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内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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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宋景濂文集》,亦人子所當知。
近日李西涯赤其叔父墓志雲:“吾祖母陳宜人,痰苦壅,吾叔父與吾父截葦筒吸之。
”其術豈得之樵乎?孝子于親有至憂、至愛存焉,其思慮固宜有至此者,非相師也。
歐陽玄作許熙載碑雲:“許為貧,謀養不擇祿仕,僦屋以居,籴市以食。
親故嘗靳之曰:‘君位劣、祿薄,親年又高,何狷介至是?’許笑曰:‘為臣當廉,何有小大之别,《記》獨不雲小臣廉乎?’”宋濂志黃殷士墓雲:“天兵定燕都時,黃投居賢坊井中,從人張午出之,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黃曰:‘齊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嗚呼!君子顧義,所當自盡而已矣。
危太樸黃殷士,皆撫之金人,少同學問。
至正中,危仕至中書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黃翰林待制。
洪武元年八月,天兵定燕都,危走所居報恩寺,俯身入井,寺僧太梓等挽出之,謂曰:“國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國之史也。
”危由是不死,垂老喪節。
黃投居賢坊井中,從人張午下救,負以出,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黃曰:“齊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午終不解,還舍治酒肴,使家人歌舞為歡,環守至日久。
會大将軍徐達下令,勝國之臣,俱輸告身。
黃绐午取告身,若欲輸官者,午喜出沽,及還,求弗得,亟往視井,黃已死。
午買棺以殓,僧梓與營葬焉。
危、黃事,始同而終異如此。
其墓碑皆宋景濂氏為銘之。
危初為禮部尚書,每陳得失,自雲:“吾不畏丞相,畏後世史官耳。
”元亡史存,景濂謂危力也。
嗚呼!危故史官,知畏史,力能存史,然得罪元史深矣。
《元史》初成,無直筆,其無方來君子之議乎?若黃乃真無愧齊太史者。
僧梓拯危,何如送黃之為義。
雖然,梓于危,梓非所責;而黃固梓之義也。
景濂作太樸銘,多假借詞,無乃過乎?後世并與銘殷士者觀之,死榮生辱,自霄壞矣。
危素仕元,至參知政事。
元亡,入國朝。
洪武二年,為翰林學士,已而谪居和州。
再閱歲,而卒。
卒之年,年七十。
計被召用,時年已六十有八矣。
太祖一日幸弘文館。
素至,履聲徹簾内。
诏問為誰?素對曰:“老臣危素。
”太祖曰:“素實元朝老臣,何不赴和州看守餘阙廟去。
”于是有旨谪。
素至和,憂懼死。
春聞長老言如此。
太祖召素,雖以文學備問,心實薄其為人。
素既忤旨,然不殺素者,聖人之度也。
餘阙守安慶,城陷不屈死。
太祖嘉其節,立廟和州祀之,素何面目更事其香火耶?祖宗取士,不貴乎末藝,而重大節,以風厲天下,甚盛心也。
宋景濂志素墓謂:“天之于人,不能以俱全。
