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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鹹豐二年壬子五月,粵匪僞太平王洪秀全攻陷湖南道州、江華等處,分遣賊黨,遠近散布僞示。
是月杪,武昌城内外所在多有之。
巡撫龔裕大索奸人,先後捕獲斬之。
乃請征鄰兵,奏發帑金三十萬,以為防堵費,報可。
江夏知縣繡麟,會同漢陽知縣常懿麟,統查江上劃船,按船戶名氏取保人,編列字号,書牌釘于船舷,以杜藏奸。
清戶口,行十家牌法。
六月十八日,設防堵總局于布政局署,谕紳士募人團練,城内外計四十八堡,得勇千四百有奇。
二十三日,新巡撫常大淳莅任。
七月初二日,巡撫常大淳周閱城垣,委官修築。
招集湖南本幫首事、團練木簰壯勇二千人。
初九日,巡撫常大淳,往嶽州省視疆界。
嶽州隸湖南水陸交沖,險要為北省門戶。
因奏歸北省防堵,請發帑金興築西門外城,包嶽陽樓于内,以在籍内閣中書吳士邁董其事。
募洞庭湖漁戶二千餘人,以為漁勇,堵截江路。
十二日,布政使梁星源,遣兵駐火藥局。
十九日,巡撫常大淳自嶽州回,委官解經費銀及軍裝炮械火藥赴嶽州。
二十日,獲奸人許?。
新授江南提督雙福過境,巡撫常大淳以防堵需人,疏乞留楚助防,許之。
八月初一日,夜三鼓,撫署災。
初二日,平旦,九門移時不啟,知府董振铎以昨撫署火,恐有奸人,密搜不得。
晷加辰,始傳鑰開城。
初三日,鹽道王東槐,赴嶽州經理防堵事宜。
時提督博勒恭武,已先期往。
初八至十六等日,舉行壬子科鄉試。
是時聞賊于七月二十七日犯長沙,諸路戒嚴,九門設兵诘奸,司道各官皆出衙夜巡。
九門倩人負土,皆于月城内堆積數百石。
謠傳賊将于中秋日至城中,大戶挈家遠徙者甚衆,人心惶惶。
巡撫常大淳,谕守門兵,凡出城者許攜一隐囊,其辎重捆載而行者,概不許出。
二十九日,委官統帶鄉勇守金口。
九月初一日,委官統帶鄉勇,分赴蒲圻、崇陽、通城諸要路防堵。
初三日,河南兵相繼至。
自是安慶防江營壽春鎮及本省諸路兵,皆先後踵至。
多者千餘,少或二三百人,于郭外近城高阜,及小龜山等處,築營壘使守之。
築石門長虹橋上,熔鐵包之,極堅固。
後賊至,惜無兵守,賊因更築長牆翼之。
迨提督向榮擁兵南來,賊死力拒守,攻累日不入,乃繞攻東面,不能直沖城下,職是故也。
十一日,委官統帶練勇,分駐城外。
十九日,貯谷豐備倉。
二十六日,按察使瑞元往蒲圻、嶽州巡視堵禦要路,兼旬乃返。
十月二十四日,巡撫常大淳偕提督雙福,往廠關閱戰船。
十一月初五日,聞嶽州于初三日失守,調城外兵勇及金口兵,悉令入城登陴守衛。
初六日,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下令毀城外十丈内民房。
布政使梁星源,發銀二萬買米,又發銀采買油鹽,以貢院為糧台。
初七日,毀城外民房。
城門皆閉,惟漢陽、武勝二門開,城外男婦入城者衆,漢陽門擠斃數人。
城内街巷皆閉肆。
按九門鑿新井九眼,舊井堙塞者,悉重啟之。
毀望山門外新橋,保安門外舊橋。
初八日,毀城外民房。
九門洞開,居民搬運器物磚瓦木石者,接踵于道。
二鼓餘,聞賊至簰洲,守城兵勇,叫呼達旦。
巡撫常大淳與提督雙福相議,以城外民房,不及盡毀,下令先自平湖門外舉火焚之。
初九日,以土石築九門。
城上以長繩系人出入。
城外火光四起,煙焰上騰,太陽赤色,男婦号哭,至有投江及沙湖死者。
募紳勇得三千餘人,紳士分帶登城助守。
提督雙福下令,每家門外懸燈,備刀械,各出一人警夜。
初十日,城外火如昨。
黃鹄矶頭觀音閣,志稱劉宋頭陀寺故址,宋明之代,疊經兵燹,國初參政宋其修建,鑄金(汜)秒大士法像,高二丈餘。
巡撫常大淳以閣勢峻嶂,逼接女牆,焚之。
提督博勒恭武,列兵嶽州城,賊至望風先潰。
既奔至省,巡撫飛章劾之,逐居城外待命。
晡後獲奸人二。
黃昏時有二舟自上流來,城上望見,以為賊至,喧呼開炮,已而知為故兵回船,乃已。
十一日,城外火如昨。
總後常祿、王錦繡,統滇蜀兵勇二千七百,自長沙徑繞賊前,來鄂助守,皆繩系入。
匪徒搶奪民物,捕二人荷校于南樓示衆。
巡撫常大淳出示雲:「匪徒搶奪,地方官捕獲立斬,應捕者格殺勿論。
」城内獲奸人六。
陝甘有千餘兵至,其未至者,尚有二千餘在路。
聞蒲圻于初九日失守,賊入城,屠殺甚慘。
謠傳将折城内近城民房,衆情洶洶,勢且激變。
