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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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醜)三年大明永樂十九年
春正月
1月1日
○甲子朔,上在豐壤離宮。
群臣以朝服,遙賀帝正于昌德宮,樂懸而不奏。
以白衣、烏紗帽進手帕,諸道進箋獻方物。
上王命宗親諸君及二品以上外,毋得親賀。
上上壽,親勳宰執鹹以吉服侍宴,凡五十八人,宴會之盛,近所未有。
是宴也,始用樂。
上不戴花,揷於案床,巾用黑、器用漆。
酒行,上王拭涕謂左右曰:「昔日主上爲壽於我,卽入內爲壽,今日不見此事也。
」上亦流涕。
樸訔以上王不樂,欲作歡,乃起舞,諸人繼之。
上扶上王立,上王曰:「一國群臣愛我若是,何哉?」再言:「予實有福。
」蓋以付托得人而自慶之辭也。
上王起舞久,許稠啓曰:「恐勞聖體。
」上王曰:「我每日乘山射雉,亦無所勞。
此安足爲勞?」稠扣頭曰:「每日乘山,臣常爲慮。
」上王曰:「誠哉,儒生之言也!」乃罷。
上扶掖入內,夜已二鼓矣。
先是,每歲除夜,賜佩刀、弓箭等物于入直臣僚,以爲賭注,至是方在三年之內,以戲事除之。
1月2日 ○乙醜,上還自豐壤離宮。
1月3日 ○丙寅,視事。
謂近臣曰:「比年饑饉,民或絶食。
諸敬差官不顧大義,惟以辦事爲心,往年民間所貸義倉之穀,徵納太急,民受其弊。
其諭敬差官,民之貧不能償者,勿令強徵。
予在深宮,民間之事不得盡知,如有利害切於民間者,爾等當悉啓之。
」又曰:「佛氏之道,無益於禍福明矣。
父王不崇信,我若崇信,則今母後昇遐,當此哀慕之時,豈不大設佛事,以修冥福乎?然七七之齋及先王忌齋,略設水陸,不廢舊事而已,須令民庶知此意。
」 1月4日 ○丁卯,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自禦豐壤離宮以後,屢出遊獵。
○禮曹請:「申明禁酒之令,雖時祭上塚,皆用茶,不得用酒。
」上命祭祀用酒者勿禁。
1月5日 ○戊辰,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李庸上言曰:「今獻陵山水布置,回龍顧祖,誠爲大地。
然於左山之內,稍有向外之支、傷破之隴,深爲未便。
昔郭景純曰:『靑龍蜿蜓。
』範越鳳歌曰:『似龍蟠兮,如象捲。
宛轉有情,無遠近。
先看回抱要分明,縮爪藏牙無背反。
』又曰:『欹側不正,在左則爲不可,皆當辨而治之可也。
』《至玄》論曰:『山有不足,法貴添增。
』伏望於向外之支,特命有司,爲山向內,栽植松栢,培養吉氣。
」 李陽達啓曰:「水口大山鎭塞小山,雖不回顧,不爲害也。
又書雲:『有贅疣則去之。
』況此小山嫩枝,餘氣向外,宜於寒食堀去栽松。
」上從陽達言。
○禮曹判書答日本九州摠管書曰: 披閱華緘,從審體履康裕,欣慰。
仍蒙專人來告本國使臣回還聲息,深以爲喜。
所獻禮物,謹啓收訖,玆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七十匹,就付回價。
不腆爲愧,惟照領。
卽辰尙寒,冀調保,不宣。
又答九州都元帥書曰: 累承手翰,獲諳體氣葉吉,欣慰殊深。
所獻禮物,俱已啓達收納。
諭及大鏞,因年來貴國諸鎭求去殆盡,未克塞請,良用爲愧。
姑將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三十匹,就付回價,惟領納。
時寒,希自愛,隻此。
參議答藤元九書,回賜黑麻布三十匹、緜布百八十匹。
時,日本諸島使者絡繹,驛路疲弊,其來往之路,分爲二道。
1月6日 ○己巳,視事。
○命讓寧大君祿俸以利川倉穀給之,其紬布楮貨,亦以米穀準給。
○禮曹正郞金復恒答多多良滿世書曰: 人至辱書,備承君家世勤通好。
所獻禮物,謹已啓達,上嘉之,命本曹厚待來價,仍賜緜布二百六十匹、黑細麻布四十匹,給付回使,惟足下照領。
佐郞房九達答宗金書,給緜布七十匹。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
1月7日 ○庚午,停人日賀禮。
○前此有被虜漢人自倭逃來者,上命給衣食而館之,至是解送遼東。
○上以遺典,多藏于忠州史庫,親閱書籍簿,擇其切於觀覽者,遣藝文奉敎鄭周生取來。
1月8日 ○辛未,月犯畢岐星。
○親傳齊陵春享香祝。
1月9日 ○壬申,親傳宗廟、啓聖殿、健元陵、文昭殿香祝。
○兵曹奉宣旨,發百官品從及京畿丁夫,栽松于豐壤離宮、西離宮、獻陵、廣孝殿後岡。
1月10日 ○癸酉,上詣廣孝殿,行春享。
○上曰:「許晩石之事,幼時狂言,不必加罪。
予欲放之,已啓父王,然關係匪輕,有司必不含默。
且晩石今不辨明,後難自明。
義禁府宜加鞫問,務要得情。
」義禁府啓:「晩石年十四時,與上左語曰:『蔔者雲:「吾命極好。
」何時得爲政丞?』上左聞此語,飾辭誣告耳。
」上卽命釋之。
盤石亦以知司諫繫獄,命就職,誅上左。
○洪州人李成言於懷安君子孟宗家奴曰:「州人李才密語其子乙生曰:『吾率禾尺才人,草竊洪州界,則可以得志矣。
如不得志,與三島倭合謀,寇本國,則可以屠城略地,而前日懷安之亂,斯爲下矣。
」孟宗聞之,告牧使趙琓。
琓率李成,騎馹赴京直啓,上命義禁府鞫之。
成以誣告,杖一百,流三千裡。
○野人來獻土宜。
○興寧府院君安景恭卒。
景恭字遜甫,慶尙道順興府人,判門下府事宗源之子。
平易謹恪,登高麗丙辰科,累遷密直司左副代言。
我太祖開國,與諸將相推戴,進左代言,策爲翊戴開國功臣。
官制行,遂拜中樞院都承旨,陞司憲府大司憲,封興寧君。
歷判恭安、漢城府,進封府院君。
嘗按慶尙、全羅、黃海道,寬簡不苛。
卒年七十五,輟朝三日。
諡良度,溫良好樂良,心能制義度。
子,純。
1月11日 ○甲戌,知申事金益精等啓曰:「守令凡有啓達事,不能自達,傳報監司,例也。
今趙琓所啓之事,雖曰關係社稷,勢非甚急。
且監司在隣邑,琓不報監司,擅發馹騎,以幹邦憲。
宜令私馬還任,以示不當來之意。
」上曰:「琓雖報監司,不爲晩也。
今乃亟來,然察之未明耳。
實非私事也,可給馬以遣之。
」 1月12日 ○乙亥,命集賢殿直提學申檣、金赭,授元子《小學》。
時元子年八歲,勤學尊師,不好嬉戲。
○戶曹啓:「田案已成之後,曾受田而未滿科者與新從仕而未受田者,以閑田給之。
或妻遞受夫田,或子孫遞受祖父田,更相折給,而不讎改,因此田案不明。
願自今每三歲取都田單子,令受田者具錄其所受田數字號,納于本曹,以正田案。
如無故而不及限者、或書不以實而瞞官者,奪所受田,許他人科受。
」上命勿奪田,以違令論。
1月13日 ○丙子,上王觀放鷹于松山綠楊之原,遂如樂天亭。
上詣樂天亭問起居。
○禮曹啓:「謹按《周禮》,圭瓚璋瓚皆無臺。
本朝宗廟銀瓚盛於盤,有違古制,請勿用盤。
」從之。
○新置大靜、旌義兼敎導。
○禮曹啓:「進上物目內,於慶尙、全羅二道錄紅柿,而不錄乾柿,錄引鮑,而不錄生鮑。
於鹹吉道錄古道魚,而不錄腹掌醢。
白饊飴糖,惟産於全州,而亦不載錄。
右件等物,宜幷令供進。
且平安道之膏雉、凍魚,濟州之柑子、柚子、洞庭橘、乳柑、靑橘、蔈蒿、榧子、早藿、圓鮑、引鮑、條鮑、搥鮑、烏賊魚等物,亦將趁節供進。
」命除濟州進上。
○宋希璟啓:「今以通信往日本時,覇家臺住倭惟臥仇羅者,以指路隨行至國都。
臣等爲彼所拘,內外不通,惟臥仇羅探彼計謀,一一來報,不顧産業,間關萬裡,乞加賞賜。
」命給緜布六匹。
○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諸驛廩給田,皆山石墝薄不用之地,不足支數月之供,驛吏皆自備以給。
歲在丁酉,人馬位田,始皆收之公廨,以補廩給,而尙且不足,今敬差官又以未立位田,竝屬軍資,宜還給諸驛。
」從之。
○高麗恭讓王女丹陽君禹成範妻王氏申訴曰:「歲在丙申,追封父爲恭讓王,母爲王妃,因命定陵號,給守護戶。
又令與享於高麗八位,令禮曹詳定,而至今未定。
緣此耕田樵芻,靡不爲之,以無定法,未能禁制。
請復陵室旁近奴子一戶,俾令守護。
」上從之,促禮曹詳定施行。
○司憲府啓:「竹山人前延安都護府使樸翺陵辱縣守,且於國喪卒哭前捕魚。
請治其罪。
」以其父永忠爲太祖原從功臣,原之。
1月14日 ○丁醜,上至自樂天亭。
上王遣內臣韓吉文,賜祭于興寧府院君安景恭曰: 生秉忠義之心,而功存社稷;沒有弔恤之禮,而恩極哀榮。
此古今之常規,邦家之彜典也。
惟卿三公華冑,六藝名家。
世襲箕裘之資,少無紈綺之習。
昔麗運土崩,太祖隆興,卿乃知天人去就之機,察運祚興衰之理,贊襄一德,肇造東方,誓以帶礪,勳在旂常。
矧惟耆英宿德,邦國筮龜,若子若孫,世濟其美。
常擬必壽之可期,豈圖元老之不憖?忽焉聞訃,何以爲心?玆將菲薄,伻奠殯次。
於戲!同心戮力,啓王業於無窮;紀德褒功,慰貞魂於不昧。
○上命服喪未終制者,除特旨外,毋得任敍。
1月15日 ○戊寅,鼠齕宗廟一室神主函袱。
○漢平君趙涓等啓:「功臣數小,三功臣嫡長僉摠制以上,依功臣例參朝啓。
」從之。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謂尹淮曰:「棄妻畜妾,風俗衰薄,非國家美事。
功臣雖無嫡子,若賤妾所生,不宜屬之忠義衛也。
」 1月16日 ○己卯,月食。
○視事。
○賜幾杖于昌寧府院君成石璘。
石璘時年八十四,強健不衰。
自製箋謝曰: 乾坤育物,不遺樗櫟散材;雨露施恩,覃及桑楡晩景。
洪纖各正性命,老幼鹹遂生成。
伏念,臣一介腐儒,四朝舊物。
何圖幾杖之賜,薦加鬥筲之資?幸依日月之末光,叨參佐命;顧乏涓埃之小補,褒以輸忠。
雖在懸車,猶霑爵祿。
久生同原壤之無述,殊錫比孔光則有加,枯槁生華,皮膚再肉。
玆蓋伏遇至誠無息,大度有容。
憲章動法乎古先,禮貌尤隆於耆耉。
鳧脛短弱,行攜鳩刻之輕;鮐背瘠消,坐倚烏皮之穩。
慈踰怙恃,保若提孩。
謹當仰體洪私,俯忘沈痼。
期將望秋之蒲質,庶効向日之葵誠。
朝昏一炷之祈天,寧無報應?狗馬寸心之戀主,不間幽明。
箋上,上曰:「予遵古事耳,反以動卿心也。
」 ○上遣內臣,賜祭于安景恭曰: 翊運開國,人臣之大勳;崇德報功,國家之令典。
縱幽明之已隔,盍恩禮之優加?卿聯貂閥閱,累葉文儒。
以剛明之資,服家庭之訓。
識通今古,心篤忠貞。
當麗季之失道,知天命之有歸。
翊戴聖祖,弼成丕基。
蔚有殊勳,載在盟府。
念惟舊德,無愧前賢。
中外歷揚,聲名藉甚。
有子有孫,惟忠惟孝。
方幸弼亮於四世,式著儀表於百僚。
胡不憖遺,而至遽奪?興言及此,曷勝痛傷?伻就素帷,聊陳薄奠。
於戲!心同休戚,玆永肩於始終;恩極哀榮,豈有間於存沒? ○權知成均學諭李馨期,本定山縣吏,匿其世係,冒稱士族,乃登庚子科。
至是,憲府劾曰:「仕進之初,巧飾虛僞,欺罔朝廷,若令從仕,則姦巧冒濫之徒,繼蹤而起。
請依律科罪,從本定役,其保擧金南秀、尹會宗皆論如法。
」上命奪馨期紅牌,餘皆勿論。
○命構昭頃公褈祠堂。
○禮曹判書答源義俊書曰: 使至得書,從審體履淸勝,仍知本國使臣蒙厚慰護送,穩涉海洋,良用爲喜。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倂送管下平宗壽、滿京等使者,亦令禮待。
玆將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四百七十匹,就付回價,惟領納。
正郞金復恒答宗壽、滿景書,賜宗壽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二百八十匹,滿景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三百八十匹。
○全羅道觀察使張允和啓:「金堤郡碧骨堤、古阜郡訥堤潰決,曾命待豐年修築。
臣今巡視,訪問利害,堤岸雖決,而水猶淤塞,堤內良田沈水者鉅萬,且當農月,若緻大決,則堤下農夫,盡爲漂沒。
請加開決,聽民耕種。
」命議政府、諸曹議之,多是允和議,上從之。
金堤郡人樸礎,時爲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上書于上王曰: 金堤郡碧骨堤,自新羅已築之,實東方巨澤。
聖上勵精圖治,凡民之利害,必欲興除。
歲在乙未,命知郡事金倣,監督修治,役民纔二萬,僅二十有餘日,而事功告成,堤下之地,皆爲沃壤,公田之穫,歲計千斛,而軍民之食,亦且足矣。
然則堤之有利於公私審矣。
近有執事者以堂堂之堤,恐獲潰決之罪,妄度修補之難,以爲:「必動民四萬餘人,設木柵五重,然後堤乃完固。
」乃命待豐年修築。
敎命纔下,執事者以爲,國論必不急於斯,使其郡守問民以破決之可否,民亦怯惑阿意,竊議相告曰:「不從破決之問,則當有獨役之苦。
」雖蒙其水利者,靡然曲從。
若令雨則開渠以洩之,旱則防塞以貯之,得其通塞之方,又何慮乎汎濫激岸,乾燥防農之患哉?堤之完固、水之利害,固在監守者之賢不賢如何耳。
其在修築之初,究覈堤之上下、土壤膏塉、田數多少,察其民心之好惡,然後具奏取旨而成之。
其立石紀績,所以著聖代務農字民之政,昭示千古者也。
纔値一年之雨,遽欲棄之,仍而害民者何,毀而利民者何?臣未敢知也。
堤之形,上窄如周道,下廣如丘陵,水不溢於上,則必無潰岸之害,何汲汲乎補築哉?且古阜之訥堤,歲戊戌秋,僅役萬人,閱月而成。
