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怎樣寫短篇小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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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早的一篇短篇小說還是在南開中學教書時寫的;純為敷衍學校刊物的編輯者,沒有别的用意。

    這是十二三年前的事了。

    這篇東西當然沒有什麼可取的地方,在我的寫作經驗裡也沒有一點重要,因為它并沒引起我的寫作興趣。

    我的那一點點創作曆史應由《老張的哲學》算起。

     這可就有了文章:合起來,我在寫長篇之前并沒有寫短篇的經驗。

    我吃了虧。

    短篇想要見好,非拚命去作不可。

    長篇有偷手。

    寫長篇,全篇中有幾段好的,每段中有幾句精彩的,便可以立得住。

    這自然不是理應如此,但事實上往往是這樣;連讀者仿佛對長篇——因為是長篇——也每每格外的原諒。

    世上允許很不完整的長篇存在,對短篇便不很客氣。

    這樣,我沒有一點寫短篇的經驗,而硬寫成五六本長的作品;從技巧上說,我的進步的遲慢是必然的。

    短篇小說是後起的文藝,最需要技巧,它差不多是仗着技巧而成為獨立的一個體裁。

    可是我一上手便用長篇練習,很有點象練武的不習“彈腿”而開始便舉“雙石頭”,不被石頭壓壞便算好事;而且就是能夠力舉千斤也是沒有什麼用處的笨勁。

    這點領悟是我在寫了些短篇後才得到的。

     上段末一句裡的“些”字是有作用的。

    《趕集》與《櫻海集》裡所收的二十五篇,和最近所寫的幾篇——如《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可以分為三組。

    第一組是《趕集》裡的前四篇和後邊的《馬褲先生》與《抱孫》。

    第二組是自《大悲寺外》以後,《月牙兒》以前的那些篇。

    第三組是《月牙兒》,《斷魂槍》,與《新時代的舊悲劇》等。

    第一組裡那五六篇是我寫着玩的:《五九》最早,是為給《齊大月刊》湊字數的。

    《熱包子》是寫給《益世報》的《語林》,因為不準寫長,所以故意寫了那麼短。

    寫這兩篇的時候,心中還一點沒有想到我是要練習短篇;“湊字兒”是它們唯一的功用。

    趕到“一二八”以後,我才覺得非寫短篇不可了,因為新起的刊物多了,大家都要稿子,短篇自然方便一些。

    是的,“方便”一些,隻是“方便”一些;這時候我還有點看不起短篇,以為短篇不值得一寫,所以就寫了《抱孫》等笑話。

    随便寫些笑話就是短篇,我心裡這麼想。

    随便寫笑話,有了工夫還是寫長篇;這是我當時的計劃。

    可是,工夫不容易找到,而索要短篇的越來越多;我這才收起“寫着玩”,不能老寫笑話啊!《大悲寺外》與《微神》開始了第二組。

     第二組裡的《微神》與《黑白李》等篇都經過三次的修正;既不想再鬧着玩,當然就得好好的幹了。

    可是還有好些篇是一揮而就,亂七八糟的,因為真沒工夫去修改。

    報酬少,少寫不如多寫;怕得罪朋友,有時候就得硬擠;這兩樁決定了我的——也許還有别人——少而好不如多而壞的大批發賣。

    這不是政策,而是不得不如此。

    自己覺得很對不起文藝,可是錢與朋友也是不可得罪的。

    有一次有位姓王的編輯跟我要一篇東西,我随寫随放棄,一共寫了三萬多字而始終沒能成篇。

    為怕他不信,我把那些零塊兒都給他寄去了。

    這并不是表明我對寫作是怎樣鄭重,而是說有過這麼一回,而且隻能有這麼“一”回。

    假如每回這樣,不累死也早餓死了。

    累死還倒幹脆而光榮,餓死可難受而不體面。

    每寫五千字,設若,必扔掉三萬字;而五千字隻得二十元錢或更少一些,不餓死等什麼呢?不過,這個說得太多了。

     第二組裡十幾篇東西的材料來源大概有四個:第一,我自己的經驗或親眼看見的人與事。

    第二,聽人家說的故事。

    第三,摹仿别人的作品。

    第四,先有了個觀念而後去撰構人與事。

    列個表吧: 第一類:《大悲寺外》《微神》《柳家大院》《眼鏡》《犧牲》《毛毛蟲》《鄰居們》第二類:《也是三角》《上任》《柳屯的》《老年的浪漫》第三類:《歪毛兒》 第四類:《黑白李》《鐵牛和病鴨》《末一塊錢》《善人》第三類——摹仿别人的作品——的最少,所以先說它。

    《歪毛兒》是摹仿J.D.Beresford的TheHermit①。

    因為給學生講小說,我把這篇奇幻的故事翻譯出來,講給他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