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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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三月,欲犯中國。

    」又答軍門書曰: 行長所示三事,非關白之命令。

    其中封王之事,日本關白,豈要之哉?若兩官再來,一員直往日本,聞關白之命令,則無虛僞矣。

     〈淸正書文字紊晦,大意如此,可知和議非眞,而石星爲惟敬等所欺,爲之不變。

    〉初,都司譚宗仁從沈惟敬,入倭營,淸正留其陣中,久不遣歸,至是以計脫出。

    淸正久留宗仁,意若自爲和議,故與行長崖異,其狡計有不可知者矣。

     ○奏請使尹根壽等,回自京師。

    帝降勑雲: 先該經略官題稱:「光海靑年英發,臣民服從,宜令選帶忠義陪臣,住箚全、慶地方,經理防禦。

    」該部覆議:「請給專勑,以便責成。

    」今特命爾摠督全、慶軍務,積儲錢糧,號召壯勇,一應設險置器、鍊兵守要,俱許以便宜區處,因督率陪臣權慄,盡心協理。

    爾宜奮身苦志,幹國圖存,內起瘡痍,外修戰場。

    博擧萬全之策,以爲善後之圖,固我藩籬,寧爾宗社。

    竢有成功,另議優處。

    毋或違越,廢失良時,以誤事機。

    噬臍何及?爾其欽承雲。

     遣韓準謝恩,兼請封世子。

     ○沈惟敬先入平行長營,接伴使黃愼從之,行長不爲禮,愼亦不接禮還出。

    行長遽出迎謝曰:「緻敬天使,頗失禮貌。

    」顧謂從人曰:「朝鮮之扶持,賴有此等人也。

    」惟敬諭行長曰:「必倭兵盡撤,天使當來。

    」 夏四月 4月1日 ○朔癸卯,封倭詔使李宗誠、楊邦亨入京。

    皇朝初許倭納款,而以不許一倭留屯,必盡數撤回,使臣方渡海。

    其後行長節節退托,初言天使渡鴨綠,則我等當撤回。

    及使行渡鴨綠,則行長又言到王京,則當撤回。

    使臣到京,則又言到居昌、密陽等地,又言到釜山營中,皆變幻反覆。

    宗誠等在途續遣人,促渡海,行長方撤熊川、巨濟數陣以示信。

    先是,上痛斥和議,而大臣曲從經略意旨,陳奏倭情,石星等仍以得決大議。

    至是,宗誠等言:「天朝使臣捧詔入日本,朝鮮豈容無同行使臣乎?」促令差遣使價,上益怒,委責備局諸宰。

    於是,臺論紛然,攻和之論大起,朝廷不靖矣。

     六月 6月1日 ○朔壬寅,以平安道巡察使李元翼爲右議政兼慶尙、全羅、忠淸、江原四道都體察使,以金玏爲副。

    元翼屢擬蔔相,而上重西路保障,故遲之。

    至是,以南方統帥非人,迄無成功,乃代鄭琢爲右相,而兼體察焉。

    元翼忠勤淸約,治民治軍,威惠周遍,軍民愛信如親戚。

    旣去而西民思慕,爲立祠祀之。

    我國之爲去思立祠,惟此而已。

     ○以江原道巡察使尹承吉爲平安道巡察使。

     ○時,權慄以都元帥,往來湖、嶺間治兵,無見效。

    嶺南士大夫多謗毀其所爲,朝廷從而信之,屢白于上,請改授他人。

    上以無可代難之。

    或薦吏曹判書李德馨可代,上曰:「吏判予所倚信,不可去朝廷。

    且命將,當使敵人不測其人。

    吏判曾經宣慰,倭素諳識,恐未可也。

    」大臣又言:「若用李元翼,則不但優於慄,而優於德馨矣。

    」上曰:「雖有體府,不可無帥府。

    」遂不遞慄,而遣元翼行,慄不自安。

     秋七月 7月1日 ○朔壬申,建州胡酋奴兒哈赤通書江界,請刷還逃口。

    女眞部落散處近塞者,稱爲藩胡。

    深處胡時或作賊,而未有書契關請。

    至是,建州胡團聚始盛,投書于江界府使許頊,請通好往來,又請刷還向化人口。

    頊不復書,辭以無舊例。

    事聞,命議西陲防備。

    〈是時,民間已有南倭之後,繼有西變之說。

    〉○副使楊邦亨由湖西、湖南路,轉入嶺南,留住居昌縣,責沈惟敬,催倭兵撤回。

    是時,行長已自日本回宣言以:「關白差官正成長燒毀陣中房屋,大將門敦等三營先回,淸正等三營次之,隻留釜山房屋,以待天使。

    」又促天使速來。

     ○傳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