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7 列傳第六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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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幸
戴法興徐爰阮佃夫紀僧真劉系宗茹法亮
呂文顯茹法珍周石珍陸驗司馬申施文慶沈客卿
孔範
夫鮑魚芳蘭,在于所習,中人之一性一,可以上下。
然則謀于管仲,齊桓有邵陵之師,迩于易牙,小白掩一陽一門之扇。
夫以霸者一身,且有洿隆之别,況下于此,胡可勝言者乎。
故古之哲王,莫不斯慎。
自漢氏以來,年且千祀,而近習用事,無乏于時,莫不官由近親,情因狎重。
至如中書所司,掌在機務。
漢元以令、仆用事,魏明以監、令專權,在晉中朝,常爲重寄,故公曾之歎,恨于失職。
于時舍人之任,位居九品,江左置通事郎,管司诏诰,其後郎還爲侍郎,而舍人亦稱通事。
元帝用琅邪劉超,以謹慎居職。
宋文世,秋當、周赳并出寒門。
孝武以來,士庶雜選,如東海鮑照以才學知名,又用魯郡巢尚之,江夏王義恭以爲非選。
帝遣尚之送尚書四十餘牒,宣敕論辯,義恭乃歎曰:“人主誠知人。
”及明帝世,胡母颢、阮佃夫之徒,專爲佞幸矣。
齊初亦用久勞及以親信,關谳表啓,發署诏敕,頗涉辭翰者,亦爲诏文,侍郎之局複見侵矣。
建武世,诏命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
省内舍人四人,所直四省,其下有主書令史,舊用武官,宋改文吏,人數無員,莫非左右要密。
天下文簿闆籍,入副其省,萬機嚴秘,有如尚書外司。
領武官有制局監、外監,領器仗兵役,亦用寒人。
爰及梁、陳,斯風未改。
其四代之被恩幸者,今立以爲篇,以繼前史之作雲爾。
戴法興,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家貧,父碩子以販紵爲業。
法興二兄延壽、延興并修立,延壽善書,法興好學。
山一陰一有陳戴者,家富有錢三千萬,鄉人或雲:“戴碩子三兒敵陳戴三千萬錢。
” 法興少賣葛山一陰一市,後爲尚書倉部令史。
大将軍彭城王義康于尚書中覓了了令史,得法興等五人,以法興爲記室令史。
義康敗,仍爲孝武征虜撫軍記室掾。
及徙江州,仍補南中郎典簽。
帝于巴口建義,法興與典簽戴明寶、蔡閑俱轉參軍督護。
上即位,并爲南台侍禦史,同兼中書通事舍人。
法興等專管内務,權重當時。
孝建元年,爲南魯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于東宮。
大明二年,以南下預密謀,封法興吳昌縣男,明寶湘鄉縣男。
閑時已卒,追加爵封。
法興轉太子旅贲中郎将。
孝武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
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雖出侍東宮,而意任隆密。
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興王浚讀書,亦涉獵文史,爲上所知。
孝建初,補東海國侍郎,仍兼中書通事舍人。
凡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
内外諸雜事多委明寶。
上一性一嚴暴,睚眦之間,動至罪戮。
尚之每臨事解釋,多得全免,殿省甚賴之。
而法興、明寶大通人事,多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産并累千金。
明寶驕縱尤甚,長子敬爲揚州從事,與上争買禦物。
六宮嘗出,敬盛服騎馬,于車左右馳驟去來。
上大怒,賜敬死,系明寶尚方。
尋被原釋,委任如初。
孝武崩,前廢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
時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尚之執權日久,威行内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
廢帝未親萬機,凡诏敕施爲,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顔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
