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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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字以賜之。
初,公以康熙己醜年十二月初五日生,有日者推之曰:“福星也,位極人臣,壽享大耋。
”已而果驗。
乾隆九年,舒少司馬赫德上廢科目疏。
其略雲:“科舉憑文而取,案格而官,已非良法。
況積弊已深,僥幸日衆。
古人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官所當為之職事也。
今之時文,徒空言而不适于用。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
墨卷房行,輾轉抄襲,膚辭詭說,蔓衍支離,以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二。
士子各占一經,每經拟題多者不過百餘,少者僅止數十,古人畢生活之而不足,今則數月為之而有餘。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三。
表判可以預拟而得,答策就題敷衍,無所發明。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四。
且人材之盛衰,必于心術之邪正。
今之僥幸求售者,弊端百出。
探本清源,應将考試條款改移而更張之,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實學之道”雲雲。
奉旨饬議。
時鄂文端公為首相,力持議駁雲:“謹按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學,漢以後出于郡縣吏,魏晉以來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舉。
科舉之法,每代不同。
而自明至今,則皆出于時文。
三代尚矣,漢法近古而終不能複古,自漢以後累代變法不一,而及其既也,熙朝新語。
莫不有弊。
九品中正之弊,毀譽出于一人之口。
至于賢愚不辨,閥閱相高,劉毅所雲‘下品無高門,上品無寒士’者是也。
科舉之弊,詩賦則隻尚浮華而全無實用,明經則專事記誦而文義不通。
唐趙匡舉所谡習非所用,用非所習,當官少稱職吏者是也。
時文之弊,則今舒赫德所陳奏是也。
聖人不能使立法之無弊,在乎因時而補救之。
蘇轼有言,觀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道在于責實。
蓋能責實,則雖由今之道而振作鼓舞,人才自可奮興。
若專務循名,則雖高言複古,而法立弊生,于造士終無所益。
今舒赫德所謂時文經義以及表判策論皆為空言,剿襲而無所用者,此正不責實之過耳。
夫凡宣之于口,筆之于書者,皆空言也。
何獨今之時文為然。
且夫時文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在其弊而守之不變者,非不欲變,誠以變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後。
且就此而責其實,則亦未嘗不适于實用,而未可一概訾毀也。
蓋時文所論皆孔孟之緒餘,精微之奧旨,未有不深明書理,而得稱為佳文者。
今徒見世之腐爛抄襲,以為無用,不知明之大家如王鏊、唐順之、瞿景淳、薛應旂等,以及國初諸名人,皆寝食經書,冥搜幽讨,殚智畢精,殆于聖賢之義理心領神會、融洽貫通,然後參之經史子集,以發其光華,範之規矩準繩,以密其法律,而後乃稱為文。
雖曰小技,而文武幹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于其中。
至于奸邪之人、迂懦之士,本于性成,雖不工文,亦不能免,未可以為時藝咎。
若今之抄襲腐爛,乃是積久生弊,不思力挽末流之失,而轉咎作法之涼,不已過乎?即經義表判策論等,苟求其實,亦豈易副?經文雖與《四書》并重,而積習相沿,慢忽既久,士子不肯專心肄習,誠有如舒赫德所雲數月為之而有餘者。
今若著令為甲,非工不錄,則服習講求,為益匪淺。
表判策論皆加核實,則必淹洽乎詞章,而後可以為表。
通曉乎律令,而後可以為判。
必有論古之識,斷古之才,而後可以為論。
必通達古今,明習時務,而後可以為策。
凡此諸科,内可以見其本原之學,外可以驗其經濟之才,何一不切于土人之實用?何一不見之于施為乎?必變今之法,行古之制,則将治宮室,養遊士,百裡之内,置官立師,獄訟聽于是,軍旅謀于是,又将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毋乃徒為紛擾,而不可行。
又況人心不古,上以實求,下以名應。
興孝,則必有割股廬墓以邀名者矣。
興廉,則必有惡衣菲食、弊車羸馬以飾節者矣。
相率為僞,其弊尤繁。
甚至借此虛名,以幹進取,及乎莅官之後,盡反所為,至庸人之不若。
此尤近日所舉孝廉方正中所可指數,又何益乎?若乃無大更改,而仍不過求之語言文字之間,則論策今所見行,表者賦頌之流,是詩賦亦未嘗盡廢。
至于口問經義,背誦疏文,如古所為帖括者,則又僅可以資誦習,而于文義多緻面牆。
其餘若三傳科、史科、名法、書學算、崇文、宏文生等,或駁雜蕪紛,或偏長曲枝,尤不足以崇聖學而勵真才矣。
