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我怎樣寫《趙子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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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隻知道《老張的哲學》在《小說月報》上發表了,和登完之後由文學研究會出單行本。

    至于它得了什麼樣的批評,是好是壞,怎麼好和怎麼壞,我可是一點不曉得。

    朋友們來信有時提到它,隻是提到而已,并非批評;就是有批評,也不過三言兩語。

    寫信問他們,見到什麼批評沒有,有的忘記回答這一點,有的說看到了一眼而未能把所見到的保存起來,更不要說給我寄來了。

    我完全是在黑暗中。

     不過呢,自己的作品用鉛字印出來總是件快事,我自然也覺得高興。

    《趙子曰》便是這點高興的結果,也可以說《趙子曰》是“老張”的尾巴。

    自然,這兩本東西在結構上,人物上,事實上,都有顯然的不同;可是在精神上實在是一貫的。

    沒有“老張”,絕不會有“老趙”。

    “老張”給“老趙”開出了路子來。

    在當時,我既沒有多少寫作經驗;又沒有什麼指導批評,我還沒見到“老張”的許多短處。

    它既被印出來了,一定是很不錯,我想。

    怎麼不錯呢?這很容易找出;找自己的好處還不容易麼!我知道“老張”很可笑,很生動;好了,照樣再寫一本就是了。

    于是我就開始寫《趙子曰》。

     材料自然得換一換:“老張”是講些中年人們,那麼這次該換些年輕的了。

    寫法可是不用改,把心中記得的人與事編排到一處就行。

    “老張”是揭發社會上那些我所知道的人與事,“老趙”是描寫一群學生。

    不管是誰與什麼吧,反正要寫得好笑好玩;一回吃出甜頭,當然想再吃;所以這兩本東西是同窩的一對小動物。

     可是,這并不完全正确。

    怎麼說呢?“老張”中的人多半是我親眼看見的,其中的事多半是我親身參加過的;因此,書中的人與事才那麼擁擠紛亂;專憑想象是不會來得這麼方便的。

    這自然不是說,此書中的人物都可以一一的指出,“老張”是誰誰,“老李”是某某。

    不,絕不是!所謂“真”,不過是大緻的說,人與事都有個影子,而不是與我所寫的完全一樣。

    它是我記憶中的一個百貨店,換了東家與字号,即使還賣那些舊貨,也另經擺列過了。

    其中頂壞的角色也許長得象我所最敬愛的人;就是叫我自己去分析,恐怕也沒法作到一個蘿蔔一個坑兒。

    不論怎樣吧,為省事起見,我們暫且籠統的說“老張”中的人與事多半是真實的。

    趕到寫《趙子曰》的時節,本想還照方抓一劑,可是材料并不這麼方便了。

    所以隻換換材料的話不完全正确。

    這就是說:在動機上相同,而在執行時因事實的困難使它們不一樣了。

     在寫“老張”以前,我已作過六年事,接觸的多半是與我年歲相同和中年人。

    我雖沒想到去寫小說,可是時機一到,這六年中的經驗自然是極有用的。

    這成全了“老張”,但委屈了《趙子曰》,因為我在一方面離開學生生活已六七年,而在另一方面這六七年中的學生已和我作學生時候的情形大不相同了,即使我還清楚地記得自己的學校生活也無補于事。

    “五四”把我與“學生”隔開。

    我看見了五四運動,而沒在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