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血脈與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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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加戰鬥”之後。
一個七八歲的放豬娃,在那片野地裡怎樣遊玩、打鬥,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在我看來毫無意義:他甚至将怎樣騎馬一樣騎在一頭大種豬背上、怎樣用枝條抽打種豬在田野裡奔跑、怎樣使種豬去*那些較小的豬,都記得一清二楚。
他詳細記載了各色不同品種的豬,它們的飲食特點、放牧當中應注意的事項等等,并因頗具知識性而讓人略略吃驚。
我有時不由得要想:這個人的記憶力為何如此之好?他怎樣獲取了這類繁瑣的知識以至于終生不忘?還有,他為什麼對這些始終保有一種極大的興味?比如他記載了小時候與一頭雙耳遮臉的大豬的友誼、那頭大豬對他非同一般的依戀和親昵——隻需打一聲口哨,大豬就能迅速跑來與之玩耍。
它幾乎能明白他的全部心思。
他與之規定了奇怪的暗号。
更有趣的是這一節寫得富有文采,而且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字來描述整個過程、他本人沉浸其中的放牧之樂。
令人稱奇的是,他并不僅僅把當年的這一切看成是一種童趣,而是與後來的戰鬥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
他說當年趕着豬群在灌木叢中奔跑,把那些妄圖逃到别處去的桀骜不馴的豬崽追回來時,無形中就鍛煉出一身強健的體魄、一種飛快奔跑的技能。
他描寫那些剛剛長成幾個月的豬崽:“渾身橫肉,肌膚铮亮,四蹄如飛,聰明伶俐,性情刁鑽”。
而那時他就是與這些小狡猾鬥智鬥勇,說自己“跑起來快得簡直是腳不沾地。
而且由于田野上大半都是海綿樣的松土,這就有利于雙腿肌肉和韌帶的成長發育,以至于後來在激烈的戰鬥生活中,在逃避敵人的追趕時,可以不歇氣地一蹿十裡,甩掉死亡的威脅”。
還說,“由于經常觀看豬崽*,所以可以見怪不怪,在日後漫長的人生旅途上,對‘性開放’一類事情泰然處之,并不視為大逆不道”。
“放牧者尚有****,男女圍在一起吃野果、玩篝火,深夜不歸,其樂融融。
那時從沒發生過懷孕流産等惡性事件,此乃足以說明村風淳樸,鄉民憨厚”。
寫到這裡他筆鋒一轉:“懷念當年共同放牧之村姑,不由得淚水潸潸”。
“當年那些異性夥伴一個個真正如花似玉,隻可惜她們當時都少不更事”。
寫到這裡傳主不由得洋洋得意和自吹自擂,說自己“打小就喜歡革命故事,少男少女坐到一起,身穿破衣,露皮露肉,卻能圍坐一起聽革命故事”——因為聽得入迷,結果“醒過神來,卻見豬崽四散奔逃。
丢一隻豬崽就要遭東家一頓毒打。
萬惡的地主血口噴人,殺人不眨眼,心狠手辣”。
這時候他就“将夥伴們召集起來,分兵三路尋找豬崽”。
《我的放牧生涯》以他被父母送到另一個村子裡,師從一位老中醫、立志一生為窮人解除病痛作結尾。
不知怎麼,我在讀這些東西的同時,總覺得一旁有父親那雙憤憤的目光。
4 想起外祖父的“血脈”說,我有點相信了。
對于淳于一族就尤其是這樣。
我曾長時間沉迷于家族的曆史。
我似乎自覺不自覺地想對外祖父的話給予證實。
我一次又一次到那個所謂的遊牧民族的第一個聚居點——登州海角去。
那兒地處東部平原,當年那個遊牧民族所建立的國土範圍就包括了整個南部山區、海濱小城以及大片沖積平原。
最早的興盛時期,他們的力量越過了西部的黃河,并且成功地與黃河中下遊的土著結成了聯盟,使之成為阻擋炎帝黃帝東進的第一道屏障。
他們南部的勢力達到了膠州灣,西南越過泰山山脈,直抵萊蕪。
當時這個遊牧之國的牧業、漁業和冶煉術都極為發達,成為海内最強悍的一支力量。
齊國的建立使他們開始衰落。
遊牧民族與齊國相安無事的年代極短。
後來他們不得不向東部沿海萎縮,一直退到了最早的聚居地:登州海角。
他們在這裡稍事喘息,立住了腳跟,同時已經在考慮大遷徙了。
他們的計劃是跨越老鐵海峽,重返故園。
整個的遷徙史就是一部血淚史。
最後當然仍會有一小部分人在海角存留下來——這些人一開始在沿海村莊裡居住,漸漸散布到整個半島地區。
也許是一種血緣的力量吧,到了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初,這一支人竟然重新彙集到了海角,并在那裡建起了一座小小的城市——思琳城。
就是這個思琳城,在後來大放異彩,曆史上被稱為“百花齊放之城”。
