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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考
按。
讀史者必先定疆域。
然後可以知占據之形便。
審戰伐之得失。
考分合之沿革。
無是昧矣。
三國之時。
必有掌故之官。
而漢唐用兵。
夷鞨交亂。
萱裔焚滅。
數千年秘書圖籍。
擧無所傳。
惜哉。
金文烈修史。
去古未遠。
庶可博考古籍。
而隻憑新羅斷爛文字。
苟且成編。
鄭河東亦踵謬而成麗史。
使國邑山川。
幷無可據。
甚者顚倒遠近。
移換南北。
而謂之信史可乎。
今據傳記之遺存者。
互相參驗。
爲地理考。
丙子冬。
鼎福識。
檀君疆域考 檀君疆域無考。
而箕子代檀氏。
其提封半是遼地。
則檀君之世亦當然矣。
古記雲。
北夫餘爲檀君之後。
按。
夫餘在遼東之北千餘裡。
蓋檀氏世衰。
子孫北遷。
而舊疆因入箕封矣。
麗史地志。
江都摩尼山塹城壇。
世傳檀君祭天壇。
傳燈山一名三郞城。
世傳檀君使三子築之。
然則其南亦當限以漢水矣。
太伯山考 三國遺事雲。
太伯山今妙香山。
〈在今寧邊府。
〉麗志及輿地勝覽。
幷從其說。
太伯之變爲妙香。
未知在於何代。
而我東諸山名號。
多出於僧釋。
妙香之稱。
亦僧家文字也。
李牧隱妙香山記曰。
山在鴨綠水南。
與遼爲界。
長白山之所分也。
地多香木。
然則妙香之稱。
以其香木之多而然也。
檀君降於太伯山檀木下。
檀是香木。
故後人遂稱其君曰檀君。
名其山曰妙香耶。
三國史。
崔緻遠傳上太師狀雲。
高句麗殘孽。
北依太伯山下。
國號渤海。
此指今白頭山而上。
所謂長白山是也。
卽檀君所降地也。
〈又按勝覽。
江東縣有大樸山下有大塚。
世傳檀君墓。
今土人以大樸爲太伯。
亦未可信。
〉 白嶽考附阿斯達 遺事。
檀君初都平壤。
又移白嶽山阿斯達。
又雲。
阿斯達亦雲白嶽。
在白州地。
〈今白川。
〉或雲。
在開城東。
今白嶽宮是。
〈今未詳。
〉皆未定之辭也。
麗史金謂磾傳。
引神誌仙人秘詞。
有白牙岡之說。
而以西京〈卽平壤〉當之。
世傳神誌檀君時人。
〈出權擥應制詩註。
〉所謂白牙岡。
卽白嶽也。
檀君之移都。
猶高句麗之自平壤移東黃城。
新羅之自金城移月城耶。
麗誌。
文化九月山。
世傳阿斯達山。
〈莊莊坪。
世傳檀君所都。
卽唐莊京之訛。
輿地勝覽。
在今文化縣東十五裡。
基址尙存。
然則白嶽當是此地也。
〉方言阿斯近九。
達近月故也。
古者東方地名。
皆以方言呼之。
則此亦然矣。
〈或雲。
山有宮闕故址。
故俗稱闕山。
訛傳爲九月山雲。
〉 箕子疆域考 漢書曰。
玄菟樂浪。
本箕子所封。
唐書。
裴矩曰。
遼東本箕子國。
遼史地志。
遼東本朝鮮。
周武王釋箕子囚。
去之朝鮮。
因以封之。
遼東志。
遼東本箕子所封之地。
一統志。
遼東名?亦載箕子。
盛京志。
瀋陽奉天府義州廣寧之界。
皆雲朝鮮界。
則遼地太半。
爲箕子提封。
〈尹月汀根壽雲。
廣寧城北三裡。
有箕子井。
傍有箕子廟。
有塑像戴冔冠。
嘉靖間。
爲兵火所燒雲。
〉而箕子又都平壤。
凡都邑之地。
多定國中。
則吳氏澐所謂。
遼河以東漢水以北。
皆箕氏地者然矣。
至後孫。
當燕之末。
失西界千餘裡。
以滿潘汙爲界。
卽漢志遼東郡東部屬縣潘汙也。
於是而遼地入中國。
〈括地志曰。
朝鮮高句麗濊貊東沃沮五國之地。
東西千三百裡。
南北二千裡。
東至大海四百裡。
西至營州界九百二十裡。
南至新羅國六百裡。
北至靺鞨國千四百裡。
按。
此亦可以傍考。
〉 衛氏疆域考 衛滿簒箕氏。
其地西北限滿潘汙。
又侵降其傍小邑眞番臨屯。
今東北塞外及北道嶺東之地。
是也。
西渡大海。
通靑齊。
南至漢水。
接三韓。
後亡。
入漢置四郡。
滄海郡考 史記。
張良欲爲韓報仇。
東見滄海君。
得力士。
註。
滄海君東夷君長。
滄海之名。
其來久矣。
至漢武帝元朔元年。
濊君南閭降。
以其地爲蒼海郡。
蓋因舊號也。
互濊考。
〈又見雜說三韓條。
〉 三韓考 三韓之地。
自今漢水以南爲始。
馬韓今漢水以南京畿忠淸全羅道之地。
西渡海通靑齊揚越。
東南渡海通倭。
北限漢水接朝鮮。
東連辰卞二韓。
後百濟有其地。
○辰韓今慶尙道洛江以東之地。
北連濊貊。
西北接馬韓。
西界多與卞韓錯居。
東渡海通倭。
服屬馬韓。
後爲新羅。
○卞韓今慶尙道洛江以西。
西南跨智異山。
延至今全羅道東南之地。
東與辰韓雜居。
西北與馬韓接。
東南渡海通倭。
服屬馬韓。
後降新羅。
又分爲五伽倻之地。
〈文獻通考。
以伽倻琴。
爲弁韓琴。
亦其證也。
〉其在智異以西之地。
入于百濟。
按。
三韓非小小地方沿革之比。
而東方文獻無徵。
至今數千年。
迄未有定。
今引諸說于下方。
以著其是非。
○後漢書。
始立三韓傳曰。
韓有三種。
一曰馬韓。
二曰辰韓。
三曰弁辰。
馬韓在西。
有五十四國。
北與樂浪。
南與倭接。
辰韓在東。
十有二國。
北與濊貊接。
弁辰在辰韓南。
亦十有二國。
其南亦與倭接。
凡七十八國。
東西以海爲限。
三韓合地方四千裡。
〈按四千裡遠聞爽實。
〉 ○北史。
百濟傳曰。
馬韓之屬也。
新羅傳曰。
辰韓種也。
○金富軾三國史地志。
崔緻遠曰。
馬韓則高句麗。
卞韓則百濟。
辰韓則新羅也。
此說近似。
若新舊唐書。
皆雲弁韓苗裔在樂浪之地。
此傳聞懸說。
樂浪故朝鮮國。
與鷄林隔絶。
