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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賊壓境,宗社丘墟,此何等時耶?時務之可言者,亦已多矣。
一言論同異之事,論與不論,未見大有關於今日之急務,而爭論不置,則臣恐騷屑之端自此起矣。
」宇顒、墍,正言金湧等駁欽避嫌。
司諫李時彥同欽引避,皆遞免。
兩司遂駁罷鄭曄。
自此繼入臺閣者,或與欽論同,則皆引避得遞,相繼斥外,臺閣之內無復異論。
九月 9月1日 ○朔丙子,體察使尹鬥壽遣將攻巨濟屯倭,不克。
兩司劾尹鬥壽罷之。
時,倭據海上八邑,惟不深入,示欲和之意而已。
鬥壽以師老糧盡,和必不成,每持攻戰之議,朝廷不許。
至是,天將撤兵,無所牽制,鬥壽請先討巨濟屯賊,其狀雲: 勝則皇天佑宋,不勝猶當有辭于祖宗。
命從其計。
鬥壽駐南原,以麾下兵數千付宣居怡,領率進屯固城。
傳令都元帥、統制使、忠勇將,水陸夾攻巨濟賊。
賊依山設險,諸軍乘舟入島,金德齡等率勇士居前。
賊乘高放丸,德齡軍仰攻,多中丸。
居怡等諸將皆退,德齡收隊而歸。
先是,國人謂:「德齡有神勇,有不戰,戰必克。
」至是,一試無功,邊人失望。
諸軍之進也,晉州牧使郭再祐謂德齡曰:「將軍果能跨海滅賊耶?」德齡曰:「此非吾計也。
據窟之賊,吾何以制之?」再祐曰:「將軍之名,布滿賊境,賊畏縮,不敢肆久矣。
倘今輕進示弱,則喪威失策大矣。
」仍馳報元帥言:「其計非是,」元帥以體府已決策而不從。
鬥壽竟失勢,臺諫論其輕擧失律,罷之,自是無敢言戰者。
鬥壽以舊相,扈從中宮于海州,不復預軍國事矣。
〈時,臺論一則攻和議;一則攻鬥壽戰議,論議無所據。
〉 ○沈惟敬與倭差人小西飛,還入倭營。
先是,許頊至京師呈奏文,兵部大喜以爲倭誠心納款,奏請收小西飛入京。
誥以三事,一,但求封不求貢;二,一倭不留釜山;三,永不侵朝鮮。
如約卽封,不如約不可,小西飛請遵約束,指天爲誓。
於是,封倭事遂決,兵部奏更遣惟敬,挾小西飛入倭營,宣諭許封,令盡撤屯歸國。
又以臨淮侯勳衛署都督僉事李宗誠差冊封日本正使,〈宗誠,開國功臣文忠之後,生長綺紈,頗尙文辭,而騃不曉事。
〉都督僉事楊方亨爲副使。
〈武進士出身〉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巳,土賊屯聚湖嶺間,官軍圍討多敗,賊大掠閭裡。
○領議政柳成龍上《戰守機宜十條》,其序雲: 臣以腐儒,不閑軍旅。
今賊勢尙急,國事愈艱,而外間將兵之臣、守土之官,尙無懲創往事,圖毖後患之意,馭軍無法,守備未完。
脫或賊勢衝突長驅,將置國家於何地?《史記》載田單宗人以鐵籠得全,此非可貴之策,特以能救一時之急。
若欒枝曳柴而勝敵;韓信囊沙而壅水,所畫又平平耳,有何奇異?然以此而成勝捷之功。
此古人所以策以博取爲先,謀以適用爲貴者也。
臣竊不勝其憂國之念,收拾亂離以後,耳目所及、思慮所得者,彙爲十條,一曰斥候,二曰長短,〈倭用銃丸、刀槍,我國隻用弓矢,不可野戰,當於險阻林木間,突出齊射爲長。
