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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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其去也,必有人以浮言激之矣。

    」按,仁弘旣得追罪成渾,又欲盡逐異己之人。

    如柳成龍、鄭經世相繼被斥,人皆疑懼,朝著不安。

    仁弘知其志不遂,力辭退去,上有此問。

     7月3日 ○壬申,行冊妃禮。

    時,都民以除道,掘黃土于太平館後,土崩壓死者十餘人,中外鹹怪之。

     ○命放釋洪汝諄,復其官爵。

    汝諄以兇悖之人,當辛卯年間,首搆鄭澈之罪,網打一時士類,遂超擢正卿。

    至己亥年,以縱恣專擅,削黜于外,及是時,上又追罪鄭澈,賞其首發之功,特命放釋。

     7月4日 ○癸亥,臨海君珒杖殺前主簿蘇忠漢於宮墻外。

    憲府請治其罪,上從之。

    〈其論罪,不以殺人之罪治之,隻罷其職。

    〉 八月 8月6日 ○乙未,憲府請還收黃廷彧放送之命,上從之。

    廷彧爲人骯髒,不諧於俗,及其傳檄,見忤當路。

    壬辰之亂,護王子,陷賊中,爲奏文正假兩本,紿賊傳達。

    時,宰匿其正本,隻送其假本。

    逮其還也,臺官以三省論罪,因按獄之臣,救解得不死,竄配於北邊。

    先七月,上以元勳舊臣,特放之,兩司閱月論執,竟收成命。

    史臣又以忘君負國,罪通天地書之,不其甚乎? 九月 9月9日 ○戊辰,上行文廟酌獻禮,取文科安旭等五人。

     ○復以鄭仁弘爲大司憲。

     9月25日 ○甲申,慶尙道居吳汝檼上疏言鄭仁弘人中之鳳,而李貴乃敢搆虛捏無,逐節辨明,累千言。

    其時史官又從而爲之說曰:「仁弘,曺植之高弟,以氣節自許,多士尊之曰來庵先生。

    今蒙不世之遇,連置風憲之長,朝廷宜體尊賢之至意,而仁弘竟未免失意而歸,使山林高蹈之士,猶恐入山之不深,以仁弘爲戒,深可惜也。

    」雲。

    仁弘假跡山林,遙執朝權,以戕害士林爲事。

    辛巳間入臺閣,首劾士類,復論李敬中排斥鄭汝立之罪。

    其後,又醜詆李珥、成渾,甚於讐怨,攘臂跳踉,締結李爾瞻等三四人,濁亂朝政,無所不至,而史臣肆意讃揚,是出於附會諂媚之心。

    鄙夫難與事君,其是之謂乎! 冬十月 10月1日 ○朔己醜,別試,取文科金壽賢等十一人。

     ○幼學李淳上言,訟其母尹氏之冤。

    尹氏卽乙巳姦人元老之孫,百源之女也。

    百源聚公主女生女,女長,百源與其妾專占財産,不給其女。

    以故,與其父不相得,頗有人言,而百源一日對客,啖牛肉,毒發而死。

    百源之孽弟兆源素與之有隙,遂發狀告以毒殺其父,尹氏亦發狀以爲,其父爲其妾所毒死。

    兩家相訟,竝爲三省推鞫,俱死杖下,不得其實,人以爲疑獄。

    至是,淳上言訟冤,復以三省鞫問兆源、德恭、德敬,蓋德恭、德敬卽百源之妾子,而兆源敎誘發狀,德恭不從,德敬從之,兄弟各異,亦涉可疑。

    及其訊問,德恭、德敬皆以爲:「兆源及其弟承源,與尹女有宿怨,構陷至此。

    」兆源、承源亦皆刑訊,德敬就服,爲兆源所敎誘之,而禁府矇然放送。

    上怪而問之,禁府回啓雲:「德敬稚少時,爲兆源所誘,而若論以謀殺嫡姊,則似爲過重。

    」上答曰:「德敬與兆源同謀發狀,緻嫡姊之冤死,固難免謀殺之罪,而其母因此杖斃,則亦難免弑母之罪。

    不料其謂之全無其罪,而釋之也。

    」〈蓋淳以富人,傾財行賂,旣與德敬私和,使之就服。

    又請於參鞫臺諫金大來等,全活德敬,事甚可怪矣。

    〉 ○慶尙道觀察使李時發上疏辭勳,因及中軍李侃有捕獲之勞。

    兩司交章,論以貪功市恩,蓋時發曾爲星州牧使時,嫉鄭仁弘武斷鄕曲,害及隣邑,顯言斥之。

    後爲方伯,亦不往見,仁弘深憾之。

    是年春,李貴又上疏言其事,仁弘尤嫉之。

    至是,仁弘嗾兩司,彈駁之語無所顧忌,上竟不從。

     十一月 11月1日 ○朔戊午,戶曹請採銀,上答曰:「煮海鑄山,欲以裕民足國,意則善矣。

    但利源一開,弊必影從。

    三秋桂子,等閑詩句,尙能起金虜立馬吳山之心,況我國處處銀礦之說,流入敵國,則安知無流涎投鞭之志乎?卽今中朝,大監分據十三省,大開銀穴,利盡錙銖。

    若令我國銀山之說,聞於中朝,設官開礦,如前朝行省之爲,則當此之時,不敢知何以處之乎。

    大槪興一利,不如除一害;生一事,不如減一事,其勿擧行。

    」 ○西川君鄭崐壽卒。

     ○左議政金命元卒。

    命元無所建明,雖有浮沈之誚,風度儁爽,鹹稱宰相之器。

     ○復以洪汝諄爲大司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