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農業、畜牧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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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制度的興盛》第一章《中期的蒙古人及其經濟》,劉榮焌中譯本,中國社會科學院民族史社會史室,1978年),此說得到中外學者的支持,但也有持相反意見的,而後者似乎多從興辦屯田、發展工商業與強化畜牧業管理的角度予以闡發,畜牧業本身的發展似未得史料的充分佐證,相反,史料更多反映了畜牧業衰退的趨勢。

    盡管如此,本文認為,判斷“發展”與否不應片面牧地的分布蒙元時代的牧場、牧地的範圍呈明顯擴大的趨勢。

    除大漠南北(包括窩闊台子闊端以西涼府為中心的“分子”)外,牧地以比較大的規模向南北推進。

    牧地擴大的成因可歸納為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在皇帝和各大斡耳朵等名義下廣建十四道官牧場。

    按其大體方位,屬于大漠南北的牧地有:“折連怯呆兒等處”①,含千戶十九個,百戶一個和其他牧地五處;“玉你伯牙等處”(從上都西北往南至張家口一帶)②,百戶八個,另有十處牧地。

    漠北中部兩道,自東向西:“斡斤川等處”,千戶六個,另有四處牧地;“阿察脫不罕等處”,共十一處牧地③。

    漠北至上都附近、陝西一道:“哈剌木連等處”④,共十五處牧地。

    漠北怯綠連、斡難河至内蒙中部一道⑤:“阿剌忽馬乞等處”,百戶七個,另有四處牧地。

    貝加爾湖東西之地一道:“火裡秃麻”地。

    甘肅境内一道:“甘州等處”,共十二處牧地。

    此外,河北北部有京津地區的“左手永平(治今河北盧龍)等處”(含七處牧地)和“右手固安州等處”⑥(含四處牧地)。

    “蘆州”牧場(“蘆”似應作“廬”,在今安徽合肥地區),山東境内有“益都”牧場。

    雲、貴有“亦奚不薛”牧場。

    南韓境内有“高麗耽羅”(指今南韓濟州島)牧場。

    大漠南北的官牧場均擁有多處牧地,這些牧地都不集中成片,而是散處各地;并且,每一道牧場的牧地散布的地域比較廣闊,分布于原有的封地之間。

    并且,往北新辟了火裡秃麻牧場,向南又在農耕區增置了一些牧場。

     國有牧場牧養的牲畜有馬、牛、駝、騾、羊,以馬為主。

    馬匹“或千百,或三五十”為群,左股烙有官印,号“大印子馬”。

    從夏到冬,“随地之宜,行逐水草”,十月返回本牧場。

    元廷于九、十月差太仆寺官往各處點視所産之駒,烙上官印。

    各地牲口數造蒙、回、漢字文冊存檔、上報,“其總數蓋不可知也”。

    牧人稱哈赤、哈剌赤,“父子相承任事”,設千戶、百戶管領。

    另有昔寶赤、火你赤等怯薛職官掌管牧場。

    如有三馬病死,牧人必須賠償大局限于史料;并且,我們總不能這樣推論,牧區獲得了多方面的支持而無助于畜牧業的發展。

    ①折連怯呆兒即折連川,在今吉林通遼市東北。

    各道牧場包含的地名一時多難考訂,這裡僅從各道牧場中選出可以指出今地者以概見每道的大緻範圍和走向。

     ②其中桃山(太師月赤察兒所在桃山分出地),應在今張家口西北。

     ③兩道均于怯魯連置有牧地,後一道有“成(稱)海後”牧地。

     ④内“軍腦兒地”在烏蘭巴托東南面,“雲内州(治今内蒙土默特左旗西北)地”與“察罕腦兒地”(今内蒙太仆寺旗東南、上都附近)在内蒙,“開成路黑水河地”應在今陝西周原南面。

    而“玉龍■徹地”似指今内蒙二連浩特附近的玉龍棧而非中亞境内的玉龍傑赤。

     ⑤阿剌忽馬乞,在今内蒙阿巴哈納爾旗東北。

     ⑥内“青州”疑有誤,當作“清州”,治今河北青縣。

     牝馬一匹,死二匹償二歲馬一匹,死一匹償牝羊一隻,“其無馬者以羊、駝、牛折納”。

    泰定年間還為皇家特需的黑玉面、赤花、赤玉面等“有毛色之馬”(号“異樣馬”)“别賜牧地,自為一群”。

     元代一批宗王南下進駐各地,是牧地擴大的又一重要原因。

    這些宗王們一般都擁有相當規模的圍獵場所,其中便包含一定數量的牧地。

    宗王們可分為軍事出鎮和因故留駐兩種類型,前者從忽必烈時代開始分封,一般以各自的投下分地為基點,分鎮陝甘、雲南、吐蕃、河西、江淮、漠北、遼東等要害地區(轄區往往有所變動),其中除去分鎮漠北等地的宗王外,南下的主要有安西王(駐京兆)、雲南王和梁王(鎮雲南)、西平王(鎮吐蕃)、鎮南王(鎮江淮)、威順王(鎮武昌)、宣靖王(鎮益都)、宣讓王(鎮廬州)等。

