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夜海航船(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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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的九月,這海上遠洋公司買了隻二百五十噸位的舊船,是遠洋漁業所使用的船。

    不久,海上遠洋公司又以九千萬日元把它賣給了菲律賓的海運公司。

     是植松帶這隻船返航的。

     在東南亞、非洲和地中海沿岸,日本的舊船都是以高額成交的。

    所以買賣舊船的掮客也非常多。

     植松帶着六十船員從清水港出發。

     包括各種雜費,這條船的損害保險一共是一億日元。

    是在英國勞埃德保障公司日本代理店保險的。

     因此,勞埃德方面非常緊張。

     海上遠洋公司以二千七百萬元的價格從船主那裡買到這艘船,這是一般價格。

    半個月後,又以三千七百萬日元的價格賣給中間商,而這人又以四千七百萬日元賣給另一個中間商。

     結果海上遠洋公司又買回來時船價漲到七千萬日元,海上遠洋公司便再加上二千萬日元賣給了菲律賓。

     也就是說,這艘值二千七百萬的船在勞埃德以一億日元保險,要想得到轉變中的巨額,就要在返航塗中将船弄沉。

    海上遠洋公司的目标就是這筆保險費,船沉後從這一億日元中就能獲得近七千萬的暴利。

    以九千萬日元買船的菲律賓海運公司隻不過簽了名份上的契約,他們是不可能以此高價來買一條舊船的。

     事态正如勞埃德所擔心的那樣。

     船在巴什海峽沉沒了,自古傳說巴什海峽是船舶的甚地。

    船雖然沉了,可植松他們卻在漂流中被救,平安回國了。

     但從調查來看,海上遠洋公司和海運公司都沒有找到足夠的證據能對他們提出指控,面且海運公司過去也無劣迹。

     勞埃德又對巴什海峽進行了調查,但依舊什麼也沒發現,隻好相信植松的話,承認船确實是觸礁沉沒的。

    雖然沒有材料能證明這是一場意外事故,但是沒有足夠的材科證實不是。

     結果,勞埃德隻好無可奈何地支付了保險金。

     二年前,海上遠洋公司又買了艘五百噸位的舊船,賣方是印度尼西亞的海運公司,這是隻貨船,海上遠洋公司以三千萬日元買到後,又以四千五百萬日元賣給印度尼西亞的輪船公司。

     但這次航行不是空船,而是在東京滿載着印度尼西亞公司購買的建築用層闆駛向印度尼西亞的。

    層扳當然是有出口許可證的,是從正常渠道購買的。

     這次,海上遠洋公司是在日本一家保險公司保險的。

     這次保險的方式是以船、貨物為對象的全損保險,總額為一億九千萬日元,船為五千萬,其貨物為一億四千萬。

     這次保險公司也做了準備,他們請求海上保安廳對其實行監視。

    既使船沉了,海上遠洋公司也得不到多少錢。

    這次隻加了一千五百萬日元賣給印度尼西亞的。

     如果有意讓船沉沒,必須先将貨物轉移到其他船上,以求減少損失。

     因此,似乎沒有理由海上遠洋公司會讓船沉沒。

     海上保安廳的船也出動了。

     監視艦大約距離十五英裡尾随其後。

    前面船上的舉動有時候肉眼都能看見。

    他們同時用雷達進行監視,看是否把貨物轉移到其他船上。

     但,船還是沉了。

     各管區也不斷派出巡邏艇進行警戒。

     到了土佐,大火吞沒了船,等監視的巡邏艇迅速趕到時,船已經沉了。

     有十幾件貸物順流飄走了。

     船員們跳上救生艇,全部平安無事。

     這次船長又是植松,船員和上次一樣,隻是增加了四個新船員。

     海上保安廳認為這是意外災害。

     輪機室着火後引起了沉船。

    監視艇隻看到着火了。

     結果,保險公司隻好支付了保險金。

     “而這次,”内村聲音發抖,“海上遠洋公司又要詐取保險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