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71 列傳第六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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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人所堪,分其刻數,日再上。
廷尉以爲新制過輕,請集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行一事沈洙五舍人會尚書省詳議。
時宣帝錄尚書,集衆議之。
都官尚書周弘正議曰:“凡小大之獄,必應以情,政言依準五聽,驗其虛實,豈可令恣考掠,以判刑罪。
且測人時節,本非古制,近代以來,方有此法。
起自晡鼓,迄于二更,豈是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堕之上,無人不服,誣枉者多。
朝晚二時,同等刻數,進退而求,于事爲衷。
若謂小促前期數,緻實罪不服,如複時節延長,則無愆妄款。
且人之所堪,既有強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
至如貫高榜笞刺爇,身無完者,戴就熏針并極,困笃不移,豈關時刻長短,掠測優劣?夫‘與殺不辜,甯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
斯則古之聖王,垂此明法。
愚謂依範泉着制爲允。
”洙議曰:“夜中測立,緩急易欺,兼用晝漏,于事爲允。
但漏刻賒促,今古不同。
漢書律曆,何承天、祖沖之、祖暅之父子漏經,并自關鼓至下鼓、自晡鼓至關鼓,皆十三刻,冬夏四時不異。
若其日有長短,分在中時前後。
今用梁末改漏,下鼓之後,分其短長;夏至之日各十七刻,冬至之日各十二刻。
廷尉今牒以時刻短促,緻罪人不款。
愚意願去夜測之昧,從晝漏之明,斟酌今古之間,參會二漏之義,舍秋冬之少刻,從夏日之長晷,不問寒暑,并依今之夏至,朝夕上測各十七刻。
比之古漏,則一上多昔四刻,即用今漏,則冬至多五刻。
雖冬至之時,數刻侵夜,正是少日,于事非疑。
庶罪人不以漏短而爲捍,獄囚無以在夜而緻誣。
求之鄙意,竊謂爲宜依範泉前制。
”宣帝曰:“沈長史議得中,宜更博議。
”左丞宗元饒議曰:“沈議非頓異範,正是欲使四時均其刻數。
請寫還删定曹詳改前制。
”宣帝依事施行。
洙乙太建元年卒。
戚衮字公文,吳郡鹽官人也。
少聰慧,遊學都下,受三禮于國子助教劉文紹。
一二年中,大義略舉。
年十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并周禮、禮記義,衮對高第。
除揚州祭酒從事史。
就國子博士宋懷方質儀禮義。
懷方北人,自魏攜儀禮、禮記疏,秘惜不傳。
及将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記義本付之,若其不來,即随一屍一而殡。
”爲儒者推許如此。
尋兼太學博士。
簡文在東宮,召衮講論。
又嘗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次令中庶子徐摛馳騁大義,間以劇談。
摛辭辯從橫,難以答抗,諸儒懾氣。
時衮說朝聘義,摛與往複,衮一精一采自若,領答如流,簡文深加歎賞。
敬帝立,爲江州長史。
仍随沈泰鎮南豫州。
泰之奔齊,一逼一衮俱行。
後自齊逃還。