或授之才,而不假以位;或畀以位,而不畀以時。
素以淵深之學,精純之文,都顯要之位,海内仰之如祥雲景星,可謂有得于天,而逢時亂亡,不獲大展以死,豈不可哀乎?”而論者或不謂然。
素之所以負于天,而不克自全者,其罪大矣。
胡頤庵記熊伯幾言:“素在勝國時,聲名藉甚。
”或問虞文靖公曰:“太樸事業當何如?”公曰:“太樸入京之後,其辭多誇,事業非所敢知。
”複曰:“必求其人,其餘阙乎!”時阙名未甚著,或問:“何以知之?”曰:“集于文字見之。
”阙後竟以忠顯,君子觀人固如是夫。
國初錢唐為刑部尚書。
洪武二年,诏孔子春秋釋奠,遣使降香曲阜林廟,于仲月上丁緻祭京師,免祀天下,不必通祀。
唐言:“孔子百王宗師,先儒謂仲尼以萬世為土,天下祀孔子,如天下祝聖壽,報本之禮,不可廢也。
”時修《孟子節文》,并議其配飨。
唐論之尤力。
上皆從其議。
一日召講《虞書》,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
唐正色曰:“以古聖王之言陳于陛下,不跪不為倨。
”常谏宮中不宜揭武後圖,忤旨,待罪午門外終日。
上悟,賜飯,即命撤圖。
唐之論谏于是乎有可稱矣。
杜德稱,洪武六年,以省臣薦召為太子正字,與秦俯紀善林溫入侍大本堂。
上嘗從容問人品高下,人有過何如,及仁者有好惡乎?德稱悉舉經傳要語以對。
至問三教,則對曰:“治天下當法孔子。
”八年,授晉王府右傅,陛辭,上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
”對曰:“臣不敢當宋濂、劉基。
”上曰:“濂文人爾,基峻隘,不足取。
”是時,伯溫已歸,景濂方近密,而上于德稱優獎如此,固不俟異日召還,進十二事,名《萬世太平治安策》,而知其人也。
葉宗茂,新安名士,元至正末,與汪同起兵禦寇。
國初,授婺源知州,升饒州知府,坐事罷官,徙濡須。
久之,提取赴京,使城築所賦。
尋仞十倍,其家産不給也。
子仁,效缇萦上書,得免。
無何,病卒金陵邸。
見聞者哀其遭時不偶,為賦詩。
而鄉人朱允升學士,為之序。
時洪武十年。
序中始、卒,一不着年号,而論之雲:“楊子雲曰:‘世亂,則聖賢馳鹜而不足;世治,則庸夫高枕而有餘。
亂世之氓困于供億,仕則困于責任。
不能集事者,得罪而禍亟;集事,則事愈歸之。
甲兵錢谷,撫緩應對,豈一人身所備。
一不善,卒不得免焉。
’使宗茂涉世,得三四十年不亂,卒其經業,展其政事,又加之年壽,斂華而實,當為賢公卿、鄉先生以善。
後來而乃止于此,豈□其一身一家之氣運耶?”宗茂,《郡志》名保翁,□□行,所著有《茂齊集》。
仁,《志》作貞壽,字大年,上書,□年十九。
春觀王原采修撰《二孝子傳》。
其一朱煦,台州人,父季用,由薦知福州府。
洪武十八年,诏天下盡革今歲以上有司積歲官吏為民害者。
季用視事僅五月,以例起入京,論罪,作城役,嚴償重,日數十纟昏。
季用病痢,被楚顧赀,力弗任,旦夕乞死。
煦懼不敢離左右,複戒二弟共守,不少寐。
季用得不死。
時告枉甚重,令益嚴。
告而谪戍遠方,及被極刑者,凡數人。
煦謀于父僚友同役者,曰:“吾無術以脫吾父,訴不訴皆死。
萬一吾父由訴獲免,雖戮死,萬萬無憾。
”遂陳其辭。
所司以聞,上赦季用,複其官。
同時緣此得免複官者,十有四人。
已而,煦感疾死,季用傷煦死,病益甚,亦死。
十四人者,痛哭之。
嗚呼!當時事如宗茂、季用輩,不有孝子動天聽,而骨肉為城下土者,不知其幾。
