,米四千餘石,則可以支用矣。
請令戶曹,預先措置。
黃海道鹽、黃角各千餘石,別擇郞官一人,急急下送,催倂運到,以爲補用之資。
且繼粟之策,不可不多般措畫,空名告身,郞廳處優給,使之隨便募粟何如?」傳曰:「其餘事依啓。
郞廳處空名告身給送事,似難。
」 ○夜一更至三更,月光明盛。
四更,密雲,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6日 ○丙寅,上詣南別宮,接見張都司,行上馬宴。
○接伴使判中樞府事尹根壽馳啓曰:「經略呼臣語之曰:『我方待爾國君臣,改過更新,勠力振起。
如操練兵馬,修築險隘,造作軍器,聚積芻糧四件事,一一擧行,回報於我,然後我當憑據覆題,皇上必下溫旨而慰諭之。
爾國君臣,居高位、享富貴,不以愛民禦敵爲念,置國家於相忘之地,則我亦無如之何。
幷留兵撤還矣。
民惟邦本,本固邦寧。
爾國能知此意,能行此事,則國王春秋尙疆,自今足以爲賢王,又何難焉?倭賊之來,非倭自來,爾國君臣,必有句引之故,而聖天子姑置不問,猶嘉爾國二百年事大之誠,動天下之兵,糜百萬之金,令我文武大臣,萬裡來援,此眞聖天子也。
我與提督,體上德意,能使倭賊,畏威服恩,遠遁海上,仍乞封王許貢,願爲之臣,賊之盡數歸巢,指日可待。
厥後之事,非爾國所宜憂念者乎?且爾國順倭之人,在海上者數萬,此皆偸生苟活,其情可哀也。
爾國務要招撫愛養,如父母之於赤子,則彼之愛上,亦如赤子之於父母矣。
否則倭退之後,留兵將撤,必且句引暴客而來。
爾國君臣,再到義州,將無置身之地。
且親賢臣、斥奸侫,乃今日之急務。
及我在此時,能分別進退之,則何憂乎國之不治!國王不能自行,則我當處置。
奉天子之明命,何爲而不得爲?國王猶可以參奏,其在陪臣以下,我當差人拿緻,重者斬,輕者綑打。
皇上亦慮及此,使劉員外往諭德意,因責振起,員外有疾,都司代往,使王得以因此,而改過更新。
卽先將兵馬,發送劉綎,操練者幾萬,修築險隘者幾處,聚積芻糧者幾何,逐一開錄,咨報前來。
我亦差人到劉綎處,驗其眞實,然後據此覆題,贊國王之賢德,聖天子必下溫旨。
若不依我言,則我將不管爾國事。
爾國君臣,不知其可畏乎?勉之,勉之』雲。
觀經略辭章甚嚴,略不假借。
若不卽擧行而咨報,該曹之官,恐有拿究之憂。
其所謂四件事,特令該曹,劃卽擧行,而回報之咨,亦須令語意婉委,勿忤其意。
」傳于政院曰:「此書狀,極爲無理。
」 ○司憲府啓曰:「京畿都事樸順男,因自己支供之事,推捉色吏,擅用刑杖,請命罷職。
且京畿監司、都事,平時受祿,故隻於京營晝仕時,使本營下人供億,亂後,逐日朝夕之供,責辦各邑,支應私屋,其弊不貲,所率各人所饋,畿至七十名。
本道輪定官,僅十餘邑,調發人馬,聯絡輸運,益緻困悴,甚爲矜惻。
京畿監司、都事兩員,依京員例,請令該曹,散料題給;其餘下人,量數減去,使各官俵給散料,以除其弊。
」上從之。
○謝恩使領敦寧鄭澈、副使知中樞柳根馳〈在中原未還。
〉啓曰:「臣等竊詳誥命、冕服等事,朝廷久欲請命于天朝,而未暇及焉。
臣行亦擬聞奏,而聖意方以謝恩爲急,姑寢之。
臣等所謂謝恩,旣已完了。
石尙書屢言:『凡有事情,所當畢陳,當行者行之可也』雲。
又聞禮部,以陳謝爲嘉,方有請勑慰勞之議。
乘此機會,可以周旋,而旣不齎擎國書而來,不敢先發。
