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開始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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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豈有此理。
但是你不許我看我偏要偷哭着看,于是我就把心一橫很虛帳,每天省下幾文小菜錢,湊成一角便可以買本幽默雜志。
我很喜歡這雜志,有一次,我也投了篇《滑稽詩話》去。
這些滑稽待當然不是我自己做的,話也活得平常之至,當也久久沒登出來,我失望了。
後來我又寫了一篇關于生男與育女的,這裡頗有牢騷,不能算是完全幽默的,寫出去後自己決定把它當作況介事,希望往往容易釀成人的失望,但是有時候畢竟也有喜出望外的事,編輯先生的回信來了。
我不能忘記,那是多麼使我興奮的一天!簇簇快到二周歲了,我正在計劃着要替她做套小衣褲時,林媽拿了張紙片上來。
我的心頭狂跳着,頭暈眼花的念下去,是一張現成印就的明信片, 内容大概說:尊稿收到,甚好,拟登敝刊第X期&hellip&hellip這期數卻也沒有該出,但是我已經夠快活了,拟登便是準登,差些遲早又有什麼要緊?于是我趕緊寫好第二篇,預備他下期一登出,我馬上就把此篇寄去。
但是下期,再下期,第三次都沒有登出,我想這定是編輯先生在尋我開心了,叫我每期為找自己文章而多花此一角錢,豈非意外的損失嗎?于是我決定第四次不買了,可是走過報排時總不免再瞧上它一眼,走了幾步又不無戀戀的回過頭來。
一毛錢!預備明天不要買肉絲了吧,翻開目錄一看,天哪,可不是赫然有自己的名字嗎?這一樂簡直是非同小可,自己的名字放在大作家後面,仿佛我就與他成了一字并肩王了,于是趕緊買一本回家去,忍不住滿臉笑容,林媽見了我還不及問話,便被我一把拉住她告訴道:&ldquo林媽,這裡有我的文章,講養簇簇的,與某某人的黨在一起呢?可惜你不識字&hellip&hellip&rdquo她聽了似乎很高興,忙接口問:&ldquo某某人是誰呀?也是養孩子的嗎?這本書U4做什麼?他們有沒有講到要養男孩子可有什麼辦法&mdash&mdash啊,小姐,你會做書了,何不守一本回去給大大瞧瞧?&rdquo于是我連說應該寄給母親的,但叮囑她千萬别告訴賢,将來稿費領來了,也好寄給母親去讓她開心開心。
林媽不懂稿費是什麼,經我解釋後,便也歡天喜地說:&ldquo還有錢呢,真是了不得,小姐,你滿肚子文章隻要動動筆頭就可以換錢了,明天還是少看些書空下來多寫寫,也省得向姑爺讨錢受氣。
&rdquo我很不高興她又提起這類事情。
過了十天左右,稿費收據寄到了,叫我蓋章後自到社中去取。
我猶豫了一會,覺得其他别無人可差,林媽又是不懂的,隻有親自去取,但恐怕給他們識穿了不好意思。
五元錢哪!我瞧着這張心血換來的條子,覺得世界上最光榮最偉大的事情就不過如此,畢竟是五元錢哪,我總不能放棄它,于是趕緊換了衣服,趁電車徑向某雜志社而去。
我勉強裝作鎮靜的樣子送進收條去,人家也鎮靜地把錢遞了上來,連瞟我一眼都不曾,别說打量了。
難道他們竟不想認識這麼一位婦女作家嗎?不,他們是萬萬猜不着我會親自來的,他們以為我也許隻是她的一個朋友。
假如他們知道了我就是她,寫這篇文章領這筆稿費的人,他們将不知如何的驚惶失措呢?他們也許會圍上來要求我簽名,像他們包圍電影明星一樣&hellip贖,還是别給他們瞧出來吧,我的簽名樣式不大好,還得回家去練習練習。
一路上捧着稿費回來,我覺得腳下真個飄飄然了,似乎路上的人都在側目相看,這是某篇文章的作者哪,還是這麼年青,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女作家!但是應該不應該讓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有了簇簇呢?而且已經兩周歲了,唉,真是悔不該當初采用這個題目。
然而很失望的,路上似乎并無人認識。
就是賢,當我買好了一包叉燒在等地回來下酒,希望他一進門便喊:&ldquo你這個壞東西,怎麼滿着我寫文章授雜志?今天卻給我發現了,讓我來罰你?&rdquo于是我立刻跑上去捧住他的臉笑道:&lsquo該罰的,該罰的。
賢哥,我已買了包叉燒來請你喝酒呢!&rdquo于是他拉着我的手地雙雙坐下互相敬酒,買酒買叉燒的錢當然得還我,這該是他賀我的,而錢則可以讓我帶回去聊表孝恩。
不過這些都是幻想,事實到後來則是他吃了我的叉饒與酒,臉上冷冰冰地,把那本雜志往别處一丢看也不高興看。
