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殺手和他的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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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因為它笨得根本不知道我在捉它。
至于聰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飲料,有兩次我在網球場喝可樂,一邊喝、一邊有隻大黃蜂繞着我的瓶子飛,我氣了,把瓶子放進背包裡。
練完球,打開背包,它居然正在裡面喝我的可樂。
你說厲害不厲害?它居然能聞味道,從背包的小縫裡鑽進去。
除此之外,這大黃蜂也是相當兇的,英文管黃蜂叫wasp,管脾氣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見它是多麼"惡名昭彰"。
到了夏天,遊泳池邊,常挂出一個警告的牌子: "有黃蜂,不要光着腳在草地上跑。
" 如我前一天寫的,大黃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蟲屍吃,你一腳踩上去,它當然要螫你。
更可怕的,是大黃蜂也愛在土裡做窩,當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窩上,或者隻是太靠近"它家",它就會成群出動,充分教你領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樹下就曾經住了這麼一大窩,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兩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邊觀察了兩天,隻見一縷一縷,像是鬼魂似地,從那洞裡進進出出。
它們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數不盡,所以看來就成為"一縷縷的黑煙"。
過去我以為太陽一下山,它們就都睡了。
經過那次細密的觀察,才知道它們要忙到一點天光都沒有,才開始休息。
接着,我去買了一大瓶專殺黃蜂的"Hornet&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紗窗,等到夜裡九、十點鐘,它們都睡着了。
再偷偷掩至樹下,先把紗窗蓋在它們的門口,再對着裡面噴藥。
用手電筒照着,可以看見它們一群群往洞口沖,扒着紗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後的掙紮。
然後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請不要說我殘酷殺生。
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時可能被螫,你也會這樣做。
為保護我們的孩子,去殺别人的孩子,幾乎成為"愛的定律"。
今天。
當那些大黃蜂在我四周繞的時候,我先不動,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
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黃蜂窩。
一想到這個,我就緊張了,飛快地沖進屋裡,快快地關緊門,還檢查了一番,看有沒有黃蜂跟進來。
沒有。
定下神,我開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幾十隻黃蜂在幹什麼。
原來它們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飛來飛去,還降落在上面,東扒扒、西找找。
說不定這來自加拿大的苔藓裡有什麼它們喜歡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幾個塑膠袋,再打開門。
現在,我不是遁逃者了。
而且搖身一變,成為了獵殺者,隻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們确實笨,除了在自己被"傷到",或自己家被攻擊的時候,知道還手之外。
當它們人在海外,即使見到同胞被人獵殺,也都眼睜睜地看。
看我一隻、一隻抓,連抓了七隻。
其實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隻也不成問題。
我隻抓七隻,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黃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
而且說不定明天它們還會來,不如抓新鮮的。
現在我有了七個塑膠袋,每個裡面都有一隻"旋風小将",發出小馬達的聲音。