    另有幾名曾被放逐的宗王:仁宗分鎮懷州,文宗先後被安置在海南、金陵、江陵,順帝被安置在桂林。

    據《大元馬政記》載,陝西行省“無牧地”,至元三十年曾為所拘刷馬匹的交納地點請示元廷,答複是:“先有成言,與阿難答(即安西王)。

    ”同書記載,江淮地區拘刷到的馬匹按例交鎮南王,而雲南的貢馬也往往就地撥給雲南王①。

    可見,鎮王一般都在轄地内置有牧地,有的還采取種種手段,大幅度擴充牧地②。

     少數宗王因種種原因,一度留駐位下分地,較著名的有察合台曾孫阿隻吉大王(駐管州,治今山西靜樂縣)、貴由後人大名王(駐大名)、窩闊台後王小薛大王(駐汴梁等地)、别裡古台後王霍曆極(駐恩州,治今山東恩城)等,這些宗王同樣保留原有的遊獵風俗,他們的牧地多數由朝廷頒賜,并且,“諸藩牧馬地,民不敢犯”。

    以小薛大王為例,他的分地原在睢州(治今河南睢縣),至元二十八年,朝廷特賜潞州一帶作為他的牧地③。

    搠隻哈撒兒後人八不沙大王也是留駐宗王,擁有包括牧地在内的“營盤地土”一萬一千餘頃④。

    值得一提的是,諸王、公主、驸馬多數留駐蒙古本土而遙領征服地區的分地,但他們往往派遣“随營諸色戶計”,“前來随處看守莊子,放牧頭匹”⑤,因而,可以比較肯定地說,為數衆多的分地,特别在中原、華北的廣大地域内的分地中,散布着許多貴族的牧地。

     驿站也擁有牧地。

    據馬可·波羅記述,驿站站馬一半應役,一半留牧地牧養,以一月為周期,互相取代①。

    因而,在有條件地帶,置有不得“侵冒”①《元史》卷十八《成宗紀》一。

     ②詳袁桷:《鄭公行狀》,《清容居士集》卷三二;《元吏》卷八《世祖紀》五,卷一三五《塔裡赤傳》,卷一五一《奧登世英傳》等。

     ③《山右石刻叢編》卷三六,《潞州學田記》。

     ④《通制條格》卷二八《擾民》;《元史》卷二一《成宗紀》四。

     ⑤《通制條格》卷二《戶令·至元八年聖旨·諸王公主驸馬并諸官員戶計》。

    ①《馬可波羅行記》中冊第2卷第97章《從汗八裡遣赴各地之使臣鋪卒》,并見《剌木學本第2卷第20章之異本”(注戊)。

    沙海昂注、馮承鈞譯,商務印書館。

    馬匹一般由站戶分散飼養,在牧區和農牧交彙的“牧馬草地”②的情況應該比較普遍。

     以上列舉了蒙元時代牧地形成的幾個主要成因,從中可約略看出全國牧地的分布狀況,而這種狀況又與畜牧業的發展水平基本一緻,即與各地牲畜的多寡基本一緻。

    就全國範圍而言,北方、西北地區自不待言;江南地區“養馬者少”,所以牧地主要分布在長江以北,從《大元馬政記》記載的“和市”及“拘刷”數額綜合考察(“和市”、“拘刷”的對象不僅是漢地民戶,更主要的是諸王、貴戚乃至包括蒙古、色目人在内的官員、軍士和站戶),以馬為主要标志的畜産品的數量最多的是腹裡地區,其中河北有大都、興和、真定、河間、保定、大名、廣平、順德、永平諸地,山東有益都、般陽、濟南、泰安、東平、濟甯、德州、淄萊、曹州、東昌、恩州、濮州、甯海、冠州、高唐諸地,山西有冀甯、晉甯、大同諸地。

    河南行省有汴梁、衛輝、淮東、荊湖北道、汝甯、安豐、泸州、南陽、安慶、德安、歸德等地。

    遼陽、陝西、湖廣則次于上述地區。

     畜牧業的影響及其衰敗遊牧民族的價值觀念在蒙元時代影響深廣。

    從文獻和文藝作品反映的情況看,畜産品已在全國範圍内被當作“準折”财産的重要依據,政府亦将“多養牸牛、母羊”作為勸農桑、正風俗的一項重要内容,廣泛号召“各縣鄉有宜畜牧去處”的“有力之家”,“随時牧放,如法栅圈”①,因而,寺院、官僚、地主甚至一般百姓比較普遍地從事牲畜的牧養,從而為農業經濟注入了新的活力。

