叢話四·水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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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夫四十名守壩,使宣歙諸水不入震澤。
正統二年,周文襄又為重修,增高土石,奉有欽降版榜,如有漏洩水利,淹沒蘇、松田禾者,壩官吏皆斬,夫鄰充軍,如此其重也。
今之議論三江,辄從下流開浚,而無有言及五堰、廣通壩者。
是東坡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也。
太湖諸水于上流既有五堰,又有宜興、荊溪、陽湖之百渎,烏程、長興之七十二矣。
下流則又有無錫之二十一港,而獨山門、吳塘門為之大,長洲之六港,而沙墩、金市為之大,吳縣之九港,而銅坑、胥口為之大,吳江、震澤之七十二港,而長橋為之大。
皆所以通經遞脈,以殺其奔沖之勢,而為太湖分洩者也。
今大半湮塞,難于複舊。
而民之利其業者,又憚于疏浚,以積其弊,日複日深。
故郏曰:“譬諸一人之身,五堰為首,荊溪為咽喉,百渎為心,震澤為腹,旁通震澤枝河則為脈絡衆竅,而吳江為足。
”今廢五堰,使宣歙諸水不入于蕪湖,反東注震澤,而長橋又阻之,使太湖之水積而不洩。
是猶桎其手,縛其足,塞其衆竅,以水沃其口,沃之而不已,必腹滿而氣絕矣。
近世言東南水利者,辄引《尚書》“三江既入,震澤底定”二語,以開浚三江為首務。
然既知太湖之水有去處,而不知太湖之水從何處來耶?上古地廣人稀,以治水為急。
今則賦繁财重,以治田為急。
若不量其遠近,視其高下,察其淺深,與夫水源之來曆,而欲興水利,亦難矣哉! ◎枝河 三江為幹河,諸浦為枝河。
幹河則用孟子之水利,浚河導海是也。
枝河則用孔子之水利,盡力溝洫是也。
既知太湖之來源矣,則太湖諸水從何處去乎?曰枝河也。
既知三江之入海矣,則三江諸水從何處來乎?曰枝河也。
故治水者,幹河既深,而枝河亦自要緊。
凡民田落在官塘者,不過百分中之一分,其田多在腹内,其利多在枝河。
譬如花果樹,百千枝幹,皆附一本而生,開花結實者,則從枝幹而發。
若僅治幹河,不治枝河,徒費财力無益也。
大凡浚治水利者,往往于大工告成之後,力疲心懈,不複議及善後經久之計,每置枝河于不問,辄曰且俟異日,而不知前功盡棄矣。
必使各枝河得利業戶照田論工,先後并舉,各治己田,水遠路遙,一時尚難周遍,況漠然置之哉!浚幹河時,凡幹河諸水,悉決諸枝河,而後大工可就。
浚枝河時,凡枝河之水,悉歸諸幹河,而後小工易成。
此不易之論也。
◎水利 郏有言:天下之利,莫重于三吳。
三吳之利,莫重于水田。
蓋江南之田,古為下下,今為上上者何也?有太湖之蓄洩,江海之利便也。
故大江南北,财賦所出,全資乎水利。
三吳地勢,湖高于田,田又高于江海。
水少則引湖水以溉田,水多則洩田水繇江以入海。
潴水洩水,兩得其宜。
故鮮水旱之憂,皆膏腴之地。
今以蘇、松、常、鎮、杭、嘉、湖、太倉推之,約其土地無有一省之多,而計其賦稅,實當天下之半,是以七郡一州之賦稅為國家之根本也。
淩雲翼曰:東南水利,猶人身之血脈也。
東南财賦,猶人身之脂膏也。
善養生者,必使百節不滞,而後肢體豐腴,元氣自足,蓋财賦俱出農田,農田資乎水利。
故水利不修,則田疇不治;田疇不治,則五谷不登;五谷不登,而國用不足矣。
欲求水利,先除水害。
蓋水之害在泛溢,此水年之所以不洩而為田害也。
水之利在氵亭泓,此旱年之所資灌溉而為田利也。
以治田之法治水,則水利興;以治水之法治田,則田自稔。
故曰善治農田者,必資乎水利;善治水利者,必溯其源流。
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則當厚其本,深其源。