依古者井田什一之法,畫爲經界,受私田九結者,同養公田一結。
其地沃饒,公私所獲,俱爲贍足。
其利之博,立石紀績,亦與碧骨相侔,今不幸値雨潰決,非堤不固,乃監守者不能疏通之緻也。
責有所歸,而執事者反以堤防之處有所不宜,不計省力補決之爲便,輒生妄度。
設以輕動數萬之衆,移築舊堤之下廣蕩之坪,幷入保安縣南郊,堀山野爲渠,西通黔浦之海,以免潰決之患,亦未敢知也。
若欲防塞,則可用七八百之民,不過二十日役。
臣受命南來,道過二堤之岸,補決訥堤,禁毀碧骨,誠今日之急務也。
不然則臣恐堤之上下良田,皆棄於無用也。
伏望殿下,採而納之,幸甚。
命政府、諸曹議之。
吏曹判書許遲請從礎議,領議政柳廷顯等皆曰:「礎與允和所見不同,宜遣朝官,與二人同審以聞。
」宣旨:「昔富平堤堰,遣戶曹、憲府官,同審後修築,尙且決毀。
今遣朝臣,審視往復之間,必屆農時,宜待豐年更築之。
」 ○戶曹啓:「諸司錢穀,日就耗減,名存實無,若不更張,弊將難救。
諸司月令監察,本令六朔相遞,而今也不然,每日分臺,不計月令,任意換差,而爲監察者,亦不用心照管。
自今月令監察毋得輒換,使月令監察,不待祿官齊坐,直坐其司,所管諸事,靡不檢察。
若無時供上及使臣支應等,一應及期事,則以庫外所儲用之,須於翼日,請臺上重記。
月令監察或有故,則須於三日內,差他監察上重記,若有過限,不得上重記者,每月季具報本曹覈實,移文憲府。
且新舊官交代,新掌錢穀置簿交割之法,載在元典。
第以一司一員所掌,或至累萬,未易一一考檢,其軍資、監豐儲倉等各司米??,以所儲年月最久間閣爲首,以千字爲標號,令祿官分掌,當交代時,已反庫米穀,計數傳掌,如有虧欠,移文攸司,隨卽追徵,解由內,明白具錄,以憑後考。
金銀錢帛等諸般之物,亦令分類入庫,其分掌及交付追徵,竝依上項例。
」從之。
1月17日 ○庚辰,視事。
○三韓國大夫人宋氏遣奴于濟州,收無疾、無咎骸骨以歸。
上命濟州按撫使給船隻糧米。
1月19日 ○壬午,視事。
○賜幾杖于玉川府院君劉敞、藝文大提學柳觀。
○上王遣內臣鄭元龍,賜祭于晉山府院君河崙妻辰韓國大夫人李氏。
敎略曰: 晉山旣頹,痛惜之情未已;夫人又逝,弔恤之典斯加。
尙期貞魂,應此寵章。
○宣旨:「司僕官員及養馬等憑調生馬,擅騎內廐馬,甚爲未便。
今後提調外,非行幸與特旨,毋得騎之。
」 ○戶曹啓:「國用黃金幾盡,乞於鹹吉道和州、端川、安邊,每歲春秋發丁夫,各役四十日,採取其三郡貢物,量移他道。
」從之。
安邊每春秋各貢黃金三十三兩,和州四十兩,端川二十七兩。
○禮曹啓:「自今先王忌齋,內資寺設於藏義寺;先後忌齋,內贍寺設於津寬寺,永爲定式。
」從之。
○京畿觀察使啓田地決絶條款:「一,人民或當農時,以遭喪、疫疾等項大故,不得耕作。
奸猾之徒,因其陳荒而起耕,反稱爲白根,終不還給者有之。
今後勒還本主,以爲定法。
其二年以上耕作者,勿論是非,竝從白根。
一,父母早沒,其子息年壯者與幼弱者同居,耕其田而共食,及其成婚,雖各立門戶,以己之耕作已久,妄稱白根,不肯分給者有之。
今後待其年壯,竝令均分。
」 上命因有故,代耕他人田者,限五年竝還其主。
1月20日 ○癸未,視事。
○禮曹啓:「在前文昭殿進上,諸道觀察使但以稀貴新物供進,近來雖非稀貴之物,亦幷供進。
今後新物外,勿令進上。
」從之。
1月21日 ○甲申,視事。
○上遣宦官,賜祭于河崙妻李氏。
敎略曰: 念宗工盡贊襄之道,嘉內助執柔靜之儀。
忽聞訃音,良切傷悼。
聊將薄奠,伻展素帷。
1月22日 ○乙酉,視事。
○忠淸道觀察使啓:「今新置都節制使營於海美,內廂古城在四通之地,無有守護者。
請移德山縣於城內。
」上王從之。
○禮曹據禮賓寺呈啓:「羊豬鷄鴨唐雁,前此分養于水碾、〈在洪濟院洞〉仍火島〈在西江〉等處,差遣權知直長,俾令監養,而不用心喂養,緣此羊豬日瘦。
請於水草好處,依典廐署例,造官廨,分遣本寺官吏監養。
」從之。
1月23日 ○丙戌,視事。
○柳觀上箋謝賜幾杖箋曰: 幸遇明時,得際風雲之會;親逢聖主,偏承雨露之恩。
光生閭裡,喜及族宗。
伏念臣器非瑚璉,材極鬥筲。
叨竊史編之緖餘,未諳理學之蘊奧。
經筵三載之進講,愧乏精微;春秋兩年之撰修,未辨筆削。
況藝文爲文官之領袖,集賢亦賢士之選掄,罔知施爲,冞切感懼。
豈意稀世之寵,薦加腐儒之躬?烏皮穩身,端合鮐背之瘠瘦;鳩刻扶老,實賴鳧脛之步趨。
錫與之榮,前古所罕。
玆蓋伏遇心敦化育,德洽生成。
記臣樗櫟散材,憐臣柔楡晩景。
遂令衰朽,獲荷殊榮。
坐倚興居,保餘齡於旣耗;扶持朝夕,祝聖壽於無疆。
○禮曹啓:「前者命構定、和陵碑閣,然樹碑於傾側之地,立閣爲難。
請移樹平地。
」從之。
○上王命禮曹,諭對馬島商倭表溫而老曰:「通信使宋希璟之還也,貞盛弟熊壽言:『今後不與互市。
』以此觀之,其欲絶交明矣,故一應商倭,竝令勿許接待。
厥後商船受熊壽文契而來者至五隻,國家以希璟所啓,或是傳聞之誤,故許令買賣而歸。
今爾等之來也,又無熊壽辨明之言,然爾等不與熊壽同居,容或不知。
今後商船之來也,明知其事以來。
」 1月24日 ○丁亥,上王幸樂天亭。
上先詣樂天亭,迎候置酒,柳廷顯、李原、趙涓、趙末生、許稠、洪敷、河演、金益精侍。
○上遣宦官,賜祭于上洛伯金士衡妻馬韓國大夫人樸氏。
敎略曰: 先正推誠,功在社稷。
國家惇禮,恩及閨門。
惟樸氏稟性慍柔,操行淑愼。
相厥宗工,爵爲命婦。
忽聞訃音,倍切傷悼。
玆將菲薄,伻奠繐帷。
優加恒典,用慰貞魂。
大臣妻死,未有賜祭者,以河崙、金士衡有功於國,特賜之。
1月25日 ○戊子,上還自樂天亭。
○上王遣兵曹參議尹淮,諭議政府、六曹曰:「予從近講武,欲與主上偕行,主上時未終制,人必有疑。
然豈使佩弓矢,逐禽獸乎?但欲常常見之,不離左右耳。
予旣老矣,非主上,誰與同懽?卿等幸無怪也。
」 ○兵曹啓曰:「奉王旨使臣外,不得擅發馹騎,已有著令。
今礪山縣監趙玗、洪州牧使趙琓擅騎赴京,且驛丞莫敢誰何。
自今事幹謀叛,情迹近似者,以雙馬直達,情不近似者,須報觀察使,違者科罪。
」從之。
○囚鄭周生于義禁府。
初,上遣周生于忠州也,命之曰:「毋夜行,以愼行邁。
」戒其犯夜倍道也。
周生遂稽留旬日,乃命鞫之。
1月26日 ○己醜,上王還豐壤離宮。
○上視事。
1月27日 ○庚寅,視事。
○以漆原君尹子當爲賀聖節使。
○命囚忠州判官樸就新于義禁府,以請留鄭周生也。
1月30日 ○癸巳,親傳宗廟、文昭殿、山陵朔祭香祝。
○前此,以鄭道傳所撰《高麗史》,間有與史臣本草不同處,且稱制勑、稱太子之類,語涉僭踰,命柳觀、卞季良讎校,至是書成乃進。
二月 2月1日 ○甲午朔,親祭廣孝殿。
○視事。
○朝豐壤宮。
○遣判府事樸子靑、禮曹參議許晐于獻陵,監督開渠種柳。
○囚行大護軍任君禮于義禁府。
2月2日 ○乙未,上還自豐壤。
○讓寧大君禔令冶工造窓戶粧鐵,利川縣守愼以衷聞而疑之,呼冶工問曰:「汝造兵器幾何?」禔遂上書訴冤,上命義禁府,囚以衷鞫之。
○行司直洪仁富妻覲親于鹹吉道,上命賜米二十石、豆二十石。
仁富妻,上之乳媪也。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啓:「船上火炮,年久無氣。
請改給新,仍遣放火慣熟人七八,以年久不用火炮,敎習士卒。
又抄道內曾經萬戶、千戶慣於船上者及閑良人,竝率赴巨濟島防禦。
」上王從之。
2月3日 ○丙申,日珥。
○鹹吉道觀察使啓:「甲山郡境連彼土,防戍甚苦,故其子弟未有從仕于京者,僅有解文算爲鎭撫者,亦未有錄用之典。
請依北靑、慶源例,每年一人除鹹興土官。
」上王從之。
2月4日 ○丁酉,遣宦官,賜羊酒于讓寧君禔。
2月5日 ○戊戌,視事。
○罷鄭周生職,釋樸就新還任。
○敎曰:「比年以來,水旱相仍,連歲饑饉,前年尤甚,民生可哀。
各道監司、守令仰體予意,持賑濟之物,殘疾人爲先賑給。
將遣朝官,巡問閭閻,如有一民飢死者,從重科斷。
」又敎曰:「各官書冊闆本,主者不爲用心照管,緻使散棄。
宜令所在官吏整頓收貯。
」 ○吏曹判書孟思誠以父病辭,不允,命給傳、賜藥遣之。
思誠父希道時住忠淸道溫水縣。
○戶曹啓:「寺社奴婢,皆屬典農寺,有田者收米貢,無田者收布貢,而各司奴子收貢,未有定式。
請依典農寺奴子例,所耕田三結以上,收米貢。
」從之。
2月6日 ○己亥,書雲副正趙義玽告期服,吏曹請令出仕,上曰:「我朝期功之服,給暇甚迫,有司又從而請令出仕,是豈厚倫之道乎?今後朝廷使臣出來時外,毋令出仕。
」 ○禮曹啓:「侍衛軍士百日行喪後,請祥禫之暇,欲歸其鄕者頗多。
謹稽《朱文公家禮》,祥禫之祭,皆行於祠堂。
《經濟六典》起復人員大小祥祭,給暇三日,禫祭五日。
自今軍士祥禫,依六典給暇,令祭於祠堂。
」從之。
2月7日 ○庚子,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上遣宦官李村問起居。
○全羅道觀察使以年兇,請除奴婢貢,從之。
○鹹吉道觀察使啓:「自端川碁原驛至施利驛,裡數甚遠。
且踰磨雲嶺,嶺路高險,人馬俱困,不勝其苦。
嶺下有古館基,請置合排,以附近人民屬之。
且洪原平浦驛吏,不過一二戶,請選民戶,置合排以助之。
」上王從之。
2月8日 ○辛醜,節日使尹子當如京師,賜衣服、笠靴。
上以黑衣、烏犀帶拜表,百官以朝服行禮,樂陳而不作。
○命慶尙道觀察使,祭晉山府院君河崙墓。
2月9日 ○壬寅,上朝樂天亭。
上王還豐壤。
路上,召兵曹參議尹淮曰:「近日我將行幸,我若累日不還,主上必憂定省之曠,我亦豈不欲與主上偕行?況大妃已卽世矣。
主上爲誰獨留都耶?其以予意,宣告三議政。
」因而墮淚。
○兵曹啓:「乳牛所專爲供上而設,置諸員二百,每年遷轉,官至五品,而爲別坐者不考能否,名存實無,請罷乳牛所。
上王殿供上乳牛,屬於仁壽府;主上殿供上乳牛,屬於禮賓寺,其諸員令所在州郡充軍。
」從之。
2月10日 ○癸卯,視事。
○義禁府啓:「愼以衷之罪,當杖一百,徒三年。
」上曰:「大君雖不謹愼,爲縣守者固當多方以處之,使無嫌隙也。
以衷妄疑大君,以間我兄弟,其依律施行。
」 ○兀良哈好所老來獻土宜。
○通事全義還自京師言:「帝以江左,太祖皇帝肇起之地,北京地勢雄壯,山川鞏固,幷建兩都,置立郊社、宗廟,創建宮室。
以永樂十九年正月朔,禦奉天殿受群臣朝,詔告天下,禮部錄文與之。
又山東靑州府渚城縣靑水潭,龍馬出焉,孝陵松栢降甘露,其凝如脂,群臣表賀。
」 ○上王謂知申事金益精曰:「正朝使、副使以大妃之薨,再三告于禮部,甚爲不可。
禮部若與節日使言此事,則當答曰:『此非本國之意也。
』宜遣承文院官,諭此意于節日使。
」以全義所啓,有是命也。
○上稟宣旨,復置飯監二人于文昭殿,使先期齋宿,輪番掌膳。
○全羅道觀察使請復置靑松驛,從之。
2月11日 ○甲辰,上王命兵曹曰:「今皇帝定都北京,禮當進賀。
其令司僕寺及兵曹各擇進獻馬十匹預養。
金銀之不産我國,上國所知也。
自今於進獻方物,勿輕用之。
若於東宮,雖無方物亦可也。
不得已則用馬不過四匹,其他方物,隨宜以進。
」 2月12日 ○乙巳,視事。
○玉川府院君劉敞上箋謝賜幾杖。
○禮曹啓:「國葬及大臣禮葬,哭婢在前,以市廛女爲之。
恭靖大王及元敬王後國葬時,依古制,令宮人哭從。
今後大臣禮葬哭婢,用本家婢。
」從之。
○禮曹據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報啓:「前者以兵馬都節制使兼之,今新置都按撫使,請依諸道按撫使例,正至、誕日獻方物。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以年歉,請除貢鐵,從之。
2月13日 ○丙午,上王將講武于鐵原,欲與上偕行,上以喪制未盡固辭,上王曰:「雖從講武,非是從獸也。
但侍膳問寢而已。
若不從之,定省曠矣,雖未終制,爲我從行。
」上不得已從行。
遣奉寧府院君福根,告行于廣孝殿,遂行至綠楊原,上王亦自豐壤至,會于甕巖之南。
上王命侍衛軍士及行幸諸事,除不得已外,一切蠲減。
晩次楊州東存野,京畿觀察使成揜、經歷李叔畤、楊州府使洪理等以朝服來見,諸道觀察使遣人獻方物。
2月14日 ○丁未,以大雨留。
○囚都摠制李湛、僉摠制沈寶、上護軍權踐于義禁府,以辭連任君禮也。
2月15日 ○戊申,以霖雨川漲,道途泥濘,兩上偕還豐壤宮。
楊州東,有川汎溢,幾不能涉,留都群臣遣戶曹參判崔士康,來問起居。
2月16日 ○己酉,上王未寧,上留侍,親奉藥餌。
○放李湛、沈寶、權踐等。
○議政府遣舍人金顧,問起居。
2月17日 ○庚戌,上在豐壤。
2月18日 ○辛亥,上在農壤。
○左議政樸訔、參贊卞季良來問起居。
○轘任君禮於市。
君禮之父彥忠,漢人也。
以譯語得參開國功臣,故君禮屬於忠義衛。
爲人貪鄙,以譯語屢使上國,以緻巨富,一時之有氣勢者必阿附,時稱五方豬尾。
豬善搖尾,故人之喜趨附,無處不比者,俗謂之五方豬尾。
爲忠扈衛提擧,私役工匠於其家,且有貪汚之事。
提調都摠制李澄疾其所爲,欲簿司中物,以記出納,君禮以無前例止之,因有隙,相詰辱之。
澄聞于上王,上王削君禮提擧職,除行大護軍。
君禮怨憤揚言曰:「上王信讒,令我受屈,我欲與澄辨之,上王若止之,我不敢也。
」因上書于上王,辭甚倨慢,有以李澄之愬等語。
上王怒曰:「愬者,讒也。
竪子謂我聽讒。
」命下義禁府鞫之。
以君禮不解書,必有敎之者,詰之,君禮指鄭安止,發吏捕之,安止亡。
君禮聞安止亡言:「上書立意措辭,皆安止所爲。
」義禁府囚安止兄安道及妻母妻子。
安止自就獄對辨曰:「君禮出示藁,我隻據藁寫之耳。
