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回 燕秋蘭辨明冤抑 林馨桂紹述箕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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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了數日,毫無音耗。
小紅疑心陽氏未暇即往道達,朝思暮想,飲食漸廢,憔悴容顔,竟然委頓成疾。
陽氏适來探望,研诘病情,小紅答道:“妹子亦不自知病所由來,但前日與大嫂别後,即覺忽忽如有所失。
恐不能久在人世了。
”陽氏小語道:“我家男子負販未歸,尚未有人前去緻聲易郎。
阿妹芳體欠安,得非為此否?”小紅面赤良久,陽氏戲道:“果為易郎而病,先令渠夜來與阿妹一聚,以解相思之苦。
渠亦定然肯來。
”小紅歎息道:“事已到此,不得不言。
郎如不嫌寒賤,即遣媒來議親。
若雲私約,妹子是斷斷不從的(口虐)。
”陽氏點頭而去。
那婦人未嫁時,曾與鄰家子燕秋蘭有染。
後來嫁了,秋蘭打聽得陽氏的丈夫外出不歸,常來與那婦人續舊。
其夜秋蘭适到陽氏家來,陽氏因述小紅之言為笑,戲囑緻意那易生。
秋蘭素知小紅生得美麗,聽了陽氏之言,心中暗喜。
便問小紅家中的門徑,甚是詳悉。
次夜,秋蘭逾牆而入,直達小紅的卧房窗外,将手指彈窗。
裡面問是何人。
答是易荔仙。
小紅道:“妾所以念郎者,為圖百年永好,非圖一夕歡娛。
郎果愛妾,隻宜速倩冰人。
若要苟合,不敢從命。
”秋蘭漫應之,苦求一握纖手為信。
小紅不忍過拒,力疾開門,秋蘭遽然而入,抱住小紅求歡。
小紅無力撐拒,跌仆地上,氣息不續。
秋蘭急來攙扶,小紅恨道:“何來惡少?必非易郎。
易郎溫文儒雅,知妾病由,必然憐恤。
豈有如此狂暴之理?若不放手,便當聲喊,品行有虧,兩無所益。
”秋蘭恐怕假迹敗露,不敢再強,但請後約。
小紅以親迎為期。
秋蘭以為太遠,又請近些。
小紅厭其糾纏,約待病愈。
秋蘭要求信物,小紅不許。
秋蘭捉了纖足,解了繡鞋而去。
小紅急呼秋蘭轉來道:“身已許郎,複何吝惜,但恐畫虎不成反緻醜聲傳揚于外。
今亵物已入郎手,料不肯還。
郎如負心,妾惟有一死而已。
” 秋蘭既出,仍去投宿陽氏。
及至安寝,心中不忘繡鞋,急揣衣袂,已是不知去向的了。
慌忙起來照燈,振衣尋覓。
屢诘不應,秋蘭疑陽氏藏過。
陽氏微微含笑。
秋蘭愈覺動疑,不能隐瞞,實以情告。
說着,連忙遍燭門外,卒不可得。
懊恨歸寝。
竊幸深夜無人,遺落當在途中。
早起尋之,亦複杳然。
先是裡中有勾大者,遊手好閑,屢挑陽氏不動。
後來知與秋蘭私通,欲思掩執以脅之。
是夜過陽氏之門,以手推之,門還未閉。
潛身而入,方至窗外,足下踏着一物,軟若絮帛。
拾視之,則巾帕裹着三寸繡鞋。
伏聽之,聞秋蘭與陽氏自述颠末甚悉,喜極而去。
到了明晚,越牆入蔔小紅家,門戶不悉,誤投蔔屠屋舍。
屠窺窗隙,見有男子,察其音,似為女兒而來。
心中大怒,操刀直出。
勾大駭極反走,方欲扳垣而遁,蔔屠追近。
