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天象的信仰與天變的負責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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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相信天上有上帝管着人間的事,表現他的最高的權力。

    然而上帝是無聲無臭的,有什麼東西可作為他的具體表現呢?他們想,天上有日月星,是我們瞧得見的,日月星的變動應該就是上帝的意思吧,所以他們就把天文的現象當作上帝對于人間的表示。

    一部《春秋》,每年記載人事總是寥寥的幾條,而“日有食之”卻共記三十六次。

    所以要這樣,正為這是天變,是天降禍患與人們的預示,比了一切的人事都重要。

    因此,當每次日食,天子和諸侯都要減掉好吃的飯菜,又要從正寝裡搬出來;百官改穿素服,樂官在朝中打鼓,祝官在社神前獻币,史官代他的主子作了冊文,責備自己。

    此外星辰之變,《春秋》中記載亦多,如“恒星不見”、“星隕如雨”、“有星孛入于北鬥”、“有星孛于大辰”等都是。

    他們把天上的星分做幾區,又把天上的區域拍合到地上的國家,所以哪幾個星變了就是哪幾個國該遭殃了。

    這種學說,後來叫做“分野說”,也有各種不同的說法。

     司馬遷曾經發過一句牢騷,說“文史星曆,近乎蔔祝之間”,即此可知當時的史官必須懂得星曆。

    司馬遷說星曆和蔔祝相近,這話很對,因為星曆和蔔祝本來拆不開。

    我們看他作的《天官書》,簡直把天上的星寫成了一個國家:人的方面有天王、太子、庶子、正妃、後宮、藩臣、諸侯、騎官、羽林天軍;屋的方面有端門、掖門、閣道、明堂、清廟、天市、車舍、天倉、天庫樓;物的方面又有帝車、天驷、槍棓、矛盾、旌旗之屬。

    至于星辰示象,如南極老人星見則治安,不見則兵起;歲星色赤則國昌,赤黃則大穰,青白而赤灰則有憂;狼星變色則多盜賊;附耳星搖動則讒臣在側;木星犯了土星要内亂;火星犯了土星要戰敗&hellip&hellip這種法則也講得很多。

    總之,史官們把天上的星辰組成了一個系統,又把天與人的關系組織為一個系統,使得天人之間發生了密切的感應。

    他們很用心觀天(劉向常夜觀星宿,不寐達旦。

    經學家如此,天文家可知),看見天上有一些變動時,就以為人間将有某事發生,并推測它将應驗于某人。

    如其是兇的,就要行他們的禳解的法術。

     古代的國王和諸侯都兼有教主的職務,負着以己身替民衆向天神祈免災患的責任。

    古書裡常提起湯禱旱的故事,說湯的時候大旱了七年,于是湯以自身為犧牲,到桑山的樹林中祈禱。

    他剪了發和爪,投身在柴上,要把自己燒死。

    天哀憐他,就下雨了。

    遇到國君不肯犧牲自己的時候,也可設法使臣下代負這責任。

    就如上面講過的拒絕祭河神的楚昭王,他臨死的一年,忽然天空中的雲像許多赤色的鳥,夾住了太陽飛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