」兩人互辨互詬,君禮不肯服。
安止在獄中言:「我書君禮上書時,隻寫上護軍,而不書行職。
君禮更出他紙,令改書,揚言曰:『我功臣之子,而通於兩國,其功大矣。
反惜上護軍而除行職,如此之主,可謂知大體乎?上王非時出遊,與辛禑之遊樂壺串何異?』我問曰:『上王有疾傳位,兵部禮部知之耶?』君禮曰:『黃儼旣知之矣,兵禮部豈不知乎?托疾禪位,帝若知之,忠惠王之覆轍在焉。
』君禮子孟孫在旁聞之,目禁之。
安止出,君禮悟其言之不道,手執安止衣,逼令誓不漏言。
」上令三省及戶曹判書李之剛、左代言鄭招,同義禁府鞫之。
安止初則垂首不言,據義詰問,亦不答,至半日餘,吐辭辨逸。
君禮初不服,掠之,遽曰:「吾不耐杖。
一如安止所言。
」安止指君禮子及扈衛司給事一人爲證,君禮子亦曰:「吾不耐杖。
一如安止所言。
」唯給事掠多,固不服曰:「吾耳未嘗聞此言。
」至是獄具,論以大逆,會百官於市轘之,徇于四方,籍家産,沒妻子爲奴婢。
時君禮所交親者甚衆,皆恐被連引。
2月19日 ○壬子,上在豐壤。
2月20日 ○癸醜,上在豐壤。
正朝使曺備衡、曺緻等回自京師,欽賜《大統曆》一百本。
○上王禦內殿,召兵曹參議尹淮、知申事金益精諭曰:「予體氣平和,主上一日萬幾,當還京聽政。
」 2月21日 ○甲寅,上在豐壤。
2月22日 ○乙卯,上還宮。
○斬鄭安止,籍家産,沒妻子爲奴婢,餘緣坐者,皆赦之。
安止之與君禮對置也,誣構君禮不說之言曰:「上王爲後宮,置東西離宮而屢遊幸,且其族親,皆除顯職,而輕功臣之子,反除行職。
」以臆度,誣毀君上,罪當死,上王以安止自首,欲原之,兵曹、代言司請曰:「安止聞君禮大逆之言,懷之不發累月,乃因爭詰始言,安可比之自首?」上王曰:「付之公議可也。
」上命鄭招,議於政府、六曹,皆曰可殺,從之。
安止出身科第,早有名譽,嘗以書狀,從宰相李之崇、尹穆赴朝,穆有不道語。
及事覺,安止隱之,免死廢棄,至是伏誅。
2月23日 ○丙辰,視事。
曺緻啓曰:「臣至京師,告于禮部曰:『王大妃薨逝,我殿下從以日易月之制,已釋衰絰,越三月而葬。
請具辭奏達,賜諡。
』再三告禮部,而未蒙兪諾。
」緻出,代言等請曰:「緻之言,必取侮於中朝。
請令有司治其罪。
」上不允。
○上王謂進賀使書狀庾順道、通事崔雲等曰:「前者正朝使赴京時,命曰:『禮部若問大妃之薨則對,如不問則勿說。
』禮部不問,而正朝使等再三告白。
今禮部若問其事,則當答曰:『訃告無例,故本國不達於朝廷。
』正朝使妄以己意告白,已令有司治其罪。
」 ○上命禮曹曰:「祭祀以淸潔爲本,今一造絲花,而每祭用之,至爲不潔。
今後凡祭皆用紙花,隨卽改之。
」禮曹請用羅花,從之。
○日本國源義俊、平宗秀、平滿景等皆遣人獻土宜。
○慶尙道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對馬賊倭乍臣乍叛,其心難測,當嚴警備。
臣所管十二浦留泊兵船,或三四隻,或五六隻,甚爲寡弱。
請分水陸遠近要害,聚諸浦兵船,泊立應變。
」上王從之。
○黃海道觀察使啓:「今新置海州鎭,其鎭軍三百人,分定于州郡,然本無閑役人,難以充定。
無受田牌,但春秋點閱而已,無他軍役,請簽爲鎭軍。
」上王從之,仍命他道無受田牌,恒居外方避役者,竝依此例充軍。
2月24日 ○丁巳,上詣廣孝殿,行寒食祭。
○視事。
○禮曹啓:「永樂九年,本曹稟王旨,祭享奠具,前期二日,官吏躬親齎進。
今諸司或使奴子齎進,有違於法,申明考察。
」從之。
2月25日 ○戊午,進賀使淸城府院君鄭濯、副使摠制李中至如京師,上率百官,拜表如儀,賜衣服、笠靴遣之。
表曰: 一人禦極,聿建新都。
二儀生祥,載彰聖德。
照臨所曁,蹈舞攸同。
竊觀歷代之持盈,率置兩京而爲治。
蓋因草創之未暇,乃於繼述而有成。
欽惟皇帝陞下,勇智邁湯,聰明躋舜。
厚民生而奉天道,受此丕基;紹先志而貽孫謀,作新大邑,豈惟山川之雄勝?抑亦道裡之適均,故令衆庶以擧欣,而得貞符之屢見,淸水龍文之遍體,旣産奇祥;孝陵松樹之凝脂,復昭上瑞。
是緻多方之稱頌,實基萬世之太平。
慶延宗祊,事光簡策。
伏念,臣猥將庸質,幸際昌辰,迹滯東藩,班雖阻於漢殿,心馳北闕,祝切效於堯封。
方物表曰: 聖神繼述,大邑告成。
天地感孚,嘉祥薦至。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人蔘一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産從荒裔,製匪良工,敢充享上之儀,庶諒由中之信。
賀皇太子箋曰: 尊居儲位,德著元良。
密贊皇猷,運昇亨泰。
慶緜宗社,喜溢臣工。
恭惟偉量淵沖,英姿玉裕。
丕從民志,建萬世之神京;上協天心,膺兩儀之嘉貺。
用緻華夷之來賀,良由翼亮之膚功。
伏念,臣猥以庸資,端逢昭代,阻參趨蹌之列,惟知頌禱之勤。
獻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人蔘五十觔、雜色馬四匹。
上謂書狀官庾順道曰:「爾到京師,問於禮部曰:『表箋末書某日乎?』禮部曰:『然。
』則復問曰:『始面旣書欽遇某月某日聖節千秋,末又書某日,則無乃疊乎?』則禮部必分柝言之,爾當詳問之。
」 ○上王自豐壤將蒐于江原道珍富等處,上告行于廣孝殿從行,右議政李原、平陽府院君金承霔等扈駕。
兩上會于楊州草豆等,京畿觀察使成揜、經歷李叔畤、廣州牧使李稑、判官金宗瑞、楊州牧使洪理等以朝服來謁。
兩上置酒帳殿,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君趙大臨、贊成事趙涓、參贊崔閏德、都摠制權希達、李澄、李湛、同知敦寧文貴、李皎及李明德、金益精、成揜侍。
薦所獲禽于宗廟、廣孝殿、恭靖大王魂殿。
渡龍津,夕駕次龍津東岸。
2月26日 ○己未,日珥。
○上王畋于龍門山,親射鹿。
上未終制,不禦弓矢,與孝寧大君??駐馬一隅,觀上王從獸。
前此,奉常寺供祭肉醢,用州郡所納獐肉,或有臭惡者。
上王聞之曰:「自今宜用蒐狩所獲。
」至是,以所獲鹿十二頭,送奉常寺作醢。
○三品以上問安於恭妃殿。
每行幸時,三品以上官衙日問安,例也。
兵曹以左軍節制使金萬壽、都鎭撫河敬復失律,請治其罪,不允。
○夕次楊根南郊。
2月27日 ○庚申,晝停于驪興八大藪置酒,孝寧大君??[1]、右議政李原等侍。
駕至原州金堂川,江原道都觀察使睦進恭、經歷柳士根、原州牧使車指南、判官金士棖以時服來謁,兵曹啓曰:「大駕巡臨境上,不以公服來謁,殊失人臣敬上之意。
請論其罪,以戒後來。
」上王不允。
進恭獻馬及弓矢、土物于上王。
2月28日 ○辛酉,駕次蛇川,設小酌,夕次原州北郊,道路不治,供億不備。
2月29日 ○壬戌,駕踰檜峴,夕次安興驛下,全羅道觀察使遣人獻馬及弓矢于上王,以膳羞獻于上。
三月 3月1日 ○癸亥朔,雨雪。
○駕踰禿嶺,路甚險阻,又値雨雪泥濘,輜重顚仆十八九,人馬疲困,扈從者皆苦之。
上王在嶺上,見衛士輜重顚仆者,駐馬命內竪載之。
夕次江陵方林驛之原。
3月2日 ○甲子,雨雪。
○發丁夫二千,驅禽于訥豆山,夕駕次大和驛之野。
留都群臣遣參贊卞季良,問起居,獻酒果。
上曰:「前命五日一次問安,何至七日乃來?」季良對曰:「左議政樸訔以謂未晩,乃於前月二十九日,封酒授臣,緣此遲來。
」上王命內臣餽酒,賜鹿二頭曰:「後來問安者,雖逢路上,汝率還京。
」 3月3日 ○乙醜,流星出軒轅,入東方天際。
○驅仇段山,上王多射鹿。
有二鹿奔觸禦馬,馬躓而墜。
夕還大和驛之野,頒料于侍從大小臣僚及軍士。
○是日,兵曹判書趙末生之子璿尙上王女貞靜翁主。
主,愼寧宮主辛氏出也。
辛氏,厚德王太後之婢也。
3月4日 ○丙寅,駕踰毛老峴,至珍富驛之米??村,鹹吉道監司遣人獻方物及鷹于上王。
3月5日 ○丁卯,駕留珍富,置酒帳殿。
孝寧大君??[1]、右議政李原等及觀察使睦進恭侍。
驅五錢山,雨灑,上王禦雨具,又驅神堂山。
侍從武臣於圍內走馬射獸,上王怒,上命孝寧大君??[1],逐射獸者。
摠制權希達拾其矢以進,乃僉摠制沈寶、金月下、李原吉、上護軍楊春茂等七人矢也。
上命脫笠徒步。
宦者嚴永守、兪實亦馳馬射獸,上王命脫笠縛手。
上恐上王之怒甚,親率近侍等圍獸,進於上王前,又命兵曹杖寶等,上王宥之。
上王縛緻永守等於幄前,欲杖之,俄而釋之。
以所獲禽,遣人獻于宗廟及原廟。
3月6日 ○戊辰,駕留珍富,驅松洞山。
上王怒未解,不禦弓矢,但觀縱狗搏獸。
3月7日 ○己巳,駕還踰毛老峴,次大和古縣,分賜所獲禽于政府、六曹,仍賜酒。
○上王欲造輕快防牌,令圍獸,議於兵曹、代言司,皆曰:「可。
」上王進防牌于幄前觀之。
3月8日 ○庚午,駕踰禿峴,次橫城縣,置酒帳殿,慰扈從李原、金承霔等侍從者四十餘人,下逮軍士,皆賜酒肉。
○原州覺林寺住持釋休來謁,賜米二百石。
覺林,上王潛邸時遊學之地。
休嘗有洗沐之勞。
3月9日 ○辛未,駕次橫城縣南郊。
○芳幹在洪州遘疾而死。
○兵曹判書趙末生以尙衣院提調,來獻衣襨,仍問起居。
○進賀使通事仇敬夫自平壤來啓曰:「進獻人蔘百觔不敷。
」上令禮曹擇濟用監人蔘百觔以充之。
進獻人蔘,前此令平安道備辦,故到平壤,乃知其不敷也。
後,平安道觀察使啓:「進獻之物,令外方封裹,甚爲未便。
今後以濟用監人蔘進獻,政府、六曹、司憲府眼同封裹。
」從之。
仍命本道貢蔘,依例上納。
○江原道觀察使獻酒,分賜軍士。
○頒料于扈從臣僚及軍士。
3月10日 ○壬申,駕次砥平上鉢山,黃海道觀察使遣人獻方物,平安道觀察使遣人獻鷹。
3月11日 ○癸酉,駕渡龍津,次于西岸。
3月12日 ○甲戌,晝停禿音浦,置酒帳殿,孝寧大君李??[1]、右議政李原等侍。
上王還禦豐壤宮,上還京。
議政府率百官詣闕,問起居。
○上王始知芳幹之死,遣中使鄭元龍如洪州弔祭。
3月13日 ○乙亥,視事。
3月14日 ○丙子,親傳宗廟等望祭香祝。
○上王命建離宮于蓮花坊洞口。
○兵曹啓:「開城府巡綽軍,本分爲十二牌,流亡者甚多,難以充額。
請減爲十一牌。
」上王從之。
○兵曹啓:「捉虎甲士當下番,皆定爲二十,獨前銜捉虎,未有定額。
乞以二十人爲定。
」上王從之。
○忠淸道觀察使啓:「公州養象奴,爲象所蹴而死。
其爲物,無益於國,所飼芻豆,十倍於他獸,一日米二鬥、豆一鬥,一年之費,米四十八石、豆二十四石。
怒則害人,非徒無益,反爲有害,請放海島牧場。
」宣旨:「擇水草好處放之,勿令病死。
」 ○慶尙道觀察使啓:「前者兵曹奉宣旨,分置倭人等,若有雜亂出入,不從國令者,所在守令不待啓聞,大懲鑑後。
若交易倭奴婢逃亡者,未有定法,何以區處?」宣旨:「如有逃亡者,嚴鞫以啓。
」 ○慶尙道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東征所獲倭船三十四隻,留泊黃山江,年久朽敗。
請破取鐵釘,用於新造兵船。
」從之。
3月15日 ○丁醜,上祭廣孝殿。
○視事。
執義沈道源啓:「亂臣任君禮、鄭安止緣坐之人,宜竝置於法。
」上曰:「有司執法之意則然矣。
然予已請於上王,上王商量區處,爾等不可固請。
且前此雖有亂臣緣坐者,不論,今何必罪此等人?」道源曰:「君禮之子孟孫,非他緣坐之比。
當其父亂言之時,牽衣止之。
是乃與聞,固不可宥也。
」上曰:「爾言非也。
君臣之義雖重,父子之恩亦大。
安可以君臣之義,廢父子之恩乎!孟孫牽父之衣,禁其亂言,則是乃君禮之孝子也。
豈可以與聞,加罪乎?」道源出,上曰:「道源執法之吏,徒知孟孫之與聞爲有罪,而忘孟孫愛父之孝心,可謂知法乎?」 ○行司直李陽達上書曰: 地理習業之徒,出身之後,反屬天文者,比比有之。
因此,全業者日少,實爲未便。
臣竊意,不惟地理出身者反屬天文,如醫藥、蔔筮諸學之徒,亦皆類此。
願自今四孟月取才時,先試出身本業,十分精通,然後乃試他藝。
從之。
○命:「告金銀産處者,其言若實,則令吏曹除職以賞之。
」 3月16日 ○戊寅,視事。
○時,三功臣將獻壽,上王悼芳幹之歿,猶不禦肉膳。
上命知申事金益精、左代言鄭招,議於政府、六曹,皆曰:「上王爲芳幹素膳,友愛之情至矣。
然功臣之欲獻壽,一國臣僚之望也。
況芳幹於屬籍已絶乎?」 ○司憲府啓:「各殿供上大小祭享,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
」上命隻禁迎餞會飮。
3月17日 ○己卯,上遣領議政柳廷顯、知申事金益精,進肉膳于上王。
3月18日 ○庚辰,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
○吏曹啓:「業醫者,隻讀方書,以考藝進級爲務,不用心於理病。
自今幷考療病多小,敍用。
」從之。
○禮曹啓:「獻陵若値雨潦,則難於往來。
朝夕奠獻之具預備,藏於齋舍。
」從之。
3月19日 ○辛巳,視事。
○朝樂天亭。
3月20日 ○壬午,三功臣及功臣嫡長獻壽于上王,設帳殿於東郊都飛淵之原,上王與上臨幸,上王禦胡床南向,上禦低足平床西向。
功臣奉寧府院君福根、昌寧府院君成石璘、錦川府院君樸訔、鐵城府院君李原、玉川府院君劉敝、平壤府院君金承霔、長川君李從茂、平城君趙狷、漢平君趙涓、坡平君尹坤、谷山君延嗣宗、礪山君宋居信及嫡長益平君石根等二十六人,宗室、駙馬、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
以喪制未闋,不進花于上。
功臣等疊起爲壽,奏樂極歡,以次起舞。
上跪上壽,上王左執石璘手,右執觴以飮石璘。
