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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碰杯。
達生是東道主,他敬了一圈,五杯下去,臉有點紅,說話也咬舌頭了,他說,你們喝,你們喝,喝,你們喝呀,兩旦(蛋)之間,快樂嘛! 這時候,達生再說兩旦不兩旦的大家已經不笑了。
大家都進入了喝酒的狀态了。
我們都以為許可證和小麥會發生不愉快,至少說話會閃爍其辭,畢竟許可證追小麥的時候,發生過許可證自殺的事件。
這件事,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大家當面都不好再提。
我們在座的這幫菜鳥(許可證語),當年是一個單位的同事,所謂“自殺事件”當時真是滿城風雨。
好在自殺事件不久,我們陸陸續續就散了。
這是後話,暫時不說。
第一個向達生敬酒的,不是許可證(許可證最有出息,而且他一直也以老大自居),而是小麥。
小麥端起酒杯說,大老闆,我敬你一杯!達生擺着手,說,這你就說錯了,什麼大老闆啊,什麼敬啊,喝酒就是了,來,我敬你! 我也想跟芳菲喝一杯,我感覺到,在今天這種場合,芳菲會給我面子的。
可海馬已經敬芳菲了。
海馬說,芳菲,你是報社大主任,想想辦法把我調去吧,我小說都能寫,詩歌也能寫,寫你們那種屁新聞,還不随便?芳菲說,我是搞廣告的,不搞采編,何況,我就是搞采編,怕是也沒有這個權力啊。
海馬說,我就知道你不幫忙。
芳菲就笑了。
芳菲說,你一個作家,能瞧得起咱們報社這些小記者?海馬說,你罵我啊,我這什麼狗屁作家啊,我就是寫給自己看……人家說我天天制造垃圾……不說了不說了,喝酒!芳菲抿一口酒,對海馬說,你要真想到我們報社幹,你找許總啊,他要是答應,跟我們社長總編說說,不是沒可能。
芳菲的話讓許可證聽到了,許可證說,誰要到報社啊?海馬啊?這個忙恐怕不好幫,報社是事業單位,海馬的身份怕有問題……而且,報社嘛,那是個好單位啊,說真話,我都想到報社混他幾年玩玩。
海馬說,我是跟芳菲說着玩玩的,誰要到那個狗屁單位……達生,來,我們喝一個! 海馬的話,明顯是對許可證的話不滿。
可達生望着海馬,卻和小麥幹了一杯,這是因為,小麥在海馬之前已經端起杯子示意跟達生喝了。
芳菲有眼色,立即跟海馬說,來,我敬你一杯。
我隻好找許可證喝。
許可證已經端起了杯子——桌子上隻剩下我們倆了。
許可證臉上有些淡漠,看來他有點在乎這個了——通常情況下,東道主敬酒以後,應該是地位高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人先敬酒(比如許可證)。
但是,如果是兄弟們喝酒,也沒人去講究,除非他沒把大夥當兄弟。
不過,許可證長期在官場上混,不成文的規矩很多,有些習慣,讓他改變大約也很難。
許可證把酒杯端起來,吞吞吐吐地說,來,我們也喝一個。
我趕忙說,我敬你。
許可證說,無所謂,随便喝喝吧。
許可證說無所謂的時候,我感覺他還是有所謂的。
許可證沒跟我碰杯,而是自己喝了一點點。
我發現他有些心猿意馬,有些王顧左右而言他。
他是不是後悔參加我們的聚會啦? 酒喝到一半時,上了一道菜,服務員報了菜名,鱿魚燒牛鞭。
由于亂哄哄正在敬酒,小麥沒聽清楚。
小麥舉起筷子,沒敢下手。
她說,這是什麼菜呀?沒有人答小麥的話。
小麥用筷子撥弄一塊牛鞭,又問一句。
還是沒有人說。
我也不好重複牛鞭什麼的,我說,你吃吧。
我也舉起筷子。
小麥說,老陳這是什麼菜啊,你不說我怎麼敢吃啊。
有人偷偷發笑。