尚之甚聰敏,時百姓欲爲孝武立寺,疑其名。
尚之應聲曰:“宜名天保。
詩雲:‘天保,下報上也。
’”時服其機速。
廢帝年已漸長,兇志轉成,欲有所爲,法興每相禁制。
謂帝曰:“官所爲如此,欲作營一陽一邪?”帝意稍不能平。
所一愛一幸Yan人華願兒有盛一寵一,賜與金帛無算。
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
帝嘗使願兒出入市裡,察聽風謠,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爲真天子,帝爲贋天子。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雲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
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法興與太宰、顔、柳一體,往來門客恒有數百,内外士庶無不畏服之。
法興是孝武左右,複久在宮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複官許。
”帝遂免法興官,徙付遠郡,尋于家賜死。
法興臨死,封閉庫藏,使家人謹錄鑰牡。
死一宿,又殺其二子,截法興棺兩和,籍沒财物。
法興能爲文章,頗行于世。
死後,帝敕巢尚之曰:“不謂法興積釁累愆,遂至于此。
吾今自覽萬機,卿等宜竭誠盡力。
”尚之時爲新安王子鸾撫軍中兵參軍、淮陵太守,乃解舍人,轉爲撫軍谘議參軍,太守如故。
明帝初,複以尚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
累遷黃門侍郎,出爲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寶,南東海丹徒人,亦曆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
孝武時,帶南清河太守。
前廢帝即位,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
明帝初,天下反叛,以明寶舊人,屢經戎事,複委任之。
後坐納貨賄系尚方,尋被宥。
位宣城太守。
升明初,年老,拜太中大夫,病卒。
武陵國典書令董元嗣與法興、明寶等俱爲孝武南中郎典簽,元嘉三十年,奉使還都,會元兇弑立,遣元嗣南還,報上以徐湛之等反。
上時在巴口,元嗣具言弑狀。
上遣元嗣下都奉表于劭,既而上舉義兵,劭诏責元嗣,元嗣答雲:“始下未有反謀。
”劭不信,備加考掠,不服遂死。
孝武事克,贈員外散騎侍郎,使文士蘇寶生爲之诔焉。
大明中,又有奚顯度者,南東海郯人,官至員外散騎侍郎。
孝武嘗使主領人功,而苛虐無道,動加捶撲,暑雨寒雪,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或自經死。
時建康縣考囚,或用方材壓額及踝胫,人間謠曰:“甯得建康壓額,不能受奚度拍。
”又相戲曰:“勿反顧,付奚度。
”其酷暴如此。
前廢帝嘗戲雲:“顯度刻虐爲百姓疾,比當除之。
”左右因唱“爾”,即日宣殺焉。
時人比之孫皓殺岑昏。
徐爰字長玉,南琅邪開一陽一人也。
本名瑗,後以與傅亮父同名,亮啓改爲爰。
初爲晉琅邪王大司馬府中典軍,從北征,微密有意理,爲武帝所知。
少帝在東宮,入侍左右。
文帝初,又見親任,遂至殿中侍禦史。
元嘉十二年,轉南台禦史,始興王浚後軍行參軍。
複侍太子于東宮,遷員外散騎侍郎。
文帝每出軍,常懸授兵略。
二十九年,重遣王玄谟等北侵,配爰五百人,随軍碻磝,銜中旨臨時宣示。
孝武至新亭,江夏王義恭南奔,爰時在殿内,詐劭追義恭,因即得南走。
時孝武将即大位,軍府造次,不曉朝章,爰素谙其事,及至,莫不喜悅,以兼太常丞撰立儀注。
後兼尚書右丞,遷左丞。
先是,元嘉中使着作郎何承天草創國史,孝武初又使奉朝請山謙之、南台禦史蘇寶生踵成之。
孝建六年,又以爰領着作郎,使終其業。
爰雖因前作,而專爲一家之書。
上表“起元義熙,爲王業之始,載序宣力,爲功臣之斷”。
于是内外博議。
太宰江夏王義恭等三十五人同爰,宜以義熙元年爲斷。
散騎常侍巴陵王休若、尚書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謂宜以元興三年爲始。
太學博士虞和謂宜以開國爲宋西元年。
诏曰:“項籍、聖公,編錄二漢,前史已有成例。