石璘年德俱邁,寵遇殊異,人皆嘆美。
宴罷,上王還豐壤,上還宮。
3月21日 ○癸未,判利川縣事樸翺啓曰:「自今讓寧大君雖小事,必以書諭縣守,然後稟旨施行。
」從之。
○上遣人問安于成石璘第。
3月22日 ○甲申,全羅道觀察使據濟州按撫使呈啓:「濟州人民,各於田頭築墻,以防牛馬踏損,若有賊變,不便於用騎。
其防禦要害處,請令破去,以便馳騁。
」上王從之。
3月23日 ○乙酉,視事。
○成石璘詣闕謝問安。
○召平城君趙狷,賜幾杖。
○禮曹啓:「謹按《杜氏通典》,凡大臣之卒,策贈緻祭,皆遣朝臣,備物而行。
今朝廷於本朝太祖康獻大王、恭靖大王之喪,皆遣朝臣行之,此古今之常禮。
其在高麗策贈,令吏胥齎去緻祭,則令宦官行之,殊失重大臣之禮,本朝因循未革。
今後大臣之卒,依古制及朝廷之制,策贈則吏曹考勳司一員,緻祭則禮曹典享司一員齎至喪家,以爲恒式。
」從之。
○承文院提調啓:「自高麗臣事大明以來,一應文書,隻藏元本,如有水火之災,無復可考。
乞令謄寫,藏諸史院。
」於是,藏于中外史庫。
○忠淸道觀察使以道內穀種不敷,請以陰竹國農所穀五千石給之,命給二千石。
3月24日 ○丙戌,視事。
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不用楮貨,用雜物貿易者,捕告則賞之,已有定法。
奉行與否,問于刑曹以啓。
」 ○賜鑄字所酒百二十甁。
前此印冊,列字於銅闆,鎔寫黃蠟堅凝,然後印之,故費蠟甚多,而一日所印,不過數紙。
至是,上親自指畫,命工曹參判李蕆、前小尹南汲,改鑄銅闆與字樣相準,不暇鎔蠟,而字不移,卻甚楷正,一日可印數十百紙。
上念其功役之勞,屢賜酒肉。
命印《資治通鑑綱目》,令集賢殿正其謬誤,自庚子冬至壬寅冬乃訖。
○禮曹啓:「前者以本曹郞官一員,兼帶條例司檢詳官,以專其任,近來廢而不行。
請復兼帶。
」命吏曹依式兼差。
3月26日 ○戊子,視事。
○禮曹請罷奉命別監,從之。
高麗於大小祭享,遣內侍別監,使之監祭,謂之奉命,至于末流,無所事,而但立於監察之右,欲罷者衆。
適內侍請定奉命時服色,判書許稠請罷之。
○禮曹啓:「五部學堂赴學童蒙敎官罷散後,恣爲戲謔,不專學業,有違訓蒙之義。
自今敎官一員,給公廩,令不離考察。
」從之。
○左議政樸訔請功臣嫡長秩卑者升秩,命金益精磨練以啓。
○命購書籍于中外,納書者從其願,或給布帛,或除官爵以賞之。
3月27日 ○己醜,宣旨:「兵曹奉旨移文,關係大體,則稱宣旨,若常行瑣事,則隻稱兵曹某官某受旨。
」 3月28日 ○庚寅,上詣豐壤。
○初,大護軍宋頎、別侍衛兪汝諧等二十五人飮酒於議政府西廡,事覺,移牒刑曹訊之。
刑曹啓:「政府,百官之長,非下官遊戲之處,而汝諧等敢聚飮酒,當以《大明律》不應爲,笞四十論,犯朝令而會飮,當以違令論。
」兵曹參判李明德據吹角令啓曰:「無兵曹明文,而私聚軍士,以謀逆論,已曾有旨。
宜以此論。
」上亦未然之。
明德還啓于上王,命下義禁府鞫之。
又以刑曹參判安壽山、參議宋興、正郞尹江、金畏、佐郞閔恭、鄭夏、崔閏溫等輕論其罪,幷下義禁府鞫之。
至是,義禁府具獄以啓:「汝諧等律,該謀叛處斬。
」上王贖杖百,充邊鎭軍。
頎以功臣居信子,但罷其職,又壽山以下皆罷其職。
○宣旨:「今行幸時,當道監司與首領官,毋得來謁,但其守令各於境內供應。
」 ○典醫判事元鶴死,賜米豆十石、紙七十卷。
○上王命囚兵曹正郞鄭麟趾、佐郞具綱、鎭撫李寧于獄。
前此,命兵曹曰:「近欲吹角,令軍士預習行伍坐作。
」麟趾等稽留不卽奉行,故囚之。
3月29日 ○辛卯,上王與上幸抱川、永平等處,孝寧大君??、敬寧君??、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樸訔、右議政李原等二十六人扈駕。
以甲士五百人、隊副、隊長、別軍步兵二千人驅禽。
上王射獐于王方山下,又射鹿于深谷南山下,夕次于永平縣江時原。
3月30日 ○壬辰,命驅寶藏山。
上王親射豬四,次于抱川縣前郊。
夏四月 4月1日 ○癸巳朔,上王與上還豐壤宮。
○對馬島宗貞盛及都萬戶左衛門大郞等遣使來朝。
4月2日 ○甲午,設酌于水閣。
柳廷顯、樸訔、李原及從駕二品以上、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
○先是,行幸支應器皿,令郡縣預備,守令又使民自備輸納。
至是,上王以爲擾民,命曰:「必不得已,令工曹預造,司饔司僕各受而藏之。
凡行幸,以驛馬輸而用之。
」 4月3日 ○乙未,還宮,議政府率百官詣闕,問起居。
○吉昌君權跬卒。
跬,近之子也。
年十二,尙上王女慶安公主,拜崇政吉川君。
上王七年,兼虎賁司上護軍,明年,兼右軍都摠制,掌宿衛兵。
九年,近卒,有旨起服,上書乞終制,且請釋兵,不允。
十三年,皇帝自南京移禦燕都,奉表欽問起居。
十六年,改封吉昌君,進階崇祿。
上卽位,寵待特異,至是病卒,年二十九。
訃聞,輟朝三日,不禦肉膳者七日。
跬稟性溫厚,持己謙恭,自奉甚約,事母愛敬。
門客有盜米者,家僮執以告,跬曰:「貧士也。
」仍與之。
朝之士大夫聞其卒,莫不惜之。
子聃、聰。
諡齊簡,執心克壯齊,一德不懈簡。
凡駙馬卒,有特旨,然後賜諡。
禮曹啓:「駙馬非他大臣之比。
今於吉昌君跬之喪,依式禮葬外,殯斂之具,皆令官備。
單裌襦衣各三稱、襦衿一、單衿二、絞用白苧布三匹、銘旌紅絹十尺、魂帛一匹,葬用中等。
」從之。
以跬家貧無所儲也。
4月4日 ○丙申,賻權跬紙二百卷、米豆七十石。
4月5日 ○丁酉,上王遣宦官,賜祭于吉昌君權跬曰: 生焉謂我舅而承順以誠,沒則視猶子而弔恤以禮。
此古今之恒規,天理人情之至也。
惟卿九封君孫,六藝儒冑。
神資閑雅,識量淸夷。
邃沖而有守,安靜而無華。
予深得其爲人,爰陞二室,作我駙馬。
庶幾琴瑟相調,諒集閨門之樂;雲仍式衍,益爲邦家之光。
永終偕老,保有令名。
不幸伉侶夙喪,兒孫無依。
鰥曠靡家,良用惻然。
所幸靑春非晩,方將倚爲心膂,俾享富貴於永年。
忽聞訃音,何以爲心?玆將菲薄,伻奠繐帷。
於戲!旣爲兒例,常加眷愛之隆;奄爾仙遊,宜罄哀榮之數。
○刑曹判書許遲啓:「兪汝諧等取辭之時,臣亦與議,翌日遘疾,不署文案,臣實預聞。
同僚皆罷,而臣獨就職,實愧於心。
」上曰:「凡處決,皆從文案。
卿不署文案,亦不署於狀啓,毋引嫌就職。
」 ○兵曹奉宣旨:「以淮陽、通口、金城、金化爲講武場,禁私獵。
平康水軍三十七戶減軍役,使守講武場,令他郡充其軍額。
」 ○兵曹啓:「僉摠制以下,除行職者,兼考本職差下日月,錄於坐目。
」從之。
○宣旨:「今分賜倭奴婢,務令完恤,以安其心。
其中頑惡者,或雜亂橫行,或與其類私通者,其主隨卽告官治罪。
」 4月6日 ○戊戌,視事。
○上以民飢,命戶曹出豐儲倉、軍資監陳米、小麥,令窮民買之。
是時,楮貨一張直米二升,上令給米一鬥五升,小麥則三鬥,民大悅。
時,京畿州郡倉庫,因賑貸罄謁,故貸以軍資米,京畿之民載負者,絡繹不絶。
○對馬島宗貞盛遣仇裡安,緻書于禮曹判書曰: 孤之不德,無以控馭,遂使封內之民侵犯大國之邊鄙,是天之所不赦,雖就誅戮,實是孤之願也,秋毫豈介于懷?其弊邑之人,或銜使命,或事販鬻,而當時,在大國邊境者凡三百餘人,盡遭係累而收虜焉。
父母妻孥,不勝恩愛戀慕之情,日夜泣血,毀其性者十有八九。
一民不得其所,仁者憂之,況三百餘口乎?大國幸今上有明主,下有良臣,豈不爲此惻然哉? 孤也以古視之,以堯爲父,而有丹朱之不肖;舜亦大聖,而有瞽叟之頑、商均之愚。
然則性之善惡,雖父子之間,不相類,故治人者,於其身,不於其親,況於他人乎?今彼誅戮之民與係累之人,非有骨肉之親,其施爲之不相關,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而大國混玉石於崐火,遷赫怒於無辜。
仁主懷綏之道,果如此耶?倘以大國之賜,一一還于舊業,則莫大之事,非獨孤之感其德,先君貞茂之靈,亦當結草也。
又得崔公今玆正月之書雲:「對馬島隷於慶尙道。
」考之史籍,訊之父老,實無所據。
然而大王若修文德,以篤恩惠,則誰敢不歸?昔紂之無道,億兆之衆,皆倒其戈;周公之盛,越裳氏重九譯而至。
不必仍其舊,顧其德如何耳。
但希諸公,推孤區區之忱,達于天聰。
前之所賜篆字卑名,今印寫以爲信符。
辰下嚴寒,各乞爲國保重。
國家以書辭不恭,不禮待其使,卻其所獻禮物。
4月7日 ○己亥,視事。
○上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吉昌君權跬曰: 脩短之璣關乎天,雖賢智者莫逭;哀榮之數載在禮,於存沒乎何殊?惟卿簪履名家,文章世冑。
氣和而體邃,志老而識淸。
爰蒙上聖之知,遂成館甥之禮。
秉忠誠而有守,處富貴而益謙。
方期琴瑟偕和,式衍濬源之慶。
豈意伉侶夙喪,遽貽鰥曠之憂?每當接見之時,常有悽悲之念。
惟幸兩兒之尙存,待見成人;乃何三紀之未周,奄爲異物?忽聞來訃,良惻予心。
玆將菲薄之儀,伻奠繐帷之側。
於戲!君臣義重,堪嗟一體之相暌;婚媾情深,更慰貞魂於不寐。
○宣旨:「奪前萬戶安權,其子用仁及義禁府都事崔珉告身,從願配之。
都事李文幹,以功臣之子,但罷其職。
」前此,安權以萬戶,不能禦倭,當收告身。
權不以告身納官,授其子用仁,令納之,用仁幸義禁府不卽收奪,因循不納。
珉與文幹以義禁府掌務,不詳檢收奪,至是事覺,皆得罪。
○禮曹語宗貞盛使人仇裡安曰:「都都熊瓦何以不見回禮使乎?」曰:「回禮使專是通信本國,不幹我島,故不見。
且賊船之作耗邊邑,本非島主所知,幹犯天誅,理宜掃蕩。
其商船十三隻,本無賊心,竝被拘留,若聖慈發還,則當堅禁賊船,永通交好。
且貞盛常言:『貞茂生時,厚蒙聖恩,身死之後,遣使緻賻,聖恩罔極,欲遣一二百人宿衛,但以隔海異域,不得如心。
』伏乞照恕。
」禮曹問曰:「來書稱無罪三百餘人被留,被留人數,本不至三百。
且與賊船一時出來,窺覘虛實。
豈得無罪?國人爲賊所害者幾三百餘人,被虜在汝島者亦幾三百,此有何罪乎?爾不顧此,反出如此之言乎?」仇裡安曰:「島主年少不學,請人作書,其間豈無錯誤?當以此意達於島主。
」禮曹問曰:「來書有平道全係累之言,道全從仕本朝,官至上將。
自作罪咎,故安置于外,其妻子竝給口糧。
」仇裡安曰:「道全本以貞茂代官宿衛,今以見黜,故疑以本道之故得罪耳,非有他也。
」禮曹問:「前書雲:『對馬島隷於慶尙道之語,考之史籍,訊之父老,實無所據。
』本島之隷於慶尙,古籍昭然。
且汝島使者辛戒道亦言本島本爲大國牧馬之地,故前此汝島凡事,皆報慶尙道觀察使以聞,以此也。
朝廷非欲爭汝土地也。
」仇裡安曰:「本島之屬於慶尙道,己之所不知,戒道豈能獨知乎?必是妄言也。
假使本島雖屬於慶尙道,若不撫綏,必外於聲敎。
本雖不屬,若撫之以恩,誰敢不服?對馬島,日本邊境。
攻對馬島,是攻本國也,故小二殿以通好大國與否,俱奏禦所,答以任意爲之,故島主遣我來貢。
」禮曹承宣旨而問也。
4月8日 ○庚子,以同知摠制趙啓生爲千秋使。
○上患醫不精其業,命前直長李孝之等數人,始讀醫書于禁內。
4月9日 ○辛醜,上朝豐壤宮。
○領議政柳廷顯等設誕辰祝壽齋于興天寺。
4月10日 ○壬寅,上在豐壤。
○命停誕日賀禮。
議政府率百官詣昌德宮,獻鞍馬遞手帕,各道觀察使、節制使等上箋賀獻方物。
上王以上之誕辰,設宴于水閣,諸王子、政府、六曹判書、谷山君延嗣宗、礪山君宋居信、都摠制洪敷、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金益精等侍宴,至昏乃罷。
○宣旨:「奪宦者黃稻告身,配其鄕甑山,嚴永壽令內侍府治罪。
」以宦官韓吉文、盧犇等服喪時及終制還入番時,稻等俱不啓也。
4月11日 ○癸卯,上還宮。
4月12日 ○甲辰,視事。
○饋諸道進箋差使員于禮曹,常典也。
○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啓聖殿朝夕奠具,恐不精潔。
令禮曹判書親自點檢以聞。
」 ○禮曹啓大臣緻祭儀及策贈儀。
緻祭儀曰: 前期,忠扈衛於喪家大門外之西,設使者幕次。
執事者設使者緻奠位於靈前,讀祭文位于靈左,喪主以下立位于靈右北向,主婦以下立哭位于殯北幔下。
至期,使者至喪家入幕次,內外衰服。
司儀〈參外一〉引喪主以下,俱就位立哭。
司儀引使者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執事者陳饌於使者東南當門北向西上。
司儀引喪主,去杖免絰止哭,出迎於大門之外,復先入就位。
司儀引使者入就緻奠位,執事者以饌入升,設於靈前。
司儀引使者,詣香案前,贊上香祭酒,使者立上香、立祭酒訖復位。
祝史〈參外〉取祭文立讀訖,奉祭文,就燎所焚訖,使者出,喪主拜送于大門外,杖哭而入。
○策贈儀曰: 前期,忠扈衛於喪家大門外之西,設使者幕次南向。
執事者設使者位於正廳東北南向,喪主代授諡號位于廳前北向。
至期,使者以樓子,奉諡號至喪家〈先是,奉常寺以其實跡,議諡報禮曹,禮曹移吏曹,吏曹受敎定諡。
〉入幕次,內外衰服。
司儀〈參外一〉引喪主,就位立哭。
司儀引使者出次,立於門西東面。
司儀引喪主,去杖免絰止哭,出迎于大門之外。
執事者舁樓子,入置于廳正中南向。
司儀引使者,立于東北,司儀引喪主入拜位。
司儀唱鞠躬四拜,興平身,喪主鞠躬四拜,興平身。
使者稱有旨,司儀唱跪,喪主跪,使者宣旨曰:「殿下遣某官姓名,賜故某官姓名諡曰某。