有害于民者,則當拔其本,塞其源。
況水之利,尤當深探其本,而窮究其源者也。
古聖人盡力溝洫,非止為治田之計,正欲就其順下之性,引而導之,入于江,入于海,俾無阻滞,旱澇皆宜。
國計民生,即賴于是。
國計者何?賦稅是也。
民生者何?力田是也。
王叔杲曰:“國家之視江南,猶富室之視腴産,不可使農田一日不加勤恤也。
使患至而赈撫之,一出一入,其費增倍。
與其修治于已患,不若預防于未來;與其驟興于一時,以多兩倍之費,不若施工于平日,以成十倍之功。
吳中水利,固惟浚枝河為要務,築圩岸為急需。
究其本源,則枝河淤塞者,由圩岸坍塌。
圩岸坍塌者,由人力怠惰。
餘以為開渠者,土無堆積,而即為圩岸。
築堤者,無從取土,而即以開渠。
二者相兼,其功百倍。
蓋開得河深,灌溉自利,築得堤高,泛溢無虞也。
故郏曰:“取塘浦之土以為堤岸,使塘浦闊深,而堤岸高厚。
塘浦闊深,則水通流而不能為田之害。
堤岸高厚,則田自固而不至使水沖決,勢必趨于江與海也。
如此則高低皆利,而無水旱之憂矣。
五代錢氏不廢漢、唐治水之法,自今之嘉興、松江沿海,而東至于太倉、常熟、江陰、武進,凡一河一浦,皆有堰閘,使蓄洩以時,旱潦無患,而田自利。
其時歲豐人樂,每米一石錢五十文。
範文正守三吳,大興水利,鬥米十錢。
至南宋,農政不修,水利不舉,三吳之田,日漸隳壞,則石米一貫矣。
以此推之,興水利則如此,不興水禾則如彼。
郦道元曰:“東南地卑,萬流所湊,而常熟之地,在三吳尤為卑下。
”何也?上流則太湖東洩之水,由吳江經郡城,合元和塘諸流,會于常熟;下流則太湖北洩之水,由無錫而東,合宛山、鵝湖、華蕩諸流,亦會于常熟。
在漢、唐時,本有三十二浦以洩諸水,旱則資潮汐以灌田,澇則分諸浦以入海,田常豐熟,而民力有餘,故謂之“常熟”。
每年賦稅,甲于三吳。
今則不然,白茅、七鴉諸浦已廢矣,而獨留福山港一線之道,亦淤塞僅通舟楫,欲其常熟得乎!此所謂知其末,不知其本矣。
國家修治黃河,費無所惜,修治運河,費無所惜者,為轉漕故也。
漕從何來乎?江、浙之賦為重也。
江、浙之賦何憂乎?曰水利之道不興也。
許光凝曰:“開一江,有一江之利,浚一浦,有一浦之利。
考之前古,有置閘之啟閉,有圍田之厲禁,有浚川之舟楫,有水課之殿最,所以為三吳之利者甚備,濟旱如救焚,防潦如拯溺。
故曰欲享其利,不得不除其害也。
◎水害 王政所重,莫先民食,而食出于農,農資于水。
水得其用,可以挽兇而為豐,化瘠以為沃,利莫大焉。
水不得其用,可以反豐而緻兇,化沃以為瘠,害莫甚焉。
三吳水利,固在太湖,三吳水患,亦在太湖,所謂有大利必有大害也。
昔錢公輔守金陵,常究五堰之利,而不知五堰以東之害,所謂知其利不知其害也。
又謂三江通,則三吳均暈其利,三江不通,則三吳均受其害。
今地方縣令,但知奉檄追征,痛恨小民之逋負,而不知漳負之所由。
大吏監司,但知謹守前規,痛惜東南之凋弊,而不知凋弊之所至。
禾生于水,溺之則死,禾資于水,養之則熟。
三吳之間,低田多而高田少,故水平則為利,水溢則為害。
古人治水之道,必觀其源,溯其委,上築五堰以節其流,而使發源之水西出于蕪湖;下疏三江以殺其勢,而使諸渎之水東入于滄海。
後世五堰既開,則來者愈迅,湖堤既障,則去者複緩。
由是三江之水,上不受湖流之沖,而下有潮沙之湧,其不為三吳之害者幾稀矣。
或謂自海塘南障,三江北折,而太湖之尾闾已失其勢矣。
或又謂太湖洩水第一要處全在吳江之長橋,自宋時築堤駕橋,元時又易以石,雖留堰洞以洩水勢,而咽喉已塞,積于漸高,使上流阻遏,下流散緩,而吳淞日壞者,石堤之害也。
昔人論吳江東通青龍江,由青龍入海之處,因監司相視,恐走漏商稅,遂塞此江。
夫商稅利國無幾,而湮塞湍流,其害莫大。
農人之利于湖也,始則張捕魚蝦,決破堤岸,而取魚蝦之利。
繼則遍放茭蘆,以引沙土,而享茭蘆之利。
既而沙土漸積,乃挑築成田,而享稼穑之利。