又随程文季于呂梁,軍敗入周,久之得歸。
卒于始興王府錄事參軍。
衮于梁代撰三禮義記,逢亂亡失。
禮記義四十卷行于世。
鄭灼字茂昭,東一陽一信安人也。
幼聰敏,勵志儒學。
少受業于皇侃。
梁簡文在東宮,雅一愛一經術,引灼爲西省義學士。
承聖中,爲兼中書通事舍人。
仕陳,武帝、文帝時,累遷中散大夫,後兼國子博士,未拜卒。
灼一性一精一勤,尤明三禮。
少時,嘗夢與皇侃遇于途,侃謂曰:“鄭郎開口。
”侃因唾灼口中,自後義理益進。
灼家貧,抄義疏以日繼夜,筆豪盡,每削用之。
常蔬食,講授多苦心熱,若瓜時,辄偃卧以瓜鎮心,起便讀誦,其笃志如此。
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诩、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俱以禮學自命。
張崖傳三禮于同郡劉文紹。
天嘉元年,爲尚書儀曹郎,廣沈文阿儀注,撰五禮。
後爲國子博士。
陸诩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梁時百濟國表求講禮博士,诏令诩行。
天嘉中,位尚書祠部郎。
沈德威字懷遠,少有一操一行。
梁太清末,遁于天目山,築室以居。
雖處亂離,而笃學無倦。
天嘉元年,征出都,後爲國子助教。
每自學還私室講授,道俗受業數百人,率常如此。
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後爲尚書祠部郎。
陳亡入隋,官至秦王府主簿,卒年五十五。
賀德基字承業,世傳禮學。
祖文發、父淹,仕梁俱爲祠部郎,并有名當世。
德基少遊學都下,積年不歸,衣資罄乏,又恥服故弊,盛冬止衣夾襦褲。
嘗于白馬寺前逢一婦人,容服甚盛,呼德基入寺門,脫白綸巾以贈之。
仍謂曰:“君方爲重器,不久貧寒,故以此相遺耳。
”問姓名,不答而去。
德基于禮記稱爲一精一明,位尚書祠部郎。
雖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學,俱爲祠部郎,時論美其不墜。
全緩字弘立,吳郡錢唐一人也。
幼受易于博士褚仲都,笃志研翫,得其一精一微。
陳太建中,位鎮南始興王府谘議參軍。
緩通周易、老、莊,時人言玄者鹹推之。
張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也。
祖僧寶,梁太子洗馬。
父仲悅,梁尚書祠部郎。
譏幼聰俊,有思理。
年十四,通孝經、論語,笃好玄言。
受學于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爲先輩推服。
梁大同中,召補國子正言生。
梁武帝嘗于文德殿釋幹、坤文言,譏與陳郡袁憲等預焉。
敕令論議,諸儒莫敢先出,譏乃整容而進,谘審回圈,辭令溫雅。
帝甚異之,賜裙襦絹等,雲“表卿稽古之力”。
譏幼喪母,有錯彩經帕,即母一之遺制,及有所識,家人具以告之。
每歲時辄對帕哽噎不能勝。
及丁案憂,居喪過禮。
爲士林館學士。
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孝經題,譏論義往複,甚見嗟賞。
及侯景寇逆,于圍城之中,獨侍哀太子于武德後殿,講老、莊。
台城陷,譏崎岖避難,卒不事景。
陳天嘉中,爲國子助教。
時周弘正在國學,發周易題,弘正第四弟弘直亦在講席。
譏與弘正論議,弘正屈,弘直危坐厲聲,助其申理。
譏乃正色謂弘直曰:“今日義集,辯正名理,雖知兄弟急難,四公不得有助。
