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我怎樣寫《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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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考的時候寫起,到七月十五,我寫得了十二萬字。

    原定在八月十五交卷,居然能早了一個月,這是生平最痛快的一件事。

    天氣非常的熱——濟南的熱法是至少可以和南京比一比的——我每天早晨七點動手,寫到九點;九點以後便連喘氣也很費事了。

    平均每日寫兩千字。

    所餘的大後半天是一部分用在睡覺上,一部分用在思索第二天該寫的二千來字上。

    這樣,到如今想起來,那個熱天實在是最可喜的。

    能寫入了迷是一種幸福,即使所寫的一點也不高明。

     在下筆之前,我已有了整個計劃;寫起來又能一氣到底,沒有間斷,我的眼睛始終沒離開我的手,當然寫出來的能夠整齊一緻,不至于大嘟噜小塊的。

    勻淨是《離婚》的好處,假如沒有别的可說的。

    我立意要它幽默,可是我這回把幽默看住了,不準它把我帶了走。

    饒這麼樣,到底還有“滑”下去的地方,幽默這個東西——假如它是個東西——實在不易拿得穩,它似乎知道你不能老瞪着眼盯住它,它有機會就跑出去。

    可是從另一方面說呢,多數的幽默寫家是免不了順流而下以至野調無腔的。

    那麼,要緊的似乎是這個:文藝,特别是幽默的,自要“底氣”堅實,粗野一些倒不算什麼。

    Dostoevsky(陀思妥夫斯基)的作品——還有許多這樣偉大寫家的作品——是很欠完整的,可是他的偉大處永不被這些缺欠遮蔽住。

    以今日中國文藝的情形來說,我倒希望有些頂硬頂粗莽頂不易消化的作品出來,粗野是一種力量,而精巧往往是種毛病。

    小腳是纖巧的美,也是種文化病,有了病的文化才承認這種不自然的現象,而且稱之為美。

    文藝或者也如此。

    這麼一想,我對《離婚》似乎又不能滿意了,它太小巧,笑得帶着點酸味!受過教育的與在生活上處處有些小講究的人,因為生活安适平靜,而且以為自己是風流蘊藉,往往提到幽默便立刻說:幽默是含着淚的微笑。

    其實據我看呢,微笑而且得含着淚正是“裝蒜”之一種。

    哭就大哭,笑就狂笑,不但顯出一點真摯的天性,就是在文學裡也是很健康的。

    唯其不敢真哭真笑,所以才含淚微笑;也許這是件很難作到與很難表現的事,但不必就是非此不可。

    我真希望我能寫出些震天響的笑聲,使人們真痛快一番,雖然我一點也不反對哭聲震天的東西。

    說真的,哭與笑原是一事的兩頭兒;而含淚微笑卻兩頭兒都不站。

    《離婚》的笑聲太弱了。

    寫過了六七本十萬字左右的東西,我才明白了一點何謂技巧與控制。

    可是技巧與控制不見得就會使文藝偉大。

    《離婚》有了技巧,有了控制;偉大,還差得遠呢!文藝真不是容易作的東西。

    我說這個,一半是恨自己的藐小,一半也是自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