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第一滴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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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生的故事是個比喻,它比喻的到底是什麼?人還是狼?” “人。

    ”亦風歎了口氣。

     “既然是比喻人的忘恩負義,為什麼偏要用狼的形象來演繹那些小人的作為?人總是把狼說成是貪婪忘義的,其實就是人在為自己的貪婪找個替身,就像是人們把殘暴寄托在虎身上,把奴顔婢膝寄托在狗身上一樣。

    人從來就不能正視自己的醜陋,統統冠之以動物的名字,什麼豺狼當道、狼心狗肺、狼子野心、狼心不足、狼狽為奸……千百年來,狼沒少替人背黑鍋, 這就是人類嫁禍給狼的名聲。

    ”我說着說着有點憤憤不平了。

    亦風笑着拍拍我的肩:“行了行了,我知道說不過你,但那些成語也同樣是人類千百年來觀察狼的習性所得來的很形象的比喻。

    雖然包含了對自己同類醜陋的庇護,也帶有人類的很強烈的主觀意識,但也并非全都是空穴來風,栽贓陷害。

    克裡斯多夫就說過‘在古代,狼的形象是人們在觀察該物種習性并将之與人類社會進行聯系的過程中産生的’。

    如果狼的禀性與某些奸佞之人沒有共同之處,又怎麼會無端地聯系起來呢?” 亦風停了一下,等面前的行人走遠繼續道:“即使人們對狼的行為如何加油添醋地渲染,但狼要吃家畜要吃戰場上的死屍,這也是真實的,當然會引起人類的恐懼和厭惡。

    不但如此,僅從自然威脅來說,狼吃活人的事情也是存在的,我的家鄉就發生過狼拖走小孩的真實事情,長輩們提起哪家哪戶都知道,這可不是編造的故事。

    ” “真的?說說!”我一聽有狼的故事就來了興趣。

     “我也是聽長輩們講的,以前我的老家後面是幾座大山,那山上就有狼。

    村子裡養豬的人家有時候夜裡聽見豬吱哇亂叫,打着電筒出來趕狼。

    那時正趕上全國範圍的自然災害,啥吃的都沒有,人餓得草根樹皮都啃光了就吃土。

    有個背靠山住的人家,大人都餓死了,隻剩下兩個小男孩。

    一天晚上,狼就鑽進這家屋裡把弟弟給拖走了。

    小哥哥醒過來,看見狼,吓得大喊大叫,街坊四鄰趕來打死了狼。

    那隻狼也是餓得隻剩皮包骨頭,死也要扯下弟弟腿上的肉大嚼。

    後來,那個小孩是從狼嘴裡搶下來了,卻因失血過多死了。

    那時候,吃飯都成問題哪,裡談得上醫療條件。

    ” 我歎了口氣,眼前似乎浮現出那時候饑寒交迫、生靈塗炭、野狼橫行的畫面。

    想起救回格林的時候那位老牧民的歎息:“人和狼都是不得已啊。

    ” “所以,”亦風繼續說,“狼畢竟是食肉猛獸,莫說是死屍了,就是活人它也敢動。

    它吃飽了倒也罷了,如果哪天它餓了,我真擔心你的安全。

    ” “我理解,但是你要知道,那畢竟是一個特殊的時期,自然界壓倒一切的問題就是饑餓。

    當面臨極度饑荒的時候,人都會不擇手段,何況求生欲極強的狼。

    但是相處這麼久了你也能體會得到,格林對我們有多依戀。

    狼和人一樣是有感情的,如果萬事都要忽略感情而看待,人也會吃人的。

    同類相食這種事情在人類曆史上早已屢見不鮮,如果說災荒時期人類易子相食是迫不得已,那麼在不缺少食物的現在仍然有些人将嬰兒湯視作大補的壯陽聖品,相比之下,有些人還不如狼。

