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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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年我7歲,還沒讀完小學一年級。

    世界在我眼裡隻是公共汽車一站地:公主墳——翠微路。

    我以為天下都是一個挨一個的大兵營,男人都是軍人,女人都是老師和醫生,小孩長大了也都要參軍。

     我是少先隊員、班旗手、學習委員、副中隊長,三王。

    學習成績優異。

     我不愛自己的父母,家庭觀念也很淡漠,習慣集體生活,自己洗臉,自己刷牙,自己搶飯吃。

    你可以說我很獨立,很會察言辨色,打自己小算盤。

     我的偶像是胡老師。

    夢中情人是陳南燕陳北燕姐妹和吳迪。

    但我一次也沒有勃起,前一個隻是單相思,後三個都曾追打。

     沒人跟我過不去,我也沒有迫在眉睫的難事。

    除了李阿姨那一腳讓我吃過大虧,我的一切危險和生死考驗都發生在夢和想象當中。

    夢中的曆險豐富了我的感情,使我變得少年老成、色厲内在。

     我信仰共産主義,那東西很具體,是一個類似購物中心的大廈,有形形色色的飯館、超市和遊樂場。

    每天黃昏放學,看到鋪滿金光的複興路向東西兩端無限延伸,就想那大廈正在這條路某—‘頭搭建,我這輩子肯定趕得上建成開業。

     那年從始至終,我的家鄉公主墳一帶都是一派無動于衷的太平盛世景象。

     那時全球還沒有溫室效應這一說,北京的冬天很冷,大雪紛飛,我們經常踩着沒膝的雪去上學。

    教室裡沒暖氣,隻有一個燒着燒着就會自動熄滅的煤球爐子,我坐在後面穿着棉鞋也凍得要不停跺腳。

    從那時起我的後腳跟就年年長凍瘡。

    教室窗戶上結着厚厚的冰霜,屋外房檐上垂挂着長劍般晶亮透明的冰溜子,我們常常拼掉冰溜子的尖兒當冰棍吃。

     我的耳朵也長了凍瘡,最想有的就是穆仁智那種能套在耳朵上的毛皮護耳。

    我有—頂“坦克帽”。

    那是民品廠仿軍品生産的童帽。

    說是坦克帽是兒童的誤稱,那帽子額頭有兩個鐵皮風鏡裝飾更像戰鬥機‘飛行員的帽子。

    這帽子冒充皮帽,其實是人造革,裡面一層栽絨,戴上倒不難看,好像懂點技術似的,隻是一點不保暖。

     我的棉襖是件花棉襖。

    說它花,是指補得五色斑斓,不是真有一朵朵美麗的花。

    那是我哥哥穿小的。

    我的罩衣和褲子也是我哥哥穿小的,袖口褲腿接了一圈圈顔色相近的布像鉛筆的橡皮頭,領子膝蓋屁股這些老摩擦的地方還一塊塊釘針腳密實的大補丁,擱今天不用化裝直接就可以上街要飯,準有人給。

    印象裡穿過的唯一新衣服是一件三個口袋的燈芯絨上衣,顔色忘掉了,有一粒粒碩大的有機玻璃扣子。

    那布很結實,摸爬滾打也不破,可以發給偵察連的戰士當作訓服。

    我想這大概是當年刮起的一股窮風。

    衣衫檻樓破破爛爛成為一種美德化身。

    這本來是報紙扯的一個蛋,但那年頭,全國人民為了緊跟什麼都照過了弄。

    你襪子破,我渾身上下沒一件整衣裳,看誰窮得過誰。

    時尚嘛,以貧驕人。

    我這已經很奢侈了,還有罩衣裡邊還穿褲權背心。

    我見過慘的。

    玉淵潭湖邊有一所羅道莊小學,學生都是四季青人民公社社員的孩子,一到冬天他們就空心光闆隻穿一件黑棉襖,放學出來黑鴉鴉一片像群落了地的黑老鴿。

    每當讀到毛主席那一著名詩句“黑手高懸霸主鞭”,我眼前就會浮現出羅道莊小學同學們的身影。

    知道的是放學,不知道的還以為暴動了。

     鞋子、春秋天主要是布鞋和球鞋。

    布鞋俗稱“懶漢鞋”,大約因為不用系帶,蹬上就走。

    布鞋有燈芯絨和布面兩種,鞋底又有塑料底和輪船底之分,塑料底還有白塑料和紅塑料的區别。

    最受小孩青睐的布面白塑料底,那很襯腳,又瘦又扁,鴨子嘴似的。

    那些大一點的,已知風情的,不那麼正經的孩子更愛穿“白邊兒懶”。

    那就像今天妓女酷愛的黑絲襪,走在街上有一種求愛的暗示。

     球鞋基本上是軍用球鞋。

    半大的男孩穿着它打球、上學、跑路,很多人連襪子也不穿,所以臭腳很多,夏天教室裡的公害就是陣陣襲來的軍用球鞋漚出的臭腳丫子味兒。

    能和“軍球”有一拼的是一款“回力”球鞋。

    那是高級名牌,男孩子夢寐以求的東西。

    文革時社會秩序大亂,這款鞋和軍帽一樣是小流氓搶劫的主要目标。

    經常看到某帥哥穿着“回力” 神氣地出去了,回來光着腳。

    鞋讓人扒了。

     和衣服一樣,很少看的到誰穿新鞋,那時做鞋的好像都改行補鞋了。

    孩子們的腳上永遠補着—‘塊塊猶如無知圓眼睛的皮子,磨歪的鞋後跟釘着鐵掌,走起路來像馬隊經過。

     皮鞋隻有壞孩子才穿。

    流行的是所謂“三接頭‘,三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