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怒川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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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人來,是最不公平的侮辱她們,因為賣淫女人大抵是不幸的境遇之犧牲,也是使用她們的男子或是如中國常有的為了幾塊銀元賣了她們的父母之犧牲也。

    部長又問,還有什麼别的方法可以遏止賣淫呢?我答說,什麼事都不成功,若不是有更廣遠的,更深入于社會學的與性的方面之若幹改革。

    ”這些廣遠的改革是怎樣的呢,他沒有說,或者因為是近于危險思想的緣故呢,還是對了大官反正說也無用,所以不說的呢,均未可知。

    他對于女人的人身賣買這事大約很是痛心,臨别對于日本的勸告在厲行人口政策注意生育節制以免除侵略之外也就隻是希望停止這賣身惡習。

    遊記第七節中雲: “福建漳泉二府頂兇之案極多,富戶殺人,出多金給貧者代之抵死,雖有廉明之官率受其蔽,所謂宰白鴨也。

    先大夫在谳局嘗訊一鬥殺案,正兇年甫十六歲,……即所謂白鴨者也,乃駁回縣更訊。

    未幾縣又頂詳,仍照前議,再提犯問之,則斷斷不肯翻供矣。

    案定後發還縣,先大夫遇諸門問曰,爾何故如是執之堅?則涕泗曰,極感公解網恩,然發回之後縣官更加酷刑,求死不得,父母又來罵曰,賣爾之錢已用盡,爾乃翻供以害父母乎?出獄,必處爾死!我思進退皆死,無甯順父母而死耳。

    先大夫亦為之淚下,遂辭谳局差。

    ” “現在日本有女人賣買的生意麼?國際間是沒有了,如大家所信,但是在國内還是非常發達。

    經過重複證明之後我們才敢相信,父母往往隻為了幾百圓錢願意把自己的半長成的女兒賣到妓院裡去。

    雖然他們婉曲的稱之曰租出,不過事實還是一樣,為了若幹的錢,依照女人的容色而定,他們便把女兒交出去,去幹混雜的性關系的事。

     “我在穴森的妓院得到一個很可紀念的經驗,這地方是參拜的靈場,離橫濱不遠,有一座古廟供養稻荷神,狐狸是他的神使。

    正如普通在聖地的近旁一樣,此地也有許多歡樂之家,那些參拜者很熱心地去拜訪,在他們放下了祭品說過了祈禱之後。

     “市兒有以饧制人形者。

    《七修類稿》雲,孔子曰,始作俑者其無後乎。

    今以糖成男女之形,人得而食之,不幾于食人乎。

    《事物绀珠》,有仙人鴛鴦等樣糖精。

    俗婦女好佛,設瑜伽焰口,施食薦亡,屑米為孩兒狀供佛,名曰獲喜,謂婦人食之宜男,謊人财物,又有作佛手樣,即觀音大士施手眼之誣。

    愚謂虎狼不忍食其子,子而食之,忍乎?食之而求其生,得乎?往往讀書明理者亦為所惑,異哉。

    ”我找到這節,原來是作“獲手”(施食時用手掌狀的面食)的資料的,現在引用了來,恰好又可以作慈孝不能兩全的證明。

    子女賣了本來這件事也可以告一段落了,然而一方面還生怕他翻供出來,有負富戶的委托,一方面又因她感染赤化,要請下處主人監督,都能徹底的行使其權威,很可表示東方嚴峻的古風,雖然這太偏重宗法,在常情看來未免于人情物理均有未安處。

    “急進的妓女”,這一句話驟然聽了覺得奇怪,可是轉側一想,這不但并不奇怪而且還是當然。

    試問天下還有誰該比妓女最先怨恨這現代社會制度的呢?《管子》說,倉廪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

    但是衣食不足,不知榮辱,這種生活固然不好,卻總還是動物的,若是賣淫(亦即是強奸之一種)則是違反自然的行為,乃是動物以下的了。

    弱肉強食還不失為健全的禽獸的世界,使人賣淫求食,如我從前诙諧的說,寄飲食于男女之中,那是禽獸所沒有的,所以是禽獸不如。

    普通一般道學家推想娼妓的來源,以為一定是有一班好外的婦女,飽暖思淫欲,特來寄住下處尋點野食,都是山陰公主武後一流人,要想禁止她們隻消一道命令,或令佩帶桃花章以示辱,就會掃興回家去的。

    這種想像若是實在,固然足令道學家搖頭歎息,我卻覺得這倒還好,因為至少這是她們自願,而出于本能的需要的堕落也總還在自然的範圍以内。

    可惜事實并不如此,我不知道統計,我想她們大抵都是合法的由其家族的有權者賣出來幹這生意,她們大約也未必比較在閨閣裡做小姐夫人的姊妹們特别不貞淑。

    這生活實在比做白鴨也差不許多,隻好在留下一條蟻命,究竟蝼蟻尚且貪生,不來宰她也隻索活下去,結果是或者習慣了,正如凡事都可以習慣,或者便怨恨,如不敢怨父母,那麼自然就怨社會。

    于是這成了問題,做了孝女的不能再做忠良了,忠孝不能兩全,害得老太爺在鄉下跺腳着急,趕緊寫信托烏龜監督他的女兒,不要走入邪路,……這種情形想起來真是好玩得很,竟不知道這是一幕喜劇還是悲劇也。

     廿五年七月廿五日,于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