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我怎樣寫《老張的哲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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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話,必定不在思想上。

    我的感情老走在理智前面,我能是個熱心的朋友,而不能給人以高明的建議。

    感情使我的心跳得快,因而不加思索便把最普通的、浮淺的見解拿過來,作為我判斷一切的準則。

    在一方面,這使我的筆下常常帶些感情;在另一方面,我的見解總是平凡。

    自然,有許多人以為文藝中感情比理智更重要,可是感情不會給人以遠見;它能使人落淚,眼淚可有時候是非常不值錢的。

    故意引人落淚隻足招人讨厭。

    憑着一點浮淺的感情而大發議論,和醉鬼借着點酒力瞎叨叨大概差不很多。

    我吃了這個虧,但在十年前我并不這麼想。

     假若我專靠着感情,也許我能寫出有相當偉大的悲劇,可是我不澈底;我一方面用感情咂摸世事的滋味,一方面我又管束着感情,不完全以自己的愛憎判斷。

    這種矛盾是出于我個人的性格與環境。

    我自幼便是個窮人,在性格上又深受我母親的影響——她是個愣挨餓也不肯求人的,同時對别人又是很義氣的女人。

    窮,使我好罵世;剛強,使我容易以個人的感情與主張去判斷别人;義氣,使我對别人有點同情心。

    有了這點分析,就很容易明白為什麼我要笑罵,而又不趕盡殺絕。

    我失了諷刺,而得到幽默。

    據說,幽默中是有同情的。

    我恨壞人,可是壞人也有好處;我愛好人,而好人也有缺點。

    “窮人的狡猾也是正義”,還是我近來的發現;在十年前我隻知道一半恨一半笑的去看世界。

     有人說,《老張的哲學》并不幽默,而是讨厭。

    我不完全承認,也不完全否認,這個。

    有的人天生的不懂幽默;一個人一個脾氣,無須再說什麼。

    有的人急于救世救國救文學,痛恨幽默;這是師出有名,除了太專制一些,尚無大毛病。

    不過這兩種人說我讨厭,我不便為自己辯護,可也不便馬上抽自己幾個嘴巴。

    有的人理會得幽默,而覺得我太過火,以至于讨厭。

    我承認這個。

    前面說過了,我初寫小說,隻為寫着玩玩,并不懂何為技巧,哪叫控制。

    我信口開河,抓住一點,死不放手,誇大了還要誇大,而且津津自喜,以為自己的筆下跳脫暢肆。

    讨厭?當然的。

     大概最讨厭的地方是那半白半文的文字。

    以文字要俏本來是最容易流于要貧嘴的,可是這個誘惑不易躲避;一個局面成事實可笑,自然而然在描寫的時候便順手加上了招笑的文字,以助成那誇張的陳述。

    适可而止,好不容易。

    在發表過兩三本小說後,我才明白了真正有力的文字——即使是幽默的——并不在乎多說廢話。

    雖然如此,在實際上我可是還不能完全除掉那個老毛病。

    寫作是多麼難的事呢,我隻能說我還在練習;過勿憚改,或者能有些進益;拍着胸膛說,“我這是傑作呀!”我永遠不敢,連想一想也不敢。

    “努力”不過足以使自己少紅兩次臉而已。

     夠了,關于《老張的哲學》怎樣成形的不要再說了。

     寫成此書,大概費了一年的工夫。

    閑着就寫點,有事便把它放在一旁,所以漓漓拉拉的延長到一年;若是一氣寫下,本來不需要這麼多的時間。

    寫的時候是用三個便士一本的作文簿,鋼筆橫書,寫得不甚整齊。

    這些小事足以證明我沒有大吹大擂的通電全國——我在著作;還是那句話,我隻是寫着玩。

    寫完了,許地山兄來到倫敦;一塊兒談得沒有什麼好題目了,我就掏出小本給他念兩段。

    他沒給我什麼批評,隻顧了笑。

    後來,他說寄到國内去吧。

    我倒還沒有這個勇氣;即使寄去,也得先修改一下。

    可是他既不告訴我哪點應當改正,我自然聞不見自己的腳臭;于是馬馬虎虎就寄給了鄭西谛兄——并沒挂号,就那麼卷了一卷扔在郵局。

    兩三個月後,《小說月報》居然把它登載出來,我到中國飯館吃了頓“雜碎”,作為犒賞三軍。

    欲知後事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