巡撫常大淳出示雲:「嶽州有警,省城重地,不得不加嚴密,以防奸罪溷入。
城外民房,非離江岸不遠,即距城根較近,兵法以清野為先,若不早為毀除,非特有礙炮路,且廣西、湖南等省,
是月杪,武昌城内外所在多有之。
巡撫龔裕大索奸人,先後捕獲斬之。
乃請征鄰兵,奏發帑金三十萬,以為防堵費,報可。
江夏知縣繡麟,會同漢陽知縣常懿麟,統查江上劃船,按船戶名氏取保人,編列字号,書牌釘于船舷,以杜藏奸。
清戶口,行十家牌法。
六月十八日,設防堵總局于布政局署,谕紳士募人團練,城内外計四十八堡,得勇千四百有奇。
二十三日,新巡撫常大淳莅任。
七月初二日,巡撫常大淳周閱城垣,委官修築。
招集湖南本幫首事、團練木簰壯勇二千人。
初九日,巡撫常大淳,往嶽州省視疆界。
嶽州隸湖南水陸交沖,險要為北省門戶。
因奏歸北省防堵,請發帑金興築西門外城,包嶽陽樓于内,以在籍内閣中書吳士邁董其事。
募洞庭湖漁戶二千餘人,以為漁勇,堵截江路。
十二日,布政使梁星源,遣兵駐火藥局。
十九日,巡撫常大淳自嶽州回,委官解經費銀及軍裝炮械火藥赴嶽州。
二十日,獲奸人許?。
新授江南提督雙福過境,巡撫常大淳以防堵需人,疏乞留楚助防,許之。
八月初一日,夜三鼓,撫署災。
初二日,平旦,九門移時不啟,知府董振铎以昨撫署火,恐有奸人,密搜不得。
晷加辰,始傳鑰開城。
初三日,鹽道王東槐,赴嶽州經理防堵事宜。
時提督博勒恭武,已先期往。
初八至十六等日,舉行壬子科鄉試。
是時聞賊于七月二十七日犯長沙,諸路戒嚴,九門設兵诘奸,司道各官皆出衙夜巡。
九門倩人負土,皆于月城内堆積數百石。
謠傳賊将于中秋日至城中,大戶挈家遠徙者甚衆,人心惶惶。
巡撫常大淳,谕守門兵,凡出城者許攜一隐囊,其辎重捆載而行者,概不許出。
二十九日,委官統帶鄉勇守金口。
九月初一日,委官統帶鄉勇,分赴蒲圻、崇陽、通城諸要路防堵。
初三日,河南兵相繼至。
自是安慶防江營壽春鎮及本省諸路兵,皆先後踵至。
多者千餘,少或二三百人,于郭外近城高阜,及小龜山等處,築營壘使守之。
築石門長虹橋上,熔鐵包之,極堅固。
後賊至,惜無兵守,賊因更築長牆翼之。
迨提督向榮擁兵南來,賊死力拒守,攻累日不入,乃繞攻東面,不能直沖城下,職是故也。
十一日,委官統帶練勇,分駐城外。
十九日,貯谷豐備倉。
二十六日,按察使瑞元往蒲圻、嶽州巡視堵禦要路,兼旬乃返。
十月二十四日,巡撫常大淳偕提督雙福,往廠關閱戰船。
十一月初五日,聞嶽州于初三日失守,調城外兵勇及金口兵,悉令入城登陴守衛。
初六日,巡撫常大淳、提督雙福,下令毀城外十丈内民房。
布政使梁星源,發銀二萬買米,又發銀采買油鹽,以貢院為糧台。
初七日,毀城外民房。
城門皆閉,惟漢陽、武勝二門開,城外男婦入城者衆,漢陽門擠斃數人。
城内街巷皆閉肆。
按九門鑿新井九眼,舊井堙塞者,悉重啟之。
毀望山門外新橋,保安門外舊橋。
初八日,毀城外民房。
九門洞開,居民搬運器物磚瓦木石者,接踵于道。
二鼓餘,聞賊至簰洲,守城兵勇,叫呼達旦。
巡撫常大淳與提督雙福相議,以城外民房,不及盡毀,下令先自平湖門外舉火焚之。
初九日,以土石築九門。
城上以長繩系人出入。
城外火光四起,煙焰上騰,太陽赤色,男婦号哭,至有投江及沙湖死者。
募紳勇得三千餘人,紳士分帶登城助守。
提督雙福下令,每家門外懸燈,備刀械,各出一人警夜。
初十日,城外火如昨。
黃鹄矶頭觀音閣,志稱劉宋頭陀寺故址,宋明之代,疊經兵燹,國初參政宋其修建,鑄金(汜)秒大士法像,高二丈餘。
巡撫常大淳以閣勢峻嶂,逼接女牆,焚之。
提督博勒恭武,列兵嶽州城,賊至望風先潰。
既奔至省,巡撫飛章劾之,逐居城外待命。
晡後獲奸人二。
黃昏時有二舟自上流來,城上望見,以為賊至,喧呼開炮,已而知為故兵回船,乃已。
十一日,城外火如昨。
總後常祿、王錦繡,統滇蜀兵勇二千七百,自長沙徑繞賊前,來鄂助守,皆繩系入。
匪徒搶奪民物,捕二人荷校于南樓示衆。
巡撫常大淳出示雲:「匪徒搶奪,地方官捕獲立斬,應捕者格殺勿論。
」城内獲奸人六。
陝甘有千餘兵至,其未至者,尚有二千餘在路。
聞蒲圻于初九日失守,賊入城,屠殺甚慘。
謠傳将折城内近城民房,衆情洶洶,勢且激變。
巡撫常大淳出示雲:「嶽州有警,省城重地,不得不加嚴密,以防奸罪溷入。
城外民房,非離江岸不遠,即距城根較近,兵法以清野為先,若不早為毀除,非特有礙炮路,且廣西、湖南等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