舌官輩,將此曲折,密問于該吏,則以爲事固該行,而自以爲功,密稟提督。
一日提督,招譯官,以爲事固該行,不可不速呈文。
臣等於九月二十五日,呈文禮部,羅尙書分付曰:『案後留置,待國王文到,當卽奏行』雲。
臣等,又將前日呈禮部文字,添入措辭,遂呈兵部。
石爺,不惟不以徑訴爲非,而頗有懇惻之意,快諾於立談之間。
石尙書爲我國事,終始緻力,至於此極,此是天幸。
果如石爺所分付,則誥命、冕服似當幷行,頒給於勑使之行,凡接待勑使等事,似當預爲講究施行。
臣等受命之外,妄有陳訴,極知踰越,無任惶懼之至。
」傳于政院曰:「觀此書狀,皇恩則罔極矣。
當此討賊復讎,尙未得爲之日,雖着冕服,何所用乎?設使爲之,先爲奏請,然後爲之,非陪臣所可擅請。
且非予所知,而私自爲之,極爲未穩。
」 ○以封書一道,下于都承旨沈喜壽曰:「此封書,下于大臣。
」封書大略曰:「寡人在位二十餘年,至誠事大,皇天後土,實知予心。
不幸逆賊滔天,失國西遷,幸荷皇靈,得還故國,而百病纏身,恐不能堪。
世子英睿,陪臣多有賢者,足以奉藩,玆欲禪位雲雲。
」仍備忘記曰:「此封書,懷于袖中,宴畢,將示于承旨,親呈于都司,不意都司突起,予亦蒼黃不呈而還來。
但此事已誓于一心,終不可不爲。
且今日,觀經略所言,極爲不測。
予罪固當誅,陪臣何故而欲斬之耶?所謂句引者,亦何謂耶?天下安有是事?今予不退,必有後悔。
請卿等爲國家,平心善處,則不獨予一人受厚恩於卿等,其忠於社稷大矣。
勿爲區區固執之慮,不勝涕泣祈懇之至。
」 ○領議政柳成龍等,秘密啓曰:「伏見下敎之書,幷下封書,臣等不勝涕泣嗚咽之至。
此事,臣等前日引對時,已達微懷。
假使聖意已定,而今日則非其時。
不然則此何等事,而朝臣之泣血爭請,至於此極乎?宋經略所言,節節嚴厲,辭氣之間,極有未安難處之事,其所以至此者,莫知其故。
大槪當初以驅逐倭賊,再造三韓之功自多,而奏聞天聽,及其賊久未退,息兵無期,則自知不能了辦,而欲以許多怠慢之罪,歸咎於我國,其情曉然,而我國亦於多事搶攘之中,凡幹接待禮貌,酬應文書,亦有疎缺稽滯之病,故其心不快,而種種作弄如此。
非但移咨我國之辭爲然,至以威福與奪等語,形諸題本,臣等見之,不勝寒心。
句引之說,皇天後土,所共鑑臨。
今之處此,別無他策。
唯當痛具近日事情,急爲回咨,而又於尹根壽回報中,亦明白詳說而已。
所下封書,臣等不敢宣露,謹爲還納。
張都司處,不可出示事,前啓已悉。
敢啓。
」答曰:「知道。
」 ○備邊司啓曰:「今日所大患者,專在於各處糧餉乏絶。
措置區畫,必須十分詳盡,又必晝夜催運,然後方可接濟中外之窘竭。
京中倉穀,合米、豆僅三萬餘石,雖尋常經用,猶不滿數月之用。
若南、北兵不時大至,則將以何穀支供也?其爲窘迫,不可形言。
近來我國事,一無頭緖。
兵興所重,惟是糧餉一事,而無終始主管之人,自西及南,各月所用,皆不査考,其間欠縮,不可勝記。
此則猶是我國之糧,至於天朝賜穀,則所係尤重,而前後所賜,自遼東出來者,十四萬石,今自山東出來者,又十二萬石,亦已出來雲,而不知所在。
其餘十萬石,亦將陸績來到。
若運到平壤,則別使一人掌之,隨到收貯,知實數啓聞,然後或運於京中,或留置平壤,以支天兵,不可如前散失,使無歸處也。
且一路人力已盡,頭畜亦竭,陸路轉運,百計無策。
