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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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金宇顒爲大司憲,以許筬爲吏曹參議。

    筬名節隳壞,不爲公議齒數,故力持黨論,聲勢復張。

     ○右參贊李山甫卒。

    山甫爲撫軍司堂上,爲檢察使,逾年轉運有功,承令賑饑,勞瘁成疾卒,年五十六。

    山甫字仲擧,爲人木訥忠樸,自少師事叔父之菡,勤學好善,行著鄕裡。

    之菡每稱:「大人不失赤子心,惟山甫庶幾。

    」又曰:「古稱可以托六尺之孤,臨大節而不可奪者,山甫其人也。

    」從兄山海爲世所推,功名赫赫,而山甫材美不露,名論出山海下。

    然湖西人士,皆頌慕山甫爲長德君子。

    旣歿而祀於鄕,稱爲鳴谷先生。

     ○領議政柳成龍,上箚陳時務,略曰: 殷憂啓聖,多難興邦。

    蓋以治平之世,人情安於故常;俗士溺於淺見。

    又有狹小褊滯之論,疑亂名實,破壞大體,雖有先事之言,常患於不見信;救時之策,常至於不得施。

    至於敗滅之後,人心危懼,往事之失,不得不懲創;善後之圖,不得不經營。

    天命以此而再續;國脈以此而更固。

    古之享國長久者,或因中衰而復振,以至於千百年之安。

    以此觀之,殷憂多難,豈不足爲興邦啓聖之資也耶?此則在殿下加之意而已。

    嗚呼!國家近日之禍,自有東方以來,所未有也。

    旣有所未有之禍變,則其所以救之者,亦不以尋常擧措,而望其有濟也明矣。

    譬如膏肓之病,非溫平可口之劑,所能治之。

    必須得大藥、神丹,湔滌腸胃之積痼,而養出元氣,然後始可回生,今日之勢,何以異此?國家當初乘倭賊退歸,京城旣復之後,汲汲爲自強之計,以之積穀訓兵,收拾瘡殘,措置規畫,日不暇給,則今已一年,必亦稍有頭緖,可以承藉奮發,爲中興之基。

    計不出此,中外之臣不能深惟長遠之慮,惜陰圖事,而一切玩愒,浪費時日,專以討賊之責,付諸天兵,而自己所當爲事,全不講究。

    軍政未嘗修繕,糧餉未嘗經紀,民心未嘗收拾,百事紛紜,眩亂顚倒,如行雲霧之途,而孑遺民力,更無分寸之餘,誠可痛心。

    今日急務,亦不在多言,惟急行便民之政,使四方聞風,曉然有再生之望。

    然後又因時變通,措置糧餉,聚諸京師,以其食招募精勇之士,晝夜訓鍊,皆成節制之師,可以禦外侮,可以消內變,國家之勢,安如磐石矣。

    往時,朝廷狃於昇平,不修軍政,隻以民兵數千,上番京師,皆畝畝荷鋤之氓,不知戰鬪爲何事。

    該曹又以徵贖侵剝爲事,多聚布物,以爲私用,而實未嘗一番操練。

    猝遇事變,烏合之卒,如不繫之馬,奔逸四散,不可復收。

    變故之後,尙未有以懲改前日規例,而循途守轍,依舊推遷。

    且四方皆已蕩敗,諸色軍應上番者,百不一來,京城空虛,但有飢餓代立之卒數三百。

    以此欲以摧滔天之強賊,而振已衰之遺緖,不亦難乎?近者訓鍊之軍,人頗樂屬,應募漸多,而亦限於無食,不能多聚,恐歸於無益。

    蓋食不足,則人不可聚;人不可聚,則兵不可鍊,此,必然之勢。

    今國廩空竭,經費之外,更無餘儲,雖欲練兵禦敵,計無所出。

    臣靜思默念,百分籌度,而近得一策。

    常時騎兵上番之數,合二萬二千七百餘,而各有三保,則共爲九萬餘人。

    步兵上番之數,一萬六千二百餘,而各有一保,則共三萬二千餘名,摠計十二萬二千。

    此乃平時上番騎步,二色軍戶、奉足之數也。

    至如甲士之上番者,四千六百四十,而各有二保,則一萬三千九百二十名,定虜衛上番之數,二千一百六十一,各有奉足二人,則六千四百餘名。

    別侍衛上番之數,一千一百十九,而亦有奉足二人,則亦合三千三百餘名,而他色軍不與焉,此外有各司奴婢。

    臣前在己卯冬,爲刑房承旨,取考元數,則三萬七千餘名。

    其後以公賤役歇,漸次增添,其數不止於三萬七千矣。

    此外有各司諸員,合二千一百七十七戶,而各有奉足二人;各司皂隷,合三千六百二十八名,而各有奉足一人。

    又有掌樂院樂工七百、樂生三百,而各有奉足二人,其數亦三千矣。

    此乃平日各色名數定額,其間有流亡未究之處,而大槪則如此矣。

    今於兵亂之後,不可以平時之額求之,想存者無幾,然全羅、忠淸道,以及慶尙左右稍完郡邑,江原、黃海道、京畿等處遺存爲役者,應亦幾至十萬,或過之矣。

    若除其上番,各捧人一石米,使爲糧餉,則其數將至於十萬餘石,而勿論牟麥、大小米、大小豆,充數納之,則甚爲輕歇,而人情大喜矣。

    因於京城,召募四方精勇之士,亦勿論士族、庶孽、公私賤、有無役,隻取其勇力,得一萬名,分爲五營,營各二千人,依法操練,則是京城之內,常有一萬精兵,而根本壯固,居重禦輕之勢,得矣。