〉三曰束伍,〈卽戚氏《記效》法。
〉四曰約束,〈我國斬退將,無所用,或枉殺人,不如申明約束,使將卒用命。
〉五曰重濠,〈重濠之制,於濠塹內,別爲一濠塹,布菱鐵闆,又作灰穽,防賊薄城。
〉六曰設柵,〈作柵如人家複壁狀,結木塗土,與城無異,而功易成。
〉七曰守灘,〈布菱鐵,別爲制,岸上置軍。
〉八曰守城,〈參酌雉垜之制,爲砲樓,曲曲相守。
〉九曰疊射,〈分隊疊射,使賊不得乘隙進薄。
〉十曰統論形勢。
〈或爲山城,或設木柵,爲必守之計,而盡輸公私蓄積於其中,淸野以待賊。
旣攻城不下,野無所掠,不過數日,銳氣向衰,士卒飢餒,必逡巡欲退,因出勇士分散設伏,或扼其前,或截其後,又令舟師截其糧道。
此今日長策雲。
〉 命下諸道施行。
成龍在廟堂指揮,或親自巡審,十條所論,略皆施設,而官不得人,事多掣肘,卒無成效。
○庭試取柳潭等十人。
〈武科同試。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亥,慶尙兵使金應瑞會倭將平行長等于鹹安。
行長累遣譯倭要時羅于應瑞陣中納款,請相見議事,朝廷令姑從其請,往會,探試。
應瑞約會于中路,行長與調信、義智、玄蘇,皆會佯爲恭遜如舊。
行長言:「通貢見拒,不得已入犯。
發送王子,退屯海上,以待封命,少無他意,朝鮮阻之非也。
」應瑞責行長等曰:「汝等名爲納款,攻晉州侵慶州,留屯不去,故皇上且停封策,非朝鮮阻之也。
」行長等皆歸責淸正,變說百端,請朝鮮特奏請封,應瑞曰:「汝等各納降書,則當送于天朝,封事可成。
」行長許諾而去,降書竟不來。
○以金應南爲右議政。
應南廉儉有器度,以李山海妹壻,聲勢相倚,爲世所推。
及在行朝,與李海壽約爲調停之論,至爲吏判,卽變置朝廷,一循山海之舊。
兩司遂劾罷兩相,而應南代之。
○以李墍爲大司諫。
墍以李山海從姪,師範山海,寒苦持身,而論議乖僻,大爲黨人所重。
又與洪汝諄終始交結,搏擊善類,一從山海陰指,人初畏憚,號爲相家白松鶻。
其後不能封駁,每叱罵其所不悅者,人稱爲相家大白鵝。
及其衰眊,但贊頌山海,人稱爲相家白雄鷄。
墍鬚髮早白,故仍以譏之。
○李德馨遭母喪去位,上命復之。
德馨七上章苦辭,不許,爲兵曹判書,辭免,代金應南爲吏曹判書。
○庭試取宋駿等十九人。
〈武科同試。
○時以亂離,人士流落,又以外方兵興,不得設大科,文武乏人。
連用庭試取人,皆用表文,倖參者多。
〉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辰,遣敎士于各道,訓習三手技法,〈砲、射、砍法。
〉置哨軍。
時,京城設訓鍊都監,募兵訓鍊,而外方亦置哨軍,或束伍軍,毋論良民、公、私賤人,選壯充額,束以戚書之制,敎鍊三手,分遣禦史試閱,自是軍額頗增益矣。
本朝六軍之法,隻抄良民着籍,給保三人,試藝而授軍職。
其技則弓矢,其陣法則用世祖大王所定陣書法。
兵農不分,無事則上番京師,有事則屬鎭管,出征而已。
然而賤人從母之法久行,良民日縮,軍額大耗。
至是,盡用公私賤人入束伍,而戚氏之制,又與陣書異同。
