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長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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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起,青木和岡本立即翻開筆記本子。
“市長夫人的情況就是剛才說的那樣。
”青木答道,“這是從北海道警署的問詢記錄中摘錄的,如果說得更加詳細點就是這樣,”青木開始照讀記錄,“十日下午四點鐘左右從家裡出門到劄幌,因為我先生去了東京不在家,有一部我想看的電影正好在上映,所以就去劄幌看電影去了,電影院是薄野的某某劇場。
八點左右從劇場出來,然後就去我經常去的‘喜馬拉雅’酒吧,跟朋友也就是那兒的老闆娘一邊聊天一邊喝酒,大約聊了一個鐘頭。
回到家裡是十點多……市長夫人是這麼說的。
” “剛才說到有旁證的對吧?” “電影院那段時間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所以是真是假不清楚,這裡有大約三小時的空白。
她到酒吧是八點鐘左右,剛才也提到了,酒吧的老闆娘赤井春子和當時在場的客人提供了證言。
” “夫人是當天晚上回到北浦市的嗎?” “是的,這一點有酒鋪的店員做證。
” “第二天十一日的情況怎麼樣?” “十一日往後,她每天都待在家裡,十五日晚上接到了東京打來的電話,說發現了市長的屍體。
” 田代沉默了片刻,又接着問:“市長弟弟雄次的情況呢?” “他的情況是這樣的,”岡本接了過去,“雄次十日那天一整天都在家裡,有附近街坊的證言。
不管怎麼說,雜貨店雖小,畢竟他也是個老闆,所以總能在鋪子裡看到他的人影。
中間有兩小時去了趟他哥哥家,是去幫忙進貨。
當晚的情況不太清楚。
” “十一日以後呢?” “十一日一大早去劄幌拜訪客戶去了。
” “這些行蹤都有旁證嗎?” “北海道警署都調查過了。
” “什麼時候回家的?” “據說是當天下午五點鐘左右返回店裡的,這個也有街坊的證言。
” “是嗎?”田代又沉思了片刻,然後接着問,“福島議長怎麼樣?” “這個人幾乎沒有離開過北浦市,因為畢竟擔任市議會的議長,職責所系,所以一直忙于議會的公務以及與市政當局之間的關系協調,等等。
” “這麼說來,從距離上來講,他們幾位與東京的市長被害案件都沒有關系?” “從時間上講也是這樣。
” 田代表情沮喪,坐在轉椅上來回轉着圈。
#4 田代警長走進位于警視廳總部大樓二樓的刑偵一科科長辦公室。
科長是個腦門兒光秃、眼窩深陷的男子,腦後的頭發蜷曲,身材瘦長。
田代向科長概要彙報了北海道出差歸來的兩名警員的報告:“基于這些情況,”他跟科長探讨起來,“目前,認為是死去的早川準二殺害了春田市長的看法占上風。
我們這個破案小組是繼續查下去,還是認定早川準二就是真正的兇犯,然後解散呢?” “是啊,”科長問了兩三個問題之後說,“目前為止,北海道警署還沒有掌握早川準二之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關鍵證據,對嗎?” “是的。
” “我的意見是,等北海道警署明确結論之後,我們再考慮解散這邊的破案小組,我想刑偵部部長也是同樣的意見……你稍等一下!” 科長從椅子上起身,緊了緊領帶,整理一下衣襟,然後走出房門,把田代一個人晾在辦公室大約十分鐘。
腳步匆匆的科長回來後,“吭哧”一聲将屁股塞進椅子,然後說道:“刑偵部部長也是同樣的意見,他說要等當地警方做出明确結論後再說……不過,這樣做并不是說完全照搬北海道警方的結論……” “是。
”田代點點頭,他也正是同樣的想法。
——即使北海道警方認定早川準二是死于自殺,也不能據此就認為殺害春田市長的真兇已經自裁。
“北海道警署最終會認定早川是自殺嗎?”科長無精打采的眼睛從鏡片後面望着田代問。
“根據岡本他們的報告,基本上傾向于這樣認定。
不管怎麼說,被認為是兇器的領帶就是藏匿在早川家裡的嘛。
” 科長似乎顯得有點愁眉苦臉。
“實在是莫名其妙。
聽了你剛才說的情況,總感覺什麼地方還差一口氣。
早川在東京期間的反常行為,還有從他家裡搜出了物證,看起來好像各種條件都齊備了,但還是叫人覺得某個關鍵環節沒辦法說服自己,缺少讓人徹底信服的強有力的證據。
不管北海道警署怎麼認定,我們這邊還是應該按照自己的思路,進行深一步的偵破工作。