二人有子得免,而竟客死役所,命也夫。
而得名筆傳其事,至今有餘慨焉。
嗚呼!二人者,亦不為不幸矣。
王叔英《二孝子傳》雲:“餘往聞孝子、慈弟、義婦事,為之感涕,欲錄以勸,而恨不得其詳。
洪武某年間,有兄弟二人,其伯兄坐法當死,二人自縛午門前,願以身代。
上問故,二人者曰:“臣少無父,非兄不至今日,故願以二身贖兄命。
”上疑非誠,許其代,而陰戒行刑者,試其人,如有難色,即殺之。
二人歡然延頸待刃,既弗果殺。
上嗟異,赦其兄。
禦史大夫陳甯持不可,其兄竟死焉。
叔英謂二人者慈弟矣,因複及四義婦事,欲各為之傳,而不得其姓名與其事之詳。
嗚呼!叔英之謂所恨者如此,于是為《二孝子傳》。
其一人曰陳圭,台州黃岩人,父叔弘為其仇人告,罪當死。
圭訴,所司曰:“圭不能谏父,陷父不義,圭罪自當死,幸原圭父使自新。
”事聞,上以孝子稱之,赦叔弘罪,候天下朝觐官至,播告為天下勸。
既而,刑部尚書開濟奏:“罪有常刑,不宜屈法開僥幸路。
”乃聽圭代父死,叔弘谪戍雲南。
聞者歎圭之孝,而惜其死焉。
叔英謂圭者其死,孝子志也,圭何憾?嗚呼!叔英之所以傳孝子、慈弟、義婦,而拳拳乎大倫乃爾,其志可知。
已夫法咎繇執之而已,而帝堯有三宥之典,漢唐君臣尚知此義,不如是無以盡勸天下之術也。
聖祖時,法令嚴明,為何如彼有兄弟二人者暨圭事,聖祖欲赦焉,而持法之臣,不能将順以成美意,甯死有餘戮。
濟後來亦不得其死,意者天道乎? 叔英,字元采,黃岩人,革除年為翰林修撰。
靖難師起,叔英奉命募兵廣德,知事不可為,乃沐浴,具衣冠,書絕命辭畢,自經而死。
其為忠臣,與所傳孝子、慈弟、義婦事相類,是于大倫,死于憾矣。
世有知其詳者,安得不感涕而錄之。
嗚呼,哀哉! 天台方克勤,洪武四年知濟南府事。
時始有诏,民墾廢田者,閱三載乃稅。
吏徼近功,不俟期斂之,複以田定其科繇,民益惰,田不增辟。
克勤與民約定,為簡書,列其丁産,為上、中、下三等,複析為三,每有征發,恒視書為則,吏不敢夤緣為奸。
宋景濂撰克勤墓志載此事。
春按,此今日三等九則之法也。
有事均繇者,徒論田糧,而不酌之丁産,繇其得均乎:《宋史》葉衡知臨安府于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隐漏,貧弱困于陪輸。
衡定為九等,自
近日李西涯赤其叔父墓志雲:“吾祖母陳宜人,痰苦壅,吾叔父與吾父截葦筒吸之。
”其術豈得之樵乎?孝子于親有至憂、至愛存焉,其思慮固宜有至此者,非相師也。
歐陽玄作許熙載碑雲:“許為貧,謀養不擇祿仕,僦屋以居,籴市以食。
親故嘗靳之曰:‘君位劣、祿薄,親年又高,何狷介至是?’許笑曰:‘為臣當廉,何有小大之别,《記》獨不雲小臣廉乎?’”宋濂志黃殷士墓雲:“天兵定燕都時,黃投居賢坊井中,從人張午出之,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黃曰:‘齊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嗚呼!君子顧義,所當自盡而已矣。
危太樸黃殷士,皆撫之金人,少同學問。
至正中,危仕至中書參知政事、翰林學士承旨;黃翰林待制。
洪武元年八月,天兵定燕都,危走所居報恩寺,俯身入井,寺僧太梓等挽出之,謂曰:“國史非公莫知,公死是死國之史也。
”危由是不死,垂老喪節。
黃投居賢坊井中,從人張午下救,負以出,為欷曰:“君小臣,而死社稷邪?”黃曰:“齊太史兄弟,皆死小官,彼何人哉?”午終不解,還舍治酒肴,使家人歌舞為歡,環守至日久。