    然而,蒙元時代的畜牧業也具有明顯的時代特色,或者說,它雖是一個統治民族的優勢,但其規劃與發展又存在無法克服的弱點,這可從以下兩個主要方面體現出來。

     首先,蒙元時代的畜牧業以官營和貴族經營為主,建立全國性的統一政權後,元廷雖然采取了一些措施,改善牧區的條件,但僅限于利用中原的人力物力彌補畜牧業的不足,而沒有象重視農桑那樣,從發展經濟角度,着眼于農業與畜牧業的優勢互補,全面組織規劃畜牧業的發展,當然更不可能注重生産關系的改善。

    忽必烈統治後期,盧世榮看到了當時的供求矛盾,提出一個大膽的規劃,這就是,用官方财力在上都、隆興等路組織币、帛,到牧區貿易羊馬,選蒙古人牧養,收取皮、毛、筋、角、酪酥等物,給牧人二分,區設置牧地的條件無疑更好一些。

     ②如“大同東勝州之吳灤永興馬牛三驿”就置有“牧馬草地”(黃溍:《遼陽等處行中書省左丞亦辇真公神道碑》《黃金華集》卷二四)。

     ①王結:《善俗要義》之四《育牝■》,見《吏學指南》(外三種),《元代史料叢刊》浙江古籍出版社1988年版。

    王結是元中期大臣,大德年間曾任典牧太監,仁宗即位時出為順德路總管,官止于翰林之職。

    元政府将他的這篇著述發往各地,予以推廣。

     官取八分;“馬以供軍興,羊以充賜予”(《元史·盧世榮傳》)。

    盧世榮這一設想的積極意義在于,通過承包方式,将牲畜交給牧民放養,從而使之擺脫對貴族的隸屬關系②。

    這樣,元廷所必需的牲畜就有了可靠源。

    顯然,盧世榮的計劃并未得到推行,終元一代,“軍興”與“賜予”這兩項最大的畜産品支出是采取消極手段,即通過大規模所謂的“和市”、“拘刷”等方式去實現的。

    官營與貴族經營畜牧業不但沒有為元廷提供堅實的經濟基礎,還給農耕區帶來了很大的騷擾與破壞。

    在征服中原前後,由于生活和軍馬飼養的需要,部隊及其随營團體(奧魯營)大量廢耕田為牧地,一些貴族與軍将還乘勢搶占、擴充牧地。

    後來,随着大批軍隊的退出和統治的穩定,這種勢頭在忽必烈時期得到遏制①,并且,元廷又多次頒布退還耕地的法令,原先在農耕區的牧地呈現縮小的趨勢②,但如上文所述,中原、華北地區仍然分布着一批牧場,這些牧場由特權階層經營,并伴随大規模的圍獵活動,便不可避免地帶有很大的破壞性:在撫州(即隆興府,治今河北張北)、宣德(治今河北宣化)、雲州(治今河北赤城縣北雲州)、興州(治今河北灤平西)、松州(治今遼甯赤峰市西南)和固安等農牧交彙區一線,每年定期有官馬、官駝前來放養(馬從夏至冬,駝自九月初到次年四月)。

    中原、華北地區牧地的馬匹則随時縱放、散逸在廣大農田之間,因而,牲畜“嚼食桑棗果木諸樹”、“侵擾居民,蹂踐禾稼”③的事件不勝枚舉而無法禁止。

    政府和諸王馬駝有時還直接攤派民戶飼養;國有馬匹的飼料每年“征諸内地”,造成“民日益病,而有司賦之日益急”的局面,又給内地帶來極大的騷擾①。

    其次是政局與自然災害的影響。

    元朝統一後,大漠南北人口大幅度增加,元廷通過設置屯田、發展工商和南糧北調等措施,并在實際上将漢地的畜牧業當作大漠南北的補充,一時維持了牧區社會經濟的相對穩定。

    然而,②蒙元時期草原牧民對貴族和各級首領的隸屬關系進一步加強,經濟上他們必須承受國家與貴族軍将的雙重剝削。

    而被擄掠來的中原百姓實際處于牧奴的身份地位(張養浩:《驿卒佟鎖住傳》,《歸田類稿》卷一;蘇天爵:《元故正議大夫佥宣徽院使用貞侯神道碑銘》,《滋溪文稿》卷十七)。

    顯然,上述生産關系不利于畜牧業的發展。

     ①如至元前期,四怯薛官要求割大都近郊牧馬,察必皇後說:“向初到定都時,若以地牧馬則可,今軍蘸俱分業已定,奪之可乎?”予以制止(《元史》卷一一四《察必傳》);至元二十八年,安西王府仗勢強奪的十多萬頃民田也理退給農民(《元史》卷一五四《鄭制宜傳》)。