過了二天,那個雜志社寄了封信來,說是請我以後多多寫文章,我趕緊把已往寫好的另一篇文章寄出去。
再過二天,雜志社又寫信來說是稿收到了,又很好,還附了一封别的信來,拆開一看,大大出乎我意外,原來是餘白也看到我的文章了,他正在籌備另外一個雜志,叫我快寫篇稿去,于是我寫稿生活便開始了。
但是你不許我看我偏要偷哭着看,于是我就把心一橫很虛帳,每天省下幾文小菜錢,湊成一角便可以買本幽默雜志。
我很喜歡這雜志,有一次,我也投了篇《滑稽詩話》去。
這些滑稽待當然不是我自己做的,話也活得平常之至,當也久久沒登出來,我失望了。
後來我又寫了一篇關于生男與育女的,這裡頗有牢騷,不能算是完全幽默的,寫出去後自己決定把它當作況介事,希望往往容易釀成人的失望,但是有時候畢竟也有喜出望外的事,編輯先生的回信來了。
我不能忘記,那是多麼使我興奮的一天!簇簇快到二周歲了,我正在計劃着要替她做套小衣褲時,林媽拿了張紙片上來。
我的心頭狂跳着,頭暈眼花的念下去,是一張現成印就的明信片, 内容大概說:尊稿收到,甚好,拟登敝刊第X期&hellip&hellip這期數卻也沒有該出,但是我已經夠快活了,拟登便是準登,差些遲早又有什麼要緊?于是我趕緊寫好第二篇,預備他下期一登出,我馬上就把此篇寄去。
但是下期,再下期,第三次都沒有登出,我想這定是編輯先生在尋我開心了,叫我每期為找自己文章而多花此一角錢,豈非意外的損失嗎?于是我決定第四次不買了,可是走過報排時總不免再瞧上它一眼,走了幾步又不無戀戀的回過頭來。
一毛錢!預備明天不要買肉絲了吧,翻開目錄一看,天哪,可不是赫然有自己的名字嗎?這一樂簡直是非同小可,自己的名字放在大作家後面,仿佛我就與他成了一字并肩王了,于是趕緊買一本回家去,忍不住滿臉笑容,林媽見了我還不及問話,便被我一把拉住她告訴道:&ldquo林媽,這裡有我的文章,講養簇簇的,與某某人的黨在一起呢?可惜你不識字&hellip&hellip&rdquo她聽了似乎很高興,忙接口問:&ldquo某某人是誰呀?也是養孩子的嗎?這本書U4做什麼?他們有沒有講到要養男孩子可有什麼辦法&mdash&mdash啊,小姐,你會做書了,何不守一本回去給大大瞧瞧?&rdquo于是我連說應該寄給母親的,但叮囑她千萬别告訴賢,将來稿費領來了,也好寄給母親去讓她開心開心。
林媽不懂稿費是什麼,經我解釋後,便也歡天喜地說:&ldquo還有錢呢,真是了不得,小姐,你滿肚子文章隻要動動筆頭就可以換錢了,明天還是少看些書空下來多寫寫,也省得向姑爺讨錢受氣。
&rdquo我很不高興她又提起這類事情。
過了十天左右,稿費收據寄到了,叫我蓋章後自到社中去取。
我猶豫了一會,覺得其他别無人可差,林媽又是不懂的,隻有親自去取,但恐怕給他們識穿了不好意思。
五元錢哪!我瞧着這張心血換來的條子,覺得世界上最光榮最偉大的事情就不過如此,畢竟是五元錢哪,我總不能放棄它,于是趕緊換了衣服,趁電車徑向某雜志社而去。
我勉強裝作鎮靜的樣子送進收條去,人家也鎮靜地把錢遞了上來,連瞟我一眼都不曾,别說打量了。
難道他們竟不想認識這麼一位婦女作家嗎?不,他們是萬萬猜不着我會親自來的,他們以為我也許隻是她的一個朋友。
假如他們知道了我就是她,寫這篇文章領這筆稿費的人,他們将不知如何的驚惶失措呢?他們也許會圍上來要求我簽名,像他們包圍電影明星一樣&hellip贖,還是别給他們瞧出來吧,我的簽名樣式不大好,還得回家去練習練習。
一路上捧着稿費回來,我覺得腳下真個飄飄然了,似乎路上的人都在側目相看,這是某篇文章的作者哪,還是這麼年青,一個二十一歲的青年女作家!但是應該不應該讓他們知道我是已經有了簇簇呢?而且已經兩周歲了,唉,真是悔不該當初采用這個題目。
然而很失望的,路上似乎并無人認識。
就是賢,當我買好了一包叉燒在等地回來下酒,希望他一進門便喊:&ldquo你這個壞東西,怎麼滿着我寫文章授雜志?今天卻給我發現了,讓我來罰你?&rdquo于是我立刻跑上去捧住他的臉笑道:&lsquo該罰的,該罰的。
賢哥,我已買了包叉燒來請你喝酒呢!&rdquo于是他拉着我的手地雙雙坐下互相敬酒,買酒買叉燒的錢當然得還我,這該是他賀我的,而錢則可以讓我帶回去聊表孝恩。
不過這些都是幻想,事實到後來則是他吃了我的叉饒與酒,臉上冷冰冰地,把那本雜志往别處一丢看也不高興看。
過了二天,那個雜志社寄了封信來,說是請我以後多多寫文章,我趕緊把已往寫好的另一篇文章寄出去。
再過二天,雜志社又寫信來說是稿收到了,又很好,還附了一封别的信來,拆開一看,大大出乎我意外,原來是餘白也看到我的文章了,他正在籌備另外一個雜志,叫我快寫篇稿去,于是我寫稿生活便開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