    蓋一萬兵一年之糧,乃四萬四千石,假使更出數千餘石,日給人三升,使庇家屬,亦無不足之憂。

    因以所餘數萬石,別儲軍資,爲食兵之需,不管於戶曹之經費,則三年之後,所畜當倍簁,而軍食不可勝用。

    苟食足而兵強,則何爲而不成,何賊之足慮哉?一萬名之軍,亦當分爲二番,每營恒留一千,而其五千,則別於京畿肥饒閑曠之地,大備農器、農牛、種子,分屯作農,如曹操許下屯田之法,而使自食其半,官取其半,則資食之路日廣,而應募者相繼雲集矣。

    夫三代寓兵於農,唐初府兵之制,亦倣古制,先儒美之。

    然其世變日下,禍亂繁興,則兵農不得不分,故自唐中葉,以及宋、元、大明,皆不得變,使兵以衛農,農以養兵,其勢然也。

    我朝上番之制,得府兵之遺意,而至于今日,皆耒鋤之徒,無一可用於戰陣者,不得不因勢變通,以適於宜,亦其理也。

    至於外方之事,則臣前日所陳鎭管之說,已擧大綱,綱旣擧則節目自當隨之,臣請略言之。

    兵法最以分數管轄爲重,然後條理整齊,號令通行,調發無敢參差矣。

    故中原將官,勿論大小、高下,皆有所統之軍,平時盡心操練,一有事警,以此徵用。

    各處之將,合率其軍,聚于一處而行,其軍卒亦習隷於其將,而知其終始相隨,故畏而愛之,不敢有苟且之心。

    雖使之赴湯蹈火,豈有潰散之患乎?我國不然,兵不隷將,將不統兵。

    平時邈不相接,一遇警急,皆聚兵田野、閭閻之間,瞿瞿不知所屬。

    富者納財而圖免,壯者駭散而之他,所謂色吏、都訓導等,乘時作弊,哄嚇侵督,無所不至。

    畢竟稍堪赴戰者,盡皆脫漏,而貧民之不能自免者,苟充其數,未及出境,而逃走相續,比至軍前,盡亡無餘,今日之事是也。

    夫使一道之內,有鎭管之法,郡縣大小之勢,不得不相維。

    又於一邑之內,別擇其地,品官中有計慮,自愛其身,不敢犯法者,使之主管,各面抄兵之事,從其壯弱,分類抄出,爲上中下三等,守令親自點閱。

    且令被抄之人,告發其脫漏者,累名以上,梟示其抄兵之人。

    常時設法操練,而有事則卽使其人,領赴軍前,凡有逃散不精之弊,皆令自任其責,則不敢不盡其心,而軍政稍淸矣。

    因令上等之卒,循次赴戰,而中下之民,資給軍糧,事皆前定,無臨時搔動之弊;無吏胥作弄之端,絲牽繩連,次第順序,而不復如曩時之無緖矣。

    前於啓辭中,略發其端,已爲知委四方,而其後猶聞抄軍,尙無條理,民弊萬端,所謂可用之兵,則無一赴戰者,弊習之難袪也如此,可勝歎哉?夫因地之所有以生財,則財不可勝用;因財之所裕以聚人,則人不可勝記;順民情之所欲以圖功,則功無有不成。

    臣前日所謂:「事得其序,然後有條而不紊;物理其本,然後力省而功多」者,此類之謂也。

    且臣又聞,撥亂反正,雖在於足食足兵,而其要尤在於得民心。

    得民心之本,不可以他求,惟當輕徭薄賦,與之休息而已。

    國家田稅,則輕於什一,民情不以爲重。

    但稅外之事,如貢物進上及各節方物被侵之事甚多,而其初磨鍊貢物之際,不以田結之數,均一平鋪,大小之邑,多寡懸殊。

    故一結貢物之價,或有出米一鬥二鬥者,或有出米七八鬥,或十鬥者。

    民役之不均如此,加以往來道路之費。

    各司捧納之時,爲奸吏刁蹬操弄,出費百倍,入於公家者,僅十之二三,而其餘皆歸於私門。

    至於進上之弊,病民益深,此亦當初制法,則未必如此,而行之百年,人僞滋勝,弊端萬千。

    今若卽未變通,則民生更無蘇息之望,而國儲無積峙之路。

    臣常以爲,處置貢物,則當以一道貢物,元數摠計幾許,而又計道內田結之數,參詳畫一,裒多益寡,勿論大小邑,皆一樣磨鍊。

    如甲邑一結出一鬥,則乙邑、丙邑亦出一鬥,出二鬥則道內之邑,皆出二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