○高麗僧無亟三國遺事曰。
崔緻遠雲。
馬韓麗也。
辰韓羅也。
弁韓濟也。
東明之起。
已幷馬韓而因之。
故稱麗爲馬韓。
今人或認金馬山。
以馬韓爲百濟者。
蓋誤也。
麗地自有馬邑山。
故名馬韓也。
唐書雲。
卞韓苗裔在樂浪雲者。
謂溫祚之系。
出自東明故雲耳。
或有人出樂浪之地。
立國於卞韓。
與馬韓等幷峙者。
在溫祚之前爾。
非所都在樂浪之北也。
或者誤以九龍山亦名卞那故。
以高句麗爲卞韓。
當以古賢之說爲是。
百濟自有卞山故雲。
○麗末金敬叔周官六翼。
叙三韓。
則曰高句麗幷樂浪弁韓。
百濟幷馬韓帶方。
叙三國。
則曰高句麗爲馬韓。
百濟爲弁韓。
又記高麗世祖說弓裔之言曰。
大王若欲王朝鮮肅愼弁韓之地。
莫如先占松嶽。
註雲。
今西京。
古之弁那京。
故曰弁韓。
○權氏近曰。
三韓之說。
互有不同。
然朝鮮王準。
避衛滿之亂。
浮海而南。
開國號馬韓。
至百濟溫祚立。
遂幷之。
今之益州。
有古城。
至今人稱爲箕準城。
則馬韓之爲百濟無疑矣。
辰韓新羅始祖赫居世所起之地。
新唐書曰。
卞韓在樂浪之地。
又曰。
平壤古漢之樂浪郡。
則辰韓之爲新羅。
卞韓之爲高句麗。
亦無可疑。
後漢書以爲。
卞韓在南。
辰韓在東。
馬韓在西。
其謂卞韓在南者。
蓋自漢界遼東之地而雲耳。
非謂卞韓在辰馬二韓之南也。
崔緻遠因謂馬韓麗也卞韓百濟也。
誤矣。
○本朝徐居正等撰輿地勝覽曰。
三韓之說。
崔緻遠已有定論。
高麗中葉。
始有以金馬山在百濟之境。
平那山在高句麗之境。
平與卞聲相近。
遂疑馬韓爲百濟。
弁韓爲高句麗。
然而未有昌言指之者。
金敬叔之言。
自相矛盾。
何足道哉。
權近乃斷然以馬韓爲百濟。
卞韓爲高句麗。
錯亂千載已定之說。
未知何謂也。
反復攷之。
三韓之時。
馬韓最大。
統五十四國。
辰卞二韓。
各統十二國。
則今益山以南。
無地可容五十四國矣。
意者馬韓王都。
其南密近於卞韓。
而東北則與樂浪沃沮等封疆相接。
其後高句麗東明王。
起於樂浪。
而盡有馬韓東北之地。
後人稱麗爲馬韓者。
蓋以此也。
後漢書。
載卞辰在辰韓之南。
又曰弁辰與辰韓雜居。
亦可以知二韓之相隣附也。
新羅赫居世十九年。
卞韓來降。
百濟旣滅馬韓。
蠶食新羅卞韓舊地。
智異山以西。
盡爲所幷。
後人稱濟爲卞韓者。
蓋以此也。
近惑於金馬平那之說。
謂馬韓在百濟封域之中。
遂以爲百濟乎。
且唐書所雲。
卞韓苗裔在樂浪之地者。
蓋言卞韓之系出自樂浪耳。
近引以爲證。
而乃去苗裔二字。
何也。
又其言曰。
後漢書謂卞韓在南者。
蓋自漢界遼東之地而雲爾。
非謂卞韓直辰馬二韓之南。
信如是。
則其所雲馬韓在西者。
亦可謂之在遼東之西乎。
周官六翼。
西京古之卞那京。
故曰卞韓。
此尤謬妄。
以卞韓爲西京。
則朝鮮更指何地。
後日裔之用兵。
自羅州始。
則世祖所謂卞韓指百濟也。
審矣。
三國遺事謂。
麗地自有馬邑山。
故名馬韓。
濟地自有卞山。
故雲卞韓。
今平壤府有馬邑山。
扶安縣有邊山。
則遺事之言。
恐或有徵。
故謹因緻遠舊說。
以京畿忠淸黃海等道。
係于馬韓舊域。
以全羅道。
係于卞韓舊域雲。
○久庵韓氏百謙曰。
我東方在昔。
自分爲南北。
其北本三朝鮮之地。
其南乃三韓之地。
後漢書指三韓地方。
亦已明矣。
樸赫居世爲辰韓六部所推。
而新羅始焉。
溫祚滅馬韓而百濟興焉。
弁韓。
前史雖不言其所傳。
而首露王肇國於駕洛。
據有辰韓之南界。
伽倻之南智異之東。
皆其所有。
其後入於新羅。
疑此等地卽爲弁韓之地也。
然則南自南北自北。
本不相攙入。
雖其界限不知的在何處。
而恐漢水一帶爲限隔南北之天塹也。
崔文昌始謂馬韓麗也弁韓濟也。
此一誤也。
權陽村雖知馬韓之爲百濟。
而亦不知高句麗之非弁韓。
混而說之。
此再誤也。
當三韓時。
本國雖無文字。
兩漢書皆有列傳。
試以年代上下地界遠近求之。
則百代雖遠。
歷歷猶在眼前。
漢武帝定朝鮮爲四郡。
昭帝爲二府。
朱蒙起。
因得其地。
爲高句麗。
則又何時爲弁韓或馬韓耶。
以此知四郡二府之自爲四郡二府。
而與三韓不相涉也。
後漢書雲。
弁韓在辰韓之南。
亦與倭接。
又雲。
辰韓與弁韓雜居。
衣服居處風俗同。
又雲。
馬韓統五十四國。
辰卞韓各統十二國。
二韓不能當馬韓之半。
以此見之。
湖西湖南。
合爲馬韓。
而嶺南一道。
自分爲辰卞二韓。
又何疑乎。
按客有問于餘曰。
三韓疆域。
爲千古未決之案。
幸有典籍之遺存者。
先儒之論辨者。
可以參驗而得之矣。
諸說之同異。
孰是孰非。
而子亦有可言者乎。
答曰。
東方旣無文獻之可徵。
則不得不就中國之史而論之。
後漢書。
馬韓北與樂浪。
南與倭接。
則漢江以南至于南海。
非其地乎。
又雲。
三韓東西際海。
而辰韓在東北。
與濊貊接。
濊貊爲今江原道。
則辰韓之爲今嶺南。
無疑矣。
又雲。
弁韓在辰韓之南。
亦與倭接雲。
則今洛東以西智異西南諸郡。
跨居西南沿海等地。
是也。
又據魏志。
辰弁諸國國名。
多有相同。
故加辰卞二字以別之。
二韓之壤地錯雜。
亦可知矣。
北史雲。
百濟馬韓屬也。
新羅辰韓種也。
其說然矣。
三國史百濟記。
溫祚定疆域。
南限熊川。
馬韓王責之曰。
王初渡河。
吾割東北百裡之地畀之。
熊川爲今公州。
馬韓都金馬郡。
爲今益山。
則此非兩湖爲馬韓之明證乎。
由是論之。
則三韓疆域。
自有可據。
不必紛紛各立新說也。
曰。
然則孤雲以馬韓爲麗。
卞韓爲濟者何。
曰。