既而衣食豐足,造為房屋,而享安居之利。
既而築土為墳,植以松楸,而享風水之利。
湖之淤塞,浦之不通,皆由于此。
一旦治水,而欲正本清源,複其故道,怨者必多,未為民便也。
或曰:“興舉水利,正所以便民也。
譬諸惡人不懲治,病者無醫
正統二年,周文襄又為重修,增高土石,奉有欽降版榜,如有漏洩水利,淹沒蘇、松田禾者,壩官吏皆斬,夫鄰充軍,如此其重也。
今之議論三江,辄從下流開浚,而無有言及五堰、廣通壩者。
是東坡所謂知其一不知其二也。
太湖諸水于上流既有五堰,又有宜興、荊溪、陽湖之百渎,烏程、長興之七十二矣。
下流則又有無錫之二十一港,而獨山門、吳塘門為之大,長洲之六港,而沙墩、金市為之大,吳縣之九港,而銅坑、胥口為之大,吳江、震澤之七十二港,而長橋為之大。
皆所以通經遞脈,以殺其奔沖之勢,而為太湖分洩者也。
今大半湮塞,難于複舊。
而民之利其業者,又憚于疏浚,以積其弊,日複日深。
故郏曰:“譬諸一人之身,五堰為首,荊溪為咽喉,百渎為心,震澤為腹,旁通震澤枝河則為脈絡衆竅,而吳江為足。
”今廢五堰,使宣歙諸水不入于蕪湖,反東注震澤,而長橋又阻之,使太湖之水積而不洩。
是猶桎其手,縛其足,塞其衆竅,以水沃其口,沃之而不已,必腹滿而氣絕矣。
近世言東南水利者,辄引《尚書》“三江既入,震澤底定”二語,以開浚三江為首務。
然既知太湖之水有去處,而不知太湖之水從何處來耶?上古地廣人稀,以治水為急。
今則賦繁财重,以治田為急。
若不量其遠近,視其高下,察其淺深,與夫水源之來曆,而欲興水利,亦難矣哉! ◎枝河 三江為幹河,諸浦為枝河。
幹河則用孟子之水利,浚河導海是也。
枝河則用孔子之水利,盡力溝洫是也。
既知太湖之來源矣,則太湖諸水從何處去乎?曰枝河也。
既知三江之入海矣,則三江諸水從何處來乎?曰枝河也。
故治水者,幹河既深,而枝河亦自要緊。
凡民田落在官塘者,不過百分中之一分,其田多在腹内,其利多在枝河。
譬如花果樹,百千枝幹,皆附一本而生,開花結實者,則從枝幹而發。
若僅治幹河,不治枝河,徒費财力無益也。
大凡浚治水利者,往往于大工告成之後,力疲心懈,不複議及善後經久之計,每置枝河于不問,辄曰且俟異日,而不知前功盡棄矣。
必使各枝河得利業戶照田論工,先後并舉,各治己田,水遠路遙,一時尚難周遍,況漠然置之哉!浚幹河時,凡幹河諸水,悉決諸枝河,而後大工可就。
浚枝河時,凡枝河之水,悉歸諸幹河,而後小工易成。
此不易之論也。
◎水利 郏有言:天下之利,莫重于三吳。
三吳之利,莫重于水田。
蓋江南之田,古為下下,今為上上者何也?有太湖之蓄洩,江海之利便也。
故大江南北,财賦所出,全資乎水利。
三吳地勢,湖高于田,田又高于江海。
水少則引湖水以溉田,水多則洩田水繇江以入海。
潴水洩水,兩得其宜。
故鮮水旱之憂,皆膏腴之地。
今以蘇、松、常、鎮、杭、嘉、湖、太倉推之,約其土地無有一省之多,而計其賦稅,實當天下之半,是以七郡一州之賦稅為國家之根本也。
淩雲翼曰:東南水利,猶人身之血脈也。
東南财賦,猶人身之脂膏也。
善養生者,必使百節不滞,而後肢體豐腴,元氣自足,蓋财賦俱出農田,農田資乎水利。
故水利不修,則田疇不治;田疇不治,則五谷不登;五谷不登,而國用不足矣。
欲求水利,先除水害。
蓋水之害在泛溢,此水年之所以不洩而為田害也。
水之利在氵亭泓,此旱年之所資灌溉而為田利也。
以治田之法治水,則水利興;以治水之法治田,則田自稔。
故曰善治農田者,必資乎水利;善治水利者,必溯其源流。
天下事有利于民者,則當厚其本,深其源。
有害于民者,則當拔其本,塞其源。
況水之利,尤當深探其本,而窮究其源者也。
古聖人盡力溝洫,非止為治田之計,正欲就其順下之性,引而導之,入于江,入于海,俾無阻滞,旱澇皆宜。
國計民生,即賴于是。
國計者何?賦稅是也。
民生者何?力田是也。
王叔杲曰:“國家之視江南,猶富室之視腴産,不可使農田一日不加勤恤也。