亦令金睟,別爲區處,以爲漕運之計。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雲蔽,客星不得看候。
11月17日 ○丁卯,張都司廻去,上出餞于慕華館。
酒禮訖,都司曰:「今當氷合,山東糧船,恐未前來。
」上曰:「其糧幾何?」都司曰:「十數萬石,以無船不得輸運。
若待氷解,則必二、三月當發矣。
」上曰:「其糧在於何處?」都司曰:「若到金州,可易輸來,而積在登、萊,故輸來甚難。
以此爲悶雲。
」上曰:「送船則可以輸來乎?」都司曰:「三月,貴國大小船,盡數査出送來,則皇朝使慣知水路之人,一時運來,而不敗。
自山東至金州,海中多島,相望行船,萬無一敗矣。
」上曰:「皇恩罔極。
西南舟師,庶截海口,雖無餘船,當與陪臣議處。
」都司曰:「船事,俺當盡力。
但上司何以爲之,未可知也。
」 ○備邊司啓曰:「近日國事艱危。
解棼息爭,專在辭命,而承文院文書,逐日塡委,許多事情,無以導達,此非小慮。
古者,國有門庭之寇,則雖有服之人,不敢安坐。
不獨武士爲然,凡有職事者,皆當如此。
今堂上以上,慣習於文字間者,或以私服在外。
若令入在都中,專掌辭命,此非起服任職之比,且無他雜事,精刀必專,於事於理,兩無所礙。
且起服,乃是金石之典,非但武將,文官官位尊顯者,竝令起服從任,隨才任用。
」上從之。
○司諫院啓曰:「國家設監察,分送各司者,所以糾官事,而禁奸偸也。
今者,軍資監米麪,奸細之徒,恣行偸竊,而監察非徒不能禁,縱其下人,公然責出於船主庫子,極爲駭愕。
其中尤甚監察奉聖民,請命罷職。
」上從之。
○夜自一更至四更,月光明盛,客星不得看審。
11月18日 ○戊辰,傳曰:「奏請使,今日發程乎?未發前,大臣、備邊司有司堂上、奏請使當引見。
」辰時,引見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沈忠謙、奏請使崔岦等,承旨李光庭、假注書申渫、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謝恩使,今日發行乎?」成龍曰:「今日雖發行,而黃璡還爲出來雲,似不得速進矣。
」恒福曰:「黃璡至鳳凰城,還來雲矣。
」上曰:「必經略非之,故聽其言而還來。
」成龍曰:「使臣奉命出疆,不可委君命於草野。
必須百計導達,期於前進,越江使臣,何敢還來?」上曰:「經略雖送之,不可來。
況不爲出送乎?今此使行,經略不許入送,未知何以處之?」成龍曰:「使臣當擇遣。
黃璡若知大義,則必不如是。
」上曰:「中路低徊,不爲入往,予亦駭異矣。
」恒福曰:「使臣體貌極重。
外國使臣去不去何關?經略不必爲之事也。
」上曰:「判書之言是矣。
」忠謙曰:「經略已以賊退,歸功於己,欺罔朝廷,故我國之使,抵死沮抑,又出送吳億齡,使以己功謝恩。
今若不從其言,則經略尙執我國存亡之柄,恐有難處之憂。
」恒福曰:「經略前後所爲之事,每藏其拙處。
安知不以他事生釁乎?前日欲陷提督,奏聞天朝,亦可驗矣。
」成龍曰:「經略事,我國無如之何。
使臣姑令入送可也。
」上曰:「前奏本,仍爲齎去乎?經略雖極責,而周旋可往,則好矣,若不送,則奈何?」成龍曰:「崔岦,今日未得發行,可改處,改送無妨。
吳億齡先齎奏草進去,崔岦隨後入歸,第觀其所爲宜當。