是亦然矣。
孤雲當時人。
豈不知馬韓之非麗乎。
其謂馬韓爲麗者。
非以麗所起之地爲言也。
後來麗所幷馬韓東北之地而言也。
〈師說。
崔雲馬韓爲麗者。
箕準雖奔逸而南。
指句麗爲馬韓故地。
亦或然矣。
〉其謂卞韓爲濟者。
非謂馬韓非百濟地也。
卞韓半面亦統於濟。
故雲爾也。
其意欲以三韓分排於三國。
故其說如此。
不可謂之誤矣。
後人不究其義。
妄加詆疵。
何哉。
孤雲之文章博雅。
最爲近古。
不應誣辭。
凡此之類。
當以時代之最古者爲據。
故愚以孤雲爲正。
曰。
諸說如何。
曰。
遺事從孤雲則是矣。
其以麗之馬邑山爲馬韓而斥金馬之馬韓。
則誤矣。
周官六翼之失。
勝覽駁之當矣。
然世祖所言。
欲王朝鮮肅愼卞韓之地雲者。
愚意此欲混一東土而言也。
以其肅愼在北卞韓在南朝鮮居中故也。
不可以裔自羅州用兵。
爲卞韓之證也。
權氏謂卞韓在南者。
從漢界遼東地方而言。
非謂在辰馬之南。
以實卞韓之爲麗。
夫辰韓在東。
馬韓在西。
卞韓在南者。
是後漢書一般記載之文。
而謂辰東馬西。
則從我國地方而言之。
弁韓在南者。
獨以漢界言之。
非但文理破碎。
不相接續。
抑且進退無據矣。
輿地勝覽。
宗崔氏之說。
大槩然矣。
其以遺事馬邑山爲馬韓。
是則誤矣。
又以遺事所雲卞山。
今爲扶安縣之邊山。
此卻不然。
弁韓立國。
果在邊山。
則此時馬韓都金馬。
何不屬於馬韓而屬於辰韓。
其後亦何必越馬韓而投新羅乎。
此其說之誤也。
韓久庵南自南北自北之說。
可謂正論矣。
然而猶不知孤雲馬韓麗之意。
同歸於陽村之套。
惜哉。
失名氏稽古篇雲。
古史卞韓國於卞山之下。
以今扶安邊山當之者。
非也。
今湖南長興府。
有天冠山。
其峯巒似冠弁而名之也。
豈弁是天冠之一名耶。
長興傍寶城郡。
有君王播遷遺基。
又有母後山。
諺傳。
國亡。
母後避入此山。
故因得名雲。
此亦或弁韓之遺跡耶。
〈更按。
卞韓爲高句麗之說。
雖雲無據。
而有一處可疑者。
文獻通考渤海傳雲。
其國盡得扶餘沃沮卞韓朝鮮諸國雲。
此皆句麗舊境。
通鑑亦載錄。
權氏之不引此。
何也。
然此亦傳聞之誤。
不然。
其或卞韓之別部。
流徙北遷。
而冐其舊號耶。
是不可知也。
然三韓本界。
則馬西辰東卞南。
不可誣也。
〉 四郡考 樂浪考 樂浪。
汲冢周書。
以樂浪之夷爲良夷。
卽指朝鮮也。
漢武帝滅衛氏。
因舊號置樂浪郡。
前漢志。
樂浪郡治朝鮮縣註雲。
以右渠所都。
爲治所也。
應劭曰。
樂浪故朝鮮國。
通典亦雲。
平壤城卽漢樂浪郡王儉城。
今平壤之稱樂浪。
〈按。
括地志曰。
朝鮮南界六百裡。
朝鮮卽樂浪郡治。
今平壤。
至漢江五百五十裡。
〉其來久矣。
領二十五縣。
〈見下。
〉戶六萬二千八百二十二。
口四十萬六千七百四十八。
是平帝元始二年戶口也。
後漢志。
昭帝以境土曠遠。
分嶺東七縣。
置東部都尉。
光武建武六年。
罷都尉官。
幷棄嶺東地。
悉封其渠帥〈謂沃沮濊貊〉爲縣侯。
皆歲時詣郡朝賀。
郡距洛陽東北五千裡。
領縣十八。
〈見下。
〉蓋嶺東七縣棄之。
故數不及班志也。
戶六萬一千四百九十二。
口二十五萬七千五十。
是順帝永初五年戶口也。
又和帝時。
崔駰爲長岑長。
卽樂浪屬縣也。
王符潛夫論雲。
今東至樂浪。
西達燉煌。
符順帝時人。
又質桓之間。
高句麗殺帶方令。
掠樂浪太守妻子。
〈太祖王九十四年。
〉獻帝初平中。
關東諸將。
遣樂浪太守張岐。
齎帝號上劉虞。
魏志。
三韓漢時屬樂浪郡。
四時朝謁。
桓靈之際。
韓濊強盛。
郡縣不能制。
獻帝建安中。
公孫度據遼東。
分樂浪屬縣屯有〈今未詳〉以南荒地。
爲帶方郡。
遣公孫模張敞等。
收集遺民。
魏明帝景初二年。
司馬懿滅公孫淵。
平遼東玄菟。
遣帶方太守劉昕樂浪太守鮮于嗣。
越海定二郡。
蓋是時爲公孫氏所幷。
故懿從旱路。
二人從水路。
一時幷擧而平之也。
齊王正始六年。
樂浪太守劉茂。
帶方太守弓遵。
以嶺東濊屬句麗。
興師伐降之。
令詣郡朝謁。
據此則兩漢及曹魏之世。
樂浪常爲中國之地矣。
晉志。
樂浪郡漢置。
晉武鹹寧二年。
置平州。
樂浪郡屬焉。
領六縣。
〈見下。
〉戶三千七百。
蓋七縣分屬帶方。
又有省倂之異及夷貊所侵奪。
故其數不及兩漢矣。
資治通鑑晉愍帝建興元年。
張統據樂浪帶方二郡。
與高句麗乙弗。
相攻連年。
統尋歸慕容廆。
則樂浪之地。
蓋以此時入麗矣。
又雲。
廆置樂浪郡。
以統爲太守。
則此別置遼界而冐稱舊號。
若後世遙領之例。
非漢故郡也。
〈後漢書郡國志曰。
樂浪十八縣。
蓋覊縻而已。
魏晉時猶雲樂浪有六縣。
而乍得旋失。
隻存版圖耳。
平壤乃樂浪郡治。
而自魏時已爲句麗之都。
樂浪東南界。
亦爲三國疊據。
則樂浪太守未知寄寓於何地耶。
〉今盛京志所雲。
樂浪郡治。
今奉天府治之東南雲者。
據慕容廆所置而言矣。
通典亦雲。
樂浪郡。
後漢末爲公孫氏所據。
魏晉又得其地。
西晉永嘉以後。
陷入高句麗。
此與張統歸廆之時。
相符矣。
晉志。
蓋據其初而言之也。
以其見於東史者言之。
新羅記。
始祖三十年。
〈漢成帝河平元年。
〉樂浪侵邊。
南解二年。
〈平帝元始四年。
〉樂浪來圍金城。
又十一年。
〈王莾天鳳元年。
〉樂浪攻金城。
儒理十三年。
〈光武建武十二年。
〉樂浪犯北邊。
翌年。
高句麗滅樂浪。
樂浪人五千來投。
基臨二年。
〈晉惠帝永康元年。
〉樂浪帶方兩國歸服。
此後樂浪不見於羅記。
而至眞興王二十六年。
〈陳文帝天嘉六年。
