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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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七剛過去,老牛破車的故事不知又被說過多少次;小兒女們似睡非睡的聽着;也許還沒有聽完,已經在夢裡飛上天河去了;第二天晚上再聽,自然還是怪美的。
但是我這個老牛破車,卻與“天河配”沒什麼關系,至多也不過是迎時當令的取個題目而已;即便說我貼“謊報”,我也犯不上生氣。
最合适的标題似乎應當是“創作的經驗”,或是“創作十本”,因為我要說的都是關系過去幾年中寫作的經驗,而截至今日,我恰恰發表過十本作品。
是的,這倆題目都好。
可是,比上老牛破車,它們顯然的缺乏點兒詩意。
再一說呢,所謂創作,經驗,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謙虛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總得算個毛病。
那末,咱們還是老牛破車吧。
除了在學校裡練習作文作詩,直到我發表《老張的哲學》以前,我沒寫過什麼預備去發表的東西,也沒有那份兒願望。
不錯,我在南開中學教書的時候曾在校刊上發表過一篇小說;可是那不過是為充個數兒,連“國文教員當然會寫一氣”的驕傲也沒有。
我一向愛文學,要不然也當不上國文教員;但憑良心說,我教國文隻為吃飯;教國文不過是且戰且走,騎馬找馬;我的志願是在作事——那時候我頗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機會也許能作作國務總理什麼的。
我愛文學,正如我愛小貓小狗,并沒有什麼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為專家。
設若我繼續着教國文,說不定二年以後也許被學校辭退;這雖然不足使我傷心,可是萬一當時補不上國務總理的缺,總該有點不方便。
無論怎說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歲的時候,我作夢也沒想到我可以寫點東西去發表。
這也就是我到如今還不自居為“寫家”的原因,現在我還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幾年部長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歲出國。
為學英文,所以念小說,可是還沒想起來寫作。
到異鄉的新鮮勁兒漸漸消失,半年後開始感覺寂寞,也就常常想家。
從十四歲就不住在家裡,此處所謂“想家”實在是想在國内所知道的一切。
那些事既都是過去的,想起來便象一些圖畫,大概那色彩不甚濃厚的根本就想不起來了。
這些圖畫常在心中來往,每每在讀小說的時候使我忘了讀的是什麼,而呆呆的憶及自己的過去。
小說中是些圖畫,記憶中也是些圖畫,為什麼不可以把自己的圖畫用文字畫下來呢?我想拿筆了。
但是,在拿筆以前,我總得有些畫稿子呀。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小說作法這類的書,怎辦呢?對中國的小說我讀過唐人小說和《儒林外史》什麼的,對外國小說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東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夢話。
後來居上,新讀過的自然有更大的勢力,我決定不取中國小說的形式,可是對外國小說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選擇也無從選擇起。
好吧,随便寫吧,管它象樣不象樣,反正我又不想發表。
況且呢,我剛讀了Nicholas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爾貝》)和PickwickPapers(《匹克威克外傳》)等雜亂無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膽放野;寫就好,管它什麼。
這就決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張的哲學》的形式。
形式是這樣決定的;内容呢,在人物與事實上我想起什麼就寫什麼,簡直沒有個中心;這是初買來攝影機的辦法,到處照像,熱鬧就好,誰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選景!浮在記憶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與事都随手取來,沒等把它們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擠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過氣來。
這一本中的人與事,假如擱在今天寫,實在夠寫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氣的叫作“哲學”。
哲學!現在我認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點長處
但是我這個老牛破車,卻與“天河配”沒什麼關系,至多也不過是迎時當令的取個題目而已;即便說我貼“謊報”,我也犯不上生氣。
最合适的标題似乎應當是“創作的經驗”,或是“創作十本”,因為我要說的都是關系過去幾年中寫作的經驗,而截至今日,我恰恰發表過十本作品。
是的,這倆題目都好。
可是,比上老牛破車,它們顯然的缺乏點兒詩意。
再一說呢,所謂創作,經驗,等等都比老牛多着一些“吹”;謙虛是不必要的,但好吹也總得算個毛病。
那末,咱們還是老牛破車吧。
除了在學校裡練習作文作詩,直到我發表《老張的哲學》以前,我沒寫過什麼預備去發表的東西,也沒有那份兒願望。
不錯,我在南開中學教書的時候曾在校刊上發表過一篇小說;可是那不過是為充個數兒,連“國文教員當然會寫一氣”的驕傲也沒有。
我一向愛文學,要不然也當不上國文教員;但憑良心說,我教國文隻為吃飯;教國文不過是且戰且走,騎馬找馬;我的志願是在作事——那時候我頗自信有些作事的能力,有機會也許能作作國務總理什麼的。
我愛文學,正如我愛小貓小狗,并沒有什麼精到的研究,也不希望成為專家。
設若我繼續着教國文,說不定二年以後也許被學校辭退;這雖然不足使我傷心,可是萬一當時補不上國務總理的缺,總該有點不方便。
無論怎說吧,一直到我活了二十七歲的時候,我作夢也沒想到我可以寫點東西去發表。
這也就是我到如今還不自居為“寫家”的原因,現在我還希望去作事,哪怕先作幾年部長呢,也能将就。
二十七歲出國。
為學英文,所以念小說,可是還沒想起來寫作。
到異鄉的新鮮勁兒漸漸消失,半年後開始感覺寂寞,也就常常想家。
從十四歲就不住在家裡,此處所謂“想家”實在是想在國内所知道的一切。
那些事既都是過去的,想起來便象一些圖畫,大概那色彩不甚濃厚的根本就想不起來了。
這些圖畫常在心中來往,每每在讀小說的時候使我忘了讀的是什麼,而呆呆的憶及自己的過去。
小說中是些圖畫,記憶中也是些圖畫,為什麼不可以把自己的圖畫用文字畫下來呢?我想拿筆了。
但是,在拿筆以前,我總得有些畫稿子呀。
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世上有小說作法這類的書,怎辦呢?對中國的小說我讀過唐人小說和《儒林外史》什麼的,對外國小說我才念了不多,而且是東一本西一本,有的是名家的著作,有的是女招待嫁皇太子的夢話。
後來居上,新讀過的自然有更大的勢力,我決定不取中國小說的形式,可是對外國小說我知道的并不多,想選擇也無從選擇起。
好吧,随便寫吧,管它象樣不象樣,反正我又不想發表。
況且呢,我剛讀了NicholasNickleby(《尼考拉斯·尼柯爾貝》)和PickwickPapers(《匹克威克外傳》)等雜亂無章的作品,更足以使我大膽放野;寫就好,管它什麼。
這就決定了那想起便使我害羞的《老張的哲學》的形式。
形式是這樣決定的;内容呢,在人物與事實上我想起什麼就寫什麼,簡直沒有個中心;這是初買來攝影機的辦法,到處照像,熱鬧就好,誰管它歪七扭八,哪叫作取光選景!浮在記憶上的那些有色彩的人與事都随手取來,沒等把它們安置好,又去另拉一批,人擠着人,事挨着事,全喘不過氣來。
這一本中的人與事,假如擱在今天寫,實在夠寫十本的。
在思想上,那時候我覺得自己很高明,所以毫不客氣的叫作“哲學”。
哲學!現在我認明白了自己:假如我有點長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