海馬起哄道,老陳你告訴人家小麥啊,你不告訴人家小麥,小麥怎麼吃啊。
我說,許總對菜大有研究,老許你說。
許可證也笑,他諱莫如深地說,我确實喜歡研究點菜,也喜歡做菜,但是,這道菜,我還真的說不準,老陳,你好像知道啊。
小麥就更好奇了,她說老陳你也怎麼這樣啊,老陳你知道還不說呀。
小麥把眼睛望着我。
小麥長一雙月牙眼,媚媚的,能把人給看暈。
給她這樣一認真,我還真不好意思說這是牛鞭。
本來,要是小麥不問,是可以自自然然說出來的。
小麥一問,我就不好去強調了。
我就繞點彎子,說,這道菜呀,是一種牛肉。
我怕小麥還不懂,就進一步說,這種牛肉是牛身上的一個器官,這種器官人身上也有。
小麥哦一聲,似懂非懂的樣子。
小麥說,那我身上有沒有啊。
大家都忍着笑。
我也忍着。
我知道我此前表達不準确了,我應該說,這種器官,男人身上也有。
但似乎也不對。
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更準确。
有人催我快點說。
我說,哎呀,這個,這個,你身上嘛,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
我這句話引起了哄堂大笑。
小麥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樣笑,她更不依不饒了。
她說,老陳你怎麼這樣啊,怎麼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啊,你老陳說這叫什麼話啊。
我說哎呀我讓你搞亂了,全亂了,你讓我怎麼說呀。
小麥在大家的笑聲中悟到點什麼了,小麥說,我什麼黃段子沒聽過啊,看你老陳羞答答像什麼樣子。
我說,我再說一句,你要是再聽不懂就不怪我啦。
小麥說你說。
我說,是這樣的,你先生在家時……小麥趕快打斷我,打住打住,什麼我先生啊。
我說,我是說假如,假如你先生在家時,你就有,或者有可能有,你先生不在家時,你就沒有,這要取決于你老公——是假如啊——和你的共同興趣。
大家再次大笑了。
小麥也笑了。
小麥臉也跟着紅了。
她說,這有什麼呀,你們也真是的,不就是牛鞭嘛。
小麥把月牙眼都笑眯了。
她說,你這個老陳啊,敢拿我開心,你等着瞧吧,什麼時候,把你也紅燒吃了。
海馬說,是紅燒老陳,還是紅燒老陳身上的器官啊?小麥也逗趣地說,當然是他身上的器官了。
小麥的話,再次讓大家哄堂大笑了。
接下來的喝酒,我就有點不安了。
我不相信小麥從一開始就沒聽懂。
她說不定是故意造造氣氛呢。
我敬了小麥一杯酒。
我說,不好意思啊,我笨嘴笨舌也不會說。
小麥說你還不會說呀,我看你比誰都會說,你等着老陳,今天這事,我跟你沒完!是不是芳菲? 芳菲說,我不摻和啊。
小麥的話讓我心裡甜滋滋的。
從小麥的話裡,可以聽出來,她至今還是單身。
不知為什麼,對單身的小麥,我頓生憐憫之心。
這些年下來了,一個還算漂亮的女人過着單身生活,雖不能說生活失敗,至少她不算成功。
我看一眼許可證。
他依舊一副老謀深算的樣子。
我想,他應該跟我一樣,也在想着有關小麥的問題吧。
此後,我和小麥的目光,就經常在酒桌上彈一下,好像有某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東道主是達生,不用說了。
招集人卻是海馬。
酒喝到差不多時,海馬說話了。
他說,我們十年前在一起打過土疙瘩,都過着煙熏火燎的日子,那時候,我們有的人還很年輕,像小麥,二十歲還不到,還是個,是個孩子,是個小小小小小少女。
