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費厄潑賴”應該緩行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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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解題 《語絲》五七期上語堂②先生曾經講起“費厄潑賴”(fairplay)③,以為此種精神在中國最不易得,我們隻好努力鼓勵;又謂不“打落水狗”,即足以補充“費厄潑賴”的意義。

    我不懂英文,因此也不明這字的函義究竟怎樣,如果不“打落水狗”也即這種精神之一體,則我卻很想有所議論。

    但題目上不直書“打落水狗”者,乃為回避觸目起見,即并不一定要在頭上強裝“義角”④之意。

    總而言之,不過說是“落水狗”未始不可打,或者簡直應該打而已。

     二論“落水狗”有三種,大都在可打之列 今之論者,常将“打死老虎”與“打落水狗”相提并論,以為都近于卑怯⑤。

    我以為“打死老虎”者,裝怯作勇,頗含滑稽,雖然不免有卑怯之嫌,卻怯得令人可愛。

    至于“打落水狗”,則并不如此簡單,當看狗之怎樣,以及如何落水而定。

    考落水原因,大概可有三種:(1)狗自己失足落水者,(2)别人打落者,(3)親自打落者。

    倘遇前二種,便即附和去打,自然過于無聊,或者竟近于卑怯;但若與狗奮戰,親手打其落水,則雖用竹竿又在水中從而痛打之,似乎也非已甚,不得與前二者同論。

     聽說剛勇的拳師,決不再打那已經倒地的敵手,這實足使我們奉為楷模。

    但我以為尚須附加一事,即敵手也須是剛勇的鬥士,一敗之後,或自愧自悔而不再來,或尚須堂皇地來相報複,那當然都無不可。

    而于狗,卻不能引此為例,與對等的敵手齊觀,因為無論它怎樣狂嗥,其實并不解什麼“道義”;況且狗是能浮水的,一定仍要爬到岸上,倘不注意,它先就聳身一搖,将水點灑得人們一身一臉,于是夾着尾巴逃走了。

    但後來性情還是如此。

    老實人将它的落水認作受洗,以為必已忏悔,不再出而咬人,實在是大錯而特錯的事。

     總之,倘是咬人之狗,我覺得都在可打之列,無論它在岸上或在水中。

     三論叭兒狗尤非打落水裡,又從而打之不可 叭兒狗一名哈吧狗,南方卻稱為西洋狗了,但是,聽說倒是中國的特産,在萬國賽狗會裡常常得到金獎牌,《大不列颠百科全書》的狗照相上,就很有幾匹是咱們中國的叭兒狗。

    這也是一種國光。

    但是,狗和貓不是仇敵麼?它卻雖然是狗,又很像貓,折中,公允,調和,平正之狀可掬,悠悠然擺出别個無不偏激,惟獨自己得了“中庸之道”⑥似的臉來。

    因此也就為闊人,太監,太太,小姐們所鐘愛,種子綿綿不絕。

    它的事業,隻是以伶俐的皮毛獲得貴人豢養,或者中外的娘兒們上街的時候,脖子上拴了細鍊于跟在腳後跟。

     這些就應該先行打它落水,又從而打之;如果它自墜入水,其實也不妨又從而打之,但若是自己過于要好,自然不打亦可,然而也不必為之歎息。

    叭兒狗如可寬容,别的狗也大可不必打了,因為它們雖然非常勢利,但究竟還有些像狼,帶着野性,不至于如此騎牆。

     以上是順便說及的話,似乎和本題沒有大關系。

     四論不“打落水狗”是誤人子弟的 總之,落水狗的是否該打,第一是在看它爬上岸了之後的态度。

     狗性總不大會改變的,假使一萬年之後,或者也許要和現在不同,但我現在要說的是現在。

    如果以為落水之後,十分可憐,則害人的動物,可憐者正多,便是霍亂病菌,雖然生殖得快,那性格卻何等地老實。

    然而醫生是決不肯放過它的。

     現在的官僚和土紳士或洋紳士,隻要不合自意的,便說是赤化,是共産;民國元年以前稍不同,先是說康黨,後是說革黨⑦,甚至于到官裡去告密,一面固然在保全自己的尊榮,但也未始沒有那時所謂“以人血染紅頂子”⑧之意。

    可是革命終于起來了,一群臭架子的紳士們,便立刻皇皇然若喪家之狗,将小辮子盤在頭頂上。

    革命黨也一派新氣,——紳士們先前所深惡痛絕的新氣,“文明”得可以;說是“鹹與維新”⑨了,我們是不打落水狗的,聽憑它們爬上來罷。

    于是它們爬上來了,伏到民國二年下半年,二次革命⑩的時候,就突出來幫着袁世凱咬死了許多革命人,中國又一天一天沉入黑暗裡,一直到現在,遺老不必說,連遺少也還是那麼多。

    這就因為先烈的好心,對于鬼蜮的慈悲,使它們繁殖起來,而此後的明白青年,為反抗黑暗計,也就要花費更多更多的氣力和生命。

     秋瑾⑾女士,就是死于告密的,革命後暫時稱為“女俠”,現在是不大聽見有人提起了。

    革命一起,她的故鄉就到了一個都督,——等于現在之所謂督軍,——也是她的同志:王金發⑿。

    他捉住了殺害她的謀主⒀,調集了告密的案卷,要為她報仇。

    然而終于将那謀主釋放了,據說是因為已經成了民國,大家不應該再修舊怨罷。

    但等到二次革命失敗後,王金發卻被袁世凱的走狗槍決了,與有力的是他所釋放的殺過秋瑾的謀主。

     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