會大将軍徐達下令,勝國之臣,俱輸告身。
黃绐午取告身,若欲輸官者,午喜出沽,及還,求弗得,亟往視井,黃已死。
午買棺以殓,僧梓與營葬焉。
危、黃事,始同而終異如此。
其墓碑皆宋景濂氏為銘之。
危初為禮部尚書,每陳得失,自雲:“吾不畏丞相,畏後世史官耳。
”元亡史存,景濂謂危力也。
嗚呼!危故史官,知畏史,力能存史,然得罪元史深矣。
《元史》初成,無直筆,其無方來君子之議乎?若黃乃真無愧齊太史者。
僧梓拯危,何如送黃之為義。
雖然,梓于危,梓非所責;而黃固梓之義也。
景濂作太樸銘,多假借詞,無乃過乎?後世并與銘殷士者觀之,死榮生辱,自霄壞矣。
危素仕元,至參知政事。
元亡,入國朝。
洪武二年,為翰林學士,已而谪居和州。
再閱歲,而卒。
卒之年,年七十。
計被召用,時年已六十有八矣。
太祖一日幸弘文館。
素至,履聲徹簾内。
诏問為誰?素對曰:“老臣危素。
”太祖曰:“素實元朝老臣,何不赴和州看守餘阙廟去。
”于是有旨谪。
素至和,憂懼死。
春聞長老言如此。
太祖召素,雖以文學備問,心實薄其為人。
素既忤旨,然不殺素者,聖人之度也。
餘阙守安慶,城陷不屈死。
太祖嘉其節,立廟和州祀之,素何面目更事其香火耶?祖宗取士,不貴乎末藝,而重大節,以風厲天下,甚盛心也。
宋景濂志素墓謂:“天之于人,不能以俱全。
或授之才,而不假以位;或畀以位,而不畀以時。
素以淵深之學,精純之文,都顯要之位,海内仰之如祥雲景星,可謂有得于天,而逢時亂亡,不獲大展以死,豈不可哀乎?”而論者或不謂然。
素之所以負于天,而不克自全者,其罪大矣。
胡頤庵記熊伯幾言:“素在勝國時,聲名藉甚。
”或問虞文靖公曰:“太樸事業當何如?”公曰:“太樸入京之後,其辭多誇,事業非所敢知。
”複曰:“必求其人,其餘阙乎!”時阙名未甚著,或問:“何以知之?”曰:“集于文字見之。
”阙後竟以忠顯,君子觀人固如是夫。
國初錢唐為刑部尚書。
洪武二年,诏孔子春秋釋奠,遣使降香曲阜林廟,于仲月上丁緻祭京師,免祀天下,不必通祀。
唐言:“孔子百王宗師,先儒謂仲尼以萬世為土,天下祀孔子,如天下祝聖壽,報本之禮,不可廢也。
”時修《孟子節文》,并議其配飨。
唐論之尤力。
上皆從其議。
一日召講《虞書》,陛立而講,或糾唐草野,不知君臣禮。
唐正色曰:“以古聖王之言陳于陛下,不跪不為倨。
”常谏宮中不宜揭武後圖,忤旨,待罪午門外終日。
上悟,賜飯,即命撤圖。
唐之論谏于是乎有可稱矣。
杜德稱,洪武六年,以省臣薦召為太子正字,與秦俯紀善林溫入侍大本堂。
上嘗從容問人品高下,人有過何如,及仁者有好惡乎?德稱悉舉經傳要語以對。
至問三教,則對曰:“治天下當法孔子。
”八年,授晉王府右傅,陛辭,上曰:“江南大儒,惟卿一人。
”對曰:“臣不敢當宋濂、劉基。
”上曰:“濂文人爾,基峻隘,不足取。
”是時,伯溫已歸,景濂方近密,而上于德稱優獎如此,固不俟異日召還,進十二事,名《萬世太平治安策》,而知其人也。
葉宗茂,新安名士,元至正末,與汪同起兵禦寇。
國初,授婺源知州,升饒州知府,坐事罷官,徙濡須。
久之,提取赴京,使城築所賦。
尋仞十倍,其家産不給也。
子仁,效缇萦上書,得免。
無何,病卒金陵邸。
見聞者哀其遭時不偶,為賦詩。
而鄉人朱允升學士,為之序。
時洪武十年。
序中始、卒,一不着年号,而論之雲:“楊子雲曰:‘世亂,則聖賢馳鹜而不足;世治,則庸夫高枕而有餘。
亂世之氓困于供億,仕則困于責任。