」宣訖,司儀唱俯伏興,四拜興平身,喪主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使者於樓子取諡號,授喪主,喪主跪受,奉置于靈座前,行焚黃禮。
〈用紅紙〉 4月13日 ○乙巳,以權維判右軍都摠制府事緻仕,曺備衡工曹判書,郭承祐中軍都摠制,李種善右軍摠制,金月下中軍摠制,曺緻刑曹參判,趙璿嘉善大夫,漢原君。
維,淑恭宮主金氏之外祖也。
○上以上王不豫,亟詣豐壤宮。
○吏曹啓:「今後自三月至六月,考滿守令家屬,正二月內先上送,新差守令家屬,八月下歸,永爲恒式。
」從之。
爲農時迎送有弊也。
○龍見于慶尙道伽倻津。
4月14日 ○丙午,上在豐壤。
○兵曹啓:「大閱日百官分隷中衛五所,議政府、敦寧府、諸君府、吏曹、兵曹、承政院、司憲府、司諫院、三軍鎭撫所則各率所屬諸司,隷於中所,禮曹率所屬,隷於左所,刑曹率所屬,隷於右所,戶曹率所屬,隷於前所,工曹率所屬,與漢城府隷於後所。
」從之。
時,始習陳圖,兵曹啓:「犯令軍士,通政以下直斷。
」從之。
○上曰:「出狩未還間,農務及賑濟等事,姑取領議政區處施行,其餘還宮後乃啓。
」 ○忠淸道觀察使啓:「恭靖大王孼子加伊到竹山縣言:『父王升遐後,寓於舅飯監申白家,去年爲僧,遊廣州諸寺,今聞上王欲令還俗,借
群臣以朝服,遙賀帝正于昌德宮,樂懸而不奏。
以白衣、烏紗帽進手帕,諸道進箋獻方物。
上王命宗親諸君及二品以上外,毋得親賀。
上上壽,親勳宰執鹹以吉服侍宴,凡五十八人,宴會之盛,近所未有。
是宴也,始用樂。
上不戴花,揷於案床,巾用黑、器用漆。
酒行,上王拭涕謂左右曰:「昔日主上爲壽於我,卽入內爲壽,今日不見此事也。
」上亦流涕。
樸訔以上王不樂,欲作歡,乃起舞,諸人繼之。
上扶上王立,上王曰:「一國群臣愛我若是,何哉?」再言:「予實有福。
」蓋以付托得人而自慶之辭也。
上王起舞久,許稠啓曰:「恐勞聖體。
」上王曰:「我每日乘山射雉,亦無所勞。
此安足爲勞?」稠扣頭曰:「每日乘山,臣常爲慮。
」上王曰:「誠哉,儒生之言也!」乃罷。
上扶掖入內,夜已二鼓矣。
先是,每歲除夜,賜佩刀、弓箭等物于入直臣僚,以爲賭注,至是方在三年之內,以戲事除之。
1月2日 ○乙醜,上還自豐壤離宮。
1月3日 ○丙寅,視事。
謂近臣曰:「比年饑饉,民或絶食。
諸敬差官不顧大義,惟以辦事爲心,往年民間所貸義倉之穀,徵納太急,民受其弊。
其諭敬差官,民之貧不能償者,勿令強徵。
予在深宮,民間之事不得盡知,如有利害切於民間者,爾等當悉啓之。
」又曰:「佛氏之道,無益於禍福明矣。
父王不崇信,我若崇信,則今母後昇遐,當此哀慕之時,豈不大設佛事,以修冥福乎?然七七之齋及先王忌齋,略設水陸,不廢舊事而已,須令民庶知此意。
」 1月4日 ○丁卯,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自禦豐壤離宮以後,屢出遊獵。
○禮曹請:「申明禁酒之令,雖時祭上塚,皆用茶,不得用酒。
」上命祭祀用酒者勿禁。
1月5日 ○戊辰,視事。
○上王觀放鷹于離宮近郊。
○李庸上言曰:「今獻陵山水布置,回龍顧祖,誠爲大地。
然於左山之內,稍有向外之支、傷破之隴,深爲未便。
昔郭景純曰:『靑龍蜿蜓。
』範越鳳歌曰:『似龍蟠兮,如象捲。
宛轉有情,無遠近。
先看回抱要分明,縮爪藏牙無背反。
』又曰:『欹側不正,在左則爲不可,皆當辨而治之可也。
』《至玄》論曰:『山有不足,法貴添增。
』伏望於向外之支,特命有司,爲山向內,栽植松栢,培養吉氣。
」 李陽達啓曰:「水口大山鎭塞小山,雖不回顧,不爲害也。
又書雲:『有贅疣則去之。
』況此小山嫩枝,餘氣向外,宜於寒食堀去栽松。
」上從陽達言。
○禮曹判書答日本九州摠管書曰: 披閱華緘,從審體履康裕,欣慰。
仍蒙專人來告本國使臣回還聲息,深以爲喜。
所獻禮物,謹啓收訖,玆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七十匹,就付回價。
不腆爲愧,惟照領。
卽辰尙寒,冀調保,不宣。
又答九州都元帥書曰: 累承手翰,獲諳體氣葉吉,欣慰殊深。
所獻禮物,俱已啓達收納。
諭及大鏞,因年來貴國諸鎭求去殆盡,未克塞請,良用爲愧。
姑將土宜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三百三十匹,就付回價,惟領納。
時寒,希自愛,隻此。
參議答藤元九書,回賜黑麻布三十匹、緜布百八十匹。
時,日本諸島使者絡繹,驛路疲弊,其來往之路,分爲二道。
1月6日 ○己巳,視事。
○命讓寧大君祿俸以利川倉穀給之,其紬布楮貨,亦以米穀準給。
○禮曹正郞金復恒答多多良滿世書曰: 人至辱書,備承君家世勤通好。
所獻禮物,謹已啓達,上嘉之,命本曹厚待來價,仍賜緜布二百六十匹、黑細麻布四十匹,給付回使,惟足下照領。
佐郞房九達答宗金書,給緜布七十匹。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
1月7日 ○庚午,停人日賀禮。
○前此有被虜漢人自倭逃來者,上命給衣食而館之,至是解送遼東。
○上以遺典,多藏于忠州史庫,親閱書籍簿,擇其切於觀覽者,遣藝文奉敎鄭周生取來。
1月8日 ○辛未,月犯畢岐星。
○親傳齊陵春享香祝。
1月9日 ○壬申,親傳宗廟、啓聖殿、健元陵、文昭殿香祝。
○兵曹奉宣旨,發百官品從及京畿丁夫,栽松于豐壤離宮、西離宮、獻陵、廣孝殿後岡。
1月10日 ○癸酉,上詣廣孝殿,行春享。
○上曰:「許晩石之事,幼時狂言,不必加罪。
予欲放之,已啓父王,然關係匪輕,有司必不含默。
且晩石今不辨明,後難自明。
義禁府宜加鞫問,務要得情。
」義禁府啓:「晩石年十四時,與上左語曰:『蔔者雲:「吾命極好。
」何時得爲政丞?』上左聞此語,飾辭誣告耳。
」上卽命釋之。
盤石亦以知司諫繫獄,命就職,誅上左。
○洪州人李成言於懷安君子孟宗家奴曰:「州人李才密語其子乙生曰:『吾率禾尺才人,草竊洪州界,則可以得志矣。
如不得志,與三島倭合謀,寇本國,則可以屠城略地,而前日懷安之亂,斯爲下矣。
」孟宗聞之,告牧使趙琓。
琓率李成,騎馹赴京直啓,上命義禁府鞫之。
成以誣告,杖一百,流三千裡。
○野人來獻土宜。
○興寧府院君安景恭卒。
景恭字遜甫,慶尙道順興府人,判門下府事宗源之子。
平易謹恪,登高麗丙辰科,累遷密直司左副代言。
我太祖開國,與諸將相推戴,進左代言,策爲翊戴開國功臣。
官制行,遂拜中樞院都承旨,陞司憲府大司憲,封興寧君。
歷判恭安、漢城府,進封府院君。
嘗按慶尙、全羅、黃海道,寬簡不苛。
卒年七十五,輟朝三日。
諡良度,溫良好樂良,心能制義度。
子,純。
1月11日 ○甲戌,知申事金益精等啓曰:「守令凡有啓達事,不能自達,傳報監司,例也。
今趙琓所啓之事,雖曰關係社稷,勢非甚急。
且監司在隣邑,琓不報監司,擅發馹騎,以幹邦憲。
宜令私馬還任,以示不當來之意。
」上曰:「琓雖報監司,不爲晩也。
今乃亟來,然察之未明耳。
實非私事也,可給馬以遣之。
」 1月12日 ○乙亥,命集賢殿直提學申檣、金赭,授元子《小學》。
時元子年八歲,勤學尊師,不好嬉戲。
○戶曹啓:「田案已成之後,曾受田而未滿科者與新從仕而未受田者,以閑田給之。
或妻遞受夫田,或子孫遞受祖父田,更相折給,而不讎改,因此田案不明。
願自今每三歲取都田單子,令受田者具錄其所受田數字號,納于本曹,以正田案。
如無故而不及限者、或書不以實而瞞官者,奪所受田,許他人科受。
」上命勿奪田,以違令論。
1月13日 ○丙子,上王觀放鷹于松山綠楊之原,遂如樂天亭。
上詣樂天亭問起居。
○禮曹啓:「謹按《周禮》,圭瓚璋瓚皆無臺。
本朝宗廟銀瓚盛於盤,有違古制,請勿用盤。
」從之。
○新置大靜、旌義兼敎導。
○禮曹啓:「進上物目內,於慶尙、全羅二道錄紅柿,而不錄乾柿,錄引鮑,而不錄生鮑。
於鹹吉道錄古道魚,而不錄腹掌醢。
白饊飴糖,惟産於全州,而亦不載錄。
右件等物,宜幷令供進。
且平安道之膏雉、凍魚,濟州之柑子、柚子、洞庭橘、乳柑、靑橘、蔈蒿、榧子、早藿、圓鮑、引鮑、條鮑、搥鮑、烏賊魚等物,亦將趁節供進。
」命除濟州進上。
○宋希璟啓:「今以通信往日本時,覇家臺住倭惟臥仇羅者,以指路隨行至國都。
臣等爲彼所拘,內外不通,惟臥仇羅探彼計謀,一一來報,不顧産業,間關萬裡,乞加賞賜。
」命給緜布六匹。
○江原道觀察使啓:「道內諸驛廩給田,皆山石墝薄不用之地,不足支數月之供,驛吏皆自備以給。
歲在丁酉,人馬位田,始皆收之公廨,以補廩給,而尙且不足,今敬差官又以未立位田,竝屬軍資,宜還給諸驛。
」從之。
○高麗恭讓王女丹陽君禹成範妻王氏申訴曰:「歲在丙申,追封父爲恭讓王,母爲王妃,因命定陵號,給守護戶。
又令與享於高麗八位,令禮曹詳定,而至今未定。
緣此耕田樵芻,靡不爲之,以無定法,未能禁制。
請復陵室旁近奴子一戶,俾令守護。
」上從之,促禮曹詳定施行。
○司憲府啓:「竹山人前延安都護府使樸翺陵辱縣守,且於國喪卒哭前捕魚。
請治其罪。
」以其父永忠爲太祖原從功臣,原之。
1月14日 ○丁醜,上至自樂天亭。
上王遣內臣韓吉文,賜祭于興寧府院君安景恭曰: 生秉忠義之心,而功存社稷;沒有弔恤之禮,而恩極哀榮。
此古今之常規,邦家之彜典也。
惟卿三公華冑,六藝名家。
世襲箕裘之資,少無紈綺之習。
昔麗運土崩,太祖隆興,卿乃知天人去就之機,察運祚興衰之理,贊襄一德,肇造東方,誓以帶礪,勳在旂常。
矧惟耆英宿德,邦國筮龜,若子若孫,世濟其美。
常擬必壽之可期,豈圖元老之不憖?忽焉聞訃,何以爲心?玆將菲薄,伻奠殯次。
於戲!同心戮力,啓王業於無窮;紀德褒功,慰貞魂於不昧。
○上命服喪未終制者,除特旨外,毋得任敍。
1月15日 ○戊寅,鼠齕宗廟一室神主函袱。
○漢平君趙涓等啓:「功臣數小,三功臣嫡長僉摠制以上,依功臣例參朝啓。
」從之。
○上王觀放鷹于近郊,謂尹淮曰:「棄妻畜妾,風俗衰薄,非國家美事。
功臣雖無嫡子,若賤妾所生,不宜屬之忠義衛也。
」 1月16日 ○己卯,月食。
○視事。
○賜幾杖于昌寧府院君成石璘。
石璘時年八十四,強健不衰。
自製箋謝曰: 乾坤育物,不遺樗櫟散材;雨露施恩,覃及桑楡晩景。
洪纖各正性命,老幼鹹遂生成。
伏念,臣一介腐儒,四朝舊物。
何圖幾杖之賜,薦加鬥筲之資?幸依日月之末光,叨參佐命;顧乏涓埃之小補,褒以輸忠。
雖在懸車,猶霑爵祿。
久生同原壤之無述,殊錫比孔光則有加,枯槁生華,皮膚再肉。
玆蓋伏遇至誠無息,大度有容。
憲章動法乎古先,禮貌尤隆於耆耉。
鳧脛短弱,行攜鳩刻之輕;鮐背瘠消,坐倚烏皮之穩。
慈踰怙恃,保若提孩。
謹當仰體洪私,俯忘沈痼。
期將望秋之蒲質,庶効向日之葵誠。
朝昏一炷之祈天,寧無報應?狗馬寸心之戀主,不間幽明。
箋上,上曰:「予遵古事耳,反以動卿心也。
」 ○上遣內臣,賜祭于安景恭曰: 翊運開國,人臣之大勳;崇德報功,國家之令典。
縱幽明之已隔,盍恩禮之優加?卿聯貂閥閱,累葉文儒。
以剛明之資,服家庭之訓。
識通今古,心篤忠貞。
當麗季之失道,知天命之有歸。
翊戴聖祖,弼成丕基。
蔚有殊勳,載在盟府。
念惟舊德,無愧前賢。
中外歷揚,聲名藉甚。
有子有孫,惟忠惟孝。
方幸弼亮於四世,式著儀表於百僚。
胡不憖遺,而至遽奪?興言及此,曷勝痛傷?伻就素帷,聊陳薄奠。
於戲!心同休戚,玆永肩於始終;恩極哀榮,豈有間於存沒? ○權知成均學諭李馨期,本定山縣吏,匿其世係,冒稱士族,乃登庚子科。
至是,憲府劾曰:「仕進之初,巧飾虛僞,欺罔朝廷,若令從仕,則姦巧冒濫之徒,繼蹤而起。
請依律科罪,從本定役,其保擧金南秀、尹會宗皆論如法。
」上命奪馨期紅牌,餘皆勿論。
○命構昭頃公褈祠堂。
○禮曹判書答源義俊書曰: 使至得書,從審體履淸勝,仍知本國使臣蒙厚慰護送,穩涉海洋,良用爲喜。
所獻禮物,謹已啓納,倂送管下平宗壽、滿京等使者,亦令禮待。
玆將黑細麻布三十匹、緜布四百七十匹,就付回價,惟領納。
正郞金復恒答宗壽、滿景書,賜宗壽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二百八十匹,滿景黑細麻布二十匹、緜布三百八十匹。
○全羅道觀察使張允和啓:「金堤郡碧骨堤、古阜郡訥堤潰決,曾命待豐年修築。
臣今巡視,訪問利害,堤岸雖決,而水猶淤塞,堤內良田沈水者鉅萬,且當農月,若緻大決,則堤下農夫,盡爲漂沒。
請加開決,聽民耕種。
」命議政府、諸曹議之,多是允和議,上從之。
金堤郡人樸礎,時爲全羅道水軍都節制使,上書于上王曰: 金堤郡碧骨堤,自新羅已築之,實東方巨澤。
聖上勵精圖治,凡民之利害,必欲興除。
歲在乙未,命知郡事金倣,監督修治,役民纔二萬,僅二十有餘日,而事功告成,堤下之地,皆爲沃壤,公田之穫,歲計千斛,而軍民之食,亦且足矣。
然則堤之有利於公私審矣。
近有執事者以堂堂之堤,恐獲潰決之罪,妄度修補之難,以爲:「必動民四萬餘人,設木柵五重,然後堤乃完固。
」乃命待豐年修築。
敎命纔下,執事者以爲,國論必不急於斯,使其郡守問民以破決之可否,民亦怯惑阿意,竊議相告曰:「不從破決之問,則當有獨役之苦。
」雖蒙其水利者,靡然曲從。
若令雨則開渠以洩之,旱則防塞以貯之,得其通塞之方,又何慮乎汎濫激岸,乾燥防農之患哉?堤之完固、水之利害,固在監守者之賢不賢如何耳。
其在修築之初,究覈堤之上下、土壤膏塉、田數多少,察其民心之好惡,然後具奏取旨而成之。
其立石紀績,所以著聖代務農字民之政,昭示千古者也。
纔値一年之雨,遽欲棄之,仍而害民者何,毀而利民者何?臣未敢知也。