當時稷下學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像荀子、驺衍等,幾乎無一例外地到思琳城講學。
當時的登州海角竟成為中國北方的宗教中心和學術中心,成為一些文化人物的聚居地。
稷下學派的代表人物淳于髡就出生在思琳城,由此可考思琳城正是淳于家族的祖居地。
此地後來還出現了一個赫赫有名的人物:半人半仙的徐巿(福)。
當年秦始皇在鹹陽焚書坑儒,為避秦禍,普天之下最著名的學士都
一個七八歲的放豬娃,在那片野地裡怎樣遊玩、打鬥,都記得清清楚楚。
這在我看來毫無意義:他甚至将怎樣騎馬一樣騎在一頭大種豬背上、怎樣用枝條抽打種豬在田野裡奔跑、怎樣使種豬去*那些較小的豬,都記得一清二楚。
他詳細記載了各色不同品種的豬,它們的飲食特點、放牧當中應注意的事項等等,并因頗具知識性而讓人略略吃驚。
我有時不由得要想:這個人的記憶力為何如此之好?他怎樣獲取了這類繁瑣的知識以至于終生不忘?還有,他為什麼對這些始終保有一種極大的興味?比如他記載了小時候與一頭雙耳遮臉的大豬的友誼、那頭大豬對他非同一般的依戀和親昵——隻需打一聲口哨,大豬就能迅速跑來與之玩耍。
它幾乎能明白他的全部心思。
他與之規定了奇怪的暗号。
更有趣的是這一節寫得富有文采,而且使用了半文半白的文字來描述整個過程、他本人沉浸其中的放牧之樂。
令人稱奇的是,他并不僅僅把當年的這一切看成是一種童趣,而是與後來的戰鬥生活緊密聯系在一起。
他說當年趕着豬群在灌木叢中奔跑,把那些妄圖逃到别處去的桀骜不馴的豬崽追回來時,無形中就鍛煉出一身強健的體魄、一種飛快奔跑的技能。
他描寫那些剛剛長成幾個月的豬崽:“渾身橫肉,肌膚铮亮,四蹄如飛,聰明伶俐,性情刁鑽”。
而那時他就是與這些小狡猾鬥智鬥勇,說自己“跑起來快得簡直是腳不沾地。
而且由于田野上大半都是海綿樣的松土,這就有利于雙腿肌肉和韌帶的成長發育,以至于後來在激烈的戰鬥生活中,在逃避敵人的追趕時,可以不歇氣地一蹿十裡,甩掉死亡的威脅”。
還說,“由于經常觀看豬崽*,所以可以見怪不怪,在日後漫長的人生旅途上,對‘性開放’一類事情泰然處之,并不視為大逆不道”。
“放牧者尚有****,男女圍在一起吃野果、玩篝火,深夜不歸,其樂融融。
那時從沒發生過懷孕流産等惡性事件,此乃足以說明村風淳樸,鄉民憨厚”。
寫到這裡他筆鋒一轉:“懷念當年共同放牧之村姑,不由得淚水潸潸”。
“當年那些異性夥伴一個個真正如花似玉,隻可惜她們當時都少不更事”。
寫到這裡傳主不由得洋洋得意和自吹自擂,說自己“打小就喜歡革命故事,少男少女坐到一起,身穿破衣,露皮露肉,卻能圍坐一起聽革命故事”——因為聽得入迷,結果“醒過神來,卻見豬崽四散奔逃。
丢一隻豬崽就要遭東家一頓毒打。
萬惡的地主血口噴人,殺人不眨眼,心狠手辣”。
這時候他就“将夥伴們召集起來,分兵三路尋找豬崽”。
《我的放牧生涯》以他被父母送到另一個村子裡,師從一位老中醫、立志一生為窮人解除病痛作結尾。
不知怎麼,我在讀這些東西的同時,總覺得一旁有父親那雙憤憤的目光。
4 想起外祖父的“血脈”說,我有點相信了。
對于淳于一族就尤其是這樣。
我曾長時間沉迷于家族的曆史。
我似乎自覺不自覺地想對外祖父的話給予證實。
我一次又一次到那個所謂的遊牧民族的第一個聚居點——登州海角去。
那兒地處東部平原,當年那個遊牧民族所建立的國土範圍就包括了整個南部山區、海濱小城以及大片沖積平原。
最早的興盛時期,他們的力量越過了西部的黃河,并且成功地與黃河中下遊的土著結成了聯盟,使之成為阻擋炎帝黃帝東進的第一道屏障。
他們南部的勢力達到了膠州灣,西南越過泰山山脈,直抵萊蕪。
當時這個遊牧之國的牧業、漁業和冶煉術都極為發達,成為海内最強悍的一支力量。
齊國的建立使他們開始衰落。
遊牧民族與齊國相安無事的年代極短。
後來他們不得不向東部沿海萎縮,一直退到了最早的聚居地:登州海角。
他們在這裡稍事喘息,立住了腳跟,同時已經在考慮大遷徙了。
他們的計劃是跨越老鐵海峽,重返故園。
整個的遷徙史就是一部血淚史。
最後當然仍會有一小部分人在海角存留下來——這些人一開始在沿海村莊裡居住,漸漸散布到整個半島地區。
也許是一種血緣的力量吧,到了秦始皇統一中國之初,這一支人竟然重新彙集到了海角,并在那裡建起了一座小小的城市——思琳城。
就是這個思琳城,在後來大放異彩,曆史上被稱為“百花齊放之城”。
當時稷下學派的一些代表人物,像
當時的登州海角竟成為中國北方的宗教中心和學術中心,成為一些文化人物的聚居地。
稷下學派的代表人物淳于髡就出生在思琳城,由此可考思琳城正是淳于家族的祖居地。
此地後來還出現了一個赫赫有名的人物:半人半仙的徐巿(福)。
當年秦始皇在鹹陽焚書坑儒,為避秦禍,普天之下最著名的學士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