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關于人類知識的三種觀點(1)

關燈
或者更精确地講,在考慮到工具主義的抨擊中的合理因素之後留下的東西。

     3.第一種觀點:終極的對本質的解釋 所需讨論的三種科學理論觀中的第一種即本質主義,是伽利略科學哲學的一部分。

    可以在這種哲學中區分三個同我們有關的原理或原則。

    本質主義(我們的&ldquo第一種觀點&rdquo)是伽利略哲學中我不想贊同的那部分。

    它由原則(2)和(3)聯合構成。

    以下就是那三個原則: (1)科學家旨在發現一個關于世界(特别是關于世界的規則性或&ldquo規律&rdquo)的真實的理論或描述,這種理論或描述應該也是對可觀察事實的一種解釋。

    (這意味着,對這些事實的描述必定可以從這一理論連同某些陳述即所謂的&ldquo初始條件&rdquo推出。

    ) 這是一個我想贊同的原則。

    它可構成我們&ldquo第三種觀點&rdquo的一部分。

     (2)科學家能夠成功地最終确立這種理論的真理性而克服一切合理的懷疑。

     我認為這第二個原則需要加以修正。

    按照我的觀點,科學家所能夠做的,隻是檢驗他的理論,并排除一切經受不住他所能設計的最嚴格的檢驗的理論。

    但他決不能完全肯定,新的檢驗(甚或新的理論讨論)是否不可能導緻他去修正或者抛棄他的理論。

    從這個意義上說,一切理論都是假說,并且始終是假說:它們是和不容置疑的知識(epìstēmē)相對立的猜測(doxa)。

     (3)最好的、真正的科學理論描述事物的&ldquo本質&rdquo或&ldquo本質屬性&rdquo&mdash&mdash現象背後的實在。

    這樣的理論既不需要也不可能作進一步的解釋:它們是終極的解釋,發現它們乃是科學家的最終目的。

     這第三個原則(同第二個相結合)就是我所說的&ldquo本質主義&rdquo。

    我認為,它同第二個原則一樣,也是錯誤的。

     從貝克萊到馬赫、杜恒和彭加勒的工具主義科學哲學家的共同之處就在于此。

    他們都斷言,物理學不可能發現&ldquo事物的隐藏的本質&rdquo,所以,解釋不是物理學的目的。

    這種論證表明,他們心中想的是我所說的終極的解釋。

    (15)他們中有的人,像馬赫和貝克萊,抱有這種觀點,是因為他們不相信存在着物理事物之本質這樣的東西。

    馬赫是根本不相信本質;貝克萊則是隻相信精神的本質,認為對這個世界的惟一的本質的解釋是上帝。

    杜恒似乎認為(沿着與康德相似的路線(16))存在着本質,但人類科學不可能發現它們(雖然我們可以設法向它們接近);像貝克萊一樣,他認為宗教能揭示它們。

    但所有這些哲學家都同意,(終極的)科學解釋是不可能的。

    從科學理論可能描述的一個隐藏的本質并不存在這一點出發,他們得出結論:這些理論(它們顯然不描述我們共同經驗的普通世界)根本沒有描述什麼。

    因此,它們僅僅是工具。

    (17)可能表現為理論知識之增長的,僅僅是工具的改善而已。

     因此,工具主義哲學家拒斥第三個原則,即關于本質的原則。

    (我也拒斥它,但理由有所不同。

    )同時,他們也拒斥并注定要拒斥第二個原則;因為,如果一個理論是個工具的話,那麼它就不可能是真的(而隻是便利的、簡單的、經濟的、有力的等等)。

    他們甚至常把理論叫做&ldquo假說”但他們這樣說的意思當然并不就是我所說的意思:一個理論據猜想是真的,它是一個描述性的陳述,盡管可能是個假的陳述;他們的意思是說:理論是不确定的。