可現在,也該是孩子他媽了是不是?我是假設啊,我是說……說年齡差不多夠了,對不起小麥……十年,難得在一起,我們有的人,今天也是第一次見面,比如小麥和芳菲,比如老陳和小麥,比如老陳和芳菲……對不對啊?反正說錯了也沒有人怪我,是不是……我估計還有第一次見面的,可不管怎麼說,我們都走過來了,我們都走過來了,今天,能夠有幸聚在一起,真他(媽)不容易。
再過十年,我們還不知什麼樣子了,所以,我建議,我們一起幹一杯,為我們曾經有過的過去,為以後我們能夠常相聚。
大家齊聲響應海馬的話,覺得這個家夥文章沒白寫,說話一套一套的。
海馬的話,讓大家心裡難受,這杯酒,也讓大家心裡不好受。
許可證說,這樣吧,明天,我做東,還在這地方,還是這個時間,還是我們原班人馬。
海馬也說話了,行,明天我們都來。
海馬說,許總請過了,就挨到我了,也是這個地方,也是這個時間,也是原班人馬。
我不敢表這個态,我口袋裡沒有這些銀子。
小麥說,等你們請過了,我也請大家來坐坐。
芳菲說,幹脆,我們輪着得了。
大家都覺得這是好主意。
我是覺得更好。
我巴不得有人天天請客呢。
芳菲說,剛才聽說許總喜歡做菜,許總什麼時候請我們去嘗嘗你的手藝啊? 許可證說好啊,你要怎麼吃都行,我一定親自做。
芳菲說,聽說你金屋藏嬌,二奶都讓你養瘦了,我們好向你取經,也減減肥啊。
許可證說,你說話也不嫌腰疼,誰要減肥你也不需要減,你朝哪裡減?再減,就剩下一把骨頭了。
芳菲說,骨感才好了,才最時尚了。
海馬說,那你讓老許開些菜譜給你。
達生說,把那道菜也開上。
大家又起哄一陣。
海馬更是說,對呀,老許你會燒牛鞭嗎? 2 在路上,不知為什麼我老想起小麥,内心深處,對她有一種探索般的向往,還有一種,怎麼講呢,說不上來的沖動吧。
帶着這種蠢蠢的沒有邊際的欲望,我走過城市繁華的街區,走過城鄉結合部,走進一條污水橫流的長長的小巷,來到我租住的小屋。
我先沒有開燈。
這是我的習慣。
我喜歡黑暗短暫地把我淹沒,同時,黑暗會讓我有一種安全感。
我就在靠門邊的一張椅子上坐下。
這是一張豪華椅子,真皮的,花了我一千多塊。
我當年開公司,需要體面一下,就買下這張椅子了。
可我并不知道,坐什麼樣的椅子,和做生意本身沒有任何關系。
這張椅子,跟着我搬了幾次家。
我扔下了不計其數的東西,惟獨它,和那一卷一卷畫,我沒舍得扔下。
如今,它跟着我來到城郊這間灰暗的小屋,它就被我随意地丢在門邊。
在它周圍,都是些淩亂的雜物,盆盆罐罐,大小紙盒,各種鞋子,包括一堆臭襪内褲,它們經常親密地絆我一下。
有幾回,我都被它們絆了一跤,一個豬啃屎,跌跌撞撞就趴到了靠近裡邊的床上,我這才能順手打開床頭上的台燈。
這時候,屋子裡就亮了,是橘黃色的,這種顔色讓我的小屋更顯昏暗和沒有朝氣。
不過大多數時候,我都先在椅子上坐幾分鐘或十幾二十幾分鐘,甚至更長的時間,除了感受被黑暗淹沒的那種虛無和缥缈,聞聞從四周涼粉和豆腐作坊飄蕩過來的腐爛的氣味,我就有落腳人間的感覺。
今天酒足飯飽,還和多年不見的朋友見了面,心情是既愉快又沉重。
愉快是見到多年不見的朋友,沉重也是見到了多年不見的朋友。
我喜歡他們,真的,他們都是有尊嚴地活着,好像隻有我在混吃混喝,在為錢而分心——我畫廣告的那家廣告公司,已經好久不找我畫了,原因不是我畫不好,而是如今都是用電腦制圖了,不需要我這支畫筆了。
用電腦設計,又不是我的特長,所以,他們好久不付我工資了,雖然他們還欠我千把塊錢,老闆也催我去拿幾回,我一直沒有去——不是我瞧不起那點錢,是我和公司的小會計發生了不快。
說起來,這話還有些不好意思說,是我試圖想吃人家的豆腐,被人家拒絕了。