〉北齊冊王爲樂浪郡公。
前此。
王置北漢山州。
今嶺東之地亦多入羅。
故其封號如此矣。
高句麗記雲。
大武神王十五年。
〈光武建武八年。
〉擊樂浪。
降其王崔理。
樂浪爲中國郡。
則豈有稱王之理。
蓋錯居三國之間。
勢如一國。
故東人稱之爲王耳。
又二十年。
〈建武十三年。
〉襲樂浪滅之。
又二十七年。
〈建武二十年。
〉漢渡海伐樂浪。
取其地。
爲郡縣。
薩水以南屬漢。
薩水今安州之淸川江。
句麗起於北方。
故以其北屬麗。
南爲漢也。
東國通鑑改南爲北。
則誤矣。
大祖時。
其地東距滄海。
南至薩水雲。
則其南爲漢。
可知矣。
東川王二十年。
〈魏齊王正始七年。
〉毌丘儉來陷丸都。
軍自樂浪而退。
儉之出軍自玄菟。
退軍又從樂浪地界而還。
非謂平壤也。
平壤前此入麗。
故明年。
王以丸都殘破。
移都平壤。
自此。
平壤因屬高句麗。
而樂浪郡治。
必且轉而東徙矣。
美川王十四年。
〈晉愍帝建興元年。
〉侵樂浪。
虜獲二千餘口。
自此。
樂浪之地。
盡歸于麗。
通典所謂永嘉以後樂浪入麗者。
是也。
自此。
樂浪不復見於麗記。
至故國原王二十五年。
〈晉穆帝永和十一年。
〉慕容雋冊王爲樂浪郡公。
蓋其地已入句麗。
故以爲封爵之號也。
百濟記。
始祖四年。
〈漢成帝永始二年。
〉遣使樂浪修好。
又八年。
〈元延二年。
〉築馬首城甁山柵。
樂浪太守遣使。
責其逼疆立城。
十一年。
〈綏和元年。
〉樂浪使靺鞨破甁山柵。
王設禿山狗川兩柵。
以塞樂浪之路。
按。
馬首以下地名。
無考。
據多屢三年東部屹于與靺鞨戰于馬首之文。
則係百濟東部邊地矣。
又十三年。
王曰。
國家東有樂浪。
北有靺鞨。
遂遷漢山。
今廣州。
樂浪爲今兩西。
則居百濟之西北。
而曰東者。
蓋今京畿近東江原之地。
皆樂浪所屬故也。
又十七年。
〈元壽二年。
〉樂浪來侵慰禮城。
〈今稷山。
〉翌年。
襲樂浪之牛頭山城。
〈今春川。
〉又古爾十三年。
〈魏正始七年。
〉毌丘儉與樂浪太守劉茂。
伐高句麗。
王乘虛。
襲取樂浪邊民。
茂聞之怒。
王恐。
還其民。
又汾西王七年。
〈晉惠帝初興元年。
〉襲取樂浪西縣。
樂浪太守遣刺客害王。
此雲西縣。
則樂浪之離平壤而東遷。
可知矣。
此後樂浪不見於濟記。
而蓋鹵王十八年。
〈宋明帝太豫元年。
〉上魏孝文請伐高句麗表。
有曰。
樂浪諸郡。
懷首丘之心。
謂其地幷於麗。
故人有恢復之志也。
此當麗長壽王時也。
據此諸說而觀之。
則其地在漢武初開之時。
則爲今兩西及漢北之地。
昭帝以後。
舊玄菟所治。
今鹹鏡南道。
臨芚所治。
今嶺東。
幷於樂浪。
光武以後棄嶺東七縣。
薩水以北。
亦入于麗。
漢魏之際。
又分置帶方郡。
樂浪郡治。
竟爲麗有。
至于張統。
迫于句麗。
投身慕容氏。
樂浪之號。
因以廢矣。
樂浪諸縣考以漢書爲主。
參引諸書以詳之。
漢書。
樂浪郡。
武帝元封三年開。
莾曰樂鮮。
屬幽州。
〈統縣二十五。
後漢縣十八。
晉郡屬平州。
統六縣。
〉○朝鮮〈應劭曰。
武王封箕子於朝鮮。
○卽樂浪郡治。
漢滅右渠。
以其都降而爲縣。
今平壤。
○後漢晉同。
○通鑑晉鹹康四年。
朝鮮令註。
朝鮮在隋遼西柳城縣界。
蓋樂浪入高句麗後。
中國移設於遼。
又置朝鮮縣。
〉○?邯〈音男酣。
今未詳。
○後漢同。
晉無。
〉○浿水〈水西至甑地入海。
莾曰望鮮亭。
○後漢同。
晉無。
○見浿水考。
〉○含資〈帶水。
西至帶方入海。
今未詳。
而其屬帶方諸郡。
當求於今大同江以南漢江以北之地矣。
○後漢同。
晉無。
〉○黏蟬〈音占提。
今未詳。
○後漢同。
晉無。
〉○遂成〈通典雲。
左碣石山。
在漢樂浪郡遂成縣。
秦長城起此山。
今驗長城。
東截遼水而入高麗。
遺址猶存。
尙書雲。
夾右碣石入于海。
此爲左碣石。
按。
據此則樂浪界西北。
亦入遼界。
犬牙相連者耶。
此說終是可疑。
碣石山。
盛京志。
鳳凰城西一百七十裡。
有碣石山。
疑此是。
○按。
此長城。
戰國末燕所築。
〉○增地〈在浿水入海處。
未詳。
○後漢同。
晉無。
〉○帶方〈見帶方考。
○後漢同。
晉別爲郡。
〉○駟望〈未詳。
後漢晉同。
〉○海冥〈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遼志曰。
興州本漢海冥縣。
在東京西南三百裡。
東京今遼陽也。
恐誤。
〉○列口〈通鑑註。
當列水之口。
故名。
○見列水考。
○後漢同晉屬帶方。
〉○長岑〈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按。
盛京志引遼史雲。
崇州本漢長岑縣。
在東京東北一百五十裡。
此說非也。
長岑若在遼地。
則後來何以屬帶方耶。
〉○屯有〈未詳○後漢晉同○按三國志。
公孫度分屯有以南。
爲帶方郡。
〉○昭明〈南部都尉治。
○後漢同。
晉無。
〉○鏤方〈水經雲。
浿水出鏤方。
未詳○後漢晉同。
盛京志又引遼史雲。
紫蒙縣本漢鏤方縣界。
而在今開原界內。
然則水經何以雲浿水出鏤方耶。
浿水爲今大同江。
則遼史非也。
〉○提奚〈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渾彌〈未詳○後漢晉同〉○呑列〈分黎山列水所出。
西至黎蟬入海。
行八百二十裡。
○按。
列水爲今漢江。
則分黎山或五?或金剛歟。
○後漢晉並無。
〉○東暆〈今江陵。
此下七縣。