」崔岦曰:「小臣齎去文書,與黃璡奏草見之,則似爲差違。
且臣行雖不被其攔阻,前奏中有已遣黃璡之名,亦爲差違,黃璡之名,雖不入奏本中,別無大妨也。
」成龍曰:「若節續陳謝雲,則無妨。
」忠謙曰:「小邦事情,奏請使明白陳之可也。
」上謂崔岦曰:「卿入去,不憚經略之阻,旣往之後,或呈文、或過人詳說,以爲彼賊必以天威臨之,然後可以慴伏。
雖羈縻以許貢,萬無自退之理。
彼賊之緩天兵疲我國之曲折,明白開陳。
」上曰:「領相亦詳說而送之。
」恒福曰:「臣之過慮,劉揔兵恐亦有經略之怒也。
經略以賊退西生浦爲功,瞞言國內無賊,而劉綎屯守後,乃有此事,則中朝之責劉綎明矣。
」上曰:「判書之言是矣。
」成龍曰:「黃璡處,速爲入往之意,上諭奏請使,姑退一二日宜當。
」上曰:「依啓。
」成龍曰:「承文院事極難。
文臣製述者甚少。
堂上官起復事,前已啓達蒙允矣。
」上曰:「車天輅在於何處?前日,製歌謠,予每思之。
此人必善於文書矣。
」恒福曰:「聞在平安道,往來山寺雲。
」成龍曰:「申光弼、鄭經世,亦可善製。
」光庭曰:「鄭經世等三人招來事,幷下書乎?」上曰:「依啓。
」成龍曰:「沈惟敬若來,則接待事何以處之?若與胡澤、沈思賢同來,而獨於沈惟敬,不爲問訊,似爲未安。
天朝將官,不可如是待之。
臣見沈之爲人,不可測量,善待以送無妨。
」上曰:「觀其爲人,多才有文藝,且有膽氣,出入賊中如坦途。
我國之人,必不得爲也。
足以做事,足以誤天下事,不可說之人也。
宗社大賊,以沈之故,不得擊退,又不得復讎,皆以三寸舌爲之祟也。
大義不可接待矣,但天下事,不可一切直截。
彼若生怨,與賊同事,則必生大事。
莫如彌縫,不存形迹可矣。
」成龍等曰:「此敎至當。
」 ○上幸南別宮,接見戚緫兵金。
「上曰:」大人,將欲南下耶?抑欲留京乎?「總兵曰:」經略、提督,以俺留在京城,頃送牌文,使俺往于大丘,待沈惟敬來,同時下去于慶尙道,入于賊中,見倭降表,然後撤兵入歸雲雲,今聞賊執危急,故欲爲南下矣。
「上曰:」聞有許貢許封之議雲,已爲許之耶?何以定之乎?「總兵曰:」聖天子已爲許封,而行長盡撤軍入歸,然後當爲冊封。
若一倭尙留,則亦不許封貢,則時不許之矣。
「上曰:」自古,待夷狄之道,必以天威臨之,然後可以慴伏。
若非天威,則萬無自歸之理。
況日本,海中一種醜類,變詐不測。
雖求貢而請和,內實求緩天兵,而疲勞小邦矣。
今若隻許封而已,則不出數年,必更肆兇謀。
「總兵曰:」聖天子之於萬物,如天地父母,一以好生爲德。
夷狄雖變詐難測,帝王待之之道,效順則姑與其來,不順則興師緻討。
彼賊之乍臣乍叛,聖天子亦已洞知,而以天地父母爲心,隻許其來而已。
若復肆兇,則必大擧問罪,期於勦滅。
如是然後,兵亦有名,而可以萬全矣。
願國王,臥薪嘗膽,以古人復讎之義,自責自勉,則彼賊豈無勦滅之日乎?設使擊之,必二、三十萬,然後可擊。
朝鮮之兵,亦不可無以此協力,擊之可矣。
「上答曰:」蒙大人之敎,至爲感激。
但小邦,隻習弓矢,不識火器、火藥造作之法,悶極。
「上進稟帖曰:」倭賊,迎日等處,時方屯聚,東西焚蕩,至於天兵二百餘名,亦爲被傷。
此實寡人失職之罪。
彼賊如或眞情乞和,則安有如此之理?觀此則賊情可知。
非言語所能詳盡,故書以呈之。
「總兵曰:」慶州之敗,天兵多爲被傷,尤爲痛心。