桓玄傳宜在宋典,馀如爰議。
” 孝武崩,營景甯陵,以本官兼将作大匠。
爰便僻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頗涉書傳,尤悉朝儀。
元嘉初,便入侍左右,預參顧問。
長于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爲文帝所任遇。
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禮儀,非爰議不行。
雖複當時碩學所解過之者,既不敢立異議,所言亦不見從。
孝武崩,公除後,晉安王子勳侍讀博士谘爰宜習業與不?爰答曰:“居喪讀喪禮,習業何嫌。
”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谘爰,爰曰:“小寶廢業,三年喪何容讀書。
”其專斷乖謬皆如此。
前廢帝兇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唯爰巧于将迎,始終無忤。
誅群公後,以爰爲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着作如故,封吳平縣子。
一寵一待隆密,群臣莫二。
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一陰一公主同辇,爰亦預焉。
明帝即位,以黃門侍郎,改領長水校尉,兼尚書左丞。
明年,除太中大夫,着作并如故。
爰執權日久,上在蕃素所不悅,及景和世,屈辱卑約,爰禮敬甚簡,益銜之。
泰始三年,诏暴其罪,徙交州。
及行,又诏除廣州統内郡。
有司奏以爲宋隆太守。
除命既下,爰已至交州。
久之聽還,仍除
然則謀于管仲,齊桓有邵陵之師,迩于易牙,小白掩一陽一門之扇。
夫以霸者一身,且有洿隆之别,況下于此,胡可勝言者乎。
故古之哲王,莫不斯慎。
自漢氏以來,年且千祀,而近習用事,無乏于時,莫不官由近親,情因狎重。
至如中書所司,掌在機務。
漢元以令、仆用事,魏明以監、令專權,在晉中朝,常爲重寄,故公曾之歎,恨于失職。
于時舍人之任,位居九品,江左置通事郎,管司诏诰,其後郎還爲侍郎,而舍人亦稱通事。
元帝用琅邪劉超,以謹慎居職。
宋文世,秋當、周赳并出寒門。
孝武以來,士庶雜選,如東海鮑照以才學知名,又用魯郡巢尚之,江夏王義恭以爲非選。
帝遣尚之送
”及明帝世,胡母颢、阮佃夫之徒,專爲佞幸矣。
齊初亦用久勞及以親信,關谳表啓,發署诏敕,頗涉辭翰者,亦爲诏文,侍郎之局複見侵矣。
建武世,诏命始不關中書,專出舍人。
省内舍人四人,所直四省,其下有主書令史,舊用武官,宋改文吏,人數無員,莫非左右要密。
天下文簿闆籍,入副其省,萬機嚴秘,有如尚書外司。
領武官有制局監、外監,領器仗兵役,亦用寒人。
爰及梁、陳,斯風未改。
其四代之被恩幸者,今立以爲篇,以繼前史之作雲爾。
戴法興,會稽山一陰一人也。
家貧,父碩子以販紵爲業。
法興二兄延壽、延興并修立,延壽善書,法興好學。
山一陰一有陳戴者,家富有錢三千萬,鄉人或雲:“戴碩子三兒敵陳戴三千萬錢。
” 法興少賣葛山一陰一市,後爲尚書倉部令史。
大将軍彭城王義康于尚書中覓了了令史,得法興等五人,以法興爲記室令史。
義康敗,仍爲孝武征虜撫軍記室掾。
及徙江州,仍補南中郎典簽。
帝于巴口建義,法興與典簽戴明寶、蔡閑俱轉參軍督護。
上即位,并爲南台侍禦史,同兼中書通事舍人。
法興等專管内務,權重當時。
孝建元年,爲南魯郡太守,解舍人,侍太子于東宮。
大明二年,以南下預密謀,封法興吳昌縣男,明寶湘鄉縣男。
閑時已卒,追加爵封。
法興轉太子旅贲中郎将。
孝武親覽朝政,不任大臣,而腹心耳目不得無所委寄。
法興頗知古今,素見親待,雖出侍東宮,而意任隆密。
魯郡巢尚之,人士之末,元嘉中,侍始興王浚讀書,亦涉獵文史,爲上所知。
孝建初,補東海國侍郎,仍兼中書通事舍人。
凡選授遷轉誅賞大處分,上皆與法興、尚之參懷。
内外諸雜事多委明寶。
上一性一嚴暴,睚眦之間,動至罪戮。
尚之每臨事解釋,多得全免,殿省甚賴之。
而法興、明寶大通人事,多納貨賄,凡所薦達,言無不行,天下輻湊,門外成市,家産并累千金。
明寶驕縱尤甚,長子敬爲揚州從事,與上争買禦物。
六宮嘗出,敬盛服騎馬,于車左右馳驟去來。
上大怒,賜敬死,系明寶尚方。
尋被原釋,委任如初。
孝武崩,前廢帝即位,法興遷越騎校尉。
時太宰江夏王義恭錄尚書事,任同總己,而法興、尚之執權日久,威行内外,義恭積相畏服,至是懾憚尤甚。
廢帝未親萬機,凡诏敕施爲,悉決法興之手,尚書中事無大小專斷之,顔師伯、義恭守空名而已。