堤之形,上窄如周道,下廣如丘陵,水不溢於上,則必無潰岸之害,何汲汲乎補築哉?且古阜之訥堤,歲戊戌秋,僅役萬人,閱月而成。
依古者井田什一之法,畫爲經界,受私田九結者,同養公田一結。
其地沃饒,公私所獲,俱爲贍足。
其利之博,立石紀績,亦與碧骨相侔,今不幸値雨潰決,非堤不固,乃監守者不能疏通之緻也。
責有所歸,而執事者反以堤防之處有所不宜,不計省力補決之爲便,輒生妄度。
設以輕動數萬之衆,移築舊堤之下廣蕩之坪,幷入保安縣南郊,堀山野爲渠,西通黔浦之海,以免潰決之患,亦未敢知也。
若欲防塞,則可用七八百之民,不過二十日役。
臣受命南來,道過二堤之岸,補決訥堤,禁毀碧骨,誠今日之急務也。
不然則臣恐堤之上下良田,皆棄於無用也。
伏望殿下,採而納之,幸甚。
命政府、諸曹議之。
吏曹判書許遲請從礎議,領議政柳廷顯等皆曰:「礎與允和所見不同,宜遣朝官,與二人同審以聞。
」宣旨:「昔富平堤堰,遣戶曹、憲府官,同審後修築,尙且決毀。
今遣朝臣,審視往復之間,必屆農時,宜待豐年更築之。
」 ○戶曹啓:「諸司錢穀,日就耗減,名存實無,若不更張,弊將難救。
諸司月令監察,本令六朔相遞,而今也不然,每日分臺,不計月令,任意換差,而爲監察者,亦不用心照管。
自今月令監察毋得輒換,使月令監察,不待祿官齊坐,直坐其司,所管諸事,靡不檢察。
若無時供上及使臣支應等,一應及期事,則以庫外所儲用之,須於翼日,請臺上重記。
月令監察或有故,則須於三日內,差他監察上重記,若有過限,不得上重記者,每月季具報本曹覈實,移文憲府。
且新舊官交代,新掌錢穀置簿交割之法,載在元典。
第以一司一員所掌,或至累萬,未易一一考檢,其軍資、監豐儲倉等各司米??,以所儲年月最久間閣爲首,以千字爲標號,令祿官分掌,當交代時,已反庫米穀,計數傳掌,如有虧欠,移文攸司,隨卽追徵,解由內,明白具錄,以憑後考。
金銀錢帛等諸般之物,亦令分類入庫,其分掌及交付追徵,竝依上項例。
」從之。
1月17日 ○庚辰,視事。
○三韓國大夫人宋氏遣奴于濟州,收無疾、無咎骸骨以歸。
上命濟州按撫使給船隻糧米。
1月19日 ○壬午,視事。
○賜幾杖于玉川府院君劉敞、藝文大提學柳觀。
○上王遣內臣鄭元龍,賜祭于晉山府院君河崙妻辰韓國大夫人李氏。
敎略曰: 晉山旣頹,痛惜之情未已;夫人又逝,弔恤之典斯加。
尙期貞魂,應此寵章。
○宣旨:「司僕官員及養馬等憑調生馬,擅騎內廐馬,甚爲未便。
今後提調外,非行幸與特旨,毋得騎之。
」 ○戶曹啓:「國用黃金幾盡,乞於鹹吉道和州、端川、安邊,每歲春秋發丁夫,各役四十日,採取其三郡貢物,量移他道。
」從之。
安邊每春秋各貢黃金三十三兩,和州四十兩,端川二十七兩。
○禮曹啓:「自今先王忌齋,內資寺設於藏義寺;先後忌齋,內贍寺設於津寬寺,永爲定式。
」從之。
○京畿觀察使啓田地決絶條款:「一,人民或當農時,以遭喪、疫疾等項大故,不得耕作。
奸猾之徒,因其陳荒而起耕,反稱爲白根,終不還給者有之。
今後勒還本主,以爲定法。
其二年以上耕作者,勿論是非,竝從白根。
一,父母早沒,其子息年壯者與幼弱者同居,耕其田而共食,及其成婚,雖各立門戶,以己之耕作已久,妄稱白根,不肯分給者有之。
今後待其年壯,竝令均分。
」 上命因有故,代耕他人田者,限五年竝還其主。
1月20日 ○癸未,視事。
○禮曹啓:「在前文昭殿進上,諸道觀察使但以稀貴新物供進,近來雖非稀貴之物,亦幷供進。
今後新物外,勿令進上。
」從之。
1月21日 ○甲申,視事。
○上遣宦官,賜祭于河崙妻李氏。
敎略曰: 念宗工盡贊襄之道,嘉內助執柔靜之儀。
忽聞訃音,良切傷悼。
聊將薄奠,伻展素帷。
1月22日 ○乙酉,視事。
○忠淸道觀察使啓:「今新置都節制使營於海美,內廂古城在四通之地,無有守護者。
請移德山縣於城內。
」上王從之。
○禮曹據禮賓寺呈啓:「羊豬鷄鴨唐雁,前此分養于水碾、〈在洪濟院洞〉仍火島〈在西江〉等處,差遣權知直長,俾令監養,而不用心喂養,緣此羊豬日瘦。
請於水草好處,依典廐署例,造官廨,分遣本寺官吏監養。
」從之。
1月23日 ○丙戌,視事。
○柳觀上箋謝賜幾杖箋曰: 幸遇明時,得際風雲之會;親逢聖主,偏承雨露之恩。
光生閭裡,喜及族宗。
伏念臣器非瑚璉,材極鬥筲。
叨竊史編之緖餘,未諳理學之蘊奧。
經筵三載之進講,愧乏精微;春秋兩年之撰修,未辨筆削。
況藝文爲文官之領袖,集賢亦賢士之選掄,罔知施爲,冞切感懼。
豈意稀世之寵,薦加腐儒之躬?烏皮穩身,端合鮐背之瘠瘦;鳩刻扶老,實賴鳧脛之步趨。
錫與之榮,前古所罕。
玆蓋伏遇心敦化育,德洽生成。
記臣樗櫟散材,憐臣柔楡晩景。
遂令衰朽,獲荷殊榮。
坐倚興居,保餘齡於旣耗;扶持朝夕,祝聖壽於無疆。
○禮曹啓:「前者命構定、和陵碑閣,然樹碑於傾側之地,立閣爲難。
請移樹平地。
」從之。
○上王命禮曹,諭對馬島商倭表溫而老曰:「通信使宋希璟之還也,貞盛弟熊壽言:『今後不與互市。
』以此觀之,其欲絶交明矣,故一應商倭,竝令勿許接待。
厥後商船受熊壽文契而來者至五隻,國家以希璟所啓,或是傳聞之誤,故許令買賣而歸。
今爾等之來也,又無熊壽辨明之言,然爾等不與熊壽同居,容或不知。
今後商船之來也,明知其事以來。
」 1月24日 ○丁亥,上王幸樂天亭。
上先詣樂天亭,迎候置酒,柳廷顯、李原、趙涓、趙末生、許稠、洪敷、河演、金益精侍。
○上遣宦官,賜祭于上洛伯金士衡妻馬韓國大夫人樸氏。
敎略曰: 先正推誠,功在社稷。
國家惇禮,恩及閨門。
惟樸氏稟性慍柔,操行淑愼。
相厥宗工,爵爲命婦。
忽聞訃音,倍切傷悼。
玆將菲薄,伻奠繐帷。
優加恒典,用慰貞魂。
大臣妻死,未有賜祭者,以河崙、金士衡有功於國,特賜之。
1月25日 ○戊子,上還自樂天亭。
○上王遣兵曹參議尹淮,諭議政府、六曹曰:「予從近講武,欲與主上偕行,主上時未終制,人必有疑。
然豈使佩弓矢,逐禽獸乎?但欲常常見之,不離左右耳。
予旣老矣,非主上,誰與同懽?卿等幸無怪也。
」 ○兵曹啓曰:「奉王旨使臣外,不得擅發馹騎,已有著令。
今礪山縣監趙玗、洪州牧使趙琓擅騎赴京,且驛丞莫敢誰何。
自今事幹謀叛,情迹近似者,以雙馬直達,情不近似者,須報觀察使,違者科罪。
」從之。
○囚鄭周生于義禁府。
初,上遣周生于忠州也,命之曰:「毋夜行,以愼行邁。
」戒其犯夜倍道也。
周生遂稽留旬日,乃命鞫之。
1月26日 ○己醜,上王還豐壤離宮。
○上視事。
1月27日 ○庚寅,視事。
○以漆原君尹子當爲賀聖節使。
○命囚忠州判官樸就新于義禁府,以請留鄭周生也。
1月30日 ○癸巳,親傳宗廟、文昭殿、山陵朔祭香祝。
○前此,以鄭道傳所撰《高麗史》,間有與史臣本草不同處,且稱制勑、稱太子之類,語涉僭踰,命柳觀、卞季良讎校,至是書成乃進。
二月 2月1日 ○甲午朔,親祭廣孝殿。
○視事。
○朝豐壤宮。
○遣判府事樸子靑、禮曹參議許晐于獻陵,監督開渠種柳。
○囚行大護軍任君禮于義禁府。
2月2日 ○乙未,上還自豐壤。
○讓寧大君禔令冶工造窓戶粧鐵,利川縣守愼以衷聞而疑之,呼冶工問曰:「汝造兵器幾何?」禔遂上書訴冤,上命義禁府,囚以衷鞫之。
○行司直洪仁富妻覲親于鹹吉道,上命賜米二十石、豆二十石。
仁富妻,上之乳媪也。
○慶尙道右道水軍都節制使啓:「船上火炮,年久無氣。
請改給新,仍遣放火慣熟人七八,以年久不用火炮,敎習士卒。
又抄道內曾經萬戶、千戶慣於船上者及閑良人,竝率赴巨濟島防禦。
」上王從之。
2月3日 ○丙申,日珥。
○鹹吉道觀察使啓:「甲山郡境連彼土,防戍甚苦,故其子弟未有從仕于京者,僅有解文算爲鎭撫者,亦未有錄用之典。
請依北靑、慶源例,每年一人除鹹興土官。
」上王從之。
2月4日 ○丁酉,遣宦官,賜羊酒于讓寧君禔。
2月5日 ○戊戌,視事。
○罷鄭周生職,釋樸就新還任。
○敎曰:「比年以來,水旱相仍,連歲饑饉,前年尤甚,民生可哀。
各道監司、守令仰體予意,持賑濟之物,殘疾人爲先賑給。
將遣朝官,巡問閭閻,如有一民飢死者,從重科斷。
」又敎曰:「各官書冊闆本,主者不爲用心照管,緻使散棄。
宜令所在官吏整頓收貯。
」 ○吏曹判書孟思誠以父病辭,不允,命給傳、賜藥遣之。
思誠父希道時住忠淸道溫水縣。
○戶曹啓:「寺社奴婢,皆屬典農寺,有田者收米貢,無田者收布貢,而各司奴子收貢,未有定式。
請依典農寺奴子例,所耕田三結以上,收米貢。
」從之。
2月6日 ○己亥,書雲副正趙義玽告期服,吏曹請令出仕,上曰:「我朝期功之服,給暇甚迫,有司又從而請令出仕,是豈厚倫之道乎?今後朝廷使臣出來時外,毋令出仕。
」 ○禮曹啓:「侍衛軍士百日行喪後,請祥禫之暇,欲歸其鄕者頗多。
謹稽《朱文公家禮》,祥禫之祭,皆行於祠堂。
《經濟六典》起復人員大小祥祭,給暇三日,禫祭五日。
自今軍士祥禫,依六典給暇,令祭於祠堂。
」從之。
2月7日 ○庚子,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上遣宦官李村問起居。
○全羅道觀察使以年兇,請除奴婢貢,從之。
○鹹吉道觀察使啓:「自端川碁原驛至施利驛,裡數甚遠。
且踰磨雲嶺,嶺路高險,人馬俱困,不勝其苦。
嶺下有古館基,請置合排,以附近人民屬之。
且洪原平浦驛吏,不過一二戶,請選民戶,置合排以助之。
」上王從之。
2月8日 ○辛醜,節日使尹子當如京師,賜衣服、笠靴。
上以黑衣、烏犀帶拜表,百官以朝服行禮,樂陳而不作。
○命慶尙道觀察使,祭晉山府院君河崙墓。
2月9日 ○壬寅,上朝樂天亭。
上王還豐壤。
路上,召兵曹參議尹淮曰:「近日我將行幸,我若累日不還,主上必憂定省之曠,我亦豈不欲與主上偕行?況大妃已卽世矣。
主上爲誰獨留都耶?其以予意,宣告三議政。
」因而墮淚。
○兵曹啓:「乳牛所專爲供上而設,置諸員二百,每年遷轉,官至五品,而爲別坐者不考能否,名存實無,請罷乳牛所。
上王殿供上乳牛,屬於仁壽府;主上殿供上乳牛,屬於禮賓寺,其諸員令所在州郡充軍。
」從之。
2月10日 ○癸卯,視事。
○義禁府啓:「愼以衷之罪,當杖一百,徒三年。
」上曰:「大君雖不謹愼,爲縣守者固當多方以處之,使無嫌隙也。
以衷妄疑大君,以間我兄弟,其依律施行。
」 ○兀良哈好所老來獻土宜。
○通事全義還自京師言:「帝以江左,太祖皇帝肇起之地,北京地勢雄壯,山川鞏固,幷建兩都,置立郊社、宗廟,創建宮室。
以永樂十九年正月朔,禦奉天殿受群臣朝,詔告天下,禮部錄文與之。
又山東靑州府渚城縣靑水潭,龍馬出焉,孝陵松栢降甘露,其凝如脂,群臣表賀。
」 ○上王謂知申事金益精曰:「正朝使、副使以大妃之薨,再三告于禮部,甚爲不可。
禮部若與節日使言此事,則當答曰:『此非本國之意也。
』宜遣承文院官,諭此意于節日使。
」以全義所啓,有是命也。
○上稟宣旨,復置飯監二人于文昭殿,使先期齋宿,輪番掌膳。
○全羅道觀察使請復置靑松驛,從之。
2月11日 ○甲辰,上王命兵曹曰:「今皇帝定都北京,禮當進賀。
其令司僕寺及兵曹各擇進獻馬十匹預養。
金銀之不産我國,上國所知也。
自今於進獻方物,勿輕用之。
若於東宮,雖無方物亦可也。
不得已則用馬不過四匹,其他方物,隨宜以進。
」 2月12日 ○乙巳,視事。
○玉川府院君劉敞上箋謝賜幾杖。
○禮曹啓:「國葬及大臣禮葬,哭婢在前,以市廛女爲之。
恭靖大王及元敬王後國葬時,依古制,令宮人哭從。
今後大臣禮葬哭婢,用本家婢。
」從之。
○禮曹據忠淸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報啓:「前者以兵馬都節制使兼之,今新置都按撫使,請依諸道按撫使例,正至、誕日獻方物。
」從之。
○全羅道觀察使以年歉,請除貢鐵,從之。
2月13日 ○丙午,上王將講武于鐵原,欲與上偕行,上以喪制未盡固辭,上王曰:「雖從講武,非是從獸也。
但侍膳問寢而已。
若不從之,定省曠矣,雖未終制,爲我從行。
」上不得已從行。
遣奉寧府院君福根,告行于廣孝殿,遂行至綠楊原,上王亦自豐壤至,會于甕巖之南。
上王命侍衛軍士及行幸諸事,除不得已外,一切蠲減。
晩次楊州東存野,京畿觀察使成揜、經歷李叔畤、楊州府使洪理等以朝服來見,諸道觀察使遣人獻方物。
2月14日 ○丁未,以大雨留。
○囚都摠制李湛、僉摠制沈寶、上護軍權踐于義禁府,以辭連任君禮也。
2月15日 ○戊申,以霖雨川漲,道途泥濘,兩上偕還豐壤宮。
楊州東,有川汎溢,幾不能涉,留都群臣遣戶曹參判崔士康,來問起居。
2月16日 ○己酉,上王未寧,上留侍,親奉藥餌。
○放李湛、沈寶、權踐等。
○議政府遣舍人金顧,問起居。
2月17日 ○庚戌,上在豐壤。
2月18日 ○辛亥,上在農壤。
○左議政樸訔、參贊卞季良來問起居。
○轘任君禮於市。
君禮之父彥忠,漢人也。
以譯語得參開國功臣,故君禮屬於忠義衛。
爲人貪鄙,以譯語屢使上國,以緻巨富,一時之有氣勢者必阿附,時稱五方豬尾。
豬善搖尾,故人之喜趨附,無處不比者,俗謂之五方豬尾。
爲忠扈衛提擧,私役工匠於其家,且有貪汚之事。
提調都摠制李澄疾其所爲,欲簿司中物,以記出納,君禮以無前例止之,因有隙,相詰辱之。
澄聞于上王,上王削君禮提擧職,除行大護軍。
君禮怨憤揚言曰:「上王信讒,令我受屈,我欲與澄辨之,上王若止之,我不敢也。
」因上書于上王,辭甚倨慢,有以李澄之愬等語。
上王怒曰:「愬者,讒也。
竪子謂我聽讒。
」命下義禁府鞫之。
以君禮不解書,必有敎之者,詰之,君禮指鄭安止,發吏捕之,安止亡。
君禮聞安止亡言:「上書立意措辭,皆安止所爲。
」義禁府囚安止兄安道及妻母妻子。
安止自就獄對辨曰:「君禮出示藁,我隻據藁寫之耳。
」兩人互辨互詬,君禮不肯服。