急不能逃,轉身奪刀。
媪起大呼,勾大不能脫身,便将屠刀把蔔屠殺死。
小紅病體稍痊,聞聲始起,取火照之,見蔔屠腦袋已裂,口不能言。
不移時已氣絕。
牆下拾得繡鞋,媪取視之,小紅物也。
逼問女兒,小紅隻得哭訴實情,但不忍贻累陽氏,言是易荔仙自至。
天明,告諸邑宰,邑宰饬差拘易荔仙至。
荔仙為人謹讷,年十九歲,見客羞澀。
被拘駭絕,上堂不知置詞,惟有戰栗而已。
官益信其情真,濫用刑杖,書生不服痛楚,屈打成招。
既而解郡,郡守敲撲,與邑宰無異。
荔仙冤氣填塞,每欲與小紅面質。
及至相遇,小紅辄诟詈,荔仙遂結舌不能自伸。
由是論死。
往來複訊,經了幾個官府,都無異詞。
後來又委省憲複案。
時一見易生,省憲便疑易生不像殺人的人。
暗暗使人從容細問,俾得盡吐其詞。
省憲以是知易生冤枉。
籌思數日,始鞫之。
先問小紅:“訂約之後有人知其事否?”小紅答道:“并無知者。
”乃喚易生上,溫語慰之。
易生自言:“曾過其門,但見舊時鄰婦陽氏與一少年女子出來,某即趨避。
過此并無一言。
”省憲便叱小紅道:“适言并無他人,何以忽有鄰家之婦?”欲加刑小紅,小紅大驚道:“雖有陽氏,與伊實無關涉。
”省憲停審,命拘陽氏,數日方到。
禁止不與小紅知道。
立刻升堂,便問陽氏:“誰是殺人者?”陽氏婦人答道:“不知。
”省憲詐稱:“小紅供出,殺蔔屠之人,汝悉知道。
胡得隐瞞?”陽氏大呼冤枉,道:“淫婢自思男子,我雖有煤合之言,不過取笑耳。
渠自引奸夫入室,與我何幹?”省憲細訪,始述其前後相戲之言。
省憲喚小紅上來,怒道:“汝言彼不知情,今何以自供撮合哉!”小紅流淚道:“自己不肖,以緻阿父慘死。
訟結不知何年,拖累他人,于心何忍?”省憲又問陽氏:“戲言之後,曾與何人道及?”陽氏供稱:“沒有。
”省寵大怒道:“夫妻在床,斷無不
小紅疑心陽氏未暇即往道達,朝思暮想,飲食漸廢,憔悴容顔,竟然委頓成疾。
陽氏适來探望,研诘病情,小紅答道:“妹子亦不自知病所由來,但前日與大嫂别後,即覺忽忽如有所失。
恐不能久在人世了。
”陽氏小語道:“我家男子負販未歸,尚未有人前去緻聲易郎。
阿妹芳體欠安,得非為此否?”小紅面赤良久,陽氏戲道:“果為易郎而病,先令渠夜來與阿妹一聚,以解相思之苦。
渠亦定然肯來。
”小紅歎息道:“事已到此,不得不言。
郎如不嫌寒賤,即遣媒來議親。
若雲私約,妹子是斷斷不從的(口虐)。
”陽氏點頭而去。
那婦人未嫁時,曾與鄰家子燕秋蘭有染。
後來嫁了,秋蘭打聽得陽氏的丈夫外出不歸,常來與那婦人續舊。
其夜秋蘭适到陽氏家來,陽氏因述小紅之言為笑,戲囑緻意那易生。
秋蘭素知小紅生得美麗,聽了陽氏之言,心中暗喜。
便問小紅家中的門徑,甚是詳悉。
次夜,秋蘭逾牆而入,直達小紅的卧房窗外,将手指彈窗。
裡面問是何人。
答是易荔仙。
小紅道:“妾所以念郎者,為圖百年永好,非圖一夕歡娛。
郎果愛妾,隻宜速倩冰人。
若要苟合,不敢從命。
”秋蘭漫應之,苦求一握纖手為信。
小紅不忍過拒,力疾開門,秋蘭遽然而入,抱住小紅求歡。
小紅無力撐拒,跌仆地上,氣息不續。
秋蘭急來攙扶,小紅恨道:“何來惡少?必非易郎。
易郎溫文儒雅,知妾病由,必然憐恤。