”弘直謂曰:“仆助君師,何爲不可?”舉坐以爲笑樂。
弘正嘗謂人曰:“吾每登坐,見張譏在席,使人懔然。
” 宣帝時,爲武陵王限内記室,兼東宮學士。
後主在東宮,集宮僚置宴,時造玉一柄一麈尾新成,後主親執之曰:“當今雖複多士如林,至于堪捉此者,獨張譏耳。
”即手授譏。
仍令于溫文殿講莊、老。
宣帝幸宮臨聽,賜禦所服衣一襲。
後主嗣位,爲國子博士、東宮學士。
後主嘗幸锺山開善寺,召從臣坐于寺西南松林下,敕譏豎義。
時索麈尾未至,後主敕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麈尾。
”顧群臣曰:“此即張譏後事。
”陳亡入隋,終于長安,年七十六。
譏一性一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閑逸。
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講周易、老、莊而教授焉。
吳郡陸元朗、朱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拔、至真觀道士姚綏,皆傳其業。
譏所
廷尉以爲新制過輕,請集八座丞郎并祭酒孔奂、行一事沈洙五舍人會尚書省詳議。
時宣帝錄尚書,集衆議之。
都官尚書周弘正議曰:“凡小大之獄,必應以情,政言依準五聽,驗其虛實,豈可令恣考掠,以判刑罪。
且測人時節,本非古制,近代以來,方有此法。
起自晡鼓,迄于二更,豈是常人所能堪忍?所以重械之下,危堕之上,無人不服,誣枉者多。
朝晚二時,同等刻數,進退而求,于事爲衷。
若謂小促前期數,緻實罪不服,如複時節延長,則無愆妄款。
且人之所堪,既有強弱,人之立意,固亦多途。
至如貫高榜笞刺爇,身無完者,戴就熏針并極,困笃不移,豈關時刻長短,掠測優劣?夫‘與殺不辜,甯失不經’,‘罪疑惟輕,功疑惟重’。
斯則古之聖王,垂此明法。
愚謂依範泉着制爲允。
”洙議曰:“夜中測立,緩急易欺,兼用晝漏,于事爲允。
但漏刻賒促,今古不同。
若其日有長短,分在中時前後。
今用梁末改漏,下鼓之後,分其短長;夏至之日各十七刻,冬至之日各十二刻。
廷尉今牒以時刻短促,緻罪人不款。
愚意願去夜測之昧,從晝漏之明,斟酌今古之間,參會二漏之義,舍秋冬之少刻,從夏日之長晷,不問寒暑,并依今之夏至,朝夕上測各十七刻。
比之古漏,則一上多昔四刻,即用今漏,則冬至多五刻。
雖冬至之時,數刻侵夜,正是少日,于事非疑。
庶罪人不以漏短而爲捍,獄囚無以在夜而緻誣。
求之鄙意,竊謂爲宜依範泉前制。
”宣帝曰:“沈長史議得中,宜更博議。
”左丞宗元饒議曰:“沈議非頓異範,正是欲使四時均其刻數。
請寫還删定曹詳改前制。
”宣帝依事施行。
洙乙太建元年卒。
戚衮字公文,吳郡鹽官人也。
少聰慧,遊學都下,受三禮于國子助教劉文紹。
一二年中,大義略舉。
年十九,梁武帝敕策孔子正言并周禮、禮記義,衮對高第。
除揚州祭酒從事史。
就國子博士宋懷方質儀禮義。
懷方北人,自魏攜儀禮、禮記疏,秘惜不傳。
及将亡,謂家人曰:“吾死後,戚生若赴,便以儀禮、禮記義本付之,若其不來,即随一屍一而殡。
”爲儒者推許如此。
尋兼太學博士。
簡文在東宮,召衮講論。
又嘗置宴集玄儒之士,先命道學互相質難,次令中庶子徐摛馳騁大義,間以劇談。
摛辭辯從橫,難以答抗,諸儒懾氣。
時衮說朝聘義,摛與往複,衮一精一采自若,領答如流,簡文深加歎賞。
敬帝立,爲江州長史。
仍随沈泰鎮南豫州。
泰之奔齊,一逼一衮俱行。
後自齊逃還。
又随程文季于呂梁,軍敗入周,久之得歸。
卒于始興王府錄事參軍。
衮于梁代撰三禮義記,逢亂亡失。