皆係東部都尉。
○後漢晉並無。
下同。
○韓久庵曰。
玄菟移設後。
單大嶺以東悉分。
樂浪境土
讀史者必先定疆域。
然後可以知占據之形便。
審戰伐之得失。
考分合之沿革。
無是昧矣。
三國之時。
必有掌故之官。
而漢唐用兵。
夷鞨交亂。
萱裔焚滅。
數千年秘書圖籍。
擧無所傳。
惜哉。
金文烈修史。
去古未遠。
庶可博考古籍。
而隻憑新羅斷爛文字。
苟且成編。
鄭河東亦踵謬而成麗史。
使國邑山川。
幷無可據。
甚者顚倒遠近。
移換南北。
而謂之信史可乎。
今據傳記之遺存者。
互相參驗。
爲地理考。
丙子冬。
鼎福識。
檀君疆域考 檀君疆域無考。
而箕子代檀氏。
其提封半是遼地。
則檀君之世亦當然矣。
古記雲。
北夫餘爲檀君之後。
按。
夫餘在遼東之北千餘裡。
蓋檀氏世衰。
子孫北遷。
而舊疆因入箕封矣。
麗史地志。
江都摩尼山塹城壇。
世傳檀君祭天壇。
傳燈山一名三郞城。
世傳檀君使三子築之。
然則其南亦當限以漢水矣。
太伯山考 三國遺事雲。
太伯山今妙香山。
〈在今寧邊府。
〉麗志及輿地勝覽。
幷從其說。
太伯之變爲妙香。
未知在於何代。
而我東諸山名號。
多出於僧釋。
妙香之稱。
亦僧家文字也。
李牧隱妙香山記曰。
山在鴨綠水南。
與遼爲界。
長白山之所分也。
地多香木。
然則妙香之稱。
以其香木之多而然也。
檀君降於太伯山檀木下。
檀是香木。
故後人遂稱其君曰檀君。
名其山曰妙香耶。
三國史。
崔緻遠傳上太師狀雲。
高句麗殘孽。
北依太伯山下。
國號渤海。
此指今白頭山而上。
所謂長白山是也。
卽檀君所降地也。
〈又按勝覽。
江東縣有大樸山下有大塚。
世傳檀君墓。
今土人以大樸爲太伯。
亦未可信。
〉 白嶽考附阿斯達 遺事。
檀君初都平壤。
又移白嶽山阿斯達。
又雲。
阿斯達亦雲白嶽。
在白州地。
〈今白川。
〉或雲。
在開城東。
今白嶽宮是。
〈今未詳。
〉皆未定之辭也。
麗史金謂磾傳。
引神誌仙人秘詞。
有白牙岡之說。
而以西京〈卽平壤〉當之。
世傳神誌檀君時人。
〈出權擥應制詩註。
〉所謂白牙岡。
卽白嶽也。
檀君之移都。
猶高句麗之自平壤移東黃城。
新羅之自金城移月城耶。
麗誌。
文化九月山。
世傳阿斯達山。
〈莊莊坪。
世傳檀君所都。
卽唐莊京之訛。
輿地勝覽。
在今文化縣東十五裡。
基址尙存。
然則白嶽當是此地也。
〉方言阿斯近九。
達近月故也。
古者東方地名。
皆以方言呼之。
則此亦然矣。
〈或雲。
山有宮闕故址。
故俗稱闕山。
訛傳爲九月山雲。
〉 箕子疆域考 漢書曰。
玄菟樂浪。
本箕子所封。
唐書。
裴矩曰。
遼東本箕子國。
遼史地志。
遼東本朝鮮。
周武王釋箕子囚。
去之朝鮮。
因以封之。
遼東志。
遼東本箕子所封之地。
一統志。
遼東名?亦載箕子。
盛京志。
瀋陽奉天府義州廣寧之界。
皆雲朝鮮界。
則遼地太半。
爲箕子提封。
〈尹月汀根壽雲。
廣寧城北三裡。
有箕子井。
傍有箕子廟。
有塑像戴冔冠。
嘉靖間。
爲兵火所燒雲。
〉而箕子又都平壤。
凡都邑之地。
多定國中。
則吳氏澐所謂。
遼河以東漢水以北。
皆箕氏地者然矣。
至後孫。
當燕之末。
失西界千餘裡。
以滿潘汙爲界。
卽漢志遼東郡東部屬縣潘汙也。
於是而遼地入中國。
〈括地志曰。
朝鮮高句麗濊貊東沃沮五國之地。
東西千三百裡。
南北二千裡。
東至大海四百裡。
西至營州界九百二十裡。
南至新羅國六百裡。
北至靺鞨國千四百裡。
按。
此亦可以傍考。
〉 衛氏疆域考 衛滿簒箕氏。
其地西北限滿潘汙。
又侵降其傍小邑眞番臨屯。
今東北塞外及北道嶺東之地。
是也。
西渡大海。
通靑齊。
南至漢水。
接三韓。
後亡。
入漢置四郡。
滄海郡考 史記。
張良欲爲韓報仇。
東見滄海君。
得力士。
註。
滄海君東夷君長。
滄海之名。
其來久矣。
至漢武帝元朔元年。
濊君南閭降。
以其地爲蒼海郡。
蓋因舊號也。
互濊考。
〈又見雜說三韓條。
〉 三韓考 三韓之地。
自今漢水以南爲始。
馬韓今漢水以南京畿忠淸全羅道之地。
西渡海通靑齊揚越。
東南渡海通倭。
北限漢水接朝鮮。
東連辰卞二韓。
後百濟有其地。
○辰韓今慶尙道洛江以東之地。
北連濊貊。
西北接馬韓。
西界多與卞韓錯居。
東渡海通倭。
服屬馬韓。
後爲新羅。
○卞韓今慶尙道洛江以西。
西南跨智異山。
延至今全羅道東南之地。
東與辰韓雜居。
西北與馬韓接。
東南渡海通倭。
服屬馬韓。
後降新羅。
又分爲五伽倻之地。
〈文獻通考。
以伽倻琴。
爲弁韓琴。
亦其證也。
〉其在智異以西之地。
入于百濟。
按。
三韓非小小地方沿革之比。
而東方文獻無徵。
至今數千年。
迄未有定。
今引諸說于下方。
以著其是非。
○後漢書。
始立三韓傳曰。
韓有三種。
一曰馬韓。
二曰辰韓。
三曰弁辰。
馬韓在西。
有五十四國。
北與樂浪。
南與倭接。
辰韓在東。
十有二國。
北與濊貊接。
弁辰在辰韓南。
亦十有二國。
其南亦與倭接。
凡七十八國。
東西以海爲限。
三韓合地方四千裡。
〈按四千裡遠聞爽實。
〉 ○北史。
百濟傳曰。
馬韓之屬也。
新羅傳曰。
辰韓種也。
○金富軾三國史地志。
崔緻遠曰。
馬韓則高句麗。
卞韓則百濟。
辰韓則新羅也。
此說近似。
若新舊唐書。
皆雲弁韓苗裔在樂浪之地。
此傳聞懸說。
樂浪故朝鮮國。
與鷄林隔絶。
○高麗僧無亟三國遺事曰。
崔緻遠雲。
馬韓麗也。
辰韓羅也。
弁韓濟也。
東明之起。
已幷馬韓而因之。
故稱麗爲馬韓。