使患至而赈撫之,一出一入,其費增倍。
與其修治于已患,不若預防于未來;與其驟興于一時,以多兩倍之費,不若施工于平日,以成十倍之功。
吳中水利,固惟浚枝河為要務,築圩岸為急需。
究其本源,則枝河淤塞者,由圩岸坍塌。
圩岸坍塌者,由人力怠惰。
餘以為開渠者,土無堆積,而即為圩岸。
築堤者,無從取土,而即以開渠。
二者相兼,其功百倍。
蓋開得河深,灌溉自利,築得堤高,泛溢無虞也。
故郏曰:“取塘浦之土以為堤岸,使塘浦闊深,而堤岸高厚。
塘浦闊深,則水通流而不能為田之害。
堤岸高厚,則田自固而不至使水沖決,勢必趨于江與海也。
如此則高低皆利,而無水旱之憂矣。
五代錢氏不廢漢、唐治水之法,自今之嘉興、松江沿海,而東至于太倉、常熟、江陰、武進,凡一河一浦,皆有堰閘,使蓄洩以時,旱潦無患,而田自利。
其時歲豐人樂,每米一石錢五十文。
範文正守三吳,大興水利,鬥米十錢。
至南宋,農政不修,水利不舉,三吳之田,日漸隳壞,則石米一貫矣。
以此推之,興水利則如此,不興水禾則如彼。
郦道元曰:“東南地卑,萬流所湊,而常熟之地,在三吳尤為卑下。
”何也?上流則太湖東洩之水,由吳江經郡城,合元和塘諸流,會于常熟;下流則太湖北洩之水,由無錫而東,合宛山、鵝湖、華蕩諸流,亦會于常熟。
在漢、唐時,本有三十二浦以洩諸水,旱則資潮汐以灌田,澇則分諸浦以入海,田常豐熟,而民力有餘,故謂之“常熟”。
每年賦稅,甲于三吳。
今則不然,白茅、七鴉諸浦已廢矣,而獨留福山港一線之道,亦淤塞僅通舟楫,欲其常熟得乎!此所謂知其末,不知其本矣。
國家修治黃河,費無所惜,修治運河,費無所惜者,為轉漕故也。
漕從何來乎?江、浙之賦為重也。
江、浙之賦何憂乎?曰水利之道不興也。
許光凝曰:“開一江,有一江之利,浚一浦,有一浦之利。
考之前古,有置閘之啟閉,有圍田之厲禁,有浚川之舟楫,有水課之殿最,所以為三吳之利者甚備,濟旱如救焚,防潦如拯溺。
故曰欲享其利,不得不除其害也。
◎水害 王政所重,莫先民食,而食出于農,農資于水。
水得其用,可以挽兇而為豐,化瘠以為沃,利莫大焉。
水不得其用,可以反豐而緻兇,化沃以為瘠,害莫甚焉。
三吳水利,固在太湖,三吳水患,亦在太湖,所謂有大利必有大害也。
昔錢公輔守金陵,常究五堰之利,而不知五堰以東之害,所謂知其利不知其害也。
又謂三江通,則三吳均暈其利,三江不通,則三吳均受其害。
今地方縣令,但知奉檄追征,痛恨小民之逋負,而不知漳負之所由。
大吏監司,但知謹守前規,痛惜東南之凋弊,而不知凋弊之所至。
禾生于水,溺之則死,禾資于水,養之則熟。
三吳之間,低田多而高田少,故水平則為利,水溢則為害。
古人治水之道,必觀其源,溯其委,上築五堰以節其流,而使發源之水西出于蕪湖;下疏三江以殺其勢,而使諸渎之水東入于滄海。
後世五堰既開,則來者愈迅,湖堤既障,則去者複緩。
由是三江之水,上不受湖流之沖,而下有潮沙之湧,其不為三吳之害者幾稀矣。
或謂自海塘南障,三江北折,而太湖之尾闾已失其勢矣。
或又謂太湖洩水第一要處全在吳江之長橋,自宋時築堤駕橋,元時又易以石,雖留堰洞以洩水勢,而咽喉已塞,積于漸高,使上流阻遏,下流散緩,而吳淞日壞者,石堤之害也。
昔人論吳江東通青龍江,由青龍入海之處,因監司相視,恐走漏商稅,遂塞此江。
夫商稅利國無幾,而湮塞湍流,其害莫大。
農人之利于湖也,始則張捕魚蝦,決破堤岸,而取魚蝦之利。
繼則遍放茭蘆,以引沙土,而享茭蘆之利。
既而沙土漸積,乃挑築成田,而享稼穑之利。
既而衣食豐足,造為房屋,而享安居之利。
既而築土為墳,植以松楸,而享風水之利。
湖之淤塞,浦之不通,皆由于此。
一旦治水,而欲正本清源,複其故道,怨者必多,未為民便也。
或曰:“興舉水利,正所以便民也。
譬諸惡人不懲治,病者無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