” “明白了。
” “不過,确實很難辦啊。
市長屍體上丢失的東西卻在早川手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構成了這個案子定性的充分條件哪。
” 的确,這一情況對本案的偵破形成了巨大制約。
今後的偵破工作必須以此為前提展開。
“來到東京之後,早川的行動十分反常,所以自殺的看法才能占上風啊。
”科長似乎非常在意這一點。
科長優柔不決的心情田代非常理解,他自己此時的心情就是這樣。
當晚回到家,田代依舊心神難定,焦躁不安。
——春田市長到底是活着被帶到發現屍體的現場殺害的,還是在别處被殺害後再轉移到那裡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從某處到那個現場的移動方式迄今仍不清楚。
假如是活着被帶到那裡去的,則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市長是被騙去的,絕對不會是被綁架的,尤其兇犯如果真是早川準二的話,就更加不可能了。
因為首先,當時使用的車輛,除了出租車沒有其他可能。
即使是被騙去,即使早川在現場臨時起意,考慮到市長自願随他去現場的話,那麼首先能想象到的,應該是乘京王線軌道交通到高幡不動站,然後從那裡攔一輛出租車,或者盡管路途稍遠但步行前往。
如果不乘出租車,那就是先乘軌道交通,再徒步前往的可能性最大。
但是第二種情況,就是假定市長是在别處被殺害之後然後丢棄至現場,這種情況下移動隻能靠出租車或者包租車,就目前而言,很難想象早川還另有同案犯協同作案。
無論出租車或者包租車,隻要将屍體裝上車立即就會被識破,司機一定會向警方報案。
之前協查通知已經廣為散發,一有線索,出租車公司不可能不向警方報告的。
然而至今沒有接到此類報告,這說明了什麼? 總不會是當事的司機也突然死了,或者離職回鄉下老家了吧? 但是,确實有出租車司機報告說接載過一個貌似早川準二的人物從現場附近去神田區,這個時間段正是早川實施殺人後的返程時間。
可問題是,早川與屍體一同前往現場究竟是怎樣的去程? 不過,早川在此時從現場附近返回神田這個行為,無論怎麼解釋,都隻能有力地證明他就是真正的兇犯。
這個時間與屍檢的死亡推定時間有三十分鐘出入,但仍在誤差允許範圍之内。
而且,除了早川準二,其他與春田市長有關的人物當晚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進京的議員們始終在一起,留在北浦市的那些人十日晚上全都沒離開過北海道。
沒有不在現場證明的,隻有早川一個人。
田代躺在床上,卻怎麼也無法入睡。
不知不覺地,從北海道出差回來的岡本提到過的當地警員
“市長夫人的情況就是剛才說的那樣。
”青木答道,“這是從北海道警署的問詢記錄中摘錄的,如果說得更加詳細點就是這樣,”青木開始照讀記錄,“十日下午四點鐘左右從家裡出門到劄幌,因為我先生去了東京不在家,有一部我想看的電影正好在上映,所以就去劄幌看電影去了,電影院是薄野的某某劇場。
八點左右從劇場出來,然後就去我經常去的‘喜馬拉雅’酒吧,跟朋友也就是那兒的老闆娘一邊聊天一邊喝酒,大約聊了一個鐘頭。
回到家裡是十點多……市長夫人是這麼說的。
” “剛才說到有旁證的對吧?” “電影院那段時間因為沒有目擊證人,所以是真是假不清楚,這裡有大約三小時的空白。
她到酒吧是八點鐘左右,剛才也提到了,酒吧的老闆娘赤井春子和當時在場的客人提供了證言。
” “夫人是當天晚上回到北浦市的嗎?” “是的,這一點有酒鋪的店員做證。
” “第二天十一日的情況怎麼樣?” “十一日往後,她每天都待在家裡,十五日晚上接到了東京打來的電話,說發現了市長的屍體。
” 田代沉默了片刻,又接着問:“市長弟弟雄次的情況呢?” “他的情況是這樣的,”岡本接了過去,“雄次十日那天一整天都在家裡,有附近街坊的證言。
不管怎麼說,雜貨店雖小,畢竟他也是個老闆,所以總能在鋪子裡看到他的人影。
中間有兩小時去了趟他哥哥家,是去幫忙進貨。
當晚的情況不太清楚。
” “十一日以後呢?” “十一日一大早去劄幌拜訪客戶去了。
” “這些行蹤都有旁證嗎?” “北海道警署都調查過了。
” “什麼時候回家的?” “據說是當天下午五點鐘左右返回店裡的,這個也有街坊的證言。
” “是嗎?”田代又沉思了片刻,然後接着問,“福島議長怎麼樣?” “這個人幾乎沒有離開過北浦市,因為畢竟擔任市議會的議長,職責所系,所以一直忙于議會的公務以及與市政當局之間的關系協調,等等。