不能集事者,得罪而禍亟;集事,則事愈歸之。
甲兵錢谷,撫緩應對,豈一人身所備。
一不善,卒不得免焉。
’使宗茂涉世,得三四十年不亂,卒其經業,展其政事,又加之年壽,斂華而實,當為賢公卿、鄉先生以善。
後來而乃止于此,豈□其一身一家之氣運耶?”宗茂,《郡志》名保翁,□□行,所著有《茂齊集》。
仁,《志》作貞壽,字大年,上書,□年十九。
春觀王原采修撰《二孝子傳》。
其一朱煦,台州人,父季用,由薦知福州府。
洪武十八年,诏天下盡革今歲以上有司積歲官吏為民害者。
季用視事僅五月,以例起入京,論罪,作城役,嚴償重,日數十纟昏。
季用病痢,被楚顧赀,力弗任,旦夕乞死。
煦懼不敢離左右,複戒二弟共守,不少寐。
季用得不死。
時告枉甚重,令益嚴。
告而谪戍遠方,及被極刑者,凡數人。
煦謀于父僚友同役者,曰:“吾無術以脫吾父,訴不訴皆死。
萬一吾父由訴獲免,雖戮死,萬萬無憾。
”遂陳其辭。
所司以聞,上赦季用,複其官。
同時緣此得免複官者,十有四人。
已而,煦感疾死,季用傷煦死,病益甚,亦死。
十四人者,痛哭之。
嗚呼!當時事如宗茂、季用輩,不有孝子動天聽,而骨肉為城下土者,不知其幾。
二人有子得免,而竟客死役所,命也夫。
而得名筆傳其事,至今有餘慨焉。
嗚呼!二人者,亦不為不幸矣。
王叔英《二孝子傳》雲:“餘往聞孝子、慈弟、義婦事,為之感涕,欲錄以勸,而恨不得其詳。
洪武某年間,有兄弟二人,其伯兄坐法當死,二人自縛午門前,願以身代。
上問故,二人者曰:“臣少無父,非兄不至今日,故願以二身贖兄命。
”上疑非誠,許其代,而陰戒行刑者,試其人,如有難色,即殺之。
二人歡然延頸待刃,既弗果殺。
上嗟異,赦其兄。
禦史大夫陳甯持不可,其兄竟死焉。
叔英謂二人者慈弟矣,因複及四義婦事,欲各為之傳,而不得其姓名與其事之詳。
嗚呼!叔英之謂所恨者如此,于是為《二孝子傳》。
其一人曰陳圭,台州黃岩人,父叔弘為其仇人告,罪當死。
圭訴,所司曰:“圭不能谏父,陷父不義,圭罪自當死,幸原圭父使自新。
”事聞,上以孝子稱之,赦叔弘罪,候天下朝觐官至,播告為天下勸。
既而,刑部尚書開濟奏:“罪有常刑,不宜屈法開僥幸路。
”乃聽圭代父死,叔弘谪戍雲南。
聞者歎圭之孝,而惜其死焉。
叔英謂圭者其死,孝子志也,圭何憾?嗚呼!叔英之所以傳孝子、慈弟、義婦,而拳拳乎大倫乃爾,其志可知。
已夫法咎繇執之而已,而帝堯有三宥之典,漢唐君臣尚知此義,不如是無以盡勸天下之術也。
聖祖時,法令嚴明,為何如彼有兄弟二人者暨圭事,聖祖欲赦焉,而持法之臣,不能将順以成美意,甯死有餘戮。
濟後來亦不得其死,意者天道乎? 叔英,字元采,黃岩人,革除年為翰林修撰。
靖難師起,叔英奉命募兵廣德,知事不可為,乃沐浴,具衣冠,書絕命辭畢,自經而死。
其為忠臣,與所傳孝子、慈弟、義婦事相類,是于大倫,死于憾矣。
世有知其詳者,安得不感涕而錄之。
嗚呼,哀哉! 天台方克勤,洪武四年知濟南府事。
時始有诏,民墾廢田者,閱三載乃稅。
吏徼近功,不俟期斂之,複以田定其科繇,民益惰,田不增辟。
克勤與民約定,為簡書,列其丁産,為上、中、下三等,複析為三,每有征發,恒視書為則,吏不敢夤緣為奸。
宋景濂撰克勤墓志載此事。
春按,此今日三等九則之法也。
有事均繇者,徒論田糧,而不酌之丁産,繇其得均乎:《宋史》葉衡知臨安府于潛縣,戶版積弊,富民多隐漏,貧弱困于陪輸。
衡定為九等,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