題記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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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這些體式上截然不同的東西,集合了做成一本書樣子的緣由,說起來是很沒有什麼冠冕堂皇的。

    首先就因為偶爾看見了幾篇将近二十年前所做的所謂文章。

    這是我做的麼?我想。

    看下去,似乎也确是我做的。

    那是寄給《河南》②的稿子;因為那編輯先生有一種怪脾氣,文章要長,愈長,稿費便愈多。

    所以如《摩羅詩力說》那樣,簡直是生湊。

    倘在這幾年,大概不至于那麼做了。

    又喜歡做怪句子和寫古字,這是受了當時的《民報》③的影響;現在為排印的方便起見,改了一點,其餘的便都由他。

    這樣生澀的東西,倘是别人的,我恐怕不免要勸他“割愛”,但自己卻總還想将這存留下來,而且也并不“行年五十而知四十九年非”④,愈老就愈進步。

    其中所說的幾個詩人,至今沒有人再提起,也是使我不忍抛棄舊稿的一個小原因。

    他們的名,先前是怎樣地使我激昂呵,民國告成以後,我便将他們忘卻了,而不料現在他們竟又時時在我的眼前出現。

     其次,自然因為還有人要看,但尤其是因為又有人憎惡着我的文章。

    說話說到有人厭惡,比起毫無動靜來,還是一種幸福。

    天下不舒服的人們多着,而有些人們卻一心一意在造專給自己舒服的世界。

    這是不能如此便宜的,也給他們放一點可惡的東西在眼前,使他有時小不舒服,知道原來自己的世界也不容易十分美滿。

    蒼蠅的飛鳴,是不知道人們在憎惡他的;我卻明知道,然而隻要能飛鳴就偏要飛鳴。

    我的可惡有時自己也覺得,即如我的戒酒,吃魚肝油,以望延長我的生命,倒不盡是為了我的愛人,大大半乃是為了我的敵人,——給他們說得體面一點,就是敵人罷——要在他的好世界上多留一些缺陷。

    君子之徒⑤曰:你何以不罵殺人不眨眼的軍閥呢⑥?斯亦卑怯也已!但我是不想上這些誘殺手段的當的。

    木皮道人⑦說得好,“幾年家軟刀子割頭不覺死”,我就要專指斥那些自稱“無槍階級”而其實是拿着軟刀子的妖魔。

    即如上面所引的君子之徒的話,也就是一把軟刀子。

    假如遭了筆禍了,你以為他就尊你為烈士了麼?不,那時另有一番風涼話。

    倘不信,可看他們怎樣評論那死于三一八慘殺的青年⑧。

     此外,在我自己,還有一點小意義,就是這總算是生活的一部分的痕迹。

    所以雖然明知道過去已經過去,神魂是無法追蹑的,但總不能那麼決絕,還想将糟粕收斂起來,造成一座小小的新墳,一面是埋藏,一面也是留戀。

    至于不遠的踏成平地,那是不想管,也無從管了。

     我十分感謝我的幾個朋友,替我搜集,抄寫,校印,各費去許多追不回來的光陰。

    我的報答,卻隻能希望當這書印釘成工時,或者可以博得各人的真心愉快的一笑。

    别的奢望,并沒有什麼;至多,但願這本書能夠暫時躺在書攤上的書堆裡,正如博厚的大地,不至于容不下一點小土塊。

    再進一步,可就有些不安分了,那就是中國人的思想,趣味,目下幸而還未被所謂正人君子所統一,譬如有的專愛瞻仰皇陵,有的卻喜歡憑吊荒冢,無論怎樣,一時大概總還有不惜一顧的人罷。

    隻要這樣,我就非常滿足了;那滿足,蓋不下于取得富家的千金雲。

     一九二六年十月三十大風之夜,魯迅記于廈門。

     ①本篇最初發表于一九二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北京《語絲》周刊一○六期,題為《〈墳〉的題記》。

     ②《河南》月刊,我國留日學生一九○七年(清光緒三十三年)十二月創辦于東京,程克、孫竹丹等人主編。

    一九○一年“辛醜條約”後至辛亥革命期間,我國留日學生有數千人,其中多數傾向于反清革命,他們進行各種反清活動,出版了許多書報。

    其中有十多種雜志是以各省留日同鄉會或各省留日同人的名義出版的,内容偏重于有關各省當時的政治、社會和文化問題,從事民族民主革命的宣傳和科學的啟蒙宣傳,如《浙江潮》、《江蘇》、《漢聲》、《洞庭波》、《雲南》、《四川》等,《河南》就是這些雜志中的一種。

    作者在該刊發表的文章,有收入本書的《人之曆史》等四篇,收入《集外集拾遺補編》的《破惡聲論》和收入《魯迅譯文集》第十卷《譯叢補》的《裴彖飛詩論》(兩篇都是未完稿)。

     ③《民報》月刊,同盟會的機關雜志。

    一九○五年十一月在東京創刊,内容主要是宣傳資産階級民主革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