今人或認金馬山。
以馬韓爲百濟者。
蓋誤也。
麗地自有馬邑山。
故名馬韓也。
唐書雲。
卞韓苗裔在樂浪雲者。
謂溫祚之系。
出自東明故雲耳。
或有人出樂浪之地。
立國於卞韓。
與馬韓等幷峙者。
在溫祚之前爾。
非所都在樂浪之北也。
或者誤以九龍山亦名卞那故。
以高句麗爲卞韓。
當以古賢之說爲是。
百濟自有卞山故雲。
○麗末金敬叔周官六翼。
叙三韓。
則曰高句麗幷樂浪弁韓。
百濟幷馬韓帶方。
叙三國。
則曰高句麗爲馬韓。
百濟爲弁韓。
又記高麗世祖說弓裔之言曰。
大王若欲王朝鮮肅愼弁韓之地。
莫如先占松嶽。
註雲。
今西京。
古之弁那京。
故曰弁韓。
○權氏近曰。
三韓之說。
互有不同。
然朝鮮王準。
避衛滿之亂。
浮海而南。
開國號馬韓。
至百濟溫祚立。
遂幷之。
今之益州。
有古城。
至今人稱爲箕準城。
則馬韓之爲百濟無疑矣。
辰韓新羅始祖赫居世所起之地。
新唐書曰。
卞韓在樂浪之地。
又曰。
平壤古漢之樂浪郡。
則辰韓之爲新羅。
卞韓之爲高句麗。
亦無可疑。
後漢書以爲。
卞韓在南。
辰韓在東。
馬韓在西。
其謂卞韓在南者。
蓋自漢界遼東之地而雲耳。
非謂卞韓在辰馬二韓之南也。
崔緻遠因謂馬韓麗也卞韓百濟也。
誤矣。
○本朝徐居正等撰輿地勝覽曰。
三韓之說。
崔緻遠已有定論。
高麗中葉。
始有以金馬山在百濟之境。
平那山在高句麗之境。
平與卞聲相近。
遂疑馬韓爲百濟。
弁韓爲高句麗。
然而未有昌言指之者。
金敬叔之言。
自相矛盾。
何足道哉。
權近乃斷然以馬韓爲百濟。
卞韓爲高句麗。
錯亂千載已定之說。
未知何謂也。
反復攷之。
三韓之時。
馬韓最大。
統五十四國。
辰卞二韓。
各統十二國。
則今益山以南。
無地可容五十四國矣。
意者馬韓王都。
其南密近於卞韓。
而東北則與樂浪沃沮等封疆相接。
其後高句麗東明王。
起於樂浪。
而盡有馬韓東北之地。
後人稱麗爲馬韓者。
蓋以此也。
後漢書。
載卞辰在辰韓之南。
又曰弁辰與辰韓雜居。
亦可以知二韓之相隣附也。
新羅赫居世十九年。
卞韓來降。
百濟旣滅馬韓。
蠶食新羅卞韓舊地。
智異山以西。
盡爲所幷。
後人稱濟爲卞韓者。
蓋以此也。
近惑於金馬平那之說。
謂馬韓在百濟封域之中。
遂以爲百濟乎。
且唐書所雲。
卞韓苗裔在樂浪之地者。
蓋言卞韓之系出自樂浪耳。
近引以爲證。
而乃去苗裔二字。
何也。
又其言曰。
後漢書謂卞韓在南者。
蓋自漢界遼東之地而雲爾。
非謂卞韓直辰馬二韓之南。
信如是。
則其所雲馬韓在西者。
亦可謂之在遼東之西乎。
周官六翼。
西京古之卞那京。
故曰卞韓。
此尤謬妄。
以卞韓爲西京。
則朝鮮更指何地。
後日裔之用兵。
自羅州始。
則世祖所謂卞韓指百濟也。
審矣。
三國遺事謂。
麗地自有馬邑山。
故名馬韓。
濟地自有卞山。
故雲卞韓。
今平壤府有馬邑山。
扶安縣有邊山。
則遺事之言。
恐或有徵。
故謹因緻遠舊說。
以京畿忠淸黃海等道。
係于馬韓舊域。
以全羅道。
係于卞韓舊域雲。
○久庵韓氏百謙曰。
我東方在昔。
自分爲南北。
其北本三朝鮮之地。
其南乃三韓之地。
後漢書指三韓地方。
亦已明矣。
樸赫居世爲辰韓六部所推。
而新羅始焉。
溫祚滅馬韓而百濟興焉。
弁韓。
前史雖不言其所傳。
而首露王肇國於駕洛。
據有辰韓之南界。
伽倻之南智異之東。
皆其所有。
其後入於新羅。
疑此等地卽爲弁韓之地也。
然則南自南北自北。
本不相攙入。
雖其界限不知的在何處。
而恐漢水一帶爲限隔南北之天塹也。
崔文昌始謂馬韓麗也弁韓濟也。
此一誤也。
權陽村雖知馬韓之爲百濟。
而亦不知高句麗之非弁韓。
混而說之。
此再誤也。
當三韓時。
本國雖無文字。
兩漢書皆有列傳。
試以年代上下地界遠近求之。
則百代雖遠。
歷歷猶在眼前。
漢武帝定朝鮮爲四郡。
昭帝爲二府。
朱蒙起。
因得其地。
爲高句麗。
則又何時爲弁韓或馬韓耶。
以此知四郡二府之自爲四郡二府。
而與三韓不相涉也。
後漢書雲。
弁韓在辰韓之南。
亦與倭接。
又雲。
辰韓與弁韓雜居。
衣服居處風俗同。
又雲。
馬韓統五十四國。
辰卞韓各統十二國。
二韓不能當馬韓之半。
以此見之。
湖西湖南。
合爲馬韓。
而嶺南一道。
自分爲辰卞二韓。
又何疑乎。
按客有問于餘曰。
三韓疆域。
爲千古未決之案。
幸有典籍之遺存者。
先儒之論辨者。
可以參驗而得之矣。
諸說之同異。
孰是孰非。
而子亦有可言者乎。
答曰。
東方旣無文獻之可徵。
則不得不就中國之史而論之。
後漢書。
馬韓北與樂浪。
南與倭接。
則漢江以南至于南海。
非其地乎。
又雲。
三韓東西際海。
而辰韓在東北。
與濊貊接。
濊貊爲今江原道。
則辰韓之爲今嶺南。
無疑矣。
又雲。
弁韓在辰韓之南。
亦與倭接雲。
則今洛東以西智異西南諸郡。
跨居西南沿海等地。
是也。
又據魏志。
辰弁諸國國名。
多有相同。
故加辰卞二字以別之。
二韓之壤地錯雜。
亦可知矣。
北史雲。
百濟馬韓屬也。
新羅辰韓種也。
其說然矣。
三國史百濟記。
溫祚定疆域。
南限熊川。
馬韓王責之曰。
王初渡河。
吾割東北百裡之地畀之。
熊川爲今公州。
馬韓都金馬郡。
爲今益山。
則此非兩湖爲馬韓之明證乎。
由是論之。
則三韓疆域。
自有可據。
不必紛紛各立新說也。
曰。
然則孤雲以馬韓爲麗。
卞韓爲濟者何。
曰。
是亦然矣。
孤雲當時人。
豈不知馬韓之非麗乎。
其謂馬韓爲麗者。
非以麗所起之地爲言也。
後來麗所幷馬韓東北之地而言也。
〈師說。
