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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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的責任。

    甚至主管安全的副省長也是難以推卸領導責任的。

    如果因為2·14情人節大火事故将一些負責幹部免職,或用如今時髦的弄法叫引咎辭職,令其離開領導寶座,實在叫人遺憾和難以接受。

    同時還會有人議論,他新任市長栗緻炟連手下的幹部都保不住,以後誰還為他實心實意幹工作。

    唉,如今的官們,官官相護,保護下級,似乎也是一種潛規則了。

    從大道理上講,一個城市有這麼多市民不正常死亡,作為領導,能說沒有責任嗎?可是,做一個領導,能事必躬親地管到一個娛樂城嗎?可是,那些為紅玫瑰娛樂城辦理營業執照、特殊行業許可證、消防設施合格證的執法幹部,倘若其中把住一個關口,也不會有這二百餘名冤魂啊。

    還有新城區的兩個一把手,他們怎麼能允許紅玫瑰娛樂城邊施工裝修邊營業呢?規範的做法,是不允許這麼大規模的娛樂城倉促開業的。

    唉,也怨這個情人節。

    黎明發表見解之後,人們不再觸及實質性問題了,有人就把話語轉向節日,指責都是洋節日惹的禍,也不知道從啥時間開始,人們莫名其妙地過起外國人的節日,什麼愚人節、萬聖節、母親節、狂歡節、聖誕節、感恩節,還有這個情人節。

    可是,中國的那麼多節日,卻在被人淡化和淡忘。

    若不是盲目地趕工過情人節,也不會弄得邊開業邊施工,事故自然也不會發生了…… 這種場合,去說過洋節的是是非非,用句準确的話說,這就叫扯淡。

    可是,這陣兒不扯淡怎麼辦,即使與黎明意見完全相左的人物,這陣兒也不得不收斂一下情緒,閉住尊口。

    說實話,這陣兒也沒有人敢與黎明争論。

    在座的人沒一個糊塗,大家都知道真理是在少數人黎明的手裡,你與他争論嗎?真的争論起來,真理是愈争愈明的。

    歪理,似是而非的理,以權力強扭成的理,都害怕争論,這些玩意兒是愈争論愈容易現出原形,露出破綻,因為他們面對的是一位懂法、執法的法官。

    法律是他忠貞不渝、無限崇奉的“聖經”。

    在捍衛和奉行“聖經”的旨意行為中,如果有人試圖利用權力去扭曲和玷污這部“聖經”的話,他是不會對任何人和權力讓步的。

     栗緻炟沒能駕馭住會議的走勢,他也沒有能力駕馭住會議的走勢,因為他有一個黎明這樣的對手。

    盡管事先他做過充分的準備工作,做過充分的溝通、交流、統一認識的思想工作,幾乎所有的同仁都與他統一了思想認識,他隻是沒有專門與黎明溝通,他知道他與黎明一對一的促膝談心也好,推心置腹交流也好,都是弄不出結果的。

    所謂的結果,就是他從政治角度,或叫從政治高度(他一向這樣認為)上認為的應該那樣必須那樣實施的結果。

    所以,他沒有與黎明達成默契,他是把希望寄于今天的這個碰頭會上。

    這不是一般的碰頭,是重量級的權力的碰撞與磨合,他原先想,有這麼多權力的代言人從不同角度、不同側面發出朝一個方向行進的“号令”,你黎明總不會置廣大“民意”而不顧、自個兒一意孤行吧。

    你黎明也應該是個識時務的人吧,大家都要朝既定的方位走,不怕你不“入鄉随俗”。

    可是,他失算了,今天的溝通、交流,結果隻能是不了了之,結果隻能是沒有結果,結果隻能是再等結果。

    碰頭的人隻能是在他的沒有态度的結束語中散了。

    他說的最後幾句話是“案子大、問題大、分歧大,為慎重從事,待日後再議”。

     走回辦公室時,時間很晚了,他沒有及時回家,他有些生氣,也有點委屈。

    他想不通,難道我栗緻炟這樣做是為自己嗎?難道我堂堂一市之長,你黎明就不該配合配合我的工作嗎?什麼是真理,什麼是法律,它們不都是為政治服務的嗎?不都是為大局服務的嗎?不都是為穩定服務的嗎?你黎明難道不知道這個道理?他走進辦公室的裡間休息室,打開了電視機,新聞聯播節目已經開始,他卻一句話也沒聽清楚,心裡還在憤憤不平地想:他霍志勇不就是一個下崗工,一個無業工人嘛,這人的素質也太差,如果換一個電焊工,肯定不會弄出這等事故。

    就算是責任事故,燒死那麼多無辜的公民,槍斃他一百回也不虧啊!把他治成故意縱火,有什麼不對,死他一個這樣素質不高的人,汴陽市有啥損失!相反,死了他一個,救了一大批幹部。

    要說,叫他這樣死,也是對“廢物”最大的利用啦……栗緻炟的胡思亂想,已到了有點離譜的地步。

    直到他坐上汽車回家時,腦子裡還在翻騰着,想的全是他所謂的政治,所謂的穩定,所謂的社會效果——犧牲最小,獲得更多……他以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了鐘南省,為了汴陽市。

    司機把他送到家門口,他都不知是怎麼邁上二樓的,誰知黎明正在開屋門,他也是剛上樓,隻是早他一步。

    他沒有像往日那樣,客套地打個招呼,或是寒暄一句,黎明聽見腳步聲,連頭都沒回,開了屋門徑直進去了。

    栗緻炟下意識地環視一下樓道,這時,劉嫂已為他開了門。