安止在獄中言:「我書君禮上書時,隻寫上護軍,而不書行職。
君禮更出他紙,令改書,揚言曰:『我功臣之子,而通於兩國,其功大矣。
反惜上護軍而除行職,如此之主,可謂知大體乎?上王非時出遊,與辛禑之遊樂壺串何異?』我問曰:『上王有疾傳位,兵部禮部知之耶?』君禮曰:『黃儼旣知之矣,兵禮部豈不知乎?托疾禪位,帝若知之,忠惠王之覆轍在焉。
』君禮子孟孫在旁聞之,目禁之。
安止出,君禮悟其言之不道,手執安止衣,逼令誓不漏言。
」上令三省及戶曹判書李之剛、左代言鄭招,同義禁府鞫之。
安止初則垂首不言,據義詰問,亦不答,至半日餘,吐辭辨逸。
君禮初不服,掠之,遽曰:「吾不耐杖。
一如安止所言。
」安止指君禮子及扈衛司給事一人爲證,君禮子亦曰:「吾不耐杖。
一如安止所言。
」唯給事掠多,固不服曰:「吾耳未嘗聞此言。
」至是獄具,論以大逆,會百官於市轘之,徇于四方,籍家産,沒妻子爲奴婢。
時君禮所交親者甚衆,皆恐被連引。
2月19日 ○壬子,上在豐壤。
2月20日 ○癸醜,上在豐壤。
正朝使曺備衡、曺緻等回自京師,欽賜《大統曆》一百本。
○上王禦內殿,召兵曹參議尹淮、知申事金益精諭曰:「予體氣平和,主上一日萬幾,當還京聽政。
」 2月21日 ○甲寅,上在豐壤。
2月22日 ○乙卯,上還宮。
○斬鄭安止,籍家産,沒妻子爲奴婢,餘緣坐者,皆赦之。
安止之與君禮對置也,誣構君禮不說之言曰:「上王爲後宮,置東西離宮而屢遊幸,且其族親,皆除顯職,而輕功臣之子,反除行職。
」以臆度,誣毀君上,罪當死,上王以安止自首,欲原之,兵曹、代言司請曰:「安止聞君禮大逆之言,懷之不發累月,乃因爭詰始言,安可比之自首?」上王曰:「付之公議可也。
」上命鄭招,議於政府、六曹,皆曰可殺,從之。
安止出身科第,早有名譽,嘗以書狀,從宰相李之崇、尹穆赴朝,穆有不道語。
及事覺,安止隱之,免死廢棄,至是伏誅。
2月23日 ○丙辰,視事。
曺緻啓曰:「臣至京師,告于禮部曰:『王大妃薨逝,我殿下從以日易月之制,已釋衰絰,越三月而葬。
請具辭奏達,賜諡。
』再三告禮部,而未蒙兪諾。
」緻出,代言等請曰:「緻之言,必取侮於中朝。
請令有司治其罪。
」上不允。
○上王謂進賀使書狀庾順道、通事崔雲等曰:「前者正朝使赴京時,命曰:『禮部若問大妃之薨則對,如不問則勿說。
』禮部不問,而正朝使等再三告白。
今禮部若問其事,則當答曰:『訃告無例,故本國不達於朝廷。
』正朝使妄以己意告白,已令有司治其罪。
」 ○上命禮曹曰:「祭祀以淸潔爲本,今一造絲花,而每祭用之,至爲不潔。
今後凡祭皆用紙花,隨卽改之。
」禮曹請用羅花,從之。
○日本國源義俊、平宗秀、平滿景等皆遣人獻土宜。
○慶尙道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對馬賊倭乍臣乍叛,其心難測,當嚴警備。
臣所管十二浦留泊兵船,或三四隻,或五六隻,甚爲寡弱。
請分水陸遠近要害,聚諸浦兵船,泊立應變。
」上王從之。
○黃海道觀察使啓:「今新置海州鎭,其鎭軍三百人,分定于州郡,然本無閑役人,難以充定。
無受田牌,但春秋點閱而已,無他軍役,請簽爲鎭軍。
」上王從之,仍命他道無受田牌,恒居外方避役者,竝依此例充軍。
2月24日 ○丁巳,上詣廣孝殿,行寒食祭。
○視事。
○禮曹啓:「永樂九年,本曹稟王旨,祭享奠具,前期二日,官吏躬親齎進。
今諸司或使奴子齎進,有違於法,申明考察。
」從之。
2月25日 ○戊午,進賀使淸城府院君鄭濯、副使摠制李中至如京師,上率百官,拜表如儀,賜衣服、笠靴遣之。
表曰: 一人禦極,聿建新都。
二儀生祥,載彰聖德。
照臨所曁,蹈舞攸同。
竊觀歷代之持盈,率置兩京而爲治。
蓋因草創之未暇,乃於繼述而有成。
欽惟皇帝陞下,勇智邁湯,聰明躋舜。
厚民生而奉天道,受此丕基;紹先志而貽孫謀,作新大邑,豈惟山川之雄勝?抑亦道裡之適均,故令衆庶以擧欣,而得貞符之屢見,淸水龍文之遍體,旣産奇祥;孝陵松樹之凝脂,復昭上瑞。
是緻多方之稱頌,實基萬世之太平。
慶延宗祊,事光簡策。
伏念,臣猥將庸質,幸際昌辰,迹滯東藩,班雖阻於漢殿,心馳北闕,祝切效於堯封。
方物表曰: 聖神繼述,大邑告成。
天地感孚,嘉祥薦至。
謹備黃細苧布二十匹、白細苧布五十匹、黑細麻布五十匹、人蔘一百觔、雜色馬二十匹。
右件物等,産從荒裔,製匪良工,敢充享上之儀,庶諒由中之信。
賀皇太子箋曰: 尊居儲位,德著元良。
密贊皇猷,運昇亨泰。
慶緜宗社,喜溢臣工。
恭惟偉量淵沖,英姿玉裕。
丕從民志,建萬世之神京;上協天心,膺兩儀之嘉貺。
用緻華夷之來賀,良由翼亮之膚功。
伏念,臣猥以庸資,端逢昭代,阻參趨蹌之列,惟知頌禱之勤。
獻白細苧布二十匹、黑細麻布三十匹、人蔘五十觔、雜色馬四匹。
上謂書狀官庾順道曰:「爾到京師,問於禮部曰:『表箋末書某日乎?』禮部曰:『然。
』則復問曰:『始面旣書欽遇某月某日聖節千秋,末又書某日,則無乃疊乎?』則禮部必分柝言之,爾當詳問之。
」 ○上王自豐壤將蒐于江原道珍富等處,上告行于廣孝殿從行,右議政李原、平陽府院君金承霔等扈駕。
兩上會于楊州草豆等,京畿觀察使成揜、經歷李叔畤、廣州牧使李稑、判官金宗瑞、楊州牧使洪理等以朝服來謁。
兩上置酒帳殿,孝寧大君??、敬寧君??、恭寧君?、淸平府院君李伯剛、平壤君趙大臨、贊成事趙涓、參贊崔閏德、都摠制權希達、李澄、李湛、同知敦寧文貴、李皎及李明德、金益精、成揜侍。
薦所獲禽于宗廟、廣孝殿、恭靖大王魂殿。
渡龍津,夕駕次龍津東岸。
2月26日 ○己未,日珥。
○上王畋于龍門山,親射鹿。
上未終制,不禦弓矢,與孝寧大君??駐馬一隅,觀上王從獸。
前此,奉常寺供祭肉醢,用州郡所納獐肉,或有臭惡者。
上王聞之曰:「自今宜用蒐狩所獲。
」至是,以所獲鹿十二頭,送奉常寺作醢。
○三品以上問安於恭妃殿。
每行幸時,三品以上官衙日問安,例也。
兵曹以左軍節制使金萬壽、都鎭撫河敬復失律,請治其罪,不允。
○夕次楊根南郊。
2月27日 ○庚申,晝停于驪興八大藪置酒,孝寧大君??[1]、右議政李原等侍。
駕至原州金堂川,江原道都觀察使睦進恭、經歷柳士根、原州牧使車指南、判官金士棖以時服來謁,兵曹啓曰:「大駕巡臨境上,不以公服來謁,殊失人臣敬上之意。
請論其罪,以戒後來。
」上王不允。
進恭獻馬及弓矢、土物于上王。
2月28日 ○辛酉,駕次蛇川,設小酌,夕次原州北郊,道路不治,供億不備。
2月29日 ○壬戌,駕踰檜峴,夕次安興驛下,全羅道觀察使遣人獻馬及弓矢于上王,以膳羞獻于上。
三月 3月1日 ○癸亥朔,雨雪。
○駕踰禿嶺,路甚險阻,又値雨雪泥濘,輜重顚仆十八九,人馬疲困,扈從者皆苦之。
上王在嶺上,見衛士輜重顚仆者,駐馬命內竪載之。
夕次江陵方林驛之原。
3月2日 ○甲子,雨雪。
○發丁夫二千,驅禽于訥豆山,夕駕次大和驛之野。
留都群臣遣參贊卞季良,問起居,獻酒果。
上曰:「前命五日一次問安,何至七日乃來?」季良對曰:「左議政樸訔以謂未晩,乃於前月二十九日,封酒授臣,緣此遲來。
」上王命內臣餽酒,賜鹿二頭曰:「後來問安者,雖逢路上,汝率還京。
」 3月3日 ○乙醜,流星出軒轅,入東方天際。
○驅仇段山,上王多射鹿。
有二鹿奔觸禦馬,馬躓而墜。
夕還大和驛之野,頒料于侍從大小臣僚及軍士。
○是日,兵曹判書趙末生之子璿尙上王女貞靜翁主。
主,愼寧宮主辛氏出也。
辛氏,厚德王太後之婢也。
3月4日 ○丙寅,駕踰毛老峴,至珍富驛之米??村,鹹吉道監司遣人獻方物及鷹于上王。
3月5日 ○丁卯,駕留珍富,置酒帳殿。
孝寧大君??[1]、右議政李原等及觀察使睦進恭侍。
驅五錢山,雨灑,上王禦雨具,又驅神堂山。
侍從武臣於圍內走馬射獸,上王怒,上命孝寧大君??[1],逐射獸者。
摠制權希達拾其矢以進,乃僉摠制沈寶、金月下、李原吉、上護軍楊春茂等七人矢也。
上命脫笠徒步。
宦者嚴永守、兪實亦馳馬射獸,上王命脫笠縛手。
上恐上王之怒甚,親率近侍等圍獸,進於上王前,又命兵曹杖寶等,上王宥之。
上王縛緻永守等於幄前,欲杖之,俄而釋之。
以所獲禽,遣人獻于宗廟及原廟。
3月6日 ○戊辰,駕留珍富,驅松洞山。
上王怒未解,不禦弓矢,但觀縱狗搏獸。
3月7日 ○己巳,駕還踰毛老峴,次大和古縣,分賜所獲禽于政府、六曹,仍賜酒。
○上王欲造輕快防牌,令圍獸,議於兵曹、代言司,皆曰:「可。
」上王進防牌于幄前觀之。
3月8日 ○庚午,駕踰禿峴,次橫城縣,置酒帳殿,慰扈從李原、金承霔等侍從者四十餘人,下逮軍士,皆賜酒肉。
○原州覺林寺住持釋休來謁,賜米二百石。
覺林,上王潛邸時遊學之地。
休嘗有洗沐之勞。
3月9日 ○辛未,駕次橫城縣南郊。
○芳幹在洪州遘疾而死。
○兵曹判書趙末生以尙衣院提調,來獻衣襨,仍問起居。
○進賀使通事仇敬夫自平壤來啓曰:「進獻人蔘百觔不敷。
」上令禮曹擇濟用監人蔘百觔以充之。
進獻人蔘,前此令平安道備辦,故到平壤,乃知其不敷也。
後,平安道觀察使啓:「進獻之物,令外方封裹,甚爲未便。
今後以濟用監人蔘進獻,政府、六曹、司憲府眼同封裹。
」從之。
仍命本道貢蔘,依例上納。
○江原道觀察使獻酒,分賜軍士。
○頒料于扈從臣僚及軍士。
3月10日 ○壬申,駕次砥平上鉢山,黃海道觀察使遣人獻方物,平安道觀察使遣人獻鷹。
3月11日 ○癸酉,駕渡龍津,次于西岸。
3月12日 ○甲戌,晝停禿音浦,置酒帳殿,孝寧大君李??[1]、右議政李原等侍。
上王還禦豐壤宮,上還京。
議政府率百官詣闕,問起居。
○上王始知芳幹之死,遣中使鄭元龍如洪州弔祭。
3月13日 ○乙亥,視事。
3月14日 ○丙子,親傳宗廟等望祭香祝。
○上王命建離宮于蓮花坊洞口。
○兵曹啓:「開城府巡綽軍,本分爲十二牌,流亡者甚多,難以充額。
請減爲十一牌。
」上王從之。
○兵曹啓:「捉虎甲士當下番,皆定爲二十,獨前銜捉虎,未有定額。
乞以二十人爲定。
」上王從之。
○忠淸道觀察使啓:「公州養象奴,爲象所蹴而死。
其爲物,無益於國,所飼芻豆,十倍於他獸,一日米二鬥、豆一鬥,一年之費,米四十八石、豆二十四石。
怒則害人,非徒無益,反爲有害,請放海島牧場。
」宣旨:「擇水草好處放之,勿令病死。
」 ○慶尙道觀察使啓:「前者兵曹奉宣旨,分置倭人等,若有雜亂出入,不從國令者,所在守令不待啓聞,大懲鑑後。
若交易倭奴婢逃亡者,未有定法,何以區處?」宣旨:「如有逃亡者,嚴鞫以啓。
」 ○慶尙道左道水軍都按撫處置使啓:「東征所獲倭船三十四隻,留泊黃山江,年久朽敗。
請破取鐵釘,用於新造兵船。
」從之。
3月15日 ○丁醜,上祭廣孝殿。
○視事。
執義沈道源啓:「亂臣任君禮、鄭安止緣坐之人,宜竝置於法。
」上曰:「有司執法之意則然矣。
然予已請於上王,上王商量區處,爾等不可固請。
且前此雖有亂臣緣坐者,不論,今何必罪此等人?」道源曰:「君禮之子孟孫,非他緣坐之比。
當其父亂言之時,牽衣止之。
是乃與聞,固不可宥也。
」上曰:「爾言非也。
君臣之義雖重,父子之恩亦大。
安可以君臣之義,廢父子之恩乎!孟孫牽父之衣,禁其亂言,則是乃君禮之孝子也。
豈可以與聞,加罪乎?」道源出,上曰:「道源執法之吏,徒知孟孫之與聞爲有罪,而忘孟孫愛父之孝心,可謂知法乎?」 ○行司直李陽達上書曰: 地理習業之徒,出身之後,反屬天文者,比比有之。
因此,全業者日少,實爲未便。
臣竊意,不惟地理出身者反屬天文,如醫藥、蔔筮諸學之徒,亦皆類此。
願自今四孟月取才時,先試出身本業,十分精通,然後乃試他藝。
從之。
○命:「告金銀産處者,其言若實,則令吏曹除職以賞之。
」 3月16日 ○戊寅,視事。
○時,三功臣將獻壽,上王悼芳幹之歿,猶不禦肉膳。
上命知申事金益精、左代言鄭招,議於政府、六曹,皆曰:「上王爲芳幹素膳,友愛之情至矣。
然功臣之欲獻壽,一國臣僚之望也。
況芳幹於屬籍已絶乎?」 ○司憲府啓:「各殿供上大小祭享,朝廷使臣、隣國客人饋餉外,公私用酒,一皆禁斷。
」上命隻禁迎餞會飮。
3月17日 ○己卯,上遣領議政柳廷顯、知申事金益精,進肉膳于上王。
3月18日 ○庚辰,視事。
○上王幸樂天亭。
○吏曹啓:「業醫者,隻讀方書,以考藝進級爲務,不用心於理病。
自今幷考療病多小,敍用。
」從之。
○禮曹啓:「獻陵若値雨潦,則難於往來。
朝夕奠獻之具預備,藏於齋舍。
」從之。
3月19日 ○辛巳,視事。
○朝樂天亭。
3月20日 ○壬午,三功臣及功臣嫡長獻壽于上王,設帳殿於東郊都飛淵之原,上王與上臨幸,上王禦胡床南向,上禦低足平床西向。
功臣奉寧府院君福根、昌寧府院君成石璘、錦川府院君樸訔、鐵城府院君李原、玉川府院君劉敝、平壤府院君金承霔、長川君李從茂、平城君趙狷、漢平君趙涓、坡平君尹坤、谷山君延嗣宗、礪山君宋居信及嫡長益平君石根等二十六人,宗室、駙馬、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
以喪制未闋,不進花于上。
功臣等疊起爲壽,奏樂極歡,以次起舞。
上跪上壽,上王左執石璘手,右執觴以飮石璘。
石璘年德俱邁,寵遇殊異,人皆嘆美。
宴罷,上王還豐壤,上還宮。
3月21日 ○癸未,判利川縣事樸翺啓曰:「自今讓寧大君雖小事,必以書諭縣守,然後稟旨施行。
」從之。
○上遣人問安于成石璘第。
3月22日 ○甲申,全羅道觀察使據濟州按撫使呈啓:「濟州人民,各於田頭築墻,以防牛馬踏損,若有賊變,不便於用騎。
其防禦要害處,請令破去,以便馳騁。
」上王從之。
3月23日 ○乙酉,視事。
○成石璘詣闕謝問安。
○召平城君趙狷,賜幾杖。
○禮曹啓:「謹按《杜氏通典》,凡大臣之卒,策贈緻祭,皆遣朝臣,備物而行。
