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節烈觀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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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的什麼“薛禅皇帝,完澤笃皇帝,曲律皇帝”⑾了。

    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

    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

    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

    看見唐人文章裡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着重。

    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許被奪。

    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隻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

    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

    隻得救了自己,請别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

    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贊幾句。

    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别讨女人,便都完事。

    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錢謙益⒁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隻有自己不顧别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

    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

    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⒂,理應服事于人。

    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

    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

    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

    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

    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裡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隻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⒃!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

    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隻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

    宋元以來,尤其利害。

    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

    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卧房一步。

    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⒅。

    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

    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

    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

    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

    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⒆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

    他便也隻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

    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

     (此時,我應聲明:現在鼓吹節烈派的裡面,我頗有知道的人。

    敢說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

    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

    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

    所以我又願他回轉身來。

    ) 其次還有疑問: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

    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

    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

    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

    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死了,便是烈;甲男并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

    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

    所以曆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

    糊糊塗塗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

    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将他傳為美談。

    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

    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

    所以我說很難。

     節烈苦麼?答道,很苦。

    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

    節婦還要活着。

    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

    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

    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

    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

    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隻能餓死。

    直到餓死以後,間或得了旌表,還要寫入志書。

    所以各府各縣志書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