” “這麼說來,從距離上來講,他們幾位與東京的市長被害案件都沒有關系?” “從時間上講也是這樣。
” 田代表情沮喪,坐在轉椅上來回轉着圈。
#4 田代警長走進位于警視廳總部大樓二樓的刑偵一科科長辦公室。
科長是個腦門兒光秃、眼窩深陷的男子,腦後的頭發蜷曲,身材瘦長。
田代向科長概要彙報了北海道出差歸來的兩名警員的報告:“基于這些情況,”他跟科長探讨起來,“目前,認為是死去的早川準二殺害了春田市長的看法占上風。
我們這個破案小組是繼續查下去,還是認定早川準二就是真正的兇犯,然後解散呢?” “是啊,”科長問了兩三個問題之後說,“目前為止,北海道警署還沒有掌握早川準二之死到底是自殺還是他殺的關鍵證據,對嗎?” “是的。
” “我的意見是,等北海道警署明确結論之後,我們再考慮解散這邊的破案小組,我想刑偵部部長也是同樣的意見……你稍等一下!” 科長從椅子上起身,緊了緊領帶,整理一下衣襟,然後走出房門,把田代一個人晾在辦公室大約十分鐘。
腳步匆匆的科長回來後,“吭哧”一聲将屁股塞進椅子,然後說道:“刑偵部部長也是同樣的意見,他說要等當地警方做出明确結論後再說……不過,這樣做并不是說完全照搬北海道警方的結論……” “是。
”田代點點頭,他也正是同樣的想法。
——即使北海道警方認定早川準二是死于自殺,也不能據此就認為殺害春田市長的真兇已經自裁。
“北海道警署最終會認定早川是自殺嗎?”科長無精打采的眼睛從鏡片後面望着田代問。
“根據岡本他們的報告,基本上傾向于這樣認定。
不管怎麼說,被認為是兇器的領帶就是藏匿在早川家裡的嘛。
” 科長似乎顯得有點愁眉苦臉。
“實在是莫名其妙。
聽了你剛才說的情況,總感覺什麼地方還差一口氣。
早川在東京期間的反常行為,還有從他家裡搜出了物證,看起來好像各種條件都齊備了,但還是叫人覺得某個關鍵環節沒辦法說服自己,缺少讓人徹底信服的強有力的證據。
不管北海道警署怎麼認定,我們這邊還是應該按照自己的思路,進行深一步的偵破工作。
” “明白了。
” “不過,确實很難辦啊。
市長屍體上丢失的東西卻在早川手上,從某種程度上來說,已經構成了這個案子定性的充分條件哪。
” 的确,這一情況對本案的偵破形成了巨大制約。
今後的偵破工作必須以此為前提展開。
“來到東京之後,早川的行動十分反常,所以自殺的看法才能占上風啊。
”科長似乎非常在意這一點。
科長優柔不決的心情田代非常理解,他自己此時的心情就是這樣。
當晚回到家,田代依舊心神難定,焦躁不安。
——春田市長到底是活着被帶到發現屍體的現場殺害的,還是在别處被殺害後再轉移到那裡的? 不管是哪種情況,從某處到那個現場的移動方式迄今仍不清楚。
假如是活着被帶到那裡去的,則最合理的解釋就是市長是被騙去的,絕對不會是被綁架的,尤其兇犯如果真是早川準二的話,就更加不可能了。
因為首先,當時使用的車輛,除了出租車沒有其他可能。
即使是被騙去,即使早川在現場臨時起意,考慮到市長自願随他去現場的話,那麼首先能想象到的,應該是乘京王線軌道交通到高幡不動站,然後從那裡攔一輛出租車,或者盡管路途稍遠但步行前往。
如果不乘出租車,那就是先乘軌道交通,再徒步前往的可能性最大。
但是第二種情況,就是假定市長是在别處被殺害之後然後丢棄至現場,這種情況下移動隻能靠出租車或者包租車,就目前而言,很難想象早川還另有同案犯協同作案。
無論出租車或者包租車,隻要将屍體裝上車立即就會被識破,司機一定會向警方報案。
之前協查通知已經廣為散發,一有線索,出租車公司不可能不向警方報告的。
然而至今沒有接到此類報告,這說明了什麼? 總不會是當事的司機也突然死了,或者離職回鄉下老家了吧? 但是,确實有出租車司機報告說接載過一個貌似早川準二的人物從現場附近去神田區,這個時間段正是早川實施殺人後的返程時間。
可問題是,早川與屍體一同前往現場究竟是怎樣的去程? 不過,早川在此時從現場附近返回神田這個行為,無論怎麼解釋,都隻能有力地證明他就是真正的兇犯。
這個時間與屍檢的死亡推定時間有三十分鐘出入,但仍在誤差允許範圍之内。
而且,除了早川準二,其他與春田市長有關的人物當晚都有不在現場的證明,進京的議員們始終在一起,留在北浦市的那些人十日晚上全都沒離開過北海道。
沒有不在現場證明的,隻有早川一個人。
田代躺在床上,卻怎麼也無法入睡。
不知不覺地,從北海道出差回來的岡本提到過的當地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