則莫若懲循名之失,求責實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補救之為得也。
我皇上洞見取士源流,所降谕旨,纖悉畢照。
司文衡職課士者,果能實心仰體,力除積習,杜絕僥幸,将見數年之後,士皆束身詩禮之中,潛心體用之學,文風日盛,真才日出矣。
然此亦特就文學而言耳。
至于人之賢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決定者,故立法取士,不過如是。
而治亂盛衰,初不由此。
無俟更張定制為也,舒赫德所
初,公以康熙己醜年十二月初五日生,有日者推之曰:“福星也,位極人臣,壽享大耋。
”已而果驗。
乾隆九年,舒少司馬赫德上廢科目疏。
其略雲:“科舉憑文而取,案格而官,已非良法。
況積弊已深,僥幸日衆。
古人詢事考言,其所言者即其居官所當為之職事也。
今之時文,徒空言而不适于用。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一。
墨卷房行,輾轉抄襲,膚辭詭說,蔓衍支離,以為苟可以取科第而止。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二。
士子各占一經,每經拟題多者不過百餘,少者僅止數十,古人畢生活之而不足,今則數月為之而有餘。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三。
表判可以預拟而得,答策就題敷衍,無所發明。
此其不足以得人者四。
且人材之盛衰,必于心術之邪正。
今之僥幸求售者,弊端百出。
探本清源,應将考試條款改移而更張之,别思所以遴拔真才實學之道”雲雲。
奉旨饬議。
時鄂文端公為首相,力持議駁雲:“謹按取士之法,三代以上出于學,漢以後出于郡縣吏,魏晉以來出于九品中正,隋唐至今出于科舉。
科舉之法,每代不同。
而自明至今,則皆出于時文。
三代尚矣,漢法近古而終不能複古,自漢以後累代變法不一,而及其既也,熙朝新語。
莫不有弊。
九品中正之弊,毀譽出于一人之口。
至于賢愚不辨,閥閱相高,劉毅所雲‘下品無高門,上品無寒士’者是也。
科舉之弊,詩賦則隻尚浮華而全無實用,明經則專事記誦而文義不通。
唐趙匡舉所谡習非所用,用非所習,當官少稱職吏者是也。
時文之弊,則今舒赫德所陳奏是也。
聖人不能使立法之無弊,在乎因時而補救之。
蘇轼有言,觀人之道在于知人,知人之道在于責實。
蓋能責實,則雖由今之道而振作鼓舞,人才自可奮興。
若專務循名,則雖高言複古,而法立弊生,于造士終無所益。
今舒赫德所謂時文經義以及表判策論皆為空言,剿襲而無所用者,此正不責實之過耳。
夫凡宣之于口,筆之于書者,皆空言也。
何獨今之時文為然。
且夫時文取士,自明至今,殆四百年,人在其弊而守之不變者,非不欲變,誠以變之而未有良法美意以善其後。
且就此而責其實,則亦未嘗不适于實用,而未可一概訾毀也。
蓋時文所論皆孔孟之緒餘,精微之奧旨,未有不深明書理,而得稱為佳文者。
今徒見世之腐爛抄襲,以為無用,不知明之大家如王鏊、唐順之、瞿景淳、薛應旂等,以及國初諸名人,皆寝食經書,冥搜幽讨,殚智畢精,殆于聖賢之義理心領神會、融洽貫通,然後參之經史子集,以發其光華,範之規矩準繩,以密其法律,而後乃稱為文。
雖曰小技,而文武幹濟英偉特達之才,未嘗不出于其中。
至于奸邪之人、迂懦之士,本于性成,雖不工文,亦不能免,未可以為時藝咎。
若今之抄襲腐爛,乃是積久生弊,不思力挽末流之失,而轉咎作法之涼,不已過乎?即經義表判策論等,苟求其實,亦豈易副?經文雖與《四書》并重,而積習相沿,慢忽既久,士子不肯專心肄習,誠有如舒赫德所雲數月為之而有餘者。
今若著令為甲,非工不錄,則服習講求,為益匪淺。
表判策論皆加核實,則必淹洽乎詞章,而後可以為表。
通曉乎律令,而後可以為判。
必有論古之識,斷古之才,而後可以為論。
必通達古今,明習時務,而後可以為策。
凡此諸科,内可以見其本原之學,外可以驗其經濟之才,何一不切于土人之實用?何一不見之于施為乎?必變今之法,行古之制,則将治宮室,養遊士,百裡之内,置官立師,獄訟聽于是,軍旅謀于是,又将簡不率教者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毋乃徒為紛擾,而不可行。
又況人心不古,上以實求,下以名應。
興孝,則必有割股廬墓以邀名者矣。
興廉,則必有惡衣菲食、弊車羸馬以飾節者矣。
相率為僞,其弊尤繁。
甚至借此虛名,以幹進取,及乎莅官之後,盡反所為,至庸人之不若。
此尤近日所舉孝廉方正中所可指數,又何益乎?若乃無大更改,而仍不過求之語言文字之間,則論策今所見行,表者賦頌之流,是詩賦亦未嘗盡廢。
至于口問經義,背誦疏文,如古所為帖括者,則又僅可以資誦習,而于文義多緻面牆。
其餘若三傳科、史科、名法、書學算、崇文、宏文生等,或駁雜蕪紛,或偏長曲枝,尤不足以崇聖學而勵真才矣。
則莫若懲循名之失,求責實之效,由今之道振作補救之為得也。
我皇上洞見取士源流,所降谕旨,纖悉畢照。
司文衡職課士者,果能實心仰體,力除積習,杜絕僥幸,将見數年之後,士皆束身詩禮之中,潛心體用之學,文風日盛,真才日出矣。
然此亦特就文學而言耳。
至于人之賢愚能否,有非文字所能決定者,故立法取士,不過如是。
而治亂盛衰,初不由此。
無俟更張定制為也,舒赫德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