京軍則自官廩養,兵農已分;外軍則旣有本役,又入束伍,無給保,無廩食,被抄者怨苦,逃亡相繼,爲州縣之弊矣。
○遊擊陳雲鴻自遼東出來,巡視南方而歸。
○湖、嶺、畿甸土賊破滅。
自兵荒後,土賊依險竊發,自智異山至南原回文山、長城蘆嶺數十郡山洞,皆爲賊藪。
賊魁金希、姜大水、高波等,分據相應,官軍討之不克。
至是,諸郡兵四集搜討,賊漸解散,官軍窮追誅殺乃定。
京畿賊魁玄夢據廣州、利川山谷,李能據楊州山谷,出沒刼掠,久而未平。
備邊司以邊應星爲防禦使,成泳爲利川府使,募相斬以降。
李能先爲其徒所斬,玄夢最勁,其徒降散,玄夢逃不知所終。
○以鄭經世爲弘文修撰兼世子侍講院文學。
經世文學爲嶺儒最,家創於倭,母死焉。
經世從復讐軍,遘痘疾,幾死僅甦。
至是服闋還朝,復入經筵,侍講稱旨,上甚重之。
○前左議政兪泓卒。
泓陪中殿于海州,進左議政,臺諫論其徒大言無實用,因此得遞,未幾卒。
泓寬厚有器度,篤於孝行。
以幼失父,未克行喪,每遇忌月,輒二十七日行素,以寓追慕。
喪母,廬墓緻毀。
以非宗子,不得立祠,設考妣虛位,出入必拜告。
立朝,議論偉然,自信甚篤,而短於才略,無所建明而罷。
○前兵曹判書沈忠謙卒。
忠謙扈從關西,與李恒福協策贊上。
幸義州,控于皇朝,及天兵東征,前後管運糧餉,勞悴成疾。
擢拜兵判,上疏論和議之非,忤時議見劾,公論多惜之,未幾卒。
忠謙每歎朝議不和,交遊士友不以色目,思欲保合和平,名其孫曰廷和以示意。
○以慶尙右水使元均移拜忠淸節度使。
均恥爲舜臣次將,不受節制,舜臣累狀辭免。
朝廷累使元帥,査其功罪,均益肆憤罵,言皆醜惡,舜臣亦言均無功狀,而有一款失實。
朝廷多右元均,遂竝劾之,上更令備邊司平停,隻遞均爲陸將,責舜臣,戴罪自效於兵。
均赴鎭近京,交結權倖,日流言毀舜臣。
舜臣孤介亢厲,朝中多嫉舜臣而譽均,名實倒置矣。
一言論同異之事,論與不論,未見大有關於今日之急務,而爭論不置,則臣恐騷屑之端自此起矣。
」宇顒、墍,正言金湧等駁欽避嫌。
司諫李時彥同欽引避,皆遞免。
兩司遂駁罷鄭曄。
自此繼入臺閣者,或與欽論同,則皆引避得遞,相繼斥外,臺閣之內無復異論。
九月 9月1日 ○朔丙子,體察使尹鬥壽遣將攻巨濟屯倭,不克。
兩司劾尹鬥壽罷之。
時,倭據海上八邑,惟不深入,示欲和之意而已。
鬥壽以師老糧盡,和必不成,每持攻戰之議,朝廷不許。
至是,天將撤兵,無所牽制,鬥壽請先討巨濟屯賊,其狀雲: 勝則皇天佑宋,不勝猶當有辭于祖宗。
命從其計。
鬥壽駐南原,以麾下兵數千付宣居怡,領率進屯固城。
傳令都元帥、統制使、忠勇將,水陸夾攻巨濟賊。
賊依山設險,諸軍乘舟入島,金德齡等率勇士居前。
賊乘高放丸,德齡軍仰攻,多中丸。
居怡等諸將皆退,德齡收隊而歸。
先是,國人謂:「德齡有神勇,有不戰,戰必克。
」至是,一試無功,邊人失望。
諸軍之進也,晉州牧使郭再祐謂德齡曰:「將軍果能跨海滅賊耶?」德齡曰:「此非吾計也。
據窟之賊,吾何以制之?」再祐曰:「將軍之名,布滿賊境,賊畏縮,不敢肆久矣。
倘今輕進示弱,則喪威失策大矣。
」仍馳報元帥言:「其計非是,」元帥以體府已決策而不從。
鬥壽竟失勢,臺諫論其輕擧失律,罷之,自是無敢言戰者。
