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康德的批判和宇宙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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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然把他的第三個和第四個二律背反搞混了。

    )&ldquo正是這些[二律背反]驚醒了我的教條主義迷夢,并驅使我走上理性的批判&hellip&hellip以便消除理性本身之中的明顯矛盾的恥辱。

    &rdquo (12) 見上注。

    又參見萊布尼茨與克拉克的通信(《哲學文獻》(Philos.Bibl.),克什曼編,第107卷,第134&mdash135、147&mdash148頁和188頁以下),以及康德:《批判哲學回憶》(ReflexionenzurKritischenPhilosophie),B·厄德曼編,特别是第4号。

     (13) 見《純粹理性批判》(第2版),第454頁以下。

     (14) 《純粹理性批判》,第518頁以下。

    &ldquo先驗唯心主義原理是解決宇宙學辯證法的鑰匙&rdquo(TheDoctrineofTranscendentalIdealismastheKeytotheSolutionoftheCosmologicalDialectic)。

     (15) 《導論》(1783年)的《附錄》:&ldquo在研究《批判》之前先給它作判斷的例子。

    &rdquo又見《批判》第2版(1787年;第1版出版于1781年),第274&mdash279頁,&ldquo對唯心主義的反駁&rdquo,以及《實踐理性批判》序言的最後一個腳注。

     (16) 見第258頁注②提到的段落。

     (17) 見康德1772年2月21日給赫茲的信,其中提出了一個後來成為第一本《批判》的試探性标題:&ldquo感覺經驗和理性的局限。

    &rdquo又見《純粹理性批判》(第2版)第738頁以下(着重号是我加的):&ldquo在經驗中運用理性,并不需要理性的批判,因為理性的原則不斷地交付檢驗,接受經驗标準的檢驗。

    同樣,在數學領域之中也不需要這種批判,在這裡其概念必定以[空間和時間的]純粹直觀立即呈現出來&hellip&hellip但是,在一個理性既不受感覺經驗的強制,也不受純粹直觀的強制,不必追随可見軌迹的領域中&mdash&mdash也即超驗地運用理性的領域中&hellip&hellip&mdash&mdash則非常需要訓練理性,使它那種超出可能經驗的狹隘界限的傾向可以有所抑制&hellip&hellip&rdquo (18) 例如見康德的《自然科學的形而上學基礎》(1786),其中包含對牛頓力學的先驗證明。

    又見《實踐理性批判》最後倒數第2節。

    我在别處(本書第二章)曾試圖表明,康德所遇到的某些最大難題都是由于這一不可言傳的假定,即牛頓科學可證明為真(它是絕對知識),在意識到事實并非如此時,《批判》的最基本問題之一就消失了。

    又見以下第八章。

     (19) 見《導論》第37節末尾。

    康德關于克魯修斯的腳注是有趣的,它表明康德已模糊地想到他所謂的&ldquo哥白尼革命&rdquo同他在倫理學中的自主性原則之間的相似之處。

     (20) 這裡的正文是從《純粹理性批判》意譯的,見該書第2版,第xvi頁以下。

     (21) 《純粹理性批判》第xii頁以下;特别參閱這一段:&ldquo物理學家&hellip&hellip意識到他們&hellip&hellip必須強迫自然界答複他們的問題,而不要讓自己被拴到她的圍裙帶上。

    &rdquo (22) 見《道德形而上學基礎》(GrundlegungzurMet.d.Sitten),第2節(《康德著作集》,第291頁以下,特别是第299頁以下):&ldquo作為最高道德原則的意志自主性&rdquo,以及第3節(《康德著作集》,第305頁以下)。

     (23) 這是一個意譯(盡管我相信同原文十分一緻),摘自第4章第2部分§1關于&ldquo純粹理性範圍之内的宗教&rdquo腳注中的一段(《康德著作集》,Ⅵ,第318頁;又見本書第38頁注①)。

    這一段是這樣開頭的:&ldquo我們自己判斷道德律的啟示&rdquo(《伊曼努耳·康德的倫理學講演》,L·田費爾德譯,1930年;這段譯文經過P·A·希耳普的改正,《康德的前批判倫理學》,1938年,第166頁,注)。

    在這之前康德正好說到道德律:&ldquo我們自己的理性能夠把它啟示給我們。

    &rdquo (24) 見《基礎》,第2節(《康德著作集》,Ⅳ,第287頁)。

    我的譯文還是意譯。

     (25) 特别見康德的各種不同表述,其大意是:公正政府的原則是在對其公民自由的各種限制中建立平等,隻要每個人的自由應與所有人的自由并存這種限制是不可避免的(例如見《純粹理性批判》第2版,第373頁)。

     (26) 《論永恒和平》(OnPeaceEternal)(1795)。

     (27) 《實踐理性批判》的《結語》;特别見倒數第2段末尾,本書第259頁注②曾提到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