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言語與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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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下拿取樸刀。
丢了缺刀。
翻身再入樓下來……” 這一段有多少動作?動作與動作之間相隔多少時間?設若都用長句,怎能表現得這樣急速火熾呢!短句的效用如是,長句的效用自會想得出的。
造句和選字一樣,不是依着它們的本身的好壞定去取,而是應當就着所要表現的動作去決定。
在一般的叙述中,長短相間總是有意思的,因它們足以使音節有變化,且使讀者有緩一緩氣的地方。
短句太多,設無相當的事實與動作,便嫌緊促;長句太多,無論是說什麼,總使人的注意力太吃苦,而且聲調也缺乏抑揚之緻。
在我們的言語中,既沒有關系代名詞,自然很難造出平勻美好的複句來。
我們須記住這個,否則一味的把有關系代名詞的短句全變成很長很長的形容詞,一句中不知有多少個“的”,使人沒法讀下去了。
在作翻譯的時候,或者不得不如此;創作既是要盡量的發揮本國語言之美,便不應借用外國句法而把文字弄得不自然了。
“自然”是最要緊的。
寫出來而不能讀的便是不自然。
打算要自然,第一要維持言語本來的美點,不作無謂的革新;第二不要多說廢話及用套話,這是不作無聊的裝飾。
寫完幾句,高聲的讀一遍,是最有益處的事。
(四)節段:一節是一句的擴大。
在散文中,有時非一氣讀下七八句去不能得個清楚的觀念。
分節的功用,那麼,就是在叙述程序中指明思路的變化。
思想設若能有形體,節段便是那個形體。
分段清楚、合适,對于思想的明晰是大有幫助的。
在小說裡,分節是比較容易的,因為既是叙述事實與行動,事實與行動本身便有起落首尾。
難處是在一節的律動能否幫助這一段事實與行動,恰當的,生動的,使文字與所叙述的相得益彰,如有聲電影中的配樂。
嚴重的一段事實,而用了輕飄的一段文字,便是失敗。
一段文字的律動音節是能代事實道出感情的,如音樂然。
(五)對話:對話是小說中最自然的部分。
在描寫風景人物時,我們還可以有時候用些生字或造些複雜的句子;對話用不着這些。
對話必須用日常生活中的言語;這是個怎樣說的問題,要把頂平凡的話調動得生動有力。
我們應當與小說中的人物十分熟識,要說什麼必與時機相合,怎樣說必與人格相合。
頂聰明的句子用在不适當的時節,或出于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說話。
頂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适的地方,便足以顯露出人格來。
什麼人說什麼話,什麼時候說什麼話,是最應注意的。
老看着你的人物,記住他們的性格,好使他們有他們自己的話。
學生說學生的話,先生說先生的話,什麼樣的學生與先生又說什麼樣的話。
看着他的環境與動作,他在哪裡和幹些什麼,好使他在某時某地說什麼。
對話是小說中許多圖像的聯接物,不是演說。
對話不隻是小說中應有這麼一項而已,而是要在談話裡發出文學的效果;不僅要過得去,還要真實,對典型真實,對個人真實。
一般的說,對話須簡短。
一個人滔滔不絕的說,總缺乏戲劇的力量。
即使非長篇大論的獨唱不可,亦須以說話的神氣,手勢,及聽者的神色等來調劑,使不至冗長沉悶。
一個人說話,即使是很長,另一人時時插話或發問,也足以使人感到真象聽着二人談話,不至于象聽留聲機片。
答話不必一定直答所問,或旁引,或反诘,都能使談話略有變化。
心中有事的人往往所答非所問,急于道出自己的憂慮,或不及說完一語而為感情所阻斷。
總之,對話須力求象日常談話,于談話中露出感情,不可一問一答,平闆如文明戲的對口。
善于運用對話的,能将不必要的事在談話中附帶說出,不必另行叙述。
這樣往往比另作詳細陳述更有力量,而且經濟。
形容一段事,能一半叙述,一半用對話說出,就顯着有變化。
譬若甲托乙去辦一件事,乙辦了之後,來對甲報告,反比另寫乙辦事的經過較為有力。
事情由口中說出,能給事實一些強烈的感情與色彩。
能利用這個,則可以免去許多無意味的描寫,而且老教談話有事實上的根據——要不說空話,必須使事實成為對話資料的一部分。
風格:風格是什麼?暫且不提。
小說當具怎樣的風格?也很難規定。
我們隻提出幾點,作為一般的參考: (一)無論說什麼,必須真誠,不許為炫弄學問而說。
典故與學識往往是文字的累贅。
(二)晦澀是緻命傷,小說的文字須于清淺中取得描寫的力量。
Meredith(梅雷迪思)①每每寫出使人難解的句子,雖然他的天才在别的方面足以補救這個毛病,但究竟不是最好的辦法。
(三)風格不是由字句的堆砌而來的,它是心靈的音樂。
叔本華說:“形容詞是名詞的仇敵。
”是的,好的文字是由心中煉制出來的;多用些泛泛的形容字或生僻字去敷衍,不會有美好的風格。
(四)風格的有無是絕對的,所以不應去摹仿别人。