崔雲馬韓爲麗者。
箕準雖奔逸而南。
指句麗爲馬韓故地。
亦或然矣。
〉其謂卞韓爲濟者。
非謂馬韓非百濟地也。
卞韓半面亦統於濟。
故雲爾也。
其意欲以三韓分排於三國。
故其說如此。
不可謂之誤矣。
後人不究其義。
妄加詆疵。
何哉。
孤雲之文章博雅。
最爲近古。
不應誣辭。
凡此之類。
當以時代之最古者爲據。
故愚以孤雲爲正。
曰。
諸說如何。
曰。
遺事從孤雲則是矣。
其以麗之馬邑山爲馬韓而斥金馬之馬韓。
則誤矣。
周官六翼之失。
勝覽駁之當矣。
然世祖所言。
欲王朝鮮肅愼卞韓之地雲者。
愚意此欲混一東土而言也。
以其肅愼在北卞韓在南朝鮮居中故也。
不可以裔自羅州用兵。
爲卞韓之證也。
權氏謂卞韓在南者。
從漢界遼東地方而言。
非謂在辰馬之南。
以實卞韓之爲麗。
夫辰韓在東。
馬韓在西。
卞韓在南者。
是後漢書一般記載之文。
而謂辰東馬西。
則從我國地方而言之。
弁韓在南者。
獨以漢界言之。
非但文理破碎。
不相接續。
抑且進退無據矣。
輿地勝覽。
宗崔氏之說。
大槩然矣。
其以遺事馬邑山爲馬韓。
是則誤矣。
又以遺事所雲卞山。
今爲扶安縣之邊山。
此卻不然。
弁韓立國。
果在邊山。
則此時馬韓都金馬。
何不屬於馬韓而屬於辰韓。
其後亦何必越馬韓而投新羅乎。
此其說之誤也。
韓久庵南自南北自北之說。
可謂正論矣。
然而猶不知孤雲馬韓麗之意。
同歸於陽村之套。
惜哉。
失名氏稽古篇雲。
古史卞韓國於卞山之下。
以今扶安邊山當之者。
非也。
今湖南長興府。
有天冠山。
其峯巒似冠弁而名之也。
豈弁是天冠之一名耶。
長興傍寶城郡。
有君王播遷遺基。
又有母後山。
諺傳。
國亡。
母後避入此山。
故因得名雲。
此亦或弁韓之遺跡耶。
〈更按。
卞韓爲高句麗之說。
雖雲無據。
而有一處可疑者。
文獻通考渤海傳雲。
其國盡得扶餘沃沮卞韓朝鮮諸國雲。
此皆句麗舊境。
通鑑亦載錄。
權氏之不引此。
何也。
然此亦傳聞之誤。
不然。
其或卞韓之別部。
流徙北遷。
而冐其舊號耶。
是不可知也。
然三韓本界。
則馬西辰東卞南。
不可誣也。
〉 四郡考 樂浪考 樂浪。
汲冢周書。
以樂浪之夷爲良夷。
卽指朝鮮也。
漢武帝滅衛氏。
因舊號置樂浪郡。
前漢志。
樂浪郡治朝鮮縣註雲。
以右渠所都。
爲治所也。
應劭曰。
樂浪故朝鮮國。
通典亦雲。
平壤城卽漢樂浪郡王儉城。
今平壤之稱樂浪。
〈按。
括地志曰。
朝鮮南界六百裡。
朝鮮卽樂浪郡治。
今平壤。
至漢江五百五十裡。
〉其來久矣。
領二十五縣。
〈見下。
〉戶六萬二千八百二十二。
口四十萬六千七百四十八。
是平帝元始二年戶口也。
後漢志。
昭帝以境土曠遠。
分嶺東七縣。
置東部都尉。
光武建武六年。
罷都尉官。
幷棄嶺東地。
悉封其渠帥〈謂沃沮濊貊〉爲縣侯。
皆歲時詣郡朝賀。
郡距洛陽東北五千裡。
領縣十八。
〈見下。
〉蓋嶺東七縣棄之。
故數不及班志也。
戶六萬一千四百九十二。
口二十五萬七千五十。
是順帝永初五年戶口也。
又和帝時。
崔駰爲長岑長。
卽樂浪屬縣也。
王符潛夫論雲。
今東至樂浪。
西達燉煌。
符順帝時人。
又質桓之間。
高句麗殺帶方令。
掠樂浪太守妻子。
〈太祖王九十四年。
〉獻帝初平中。
關東諸將。
遣樂浪太守張岐。
齎帝號上劉虞。
魏志。
三韓漢時屬樂浪郡。
四時朝謁。
桓靈之際。
韓濊強盛。
郡縣不能制。
獻帝建安中。
公孫度據遼東。
分樂浪屬縣屯有〈今未詳〉以南荒地。
爲帶方郡。
遣公孫模張敞等。
收集遺民。
魏明帝景初二年。
司馬懿滅公孫淵。
平遼東玄菟。
遣帶方太守劉昕樂浪太守鮮于嗣。
越海定二郡。
蓋是時爲公孫氏所幷。
故懿從旱路。
二人從水路。
一時幷擧而平之也。
齊王正始六年。
樂浪太守劉茂。
帶方太守弓遵。
以嶺東濊屬句麗。
興師伐降之。
令詣郡朝謁。
據此則兩漢及曹魏之世。
樂浪常爲中國之地矣。
晉志。
樂浪郡漢置。
晉武鹹寧二年。
置平州。
樂浪郡屬焉。
領六縣。
〈見下。
〉戶三千七百。
蓋七縣分屬帶方。
又有省倂之異及夷貊所侵奪。
故其數不及兩漢矣。
資治通鑑晉愍帝建興元年。
張統據樂浪帶方二郡。
與高句麗乙弗。
相攻連年。
統尋歸慕容廆。
則樂浪之地。
蓋以此時入麗矣。
又雲。
廆置樂浪郡。
以統爲太守。
則此別置遼界而冐稱舊號。
若後世遙領之例。
非漢故郡也。
〈後漢書郡國志曰。
樂浪十八縣。
蓋覊縻而已。
魏晉時猶雲樂浪有六縣。
而乍得旋失。
隻存版圖耳。
平壤乃樂浪郡治。
而自魏時已爲句麗之都。
樂浪東南界。
亦爲三國疊據。
則樂浪太守未知寄寓於何地耶。
〉今盛京志所雲。
樂浪郡治。
今奉天府治之東南雲者。
據慕容廆所置而言矣。
通典亦雲。
樂浪郡。
後漢末爲公孫氏所據。
魏晉又得其地。
西晉永嘉以後。
陷入高句麗。
此與張統歸廆之時。
相符矣。
晉志。
蓋據其初而言之也。
以其見於東史者言之。
新羅記。
始祖三十年。
〈漢成帝河平元年。
〉樂浪侵邊。
南解二年。
〈平帝元始四年。
〉樂浪來圍金城。
又十一年。
〈王莾天鳳元年。
〉樂浪攻金城。
儒理十三年。
〈光武建武十二年。
〉樂浪犯北邊。
翌年。
高句麗滅樂浪。
樂浪人五千來投。
基臨二年。
〈晉惠帝永康元年。
〉樂浪帶方兩國歸服。
此後樂浪不見於羅記。
而至眞興王二十六年。
〈陳文帝天嘉六年。
〉北齊冊王爲樂浪郡公。
前此。
王置北漢山州。
今嶺東之地亦多入羅。
故其封號如此矣。
高句麗記雲。
大武神王十五年。