今朝廷於本朝太祖康獻大王、恭靖大王之喪,皆遣朝臣行之,此古今之常禮。
其在高麗策贈,令吏胥齎去緻祭,則令宦官行之,殊失重大臣之禮,本朝因循未革。
今後大臣之卒,依古制及朝廷之制,策贈則吏曹考勳司一員,緻祭則禮曹典享司一員齎至喪家,以爲恒式。
」從之。
○承文院提調啓:「自高麗臣事大明以來,一應文書,隻藏元本,如有水火之災,無復可考。
乞令謄寫,藏諸史院。
」於是,藏于中外史庫。
○忠淸道觀察使以道內穀種不敷,請以陰竹國農所穀五千石給之,命給二千石。
3月24日 ○丙戌,視事。
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不用楮貨,用雜物貿易者,捕告則賞之,已有定法。
奉行與否,問于刑曹以啓。
」 ○賜鑄字所酒百二十甁。
前此印冊,列字於銅闆,鎔寫黃蠟堅凝,然後印之,故費蠟甚多,而一日所印,不過數紙。
至是,上親自指畫,命工曹參判李蕆、前小尹南汲,改鑄銅闆與字樣相準,不暇鎔蠟,而字不移,卻甚楷正,一日可印數十百紙。
上念其功役之勞,屢賜酒肉。
命印《資治通鑑綱目》,令集賢殿正其謬誤,自庚子冬至壬寅冬乃訖。
○禮曹啓:「前者以本曹郞官一員,兼帶條例司檢詳官,以專其任,近來廢而不行。
請復兼帶。
」命吏曹依式兼差。
3月26日 ○戊子,視事。
○禮曹請罷奉命別監,從之。
高麗於大小祭享,遣內侍別監,使之監祭,謂之奉命,至于末流,無所事,而但立於監察之右,欲罷者衆。
適內侍請定奉命時服色,判書許稠請罷之。
○禮曹啓:「五部學堂赴學童蒙敎官罷散後,恣爲戲謔,不專學業,有違訓蒙之義。
自今敎官一員,給公廩,令不離考察。
」從之。
○左議政樸訔請功臣嫡長秩卑者升秩,命金益精磨練以啓。
○命購書籍于中外,納書者從其願,或給布帛,或除官爵以賞之。
3月27日 ○己醜,宣旨:「兵曹奉旨移文,關係大體,則稱宣旨,若常行瑣事,則隻稱兵曹某官某受旨。
」 3月28日 ○庚寅,上詣豐壤。
○初,大護軍宋頎、別侍衛兪汝諧等二十五人飮酒於議政府西廡,事覺,移牒刑曹訊之。
刑曹啓:「政府,百官之長,非下官遊戲之處,而汝諧等敢聚飮酒,當以《大明律》不應爲,笞四十論,犯朝令而會飮,當以違令論。
」兵曹參判李明德據吹角令啓曰:「無兵曹明文,而私聚軍士,以謀逆論,已曾有旨。
宜以此論。
」上亦未然之。
明德還啓于上王,命下義禁府鞫之。
又以刑曹參判安壽山、參議宋興、正郞尹江、金畏、佐郞閔恭、鄭夏、崔閏溫等輕論其罪,幷下義禁府鞫之。
至是,義禁府具獄以啓:「汝諧等律,該謀叛處斬。
」上王贖杖百,充邊鎭軍。
頎以功臣居信子,但罷其職,又壽山以下皆罷其職。
○宣旨:「今行幸時,當道監司與首領官,毋得來謁,但其守令各於境內供應。
」 ○典醫判事元鶴死,賜米豆十石、紙七十卷。
○上王命囚兵曹正郞鄭麟趾、佐郞具綱、鎭撫李寧于獄。
前此,命兵曹曰:「近欲吹角,令軍士預習行伍坐作。
」麟趾等稽留不卽奉行,故囚之。
3月29日 ○辛卯,上王與上幸抱川、永平等處,孝寧大君??、敬寧君??、領議政柳廷顯、左議政樸訔、右議政李原等二十六人扈駕。
以甲士五百人、隊副、隊長、別軍步兵二千人驅禽。
上王射獐于王方山下,又射鹿于深谷南山下,夕次于永平縣江時原。
3月30日 ○壬辰,命驅寶藏山。
上王親射豬四,次于抱川縣前郊。
夏四月 4月1日 ○癸巳朔,上王與上還豐壤宮。
○對馬島宗貞盛及都萬戶左衛門大郞等遣使來朝。
4月2日 ○甲午,設酌于水閣。
柳廷顯、樸訔、李原及從駕二品以上、兵曹堂上、代言等侍宴。
○先是,行幸支應器皿,令郡縣預備,守令又使民自備輸納。
至是,上王以爲擾民,命曰:「必不得已,令工曹預造,司饔司僕各受而藏之。
凡行幸,以驛馬輸而用之。
」 4月3日 ○乙未,還宮,議政府率百官詣闕,問起居。
○吉昌君權跬卒。
跬,近之子也。
年十二,尙上王女慶安公主,拜崇政吉川君。
上王七年,兼虎賁司上護軍,明年,兼右軍都摠制,掌宿衛兵。
九年,近卒,有旨起服,上書乞終制,且請釋兵,不允。
十三年,皇帝自南京移禦燕都,奉表欽問起居。
十六年,改封吉昌君,進階崇祿。
上卽位,寵待特異,至是病卒,年二十九。
訃聞,輟朝三日,不禦肉膳者七日。
跬稟性溫厚,持己謙恭,自奉甚約,事母愛敬。
門客有盜米者,家僮執以告,跬曰:「貧士也。
」仍與之。
朝之士大夫聞其卒,莫不惜之。
子聃、聰。
諡齊簡,執心克壯齊,一德不懈簡。
凡駙馬卒,有特旨,然後賜諡。
禮曹啓:「駙馬非他大臣之比。
今於吉昌君跬之喪,依式禮葬外,殯斂之具,皆令官備。
單裌襦衣各三稱、襦衿一、單衿二、絞用白苧布三匹、銘旌紅絹十尺、魂帛一匹,葬用中等。
」從之。
以跬家貧無所儲也。
4月4日 ○丙申,賻權跬紙二百卷、米豆七十石。
4月5日 ○丁酉,上王遣宦官,賜祭于吉昌君權跬曰: 生焉謂我舅而承順以誠,沒則視猶子而弔恤以禮。
此古今之恒規,天理人情之至也。
惟卿九封君孫,六藝儒冑。
神資閑雅,識量淸夷。
邃沖而有守,安靜而無華。
予深得其爲人,爰陞二室,作我駙馬。
庶幾琴瑟相調,諒集閨門之樂;雲仍式衍,益爲邦家之光。
永終偕老,保有令名。
不幸伉侶夙喪,兒孫無依。
鰥曠靡家,良用惻然。
所幸靑春非晩,方將倚爲心膂,俾享富貴於永年。
忽聞訃音,何以爲心?玆將菲薄,伻奠繐帷。
於戲!旣爲兒例,常加眷愛之隆;奄爾仙遊,宜罄哀榮之數。
○刑曹判書許遲啓:「兪汝諧等取辭之時,臣亦與議,翌日遘疾,不署文案,臣實預聞。
同僚皆罷,而臣獨就職,實愧於心。
」上曰:「凡處決,皆從文案。
卿不署文案,亦不署於狀啓,毋引嫌就職。
」 ○兵曹奉宣旨:「以淮陽、通口、金城、金化爲講武場,禁私獵。
平康水軍三十七戶減軍役,使守講武場,令他郡充其軍額。
」 ○兵曹啓:「僉摠制以下,除行職者,兼考本職差下日月,錄於坐目。
」從之。
○宣旨:「今分賜倭奴婢,務令完恤,以安其心。
其中頑惡者,或雜亂橫行,或與其類私通者,其主隨卽告官治罪。
」 4月6日 ○戊戌,視事。
○上以民飢,命戶曹出豐儲倉、軍資監陳米、小麥,令窮民買之。
是時,楮貨一張直米二升,上令給米一鬥五升,小麥則三鬥,民大悅。
時,京畿州郡倉庫,因賑貸罄謁,故貸以軍資米,京畿之民載負者,絡繹不絶。
○對馬島宗貞盛遣仇裡安,緻書于禮曹判書曰: 孤之不德,無以控馭,遂使封內之民侵犯大國之邊鄙,是天之所不赦,雖就誅戮,實是孤之願也,秋毫豈介于懷?其弊邑之人,或銜使命,或事販鬻,而當時,在大國邊境者凡三百餘人,盡遭係累而收虜焉。
父母妻孥,不勝恩愛戀慕之情,日夜泣血,毀其性者十有八九。
一民不得其所,仁者憂之,況三百餘口乎?大國幸今上有明主,下有良臣,豈不爲此惻然哉? 孤也以古視之,以堯爲父,而有丹朱之不肖;舜亦大聖,而有瞽叟之頑、商均之愚。
然則性之善惡,雖父子之間,不相類,故治人者,於其身,不於其親,況於他人乎?今彼誅戮之民與係累之人,非有骨肉之親,其施爲之不相關,猶越人視秦人之肥瘠,而大國混玉石於崐火,遷赫怒於無辜。
仁主懷綏之道,果如此耶?倘以大國之賜,一一還于舊業,則莫大之事,非獨孤之感其德,先君貞茂之靈,亦當結草也。
又得崔公今玆正月之書雲:「對馬島隷於慶尙道。
」考之史籍,訊之父老,實無所據。
然而大王若修文德,以篤恩惠,則誰敢不歸?昔紂之無道,億兆之衆,皆倒其戈;周公之盛,越裳氏重九譯而至。
不必仍其舊,顧其德如何耳。
但希諸公,推孤區區之忱,達于天聰。
前之所賜篆字卑名,今印寫以爲信符。
辰下嚴寒,各乞爲國保重。
國家以書辭不恭,不禮待其使,卻其所獻禮物。
4月7日 ○己亥,視事。
○上遣禮曹佐郞樸頎,賜祭于吉昌君權跬曰: 脩短之璣關乎天,雖賢智者莫逭;哀榮之數載在禮,於存沒乎何殊?惟卿簪履名家,文章世冑。
氣和而體邃,志老而識淸。
爰蒙上聖之知,遂成館甥之禮。
秉忠誠而有守,處富貴而益謙。
方期琴瑟偕和,式衍濬源之慶。
豈意伉侶夙喪,遽貽鰥曠之憂?每當接見之時,常有悽悲之念。
惟幸兩兒之尙存,待見成人;乃何三紀之未周,奄爲異物?忽聞來訃,良惻予心。
玆將菲薄之儀,伻奠繐帷之側。
於戲!君臣義重,堪嗟一體之相暌;婚媾情深,更慰貞魂於不寐。
○宣旨:「奪前萬戶安權,其子用仁及義禁府都事崔珉告身,從願配之。
都事李文幹,以功臣之子,但罷其職。
」前此,安權以萬戶,不能禦倭,當收告身。
權不以告身納官,授其子用仁,令納之,用仁幸義禁府不卽收奪,因循不納。
珉與文幹以義禁府掌務,不詳檢收奪,至是事覺,皆得罪。
○禮曹語宗貞盛使人仇裡安曰:「都都熊瓦何以不見回禮使乎?」曰:「回禮使專是通信本國,不幹我島,故不見。
且賊船之作耗邊邑,本非島主所知,幹犯天誅,理宜掃蕩。
其商船十三隻,本無賊心,竝被拘留,若聖慈發還,則當堅禁賊船,永通交好。
且貞盛常言:『貞茂生時,厚蒙聖恩,身死之後,遣使緻賻,聖恩罔極,欲遣一二百人宿衛,但以隔海異域,不得如心。
』伏乞照恕。
」禮曹問曰:「來書稱無罪三百餘人被留,被留人數,本不至三百。
且與賊船一時出來,窺覘虛實。
豈得無罪?國人爲賊所害者幾三百餘人,被虜在汝島者亦幾三百,此有何罪乎?爾不顧此,反出如此之言乎?」仇裡安曰:「島主年少不學,請人作書,其間豈無錯誤?當以此意達於島主。
」禮曹問曰:「來書有平道全係累之言,道全從仕本朝,官至上將。
自作罪咎,故安置于外,其妻子竝給口糧。
」仇裡安曰:「道全本以貞茂代官宿衛,今以見黜,故疑以本道之故得罪耳,非有他也。
」禮曹問:「前書雲:『對馬島隷於慶尙道之語,考之史籍,訊之父老,實無所據。
』本島之隷於慶尙,古籍昭然。
且汝島使者辛戒道亦言本島本爲大國牧馬之地,故前此汝島凡事,皆報慶尙道觀察使以聞,以此也。
朝廷非欲爭汝土地也。
」仇裡安曰:「本島之屬於慶尙道,己之所不知,戒道豈能獨知乎?必是妄言也。
假使本島雖屬於慶尙道,若不撫綏,必外於聲敎。
本雖不屬,若撫之以恩,誰敢不服?對馬島,日本邊境。
攻對馬島,是攻本國也,故小二殿以通好大國與否,俱奏禦所,答以任意爲之,故島主遣我來貢。
」禮曹承宣旨而問也。
4月8日 ○庚子,以同知摠制趙啓生爲千秋使。
○上患醫不精其業,命前直長李孝之等數人,始讀醫書于禁內。
4月9日 ○辛醜,上朝豐壤宮。
○領議政柳廷顯等設誕辰祝壽齋于興天寺。
4月10日 ○壬寅,上在豐壤。
○命停誕日賀禮。
議政府率百官詣昌德宮,獻鞍馬遞手帕,各道觀察使、節制使等上箋賀獻方物。
上王以上之誕辰,設宴于水閣,諸王子、政府、六曹判書、谷山君延嗣宗、礪山君宋居信、都摠制洪敷、兵曹參判李明德、知申事金益精等侍宴,至昏乃罷。
○宣旨:「奪宦者黃稻告身,配其鄕甑山,嚴永壽令內侍府治罪。
」以宦官韓吉文、盧犇等服喪時及終制還入番時,稻等俱不啓也。
4月11日 ○癸卯,上還宮。
4月12日 ○甲辰,視事。
○饋諸道進箋差使員于禮曹,常典也。
○上謂知申事金益精曰:「啓聖殿朝夕奠具,恐不精潔。
令禮曹判書親自點檢以聞。
」 ○禮曹啓大臣緻祭儀及策贈儀。
緻祭儀曰: 前期,忠扈衛於喪家大門外之西,設使者幕次。
執事者設使者緻奠位於靈前,讀祭文位于靈左,喪主以下立位于靈右北向,主婦以下立哭位于殯北幔下。
至期,使者至喪家入幕次,內外衰服。
司儀〈參外一〉引喪主以下,俱就位立哭。
司儀引使者出次,立於門西東面,執事者陳饌於使者東南當門北向西上。
司儀引喪主,去杖免絰止哭,出迎於大門之外,復先入就位。
司儀引使者入就緻奠位,執事者以饌入升,設於靈前。
司儀引使者,詣香案前,贊上香祭酒,使者立上香、立祭酒訖復位。
祝史〈參外〉取祭文立讀訖,奉祭文,就燎所焚訖,使者出,喪主拜送于大門外,杖哭而入。
○策贈儀曰: 前期,忠扈衛於喪家大門外之西,設使者幕次南向。
執事者設使者位於正廳東北南向,喪主代授諡號位于廳前北向。
至期,使者以樓子,奉諡號至喪家〈先是,奉常寺以其實跡,議諡報禮曹,禮曹移吏曹,吏曹受敎定諡。
〉入幕次,內外衰服。
司儀〈參外一〉引喪主,就位立哭。
司儀引使者出次,立於門西東面。
司儀引喪主,去杖免絰止哭,出迎于大門之外。
執事者舁樓子,入置于廳正中南向。
司儀引使者,立于東北,司儀引喪主入拜位。
司儀唱鞠躬四拜,興平身,喪主鞠躬四拜,興平身。
使者稱有旨,司儀唱跪,喪主跪,使者宣旨曰:「殿下遣某官姓名,賜故某官姓名諡曰某。
」宣訖,司儀唱俯伏興,四拜興平身,喪主俯伏興,四拜興平身。
使者於樓子取諡號,授喪主,喪主跪受,奉置于靈座前,行焚黃禮。
〈用紅紙〉 4月13日 ○乙巳,以權維判右軍都摠制府事緻仕,曺備衡工曹判書,郭承祐中軍都摠制,李種善右軍摠制,金月下中軍摠制,曺緻刑曹參判,趙璿嘉善大夫,漢原君。
維,淑恭宮主金氏之外祖也。
○上以上王不豫,亟詣豐壤宮。
○吏曹啓:「今後自三月至六月,考滿守令家屬,正二月內先上送,新差守令家屬,八月下歸,永爲恒式。
」從之。
爲農時迎送有弊也。
○龍見于慶尙道伽倻津。
4月14日 ○丙午,上在豐壤。
○兵曹啓:「大閱日百官分隷中衛五所,議政府、敦寧府、諸君府、吏曹、兵曹、承政院、司憲府、司諫院、三軍鎭撫所則各率所屬諸司,隷於中所,禮曹率所屬,隷於左所,刑曹率所屬,隷於右所,戶曹率所屬,隷於前所,工曹率所屬,與漢城府隷於後所。
」從之。
時,始習陳圖,兵曹啓:「犯令軍士,通政以下直斷。
」從之。
○上曰:「出狩未還間,農務及賑濟等事,姑取領議政區處施行,其餘還宮後乃啓。
」 ○忠淸道觀察使啓:「恭靖大王孼子加伊到竹山縣言:『父王升遐後,寓於舅飯監申白家,去年爲僧,遊廣州諸寺,今聞上王欲令還俗,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