尚之甚聰敏,時百姓欲爲孝武立寺,疑其名。
尚之應聲曰:“宜名天保。
詩雲:‘天保,下報上也。
’”時服其機速。
廢帝年已漸長,兇志轉成,欲有所爲,法興每相禁制。
謂帝曰:“官所爲如此,欲作營一陽一邪?”帝意稍不能平。
所一愛一幸Yan人華願兒有盛一寵一,賜與金帛無算。
法興常加裁減,願兒甚恨之。
帝嘗使願兒出入市裡,察聽風謠,而道路之言,謂法興爲真天子,帝爲贋天子。
願兒因此告帝曰:“外間雲宮中有兩天子,官是一人,戴法興是一人。
官在深宮中,人物不相接,法興與太宰、顔、柳一體,往來門客恒有數百,内外士庶無不畏服之。
法興是孝武左右,複久在宮闱,今将他人作一家,深恐此坐席非複官許。
”帝遂免法興官,徙付遠郡,尋于家賜死。
法興臨死,封閉庫藏,使家人謹錄鑰牡。
死一宿,又殺其二子,截法興棺兩和,籍沒财物。
法興能爲文章,頗行于世。
死後,帝敕巢尚之曰:“不謂法興積釁累愆,遂至于此。
吾今自覽萬機,卿等宜竭誠盡力。
”尚之時爲新安王子鸾撫軍中兵參軍、淮陵太守,乃解舍人,轉爲撫軍谘議參軍,太守如故。
明帝初,複以尚之兼中書通事舍人、南清河太守。
累遷黃門侍郎,出爲新安太守,病卒。
戴明寶,南東海丹徒人,亦曆員外散騎侍郎、給事中。
孝武時,帶南清河太守。
前廢帝即位,權任悉歸法興,而明寶輕矣。
明帝初,天下反叛,以明寶舊人,屢經戎事,複委任之。
後坐納貨賄系尚方,尋被宥。
位宣城太守。
升明初,年老,拜太中大夫,病卒。
武陵國典書令董元嗣與法興、明寶等俱爲孝武南中郎典簽,元嘉三十年,奉使還都,會元兇弑立,遣元嗣南還,報上以徐湛之等反。
上時在巴口,元嗣具言弑狀。
上遣元嗣下都奉表于劭,既而上舉義兵,劭诏責元嗣,元嗣答雲:“始下未有反謀。
”劭不信,備加考掠,不服遂死。
孝武事克,贈員外散騎侍郎,使文士蘇寶生爲之诔焉。
大明中,又有奚顯度者,南東海郯人,官至員外散騎侍郎。
孝武嘗使主領人功,而苛虐無道,動加捶撲,暑雨寒雪,不聽暫休,人不堪命,或自經死。
時建康縣考囚,或用方材壓額及踝胫,人間謠曰:“甯得建康壓額,不能受奚度拍。
”又相戲曰:“勿反顧,付奚度。
”其酷暴如此。
前廢帝嘗戲雲:“顯度刻虐爲百姓疾,比當除之。
”左右因唱“爾”,即日宣殺焉。
時人比之孫皓殺岑昏。
徐爰字長玉,南琅邪開一陽一人也。
本名瑗,後以與傅亮父同名,亮啓改爲爰。
初爲晉琅邪王大司馬府中典軍,從北征,微密有意理,爲武帝所知。
少帝在東宮,入侍左右。
文帝初,又見親任,遂至殿中侍禦史。
元嘉十二年,轉南台禦史,始興王浚後軍行參軍。
複侍太子于東宮,遷員外散騎侍郎。
文帝每出軍,常懸授兵略。
二十九年,重遣王玄谟等北侵,配爰五百人,随軍碻磝,銜中旨臨時宣示。
孝武至新亭,江夏王義恭南奔,爰時在殿内,詐劭追義恭,因即得南走。
時孝武将即大位,軍府造次,不曉朝章,爰素谙其事,及至,莫不喜悅,以兼太常丞撰立儀注。
後兼尚書右丞,遷左丞。
先是,元嘉中使着作郎何承天草創國史,孝武初又使奉朝請山謙之、南台禦史蘇寶生踵成之。
孝建六年,又以爰領着作郎,使終其業。
爰雖因前作,而專爲一家之書。
上表“起元義熙,爲王業之始,載序宣力,爲功臣之斷”。
于是内外博議。
太宰江夏王義恭等三十五人同爰,宜以義熙元年爲斷。
散騎常侍巴陵王休若、尚書金部郎檀道鸾二人謂宜以元興三年爲始。
太學博士虞和謂宜以開國爲宋西元年。
诏曰:“項籍、聖公,編錄二漢,前史已有成例。
桓玄傳宜在宋典,馀如爰議。
” 孝武崩,營景甯陵,以本官兼将作大匠。
爰便僻善事人,能得人主微旨,頗涉書傳,尤悉朝儀。
元嘉初,便入侍左右,預參顧問。
長于附會,又飾以典文,故爲文帝所任遇。
大明世,委寄尤重,朝廷大禮儀,非爰議不行。
雖複當時碩學所解過之者,既不敢立異議,所言亦不見從。
孝武崩,公除後,晉安王子勳侍讀博士谘爰宜習業與不?爰答曰:“居喪讀喪禮,習業何嫌。
”少日,始安王子真博士谘爰,爰曰:“小寶廢業,三年喪何容讀書。
”其專斷乖謬皆如此。
前廢帝兇暴無道,殿省舊人多見罪黜,唯爰巧于将迎,始終無忤。
誅群公後,以爰爲黃門侍郎,領射聲校尉,着作如故,封吳平縣子。
一寵一待隆密,群臣莫二。
帝每出行,常與沈慶之、山一陰一公主同辇,爰亦預焉。
明帝即位,以黃門侍郎,改領長水校尉,兼尚書左丞。
明年,除太中大夫,着作并如故。
爰執權日久,上在蕃素所不悅,及景和世,屈辱卑約,爰禮敬甚簡,益銜之。
泰始三年,诏暴其罪,徙交州。
及行,又诏除廣州統内郡。
有司奏以爲宋隆太守。
除命既下,爰已至交州。
久之聽還,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