豈有如此狂暴之理?若不放手,便當聲喊,品行有虧,兩無所益。
”秋蘭恐怕假迹敗露,不敢再強,但請後約。
小紅以親迎為期。
秋蘭以為太遠,又請近些。
小紅厭其糾纏,約待病愈。
秋蘭要求信物,小紅不許。
秋蘭捉了纖足,解了繡鞋而去。
小紅急呼秋蘭轉來道:“身已許郎,複何吝惜,但恐畫虎不成反緻醜聲傳揚于外。
今亵物已入郎手,料不肯還。
郎如負心,妾惟有一死而已。
” 秋蘭既出,仍去投宿陽氏。
及至安寝,心中不忘繡鞋,急揣衣袂,已是不知去向的了。
慌忙起來照燈,振衣尋覓。
屢诘不應,秋蘭疑陽氏藏過。
陽氏微微含笑。
秋蘭愈覺動疑,不能隐瞞,實以情告。
說着,連忙遍燭門外,卒不可得。
懊恨歸寝。
竊幸深夜無人,遺落當在途中。
早起尋之,亦複杳然。
先是裡中有勾大者,遊手好閑,屢挑陽氏不動。
後來知與秋蘭私通,欲思掩執以脅之。
是夜過陽氏之門,以手推之,門還未閉。
潛身而入,方至窗外,足下踏着一物,軟若絮帛。
拾視之,則巾帕裹着三寸繡鞋。
伏聽之,聞秋蘭與陽氏自述颠末甚悉,喜極而去。
到了明晚,越牆入蔔小紅家,門戶不悉,誤投蔔屠屋舍。
屠窺窗隙,見有男子,察其音,似為女兒而來。
心中大怒,操刀直出。
勾大駭極反走,方欲扳垣而遁,蔔屠追近。
急不能逃,轉身奪刀。
媪起大呼,勾大不能脫身,便将屠刀把蔔屠殺死。
小紅病體稍痊,聞聲始起,取火照之,見蔔屠腦袋已裂,口不能言。
不移時已氣絕。
牆下拾得繡鞋,媪取視之,小紅物也。
逼問女兒,小紅隻得哭訴實情,但不忍贻累陽氏,言是易荔仙自至。
天明,告諸邑宰,邑宰饬差拘易荔仙至。
荔仙為人謹讷,年十九歲,見客羞澀。
被拘駭絕,上堂不知置詞,惟有戰栗而已。
官益信其情真,濫用刑杖,書生不服痛楚,屈打成招。
既而解郡,郡守敲撲,與邑宰無異。
荔仙冤氣填塞,每欲與小紅面質。
及至相遇,小紅辄诟詈,荔仙遂結舌不能自伸。
由是論死。
往來複訊,經了幾個官府,都無異詞。
後來又委省憲複案。
時一見易生,省憲便疑易生不像殺人的人。
暗暗使人從容細問,俾得盡吐其詞。
省憲以是知易生冤枉。
籌思數日,始鞫之。
先問小紅:“訂約之後有人知其事否?”小紅答道:“并無知者。
”乃喚易生上,溫語慰之。
易生自言:“曾過其門,但見舊時鄰婦陽氏與一少年女子出來,某即趨避。
過此并無一言。
”省憲便叱小紅道:“适言并無他人,何以忽有鄰家之婦?”欲加刑小紅,小紅大驚道:“雖有陽氏,與伊實無關涉。
”省憲停審,命拘陽氏,數日方到。
禁止不與小紅知道。
立刻升堂,便問陽氏:“誰是殺人者?”陽氏婦人答道:“不知。
”省憲詐稱:“小紅供出,殺蔔屠之人,汝悉知道。
胡得隐瞞?”陽氏大呼冤枉,道:“淫婢自思男子,我雖有煤合之言,不過取笑耳。
渠自引奸夫入室,與我何幹?”省憲細訪,始述其前後相戲之言。
省憲喚小紅上來,怒道:“汝言彼不知情,今何以自供撮合哉!”小紅流淚道:“自己不肖,以緻阿父慘死。
訟結不知何年,拖累他人,于心何忍?”省憲又問陽氏:“戲言之後,曾與何人道及?”陽氏供稱:“沒有。
”省寵大怒道:“夫妻在床,斷無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