小會計是個染了頭發的活潑而多情的女孩,胖乎乎的,白嫩嫩的,嘴裡有兩顆小虎牙,嘴上常跟我打情罵俏。
可有一天,是下了雨的秋日晚上,我請她吃肯德基,她笑嘻嘻就跟我去了,我以為時機已經成熟,真要跟她調情時,她卻躲我了。
她拿手推開我的手,也拒絕我的擁抱。
這就太不好玩了,我跟着也就不好意思起來。
那頓飯不歡而散——她收拾包,跟我道聲再見,搖着屁股走了。
當晚我給她手機發
達生是東道主,他敬了一圈,五杯下去,臉有點紅,說話也咬舌頭了,他說,你們喝,你們喝,喝,你們喝呀,兩旦(蛋)之間,快樂嘛! 這時候,達生再說兩旦不兩旦的大家已經不笑了。
大家都進入了喝酒的狀态了。
我們都以為許可證和小麥會發生不愉快,至少說話會閃爍其辭,畢竟許可證追小麥的時候,發生過許可證自殺的事件。
這件事,無論在過去,還是現在,大家當面都不好再提。
我們在座的這幫菜鳥(許可證語),當年是一個單位的同事,所謂“自殺事件”當時真是滿城風雨。
好在自殺事件不久,我們陸陸續續就散了。
這是後話,暫時不說。
第一個向達生敬酒的,不是許可證(許可證最有出息,而且他一直也以老大自居),而是小麥。
小麥端起酒杯說,大老闆,我敬你一杯!達生擺着手,說,這你就說錯了,什麼大老闆啊,什麼敬啊,喝酒就是了,來,我敬你! 我也想跟芳菲喝一杯,我感覺到,在今天這種場合,芳菲會給我面子的。
可海馬已經敬芳菲了。
海馬說,芳菲,你是報社大主任,想想辦法把我調去吧,我小說都能寫,詩歌也能寫,寫你們那種屁新聞,還不随便?芳菲說,我是搞廣告的,不搞采編,何況,我就是搞采編,怕是也沒有這個權力啊。
海馬說,我就知道你不幫忙。
芳菲就笑了。
芳菲說,你一個作家,能瞧得起咱們報社這些小記者?海馬說,你罵我啊,我這什麼狗屁作家啊,我就是寫給自己看……人家說我天天制造垃圾……不說了不說了,喝酒!芳菲抿一口酒,對海馬說,你要真想到我們報社幹,你找許總啊,他要是答應,跟我們社長總編說說,不是沒可能。
芳菲的話讓許可證聽到了,許可證說,誰要到報社啊?海馬啊?這個忙恐怕不好幫,報社是事業單位,海馬的身份怕有問題……而且,報社嘛,那是個好單位啊,說真話,我都想到報社混他幾年玩玩。
海馬說,我是跟芳菲說着玩玩的,誰要到那個狗屁單位……達生,來,我們喝一個! 海馬的話,明顯是對許可證的話不滿。
可達生望着海馬,卻和小麥幹了一杯,這是因為,小麥在海馬之前已經端起杯子示意跟達生喝了。
芳菲有眼色,立即跟海馬說,來,我敬你一杯。
我隻好找許可證喝。
許可證已經端起了杯子——桌子上隻剩下我們倆了。
許可證臉上有些淡漠,看來他有點在乎這個了——通常情況下,東道主敬酒以後,應該是地位高或社會影響較大的人先敬酒(比如許可證)。
但是,如果是兄弟們喝酒,也沒人去講究,除非他沒把大夥當兄弟。
不過,許可證長期在官場上混,不成文的規矩很多,有些習慣,讓他改變大約也很難。
許可證把酒杯端起來,吞吞吐吐地說,來,我們也喝一個。
我趕忙說,我敬你。
許可證說,無所謂,随便喝喝吧。
許可證說無所謂的時候,我感覺他還是有所謂的。
許可證沒跟我碰杯,而是自己喝了一點點。
我發現他有些心猿意馬,有些王顧左右而言他。
他是不是後悔參加我們的聚會啦? 酒喝到一半時,上了一道菜,服務員報了菜名,鱿魚燒牛鞭。
由于亂哄哄正在敬酒,小麥沒聽清楚。
小麥舉起筷子,沒敢下手。
她說,這是什麼菜呀?沒有人答小麥的話。
小麥用筷子撥弄一塊牛鞭,又問一句。
還是沒有人說。
我也不好重複牛鞭什麼的,我說,你吃吧。
我也舉起筷子。
小麥說,老陳這是什麼菜啊,你不說我怎麼敢吃啊。
有人偷偷發笑。
海馬起哄道,老陳你告訴人家小麥啊,你不告訴人家小麥,小麥怎麼吃啊。
