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醜惡萬分的人際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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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學生時代就開始學作詩,身為文壇主流派鬼才的歌川一馬,對于文學少女而言,自是頗具魅力的中堅詩人,那時她以朋友身份造訪過一馬三四次,當然彩華夫人學詩一事隻是個幌子,其實她根本就是個與吟詩作詞無緣之人,因此自學校畢業後,就沒再造訪過一馬。

     去年重逢時,彩華夫人正和一位叫做土居光一的畫家同居。

    雖然他的畫被贊許極富幽默感,他也有鬼才之稱,不過我卻不以為然。

    充其量隻是在類似超現實主義構圖上,随手抹些充滿感官、煽情又挑逗的色彩,毫無孤獨或凜冽的虛無感,坦白說隻是個取巧商人,一個投時代所好、莫名其妙被吹捧出來的名人。

    不論畫作本身還是創作态度都很商業化,加上名人光環,雖然戰後是畫家最艱苦的時期,他還是通過雜志社以及文壇人脈,借插書賺進不少銀兩,因此他那自诩鬼才的幽默畫風也得以流傳。

     一馬的個性與他完全相反,性格極度壓抑,不知是否因為時代轉變讓他有所覺醒,要是我被老婆戴綠帽,肯定會翻臉,可是他卻表現出從未有過的執拗和決心,被老婆吃得死死的。

     不過彩華夫人真的是個美人胚子,給人一種出衆的感覺。

    彩華這名字取得真好,個性奔放、天真爛漫。

    但不喜被束縛的她,居然能接受頑固、正經八百、個性與她相差十萬八千裡的一馬,說這種女人天性放蕩也不為過。

    總之她最厭惡&ldquo貧窮&rdquo二字,雖然土居光一靠插畫為生,比起一般畫家,收入不算太差,可是随着物價水漲船高,連雙絹靴也舍不得買給她。

    相較之下,原本就是富家少爺的一馬,家中經營釀酒廠,擁有數十萬町步山林地,就算不是出于己願,台面下也會有大筆錢财進賬。

    每次一馬上京時,都是從金庫随手抓疊鈔票,當然也絲毫未覺一疊疊鈔票正逐漸減少。

    感覺抓一疊七八萬的鈔票就像抓團鼻涕紙似的一馬,在這百業蕭條時局,喜歡上嗜吃美食、一身華服的拜金女彩華夫人。

    她倒也幹脆地甩了土居光一,嫁給一馬。

    那是去年晚秋時分的事。

     本來就頗有生意頭腦的土居光一,立刻與一馬促膝商談,說什麼就算風塵女的贖身費也要三五萬,最後竟然獅子大開口要了二十萬,雖然我居中斡旋硬要砍掉十萬,最後還是以十五萬擺平此事。

     什麼跟什麼啊?那女的沒我不行啊!她可迷戀我的身體呢!我這副身材可是連外國女人都傾心不已喔!不像那種蹩腳三流詩人。

    等着看好了,她不久就會哭着向我道歉,重回我身邊。

     土居光一這麼對我說。

    不過這位自信滿滿的東方唐璜怎麼看都是個不成大器的窩囊廢。

    在彩華夫人眼中,男人連個屁都不如,也許她就是那種超級樂天派女人,自認全天下男人都是可任她玩弄的商品。

     土居光一開口要那二十萬贖身費時,自尊心似乎大受打擊,因為他做夢也想不到男人在樂天派美女眼中,竟然連個屁都不是。

    因而受到莫大傷害的他,真的是滿肚子悶氣、憤恨,甚至燃起複仇之心。

    也許不至于展開行動,不過他坦承自己曾勃然大怒,兩人大吵一架,不歡而散。

     土居光一還咯咯笑着說:&ldquo笨啊!吵架這回事,對男人而言可是重修舊好的機會呢!男女之間要是毫不相幹,就不敢這麼吵了。

    所謂&lsquo床頭吵架床尾和&rsquo,夫妻關系就是這麼回事,了解嗎?&rdquo隻見他一副胸有成竹的模樣。

     結果事實并非如土居光一所言,彩華夫人完全不将他放在眼裡,但也不認為嫁給一馬會有多幸福就是了。

    最不可思議的是,如此奔放的她,倒也不會處處留情。

    身着華服的彩華夫人,擁有白皙肌膚與姣好身材,全身發光似的閃閃動人,如此美豔的性感尤物卻對情欲一事不感興趣,自然也不太會紅杏出牆。

    平常隻是喜歡上京大肆采購,買喜歡的衣服和鞋子,還會興奮地穿着入睡,就是這麼一個不按牌理出牌、令人捉摸不定的女人。

     彩華夫人雖然模樣惹人憐愛,也沒有埃及豔後般的霸氣,卻是個不懂得體貼别人的任性女子。

    完全沒有盡到為人妻子應守的本分,更遑論主動為丈夫做些什麼,反正不論丈夫做什麼,都是一副無所謂的樣子,這樣的她在一馬心中絕對稱不上什麼賢妻。

    一馬在她身上尋不到丈夫尊嚴,再怎麼抱怨也沒用。

    每次一馬對她有所不滿,她就勃然大怒;隻見一馬吓得一臉慘白,完全被吃得死死的,讓他更覺自己竟如此窩囊,心裡愈來愈不是滋味。

     其實他是因為深愛着彩華夫人,所以才想嘗嘗偷腥滋味。

    我猜他之所以招待我們這群傻瓜來避暑,倒也不見得是為了追求胡蝶夫人。

    像他這種公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