    奧西安特(在他的序言結束時)寫道:&ldquo至于假說的有用性,沒有人會指望從天文學中出現任何确定的東西,因為從天文學裡産生的東西決不是确定的。

    &rdquo我現在完全同意:理論沒有任何确定性(理論可能總是受到駁斥);我甚至同意說它們是工具,雖然我并不認為這是理論所以不可能有确定性的原因。

    (我認為,正确的理由僅僅是:我們的檢驗決不可能窮盡一切。

    )因此,就第二和第三個原則而言,在我的工具主義對手和我之間,存在着相當的一緻。

    但在第一個原則上,我們的觀點完全不同。

     對這種分歧,我以後還要談到。

    在本節,我打算批判本質主義的科學原則即原則(3),但方式略微不同于我所不能接受的工具主義的論證。

    因為,它的論證即不可能存在&ldquo隐藏的本質&rdquo乃是建基于它的信念:不可能存在隐藏的東西(或者如果存在隐藏的東西,它也隻能由天啟獲知)。

    根據我在上一節所說的,我顯然不可能去接受這樣一個論證,以至于拒斥科學關于發現了地球的旋轉、原子核、宇宙射線或者&ldquo射電星&rdquo的聲明。

     因此,我欣然向本質主義讓步:有許多東西隐藏在我們背後,而隐藏的東西有許多可能被發現。

    (我一點也不同意維特根斯坦格言的精神,&ldquo謎是不存在的&rdquo。

    )我甚至不打算批判那些試圖理解&ldquo世界的本質&rdquo的人。

    我正在加以駁斥的本質主義原則僅僅是聲稱科學目的在于終極解釋的原則;就是說,一個解釋(本質上,或者說本性上)不可能作進一步的解釋,并且也無需作進一步的解釋。

     因此,我對本質主義的批判并不是為了确證本質之不存在;它僅旨在表明,在伽利略科學哲學中本質觀念所起作用的蒙昧主義性質(一直到麥克斯韋,他還傾向于相信它們,但他的工作摧毀了這種信仰)。

    換句話說,我的批判企圖表明,無論本質存在與否,對它們的信仰絲毫無助于我們,而且确實倒很可能妨礙我們;因此,科學家毫無理由假定它們存在。

    (18) 我想,借助一個簡單的例子&mdash&mdash牛頓重力理論,可以最好不過地說明這一點。

     羅傑·科特斯對牛頓理論作了本質主義的解釋。

    (19)在他看來,牛頓發現了每一物質質點都具有重力,即内在的吸引其他物質的能力。

    它還具有慣性&mdash&mdash一種内在的阻止其改變運動狀态的能力(即保持其運動的方向和速度的能力)。

    既然重力和慣性是每一質點内在固有的,由此可知,兩者必定同物體中的物質的量嚴格地成比例,而且它們彼此之間也是如此;于是就有慣性和重力質量成比例定律。

    因為每個質點都輻射重力,所以我們便獲得了引力平方律。

    換句話說,牛頓的運動定律隻是用數學語言描述由物質内在屬性所造成的事态:它們描述物質的本質屬性。

     既然牛頓的理論以這種方式描述物質的本質屬性,所以他能通過它而用數學的演繹來解釋物質的變化。

    但按照科特斯的觀點,牛頓理論本身既不能也不需要作進一步的解釋&mdash&mdash至少在物理學的範圍内是如此。

    (惟一可以作進一步解釋的是,上帝已賦予物質這些本質屬性。

    (20)) 一直到19世紀的最後幾十年,對牛頓理論所抱的這種本質主義觀點總的說來始終是公認的觀點。

    這種觀點的蒙昧主義色彩是顯而易見的:它阻礙人們提出富于成果的問題,例如&ldquo重力的起因是什麼?&rdquo或者更充分地說,&ldquo我們能否從一個更為一般的理論(它應該可以獨立地加以檢驗)演繹出牛頓理論或者它的一種很好的逼近,由此來解釋重力呢?&rdquo 牛頓本人并沒有把重力看作物質的一個本質屬性(雖然他把慣性看作是本質的,并和笛卡兒一樣,也把廣延看作本質的)。

    注意到這一點會給人啟發。

    看來,牛頓從笛卡兒那裡接受了這樣的觀點:一事物的本質必定是這事物的一個真實的或絕對的性質(即并不取決于他事物之存在的一個性質),例如廣延或者阻止運動狀态變化的能力,而不是一個相對的性質,即像重力那樣決定一物體和其他物體間關系(空間中的相互作用)的性質。

    因此,他強烈地意識到這個理論的不完全性以及解釋重力的需要。

    他寫道(21):&ldquo重力應該是物質的内在的、固有的和本質的東西,因此一個物體可以超距地作用于另一個物體&hellip&hellip在我看來大謬不然,我相信,凡對哲學問題有足夠思考能力的人,都不會這樣認為。

    &rdquo 我們看到,牛頓預先就在這裡批評了他那衆多的追随者,這是饒有興味的,人們傾向于說,在牛頓的追随者看來,他們在中學裡就已學得的那些性質似乎是本質的(甚至還是自明的),盡管在牛頓看來(就其笛卡兒背景而言),這些性質還需要加以解釋(而且實際上近乎悖論)。

