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節烈觀①
關燈
小
中
大
“長生天氣力裡大福蔭護助裡”的什麼“薛禅皇帝,完澤笃皇帝,曲律皇帝”⑾了。
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
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
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
看見唐人文章裡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着重。
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許被奪。
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隻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
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
隻得救了自己,請别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
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贊幾句。
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别讨女人,便都完事。
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錢謙益⒁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隻有自己不顧别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
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
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⒂,理應服事于人。
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
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
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
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
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裡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隻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⒃!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
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隻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
宋元以來,尤其利害。
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
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卧房一步。
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⒅。
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
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
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
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
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⒆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
他便也隻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
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
(此時,我應聲明:現在鼓吹節烈派的裡面,我頗有知道的人。
敢說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
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
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
所以我又願他回轉身來。
) 其次還有疑問: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
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
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
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
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死了,便是烈;甲男并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
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
所以曆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
糊糊塗塗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
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将他傳為美談。
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
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
所以我說很難。
節烈苦麼?答道,很苦。
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
節婦還要活着。
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
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
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
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
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隻能餓死。
直到餓死以後,間或得了旌表,還要寫入志書。
所以各府各縣志書傳記
此後皇帝換過了幾家,守節思想倒反發達。
皇帝要臣子盡忠,男人便愈要女人守節。
到了清朝,儒者真是愈加利害。
看見唐人文章裡有公主改嫁的話,也不免勃然大怒道,“這是什麼事!你竟不為尊者諱,這還了得!”假使這唐人還活着,一定要斥革功名⑿,“以正人心而端風俗”了。
國民将到被征服的地位,守節盛了;烈女也從此着重。
因為女子既是男子所有,自己死了,不該嫁人,自己活着,自然更不許被奪。
然而自己是被征服的國民,沒有力量保護,沒有勇氣反抗了,隻好别出心裁,鼓吹女人自殺。
或者妻女極多的闊人,婢妾成行的富翁,亂離時候,照顧不到,一遇“逆兵”(或是“天兵”),就無法可想。
隻得救了自己,請别人都做烈女;變成烈女,“逆兵”便不要了。
他便待事定以後,慢慢回來,稱贊幾句。
好在男子再娶,又是天經地義,别讨女人,便都完事。
因此世上遂有了“雙烈合傳”,“七姬墓志”⒀,甚而至于錢謙益⒁的集中,也布滿了“趙節婦”“錢烈女”的傳記和歌頌。
隻有自己不顧别人的民情,又是女應守節男子卻可多妻的社會,造出如此畸形道德,而且日見精密苛酷,本也毫不足怪。
但主張的是男子,上當的是女子。
女子本身,何以毫無異言呢?原來“婦者服也”⒂,理應服事于人。
教育固可不必,連開口也都犯法。
他的精神,也同他體質一樣,成了畸形。
所以對于這畸形道德,實在無甚意見。
就令有了異議,也沒有發表的機會。
做幾首“閨中望月”“園裡看花”的詩,尚且怕男子罵他懷春,何況竟敢破壞這“天地間的正氣”?隻有說部書上,記載過幾個女人,因為境遇上不願守節,據做書的人說:可是他再嫁以後,便被前夫的鬼捉去,落了地獄;或者世人個個唾罵,做了乞丐,也竟求乞無門,終于慘苦不堪而死了⒃! 如此情形,女子便非“服也”不可。
然而男子一面,何以也不主張真理,隻是一味敷衍呢?漢朝以後,言論的機關,都被“業儒”的壟斷了。
宋元以來,尤其利害。
我們幾乎看不見一部非業儒的書,聽不到一句非士人的話。
除了和尚道士,奉旨可以說話的以外,其餘“異端”的聲音,決不能出他卧房一步。
況且世人大抵受了“儒者柔也”⒄的影響;不述而作,最為犯忌⒅。
即使有人見到,也不肯用性命來換真理。
即如失節一事,豈不知道必須男女兩性,才能實現。
他卻專責女性;至于破人節操的男子,以及造成不烈的暴徒,便都含糊過去。
男子究竟較女性難惹,懲罰也比表彰為難。
其間雖有過幾個男人,實覺于心不安,說些室女不應守志殉死的平和話,⒆可是社會不聽;再說下去,便要不容,與失節的女人一樣看待。
他便也隻好變了“柔也”,不再開口了。
所以節烈這事,到現在不生變革。
(此時,我應聲明:現在鼓吹節烈派的裡面,我頗有知道的人。
敢說确有好人在内,居心也好。
可是救世的方法是不對,要向西走了北了。
但也不能因為他是好人,便竟能從正西直走到北。
所以我又願他回轉身來。
) 其次還有疑問: 節烈難麼?答道,很難。
男子都知道極難,所以要表彰他。
社會的公意,向來以為貞淫與否,全在女性。
男子雖然誘惑了女人,卻不負責任。
譬如甲男引誘乙女,乙女不允,便是貞節,死了,便是烈;甲男并無惡名,社會可算淳古。
倘若乙女允了,便是失節;甲男也無惡名,可是世風被乙女敗壞了!别的事情,也是如此。
所以曆史上亡國敗家的原因,每每歸咎女子。
糊糊塗塗的代擔全體的罪惡,已經三千多年了。
男子既然不負責任,又不能自己反省,自然放心誘惑;文人著作,反将他傳為美談。
所以女子身旁,幾乎布滿了危險。
除卻他自己的父兄丈夫以外,便都帶點誘惑的鬼氣。
所以我說很難。
節烈苦麼?答道,很苦。
男子都知道很苦,所以要表彰他。
凡人都想活;烈是必死,不必說了。
節婦還要活着。
精神上的慘苦,也姑且弗論。
單是生活一層,已是大宗的痛楚。
假使女子生計已能獨立,社會也知道互助,一人還可勉強生存。
不幸中國情形,卻正相反。
所以有錢尚可,貧人便隻能餓死。
直到餓死以後,間或得了旌表,還要寫入志書。
所以各府各縣志書傳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