禮記義四十卷行于世。
鄭灼字茂昭,東一陽一信安人也。
幼聰敏,勵志儒學。
少受業于皇侃。
梁簡文在東宮,雅一愛一經術,引灼爲西省義學士。
承聖中,爲兼中書通事舍人。
仕陳,武帝、文帝時,累遷中散大夫,後兼國子博士,未拜卒。
灼一性一精一勤,尤明三禮。
少時,嘗夢與皇侃遇于途,侃謂曰:“鄭郎開口。
”侃因唾灼口中,自後義理益進。
灼家貧,抄義疏以日繼夜,筆豪盡,每削用之。
常蔬食,講授多苦心熱,若瓜時,辄偃卧以瓜鎮心,起便讀誦,其笃志如此。
時有晉陵張崖、吳郡陸诩、吳興沈德威、會稽賀德基,俱以禮學自命。
張崖傳三禮于同郡劉文紹。
天嘉元年,爲尚書儀曹郎,廣沈文阿儀注,撰五禮。
後爲國子博士。
陸诩少習崔靈恩三禮義宗,梁時百濟國表求講禮博士,诏令诩行。
天嘉中,位尚書祠部郎。
沈德威字懷遠,少有一操一行。
梁太清末,遁于天目山,築室以居。
雖處亂離,而笃學無倦。
天嘉元年,征出都,後爲國子助教。
每自學還私室講授,道俗受業數百人,率常如此。
遷太常丞,兼五禮學士,後爲尚書祠部郎。
陳亡入隋,官至秦王府主簿,卒年五十五。
賀德基字承業,世傳禮學。
祖文發、父淹,仕梁俱爲祠部郎,并有名當世。
德基少遊學都下,積年不歸,衣資罄乏,又恥服故弊,盛冬止衣夾襦褲。
嘗于白馬寺前逢一婦人,容服甚盛,呼德基入寺門,脫白綸巾以贈之。
仍謂曰:“君方爲重器,不久貧寒,故以此相遺耳。
”問姓名,不答而去。
德基于禮記稱爲一精一明,位尚書祠部郎。
雖不至大官,而三世儒學,俱爲祠部郎,時論美其不墜。
全緩字弘立,吳郡錢唐一人也。
幼受易于博士褚仲都,笃志研翫,得其一精一微。
陳太建中,位鎮南始興王府谘議參軍。
緩通周易、老、莊,時人言玄者鹹推之。
張譏字直言,清河武城人也。
祖僧寶,梁太子洗馬。
父仲悅,梁尚書祠部郎。
譏幼聰俊,有思理。
年十四,通孝經、論語,笃好玄言。
受學于汝南周弘正,每有新意,爲先輩推服。
梁大同中,召補國子正言生。
梁武帝嘗于文德殿釋幹、坤文言,譏與陳郡袁憲等預焉。
敕令論議,諸儒莫敢先出,譏乃整容而進,谘審回圈,辭令溫雅。
帝甚異之,賜裙襦絹等,雲“表卿稽古之力”。
譏幼喪母,有錯彩經帕,即母一之遺制,及有所識,家人具以告之。
每歲時辄對帕哽噎不能勝。
及丁案憂,居喪過禮。
爲士林館學士。
簡文在東宮,出士林館,發孝經題,譏論義往複,甚見嗟賞。
及侯景寇逆,于圍城之中,獨侍哀太子于武德後殿,講老、莊。
台城陷,譏崎岖避難,卒不事景。
陳天嘉中,爲國子助教。
時周弘正在國學,發周易題,弘正第四弟弘直亦在講席。
譏與弘正論議,弘正屈,弘直危坐厲聲,助其申理。
譏乃正色謂弘直曰:“今日義集,辯正名理,雖知兄弟急難,四公不得有助。
”弘直謂曰:“仆助君師,何爲不可?”舉坐以爲笑樂。
弘正嘗謂人曰:“吾每登坐,見張譏在席,使人懔然。
” 宣帝時,爲武陵王限内記室,兼東宮學士。
後主在東宮,集宮僚置宴,時造玉一柄一麈尾新成,後主親執之曰:“當今雖複多士如林,至于堪捉此者,獨張譏耳。
”即手授譏。
仍令于溫文殿講莊、老。
宣帝幸宮臨聽,賜禦所服衣一襲。
後主嗣位,爲國子博士、東宮學士。
後主嘗幸锺山開善寺,召從臣坐于寺西南松林下,敕譏豎義。
時索麈尾未至,後主敕取松枝,手以屬譏,曰:“可代麈尾。
”顧群臣曰:“此即張譏後事。
”陳亡入隋,終于長安,年七十六。
譏一性一恬靜,不求榮利,常慕閑逸。
所居宅營山池,植花果,講周易、老、莊而教授焉。
吳郡陸元朗、朱孟博、一乘寺沙門法才、法雲寺沙門慧拔、至真觀道士姚綏,皆傳其業。
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