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青年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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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制科的那一年,适逢其弟子由病,韓魏公言于朝廷,謂今年制科,唯蘇轼蘇轍,最有聲望。

    今蘇轍偶病,請展期二十天,後遂成為常例。

     是年十二月,除大理評事簽書鳳翔判官,旋即到任。

    惟如此刀筆小吏,豈東坡真心所欲為,僅借此以行其隐居生活而已。

    東坡隐居終南山,在竹林中,構一茅屋,名避世堂。

    有詩雲: 譬如倦行客,中路逢清流。

    塵埃雖未脫,暫憩得一潄。

     終南山境甚幽邃,唐張喬有詩雲: 帶雪複禦春,橫天占半秦。

    勢奇看不定,景變難寫真。

     洞遠皆通嶽,川多更有神。

    白雲幽絕處,自古屬樵人。

     唐詩人李白,也在終南山隐居過,東坡的居于此,僅貪其清閑。

    其詩雲: 猶恨溪堂淺,更穿修竹林。

    高人不畏虎,避世已無心。

     隐幾頹如病,忘言兀似瘖。

    茆茨追上古,冠蓋謝當今。

     曉夢猿呼覺,秋懷鳥伴吟。

    暫來聊解帶,屢去欲攜衾。

     湖上行人絕,階前暮雪深。

    應逢綠毛叟,扣戶夜抽簪。

     治平二年,任滿歸京師。

    是時仁宗已經晏駕,以太宗之曾孫入繼,是英宗。

    英宗在為皇子時,即聞東坡之名,及即位,拟召之為翰林。

    時韓魏公為相,此事為其所知,即以東坡驟然登用為不利之說,以告英宗,勸他不如先召東坡赴秘閣一試之。

    英宗謂:試之者以尚未知其能否故也。

    如轼則衆皆知其賢,又何試焉。

    及試,果列入第三等,得直史館,其時東坡适為三十歲。

    先是,當蘇洵到京師時,歐陽公見其為文有如荀子,請其編訂禮書。

    治平三年四月,書方成而卒。

    東坡在前一年,已遭鼓盆之痛(妻王氏亡)。

    今又驟丁父憂,埋玉之恨,風木之悲,一朝齊集。

    東坡心境,何等悲傷!乃扶護靈柩歸西蜀,直至除服。

    始返京,其時英宗已死。

    神宗即位,已是熙甯二年了。

     神宗重用王安石,東坡和王安石,是始終不合作的。

     原來趙宋自開國到神宗即位時,已經更代六(朝),曆百年了。

    在這百年内,外患内憂,交迫而至。

    以言外患,西有西夏的叛服無常,每年雖賂以歲币,仍不能止其侵略的野心。

    北面又有契丹的崛起。

    治平中,改國号曰遼,和西夏互相聯合,乘機共窺宋室。

    處此外患危急四郊多壘之秋,而中央政府,偏又綱紀廢弛,百弊叢生,吏治偷惰,兵備不振,夫如此環境,如此政府,國是又烏能望其振作。

    神宗是一位年富力強英明有為之主,即位之後,他深恨國家之積弱,蓄意要想内振綱紀,外攘四夷,滌除積弊,一新面目。

    然而環顧朝臣,大都是因循守舊,洩洩沓沓,未足以語此。

    獨有王安石其人,才堪任用,頗合己意,所以就重用他了。

     王安石臨川人,好學多聞,兼工詩文。

    幼時與曾子固相友善,曾因其富有才幹薦于歐陽公,歐陽公擢為進士。

    仁宗時,召他做過度支判官,并累進至知制诰,然終未得重用。

    但此時王安石已隐然負有重名,一般士子,争相趨向。

    隻有東坡父親洵,不之贊許,曾為《辨奸論》一文,指為大奸慝。

    (惟此文據蔡上翔《辨奸論考證》及李绂《書辨奸論後》謂為後人所僞作,詳見柯敦伯所著《王安石》一書)神宗初召他為翰林學士時,安石即隐以天下自任,有矯世變俗創建非常之志。

    此種思想,自然很為神宗所贊許,神宗正求其人而不得也,因之愈為神宗所傾信,繼任參知政事,後來便進一步請他為宰相了。

    安石既專政,為實行他平生的主張起見,和呂惠卿等謀,勸帝行新法,設立三司條例司,改良制舉,行青苗、保甲、募役、方田、均稅等法。

    安石的變法,平心論之,亦未可厚非,且有許多新法,至今仍在仿行。

    惟當時變法之範圍既廣,實行起來,自不免發生流弊,因之反對之聲以起。

    東坡之弟子由,适任條例司官屬,曾言于安石曰: 以錢貸民,使出息二分,本非為利。

    然出納之際,吏緣為奸,法不能禁。

    錢入民手,雖良民不免非禮費用。

    及其納錢,雖富民不免違限。

    如此則恐鞭笞必用,州縣之事煩矣。

     安石不從。

    新法既行,物議甚嚣塵上。

    安石乃在京師設立選卒,伺察謗議新法者。

    東坡觀此情形,豈肯默爾而息,乃上書神宗,洋洋數千言,沈德潛評論他的文章,謂有賈長沙的雄姿,有陸宣公的整饬,字字挾風霜。

    觀其論青苗,則曰: “青苗放錢,自昔有禁。

    今陛下始立成法,每歲常行,雖雲不許抑配,而數世之後,暴君污吏,陛下能保之欤?異日天下恨之,國史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