風格與其說是文字的特異,還不如說是思想的力量。
思想清楚,才能有清楚的文字。
逐字逐句的去摹寫,隻學了文字,而沒有思想作基礎,當然不會讨好。
先求清楚,想得周密,寫得明白;能清楚而天才不足以創出特異的風格,仍不失為清楚;不能清楚,便一切無望。
丢了缺刀。
翻身再入樓下來……” 這一段有多少動作?動作與動作之間相隔多少時間?設若都用長句,怎能表現得這樣急速火熾呢!短句的效用如是,長句的效用自會想得出的。
造句和選字一樣,不是依着它們的本身的好壞定去取,而是應當就着所要表現的動作去決定。
在一般的叙述中,長短相間總是有意思的,因它們足以使音節有變化,且使讀者有緩一緩氣的地方。
短句太多,設無相當的事實與動作,便嫌緊促;長句太多,無論是說什麼,總使人的注意力太吃苦,而且聲調也缺乏抑揚之緻。
在我們的言語中,既沒有關系代名詞,自然很難造出平勻美好的複句來。
我們須記住這個,否則一味的把有關系代名詞的短句全變成很長很長的形容詞,一句中不知有多少個“的”,使人沒法讀下去了。
在作翻譯的時候,或者不得不如此;創作既是要盡量的發揮本國語言之美,便不應借用外國句法而把文字弄得不自然了。
“自然”是最要緊的。
寫出來而不能讀的便是不自然。
打算要自然,第一要維持言語本來的美點,不作無謂的革新;第二不要多說廢話及用套話,這是不作無聊的裝飾。
寫完幾句,高聲的讀一遍,是最有益處的事。
(四)節段:一節是一句的擴大。
在散文中,有時非一氣讀下七八句去不能得個清楚的觀念。
分節的功用,那麼,就是在叙述程序中指明思路的變化。
思想設若能有形體,節段便是那個形體。
分段清楚、合适,對于思想的明晰是大有幫助的。
在小說裡,分節是比較容易的,因為既是叙述事實與行動,事實與行動本身便有起落首尾。
難處是在一節的律動能否幫助這一段事實與行動,恰當的,生動的,使文字與所叙述的相得益彰,如有聲電影中的配樂。
嚴重的一段事實,而用了輕飄的一段文字,便是失敗。
一段文字的律動音節是能代事實道出感情的,如音樂然。
(五)對話:對話是小說中最自然的部分。
在描寫風景人物時,我們還可以有時候用些生字或造些複雜的句子;對話用不着這些。
對話必須用日常生活中的言語;這是個怎樣說的問題,要把頂平凡的話調動得生動有力。
我們應當與小說中的人物十分熟識,要說什麼必與時機相合,怎樣說必與人格相合。
頂聰明的句子用在不适當的時節,或出于不相合的人物口中,便是作者自己說話。
頂普通的句子用在合适的地方,便足以顯露出人格來。
什麼人說什麼話,什麼時候說什麼話,是最應注意的。
老看着你的人物,記住他們的性格,好使他們有他們自己的話。
學生說學生的話,先生說先生的話,什麼樣的學生與先生又說什麼樣的話。
看着他的環境與動作,他在哪裡和幹些什麼,好使他在某時某地說什麼。
對話是小說中許多圖像的聯接物,不是演說。
對話不隻是小說中應有這麼一項而已,而是要在談話裡發出文學的效果;不僅要過得去,還要真實,對典型真實,對個人真實。
一般的說,對話須簡短。
一個人滔滔不絕的說,總缺乏戲劇的力量。
即使非長篇大論的獨唱不可,亦須以說話的神氣,手勢,及聽者的神色等來調劑,使不至冗長沉悶。
一個人說話,即使是很長,另一人時時插話或發問,也足以使人感到真象聽着二人談話,不至于象聽留聲機片。
答話不必一定直答所問,或旁引,或反诘,都能使談話略有變化。
心中有事的人往往所答非所問,急于道出自己的憂慮,或不及說完一語而為感情所阻斷。
總之,對話須力求象日常談話,于談話中露出感情,不可一問一答,平闆如文明戲的對口。
善于運用對話的,能将不必要的事在談話中附帶說出,不必另行叙述。
這樣往往比另作詳細陳述更有力量,而且經濟。
形容一段事,能一半叙述,一半用對話說出,就顯着有變化。
譬若甲托乙去辦一件事,乙辦了之後,來對甲報告,反比另寫乙辦事的經過較為有力。
事情由口中說出,能給事實一些強烈的感情與色彩。
能利用這個,則可以免去許多無意味的描寫,而且老教談話有事實上的根據——要不說空話,必須使事實成為對話資料的一部分。
風格:風格是什麼?暫且不提。
小說當具怎樣的風格?也很難規定。
我們隻提出幾點,作為一般的參考: (一)無論說什麼,必須真誠,不許為炫弄學問而說。
典故與學識往往是文字的累贅。
(二)晦澀是緻命傷,小說的文字須于清淺中取得描寫的力量。
Meredith(梅雷迪思)①每每寫出使人難解的句子,雖然他的天才在别的方面足以補救這個毛病,但究竟不是最好的辦法。
(三)風格不是由字句的堆砌而來的,它是心靈的音樂。
叔本華說:“形容詞是名詞的仇敵。
”是的,好的文字是由心中煉制出來的;多用些泛泛的形容字或生僻字去敷衍,不會有美好的風格。
(四)風格的有無是絕對的,所以不應去摹仿别人。
風格與其說是文字的特異,還不如說是思想的力量。
思想清楚,才能有清楚的文字。
逐字逐句的去摹寫,隻學了文字,而沒有思想作基礎,當然不會讨好。
先求清楚,想得周密,寫得明白;能清楚而天才不足以創出特異的風格,仍不失為清楚;不能清楚,便一切無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