我說,許總對菜大有研究,老許你說。
許可證也笑,他諱莫如深地說,我确實喜歡研究點菜,也喜歡做菜,但是,這道菜,我還真的說不準,老陳,你好像知道啊。
小麥就更好奇了,她說老陳你也怎麼這樣啊,老陳你知道還不說呀。
小麥把眼睛望着我。
小麥長一雙月牙眼,媚媚的,能把人給看暈。
給她這樣一認真,我還真不好意思說這是牛鞭。
本來,要是小麥不問,是可以自自然然說出來的。
小麥一問,我就不好去強調了。
我就繞點彎子,說,這道菜呀,是一種牛肉。
我怕小麥還不懂,就進一步說,這種牛肉是牛身上的一個器官,這種器官人身上也有。
小麥哦一聲,似懂非懂的樣子。
小麥說,那我身上有沒有啊。
大家都忍着笑。
我也忍着。
我知道我此前表達不準确了,我應該說,這種器官,男人身上也有。
但似乎也不對。
我不知道怎麼表達更準确。
有人催我快點說。
我說,哎呀,這個,這個,你身上嘛,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
我這句話引起了哄堂大笑。
小麥不知道大家為什麼這樣笑,她更不依不饒了。
她說,老陳你怎麼這樣啊,怎麼有時候有有時候沒有啊,你老陳說這叫什麼話啊。
我說哎呀我讓你搞亂了,全亂了,你讓我怎麼說呀。
小麥在大家的笑聲中悟到點什麼了,小麥說,我什麼黃段子沒聽過啊,看你老陳羞答答像什麼樣子。
我說,我再說一句,你要是再聽不懂就不怪我啦。
小麥說你說。
我說,是這樣的,你先生在家時……小麥趕快打斷我,打住打住,什麼我先生啊。
我說,我是說假如,假如你先生在家時,你就有,或者有可能有,你先生不在家時,你就沒有,這要取決于你老公——是假如啊——和你的共同興趣。
大家再次大笑了。
小麥也笑了。
小麥臉也跟着紅了。
她說,這有什麼呀,你們也真是的,不就是牛鞭嘛。
小麥把月牙眼都笑眯了。
她說,你這個老陳啊,敢拿我開心,你等着瞧吧,什麼時候,把你也紅燒吃了。
海馬說,是紅燒老陳,還是紅燒老陳身上的器官啊?小麥也逗趣地說,當然是他身上的器官了。
小麥的話,再次讓大家哄堂大笑了。
接下來的喝酒,我就有點不安了。
我不相信小麥從一開始就沒聽懂。
她說不定是故意造造氣氛呢。
我敬了小麥一杯酒。
我說,不好意思啊,我笨嘴笨舌也不會說。
小麥說你還不會說呀,我看你比誰都會說,你等着老陳,今天這事,我跟你沒完!是不是芳菲? 芳菲說,我不摻和啊。
小麥的話讓我心裡甜滋滋的。
從小麥的話裡,可以聽出來,她至今還是單身。
不知為什麼,對單身的小麥,我頓生憐憫之心。
這些年下來了,一個還算漂亮的女人過着單身生活,雖不能說生活失敗,至少她不算成功。
我看一眼許可證。
他依舊一副老謀深算的樣子。
我想,他應該跟我一樣,也在想着有關小麥的問題吧。
此後,我和小麥的目光,就經常在酒桌上彈一下,好像有某種心照不宣的默契。
今天東道主是達生,不用說了。
招集人卻是海馬。
酒喝到差不多時,海馬說話了。
他說,我們十年前在一起打過土疙瘩,都過着煙熏火燎的日子,那時候,我們有的人還很年輕,像小麥,二十歲還不到,還是個,是個孩子,是個小小小小小少女。
可現在,也該是孩子他媽了是不是?我是假設啊,我是說……說年齡差不多夠了,對不起小麥……十年,難得在一起,我們有的人,今天也是第一次見面,比如小麥和芳菲,比如老陳和小麥,比如老陳和芳菲……對不對啊?反正說錯了也沒有人怪我,是不是……我估計還有第一次見面的,可不管怎麼說,我們都走過來了,我們都走過來了,今天,能夠有幸聚在一起,真他(媽)不容易。
再過十年,我們還不知什麼樣子了,所以,我建議,我們一起幹一杯,為我們曾經有過的過去,為以後我們能夠常相聚。