我那位殺手也似乎聽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張望,兩隻鉗子彎彎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擊"的準備動作。
問題是,我有七隻,是等它吃一隻、才放一隻進去好呢?還是一次全扔進去? 我笑笑,做了個"等着瞧"的決定。
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這七隻兇猛的大黃蜂,全放進去,你這位超級殺手該怎麼辦? 我用紗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
可以隻拉開一點點,把塑膠袋的小口正好對準,再将黃蜂擠進去。
如我前面提過的,黃蜂有向上飛的個性,即使隻剩一個很小的空間,它們都要往塑膠袋裡最高的地方沖,它們振翅的力量更是驚人,即使我把它擠到沒有辦法拍動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種"震動"。
有些昆蟲,像是澳洲的一種蛾子(Whistlingmoth),就是用這"不拍的震動",發出一種超音波,來吸引異性。
愈是在袋裡掙紮,愈能看到當它飛進瓶子裡所表現的興奮。
突然獲得解放了,一樣的陽光、一樣的空氣,隻是奇怪,有一層無形的東西擋着,沖不出去。
使我想到以前轟動美國的大案子。
一個隻因為妹妹餓得受不了,而偷郵局五塊錢的十七歲男孩子。
被關進舊金山灣小島上的一個監獄。
又因為逃獄被抓回,關進不見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隻給他三十分鐘,看看外面的陽光。
一年隻有三十分鐘的陽光啊!這竟然發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國。
那可怕的監獄,後來關閉了,現在成為觀光的"景點",據說一年可以賺不少觀光客的錢。
如同二次大戰德國人殺猶太人的集中營和高棉波布政權留下的"屠殺罪惡館"。
别人的痛苦,都能成為後人欷殹捌鏡鹾桶蛋檔那煨搖行簧喜裕*的不是我們。
現在我看到的就是這麼一個"惡魔島",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坐在中間,七個黃衣服的小鬼,一個接一個地飛人。
我不必同情,如同許多警察,碰上黑社會火并,死了人,隻當沒事,仿佛那是另一個世界的糾紛,任他們冤冤相報。
曾經看過一隻大黃蜂,飛到一隻死蟬的身上,不見了。
走近看,才發現它鑽進蟬的身體裡。
裡面居然還有兩隻,大家進進出出,硬是把一隻蟬從屁股尖開始咬,咬進去,再吃成一個空殼。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隻,但我沒有,隻是一腳踩下去,讓它們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獄。
那一天,我很高興,覺得自己主持了公道,還給天下一個公理。
我成為了仁義之師,殺了三個"不義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氣和,因為這七個小鬼本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它們侵入我的地盤,造成我的恐懼,被我抓到,交給我的手下去執法,我又做了一件"義事"。
至于有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對不起!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與安甯,自由心證就是一種"法"。
何況在這執法的過程中,還造成多大的轟動、制造了多少新聞,且娛樂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羅馬的"鬥獸場(Colosseo)",那是提圖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後,用抓回羅馬的四萬個俘虜建造的。
那麼偉大的建築,可以容納六萬觀衆,在夏天還能拉起遮陽頂的"巨蛋體育館",居然隻用八年的時間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參加建造的俘虜,後來也選擇在那裡死亡。
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
奧茲維斯集中營(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猶太人參與建造,
至于聰明,是你可别喝甜的飲料,有兩次我在網球場喝可樂,一邊喝、一邊有隻大黃蜂繞着我的瓶子飛,我氣了,把瓶子放進背包裡。
練完球,打開背包,它居然正在裡面喝我的可樂。
你說厲害不厲害?它居然能聞味道,從背包的小縫裡鑽進去。
除此之外,這大黃蜂也是相當兇的,英文管黃蜂叫wasp,管脾氣暴躁的人叫waspish,可見它是多麼"惡名昭彰"。
到了夏天,遊泳池邊,常挂出一個警告的牌子: "有黃蜂,不要光着腳在草地上跑。
" 如我前一天寫的,大黃蜂在草地上,不是找水喝,就是找蟲屍吃,你一腳踩上去,它當然要螫你。