以此可見賊情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高彥伯等狀啓,慶州賊勢,極爲鴟張。
慶州若失,則左道亦無所爲。
賊勢浩大,多寡懸殊,則相機進退,固亦兵家之不容已。
近觀諸將,隻以伺斬一二零賊爲上策,稍遇數百之賊,輒爲退避之計。
且諸將所當合勢竝進,先知賊之動靜,可戰則戰,可守則守,至於糧穀所在,尤當嚴備,而諸將都不緻意。
慶州、安康,在腹內,而不能預先把截,使些少軍糧,盡失無餘,尤爲駭愕。
今姑下書,責勵諸將,召集軍兵,以圖後效之意,請下諭于都元帥及兵使高彥伯等處。
」上從之。
○司憲府啓曰:「恢復之初,展謁陵寢,孝思當先,固不可廢,第時有所不可,則或有權宜之事。
況今日,兇賊充斥海徼,焚掠城邑,漸近內地。
天兵被殺之變,極爲慘酷,加以畿甸蕩敗,郡邑蕭然,雖恤餘民,猶不能保,而天將往來,項背相望,支待之事,暫無休息。
今將拜陵,巨川橋梁之役,凍路修治供帳等事,皆出於民力,殫竭若此,所當百役俱停。
自上擧動,恐非其時,請姑寢拜陵之擧。
」答曰:「徐當發落。
」 ○夜一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形體微小。
二更三更,月光明盛,四更密雲,不得看候。
11月19日 ○己巳,都元帥權慄馳啓曰:「頃日,劉揔兵語臣,曰:『經略,以倭盡渡海,瞞報朝廷,爾將此意,轉達國王,奏聞天朝可也。
』雲。
昨晩又出示通報于接伴使金瓚,其中有曰:」奉聖旨:「昨見朝鮮國王謝表,知官軍退敵成功,朕心嘉悅。
但,伊國新定,後患當防。
」雲雲。
兵部題本,又曰:「晉州之圍解,釜山之倭退,聞者猶多未信,臣亦尙切憂疑。
今據該國入謝使臣到部面,審該國境內,委無餘倭,疆土盡復,王子陪臣已擄而復還,宗廟、社稷旣毀而復立,此皆仰仗帝德覃敷、天心助順。
故諸將得以奏功畢效。
」雲雲。
』臣罔知回報。
料得總兵之意,則初疑經略之瞞報;今始知爾國之厚誣也。
不勝未安雲。
「傳于政院曰:」觀此書狀,經略之言,猶有所疑,而謝恩使〈謂鄭澈、柳根也。
〉實之矣。
國家之事,痛不可言,予願不聞矣。
但劉揔兵發怒,將有難處事,無乃移咨摠兵前,詳陳此間曲折,以釋其疑可乎?善處之策,言于備邊司,商議以啓。
「 ○答喪人幼學全有亨上疏曰:「強寇在境,此時不可循情守制,朝臣亦不無起復。
汝須在此從仕,賊平後,可行汝志也。
」仍傳于政院曰:「全有亨,命招于備邊司,問其所言,且其謀策,有可擧行者,擧行。
前者除職事,已言之矣,除職。
」〈有亨上疏,大槪辭起復之命。
〉○備邊司啓曰:「張都司所言送船登、萊事,極爲關重。
若船路得通,而我國之人,往來無阻,則其於運糧,可無他憂。
所慮者,登、萊海路,前此未嘗諳試。
今姑下諭于平安監司,査考道內公、私海船幾何,詢問民情便否,諭以多給船價,別爲賞格之意。
又令金睟,更爲詳問於都司,從義州發船由某處,幾日方到金州,由金州又幾日到登、萊,竝其道路所經,止泊島嶼,歷歷分明,使有着落可行,然後急速馳啓之意,幷爲下諭。
」上從之。
○禮曹啓曰:「因言官啓辭,兩陵展謁事,議于大臣,則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皆以爲臺諫之論當矣,姑爲停止宜當雲。