大家齊聲響應海馬的話,覺得這個家夥文章沒白寫,說話一套一套的。
海馬的話,讓大家心裡難受,這杯酒,也讓大家心裡不好受。
許可證說,這樣吧,明天,我做東,還在這地方,還是這個時間,還是我們原班人馬。
海馬也說話了,行,明天我們都來。
海馬說,許總請過了,就挨到我了,也是這個地方,也是這個時間,也是原班人馬。
我不敢表這個态,我口袋裡沒有這些銀子。
小麥說,等你們請過了,我也請大家來坐坐。
芳菲說,幹脆,我們輪着得了。
大家都覺得這是好主意。
我是覺得更好。
我巴不得有人天天請客呢。
芳菲說,剛才聽說許總喜歡做菜,許總什麼時候請我們去嘗嘗你的手藝啊? 許可證說好啊,你要怎麼吃都行,我一定親自做。
芳菲說,聽說你金屋藏嬌,二奶都讓你養瘦了,我們好向你取經,也減減肥啊。
許可證說,你說話也不嫌腰疼,誰要減肥你也不需要減,你朝哪裡減?再減,就剩下一把骨頭了。
芳菲說,骨感才好了,才最時尚了。
海馬說,那你讓老許開些菜譜給你。
達生說,把那道菜也開上。
大家又起哄一陣。
海馬更是說,對呀,老許你會燒牛鞭嗎? 2 在路上,不知為什麼我老想起小麥,内心深處,對她有一種探索般的向往,還有一種,怎麼講呢,說不上來的沖動吧。
帶着這種蠢蠢的沒有邊際的欲望,我走過城市繁華的街區,走過城鄉結合部,走進一條污水橫流的長長的小巷,來到我租住的小屋。
我先沒有開燈。
這是我的習慣。
我喜歡黑暗短暫地把我淹沒,同時,黑暗會讓我有一種安全感。
我就在靠門邊的一張椅子上坐下。
這是一張豪華椅子,真皮的,花了我一千多塊。
我當年開公司,需要體面一下,就買下這張椅子了。
可我并不知道,坐什麼樣的椅子,和做生意本身沒有任何關系。
這張椅子,跟着我搬了幾次家。
我扔下了不計其數的東西,惟獨它,和那一卷一卷畫,我沒舍得扔下。
如今,它跟着我來到城郊這間灰暗的小屋,它就被我随意地丢在門邊。
在它周圍,都是些淩亂的雜物,盆盆罐罐,大小紙盒,各種鞋子,包括一堆臭襪内褲,它們經常親密地絆我一下。
有幾回,我都被它們絆了一跤,一個豬啃屎,跌跌撞撞就趴到了靠近裡邊的床上,我這才能順手打開床頭上的台燈。
這時候,屋子裡就亮了,是橘黃色的,這種顔色讓我的小屋更顯昏暗和沒有朝氣。
不過大多數時候,我都先在椅子上坐幾分鐘或十幾二十幾分鐘,甚至更長的時間,除了感受被黑暗淹沒的那種虛無和缥缈,聞聞從四周涼粉和豆腐作坊飄蕩過來的腐爛的氣味,我就有落腳人間的感覺。
今天酒足飯飽,還和多年不見的朋友見了面,心情是既愉快又沉重。
愉快是見到多年不見的朋友,沉重也是見到了多年不見的朋友。
我喜歡他們,真的,他們都是有尊嚴地活着,好像隻有我在混吃混喝,在為錢而分心——我畫廣告的那家廣告公司,已經好久不找我畫了,原因不是我畫不好,而是如今都是用電腦制圖了,不需要我這支畫筆了。
用電腦設計,又不是我的特長,所以,他們好久不付我工資了,雖然他們還欠我千把塊錢,老闆也催我去拿幾回,我一直沒有去——不是我瞧不起那點錢,是我和公司的小會計發生了不快。
說起來,這話還有些不好意思說,是我試圖想吃人家的豆腐,被人家拒絕了。
小會計是個染了頭發的活潑而多情的女孩,胖乎乎的,白嫩嫩的,嘴裡有兩顆小虎牙,嘴上常跟我打情罵俏。
可有一天,是下了雨的秋日晚上,我請她吃肯德基,她笑嘻嘻就跟我去了,我以為時機已經成熟,真要跟她調情時,她卻躲我了。
她拿手推開我的手,也拒絕我的擁抱。
這就太不好玩了,我跟着也就不好意思起來。
那頓飯不歡而散——她收拾包,跟我道聲再見,搖着屁股走了。
當晚我給她手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