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鹾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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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變。

    又揣知劉珰所親信諸人,原委管稅務者,聞群柅至,慮珰且移寵,不無入宮見妒之念。

    因就珰所說曰:浙課止有此數,不在公則在私。

    今聞此來者五十餘人,人人有千金之想,非數萬不足滿其壑。

    此孰非侵足下之所有者?彼之肥,君之瘠也。

    仆聞君所委管稅務者,盡老成忠實,君胡不盡以鹽課事委之?倘進獻外有餘,仆德以犒諸從者。

    其北來諸棍,量留原奏有名數人,餘盡發回。

    如此則人少而利不分,蠹去而害盡絕,地方安堵,商竈不驚,藉藉誦足下德不衰,名實兩利之道也。

    君謂何如?劉珰首肯。

     是時諸親信者,擁屏後而聽,俱歎呼踴躍,深以予言為然。

    予别後,即環侍劉珰,慫恿之。

    珰于是決意欲五逐諸棍,而又德其為已樹利,且憫其遠來之乏也,不能無猶豫,因謂予曰:諸人皆重費而來,不下數千金,今皆蕭然空囊,跪泣而訴予,吾欲聽先生,而難于對諸人,将柰何?必欲逐去,當捐幹金與之。

    予思暫費而永德,似無不可,立檄運司處五百金分餍之。

    于是奸黨盡散,僅三四孑立,而勢遂孤矣。

    予然後筮日定議。

    議之日,撫按及劉珰為客,于為主。

    撫院首發問曰:議内共幾何?予曰:此不勞煩言,有三定之例在。

    因袖出三揭,各送其三,而以大自覽。

    揭内大槪開兩淮、河東舊課若幹,今進若幹,浙課宜仿兩處之例。

    珰大不然之,謂玺書載十五萬,豈宜相背如是?堅欲七萬,予笑而不答。

    珰忿氣勃勃,予凝然不動。

    俟其稍平,予反複譬曉之,不聽。

    相持自辰至酉,竟各拂袂别。

    次早,珰又邀撫按至餘所再議,彼此相持,議如昨。

    予一盒延之,撫按從中解定課二萬六幹,此外仍議鋪熱等費,視課數三之一。

    予私計鋪執之說,不可聞于四方,且其數不載入會疏内,萬一彼此争論,聞之于上,則予與珰均蹈欺罔之罪矣。

    然是時皇上責各珰額外進獻頗急,名曰孝順土宜,各珰非此無以安其身。

    且每一進獻,左右嫔嫱無不索賂者,所費頗侈,而各珰又欲六自餍所欲。

    予若止照疏内之數與之,彼諸費無所出,豈肯俯焉聽命,同心會奏哉?況主上方厭薄吾輩,百奏而百不喩,珰疏朝上而夕報可,非得彼會奏,決不能免十五萬之加派。

    展轉思之,鋪熱斷乎當與,但當自處于不欺之地耳。

    因先期一日,預書二揭,内開二額進若幹,一進獻孝順士宜若幹,皆空白不填,後列餘與撫院及該珰官銜。

    比議定之日,予乃謂撫院曰:議雖定,顧空言無據,安知将來無食言者乎?似當藉重台劄。

    撫院及該珰皆以為然,因而索楮卿子,曰:業已具矣。

    遂出袖中揭共觀之,撫院亦喩予意,即于其下各填注議數。

    予又曰:數雖書定,似富加三揮。

    撫院與該珰皆曰:然。

    因各于員下各押,子與珰因各執其二以為券。

    揭内不書鋪塾,而但書孝順土宜,則餘既自處于不欺,倘他日該珰稍有違言,子即可執此聞之于上,以核其所進之多寡,此?虎降魔之策也。

    緣此舉出于卒然,故該珰不及思,不覺隳吾設中。

    及歸而與用事者議,始知其誤,而向予悔之,予已堅執不吐矣。

    渠以議既定,無可柰何,乃陽為上疏,而陰為炀竈之計,竟持中不下。

    時諸奸中有胡國柱者,巨猾也,因說珰曰:向固堕鹾使者計,今幸明旨不下,此幹載七三時也。

    若借口上意不決,以求多為辭,悉取諸富商,坐以違律屯引,罰銀進獻,則旬日之閑,可得十萬莫大之利也。

    君盍圖之?珰是其策,乃陰訪富商五十餘人,誣以屯引,豺狼之胥,四出而索。

    至則酷刑徧加,諸商懼立斃,俱俯首服,罰镪多寡惟命,數日至三四萬。

    而胡猾乘是恫藏諸商,暮夜跪賄其門者如市。

    一時群棍乘機蜂起,告讦紛紛,各商股栗,如将蹈湯火。

     即省會富民,亦懼波及,畫夜警惕不甯。

    且三日遣數十裈,分道肆出,徧布諸關,不曰稅鹽,則曰稅舟,不曰拏私販,則曰盤夾帶,無烋橫恣,如虎如狼。

    子既遠役京口,而撫按又以非其職司,即訴之不理。

    蓋會城鼎沸,法紀倒持,人以為無天日矣。

    予聞之,負病反省,商竈跪而迎,訴者夾道,哭聲震野。

    予亦恻然,揮涕淚而慰之。

    至則該珰投刺來谒,子因平氣曲谕之。

    該珰因大言曰:居官者當為朝廷,柰何專為商?予正色折之曰:非商則國課何辦?為商正所以為朝廷也。

    足下乃剝商以為朝廷,竊恐群商三散,國計因之而虧。

    以此為朝廷,吾不知其解也。

    且責且笑,若将玩之者。

    譬曉數日,猖熾愈甚。

    予始知此輩不可以仁義說,又知發縱指示,全在諸棍,不三創之,禍未已也。

    乃進諸商而與語曰:棍輩所為蔑視我者,以我之重去其官,且懼主上有不測之加耳。

    一官如敝屣,棄之易,易不足論。

    七尺既貨于朝廷,非吾有也。

    且病骨去,死不能以寸,此江中之棄劍朽骨耳。

    死義、死病,等也,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