」傳曰:「卽爲展謁爲當。
若經年則未安。
更問于大臣。
」 ○備邊司啓曰:「伏見都元帥權慄狀啓,則總兵又疑我國之厚誣。
謝恩使所言,雖未知何如,兵部題本如此,其何以解摠兵之怒,而前頭處置,未知如何而可也。
然以此意,移咨摠兵,陳其曲折,其釋疑與否,雖未可必,而此外他無善策。
且以此意下諭于金瓚,使之委曲解釋。
」上從之。
○以許筬爲議政府舍人,以趙庭芝、樸而章、樸承宗、李廷龜、趙守翼、沈克明、成好善、姜秀峻、金尙容、金羲元爲知製敎。
○夜一更二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自三更至四更,密雲,不得看候。
自三更至五更,月暈。
○傳于政院曰:「前者,武士等狹袖事,下令已久,而至今不爲奉行,至使天將譏笑,極爲過甚。
今後言于兵曹及憲府,不多日內使之狹袖,違令者罷職。
」 ○劉摠兵接伴使徐渻馳啓曰:「初三日晌午,搪報兒自慶州回來說稱,倭賊分三路,犯慶州安康縣,而駱參將接伴官李時發及巡察使韓孝純連續告急,臣卽呈示總兵,則卽傳令北兵一千名、南兵一千名,發送馳援,而以其軍少,又使兩道防禦使金應瑞、李思命等,抄其軍中絶好漢子,親自帶領,一時起馬矣。
兇賊不有天兵,未及一月,再度來犯,而今則吳、駱兩將,托以衆寡不敵,閉城自守,不敢交鋒。
我國所恃者,惟在天兵,而且至於此,無可奈何,極爲痛悶。
安康之距本州三十餘裡,土民倚仗天兵,盡返故居,生業如平時,而事甚倉卒,未暇奔避,搶殺之慘,有不忍聞者,尤爲痛憤矣。
」 11月20日 ○庚午,兵曹參判沈忠謙啓曰:「賊屯邊邑,勢甚猖獗,長驅內犯,非朝則暮。
今日之勢,如燕巢幕上,誠可寒心。
天下之事,禦失其道,則秦隋之強,見屈於一夫;務得其要,則杞鄭之弱,可以抗齊楚。
我國雖褊小,昔以三分之一,拒天下之全師。
況此島夷渡海遠來者乎?所以一敗塗地者,良由謀不素定,操失其要而然也。
我國之將,平時無一卒隷於手下,臨亂則蒼黃差遣,將卒未嘗識面,有何恩威,可以驅策登陣乎?以此望風逃散。
臣於上年變初,亦忝本職,西巡之日,衛士皆散。
至於各年出身,其麗千百,而亦不知去處,餘殿下之傍者,隻五六書生而已。
思之至今,不覺短氣。
往事已矣,來者可勉。
目今將臣中官高,而稍可倚注者,李鎰、樸晉、李薲輩數人而已。
臣意簡此輩四人,爲四巡邊使,以八道分屬四人各二道,雖在京城,預出從事官、軍官,日夜料理,或下去其道,團鍊精銳,點閱器械,與本道監、兵使,結爲約束,至於軍民勇怯,一道事勢,無不諳熟,若國家有急,統率赴難。
且以變前各年出身及變後各年出身,各道軍功人,訓鍊砲手,諸色禁軍,亦各分屬各將,常知去處,有時點閱約束,飭勵以死國敵愾之氣,臨難雖未能一一調發,不至如前之專無一卒矣。
古人雲:『耕當問奴,織當問婢。
』當此兵革之時,使將臣,束手空數,爲一四夫,恐非禦敵之算也。
如是而使大臣一人、重臣一人,亦主其事,同參檢察,爲之都統,則事體尤重,而不至疎迂矣。
臣待罪兵官,且兼備邊有司之任,今將周歲,而悠泛度日,其趨衙供職,不過酬應文書,而終歸於無實。
當此危急存亡之秋,所爲若此,倘使兇賊再捲,使綴旒之勢,終無着手之地,則如臣之輩,雖萬被誅戮,固所甘心,至於宗社,何哉?臣目見今日國勢,無一分可恃。
