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

關燈
日,李弘老乘隙構誣,上尤不平於心,蓋有年矣。

    至是,仁弘當國,自獻、義立輩迎合風旨,傅會傾軋,終以黨奸、殺士之罪,橫加於旣朽之骨。

    澈之殺永慶,已是艱難做說,而連坐之律,蔓及於儒賢,可勝痛哉?至於尹鬥壽則論竄永慶時,至六日,始爲出仕,其不主論可知,而史臣謂:「殺永慶而爲當路所救得免。

    」雲,其時當路,卽仁弘、自獻,寧有救解之心哉?當國家危急之秋,推轂賢士,共濟時艱,有何所失,而憲府摘其箚語而論之,其計將欲次第搆捏,籲亦慘矣。

     ○追削故大司諫李海壽官爵。

    海壽律己淸簡,遇事剛方。

    當壬辰去邠之初,起謫中,入爲諫長,請治金公亮驕橫之罪,上尤不悅。

    復論洪汝諄、宋言愼、李弘老等內通之罪,汝諄等尤加媢嫉。

    至是,追擧己醜之事,加罪於泉壤之中,籲亦慘矣。

     ○揀選吏曹佐郞金悌男女爲王妃。

    〈是爲仁穆王後。

    〉 閏2月26日 ○癸未,以柳永慶爲右議政。

     ○以金尙憲爲高山察訪。

    尙憲剛方儒雅,爲世所宗。

    時論忌之,纔自耽羅而還,旋除北塞馬官,其媢嫉擯斥,可謂甚矣。

     ○擢拜奇自獻工曹判書。

    自獻以上兄河源君之壻,交通宮掖甚密,登第十年,驟躋宰列。

    至是,詗知上意,嫉鄭澈、成渾等,爲憲長,首倡追罪之論,寵眷日隆。

    連被超擢,至陞正卿,是年九月,又拜兵曹判書。

     三月 3月1日 ○朔癸亥,大司憲鄭仁弘以李貴陳疏攻斥乞免,上不許。

    又上箚曰: 臣與成渾、鄭澈不相能,又不快於柳成龍,今其徒黨,餘憤未消,便自猜疑,以緻騷擾,請遞臣職。

     上答曰:「李貴之疏,予已疑奸人所爲,今見箚辭,果知其有由矣。

    卿宜勿辭。

    」仁弘遂論:「前大司憲黃愼以成渾門生,黨附權奸,惑亂天聽。

    請削奪官爵。

    禮曹參議鄭經世居喪不謹,以復讐事,出使關東,公然挾妓,請罷職不敍。

    」累啓,上皆從之。

    經世從事經業,稱爲一時名流,而今乃加之以不近之誚,其亦甚矣。

     ○大提學李廷龜辭遞。

    前冬,廷龜以遠接使,迎詔使於灣上。

    未幾,時事大變,士類皆被擯斥,以此不自安,連章力辭儐接之任。

    及還朝,又辭文衡。

    廷龜文詞富贍,大有時望,而修史者乃以短於詞賦,不厭時望記之,其誣甚矣。

     3月9日 ○辛未,詔使翰林院侍講顧天峻、行人司行人崔廷健,頒冊立皇太子曁冊封福王等詔,遣陪臣鄭賜湖奉表謝恩。

     ○削黃愼官爵,貶具宬、李洽、李尙吉、趙翊、李成祿、閔有慶等。

    宬等三人,己醜時諫官也。

    翊等三人,上年以臺官,救護成渾者也。

    愼素性剛直,壁立朝端,夷險一節,見稱異國。

    爲師訟冤,爲仁弘所嫉,群小蝟興,附會擯斥,遂置罪籍,廢錮七年。

     五月 5月1日 ○朔壬戌,湖西賊徒和金伏誅。

    和金等以廝役之賤,招誘愚氓,多有亂逆之言,特一強竊之雄,而及其捕治,終成逆獄,逮捕四出,人民驚散,一路騷然,多至失業。

     六月 6月10日 ○庚子,以吏曹歲抄單子,傳曰:「成渾、李海壽後勿書入。

    」按,甚矣,讒說之禍人國家也!誣捏士類,轉及於儒賢至此,可勝痛哉?成渾以林下之士,藏修篤學,爲世標的,而始見嫉於鄭仁弘,終被陷於李弘老,輾轉沈痼,讒言不啻於三至,雖慈母安得不投杼乎?李海壽立朝寡合,素不愜於不靖之徒,當己醜討逆之日,適以諫長,隨參於年少過激之論,洪汝諄輩切齒攘臂,追罪泉壤。

    上嘗信萋斐之言,未免有此過擧,史臣又從而肆爲醜詆,至稱曰:「竝澈黨與而盡削官爵,太陽中天,邪穢莫逃其形。

    」爲此說者,其亦仁弘、汝諄之徒乎! 秋七月 7月2日 ○辛酉,上禦便殿,引見領議政李德馨、左議政金命元、右議政柳永慶。

    上問曰:「鄭仁弘承召而來,力辭而歸,何也?」德馨曰:「臣上年往嶺南,一見仁弘,則仁弘多有迂踈之事,人之毀譽各異。

    及赴召而來也,論議與衆不同,故皆疑有過激之事,以此難於久留。

    」命元曰:「觀其箚辭,近於妄矣。

    」德馨又曰:「前者,請以安敏學選於六條具備,李敬中非之,仁弘怒,遂劾敬中,於此,可知其爲人。

    且頃見所上箚,指朝臣爲徒黨,蓋徒黨乃賊人之號,何敢以此加諸朝臣乎?」上又問:「仁弘與何人不相得?」柳永慶曰:「仁弘欲斥南人而盡用大北人,以此不相得。

    」上曰:「如仁弘者不易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