〈光武建武八年。
〉擊樂浪。
降其王崔理。
樂浪爲中國郡。
則豈有稱王之理。
蓋錯居三國之間。
勢如一國。
故東人稱之爲王耳。
又二十年。
〈建武十三年。
〉襲樂浪滅之。
又二十七年。
〈建武二十年。
〉漢渡海伐樂浪。
取其地。
爲郡縣。
薩水以南屬漢。
薩水今安州之淸川江。
句麗起於北方。
故以其北屬麗。
南爲漢也。
東國通鑑改南爲北。
則誤矣。
大祖時。
其地東距滄海。
南至薩水雲。
則其南爲漢。
可知矣。
東川王二十年。
〈魏齊王正始七年。
〉毌丘儉來陷丸都。
軍自樂浪而退。
儉之出軍自玄菟。
退軍又從樂浪地界而還。
非謂平壤也。
平壤前此入麗。
故明年。
王以丸都殘破。
移都平壤。
自此。
平壤因屬高句麗。
而樂浪郡治。
必且轉而東徙矣。
美川王十四年。
〈晉愍帝建興元年。
〉侵樂浪。
虜獲二千餘口。
自此。
樂浪之地。
盡歸于麗。
通典所謂永嘉以後樂浪入麗者。
是也。
自此。
樂浪不復見於麗記。
至故國原王二十五年。
〈晉穆帝永和十一年。
〉慕容雋冊王爲樂浪郡公。
蓋其地已入句麗。
故以爲封爵之號也。
百濟記。
始祖四年。
〈漢成帝永始二年。
〉遣使樂浪修好。
又八年。
〈元延二年。
〉築馬首城甁山柵。
樂浪太守遣使。
責其逼疆立城。
十一年。
〈綏和元年。
〉樂浪使靺鞨破甁山柵。
王設禿山狗川兩柵。
以塞樂浪之路。
按。
馬首以下地名。
無考。
據多屢三年東部屹于與靺鞨戰于馬首之文。
則係百濟東部邊地矣。
又十三年。
王曰。
國家東有樂浪。
北有靺鞨。
遂遷漢山。
今廣州。
樂浪爲今兩西。
則居百濟之西北。
而曰東者。
蓋今京畿近東江原之地。
皆樂浪所屬故也。
又十七年。
〈元壽二年。
〉樂浪來侵慰禮城。
〈今稷山。
〉翌年。
襲樂浪之牛頭山城。
〈今春川。
〉又古爾十三年。
〈魏正始七年。
〉毌丘儉與樂浪太守劉茂。
伐高句麗。
王乘虛。
襲取樂浪邊民。
茂聞之怒。
王恐。
還其民。
又汾西王七年。
〈晉惠帝初興元年。
〉襲取樂浪西縣。
樂浪太守遣刺客害王。
此雲西縣。
則樂浪之離平壤而東遷。
可知矣。
此後樂浪不見於濟記。
而蓋鹵王十八年。
〈宋明帝太豫元年。
〉上魏孝文請伐高句麗表。
有曰。
樂浪諸郡。
懷首丘之心。
謂其地幷於麗。
故人有恢復之志也。
此當麗長壽王時也。
據此諸說而觀之。
則其地在漢武初開之時。
則爲今兩西及漢北之地。
昭帝以後。
舊玄菟所治。
今鹹鏡南道。
臨芚所治。
今嶺東。
幷於樂浪。
光武以後棄嶺東七縣。
薩水以北。
亦入于麗。
漢魏之際。
又分置帶方郡。
樂浪郡治。
竟爲麗有。
至于張統。
迫于句麗。
投身慕容氏。
樂浪之號。
因以廢矣。
樂浪諸縣考以漢書爲主。
參引諸書以詳之。
漢書。
樂浪郡。
武帝元封三年開。
莾曰樂鮮。
屬幽州。
〈統縣二十五。
後漢縣十八。
晉郡屬平州。
統六縣。
〉○朝鮮〈應劭曰。
武王封箕子於朝鮮。
○卽樂浪郡治。
漢滅右渠。
以其都降而爲縣。
今平壤。
○後漢晉同。
○通鑑晉鹹康四年。
朝鮮令註。
朝鮮在隋遼西柳城縣界。
蓋樂浪入高句麗後。
中國移設於遼。
又置朝鮮縣。
〉○?邯〈音男酣。
今未詳。
○後漢同。
晉無。
〉○浿水〈水西至甑地入海。
莾曰望鮮亭。
○後漢同。
晉無。
○見浿水考。
〉○含資〈帶水。
西至帶方入海。
今未詳。
而其屬帶方諸郡。
當求於今大同江以南漢江以北之地矣。
○後漢同。
晉無。
〉○黏蟬〈音占提。
今未詳。
○後漢同。
晉無。
〉○遂成〈通典雲。
左碣石山。
在漢樂浪郡遂成縣。
秦長城起此山。
今驗長城。
東截遼水而入高麗。
遺址猶存。
尙書雲。
夾右碣石入于海。
此爲左碣石。
按。
據此則樂浪界西北。
亦入遼界。
犬牙相連者耶。
此說終是可疑。
碣石山。
盛京志。
鳳凰城西一百七十裡。
有碣石山。
疑此是。
○按。
此長城。
戰國末燕所築。
〉○增地〈在浿水入海處。
未詳。
○後漢同。
晉無。
〉○帶方〈見帶方考。
○後漢同。
晉別爲郡。
〉○駟望〈未詳。
後漢晉同。
〉○海冥〈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遼志曰。
興州本漢海冥縣。
在東京西南三百裡。
東京今遼陽也。
恐誤。
〉○列口〈通鑑註。
當列水之口。
故名。
○見列水考。
○後漢同晉屬帶方。
〉○長岑〈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按。
盛京志引遼史雲。
崇州本漢長岑縣。
在東京東北一百五十裡。
此說非也。
長岑若在遼地。
則後來何以屬帶方耶。
〉○屯有〈未詳○後漢晉同○按三國志。
公孫度分屯有以南。
爲帶方郡。
〉○昭明〈南部都尉治。
○後漢同。
晉無。
〉○鏤方〈水經雲。
浿水出鏤方。
未詳○後漢晉同。
盛京志又引遼史雲。
紫蒙縣本漢鏤方縣界。
而在今開原界內。
然則水經何以雲浿水出鏤方耶。
浿水爲今大同江。
則遼史非也。
〉○提奚〈未詳○後漢同。
晉屬帶方。
〉○渾彌〈未詳○後漢晉同〉○呑列〈分黎山列水所出。
西至黎蟬入海。
行八百二十裡。
○按。
列水爲今漢江。
則分黎山或五?或金剛歟。
○後漢晉並無。
〉○東暆〈今江陵。
此下七縣。
皆係東部都尉。
○後漢晉並無。
下同。
○韓久庵曰。
玄菟移設後。
單大嶺以東悉分。
樂浪境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