且承前日各自獻策之敎,敢以迂愚之見,冒昧塵瀆,伏地待罪。
」傳曰:「如是來啓,極爲可嘉。
勿爲惶恐。
」 ○禮曹啓曰:「拜陵事,更議大臣,則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皆以爲:『卽爲展謁固當,但近日多事,戚摠兵方在城中,二十四日南下。
道路發軍及牛馬支送之際,必須各官合力,然後可爲。
東宮前進之日,亦不遠,畿甸列邑,彼此奔走,恐難周旋。
姑待來月及歲前展謁,似當矣。
』」傳曰:「依啓。
此意言于憲府。
」 ○備邊司啓曰:「伏見遠接使尹根壽狀啓,經略每每分付,在於操鍊兵馬、修築險隘、造作車器、積聚芻糧四件事,而其中操鍊兵馬,尤爲關緊。
前者全羅之兵多數抄送事,下諭移文,非止一再,而頃者尹承勳往來嶺南,其所書啓之中,不見有全羅之兵,極爲可怪。
且聞各道各官抄發之際,精銳者率多脫漏,所送皆丐乞無籍之徒,在道逃散雲。
令各邑守令,親執文書,抄發精勇,毋雜以疲殘,慢忽守令,劃卽重治之意,移文申飭于全羅監司。
」上從之。
○夜目一更至四更,客星在天倉東第三星內三寸許,形體微小。
11月21日 ○辛未,兵曹判書李恒福啓曰:「前日,經略令三曹判書往赴軍前,箚付催倂,非止一再,而備邊司以令元帥擧行事回報矣。
今者又爲催促,至欲參究。
戶、工兩曹之官,已爲下去,而臣獨在此,必緻重怒。
且於事體未安,似當聞卽發程,備邊司未有處置。
敢啓。
」傳曰:「令備邊司議處。
」 ○右贊成崔滉馳啓大槪,東宮不貿貂衣事。
〈時,春宮在海州,將爲上京,而扈衛諸臣,以冒寒登道,不可無禦冷之具,欲備貂裘以進。
春宮聞而卻之,不令貿納,其昭儉之德至矣。
〉○右議政兪泓馳啓辭職。
答曰:「此非大臣辭退之時,卿其勿辭。
」 ○李光庭啓曰:「小臣往戚摠兵前請留,則摠兵曰:『以倭賊不去之故,速欲下去,而提督文書,行長見之而去,則俺當還洛留鎭,不去則當留大丘』雲。
」〈時,提督與賊將行長,有通書退兵之事,故及之。
〉傳曰:「知道。
」 ○接伴使金瓚馳啓曰:「本月初一日,西生之賊,來犯慶州,卽告天將求援,而論議不一,頓無遮截之意。
標下馬千摠獨曰:『天兵受命,來救小邦。
賊不來則已,今者,不有天兵,來過十裡之地,焚蕩殺戮,至於此極,不可不伐』,天將終不肯從。
馬千摠奔赴於吳、駱兩陣之間,明發不寐,勸諭諸將,諸將日出行師,賊之去處,無從訪問。
忽有二十餘賊,快走天兵之右,似爲掩後之狀,天兵一時退走,不復回顧。
賊高聲追後,斫殺如麻,天兵死傷,幾至數百。
大槪賊不過數百,而以千餘兵,不能抵當,大失兵機,終至於此,不勝痛憤。
」 ○上出禦便殿,引見領府事沈守慶、領議政柳成龍、兵曹判書李恒福、參判沈忠謙等。
右承旨樸東亮、注書洪遵、待敎沈忻、檢閱樸東善入侍。
上曰:「都元帥書狀七件事,卿等見之乎?賊情如此,何以爲之?」〈所謂七件,和親、割地、求婚、封王、準貢、蟒龍衣、印信也。
〉成龍進曰:「此事,臣等預憂之矣。
自古夷狄勢弱,則退去;若有勝勢,則例有如此事。
前在開城時,呈文於李提督曰:『賊必以難從之請不可行之事,要求矣』,提督亦以爲然。
今雖更請天兵,黃璡時未到帝都,則告急之事,漸爲遲延,小臣罔知所爲。
」上曰:「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