    另見《元史》卷八《世祖紀》五,卷一三五《塔裡赤傳》,卷一三六《阿沙不花傳》,卷一五一《奧登世英傳》等。

    ②《元史》卷二一《成宗紀》四:大德七年(1303)正月乙酉,“益都諸處牧馬之地為民所墾者,畝輸租一鬥太重,減為四升。

    ”益都諸處是廢耕為牧最典型的地區之一,元代前期墾田輸租已得到政府認可,這個事例無疑有很大的普遍性。

     ③除《大元馬政記》外,另可詳見《元史》卷五《世祖紀》二,卷十八、十九、二一《成宗紀》一、二、四等載籍。

     ①馬祖常:《記河外事》,《馬石田先生集》卷八。

     政局連續動蕩而導緻的戰争和自然災害的襲擊很快打破了這種穩定與平衡,也給畜牧業造成了直接的損害。

     先說戰争的影響。

    元初阿裡不哥與乃顔的叛亂相繼被鎮壓後,接着是持續八年之久的海都、都哇的反叛。

    嶺北行省建立後,似給草原的安定帶來轉機,但不到十年,統治集團内部争奪皇位的鬥争愈演愈烈,大漠南北一次又一次地卷入戰亂之中。

    政局動蕩給畜牧業帶來了兩點直接危害,第一,元廷加緊了對戰馬的搜括。

    據《大元馬政記》載,世祖時期共刷馬五次,最後一次預定十萬匹,竭盡全力,止得七萬有餘,其結果,“為刷馬之故,百姓養馬者少”。

    盡管如此,成宗登位後不久,仍嚴令“除懷駒帶駒馬外(除此而外的牝馬已列入征調之列),三歲以上(正常規定是四歲以上)皆刷”,共十多萬匹;文宗即位不久,因鎮壓阿撤罕等叛亂,拘刷二十五萬餘匹;到了天曆前後兩都之戰爆發期間,又因“軍事緊急”而“疾速拘收”近六萬匹。

    這樣的“和市”、“拘刷”在泰定以前達百萬匹之多。

    軍情急迫對大漠南北以外幾次大規模的征斂從另一側面反映了漠北已無力為戰争提供全部裝備,而竭澤而漁式的搜括又瓦解了在“邊圉乏馬”的情況下南部尚能提供一定補給的物質基礎。

    第二,戰争加重了自然災害的災情,更加劇了畜牧業的停滞與衰敗。

     自然災害作為影響漠北畜牧業的主要原因,這一點受到中外學者越來越多的關注①,蒙元時代見于記載的主要災情發生在中統二年(1261)三月(和林至謙州一帶火災)②、至元二十四年(1287)(北邊大風雪與連續七晝夜的“土雨”)(《元史·世祖紀十一》)、大德五年(1301)七月(稱海至北境十二站大雪)(《元史·成宗紀三》)、大德九年(1305,乞祿倫“大風雪”)③、延祐三年(1314)春(鐵裡幹驿“風雪沙土”)④、延祐四年(1317)(朔方“風雪”)⑤、延祐七年(1320)七月(諸王告住等部火災)(《元史·英宗紀一》)、至順元年(1330)九月(鐵裡幹、木鄰等三十二驿旱)(《元史·文宗紀三》)和至順二年(1331)八月(斡兒朵思之地“頻年災”)(《元史·文宗紀四》)。

    上述重大災害往往都與戰亂交織在一起,如至元二十四年北邊大風雪發生時正值海都、都哇反叛,并一度擊敗元朝漠北駐軍,控制了和林(《元史·馬紹傳》)。

    延祐四年周王和世?的支持者于關①最具代表性的是日本學者的觀點,見原山煌:《關于蒙古遊牧經濟之脆弱性的劄記》,《東洋史研究》41&mdash2,1982;吉田順一:《讀原山煌<關于蒙古遊牧經濟之脆弱性的劄記>》,《内陸亞細亞史研究》11,1984;吉田順一,《蒙古遊牧的?基礎》,《蒙古研究》11,1980。

     ②王恽:《中堂事記》上,《秋澗集》卷八○。

     ③虞集:《宣徽院使賈公神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七。

     ④《經世大典·站赤》“延祐元年四月七日條”。

     ⑤虞集:《宣徽院使賈公神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七。

     中發動兵變,兩個月後禍及和林,這時亦正值漠北“大雪,深丈餘”⑥。

    ⑥虞集:《蘇公墓碑》,《道園學古錄》卷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