     然而,牛頓本人是個本質主義者。

    他努力試圖從假定一次機械推動導出平方律,以此尋找一種可為人們接受的對重力的終極解釋。

    機械推動是笛卡兒承認的惟一一種作為原因的作用,因為隻有推動可以用所有物體的本質屬性&mdash&mdash廣延來解釋。

    (22)但是,他未獲成功。

    如果他成功了,則我們可以肯定,他會以為他的問題得到了最終的解決&mdash&mdash他發現了重力的終極的解釋。

    (23)但這樣他就錯了。

    可以問這樣一個問題(就如萊布尼茨首先看出的那樣):&ldquo物體為什麼能夠相互推動?&rdquo這甚至還是個富于成果的問題。

    (現在我們認為,物體所以互相推動,是因為某些電斥力的緣故。

    )特别是,如果牛頓成功地解釋了重力,則笛卡兒和牛頓的本質主義本來可能阻止這個問題的提出。

     我認為,這些例子清楚地說明了,相信本質(無論真的還是假的)容易給思想設置障礙,容易給提出新的和富于成果的問題設置障礙。

    而且,它不可能成為科學的一部分(因為即使我們幸運地碰巧找到一個描述本質的理論,也絕不能确信它)。

    一個可能導緻蒙昧主義的信條,當然不屬于一個科學家必須接受的那些超科學的信念(譬如相信批判讨論的力量)。

     我對本質主義的批判就此結束。

     4.第二種觀點:理論是工具 工具主義的觀點有很大的吸引力。

    它樸素,而且十分簡單,同本質主義相比更是如此。

     按照本質主義的觀點,我們必須區分:(1)本質存在領域,(2)可觀察現象領域,和(3)描述語言或符号陳述領域。

    我分别用一個方塊來代表它們每一者。

     這裡,一個理論的功能可以描述如下: a,b是現象;A,B是這兩個現象背後相應的實在;而&alpha,&beta是對這兩個實在的描述或符号陳述。

    E是A,B的本質屬性,而&epsilon是描述E的理論。

    現在,我們從&epsilon和&alpha,可以推出β這意味着,我們借助于我們的理論,能夠解釋為什麼a導緻b,或者說為什麼a是b的原因。

     隻要從這圖式中去除(1),也即去除各種現象背後的實在領域,我們就可以得到一種工具主義的陳述。

    這樣,&alpha就直接描述a,&beta直接描述b;&epsilon什麼也沒有描述,它僅僅是幫助我們從&alpha中推出&beta的一個工具。

    (可以用這樣的說法來表達:一條普遍規律或一個理論并非一個真正的陳述,而隻是關于從單稱陳述推出其他單稱陳述的一條規則或一組指令。

    (24)石裡克曾仿效維特根斯坦提出過這種說法。

    ) 這就是工具主義的觀點。

    為了更好地理解這種觀點,我們可以再以牛頓力學作為例子。

    可以取a和b作為兩個光點的位置(或者火星的兩個位置);&alpha和&beta是形式系統中的相應的兩個公式;&epsilon是由對太陽系的一般描述(或太陽系的一個&ldquo模型&rdquo)加強了的理論。

    在這世界(領域(2))中,沒有對應于&epsilon的東西:例如,根本不存在像吸引力這種東西。

    牛頓的&ldquo力&rdquo并不是決定物體加速度的實體:它們僅僅是數學工具,其作用是使我們得以從&alpha推出&beta。

     無疑,我們在這裡看到了頗具魅力的簡化和對奧卡姆剃刀的徹底運用。

    然而,雖然這種簡單性使許多人轉向工具主義(例如馬赫),但它決不是支持工具主義的最有力的論據。

     貝克萊用以支持工具主義的最有力的論據乃建基于他那唯名論的語言哲學之上。

    這種哲學認為,&ldquo吸引力&rdquo這個用語必定是無意義的,因為吸引力決不能觀察到。

    能觀察到的是運動,而不是它們潛藏的所謂&ldquo原因&rdquo。

    照貝克萊對語言的觀點,這已足以表明,牛頓理論不可能具有任何提供信息的或描述性的内容。

     或許可以對貝克萊的這種論據加以批判,原因是它蘊含的那種意義理論太褊狹了。

    因為,如果一以貫之地運用這個理論,那它就等于這樣的命題:所有的意向詞都是沒有意義的。

    不僅牛頓的&ldquo吸引力&rdquo是沒有意義的,而且像&ldquo可打破的&rdquo(和&ldquo打破了的&rdquo相對)或&ldquo能夠導電的&rdquo(和&ldquo導電的&rdquo相對)這樣一些普通的意向詞和用語也都是沒有意義的。

    這些都不是任何可觀察事物的名字,因此也應當把它們同牛頓的力等量齊觀。

    但是,把所有這些用語都歸于無意義是不聰明的,從工具主義的觀點來看,完全不必這樣做:所需要做的隻是分析意向詞項和意向陳述的意義。

    這将揭示,它們具有意義。

    但從工具主義的觀點看來,它們沒有描述性的意義(像非意向詞項和陳述那樣)。

    它們的功能不是報告世界上的事件、事變或&ldquo事故&rdquo,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