    我相信任何事情都有一個極限,當沒有達到饑餓極限的時候,人也好、狼也罷,都不會喪心病狂到對自己身邊最親近的同伴喪失理智的。

    ” “可你不是它的同類,你是人,人和狼之間會有超越饑餓的感情麼?那簡直是童話。

    ” “不試試怎麼知道?我們都聽過太多編造的童話了,我就想知道真實的童話會是什麼樣。

    ” 亦風歎口氣:“江山易改,禀性難移。

    狼的肉食天性是無法改變的,它對人血照樣狂熱,我隻怕你養狼為患。

    ” “愛肉食的不光是狼,人也同樣愛肉,狼衆食人,人衆食狼。

    人與狼之間的關系本來就是相克相制的,然而現在這個天平已經嚴重傾斜,人衆狼寡,而且人還有超越食肉的其他目的。

    人滅種滅族殺狼的事例比狼多上千百倍,若論殘忍程度,人連狼牙狼骨狼腎都不放過,當真是吃狼不吐骨頭的殘酷,站在狼的角度它有多怕人可想而知。

    但格林都相信我,我為什麼不能相信它?” 亦風眉頭輕蹙,默不做聲。

     “如果對狼沒有足夠的了解,我也不會輕易嘗試的,相信我好麼?”我柔聲寬慰。

     亦風點點頭:“我多幫你收集些關于狼的資料吧,特别是它的性格和行為方式,希望對你有幫助。

    但是我無法辨别哪些是真實的,哪些是虛妄的。

    ” “我會在和格林慢慢的相處中辨别的。

    ” “那你要喂它生肉麼?” “順其自然吧。

    ”我彎下腰,兩手從背後叉住格林的腋窩,調過頭來把它的小腦袋對準涼亭。

    一松手,格林像上緊了發條的玩具狗,不假思索地向着涼亭進發。

    惹得亦風格格笑起來。

     信步走到涼亭裡坐下,亦風伸出大手,從肚子下面撈起這個小絨球:“小家夥,幾天不見又長大些了哦!”他一隻隻地檢查它的爪子:“聽說前些日子傷了,是哪一隻啊?” “左前爪,已經沒事了,它的恢複能力很強。

    ” “還健康吧?” “挺好,我每個星期都給它測一次體溫。

    ” 我想了想又說:“就是前幾天有點拉肚子,還吐了一次,估計是掉進水池子裡肚子受涼了。

    ” 亦風把格林放在雙腿上,翻過它的小肚子摸了摸:“呵呵,也難怪,它肚子上光溜溜的沒幾根毛嘛,不保暖。

    ”亦風抹掉它小爪子上的土灰,輕輕揉捏着說:“嘿,你摸摸看,它的爪子太舒服了,厚厚實實軟乎乎的肉墊,掌形比狐狸這隻成年狗的還大,手感好極了!” 我伸手去握格林的爪子,果然軟乎乎的,像加厚的海綿一樣。

    難怪它走路的時候能夠比貓更加悄無聲息,形同鬼魅。

    “手怎麼了?”亦風突然發現了我胡亂包裹的傷口。

     我急忙縮手往身後藏,亦風急了一把抓過手來:“快給我看,是不是被咬了?” “不是,我自己剁骨頭不小心。

    ” “你讓人省點心好不好?剁骨頭做什麼?” “煮給格林吃。

    ” “行啊你,你能不能先對自己好點啊?有你這樣的嗎?女孩兒家,砍一大口子胡亂包一下就了事。

    忒野了點吧?”亦風抱着格林,站起身來拽着我就走。

     “上哪兒?” “到我家去,上藥!” “幾天就好了,不用上藥。

    ” “你愛惜點兒自己吧,這手是畫畫的,不是喂狼的!”亦風有點心疼。

     “沒那麼金貴。

    ”我不以為然。

     亦風厲聲道:“去不去?” “不去!”我脖子一梗,天生倔脾氣。

     “不去我告訴你爸媽,我告訴他們你在我們小區裡養狼!” 命中死穴,我氣焰頓消,垂頭喪氣地跟他回家擦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