鬥壽以舊相,扈從中宮于海州,不復預軍國事矣。
〈時,臺論一則攻和議;一則攻鬥壽戰議,論議無所據。
〉 ○沈惟敬與倭差人小西飛,還入倭營。
先是,許頊至京師呈奏文,兵部大喜以爲倭誠心納款,奏請收小西飛入京。
誥以三事,一,但求封不求貢;二,一倭不留釜山;三,永不侵朝鮮。
如約卽封,不如約不可,小西飛請遵約束,指天爲誓。
於是,封倭事遂決,兵部奏更遣惟敬,挾小西飛入倭營,宣諭許封,令盡撤屯歸國。
又以臨淮侯勳衛署都督僉事李宗誠差冊封日本正使,〈宗誠,開國功臣文忠之後,生長綺紈,頗尙文辭,而騃不曉事。
〉都督僉事楊方亨爲副使。
〈武進士出身〉 冬十月 10月1日 ○朔乙巳,土賊屯聚湖嶺間,官軍圍討多敗,賊大掠閭裡。
○領議政柳成龍上《戰守機宜十條》,其序雲: 臣以腐儒,不閑軍旅。
今賊勢尙急,國事愈艱,而外間將兵之臣、守土之官,尙無懲創往事,圖毖後患之意,馭軍無法,守備未完。
脫或賊勢衝突長驅,將置國家於何地?《史記》載田單宗人以鐵籠得全,此非可貴之策,特以能救一時之急。
若欒枝曳柴而勝敵;韓信囊沙而壅水,所畫又平平耳,有何奇異?然以此而成勝捷之功。
此古人所以策以博取爲先,謀以適用爲貴者也。
臣竊不勝其憂國之念,收拾亂離以後,耳目所及、思慮所得者,彙爲十條,一曰斥候,二曰長短,〈倭用銃丸、刀槍,我國隻用弓矢,不可野戰,當於險阻林木間,突出齊射爲長。
〉三曰束伍,〈卽戚氏《記效》法。
〉四曰約束,〈我國斬退將,無所用,或枉殺人,不如申明約束,使將卒用命。
〉五曰重濠,〈重濠之制,於濠塹內,別爲一濠塹,布菱鐵闆,又作灰穽,防賊薄城。
〉六曰設柵,〈作柵如人家複壁狀,結木塗土,與城無異,而功易成。
〉七曰守灘,〈布菱鐵,別爲制,岸上置軍。
〉八曰守城,〈參酌雉垜之制,爲砲樓,曲曲相守。
〉九曰疊射,〈分隊疊射,使賊不得乘隙進薄。
〉十曰統論形勢。
〈或爲山城,或設木柵,爲必守之計,而盡輸公私蓄積於其中,淸野以待賊。
旣攻城不下,野無所掠,不過數日,銳氣向衰,士卒飢餒,必逡巡欲退,因出勇士分散設伏,或扼其前,或截其後,又令舟師截其糧道。
此今日長策雲。
〉 命下諸道施行。
成龍在廟堂指揮,或親自巡審,十條所論,略皆施設,而官不得人,事多掣肘,卒無成效。
○庭試取柳潭等十人。
〈武科同試。
〉 十一月 11月1日 ○朔乙亥,慶尙兵使金應瑞會倭將平行長等于鹹安。
行長累遣譯倭要時羅于應瑞陣中納款,請相見議事,朝廷令姑從其請,往會,探試。
應瑞約會于中路,行長與調信、義智、玄蘇,皆會佯爲恭遜如舊。
行長言:「通貢見拒,不得已入犯。
發送王子,退屯海上,以待封命,少無他意,朝鮮阻之非也。
」應瑞責行長等曰:「汝等名爲納款,攻晉州侵慶州,留屯不去,故皇上且停封策,非朝鮮阻之也。
」行長等皆歸責淸正,變說百端,請朝鮮特奏請封,應瑞曰:「汝等各納降書,則當送于天朝,封事可成。
」行長許諾而去,降書竟不來。
○以金應南爲右議政。
應南廉儉有器度,以李山海妹壻,聲勢相倚,爲世所推。
及在行朝,與李海壽約爲調停之論,至爲吏判,卽變置朝廷,一循山海之舊。
兩司遂劾罷兩相,而應南代之。
○以李墍爲大司諫。