更可怕的,是大黃蜂也愛在土裡做窩,當你不小心踩到它的窩上,或者隻是太靠近"它家",它就會成群出動,充分教你領教waspish的滋味。
我的松樹下就曾經住了這麼一大窩,而且把我狠狠地螫了兩下,我找了半天,找到了,蹲在旁邊觀察了兩天,隻見一縷一縷,像是鬼魂似地,從那洞裡進進出出。
它們快得教你看不清,又多得令人數不盡,所以看來就成為"一縷縷的黑煙"。
過去我以為太陽一下山,它們就都睡了。
經過那次細密的觀察,才知道它們要忙到一點天光都沒有,才開始休息。
接着,我去買了一大瓶專殺黃蜂的"Hornet&WaspKiller",又摘下一扇紗窗,等到夜裡九、十點鐘,它們都睡着了。
再偷偷掩至樹下,先把紗窗蓋在它們的門口,再對着裡面噴藥。
用手電筒照着,可以看見它們一群群往洞口沖,扒着紗窗、伸着屁股上黑黑尖尖的刺,作最後的掙紮。
然後慢慢放松,掉回它的洞穴。
請不要說我殘酷殺生。
如果你被螫了,而且你有小孩,也被螫了,或随時可能被螫,你也會這樣做。
為保護我們的孩子,去殺别人的孩子,幾乎成為"愛的定律"。
今天。
當那些大黃蜂在我四周繞的時候,我先不動,心想身上是不是有甜味、有香味。
再想,是不是附近有了新的黃蜂窩。
一想到這個,我就緊張了,飛快地沖進屋裡,快快地關緊門,還檢查了一番,看有沒有黃蜂跟進來。
沒有。
定下神,我開始往外看,看草地上幾十隻黃蜂在幹什麼。
原來它們都在我新撒的泥炭藓上飛來飛去,還降落在上面,東扒扒、西找找。
說不定這來自加拿大的苔藓裡有什麼它們喜歡的味道。
我把身上沾到的苔藓拍掉,立刻拿了幾個塑膠袋,再打開門。
現在,我不是遁逃者了。
而且搖身一變,成為了獵殺者,隻要看它一降落到泥炭藓上,我就狠狠罩下去。
它們确實笨,除了在自己被"傷到",或自己家被攻擊的時候,知道還手之外。
當它們人在海外,即使見到同胞被人獵殺,也都眼睜睜地看。
看我一隻、一隻抓,連抓了七隻。
其實今天我就算要抓二十七隻也不成問題。
我隻抓七隻,一方面是存一念之仁;二方面因為我家的派蒂吃不了;三方面是知道大黃蜂很容易"累死",不太好保存。
而且說不定明天它們還會來,不如抓新鮮的。
現在我有了七個塑膠袋,每個裡面都有一隻"旋風小将",發出小馬達的聲音。
我那位殺手也似乎聽到了,扒着瓶子往外張望,兩隻鉗子彎彎的,曲在胸前,正是要"出草攻擊"的準備動作。
問題是,我有七隻,是等它吃一隻、才放一隻進去好呢?還是一次全扔進去? 我笑笑,做了個"等着瞧"的決定。
倒要看看,如果我一次把這七隻兇猛的大黃蜂,全放進去,你這位超級殺手該怎麼辦? 我用紗布和橡皮筋做的瓶口真是方便。
可以隻拉開一點點,把塑膠袋的小口正好對準,再将黃蜂擠進去。
如我前面提過的,黃蜂有向上飛的個性,即使隻剩一個很小的空間,它們都要往塑膠袋裡最高的地方沖,它們振翅的力量更是驚人,即使我把它擠到沒有辦法拍動翅膀,都可以感受那種"震動"。
有些昆蟲,像是澳洲的一種蛾子(Whistlingmoth),就是用這"不拍的震動",發出一種超音波,來吸引異性。
愈是在袋裡掙紮,愈能看到當它飛進瓶子裡所表現的興奮。
突然獲得解放了,一樣的陽光、一樣的空氣,隻是奇怪,有一層無形的東西擋着,沖不出去。
使我想到以前轟動美國的大案子。
一個隻因為妹妹餓得受不了,而偷郵局五塊錢的十七歲男孩子。
被關進舊金山灣小島上的一個監獄。
又因為逃獄被抓回,關進不見天日的黑牢三年多,每年隻給他三十分鐘,看看外面的陽光。
一年隻有三十分鐘的陽光啊!這竟然發生在三十年代的美國。
那可怕的監獄,後來關閉了,現在成為觀光的"景點",據說一年可以賺不少觀光客的錢。
如同二次大戰德國人殺猶太人的集中營和高棉波布政權留下的"屠殺罪惡館"。
别人的痛苦,都能成為後人欷殹捌鏡鹾桶蛋檔那煨搖行簧喜裕*的不是我們。
現在我看到的就是這麼一個"惡魔島",殺人不眨眼的惡魔坐在中間,七個黃衣服的小鬼,一個接一個地飛人。
我不必同情,如同許多警察,碰上黑社會火并,死了人,隻當沒事,仿佛那是另一個世界的糾紛,任他們冤冤相報。
曾經看過一隻大黃蜂,飛到一隻死蟬的身上,不見了。
走近看,才發現它鑽進蟬的身體裡。
裡面居然還有兩隻,大家進進出出,硬是把一隻蟬從屁股尖開始咬,咬進去,再吃成一個空殼。
我原本可以一次抓三隻,但我沒有,隻是一腳踩下去,讓它們一起上了天堂或地獄。
那一天,我很高興,覺得自己主持了公道,還給天下一個公理。
我成為了仁義之師,殺了三個"不義之人"。
所以今天,我也很心平氣和,因為這七個小鬼本來就不是什麼好東西。
它們侵入我的地盤,造成我的恐懼,被我抓到,交給我的手下去執法,我又做了一件"義事"。
至于有沒有經過合法的程序,對不起!為了廣大人民的利益與安甯,自由心證就是一種"法"。
何況在這執法的過程中,還造成多大的轟動、制造了多少新聞,且娛樂了多少名媛淑女。
使我想起羅馬的"鬥獸場(Colosseo)",那是提圖皇帝征服耶路撒冷之後,用抓回羅馬的四萬個俘虜建造的。
那麼偉大的建築,可以容納六萬觀衆,在夏天還能拉起遮陽頂的"巨蛋體育館",居然隻用八年的時間就完成了。
相信不少參加建造的俘虜,後來也選擇在那裡死亡。
好比先教他挖坑,再把他活埋的方法。
奧茲維斯集中營(Auschwitz)不也是逼着猶太人參與建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