墍以李山海從姪,師範山海,寒苦持身,而論議乖僻,大爲黨人所重。
又與洪汝諄終始交結,搏擊善類,一從山海陰指,人初畏憚,號爲相家白松鶻。
其後不能封駁,每叱罵其所不悅者,人稱爲相家大白鵝。
及其衰眊,但贊頌山海,人稱爲相家白雄鷄。
墍鬚髮早白,故仍以譏之。
○李德馨遭母喪去位,上命復之。
德馨七上章苦辭,不許,爲兵曹判書,辭免,代金應南爲吏曹判書。
○庭試取宋駿等十九人。
〈武科同試。
○時以亂離,人士流落,又以外方兵興,不得設大科,文武乏人。
連用庭試取人,皆用表文,倖參者多。
〉 十二月 12月1日 ○朔甲辰,遣敎士于各道,訓習三手技法,〈砲、射、砍法。
〉置哨軍。
時,京城設訓鍊都監,募兵訓鍊,而外方亦置哨軍,或束伍軍,毋論良民、公、私賤人,選壯充額,束以戚書之制,敎鍊三手,分遣禦史試閱,自是軍額頗增益矣。
本朝六軍之法,隻抄良民着籍,給保三人,試藝而授軍職。
其技則弓矢,其陣法則用世祖大王所定陣書法。
兵農不分,無事則上番京師,有事則屬鎭管,出征而已。
然而賤人從母之法久行,良民日縮,軍額大耗。
至是,盡用公私賤人入束伍,而戚氏之制,又與陣書異同。
京軍則自官廩養,兵農已分;外軍則旣有本役,又入束伍,無給保,無廩食,被抄者怨苦,逃亡相繼,爲州縣之弊矣。
○遊擊陳雲鴻自遼東出來,巡視南方而歸。
○湖、嶺、畿甸土賊破滅。
自兵荒後,土賊依險竊發,自智異山至南原回文山、長城蘆嶺數十郡山洞,皆爲賊藪。
賊魁金希、姜大水、高波等,分據相應,官軍討之不克。
至是,諸郡兵四集搜討,賊漸解散,官軍窮追誅殺乃定。
京畿賊魁玄夢據廣州、利川山谷,李能據楊州山谷,出沒刼掠,久而未平。
備邊司以邊應星爲防禦使,成泳爲利川府使,募相斬以降。
李能先爲其徒所斬,玄夢最勁,其徒降散,玄夢逃不知所終。
○以鄭經世爲弘文修撰兼世子侍講院文學。
經世文學爲嶺儒最,家創於倭,母死焉。
經世從復讐軍,遘痘疾,幾死僅甦。
至是服闋還朝,復入經筵,侍講稱旨,上甚重之。
○前左議政兪泓卒。
泓陪中殿于海州,進左議政,臺諫論其徒大言無實用,因此得遞,未幾卒。
泓寬厚有器度,篤於孝行。
以幼失父,未克行喪,每遇忌月,輒二十七日行素,以寓追慕。
喪母,廬墓緻毀。
以非宗子,不得立祠,設考妣虛位,出入必拜告。
立朝,議論偉然,自信甚篤,而短於才略,無所建明而罷。
○前兵曹判書沈忠謙卒。
忠謙扈從關西,與李恒福協策贊上。
幸義州,控于皇朝,及天兵東征,前後管運糧餉,勞悴成疾。
擢拜兵判,上疏論和議之非,忤時議見劾,公論多惜之,未幾卒。
忠謙每歎朝議不和,交遊士友不以色目,思欲保合和平,名其孫曰廷和以示意。
○以慶尙右水使元均移拜忠淸節度使。
均恥爲舜臣次將,不受節制,舜臣累狀辭免。
朝廷累使元帥,査其功罪,均益肆憤罵,言皆醜惡,舜臣亦言均無功狀,而有一款失實。
朝廷多右元均,遂竝劾之,上更令備邊司平停,隻遞均爲陸將,責舜臣,戴罪自效於兵。
均赴鎭近京,交結權倖,日流言毀舜臣。
舜臣孤介亢厲,朝中多嫉舜臣而譽均,名實倒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